网商银行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5:56

网商银行论文

网商银行论文篇(1)

二、网络银行“脸谱关系”中的竞合关系分析

(一)开户

开户作为银行开展金融业务的必要操作,是各银行间争夺客户的最直接表现形式,而网络银行因为没有物理网点,其开户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其中必然会涉及与传统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与竞争。

1、合作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可能会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开户。由于没有物理网点,网络银行开户可以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开户操作,因为现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实名认证方式,所以网络银行既可以直接将已经实名认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转为网络银行的私人账户,又可以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对成熟的实名认证模式来进行新开户,这对网络银行意义重大:以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最大的支付宝为例,其注册用户数保守估计已超过7亿,占2013年3季度全国累计发卡量(39.66亿张)的17.7%,更是全国信用卡发卡数的近2倍,是一个巨大的客户来源。二是传统银行能够为网络银行提供用户开户、实名认证上的便利。网络银行由于没有物理网点,其开户除了利用上述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外,利用传统银行进行三方认证开户也将是其主要渠道之一,并且从本质上来看,支付平台的实名认证同样也必须依赖传统银行。从操作层面来看,一种方法是传统银行柜台代办网络银行实名认证,另一种方法是目前大量第三方支付平台采用的,通过确认其注册用户传统银行卡信息的真实性来进行身份认证,而这种方式并非互联网金融机构独有,现在多家基金公司就提供通过向关联银行账户“小额划款验证”的方式进行开户。

2、竞争关系。

开户的竞争在本质上是网络银行和传统银行的客户争夺,如果网络银行通过传统银行柜台进行实名认证开户,那么传统银行未来可以有针对性地争夺此类客户。首先,柜台代办使传统银行可以识别出网络银行的客户,在未来传统银行发展互联网直销银行时可以将此类客户作为重点营销客户。其次,传统银行还能通过分析此类客户在传统银行中的交易历史、资金流向等特质,根据其历史习惯搜集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研发针对性的新型业务品种与渠道,吸引此类客户回归,提高自身经营效益。

(二)资金来源

1、合作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可以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吸收存款来实现“三赢”。网络银行既可以吸引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将资金余额通过“自动转存”等方式将平台备付金转化为存款,又可以直接吸引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备付金存入成为存款,还可以利用支付平台优势将其他银行存款营销至网络银行的存款,而这种操作能实现网络银行、支付平台、用户的“三赢”:网络银行吸收到了存款、支付平台余额的下降可缓解平台实缴资本的压力、用户也能使网络购物时的沉淀资金得到相对传统银行更为可观的资金收益。二是网络银行可以与第三方支付合作开发更符合需求的理财产品来提高用户“粘性”。从6月份上线到突破千亿,“余额宝”仅用了5个月的时间,这也超过了大部分国内小型银行的存款规模。与此同时,国内小银行普遍面临着由于缺乏主动性存款导致的资金来源慢的发展瓶颈,这“一快一慢”折射出储户在旺盛的理财投资需求的情况下缺乏理财投资渠道的尴尬。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合作也能实现双方的共赢,网络银行销售了理财产品的同时,支付平台则能通过流量导入费(手续费)等赚取更高的收益,同时双方用户“粘性”也得到强化,并且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网络银行有可能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进行宣传和返利吸引客户,增加双方的流量和存量。三是传统银行能为网络银行提供一系列的线下服务。同样也是因为没有物理网点的原因,传统银行能通过柜面通、自动存取款机等方式为网络银行客户提供存、取款等一系列线下服务,这既解决了网络银行的实际困难,也能增加传统银行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

2、竞争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存款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已有的理财产品的竞争。上述“余额宝”的例子从合作角度可以折射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巨大潜力,但从竞争角度来说,未来网络银行欲吸收存款,势必会面临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理财产品的竞争。从“余额宝”现有的提现速度来看,客户购买的此种理财产品几乎相当于银行活期,但其平均收益近5%。很难想象,网络银行在没有特殊存款吸引力的情况下,会使得小额资金客户愿意将资金存进网络银行而不去购买“余额宝”。二是网络银行和传统银行存款竞争。同样因为没有物理网点,网络银行要开展存款业务,无论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吸收存款,还是利用其独特优势从传统银行储户中拉取存款,甚至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备付金”转为自己的存款,网络银行的存款的最终来源都是从传统银行处分来的“一杯羹”,这两者的竞争显而易见,更有甚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是我国2013年10月银行住户存款减少近9000亿元的“元凶”5。

(三)资金供给

1、合作关系。

一是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合作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两者合作可以开发与客户需求更符合的金融产品。以产业链融资为例,在现在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并存的情况下,无论是网络银行还是传统银行开展产业链融资,势必涉及到企业上下游的多个客户,而这些客户的业务很可能同时涉及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的合作能使各自的产业链融资变得更加完整。同样两者的合作还能在交叉性的金融产品、混合化的金融服务等领域深入进行。二是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同样可以增加客户粘性。网络银行的服务对象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高度的重合性,无论网络银行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开发特定的融资产品,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对网络银行贷款客户提供更便捷、个性化的支付服务,都有利于增加双方的客户粘性。

2、竞争关系。

一是短期来看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互补大于竞争。这主要体现在贷款对象的差异上,网络银行都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个人与企业来发放贷款,并且都是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就算存在部分交叉客户,都没有触及传统银行的根本,短期内两者贷款市场体现得更多的是互补而非竞争。二是中长期来看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竞争势必加大。对大中型银行而言,在市场竞争、金融脱媒现象愈发严重的今天,这类机构也发现80%长尾客户是一个蓝海市场,纷纷加快在小微金融市场的布局,2012年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87万亿元,占企业贷款比重达21.4%,同比增长16.6%,其中工商银行以1.84万亿元高居首位,其小微企业占比在上市银行中亦排名第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也逐步开始拓展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对小型银行而言,两者间的竞争将会来得更快,尤其在利率市场化之后,网络银行凭借其独特的服务模式,发挥其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将逐步侵蚀小型银行的市场。以台州三家城商行为例,其户均贷款仅50万元,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这些客户很可能与未来的网络银行客户出现高度重叠,使得两者之间竞争愈发激烈。

三、网络银行“脸谱关系”存在的潜在风险

在上述对网络银行“脸谱关系”的分析中,更多体现的是各方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以及相互协作之后对各方产生的正面效应。而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创新业态,网络银行无论在具体运营还是金融监管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潜在风险,这也给构建网络银行金融生态环境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

风险点一: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潜在风险。

在上述关系分析中,从开户到资金来源到资金供给,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作为一个体系,与传统银行之间都存在着竞争关系,尤其在存款利率尚未放开的今天,网络银行可以变相依托电子商务的虚拟平台,通过网络购物折扣、会员等级、返还虚拟货币(支付宝的集分宝、淘宝的淘金币等)、网络广告折扣、推荐买家/卖家等形式给存款者以收益。即使这种返还不与存款数额挂钩,只是作为客户开通某种特殊功能(如资金归集)的一次性奖励,这也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嫌疑,而这种返还虚拟收益的做法又很难得到监管,如果未来限定网络银行不能开设基本账户,对吸收零散存款的高度依赖更会令其使出浑身解数甚至不惜踏入灰色地带。

风险点二:虚拟货币扩大化的潜在风险。

近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相比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征,目前流通在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虚拟货币(淘金币、集分宝、Q币等)则恰好相反,它们拥有发行方、总量可以不限、目前限定在电子商务平台流通、与实名账户挂钩,并且很多虚拟货币发行方所属集团旗下的第三方支付为其流转提供了平台和通道,这类虚拟货币在电子商务领域有充分的潜力具备货币拥有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伴随我国电子商务走向世界)等特性。由于之前这类虚拟货币的流通一直封闭在电子商务内部,并未得到充分监控,若电商企业成立网络银行并将此类虚拟货币功能进行扩充,将使得这种潜在风险迅速扩大。

风险点三:开户三方认证带来的潜在风险。

一是认可度问题。网络银行的开户无论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传统银行都需涉及三方认证,而在国内,对三方认证尤其是对银行开户的三方认证还未得到人民银行等官方部门的认可,虽然2007年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对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有描述,但这主要针对反洗钱,并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现在对通过三方认证进行银行开户还尚未有明确规定。二是三方认证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若网络银行依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开户身份认证,即在客户提交身份证扫描件、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之后再进行他行的交叉验证(往同名传统银行账户中打入不限金额小额资金再予以核对),最后绑定手机短信验证确立身份后开立账户,则这种认证方式的核心仍依赖于传统银行端开户信息准确,而在传统银行端冒用身份证开户的案例并不少见。三是单点突破后能快速传播的潜在风险。从上述脸谱关系示意图可以看出,传统银行作为整个关系体系的核心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这就需要传统银行在整个关系体系中保持安全、稳定。如果客户在传统银行端出现风险,其风险很可能通过互联网银行端以几何倍数的速度予以蔓延。以冒用他人身份证开具传统银行账户为例,只要违法分子在传统银行成功开具账号,假设网络银行采取目前第三方平台实名认证流程,那么其进一步在互联网上开设账号并进行违法操作将变得极为简单,又由于互联网的关联性和隐蔽性,这种风险将迅速得以扩大且较难发现。

风险点四:消费者权益受侵的潜在风险。

“互联网”基因的网络银行有可能将互联网上普遍存在的“非常规”行为复制到网络银行。参考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在推广快捷支付时,网购消费者在付款时会自动默认开通快捷支付,若不愿意开通则需每次勾选,开通后取消又较为繁琐,这样便使得很多客户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开通了这项业务。类似这种“非常规”行为在互联网上数不胜数。若网络银行采用这种老套路,将用户绑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传统银行卡内余额通过某项特殊业务设置资金归集至网络银行账户,此类做法的风险不容忽视。

风险点五:为了便捷牺牲安全的潜在风险。

银行业本身是高风险行业,传统银行深知其理,均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而互联网企业则往往把提供更为高效和便捷的服务看得更为重要,这也是其优势之一,而为达到这一目的,其往往会选择面临一定的风险。具体来讲,当开发某项新功能的时候,在用户完成这项操作可以点击3次但是需要点击4次更安全的时候,互联网金融企业往往会选择点击3次,而传统银行会选择点击4次,以支付宝推出的“快捷支付”为例,其发展初期发生了多起用户绑定快捷支付后信用卡被盗刷的事件,近来也发生了多起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移动客户端漏洞带来的风险。

风险点六:网络银行与所属集团内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

目前申请发起设立银行的很多企业拥有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网络银行若想开拓互联网客户进行贷款发放,必须高度依赖电子商务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信息等“大数据”。随着《征信管理条例》的颁布和人民银行发放了第一家互联网征信牌照,未来此类信息收费是大势所趋。在此类收费合法化之后,由于对“大数据”如何定价并无明确标准,集团内部可以利用此类价格浮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转移,达到避税或是故意做高利润进行上市等目的。这种做法与大型石化集团将开采、炼油、销售等环节分开,被批评故意将炼油环节做亏有着相似性。

四、对电商系网络银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一)宏观上,处理好合作、竞争与创新,形成稳定的“脸谱关系”

从上述对电商系网络银行竞争、合作、潜在风险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未来我国发展网络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要实现网络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不使其“脸谱关系”变形,进而丰富我国金融形式,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必须处理好合作、竞争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竞争会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一(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潜在风险)、风险点四(消费者权益受侵的潜在风险);合作可能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三(开户三方认证带来的潜在风险)、风险点六(集团内部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创新也会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二(虚拟货币扩大化的潜在风险)、风险点五(为了便捷性牺牲安全性的潜在风险)。由此可见,要构建良好的网络银行金融生态环境、形成稳定的网络银行“脸谱关系”必须达到“合作、竞争、创新”的三角平衡,由此可以引申出管理部门在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上需遵循的三点原则:一是要避免恶性竞争。引导参与各方合理、合法、合规地利用优势,规范竞争行为,开展良性竞争,尤其各方的竞争不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二是要达到合作共赢。无论是在开户等具体业务方面,还是在防范风险蔓延等宏观调控方面,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要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而不是将两者的合作视作一种“零和博弈”。三是要警惕过度创新。创新与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互联网企业从来不缺乏创新,这是其优势所在,但同时其对风险的理解与传统银行相比必定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则有可能产生巨大的风险,必须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

(二)微观上,落实具体风险防范措施,维持稳定的“脸谱关系”

1、明确界定网络银行竞争行为,建立备案、举报制度进行及时监控。

对网络银行存、贷、汇等与传统银行竞争较大的具体业务领域明确竞争行为,建立备案与举报制度及时监控,尤其在存款方面,对网络银行可能采取或者已经采取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明确其性质。

2、明确虚拟货币的功能,建立虚拟货币监控制度。

虚拟货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对其予以重点关注。应抓紧规范电商平台的虚拟货币管理制度,明确虚拟货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使用范围、具体功能,并建立完整的监控制度,及时掌握发展动态与发展趋势。

3、明确互联网金融三方认证开户的合规性,建立三方认证开户操作制度,并从技术上和制度上建立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间的防火墙。

由于缺乏物理网点支撑,我国发展网络银行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确定三方认证开户的政策合规性问题。一刀切地不允许三方认证开户有可能妨害金融创新。应该建立统一的三方认证开户操作制度,明确哪些情况可以哪些情况不允许,这有利于三方认证开户做到权责分明,也有利于避免身份验证引发的金融风险。在技术上,加快远程身份认证技术的开发进度,减少对传统银行的依赖,加快风险识别、风险隔离技术的研发;同时,建立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传统银行间的风险隔离制度,让风险扩散限定在特定范围内。

4、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在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框架、建立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对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流氓软件、资金盗用、个人信息泄露”等权益被侵害的行为加强管理,同时加大宣传,提高普通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建立独立的网络银行技术创新审核制度,加强互联网企业的风险意识。

一是成立独立的网络银行技术审核部门,对其涉及支付、存款等业务的重大创新技术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全面审核;二是建立创新技术的“测试期”制度,在“测试期”内加强监控,并公布风险举报方式,加强风险信息搜集;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意识,引导规范适度创新。

网商银行论文篇(2)

一、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现状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商银行推出的,以因特网为媒介,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产品。客户通过互联网访问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网站,可进行账务查询、转账、外汇买卖、银证转账、网上购物、账户挂失和账户管理等。工商银行通过安全的加密技术,确保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2007年以后,我国的所有银行业务都要对外开放,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完善自己目前存在的问题,适应国际化网络发展的需要。

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善方案设想

1.从职能机构问题入手找问题

任何业务的发展,都需要落实到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网上银行业务也不例外。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全面负责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虽然经营管理更单一,其成绩也可更明显的显现出来。但在业务开展时不可避免的遇到以下一些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稀缺,应当注重内部培训与外部吸收。网上银行客户数量众多、交易频繁、牵涉到的银行内部的部门广,而且要求对电脑网络技术有一定了解,更需要协调各方面进行有效的售后服务来处理客户的投诉、咨询及管理。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成立不过只有两年,从事电子银行业务人员较少,部分二级分行从事电子银行业务的专门机构至今还未成立。在内部大幅裁减员工的势状下存在大量员工身兼数职的情况,部门之间一度在职责上较混乱。

(2)业务拓展中对客户的准确定位是避免重复劳动的关键。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业服务手段的提升,具有普遍性。这决定了此业务拓展的整体性。第一,网上银行业务开拓由单一部门进行所造成的重复劳动;第二,卡类分散、介质多样影响网上银行的客户注册;第三,建立统一的客户系统,加强市场营销力度。

(3)激励机制应以部门协作为前提。为拓展业务,提高效益,中国工商银行引进了激励机制,运用新增客户数量、业务占比、收入占比等指标对行内各部门先进绩效考核,涉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但其考核标的是结果,不是手段、过程。网上银行部用为独立的经营部门时,无论按产品、按收益、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经营成果很难准确划分。此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会违反公平原则,影响银行的整体凝聚力,不利于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2.合理规划是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收费问题的重点

为了增加银行的收益,银行服务收费已经悄然上台。目前,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未正式收费,但相信距离收费也不会太远。那么,通过网上银行收费应该注重长远利益、体现多层次和灵活性的原则。

(1)注重远期收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服务工具,代表未来金融服务的趋势,对商业银行改变营销观念、创新服务手段有着重要作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设备、人工。但是,由于国内银行同业竞争较为激烈,企业与公众又缺乏金融服务付费意识。此时,网上银行业务应首先致力于优化、升级现有系统,方便客户使用;提高客户对现代高科技金融服务的认知、依赖,以便发展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2)建立多层次的收费制度。首先,按收费品种划分,应包括答约手续费、电子转账费、金融服务费。其次,从客户层面划分,主要包括一般客户收费与重要客户收费。一般客户可在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时约定有关收费事宜,重要客户在签订银企服务协议时可将其作为一项条款列明。再次,从费率角度划分,可分为一般费率、优惠费率及一揽子费率。

(3)收费方式的灵活性。网上银行业务的收费方式应包括逐笔收费和定期付费,分别适用于潜力客户与非潜力客户。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宜采取定期集中付费方式,辅之以优惠费率等措施,以增加其忠诚度;对无发展潜力客户宜实行按交易发起方逐步自动扣费方式,以确保当前收益。

(4)收费的透明度。在收取网上银行服务费时,应体现收费的透明度,公开收费标准,以保障客户利益。增减收费项目或金额时,需要提前通知客户。通知方式可以包括:第一,将收费的宣传资料放置于对账单中一并寄送;第二,可以在银行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第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第四,在银行网站上有关信息。

在从不收费到收费的过度期,银行应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对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3.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单证管理问题需要立法解决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属于无纸化交易,由电子数据代替了纸式交易凭证记录,但根据现行会计法、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计凭证、记录需要保留纸式档案,以备检查之用。并且,银行出具的盖有印章的各类回单,仍然是客户用于记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目前,在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纸式的回单可以明确表明资金流向,界定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义务,避免双方的法律纠纷。各种网上银行代缴费业务的回单,是证明客户享受某类服务已付对价(电话费、煤气费等)或是已履行某项义务(税收、非税规费等)的凭据。这类纸式回单客户理应得到。因此,网上银行的无纸化交易与业务过程中的有纸化需求形成了矛盾,解决应对方法是分步式的:

4.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应根据顾客的需求来不断完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日益完善,系统帮助、注册卡账户信息、对外转账等功能体现了服务人性化的要求。但使用的顾客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越多,所以网上银行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和完善。目前有待实现的功能有以下两方面:

(1)错账冲正问题。网上银行是银行柜台的延伸,由于其自质,其中的柜员、客户两者一体。顾客在操作系统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例如:输转账业务,记账串户。按各银行现行规定,因客户录入错误造成的错账均由客户承担,银行原则上不负责调整。

(2)定期存款功能。从需求方面分析,定期存款功能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客户希望银行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服务,能够通过网上银行方便地进行理财活动。事实上,除了技术方面的因素,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一功能实现的制约因素在于银行如何出具合法单证的问题。目前,我国银行对个人定期存款按是否确定期限分别开立整存整取存单或定活两便存单;对单定期存款开立存款证实书,注明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当然,相应业务流程,免不了出具纸式单据,提示、检查等面对面的处理环节,造成网上银行发展的阻碍。

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环节是确立新票据载体。可以采用非纸式的、功能强大的IC卡。它可以同时管理多个账户,以活期存款作为主账号。客户如愿意将多余的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可以通过定期存款的开户功能录入金额、设定存期,系统自动提取对应利率、开立新账户,自动建立新账号与该客户住处的对应关系。

5.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应该争作“标准”的制定者

“谁是标准的制订者,谁就具有产品竞争的优势和市场的优势。”这句话绝对适用于网上银行的竞争中。可是要在这场竞争中胜出就不仅要依靠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自身的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者提高服务水平,还要在竞争中不断地研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一系列的网上银行行业标准。在网上银行竞争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竞争的层次将不再简单局限在产品、技术、服务上了,待业标准的竞争是必然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在网上银行的行业标准竞争初期可以将重点集中在网上银行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充分学习借鉴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参照国际标准或惯例,加强自身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包装后进行逐项申报,通过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认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获得法律上的保障,以本身的待业标准来应对外资银行的标准挑战。

目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处在稳步发展阶段。业务通过分支机构输的传统模式正在改变。网上银行将来可能会成为中国工商银行核心部分。根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网上银行已是最为成功的商务之一。因此,应把握机会,合理地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建立全新的中国工商银行。

参考文献:

[1]张博:网络银行:发展与监管.环渤海经济了望,2006年第四期

[2]胡奎张黎:网上银行发展的法律思考.杭州商学院报,2007年第一期

网商银行论文篇(3)

由于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人们对方便、迅捷的银行交易需求的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银行都开始不遗余力地推广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作为电子银行或者电子资金转移的一种重要形式,依靠强大的技术支持为客户和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客户可以利用诸如PDA/PC或者手提电脑等终端设备连接到互联网后,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各种交易,而不必担心交通拥塞、停车不便或者事务繁忙而无法办理业务。

在客户享受到网络银行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诈骗者也同样蠢蠢欲动:他们对网络银行所带来的便利觊觎已久,一旦诈骗者能够成功的截取账户信息或者诱骗客户提供账户信息,那么他们也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侵入客户账户。这就需要网络银行提供商和网络银行客户对于网络银行安全保持高度的关注,对潜在的风险保持高度的警惕。

一、钓鱼欺诈

(一)钓鱼欺诈(Phishing)本义

钓鱼欺诈(Phishing)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黑客创造出来的词语,它原本指的是窃取美国在线(American-Online)客户的账户。钓鱼欺诈让毫无警觉的网络银行客户无意中泄露他们的个人信息,从而使诈骗者获取他们的敏感数据。当诈骗者获得这些数据后,他们就会非法侵入客户账户,大肆获取其他敏感信息,最后通常会将客户账户上的资金非法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或者将客户的个人资料在黑市上出售。

(二)钓鱼欺诈的种类

1.诱骗式钓鱼欺诈(Deceptivephishing)。诱骗式钓鱼欺诈最常用的载体就是电子邮件:在典型的情况下,诈骗者发出大量诱骗电子邮件,其中包含有HTML表格和一些诱使客户填写表格的叙述;更多情况下,邮件含有超链接:只要客户一点击,就会将客户链接到一个伪造的网站上。

2.恶意软件式钓鱼欺诈(Malware-basedphishing)。恶意软件式钓鱼欺诈指的是这种钓鱼欺诈会让恶意软件运行在客户电脑上。而恶意软件的传播主要是通过社会工程式诈骗或者利用安全漏洞进行的。

3.域名欺骗式钓鱼欺诈(Pharming)。Pharming这个名字产生于2005年3月的一次大规模域名服务缓存毒害事件,它的意思是“域名欺骗式钓鱼欺诈”,指的是欺骗客户在假扮合法网站的非法网站上输入敏感信息,如密码、信用卡卡号等的一种欺诈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客户点击邮件中的超链接,甚至即便是客户正确的输入了网页地址URL,诈骗者仍然可以将客户链接到非法网站上。

4.内容植入式钓鱼欺诈(Content-injectionphishing)。内容植入式钓鱼欺诈指的是将恶意内容植入合法网站,这些恶意内容可能会将客户链接到其他网站,或者在客户电脑上安装并运行恶意软件,从而将数据传输到钓鱼欺诈服务器上。

5.中间人钓鱼欺诈(Man-in-the-middlephishing)。中间人钓鱼欺诈是指诈骗者将自己置于客户与合法网站之间。本应传送到合法网站的内容被诈骗者所获取,他们截留下有用的信息后,继续将内容传递给合法网站,同时也将来自合法网站传递给客户的信息截留后传递。中间人钓鱼欺诈也可以用作信息流截取。这种钓鱼欺诈也有多种不同变化形式,但是通常对中间人钓鱼欺诈的定义是:一个网络安全的分支,在该欺诈中,诈骗者截取并且很有可能篡改传输中的数据。

6.搜索引擎式钓鱼欺诈(Searchenginephishing)。诈骗者采用的另外一种诈骗手段就是为一些虚假的商品开设网页出售,同时搜索引擎如Google,Baidu等索引到这些网页或者商品。这些商品看上去价廉物美,当客户决定购买这些商品,输入交易所需的信息后,敏感数据就会被诈骗者所获取。

7.分布式钓鱼欺诈(Distributedphishing)。分布式钓鱼欺诈是一种新出现的诈骗方式,钓鱼欺诈网站所用的主机不是传统的网络提供商而是私人电脑。这是因为如果使用传统的网络提供商所提供的主机构建网站,这些网站会很快被反钓鱼欺诈联盟所甄别并且摧毁。分布式钓鱼欺诈的出现对于防治钓鱼欺诈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挑战,追踪分布式主机显然要比追踪网络提供商的主机困难的多。

(三)钓鱼欺诈的变化

在钓鱼欺诈的早期,大多数的诈骗主要依赖含有非法超链接的诈骗邮件诱使客户泄露自己信息。然而,在过去的数年内,诈骗者利用更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更多样化的载体,使钓鱼欺诈的形式更为多样化。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语音欺诈以及短信钓鱼欺诈等。

(四)钓鱼欺诈流程

如图-1所示,钓鱼欺诈的基本信息流按照其步骤依次如下。(1)诈骗者为钓鱼欺诈做准备,他们创建域名和服务器,并将恶意软件或者诈骗传播载体植入其中。(2)诈骗载体通过不同的传播途径到达目的地。例如,在诱骗式钓鱼欺诈中,诈骗载体通常是含有诈骗内容的电子邮件;又如在恶意软件钓鱼欺诈中,诈骗载体往往是恶意程序代码或者客户无意中下载的软件或者是安全漏洞。(3)客户做出反应,如点击超链接从而被链接到欺诈网站或者是链接到合法网站,但是其一举一动被键盘记录软件所监控,从而使自己暴露在潜在的威胁之下。(4)网站唆使客户泄露敏感数据;这些网站可能是合法网站被植入恶意代码也可能是非法网站等。(5)由于恶意服务器,或者本地运行的恶意软件,抑或是在监听软件窃取下,用户泄露敏感信息,如用户名或者密码等。(6)敏感信息通过本地运行的恶意软件,如键盘记录、屏幕记录程序或者网页木马传递给诈骗者。具体传递方式取决于钓鱼欺诈的具体种类。(7)所获取的敏感信息被非法使用,以入侵客户账户。(8)诈骗者获得非法金钱收入或者将这些信息非法出售以敛财。

二、调查

我们知道,客户是诈骗者主要的攻击目标,但是这从来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网络银行提供商和研究者应该重视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密切关系,重视客户的看法,尊重他们的选择,并且积极主动的倾听他们的建议。基于上述考虑,笔者设计了这个调查。

(一)调查设计

1.问卷设计。问卷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是选择题,我们希望了解客户是否经历过钓鱼欺诈以及他们对待钓鱼欺诈的一般观点。第二部分为排序题,要求参与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出现的内容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排列。我们想要了解是哪些方面造成诈骗邮件或者网页具有迷惑性,同时为什么一些合法的邮件或者内容会让客户觉得模棱两可。第三部分是选择题,我们想了解客户的一般上网习惯,这对于有效防止钓鱼欺诈至关重要。整个调查采用标准化测试,参与者需要在15分钟之内,独立完成问卷,而且在此期间他们不能上网或者查阅资料。为了让我们的调查更具体、更有说服力,在问卷部分结束后,我们鼓励所有参与者向我们及时反馈他们的想法或观点。

2.受访者选择。根据受访者不同的背景,我们将受访者分为三组:IT背景、金融背景和其他背景。一共有39名参与者,我们在有效问卷中,随机从每个组别选出了6份问卷,因此最终有效参与者为18人,年纪从19岁至45岁不等。我们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几乎没有针对中国进行的钓鱼欺诈研究,所以我们有意识地仅选择中国人作为受访者;因此,调查结果将代表性地展示钓鱼欺诈在中国的特点以及客户对待钓鱼欺诈的态度。

(二)调查结果

整个调查带给我们诸多启示,这些都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客户行为,制定防治钓鱼欺诈的措施。

1.钓鱼欺诈在中国的情况与在北美地区有所不同。知道钓鱼欺诈的参与者比例接近67%,但是这一比例仍然偏低;有些参与者虽然在使用网络银行服务,但是表示他们从未听说过钓鱼欺诈,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在知道钓鱼欺诈的67%中,只有少数确定他们曾经收到过钓鱼欺诈邮件,这一点与北美地区大多数人都曾收到过钓鱼欺诈邮件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2.大多数人无法真正识别钓鱼欺诈邮件。根据调查,虽然有75%的参与者说他们“能够”区分钓鱼欺诈邮件,但他们的理由是:他们从不相信任何含有银行账户信息或者其他个人信息的邮件,而不是他们曾经对钓鱼欺诈有过比较充分的了解或者熟悉一些简单判断钓鱼欺诈邮件的办法。这充分说明了,大多数中国网络银行客户对网络银行服务缺乏信心和热情,同时也说明了网络银行提供商在盲目推广他们的产品的时候,没有积极和客户交流,没有积极听取客户的反馈。

3.没有采用可以有效防治钓鱼欺诈的方法。8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收到钓鱼欺诈邮件后,会立即删除,而不会采取其他行动;只有1位参与者表示,他打算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他坦言,他并不知道哪个部门会受理此类投诉。这对于网络银行提供商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警示:任何一项防治措施,如果没有客户真正参与进来,那么这项措施都是毫无益处的。

4.电子邮件最具钓鱼欺诈性,手机短信和手机彩信其次,电话和传真最不具有欺诈性。在所有参与者看来,电子邮件最具钓鱼欺诈性,但是他们也对手机短信或者手机彩信钓鱼欺诈性的担忧快速增加:超过25%的参与者认为短信或者彩信最具钓鱼欺诈性。这个特点需要网络银行提供商和研究者充分重视,因为大多数银行提供通过手机短信或者手机彩信进行实时交易提醒的服务,如果诈骗者利用这个漏洞,将会造成更多的损失。

5.客户对邮件主题比较敏感。大约89%的参与者认为,中奖信息最具钓鱼欺诈性,但是其他的邮件主题对于参与者而言几乎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在中国钓鱼欺诈的手段和形式比较单一:一方面钓鱼欺诈在控制范围中,一方面提醒我们一旦诈骗者采用多样化的手段,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为客户没有任何防御准备。

6.邮件的样式会有一定作用。78%的参与者表示,一旦邮件中含有超链接,他们会非常警惕;同时一封邮件过分强调安全他们也会产生怀疑。参与者同时建议,邮件不应该作为紧急事件的通知途径,如果密码修改、账户安全性提示等。

7.第三方的安全认证取决于该认证品牌认可度。调查中,我们列出了诸多第三方安全认证产品,从已有的品牌McAfee,TrustWatch到编造的品牌BankSecurity。我们发现,在具有IT背景的参与者中,他们几乎做出了相同的排序:McAfee,TrustWatch和微软旗下品牌OneCare是值得信任的,但是对于其他品牌,如FinjanSecureBrowsing由于其在中国较低的知晓度,也被排列在受怀疑的序列中。而对于金融背景和其他背景的受访者而言,所有品牌都被列为受怀疑序列。部分参与者建议,如果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或者组织第三方安全认证信息,这样更容易让所有人接受和信赖。

8.人们关心URLs。我们发现,参与者对网页的URLs地址非常关注,同时他们都善于发现网站地址的细微差别。但SSL安全标识作用有限:参与者表示在打开新页面的时候,他们很少去关注SSL安全标识,同时仅有39%的参与者能够区分http和https的区别。所以,我们再次确信,虽然网络银行提供商、软件制造商和ISPs竭尽全力强化系统安全,但是如果客户没有积极参与其中,所有的措施都显得事倍功半。

上述结论充分表明了客户与网络银行提供商在了解上存在真空区域,而这正是造成先进的安全系统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因。如果我们不对客户的反馈和看法予以充分的重视,更具威胁的钓鱼欺诈将会频繁袭来。

三、防范措施

众多的研究者认为,由于诈骗者会持续不断的改善其技术手段,网络银行提供商也应该深化并精化其技术设备以构建更为安全的网络安全系统。我们为,进行技术优化固然重要,然而他们却完全忽视了网络银行客户。只有结合提供商和客户的力量,才能让使两者进行良性互动、协同共“战”。

(一)在交易前进行教育

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确保在客户进行交易前,对他们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

1.熟悉交易流程。有位调查参与者在访问中表示,虽然他没有系统了解过钓鱼欺诈,但是由于他非常熟悉网络交易的整个过程,一旦交易中有任何异常,他都能立刻察觉。所以,我们建议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让客户充分熟悉交易流程,从而构建起第一道有效防线。

2.熟悉常见钓鱼欺诈手法。我们已经证实,如果客户对常见的钓鱼欺诈手法有一定了解的话,那么客户会更容易避免钓鱼欺诈的袭击。从这个角度而言,网络银行提供商在客户开户的时候,就应该充分告之客户常见的钓鱼欺诈手法,因为预防措施永远比事后补救更为有效。

3.熟悉银行正确的工作方式。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使客户了解银行正确的工作方式,客户了解的越清楚,他们被诈骗者误导的可能性就越低。比如,客户应该清楚,虽然银行会给客户打电话进行业务处理,但是他们永远不会索要客户的个人敏感信息,比如密码、PINs等,而且客户决不能信任在电子邮件中出现的所谓的“客服电话”等,当需要拨打客服电话时,客户可以从银行卡背面找到。这些都有助于使客户进一步识别钓鱼欺诈。

(二)在交易中进行沟通

交易中,客户与网络银行提供商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会有效降低钓鱼欺诈的影响,就算客户受到钓鱼欺诈的袭击,双方也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弥补,以避免更大程度的损失。

1.定期发送提示资料。钓鱼欺诈手段随时随地都在进行变化,为了使客户能够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定期发送相关提示资料可以让网络银行提供商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这样可以尽可能降低由于新式钓鱼欺诈手段所带来的伴随效应。

2.多渠道交易提示。通常来说,当账户发生资金变动时,网络银行提供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或者依据客户定制发送资金变动信息。但是这就存在着一个明显而危险的漏洞,如果客户面临中间人钓鱼欺诈,诈骗者就能截取从银行发给客户的提示信息。因此,如果采用多渠道交易提示,毫无疑问这会大幅度增加诈骗者进行欺诈的难度,而不会对客户造成任何额外的不便。

(三)在交易后进行反馈

客户的反馈常常会帮助银行做出许多有益的改善,因此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鼓励客户积极反馈信息,并且也应该主动的与客户进行联系,从而让客户与他们的互动更为充分。

1.提供商主动提供交易安全报告。对于客户来说,如果他进行了大量的交易,而仅仅在某个交易发生钓鱼欺诈,他很容易忽视,从而遭受莫名的损失。因而,网络银行提供商可以定期向客户发送交易安全报告,在报告中,提供商可以详细列出交易的金额、时间,并且根据IP地址显示交易地址以及浏览器类型等信息。一旦有任何异常信息,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醒目标识并等待客户确认,同时这还可以借助数据挖掘工具对交易记录进行分析。超级秘书网

2.建立无障碍反馈通道,鼓励客户反馈。我们已经在调查中指出,很多客户想要与网络银行提供商进行沟通,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因此,我们建议网络银行提供商开设无障碍反馈通道,这样可以让客户与网络银行提供商进行无缝对接式交流。

(四)用科技手段保障交易

最后,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确保各个环节都万无一失。目前,各家银行主要采用两种交易工具来确保客户交易时的安全。

1.动态密码卡。动态密码卡在收到交易指令后,会随机产生交易动态密码,这就弥补了传统静态密码的不足。对于那些企图“推断”出密码的诈骗者来说,这种方式应该是牢不可破的。2.U盾。U盾在芯片中保存有身份真实文件和加密数据,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充分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理论上,采用U盾作为交易工具,任何诈骗者都无法破解其密码。

网商银行论文篇(4)

二、探析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的本源

在新的商业生态中,电商跨界提供金融服务是一项重大、普惠的金融创新,基成功主因除了上述的互联网思维外,还有基于互联网的定制式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中介,不可能完全替代传统金融的功能,其与商业银行的关系是既错位竞争,又互补合作。

(一)互联网金融的业态表现。互联网金融是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金支付、融通、信用信息服务和风险管理功能的金融服务模式,是技术与金融的结合和交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3大类:1.网上银行。即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基于数据通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和自助服务,其服务渠道信息化变迁经历了“水泥”网点的电子化、“水泥+鼠标”的固网化、“水泥+鼠标+拇指”的移动化3个阶段。目前,商业银行正逐步向投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非传统服务领域渗透,并尝试提供在线服务。2.网络银行。即纯粹的互联网银行,或没有众多物理门店的网络直销银行,主要通过网络提供非现金金融服务,如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SFNB,SecurityFirstNetworkBank)。3.电商金融。即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其存在的基础是网络商业、社交和文化娱乐等行为,电商以第三方支付为整合工具,并向金融服务链上简单、大众化的功能延伸。目前,存在网络支付、网络直接借贷和股权融资、金融产品销售、金融信息服务4种新型业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劣势。超常发展的电商金融具有互联网经济的一般特点和优势,相比传统银行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催生了网络直接金融模式,替代并弱化了传统金融中介的部分功能;二是能够迅速整合大量的潜在客户,阻断了银行与新的目标客户的沟通联系;三是分流了银行部分活期存款和有效小额信贷需求,对银行支付和代销金融产品产生了挤出效应;四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大规模定制和精准营销的商业模式冲击了传统银行标准化服务的商业模式。尽管如此,电商金融的发展模式仍存在一些短期难以跨越的问题:一是产品和服务品类单一,没有深入金融的核心领域,难以确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二是风险管理经验积累薄弱,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网络安全事件频发;三是一些业务游离在灰色地带,有的涉嫌监管套利和非法融资;四是盲目投资导致项目产能过剩,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三)网上银行的优势和劣势。商业银行属信息驱动型行业,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电商金融无法超越的诸多优势:一是率先信息化。已将大多数传统业务电子化、在线化,现又在深度网络化、移动化进程中;二是范围经济。综合化经营进展迅速,业务边界延伸到投行等新兴金融服务领域和电商等非金融服务领域;三是规模经济。表内外资产负债规模庞大,大中型客户基础深厚;四是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需求洞察能力,专业产品的理解、创设、组合、配置能力。但在发展在线银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以下误区:一是重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而没有涉及商业思维、商业模式的变革;二是试图利用互联网服务所有客群,而没有在洞察市场的基础上,为细分后的客群提供专业化定制服务;三是简单将线下业务迁移到线上,而没有再造服务提供和客户管理流程;四是偏离熟悉的领域和优势业务,跨界深入电商领域,与电商金融竞争同一类型客户。

三、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定制模式和实践路径

定制是一种特别适合于互联网时代的高级商业模式。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大范围的定制生产、特别是服务定制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商业银行作为惟一的现代金融综合服务综合方案的提供者,必须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降低其中介功能成本、扩展获取客户的沟道,在与电商金融竞合中,必要借鉴其定制式创新的经验,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定制全景式或全链式的金融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探索出适合其战略定位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定制之路。

(一)融合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和升级网上银行服务。1.重塑客户与银行的人性化互动关系。互联网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正在改变传统的生产关系。未来,客户与银行的边界将日益模糊,客户可能承担的利益相关角色包括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自助提品和服务过程的生产者、产品和服务研发和定制的参与者、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的情感认同者。2.以提升客户体验为核心,专注于极简化、极致化、迭代化。商业银行实施客户下沉战略,通过网络获取千万数量级的零售客户,需要在于细分大众客群的基础上,专注地提供简单、方便、快捷的平台服务和单一、极致、持续迭代的适配产品。3.重视信息技术管治的顶层设计,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和管理。银行需要优化基于流程和信息技术的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结构,不断提升网络化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基础信息数据管理,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加强软件研发过程管理,提升系统研发能力;加强专业知识的资本化管理,提升智慧服务能力;加强在线金融中介功能建设,提升信用管控能力。此外,需要将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优先配置到现代科技的创造性运用上,为基于互联网的产品、渠道、流程、组织结构、系统、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科技支持。

(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互补合作,提供在线交易金融服务。在网络经济生态圈中,商业银行具有资金、支付结算、信用及风险管理优势,电商具有交易数据、客户流量优势,双方基于开放包容的互联网合作可实现优势互补,将网络流量转化为商品及金融交易机会。1.实施客户下沉战略,开拓线上零售金融服务。目前,电商金融提供的服务多属零售性质,多数商业银行也提出了零售金融优先战略,加大了针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普通居民的普惠金融的供给力度。商业银行可大型厂商开展合作,服务于产业链、供应链、专业市场商圈上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如与成熟的电商合作,搭建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及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小额融资平台。2.借鉴电商金融经验,布局网络化经营管理平台。如与规范的网贷平台合作,建立线上小额融资专营机构;与排名靠前的销售网站平台合作,开拓基于支付结算的理财产品销售新模式。此外,现代企业组织架构日益呈现扁平、柔性、无边界、项目虚拟等轻型化趋势,商业银行应主动变革内部组织架构,以适应网络生态环境,更好地提供在线金融服务。

网商银行论文篇(5)

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一)商业银行面临的传统风险

商业银行面临的传统风险主要有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基本来自于银行内部的经营操作程序,信用风险还有一部分来自于银行对外投资失败和贷款客户的还款能力下降。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主要归因于银行外部环境的变化,是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和股票价格的不断变动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商业银行传统风险都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管、规范银行员工的操作、严格信贷审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来预防、降低风险,经过我国商业银行近百年的发展历程,其应对传统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相对健全,风险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

(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与商业银行面临的传统风险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法律风险、信息泄露风险、信用风险、支付风险等。1.法律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用于规范电子商务银行的法规更是少之又少。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目前唯一关于电子银行监管的法规。办法第一条指出: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该办法所指电子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该办法第六条指出,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据2014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庞大的网民数量以及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纠纷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在支付领域,各种支付转移的信息为洗钱提供了便利的通道,融资领域、理财领域存在爆发的风险或者潜在的风险,所以从监管来看国内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对网络金融存在一定的空白,这就导致网络风险的聚集,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也给电子银行带来法律风险。2.信息泄露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运作依赖于大数据的庞大信息量,通过分析客户的个人信息得出客户的偏好、负债、还款能力等,进而针对客户设计出合适的金融产品。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用户、消费者、储户、企业等的个人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证。互联网是个开放、互动的平台,其信息具有透明、公开的特点,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必将威胁到大量网民、企业、银行的利益。2014年3月27日,有网友曝出通过“谷歌”搜索引擎,输入特定关键字可以查看到大量支付宝用户的详细信息,包括转账信息、收付款账户、额度、用途等,该事件爆发后,马上引起了“隐私泄露”恐慌。因此,商业银行在建立自己的电商公司时,应特别关注信息安全问题,保障银行本身及客户的信息安全。3.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已脱离传统的金融媒介,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创新,但是其本质仍然离不开金融,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因此互联网金融同样存在信用风险,传统金融工具所具有的风险也都存在于互联网风险中。当前活跃于公众视野的各大互联网金融产品以其高收益率掩盖了自身的信用担保问题,网上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吸引来的资金额度巨大,托管银行和金融企业都无法为如此巨大的资金做信用担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让人堪忧,更无从谈起融资者承诺的高收益。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可以使交易、支付双方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就可以通过网络银行发生交易,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验证具有很大难度,增大了网络信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应从评估潜在的信用风险入手,实现事前发现信用风险、事中控制风险、事后及时反馈的一整套风险控制系统。4.支付风险。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的中心环节存在着重大的潜在风险,网上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饱受网民的质疑。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有网络的遮盖而难以透明、虚拟的网络更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如若电商公司的电子信息技术不够成熟,非常容易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同时,也存在有网民用虚假的信用卡行驶诈骗行为,或者采用虚假个人信息进行诈骗。

三、商业银行依托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应对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为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电子商务银行,中信银行在2010年8月推出B2B电子商务,是国内首次针对B2B电子商务客户提供资金监管、支付结算和资金融通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交通银行于2011年底也推出了自有的电子商城平台——交博汇,提供在线理财、在线融资、公共缴费、企业收款、行业资讯等众多服务功能;建设银行于2012年推出了“善融商务”,提供从支付结算、托管、担保到融资服务的全方位服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也都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电子商务银行。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给商业银行的不仅有挑战还有风险,除具有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还带来了法律风险、信息泄露风险、信誉风险、支付风险等一系列新的风险。应对商业银行传统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传统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控制评审委员会,各个内部控制部门相互独立、相互制衡。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风险管理环境分析、风险管理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活动、风险及管理信息披露。传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风险监控的程序复杂、耗时长,难以适应电子银行业务信息传递迅速、服务便捷、风险爆发快速的特点,因此,商业银行在发展电子商务银行时,应依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适度调整内部控制程序,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创新内控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价、控制风险。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核心技术,构建主动型的风险管理模式

互联网金融时代,信息技术是一切工作的核心,拥有先进的技术是保障商业银行风险识别与控制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银行及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信息泄露风险、支付风险、信用风险的监控都依赖于强大的互联网技术,互联网金融时代数据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发生数据信息泄露事件,银行损失的将不仅是客户资源还有自身的信誉。商业银行在构建自己的电商公司时应同步建立信息技术管理与研发部门,部门内部不仅应有熟练的技术人员,还应有风险管理人员,将技术研发与风险识别、风险控制相结合,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对重要的客户信息及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增强银行信息系统防御黑客攻击、过滤非法数据侵入的功能,在开发核心技术的同时将风险水平降到最低。

(二)精简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控制效率

商业银行开设电子商务银行应在建立健全网络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精简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程序,提高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的效率。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反馈。首先,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银行盈利目标、风险识别能力、客户信息的数量、互联网技术等因素确定风险管理目标。风险识别从最基本的严格审查客户身份信息、数据信息及举债能力入手,建立一整套高效可行的审查程序,对已经通过信息审查的客户及银行接手项目还应进行不定时的后续检查,实时监测、排除风险因素。银行可以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权衡分析法、风险效益分析法、统计型评价法、综合分析法等对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风险的大小值、银行损失的范围或获益的可能性,从而综合评定金融产品的可行性。风险控制和风险反馈是在风险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及事后的总结反馈。建立机动灵活的风险处理系统,当风险突然爆发时可以迅速作出反应,在最佳时间内控制风险的扩散、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网商银行论文篇(6)

二、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未来发展

从上论述可以看出,在信息化的时代,商业银行应当突破传统银行发展的模式,将自身放置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之中,利用好现代科技和互联网金融环境。其未来发展,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推进改进线上评级风险控制制度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进一步发展,风险控制的机制也应当转变,面对网络信用主体身份认定不确定的情况,应当进行及时的创新和变化,实现线上、线下对接,朝着一体化、全网化的方面推进。同时,还要对风险控制的模式的思路进行创新,改变传统的风险控制思想,充分发挥网络线上的作用。2.利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会全面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变革未来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空间很大,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之下,商业银行应当有更多、更好的机遇。随着现代商业银行“三位一体”化商业电商平台向着个性化需求方面的发展,银行拥有了更多了解客户“三流”信息的机会,利用这些信息,城市商业银行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去挖掘和分析,提升其能力。

网商银行论文篇(7)

一、引言

技术成熟和平台的普及为互联网企业向金融市场转型提供了有利条件。2012年以来,不少互联网企业布局金融市场,向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网络众筹、大数据征信、互联网理财等领域发展壮大,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5年初,总理在考察我国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微众银行时提出,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闯出一条路子,给普惠、小贷公司、小微银行的发展提供经验,互联网企业金融跨界发展的热潮进一步高涨。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不含港澳台)共计2593家,环比2014年大幅飙升64.63%。2016年2月底,全国网贷余额达到5006.37亿元,历史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环比上月底增加了6.91%,是去年同期的4.02倍。

互联网企业在金融领域的迅速崛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颠覆论认为互联网精神冲击金融精神会带来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颠覆性的变革(谢平,2014);细分论认为互联网企业的加入细分了市场主体和层次,但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马蔚华,2014);融合论认为互联网企业将和商业银行在竞争合作中逐步融合形成新的金融生态圈(霍学文,2015)。这些讨论当中包含着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对于商业银行究竟意味这什么?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是否具有颠覆商业银行的可能和条件?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是否对商业银行构成了真实的威胁?

破坏性创新理论为分析上述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框架,该理论原是用作解释新技术如何产生新的商业模式,瓦解原有市场。互联网作为一项新技术,形成了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众筹等新的商业模式,与该理论的假设非常契合。

二、文献综述

破坏性创新理论由哈佛商学院的克里斯滕森教授提出,阐述了低端市场的简单商品、服务是如何占领高端市场并取代竞争对手。应用破坏性创新理论对金融市场展开的研究不多。陈基文(2013)将破坏性创新归纳为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发展的重要特征。刘秀光(2014)认为在支付体系中,互联网金融在提高运行效率、改变货币形式、实现无货币社会以及显现影子银行等方面体现出破坏性创新。任静、朱方明(2016)指出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体现了技术和市场的不连续性,传统金融机构可能因路径依赖、需求约束、利润增长与成长需求错配而无法抵御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

以上文献均引入破坏性创新概念,但并未将维持性创新概念纳入分析,本文基于这一缺陷进行完善与充实。

三、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体现

滕森教授在1997年明确了破坏性创新的判断标准――是否具备技术和市场的不连续性。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主要体现为市场导向、需求导向以及技术导向。

(一)市场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企业会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于金融需求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得到满足的人群,也就是所谓的开拓蓝海市场。例如网络借贷平台,通过网络支持实现了点对点的借贷形式,为难以从商业银行贷得款项的中小规模企业打通了融资渠道。

(二)需求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企业会基于原有的用户粘性,通过金融模式的创新,引导新的金融需求。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金融理财产品,正是深入挖掘了用户零星理财、收益日享、随取随存、查询便捷的新型理财需求,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对接货币基金,引发国民理财需求从传统的商业银行理财服务向简单、廉价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转移,并由此造成商业银行的“存款搬家”现象。

(三)技术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作为一项新技术,本身就具有创新的特质,给金融领域带来的破坏性创新体现在降低成本和金融脱媒。一是不同于商业银行遵从线性思维以机构部门和网点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互联网企业通常搭载开放网络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开放网络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匹配效率;二是以信息化技术见长的互联网企业谙熟信息共享技术,这对一直作为金融中介致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构成了威胁。

四、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体现

作为和破坏性创新对立面存在的维持性创新应该体现为市场和技术的连续性平稳过渡。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可以看作是商业银行为了巩固和提升自己金融服务质量而采取的各种改革,同样也可以体现在市场导向、需求导向和技术导向三个方面。

(一)市场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商业银行为了抵御互联网企业的突破性创新会将自己的业务向其他市场进行延伸。例如,不少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开展金融普惠工作,通过提高社区以及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站以及自助金融服务设备的覆盖率,起到由点向面带动的辐射作用,以填补社区和农村金融市场空白。

(二)需求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商业银行可以深化已有客户体验,深挖已有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粘性,从而抵御互联网企业突破性创新带来的冲击。例如商业银行通过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出周期短、收益高、支取便捷的新型理财产品和互联网企业提供的金融a品展开充分的竞争。

(三)技术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应用互联网技术对原有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改造升级也属于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因为其本质是利用技术改造实现已有产品服务体验的升级。例如网银,虽然基于互联网的底层技术,但其根本目的是为商业银行拓宽服务范围,提升业务办理体验并降低业务成本。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程度应该取决于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现有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关系;二是商业银为应对互联网企业破坏性创新所采取的维持性创新的努力;最后是政府对业态发展的态度。

(一)正视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竞争关系

图1构建了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竞争关系的二维矩阵。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的一般路径表现为:针对低净值客户群研发标准化产品、服务以打开蓝海市场,然后向信用卡、理财服务、投资咨询、资金借贷等红海市场领域拓展。以阿里巴巴为例,最早从第三方支付开始介入金融业,随着用户规模扩大,后成立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支付宝为主要工具逐步搭载各种金融服务功能向红海市场拓展:2013年余额宝上线,通过支付宝的资金直接对接货币市场基金打入理财服务领域,后相继推出阿里小贷、芝麻信用、娱乐宝、众安在线、阿里担保、浙商网银等金融服务。

然而,资金借贷、信用卡、投资理财等红海市场的主要份额一直以来由商业银行占据着,两者在红海市场遭遇竞争。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是绝对竞争,二者也可能产生互补市场空白的错位竞争。

按照破坏性创新理论,互联网企业在提供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金融产品服务时具有先天优势,因此可以迅速打开低端市场。然而,资金借贷以及普惠性金融属于非标准化的产品服务,互联网企业对非标准化产品服务的提供并不具备绝对优势。换句话说,虽然互联网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并实现点对点的资金融通,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就可以完全替代商业银行,对于大客户、大项目、大资金的配对,商业银行的机构组织优势、规模优势以及风险控制优势就会突显出来。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互联网企业凭借技术革新导致商业银行的颠覆,二者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在非标准化产品服务方面展开错位竞争,在低净值标准化产品服务方面大量分流,而在高净值标准化产品方面分庭抗礼。

(二)优化商业银行维持性创新策略选择

图2根据破坏新创新理论构建了互联网企业和商业银行创新策略选择。其中,互联网企业在低端市场创造新的商品服务或商业模式,而后向需求饱和市场扩张。当互联网企业最初打入低端市场的时候,通常并不会引起商业银行的足够重视,直到双方在需求饱和市场上遭遇,此时商业银行面临两种选择:在需求饱和市场里与互联网金融展开激烈的竞争,或者将自己的产业链延伸至低端市场或向有着更高层次需求的市场。虽然无论做出哪种选择都需要维持性创新作为驱动成本,但从投入产出的效益来说,显然前者更优。

首先,消耗有限资源来打入低端市场所获取的回报是有限的;再者,商业银行在庞大的组织机构增加了应对客户新增需求的改革成本,而互联网企业却相反符合萨伊定律的核心思想,即“供给为其自身创造需求”,再加上“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互联网企业能够在更高层次需求的市场上保持更长久的活力。

按照森滕教授的观点,维持性创新的投入是有限的,所以行业领导者需要选择最有效的创新策略来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因此,商业银行在应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破坏性创新时,不该寄希望于在这两个市场上与互联网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应该在考虑客户的平均需求的前提下适当对低端市场和新兴市场进行补充。而商业银行的核心任务是明确自身在需求饱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并不断强化这些优势(如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公信力等),在饱和市场成功抵御来自互联网企业破坏性创新的短暂冲击,待互联网企业挖掘出更多潜在需求并将业务重心转移向更高层次需求市场的时候,合力构建起多层次的新金融生态系统,实现错位竞争。

(三)妥善监管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

任何新生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互联网企业给金融市场带来的破坏性创新也不例外。短期来看,互联网企业的进入会打破金融市场原有的平衡,会对商业银行效益造成冲击;但从长远发展的视角看,鼓励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能有效促进市场分层,进而扩大市场的可能性边界。在此过程中,监管层没有必要视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如同洪水猛兽而过度抑制,反而应该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

然而,互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的本质仍然是搞金融,而风险的控制对于金融而言是一项基本命题,所以在适当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容忍度的前提下,依然要对不同类别的互联网企业按照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分部门进行严厉的监管。

参考文献:

[1]赛迪顾问通信产业研究中心陈文基.互联网金融引发破坏性创新[N].通信产业报,20130107010

[2]谢平.互联网金融的现实与未来[J].新金融,2014,04:48

[3]马蔚华.互联网金融颠覆不了银行[J].经理人,2014,10:6465

[4]刘秀光.互联网金融支付体系的破坏性创新[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5559+91

[5]任静,朱方明.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及其对传统银行的挑战[J].现代经济探讨,2016,03:1014

[6]霍学文.新金融,新生态[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网商银行论文篇(8)

一、概述

1、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模式分析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是中国银联控股的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公司,拥有面向全国的统一支付平台,主要从事以互联网等新兴渠道为基础的网上支付、企业B2B账户支付、电话支付、网上跨行转账、网上基金交易、企业公对私资金代付、自助终端支付等银行卡网上支付及增值业务,是中国银联旗下的网络方面军,拥有中国银联的统一支付网关,其专业产品OneLinkPay解决了网上银行卡的支付问题。中国银联电子支付的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的流程

由上图可知,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基本流程包括以下方面。

(1)消费者浏览商户网站,选购商品,进入收银台。

(2)网上商户根据购物车内容,生成付款单,并调用ChinaPay支付网关商户端接口插件对付款单进行数字签名。

(3)网上商户将付款单和商户对该付款单的数字签名一起交消费者确认。

(4)一旦消费者确认支付,则该付款单和商户对该付款单的数字签名将自动转发至ChinaPay支付网关。

(5)支付网关验证该付款单的商户身份及数据一致性,生成支付页面显示给消费者,同时在消费者浏览器与支付网关之间建立SSL连接。

(6)消费者填写银行卡卡号、密码和有效期(适合信用卡),通过支付页面将支付信息加密后提交支付网关。

(7)支付网关验证交易数据后,按照银行卡交换中心的要求组装消费交易,并通过硬件加密机加密后提交银行卡网络中心。

(8)银行卡交换中心根据支付银行卡信息将交易请求路由到消费者发卡银行,银行系统进行交易处理后将交易结果返回到银行卡交换中心。

(9)银行卡交换中心将支付结果回传到ChinaPay支付网关。

(10)支付网关验证交易应答,并进行数字签名后,发送给商户,同时向消费者显示支付结果。

(11)商户接收交易应答报文,并根据交易状态码进行后续处理。

2、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参与主体的两层委托关系简析

通过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平台流程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基于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平台的研究参与主体有:买方、卖方、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

对于各商业银行而言,在接受买卖方跨行电子支付业务后,往往要委托中国银联来完成电子支付业务。这样在电子支付服务的运作过程中,往往存在两层委托关系。第一层委托关系,即买卖客户(委托方)和各商业银行(方);第二层委托关系,即各商业银行(委托方)和中国银联(方),如图2所示。

图2 参与主体的两层委托关系图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模式包括一种组织之间的两层委托关系,主要靠相互之间的信任。这种模式下的委托关系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参与主体成员之间是一种组织间的竞争与合作共存关系。由于客户、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其关于合约的谈判过程是一个博弈过程,一方面要保持个体理性,达到个体收益最优;另一方面要体现出集体理性,反映出集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各参与者之间既要竞争又要合作。

(2)信息是完全和信息对称并存。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是由买卖方财务系统、电子商务系统、银行系统等深度融合形成的电子支付模式,它能迅速准确地监控和追踪电子支付的各个交易环节。因此,在中国银联电子支付环境下,信息是完全的、对称的,参与主体之间的行为是公开透明的,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3)存在多阶段的重复博弈。在第一层委托关系中,各合作伙伴强调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商业银行的短期行为必然为自己带来信誉损失,长期的利益远远大于短期的收益。在第二层委托关系中,各商业银行与中国银联进行博弈。如果中国银联采取短期利己行为,各商业银行必然会采取其他方式来进行电子支付业务,例如建立各自的网银支付网关进行电子支付。

本文根据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模式的特点,运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中的委托模型研究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模式下,买卖方客户、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的两层委托关系。

二、买卖客户方和各商业银行的委托关系

1、模型基本假设

买方卖方客户是委托人,各商业银行为人,且有多个人。在多人的环境中,一般会存在着人之间的竞争。客户可以对比不同人的服务质量来选择银行,这会在两个方面产生影响:一是客户的激励成本下降,二是作为商业银行会选择较大的努力程度。

三、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的委托关系

1、基本模型假设

2、最优合约模型

中国银联是目前国内仅有的支持跨行电子支付服务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需要通过设计合约来激励人。中国银联根据委托人设计的合约再进行选择,这是一个两阶段的动态博弈。人选择最大化自己的确定性等价收入,其激励约束( IC)意味着a= k?茁r/b。商业银行的问题是选择(?琢,?茁)解下列最优化:

四、总结

本文分析了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模式下,买卖方客户、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的两层委托关系的特点,通过建立合适的委托模型来分析各主要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理清中国银联模式中主要参与者的矛盾利益博弈关系;通过设计最优合约模型为各方参与者提供适当的委托合约机制。为当今电子支付资源的统筹、参与者业务活动的协同以及整个电子支付环境的和谐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和借鉴。在第一层委托关系中,客户要对各商业银行进行监督和管理,各商业银行需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在第二层委托关系中,各商业银行要与中国银联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及时沟通和协商,以求双赢效果。

【参考文献】

[1]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银联电子支付平台方案省略/newportal/net/pay_online_flow.jsp[DB/OL].2008-08-05.

[2]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网商银行论文篇(9)

一、引言

网点是银行最基层的营业机构,包括办事处、分理处、营业所、储蓄所等,网点既是银行业务的入口和出口,又是银行之间的竞争的阵地。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施“大银行、大城市、大行业”的战略,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逐步从县级市场退出,这就使得县域银行网点布局出现了四大商业银行机构集中在县城地区布点,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基本都有农信社或者邮政银行来提供的现象。本文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商业银行网点布局的分层现象。针对这个问题,江其务(2003)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国有商业银行结构性市场退出和民营金融的市场进入不相匹配。王辰华(2005)则通过比较新兴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布局差异,从制度和金融生态角度得出了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李金勇、张晓莲(2001)结合国外的商业银行布局特点和我国商业银行网点的现状,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三个层面对我国商业银行机构布局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这种分层现象的成因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这些研究极大的增进了我们对于网点布局问题的理解。但是,现有的研究或是仅仅只是提出现象和政策建议,并未深入分析这种现象的成因,或是从商业银行的市场战略入手,将这种分层现象的形成归咎于商业银行的市场战略,并未深入的对这一现象的成因进行解释。为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采用进化博弈模型,证明了这种网点布局分层现象的形成是内生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银行网点布局的分层现象

所谓银行网点布局的分层现象是指: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大银行、大城市、大行业”的发展战略,逐步从县级市场中退出,而形成了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集中在县城,而农信社和其他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的网点则集中在农村地区 的网点布局现象。

这种分层现象在中部地区尤其明显,以调查样本江西省安福县为例,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网点都在城区的中心地段,农信社和邮政储蓄的网点都在农村地区,存在明显的分层的现象(如表1)。

从上表可以得出结论,安福县的银行网点布局,存在明显的分层布局结构,即县城的网点主要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组成,农村地区的网点则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和邮政银行组成。

但在笔者调查的另一个样本县,福建省晋江县,这种分层现象却不明显,在选取的调查样本福建晋江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网点数甚至超出县城地区的网点的几倍之多(如表2)。

将以上两个表格进行对比 我们不难发现江西安福县银行网点存在很强烈的城乡分层分布的特点。而在福建省晋安县,营业网点并没有呈现出明显的分层特点。对于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现有理论大多是从银行的战略进行分析的,但忽略了银行的网点布局是内生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的。

三、网点布局分层的进化博弈模型分析

本文利用进化博弈模型,从网点布局内生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假设出发,对县域银行网点布局分层现象及其差异进行分析

由于网点布局的分层现象主要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从农村市场的退出,因此本文假定农信社的网点布局大部分都保持在农村地区,整个县有n个同质的国有商业银行网点,这些银行网点都有进入县城的可能。每个银行网点所面临战略空间为:S={EY,EN}。其中,EY表示进入县城市场,EN表示进入农村市场。由此构造一个随机配对的博弈模型。其所能获得的受益由当地的经济总量决定。

在银行网点都同质的情形下,构造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3):

表3:博弈支付矩阵表

表中各支付项的含义为:ν代表单独进入县城市场所可获得的收益。c代表单独进入农村市场所可获得的收益。如果双方都采取进入县城市场的策略,则双方平分市场,各方所获收益为ν2,如果双方都采用进入农村市场的策略,则各方所获收益均为c2。如果一方进入农村市场,一方进入县城市场,则进入县城市场的一方所获收益为ν,进入农村市场一方所获收益为c。且ν>c>0

根据上面的假设条件,我们运用进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来求解该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ESS)。设该企业群体中采用进入策略EY的比例为 X,那么采用不进入策略EN的比例则为1-x。所以,采用这两种策略,博弈方的期望得益和群体平均期望得益分别为:

uy=xν2+(1-x)ν

un=xc+(1-x)c2=(1-x2)c

u=xuy+(1-x)un

由此得出,该博弈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dxdt=x(uy-u)

=x(1-x)x(ν2-c)+(1-x)(ν-c2)

当F(x)=dxdt=0时,表明学习的速度为0,即此时该博弈达到一种相对的稳定的均衡状态。博弈群体中的策略比例x保持不变。

因此,由F(x)=dxdt=0,得到该博弈的三个稳定状态

分别为:x1=0,x2=1或x3=2ν-cν+c。

但这三个稳定状态并不都是进化稳定策略(ESS),进化稳定策略必须满足:

F'(x)=(dxdt)'

F'(x1=0)=ν-c2,F'(x2=1)=c-ν2,F'(x3=2ν-cν+c)=(2c-ν)(2ν-c)-2(ν+c)

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讨论:

(1) ν≥2c

此时,复制动态的稳定状态为:x2=1,也就是说,此时,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网点都放在县城内。这个结论与安福县目前的情形相符合。由于在安福县,商业银行网点的主要目的是吸储,因此,本文以单位网点吸储量来估算市场的容量。根据安福县人民银行所提供的数据,农村地区单位网点的存款余额为0.46亿元。县城的单位网点存款余额为1.31亿元,据此计算出ν=2.85c,满足上述的条件。按照模型的的推论,此时,安福县的所有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应该都在县城内,而事实上的调查结果也与上述推论相符,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有一个网点在乡镇,其余都在县城。

(2)c2

此时,复制动态的稳定状态为:x3=2ν-cν+c,此时,占所有银行网点比例为2ν-cν+c的银行网点在县城内。所占比例为2c-νν+c的银行网点在农村。此时县城地区的单位网点吸储量为3.6亿元,而农村地区的单位网点吸储量为4.17亿元,这种现象是由于晋江县工业发达,工业主要集中在各乡镇,而县城则主要是居民区的缘故。此时,ν=0.86c,带入计算得,约占39%的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会在县城,而根据我们调查所得的数据,实际则有41%的国有商业银行网点集中在县城。实际数据与模型所得的数据拟合的很好。

(3) c>2ν

此时,复制状态的稳定状态为,x1=0,此时所有的网点都会布局在农村。这种情形在现实中还没有找到类似的样本,但是在理论上时存在这种情形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进化博弈模型解释了在对于一个中部的样本县――江西省安福县和一个东部的样本县――福建省晋江县调查中发现的一个现象:中部的安福县的银行网点布局存在明显的分层分布的现象,而东部的晋江县不存在这种现象。由此可见,网点布局的分层现象,是是内生于经济发展状况和商业银行与中小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的。人为的阻止这种市场分层的进行,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实际上,市场结构的分层并不必然带来农村地区的金融贫血,只要开放市场的进入机制,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和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发展。市场结构的分层反而能够有利于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耿莉萍、陈念平,《经济地理学》[M]高教出版社

(2)王辰华,《中国金融机构空间分布的制度逻辑与绩效检讨――以商业银行为例》[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二期

(3)柳宗伟, 毛蕴诗,《基于GIS 与神经网络的商业银行网点选址方法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4年9月

(4)沪分,《十二步网点选址评估方法》[J],农村金融研究,2004.1

(5)杨敏,《量本利分析法在商业银行优化网点布局中的应用》[J],企业经济,2003.7

(6)梁家忠、杨启忠,《银行网点的优化调整》[J],中国城市金融,2002.3

(7)王世雄,《市场战略下的营业网点布局优化》[J],农村金融研究,2004.12

网商银行论文篇(10)

摘要:互联网和银行业的结合成就了现在的网上银行,这一新银行业务的出现和发展必有其原因。本文的出发点就是从网上银行业存在的原因入手,结合微观基础中的劳动力市场的偏好理论、市场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性,进而分析网上银行的现状和产生的问题。问题主要存在于网上银行的交易成本、发展多样化,传播功能等,根据这些问题,本文分别从战略的角度探讨网上银行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网上银行;微观基础;竞争战略

一、网上银行简介

网上银行就是“网络+银行”吗?

(一)定义和历史

确切地说,网上银行应该是“网络+银行业务经营管理”。这个概念是动态发展的,自从美国提出建立“信息高速公路”以来,网络已经从简单的计算机有线网络转变到的“三网合一”,提供“3A式”服务已经不存在技术瓶颈。而银行的业务发展主要借鉴西方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金融工具也呈现出多样化,除了国库券外还出现了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与货币市场工具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受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金融市场工具。

回顾国内的网上银行发展历史,1997年招商银行的“一卡通”开通了网上业务,从此拉开了国内网上银行的序幕,2000年中国银行上网开展业务,2001年工商银行大刀阔斧开拓网上市场,2002年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推出自己的网站。自此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全部被“一网打尽”。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我国目前已经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实质性网上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客户数量达40万,远远超过了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

(二)前期研究成果综述

2000至2002年期间,理论界在理论和实证方面也曾作过许多的分析研究,大部分来自于对国外网上银行的分析以及借鉴。笔者将前期研究成果归纳为以下几类:

1.实证类型

此类多来自于银行内部、各大知名咨询公司和网站的分析报告和年报,其中主要包括各类指标,如使用人数、使用频率、最频繁使用的网上银行业务、用户满意度等等,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的预测。

2.经验类型

这一类在网上银行的现有研究报告中占去很大一部分比重,主要是借鉴国际上知名的网上银行的经验看中国网上银行的发展态势。这类分析报告主要从国内网上银行的不足入手,根据国外的成功案例给出的一些启示,谈论国内应该改进的不足之处。

3.功能类型

这一类型主要抓住了银行管理的一些具体细节,例如交易费用理论、金融效率、风险管理等。上述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将网上银行和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理论结合起来,这样的视角显得更为专业。

4.用户类型

此类文献的作者具有如下特征:一、对管理和计算机技术颇有研究;二、这类人士还是网上银行的用户;三、对生活归档:金融证券论文推荐度:收藏本文日期:2006-2-269:28:00也谈我国网上银行字体大小:小大也谈我国网上银行

质量有较高的要求,故善于发现问题。这类文献比较通俗,但是很有价值。

5.技术类型

此类文献专攻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单纯的技术不同,这类文献偏重于信息资源的整合,例如后台CRM(客户关系管理)、数据仓库等概念的挖掘。从计算机公司的角度出发为银行业提供全面解决方面,因此这类文献多来自于如IBM、HP等企业。

(三)本文的出发点

本文的出发点始于两个问题:一、网上银行的立足点;二、网上银行的存在方式和目的。由这两个基本的问题引出的关于现存网上银行的问题和经营对策。

这两个问题在理论界一直试图给出答案,只是角度的不同。本文从经济基础来看待存在的原因,同时从网上银行的行为特征来看存在方式和目的。从上面的分析就可以看出本文走的是“功能类型”路线。

二、网上银行扎根在何处

首先从微观经济学中的消费者偏好理论和市场理论出发。传统银行业务的开展一般都在营业网点进行,这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一是距离的问题,二是时间,三是交易成本。

一般在中级微观经济学中,我们知道如果将无差异曲线和消费者预算约束所决定的商品的效用理论应用到劳动力要素市场,我们便得出了一个后弯的劳动力供给曲线,这条曲线表明随着工资的上升,人们对于闲暇会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个时候,只要时间的边际效用大于货币的边际效用,人们宁愿用货币去换取自由的可支配时间。如果传统银行业务的开展不能跟上这个趋势,那对于传统银行业将会是一个冲击。

这里的结论再简单不过了,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需要更多的可支配时间,人们会将传统银行业的不便作为一项生活中的负担。随着人们的收入水平提高,消费将从适应性转向理性消费。

从市场理论来分析,在西方经济学中有效竞争市场是也就是使交换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市场,这样的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是几乎不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往往欢迎垄断竞争市场,这样的市场能给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证券公司(如集合理财)、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金融功能的完善与强化,中国的商业银行将会成为竞争性行业中的竞争性企业。

此外,在消费者和厂商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同样也会降低市场的效率,这在金融业也是同样的情况。依赖于信息不对称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只是短期的行为,市场因此变得没有效率,就像“次品市场”的例子,结果使得高效的厂商和客户退出市场。需要改善这样的一个情况,就需要有信息机制和监督机制。这样的机制一方面是为了规避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酿成的风险,同时也能培育出理性的消费群体。而这样的一个机制是需要成本的,信息技术和银行这两项以服务为导向的产业走到一起并不是偶然。

信息不对称不仅包括银行对客户的,还包括客户对银行的,以银行的贷款业务为例,银行依赖什么来进行个放贷业务呢,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据专家测算分析和保守的判断,中国市场交易中由于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使得无效成本占GDP的比重至少为10%至20%。其中信用体系建立的首要难题就是信用信息从哪里来。银行业也希望通过对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尝试来降低这方面风险。

结果各大银行之间个体理性的博弈结果使得最终大家都会拥有网上业务,所以正如我们看到的,四大商业银行在短短两、三年内纷纷落网。

二、网上银行现状分析

(一)从成本特点看网上银行

从网上银行的自身出发,采用微观经济学中对厂商的分析方法,由于网上银行的投入主要是固定成本,那么随着提供服务的客户人数增多,单位成本应该呈递减趋势,由于边际成本较低,据估算,一笔网络交易的成本是0.01元,因此从国外网上银行的存款利率来看,就要明显高于一般实体银行。在银行考虑是否推出网上银行业务的时候,很容易就能根据成本和业务定价(网上银行已有收费的趋势),估算出自己的盈亏平衡点,这个点可以是稳定的客户数量,也可以是每天的交易量。

(二)从发展趋势看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既称作银行,那它和商业银行一样,首先应该是利益驱动的,在国内网上银行的形式是以实体银行为支撑的。通过网上业务,银行可以有效整合自己的资源,从整体上降低自己的营运成本,稳定现有的客户。另外由于网上银行不存在地域的限制,同时还能发掘新的客户。从这几点看,网上银行符合银行的内部需求。但是由于这类数据隐含体现在上市银行的财务报表上,因此很难找出营业费用减少了多少,收入增加了多少。在此只能做一个定性的分析。

现在我们从下面三幅图可以看一下网上银行的利润前景。

通过经济学原理中的外部经济性来分析,网上银行功能的成熟与完善会拉动社会其他的产业的进一步网络化,成为互补产品,形成范围经济。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网络化,网民人数的不断增长,将会使得行业的单位成本呈进一步下降趋势。这个发展态势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利润增长是非常关键的。

(三)网络功能分析

根据网络的特性,我们可以看到网上银行本身除了盈利能力以外,还有一个信息传播的功能。就现在已有的传播功能分析,网上银行可以分为网上教育和信息,除此以外有些银行还开出网上论坛,以便用户之间的沟通,以加强营销的力度。

但对于银行来说,网上银行的重要作用不单单是一般意义上的传播功能这种功能一般的网站都具有,但是在大浪淘沙之后,又有几家剩下来了呢。网上银行真正的核心是要透过精美的页面,基本的交易系统,直达它的数据平台,也就是现在颇为流行的CRM平台。

四、问题的突现

总结前面对微观基础、成本特点、发展趋势以及传播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到网上银行的问题有其特殊性。

(一)关系生存的交易成本

关于交易成本不是指银行方面的,这里特指客户的交易成本,银行方面通过网上银行业务降低了自身成本,是否有效传递到了客户方面呢。以个人业务为例,现行的网上银行(一些试点收费分行)交易成本大都是这样制定的,一般网上银行都需要交纳一定的年费以外,其他的业务和传统业务收费标准相同,换句话说在客户交易成本,或是网上银行的价格制定方面,与传统银行相比并没有进行差别化价格战略。

但是这一点合理吗?按照上面的分析,成本函数可以概括如下:

TC——每年总成本

C——网上银行年费

t——每次的交易费用

n——交易的次数

公式比较简单,这里的t代表简化的交易费用,对于消费者来说,每年所负担的成本就等于网上银行年与交易费用的总和。但是站在风险的角度考虑,就要对以上公式做出补充。其一、由于网络传输数据所特有的风险,误码率是不可避免的。其二、划转过程中的时间延误,比如可能发生如下情况,货款已从一方账户划出,但该对方账户还未能确认你的款项到达,这中间的时延也是一项成本。当然这样的成本是在一定的概率条件下发生的。可以看到修正后的成本函数为:

P——事件发生的概率

X——事件发生所引起的损失

这样一来,即使要根据网上业务等于传统银行的成本原则定价,由于交易风险的存在,那交易费用也应该小于传统银行业的交易费用(或者利率要高于传统银行利率)。

(二)发展需要多样化

首先,由于国内网上银行的服务是建立在传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原先各大商业银行的经营重点不同,因此各自的产品的差异和主要的客户群体差别是不言而喻的。相对于商业银行个体来说,他们的网上银行就要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提供各类互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得用户在本行能享受到需要的产品。

其次,在上面所提到的几家做得比较好的商业银行中,除了比较全面的金融产品以外,还需要本行的自有特色,如业内所称的招商银行服务比较快速,工商银行接入比较方便等,多样化的一个关键就是针对客户的营销。举例来说,商业银行已经看到了国内的青少年出国留学的热潮,而这对于银行来说一是贷款业务,二是本外币的划转业务,结合网络的地域优势和时间优势,如果银行推出一卡两币的服务,这必将大受消费者欢迎。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针对需求变化的多样性问题。

(三)传播功能意义不大

作为网络功能的一大特点,由于网上银行是一项新鲜事物,对于它的营销不仅仅要停留在广告和促销手段上。就如前面所分析的微观基础中所谈到的信息对称性问题,国内大多数的网上银行仅是对网上银行的业务做出说明,而对收费细则和安全特性等网上银行用户最关心的问题并没有给出具体地说明,而且对于损失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承诺。这上面只有工商银行做得比较好,它在自己的主页上开出了一个论坛,有员工定期值班,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从另一观点来看,银行在没有公布有效的信息之前,客户在使用这个产品时就会有顾虑,这样一来银行也不便于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又会对目标客户群的划分造成困难。

五、关于我国网上银行竞争战略的思考

网上银行是从西方借鉴过来的,但是从西方借鉴过来的并不一定都适用于中国。考虑到我国网络化并没有像欧美那样普及,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在各地区呈现不平衡的态势。因此对网上银行的战略构架就提出了新的问题。笔者结合上面提到的一些微观基础问题,就网上银行的战略实施提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网上银行重在品牌建设

品牌建设成为了新兴行业一个差异化的重要标志,由于网上银行的产品类型,如各种金融工具和业务易于被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模仿,所以现阶段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树立自己在客户和潜在客户中的知名度。

品牌战略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消费者肯为我们的产品付钱?银行可以通过价格优势树立品牌,例如美国的最大的网上银行NetBank在1999年报上所称,它的品牌形象来自于低廉的交易成本和丰富的产品。当然国内不一定都借鉴它通过价格打响品牌,我们同样可以走高价路线,但要提供的是物有所值的产品;或是利用互联网的地域优势,成为全球性的支付银行;或是通过服务建立品牌,工商银行做得就不错,因此工行在第一季度的交易额达2.7万亿,居各行之首。

(二)网上银行的安全考虑

网上银行对消费者来说最主要的就是安全性的考虑,这一点绝对有必要提到战略的高度来讲,而且已经成了判断网上银行优劣的重要因素。英国的“卫报”就在5月6日报道了关于12名跨国网上银行诈骗罪犯的新闻,这就为网上银行的安全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有些问题是技术问题,需要银行与高科技公司合作来解决,而事实上我国网上银行系统全数是依赖国外公司搭建的系统平台,这样的风险不可谓不大。另一方面来自于教育问题,由于客户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资金损失,这就需要借助网上银行的手段进行教育和宣传。最后还要加强国际间银行业的紧密合作,因为网上银行的一大特征就是无国界。

除了以上的预防措施以外,还可以从补救方面着手,就好像美国成立了FDIC就是为了树立银行客户的信心。网上银行也需要一个第三方机制来消除用户的顾虑。

(三)与政府部门联动

这里并不涉及政府公关,重点是通过和政府合作,形成网上银行的社会效益。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需要网上银行这一技术机制的加入,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协调合作。另一方面,网上银行也迫切需要一个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来支撑自己的业务开展。网上银行本身的社会效益要大于个体效益,因此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最近的两则消息来看,政府也有意推行这一信息化建设。

网上银行业务的整条价值链几乎都是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如何使利益相关者效用最大化、以及如何积极配合政府实施宏观经济政策成为了网上银行发展的目标。

(四)网上银行战略目标定位

网上银行在国内作为传统银行的一个部门,其目的不同于国外一些独立的网上银行。我国网上银行的目的不是从自身营利的角度出发,而要考虑到商业银行整体的利益,可能产生的现象就是网上银行部门不盈利或亏损,但是整体银行的利润在上升。

这里涉及到一个核心业务问题,核心业务并不一定是赚钱的业务,如果商业银行将其网上银行部门定为核心业务,有可能就是利用这一业务为银行吸收客户,为其他的业务提供盈利的可能性。当然国内银行也可以将网上银行定位成盈利业务,但是其业务的划分和客户市场的细分要和本身传统银行业务交错开,以避免银行内部利润出现此消彼长的情况,这同样也是对传统银行的一种保护。

(五)业内的竞合态度

竞合指竞争与合作共存,目光短浅往往会造成“以邻为壑”的战略部署,而这样于己于人都不力。从银行个体来看,竞合的态度首先体现在各商业银行的特色不用,专攻方向也不同。在竞合的概念中首先强调的是竞争,竞争才能体现效率,其次讲得是合作,因为网上银行是有互联网联通的,即使不合作也已经被连在了一起,随着外资银行的网上业务开办,国内的强强联手会成为一个趋势。从银行的外部来看,过度的竞争会导致资源的浪费,重复建设现象的严重,就会存在外部不经济,这与发展网上银行的初衷就背道而驰了。

(六)网上银行相配套的管理体系

网上银行的形式与一般银行不同,对比之下更需要人才的创新能力,当然就如前面所说,网上银行的关键因素不在于技术,而在于策划、管理和实施。随需应变的概念在网络时代得到重视,同时与之相适应的管理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在网上银行的体系下,需要强调知识性和灵活性,在这里就能体现出学习型组织的理念,整个组织构架应该是由项目所驱动的,客户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就是项目的核心,依次展开实施,在这里层级观念需要进一步弱化,以适应灵活性的需要。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一个独立部门,网上银行的管理体系要做好和传统银行的沟通,同时保留自身的独立实施权利,在权责分明的情况下开展活动。

六、结语

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古代的战略管理思想有韩非子的“势”、商鞅的“法”和申不害“术”。网上银行是一项新的金融业务,它能够被消费者接受说明是市场对这个产品有需求,这就是“势”的力量,包括宏观和微观的因素。但是仅有“势”是不够的,它还需要“法”去规范,“术”来实施。对于网上银行的研究在学术界曾经出现过不少有价值的文献,但是近两年却少有关于它的研究,这就引起了笔者的兴趣。整篇文章从网上银行的微观基础谈起,结合它和传统银行的共性和自身的特性,分析了网上银行的优势和问题,提出了一些关于国内网上银行发展的意见。

本文与过去其他文献归档:金融证券论文推荐度:收藏本文日期:2006-2-269:28:00也谈我国网上银行字体大小:小大也谈我国网上银行

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看问题的角度有所转变,结合经济学和管理学看网上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但由于是新鲜事物,很多分析只能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对于定量分析的数据来源渠道有限直接导致了本文的缺陷,即实证方面的研究不足,因此笔者仍会继续对此加以关注,希望本文能对自己以后的研究,或是对将来其他研究此类业务的学者能有借鉴作用。[Next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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