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防控工作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2 23:36:26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为加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大力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接到文件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学习,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调执行力的重要性。要求各股室站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区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管理。一是强化燃气站点消防安全管理。对辖区内共有的34家燃气供应网点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的消防设施、储罐安全阀、压力表设施等设施安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情况;安全学习记录,燃气企业安全自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情况;供应网点是否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以及违章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共15处,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网点进行限期整改,发出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48份,现场纠违3处。二是深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进行整治。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物业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对违反规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违规充电的,积极进行劝阻和组织清理;推动场所防火改造、加装消防设施及智能充电桩等,提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并对 15个小区进行了抽查,共发现 27处不规范现象,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18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利用安全生产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物业小区电动车安全宣传资料300多份,提高了群众对物业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的认识。三是深化在建工地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由局组成建管股、质安站组织检查小组,按照文件和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区管辖在建工地24家,在巡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问题,共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截至目前为止,今年我辖区内在建工地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排查中发现有些燃气供应站安全生产制度不够健全。虽有硬件制度规定,但责任未落实到具体人员,供应站多为个体经营,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防安全意识不足。有的单位空间存放钢瓶数量超过规定等违章行为。

(二)一些物业小区服务企业防火意识不强,有些小区存在居民私自拉线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规范。

(三)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对防火意识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和侥幸心理,灭火器材不足,防火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消防检查流于形式。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2)

一、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因近期天气较冷,着重安排各营业场所在取暖用电的安全性上加大自查力度,避免工作死角。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3)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4)

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控制火情,减少共公财产的损失,减少人员的伤亡,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消防应急方案.

2.范围

适用于锦城大厦、瑞达大厦

3.职责

办公室、保安部、负责实施灭

火预案全过程。

4.程序

4.1火灾报警程序

4.1.1当火灾发生后,着火层大厦员工及客户要及时按下楼层内红色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或拔打消防中控室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语言清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及报警人姓名、身份所在位置说出,并说明什么物质着火。

4.1.2消防火灾探测器报火警、水流指示器和压火开关报警。

4.2火灾确认火警报告程序

4.2.1当人工现场确认火灾事故发生后,中控人员要严格按《值班人员跑火警报告火警程序》执行操作。

4.3人员调动程序

4.3.1当保安部接到火警报告后,保安部经理、消防主管立即前往火场,组织灭火,现场最高领导为灭火现场临时指挥员。夜间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为灭火总指挥员,保安警队队长为灭火现场临时指挥员,内保主管负责打开所有消防通道大门,并做好迎接消防车准备工作。

4.3.2当保安接到火警报告后,保安警队队长带领警队灭火组,前往火场,组织灭火。保安部警队副队长带领队员对大厦各出口加岗、警戒,无关人员只许出,不准进入大厦,对持物出入大厦人员进行严格检查。

4.3.3当火灾发生后,经理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员工按指定位置到达现场待命,听从消防指挥中心命令。

4.4火灾扑救程序

4.4.1当保安部经理、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中控跑火警人员向保安部经理汇报火场情况,并快速回归消防中控室值机,保安部经理做为临时现场指挥员指挥灭火。

4.5使用灭火战术方法

4.5.1冷却灭火法,使用消火栓灭火。

4.5.2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5.3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些较小面积的火源。

4.5.4抑制灭火法,使用“1211”灭火器及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

4.5.5由消防指挥中心,灭火总指挥根据火情命令,指定中控人员起动相应的消防设备,并根据大厦内人员疏散情况,确认全部人员疏散后,可迫降防火卷窗门,进行防火分区隔离。并把消防联动设备联动手动改为联动自动。

4.6组织疏散程序

4.6.1当火灾无法得到控制时,由灭火总指挥向消防中控人员火灾疏散命令,中控人员按到灭火总指挥的命令,正确操作设备开通火灾广播。疏散地点理工大厦操场。

4.7营救伤员,重要物资抢救程序

4.7.1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疏散工作,保护重要文件,保护财务部现金、票据的安全,警队对财务室加岗保护。并负责抢救伤员,救护后的人员安置在大厦外部空旷处。

4.8后期处理程序

4.8.1当灭火总指挥明确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有关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火灾事故后八小时之内消防主管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提写火灾事故报告,如实反应情况并向大厦经理汇报。

5.监督执行

保安部经理

6.相关性文件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5)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河畔。本工程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20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6000平方米,地上约为10000平方米,地下约为16000平方米。总藏书量90万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本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2.1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2.1.1 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感觉器官”,它的作用是监视环境中有没有火灾的发生。一旦有了火情,就将火灾的特征物理量,如温度、烟雾、气体和辐射光强等转换成电信号,并立即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报警信号。本图书馆项目的地下车库、强弱电间、电梯厅及前室、空调机房、报告厅、会议室、阅读区等,选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本图书馆项目的厨房、发电机房等,选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2.1.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一个设备类型,当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探测器没有探测到火灾的时候,人员手动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告火灾信号。正常情况下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时,火灾发生的几率比火灾探测器要大的多。本图书馆项目在各楼层公共活动场所出入口、疏散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其他主要通道等经常有人通过的地方设置手动报警按钮。根据GB50116-2013《火规》6.3.1条规范,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m。

2.1.3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心脏,是火灾报警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为火灾探测器提供稳定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接收和处理火灾信号并启动相应的火灾警报装置,同时指示发生火灾的部位和记录相关信息。本图书馆项目的消防控制室设置在首层,整个建筑只设置了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所以本项目采用集中型报警系统。

2.1.4 火灾警报器

火灾声光警报器用于产生火灾报警现场的声音报警和闪光报警信号,尤其适用于报警时能见度低或事故现场有烟雾产生的场所,以警示人们迅速采取安全疏散及灭火救灾措施。本图书馆项目在各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明显部位设置声光警报器,考虑声光警报器不能影响疏散设施的有效性,所以不能安装在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同一面墙上。根据GB50116-2013《火规》6.5.2条规范,由于市场上的声光警报器的产品工作原理不同,所以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的声压级不小于60dB的安装距离指标,确定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安装距离。

2.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2.1 消防联动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器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核心组件,通过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按预设逻辑对建筑中设置的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进行联动控制。消防联动控制器可直接发出控制信号,通过输出模块控制现场的受控设备(如防排烟设备、消防给水设备);对于控制逻辑复杂且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不便实现直接控制的情况,可通过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如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防火门监控器等)间接控制受控设备,同时接收自动消防系统(设施)动作的反馈信号。

2.2.2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设计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固定式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本图书馆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过联锁控制方式、联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方式三种控制方式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联动控制。

2.2.3 消火栓灭火系统的联动设计

消火栓灭火系统是最常用的灭火方式。由消防给水基础设施、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设备、报警控制设备及系统附件等组成。本图书馆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过联锁控制方式、联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方式三种控制方式与消火栓灭火系统进行联动控制。

2.2.4 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设计

本图书馆项目的高低压变配电房、弱电机房、发电机房、周转书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这些独立功能房的气体灭火系统,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控制,发出在实施灭火各阶段的全部联动控制信号。气体灭火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相对独立的一个子系统,通过总线输入模块的方式,把气体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2.5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设计

国内外火灾研究表明,烟气是造成人员伤亡最主要的原因。因发生火灾的时候,伴随物质的燃烧将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因此,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是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本图书馆项目在地下车库、报告厅、阅读区、门厅等场所采用了机械排烟方式,在走廊、楼梯间前室和楼梯间等场所采用机械加压防烟方式。

2.2.6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设计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是建筑内防火分隔物,可以有效阻止火势蔓延、烟气扩散,同时是人员安全疏散,消防员扑救火灾的重要通道。本图书馆项目在人员主要的疏散通道出入口的防火门设置了防火门监控器,把防火门的状态信息通过总线模块的方式反馈至消防控制室。在中庭与楼层的开口部位、自动扶梯的周围设置了防火卷帘控制器,通过总线模块的方式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并把防火卷帘的状态信息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2.2.7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设计

本工程设置了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向现场人员通报火灾发生,指挥并引导现场人员疏散。能在消防控制室通过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

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本工程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器,接收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提醒专业人员排除电气火灾隐患,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2.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本工程设置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了消防电源监控器,接收传感器对消防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实时检测,从而判断设备电源是否发生过压、欠压、过流、断路、短路以及缺相等故障,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从而有效保证了火灾发生时消防联动系统的可靠性。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6)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1.建筑消防的缺欠和隐患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在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一系列消防技术法规中,规定了在一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大体量的建筑中,强制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在扑救建筑火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经济发达国家建筑消防设施建设比较成熟,例如美国在1904年就立法,强制现代建筑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据美国消防学会统计,最近69年中,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中发生火灾,消防设施的有效率高达96.1%。确实起到了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的作用。

但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的城市建筑中,建筑消防设施在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以及维修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欠和隐患。近期我省一些城市的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问题尤为突出。要知道,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的工作,等于建筑不设防,本身就是重大火灾隐患。我们必须对此要有深刻认识,万万不可等闲视之。我们必须加大监督检查管理的力度,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保证公民人身安全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2.建筑消防设施中常见的问题

2.1火灾探测器(探头)超期服役,国产探头寿命一般在三万小时左右,(三年半),世界名牌火灾探测器的使用寿命最高可达六万小时(七年)。但现在有的建筑报警系统一经十几年了,对探头仍不更换、不维修、不清洗,探测器的灵敏度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灾信息也不可能准确,这就可能贻误报警时机,造成灾难,这种情况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2.2自动报警系统年度检测失当。有的单位不能坚持年检,有的消防检测机构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结果缺乏可靠性、追溯性。一些消防检测单位对年检敷衍了事。

2.3有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松懈,平时对自动报警系统疏于维护,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维修,不能正常运行。

2.4有的自动报警系统与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系统的不能联动,消防设施系统功能存在缺陷。

2.5有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平时值班人员不足,往往一人一天,超过12小时的值班;不足两人在岗,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6 消防电源存在问题,不能保证自动报警系统在停电的情况下自动切换继续工作。

2.7 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换代,或增加配置,更新设备时,设计不合理,与原设备其他系统无法联动。

2.8自动报警系统放弃使用,不申请不报告,自消自灭。这种情况比例不小,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2.9自动报警系统没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并且不按照操作规程去运行,有的单位消防控制室未保证24小时监控,甚至上班开机,下班关机。

3.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3.1消防设施检测约定书填写,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受检单位和检测单位各持一份。

3.2受检单位需提供全部有关受检项目《消防审核意向书》复印件一份、竣工图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始记录登记档案、调试合格运行报告等资料。

3.3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双方商定,安排检测日期。

3.4检测前,受检单位应组织好各受检系统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情况介绍,检测中,受检单位及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员须在场,配合检测技术人员工作。

3.5检测工作结束,主检技术人员应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测情况,对有疑议的项目,主检技术人员可决定当时复检。

3.6主检技术人员组织检测员根据各系统检测的原始记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写《检测报告》,经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发检测报告。

3.7受检单位领取检测报告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有关资料及原始记录,由检测单位存档。

4.消防设施检测主要内容

4.1依据国家相关(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进行消防设施检测。

4.2具体检测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防排烟系统

6)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7)防火卷帘门、防火门

5.消防报警及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检测消防系统按功能可分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前者的功能是在发现火情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指示出发生火警的部位,便于扑灭;后者的功能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现火情后,自动启动各种设备,避免火灾蔓延直至扑灭火灾。从二者的不同功能可看出它们是密不可分的。实际上有很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具有自动联动系统的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三大部分组成: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检测现场烟浓度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感温探测器检测现场温度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火焰探测器检测红外光或紫外光光谱强度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器的连线可划分N I线制、4线制、3线制和二总线制。目前生产的火灾报警系统大部分为二总线制。按火灾报警系统判断火灾的方式,火灾报警系统可分为开关量火灾报警系统和模拟量火灾报警系统。开关量火灾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为开关量探测器,其报警原理是在火灾探测器内有一比较器,当火灾探测器探测的烟浓度、温度或其它物理参数达到一定阈值时,火灾探测器变为火警状态,当火灾报警器巡检到该探测器时,探测器把火警状态报告给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自动联动系统用于控制各种联动设备,有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和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中,从联动控制器到每一动设备都要连接2条-4条线,一般适用于联动设备少的建筑。对于联动设备比较多的建筑,如果使用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工程施工比较困难,最好使用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在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中,火灾自动联动系统由联动制器和控制模块组成。在联动控制器和控制模块之间为二总线或四总线,每一组总线可以连接多个控制模块,在需要启动联动设备时,联动控制器发出启动命令,控制模块动作,控制模块再启动联动设备。6.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防火、灭火中的作用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人们在高效便捷的办公环境和轻松愉快的生活环境中,对消防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次次火灾的教训,使人们自觉提高了防火意识,因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火灾事件的主体,人的参与仍然是最为有效并不可替代的手段之一。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系统,在火灾现场是最快速可靠的信息传递方式,越来越受到各界重视并得到应用推广。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现代化建筑必不可少的安全监控设施,利用火灾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技术手段对高层建筑及大型综合性建筑物形成有效的火灾探测报警、防火分区、防烟分隔、设备材料和建筑结构耐火以及消防设备联锁连动控制,及时发现火灾和控制火灾,可有效实施灭火操作。因此,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安装、使用自动消防设施,是现代消防中不可缺少的安全技术设施。

7.结语

检测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7)

 

 

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规范防扑程序,明晰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新型林草防扑火机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要求各地各林区专题学习,并贯彻执行。

《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共分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火灾风险防控、预警及响应、信息报送、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善后工作、制度机制、保障建设十一个部分。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规范防扑程序,明晰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新型林草防扑火机制,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山西省各市、县林草部门及省直属各国有林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直林局”)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早期处置及扑救等工作。

3、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管、应急统筹、林草防控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联防联护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积极消灭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扑、安全第一的原则。

4、组织体系

4.1 防火专设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草局”)设置防火处,省直林局应设置防火科,负责本地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及早期处置等业务工作;市、县林草部门应加强防火机构建设。

4.2 防灭火指挥中心

省林草局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局长兼任,副总指挥由主管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预防,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处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中心主任兼任,防火处负责防灭火指挥中心日常工作,预警监测中心具体承办值班、预警监测、火情火灾信息接收报送、林草系统火灾扑救中的相关事宜。市、县林草部门及省直林局均应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具体参照省林草局设立。

4.3 防灭火专家库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均应设立防灭火专家库,将当地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处置、扑救中有丰富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家库;在组织扑救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应吸纳专家库人员参与扑火方案制定、火场作战指挥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实战指挥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

4.4 消防队伍

各级林草部门应按照“县县建队”的原则,建设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

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县、省直林局和11个设区的市,均应组建10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设区的市可以与本辖区内的县或省直林局合建);其余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县,应组建50-80人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

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应根据当地森林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建立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4.5 巡护队伍

各林场、林区、有林单位应根据林地面积、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等,聘用一定的专职管护员、兼职管护员等人员,对所辖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进行防火巡护。

    5、火灾风险防控

5.1 防火宣传教育

5.1.1宣教时机

重点时段宣教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期间,应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火宣教活动。

重要节点宣教

(1)每年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应围绕烧荒燎堰、焚烧秸秆等农事活动,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2)针对春节、清明、“十月初一”、红白事等民间习俗中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其它时段宣教

(1)每年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应围绕森林草原旅游、野炊等,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2)针对在林区内林业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施工作业期间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3)其它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及有必要开展防火宣教的时机。

5.1.2 宣教方式

固定媒介宣教

(1)有效利用高速公路、国省道、乡村公路、铁路等周边建筑物粘贴或刷写宣传标语进行宣教;

(2)有效利用村庄、学校、林区周边的工矿企业等建筑物粘贴或刷写宣传标语进行宣教;

(3)有效利用林区边缘的碑、牌、墙、封山育林围栏等固定设施粘贴或刷写宣传标语进行宣教;

(4)利用乡村广播、黑板报、公示栏等进行宣教。

移动媒介宣教

(1)通过印发纸质宣传资料进行宣教(如:报刊、杂志、宣传页、宣传画、春联等);

(2)通过印制防火宣传物品进行宣教(如:宣传版面、条幅、彩旗、红袖章、围裙、坎肩、太阳帽、书包、手提带等);

(3)通过防火宣传车辆流动宣教。

电视网络宣教

(1)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等媒介进行宣教;

(2)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抖音、微视频、动漫等新型媒介进行宣教。

其它形式宣教

(1)利用防火宣传月、座谈会、防火讲座、培训会等形式进行宣教;

(2)利用以防火为主题的快板书、音乐舞蹈剧、有奖知识问答等文艺题材,创作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文艺作品、文化活动等进行宣教;

(3)通过公开曝光火灾案例和肇事人员的处理情况,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5.1.3 宣教群体

主要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应全覆盖,主要对中小学生、林农群众、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区工矿企业职工、旅游人员等进行宣教。

特殊群体

(1)突出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人等6种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宣教;(2)重点对坟(墓)主、返乡祭祀人员、放牧人员、矿主、七十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宣教。

5.1.4宣教地点

主要侧重于林区和林农交错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工矿企业、旅游景区、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林业生产性施工和非生产性施工作业点等人流量集中的地方。

5.2 防火巡查巡护

5.2.1 巡护队伍

巡护队伍主要有4类:专职管护员队伍、兼职管护员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森林公安队伍。

专职管护员队伍

专职管护员由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实行购买式服务和聘任制管理,专门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工作。

兼职管护员队伍

兼职管护员包括各级林草部门和各乡(镇)、村委会聘用的护林员、生态护林员、防火信息员。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主要负责对集体林地的巡查巡护;防火信息员主要是协助专职管护员负责国有森林草原资源的巡查巡护。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按照“有火打火、无火巡护”的原则,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巡查工作。

森林公安队伍

森林公安队伍按照“有案破案、无案巡逻”的原则,在各自辖区内配合有林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巡查工作。

5.2.2 巡护方式

防火巡护应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采取地面巡护、无人机空中巡护和GPS巡护等多种巡护方式,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5.2.3 巡护责任区

每个管护员都应明确巡护的区域、面积、责任,原则上人均巡护面积为0.5万亩至1万亩。

5.2.4 巡护内容

巡护人员按照工作职责主要任务有:

野外用火管控

对野外焚烧秸秆、烧荒燎堰、上坟烧纸、工程用火、点火取暖、野炊、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

隐患排查

①发现隐患。各防火责任人应对责任区火灾风险点、危险源等隐患进行经常性的排查,重点对企业厂矿周边,林区内“林顶线”、“林包线”、“打火星”、老化线路,以及对林路、林农、林牧、林缘地带可疑、可燃物等火灾隐患易发生点应逐一造册登记,建立隐患台账。

②报告反馈。巡护人员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做到当日发现、及时报告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对发现的隐患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消除隐患。

热点核查

对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等监测发现或上级通知核查的林草热点信息,应立即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核查结果。

发现火情

各类巡查巡护人员巡查时发现的火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

5.2.5 巡护重点

重要时段

在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农耕期、春季旅游期、节假日、清明节等时段,应加强巡查巡护的频次和密度。

重点人群

(1)突出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人等6种人进行重点防范。

(2)对野外施工作业人员、放牧人员、农耕人员、坟(墓)主、返乡祭祀人员、七十岁以上老人、森林草原旅游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防范。

5.3 火源管控

5.3.1 封山禁火

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需要,及时封山禁火令,划定禁火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5.3.2 农事用火管控

各级政府及其农业、环保、林草等部门对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焚烧秸秆、烧荒燎堰等民事用火,应采取措施严格管控。

5.3.3其它用火管控

对于在林区内进行林业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等施工作业用火,应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5.3.4 野外用火管控

对于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加大管控、查处、处罚力度。

5.3.5 设置防火检查站

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在通往林区的村口、路口、沟口和景区入口,应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卡,加强防火检查,收缴携带的火种,杜绝火种入山进林。

5.4 联防联护

相邻的省、市、县、乡、村,国有林局、林场与毗邻县、乡政府以及村委会之间,均应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在信息共享、宣传互动、联防联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实行有火共扑、无火共巡的联防联护机制。

5.5 火情监测及报告

运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监测

各级林草部门应充分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所辖区域热点、火情进行监测。

①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查看、接收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的热点、火情信息;

②对接收到的本辖区内热点、火情信息,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③核查结果应在规定的2小时内,通过手机APP终端或值班电脑相关页面迅速反馈;

④反馈内容主要包括:火情发生地点的地类、核查人员姓名(或手机号)、火情描述、火情照片等;

⑤上报核查结果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其他方式

各有林单位应通过远程视频监控、防火瞭望塔观察、无人机巡护、地面巡查巡护等多种方法手段,对所属林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立体监测,及时发现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

5.6 防火督导检查

森林草原防火期和其它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各级林草部门应组织防火督导组,对基层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军事重地等重要区域应重点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6、预警及响应

6.1 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省气象局中长期天气预报,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综合分析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同省应急厅、气象局及时向全省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宏观预测预报;配合省气象局制作全省24小时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提请森防指办公室,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向全省。

6.2 火险预警

6.2.1 预警分级

根据各地森林草原火险天气条件(大风、干旱、高温等)、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无色表示,五级为最高级。

6.2.2 预警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应急、气象部门会商,共同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提请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预警地区和公众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蓝色、无色为较低火险等级,不进行预警信号。

6.3 预警和响应

6.3.1 红色预警及响应行动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等级为五级,形势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必须作出以下响应:

(1)预警地区应加强值班调度,密切注意火情动态;

(2)提请市、县政府及时禁火令或禁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组织各类巡护队伍进一步加大巡查巡护密度,延长巡护瞭望时间,密切监视特殊人群动向;

(4)严格火源管控,在进入林区的主要沟口路口设卡布点,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5)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对重要地区或重点林区严防死守;

(6)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值班备勤,半专业扑火队应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队员着装,物资机具装车,确保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0分钟内出发;

(7)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值班备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8)做好赴火场工作组的有关准备。

6.3.2 橙色预警及响应行动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等级为四级,形势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必须作出以下响应:

(1)预警地区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要对重点和特殊人群重点宣传;

(2)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

(3)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进山;

(4)组织巡护队伍开展不间断的巡查巡护和瞭望监测;

(5)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值班备勤,靠前布防;半专业扑火队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

(6)对橙色预警地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3.3 黄色预警及响应行动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等级为三级,形势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必须作出以下响应:

(1)预警地区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2)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理力度;

(3)认真检查扑火机具装备、物资等落实情况;

(4)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有关准备工作。

6.4 预警解除

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根据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解除警报通知(或公告),终止预警响应,恢复正常工作。

7、信息报送

7.1 热点信息核查及报送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对发现、监测、接收到的林草热点信息,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在1.5小时内将核查结果逐级上报到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

7.2 火情信息接收

(1)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接到省森防指(或有关部门)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后,应立即逐级通知所涉市、县或省直林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

(2)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一旦发现(或监测到)森林草原火情,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林草部门(或省直林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3)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接收任何公民或组织报告的森林草原火情信息。

7.3 火情信息报告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按照“有火必报”的原则上报,并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具体报告事项有:

(1)当确认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应立即向当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综合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领导。

(2)各地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当地林草部门必须第一时间纵向逐级上报至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

(3)初发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有: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起火地点天气情况、植被情况、过火面积、扑救情况、可能蔓延的方向、是否需要支援等。

(4)火情(灾)信息应当逐级上报,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后应及时按正常程序上报。

(5)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值班员每天应汇总全省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信息,及时报告防灭火指挥中心及办公室领导。

(6)省直林局辖区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应立即同时向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火情(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森防指办公室报告。

(7)跨行政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灾)的,火情(灾)信息应向其共同的上级报告,特殊情况可分别报告。森林草原火情(灾)可能会蔓延到行政区域以外的,应及时通报相邻单位。

7.4 火灾扑救期间信息报告

(1)火灾扑救期间信息报告,应当按照“逐步求精”的原则,先电话报告大概信息,随后核实并书面报告全面、准确的信息;

(2)信息应动态化报告。火灾扑救期间,每隔2小时向上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一次火情动态和扑救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3)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期间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有:火场指挥员、扑火力量组成及数量、火场主要气象因子、火线长度、火点数量、初判火场面积、火场发展态势、下一步打算等。

7.5 重要时段日报告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重点时期或者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定的时段,实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日报告制度。

各级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于每天16时前向上级防灭火指挥中心书面报告当天火情发生情况。

8、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

8.1 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情发生后,各级林草部门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早期处置。当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应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和“分级响应、积极消灭”的原则,展开火情处置工作;同时,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投入统筹、组织、协调等各项事宜中。具体如下:

(1)火情(灾)发生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领导立即带领当地防扑火专家及相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工作;

(2)迅速调集所属专业队、半专业队赶赴火灾现场;

(3)立即成立扑救火灾指挥组、侦察组、专家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等相应组织机构,并分头展开工作;

(4)根据火场侦察情况,结合地形地貌、森林草原植被、气象条件、队伍到位、群众向导以及火场态势等因素,科学制定扑火方案;

(5)扑救组根据方案,积极开展火灾扑救;

(6)根据扑火需要,迅速调集相应扑火装备、物资;

(7)上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应及时掌握一线火情,并根据火情态势发展积极做好相关的指导、帮助工作。

同时,按照事权等级划分,立即逐级归口上报,坚持边报边扑、报扑同步;基层政府、各级组织应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扑救。

8.2 参与指挥部工作

当扑火前线指挥部成立后,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林草系统主要负责前指赋予的一线火场的扑救任务,并提供专家咨询等工作。具体如下:

(1)参加指挥部工作,参与指挥部决策;

(2)积极发挥专家组作用,为指挥部提供扑救火方案及相关建议;

(3)火灾扑救现场的负责人应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以便科学指挥决策;

(4)根据扑火需要,及时提出需求,提请指挥部予以解决;

(5)根据火场情况及发展态势,提出是否需要调用上一级人力、物资、装备支援等。

8.3 科学组织扑火

根据火场情况,结合地形地貌、森林草原植被、气象条件以及火场态势等因素,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科学组织扑火。

8.3.1 科学组织指挥

火灾现场指挥员应由熟悉业务、有扑火经验的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提前选好避险线路和地点,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8.3.2 扑火时机选择

要根据天气、地形、火势等各方面因素,科学确定扑火时机。一般应在林区温度较低、湿度较大、风力较小、风向较稳定的时段(如:凌晨天刚亮前至上午9时,一般为最佳时段),组织各类扑火力量,实施重兵扑救、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8.3.3 科学配置扑火力量

在火灾扑救中,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发挥扑火专长,发挥主力军、突击队作用,主要承担打火头、攻险段、保重点的重任。

要按照专业力量打明火、半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防队伍清余火、当地干部群众守火场的配置原则,科学配置各类扑火力量,配置比例应为1:2:3(或1:3;5),提高扑火效率,确保人员安全。

8.3.4 扑火方式

森林草原火灾应采取直接灭火、飞机灭火、隔离灭火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扑救。

(1)火焰高度低于1.5米的地表火,可采用风力灭火机、风水灭火机、2号、3号灭火工具等进行直接扑救;

(2)火焰高度大于1.5米的地表火,应采用灭火弹、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消防水泵、开设防火隔离带、飞机撒水等方式进行扑救;

(3)对树冠火和大风天气下的森林草原火灾,主要采取飞机灭火、隔离灭火的方式进行扑救。

8.3.5 扑火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扑火人员要科学选择行进路线,禁止从植被茂密、峡谷地带接近火场,禁止迎火头蔓延方向接近火场。

在火灾扑救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

8.4 提高响应级别

当火场、火势已超出本地火灾扑救力量能力范围时,当地林草部门应积极主动向前线指挥部及上一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提出申请,在指挥部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上一级防灭火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派出工作组及专家;

(2)抽调外援消防专业队伍;

(3)筹措、提供扑救火灾物资、装备;

(4)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重要电力设施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应立即提请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8.5 分级响应及处置措施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情形,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当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依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般情况,随着火情态势的不断发展,响应级别随之提高,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也随之做好响应相关工作。

8.6 火场清理和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林草部门应按照前线挥部统一部署,组织所属扑火力量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味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火场。火场看守工作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

8.7 响应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善后工作

9.1 火灾调查

火灾扑灭后,林草部门应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火灾调查相关工作。

9.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林草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预防工作漏洞、火灾发生原因和火灾扑救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9.3 植被恢复

火灾过后,林草部门应适时做好火烧迹地林木采伐、植被恢复等相关工作,有效避免次生灾害,尽快恢复森林草原植被。

10、制度机制

10.1 值班制度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10.2 报告制度

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当地林草主管部门应立即逐级报告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同级应急主管部门,实行“双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

10.3 协同联动机制

各级林草和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凡先接到火灾信息报告的一方,应当立即组织进行处理,同时及时通报对方,并随即上报。

10.4 会商研判制度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规律和火险等级,省林草局应及时会同省应急厅、省气象局开展会商,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适时火险预警信息,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根据火灾发展趋势等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火灾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各项扑救工作。

10.5 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巡护应建立责任制,把林区划分为网格单元,每个网格单元都有明确的防火责任人,每个巡护人员都有明确的巡护区域、面积、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10.6 靠前驻防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应到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驻防,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10.7 联防联护制度

相邻的省、市、县、乡、村,国有林局、林场与毗邻县、乡政府以及村委会之间,均应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在信息共享、宣传互动、联防联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实行有火共扑、无火共巡。

10.8 群防群治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仅要组织专职管护员、兼职管护员、森林消防队员、森林公安人员开展巡查巡护,而且应广泛发动林区干部群众参与防火,形成专群结合的防火局面。

10.9 督导检查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期、紧要期,各级防灭火指挥中心应组织专门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所辖区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防范化解风险,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11、保障建设

11.1 基础性工作

各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有林单位应提前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在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时能够有备无患、高效应对。具体如下:

(1)工作内容

①地形地貌概况,主要包括山势走向,山梁、山谷、河流、悬崖峭壁等分布,岩石裸露地、林中空地、地类、林分结构、林种及分布区域等;

②辖区内现有道路分布状况,明确道路类型(如,等级公路、简易公路、土路、步行道等);

③一旦发生火灾,比较适宜开设防火隔离带的地点、地域分布(如,辖区内可依托道路、河流、林中空地等适宜开设防火隔离带的位置、走向等情况);

④辖区内拟建设防火通道、生物防火隔离带的规划、打算;

⑤辖区内村庄、厂矿企业、学校及河流、湖泊、水库等取水点的分布情况;

⑥辖区内加油(气)站、天然气管道、化工厂等重要设施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分布情况;

⑦林区内高压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分布情况;

⑧林区火险等级区域分布情况;

⑨辖区内专业队、半专业队驻防及分布情况。

(2)各有林单位应结合各自辖区内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自然条件、社会环境等情况,将上述内容勘查、划定、系统梳理,编印成册,并标注在地形图、森林资源分布图、卫星(遥感)影像图等图上,形成系统、完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图表资料。

(3)各级林草部门、各有林单位应结合本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防灭火工作建设规划,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1.2 技术保障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均应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专家库,将当地在森林草原火情处置、火灾扑救中有丰富实战经验和理论造诣的人员,纳入专家库;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森林草原防火监测系统、指挥信息系统等手段建设,为扑救火灾及信息化防火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11.3物资保障

省林草局应加强省级和省直林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和省直林区扑火需要。各级林草部门防火机构应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11.4 基础设施保障

各级林草部门防火机构应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加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高山瞭望塔(监测预警点)、森林草原消防供水系统、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卡、宣传警示固定碑牌等的建设力度,构筑形成一整套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营房设施、训练场地、办公生活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建设,满足消防队伍正常的工作、生活需要。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8)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医院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坚决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火灾发生时,要抓住火灾的初起阶段,全力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其蔓延。

2.坚持自防自救的原则,门诊楼、住院部每名医护人员都负有积极扑救火灾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的责任,要开展自防自

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工作需按照预案各自负责,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二、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防火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卫科,办公室承担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按照防火委员会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医院防火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李延峰

副主任:周长来 王龙会 潘玉印 孙月琴

成 员:任培奇 王玉山 许建伟 许成文 秦树德 周新华

宋文江 刘书亮 孙启忠 赵立安 刘启珍 朱宝俊 徐 晋

齐志田 肖立群 刘 丽 周瑞兰 张 莉 张云庆

三、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

防火委员会主任负责定期召集委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各委员具体负责火情发生时各种情况的应急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火险时,院防火委员会可在消防控制室成立指挥小组,并组成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

织灭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1.通讯组:组长:孙月琴,成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用电话报告院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火警报出后要指派专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车和指引消防水源,用消防广播告知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陪人及时疏散。

2.灭火组:组长:周长来,成员:保卫科人员和着火楼层义务消防员。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必要时切断电源。

3.抢救组:组长:王龙会,成员:内科、外科医护人员 。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患者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潘玉印,成员:保卫科和着火楼层工作人员。按照明确的疏散途径,有序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与逃生。

四、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医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手报按钮、电话、手机等形式将火情通报消防控制室,与此同时各楼层义务消防队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立即打开就近消火栓,展开水龙带进行灭火。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将情况通报院领导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马上派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利用消防插孔电话或对讲机向控制室通报火情,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19”火警电话报火警,同时协助着火层的医护人员组织疏散。

4.消防控制室在接到不断传来的火情后,根据需要开启强排烟系统,打开送风机进行送风,放下天井周围的防火卷帘避免天井的烟囱效应,所有电梯落底,同时电梯前室的防火卷帘落下。根据需要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5.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指挥各层人员按指定路线迅速疏散,抢救组在各疏散集结地对疏散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

6.保卫科在接到消防控制室报告后,要立即通知院防火委员会各成员,防火委员会成员得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消防控制室,并按预定分工展开工作。

7.出现火情的科室在5分钟左右时间内如不能将火及时扑灭,火势就有猛烈发展的可能,必须拨打“119”报火警(报火警时要向诮防队说明着火地点、位置、方向、着火源、火势情况,并将联系电话留给119报警台以便后续联系),另一方面要立即按预定疏散路线组织紧急疏散。

8.在现场参与组织疏散的保卫科人员及时将各层的疏散情况、火势情况、火情的控制情况通报消防控制室,指挥小组根据反馈过来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协调、组织疏散。

9.疏散过程中要打开疏散通道附近的消火栓,用水枪控制火势蔓延,为疏散争取时间和空间。

10.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物等。

11.灭火中发现受伤者,应该现将其背到安全的地点进行救护。发现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迅速搬到安全的地方,防止爆炸。

12.护卫队员要始终在火场维持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防止有人“混水摸鱼”或“趁火打劫”。

13.人员疏散完后,消防控制室关闭强排烟、送风、升起防火卷帘,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14.消防队进入现场后,其他灭火人员要一切服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一切条件和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阻碍消防队灭火。

15.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以便消防部门查明失火原因。

16.尽快恢复秩序,保障患者和陪人的基本生活,并做好有关患者的转院和安置工作。

五、疏散及逃生预案

1.发生火灾时,防火委员会、消防中心和医护人员要迅速打开楼上楼下安全出口门,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

2.疏散要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迅速有序的进行,不要在楼道内停留、观看,要尽快离开火场,保卫科要派专人前去疏导和领路。

3.楼道内充满浓烟时,应用湿毛巾掩住鼻口,在浓烟中弯腰或爬行离开火场,应防止有害气体吸入体内使人窒息。

4.当楼道底层起火人员无法通过时,应向楼顶疏散;中层起火,由上下安全通道疏散;上层起火,由下层安全通道疏散。

5.楼道内火势猛烈,人员无法离开出门时,应紧闭房门,用湿水的毛巾、被单等堵住门缝,防止浓烟入室,等候消防人员救援,切不可采取跳楼等错误的方法逃走。

6.为了控制火势,当最后一名人员撤离过火区域后应关闭门窗,以减少空气流量,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7.受伤后无法离开病区时,就大声呼救,尽量向火灾上风方向转移,采用俯姿式呼吸,延长等侯救护的时间。

8.全体疏散人员要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抢救个人的财产影响疏散工作,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9.发现人员被困在火场内,要及时向消防救护人员提供情况,以便组织抢救。

10.疏散时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的区域内的人员,在疏散中要按照先病人和陪人,后医护人员,最后为救助人员的顺序。

11.楼层着火,当人在二楼,楼梯被火封住,可采取有关办法下楼,不要盲目跳楼;当人在三楼(含三楼)以上时,千万不要跳楼,要冷静处置,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可利用高空救生缓降器或等待消防救援。 六、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1.发现纵火和破坏消防器械或乘火打劫的违法分子应立即将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见利忘义、趁人之危、见死不救、非法取得财物的人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3.当有爆炸危险的可燃物或产生剧毒气体的可燃物燃烧时,应立即组织救火人员和群众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在保证人员撤离的情况下,尽可能抢救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资料。

5.在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时,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医院的火灾应急预案【2】为进一步强化医院消防应急能力管理,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同时,及时果断、稳妥地处理火灾事故,确保广大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充分认识火灾的极大危险性,在行动上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员工、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为了保障医院区域内人员和财物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利用安全疏散通道迅速撤离到就近的应急避难场所,学会自救和救人。

三、适用范围

医院区域内发生的火灾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

(一)医院成立消防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 :

副总指挥 :

成 员 :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和院微型消防站力量,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指挥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各成员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保卫科, 负责协助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挥作用。

职 责:

(1)负责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通报和指挥部有关决策的传达贯彻,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报。

(2)掌握突发火灾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突发火灾所采取的措施。

(3)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力量,负责做好处置突发火灾的具体调度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每个专业组工作落实情况。

办公室下设五个专业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新闻应急组、安全防护组。

1、灭火行动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微型消防站成员及保安人员

职 责:负责按照消控中心报警要求,迅速启动微型消防站,携带灭火装备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掩护。

(1)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方法。

(2)熟悉着火部位的地形、位置、水源、灭火器材的配备、安全通道情况。

(3)如有人员被困时,掌握好寻人、救人的基本方法。

(4)会扑救初期火灾,负责人员疏散掩护。

(5)及时抢救贵重物资,减少财产损失。

2、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各科主任、值班医生和部分护士。

职 责:

(1)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对其进行救治。

(2)根据火灾现场险情状况进行相应救护,必须按照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发生火灾则迅速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配合救援人员将火扑灭。

(3)救治能力超出医院范围的,及时向附近医院求助并将伤员护送到对应医院。

(4)院办室负责救护车辆的保障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 长:

成 员:保安人员和起火部位所属科室人员为主

职 责:

(1)迅速地、正确地引导患者和家属及医护人员向安全区域撤离。

(2)迅速地将火灾周围车辆和贵重物品疏散到安全区域。

(3)在疏散人员和车辆、物品时,若发现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将其撤离危险区,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新闻应急组

组 长:

副组长:

职 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统一接洽可能来院的新闻记者,及时准备统一有关信息,必要时封锁灾情现场,防止不良新闻事件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情影响。

(1)增强新闻应急防范意识。

(2)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并第一时间予以接待。

(3)及时与指挥部进行沟通,报告最新准确信息,统一口径,统一。

(4)及时警戒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5、安全防护组

组 长:

组 员:保安人员和机关各科室人员为主

职 责:

(1)划定火灾时的安全区域。

(2)划定火灾现场的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

(3)负责现场和警戒区域的安全和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在安全区域设立明显的救护标志。

(5)加强巡逻,防止物资丢失。

五、形成扑救初期火灾三支战斗力量

第一支战斗力量:正常上班时间由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组成,科主任、护士长、科室消防治安责任人为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自发形成灭火救援力量。非正常上班时间由值班大夫、护士迅速组成,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二支战斗力量:由院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人员及院值班人员组成。上班时间由微型消防站队长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非正常上班时间由保卫值班人员组织当班保安人员携带灭火装备进行扑救及人员疏散。

第三支战斗力量:接到报警的公安消防专业灭火救援力量。

要求:各科室要对全科人员进行明确分工,组织火灾扑救和疏散引导两个小组,原则上医生和男同志为火灾扑救组,护理人员为疏散引导组。

六、灭火应急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一)火情报警的处置程序及方式

火情报警分两种情况:

第一,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控制器(联动型)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查看火情报警显示位置,通知一名消控人员及保安携带消防应急电话和消防应急包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如确认误报,应查明原因,将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复位并做好详细记录;如确认火灾情况发生,应立即通过消防应急电话向消控中心报告,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消控中心接到电话报告火警,应立即向院总值班报告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通知医院总值班立即到达消控中心或现场进行指挥。

2、通知保卫值班启动微型消防站,组织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携带专业设备奔赴现场进行灭火及人员疏散掩护,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立即向消控中心反馈,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3、通知带班领导和主管领导到达消控中心或现场进行指挥,紧急情况通知院主要领导到场指挥。

4、总值班向医院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同时通知相应组长,做好各自准备。

5、带班领导通知各专业组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及措施

(1)发现火灾后,现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消防治安责任人立即组织值班人员,使用就近的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中,根据火灾性质(如发生电气火灾时,必须尽快将故障部位相关电源开关切断,再通过CO?犆鸹鹌鹘衅司龋┎煌裾返纳璞讣胺绞浇衅司取?

(2)消控中心接到报警,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将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开启到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除外)。

(3)保卫科启动微型消防站,组织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携带专业灭火设备迅速赶往现场实施灭火和人员疏散撤离。

(4)各专业组,根据现场情况,时刻准备,等待领导统一指挥。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现场医务人员依次搜寻每一个病室,通知患者及家属有组织的紧急疏散。

2、消控中心通过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应急广播向火灾现场发出疏散指令。

3、微型消防站人员通过扩音喇叭指挥人员安全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洁,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五)安全救护及现场境界的程序与措施

1、医务科组织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其他友好邻近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2、医务科、器械科、后勤科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3、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警戒,维持秩序。

七、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1、事故报告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事故统计

对事故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工作提供依据。

3、事故分析总结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9)

   学为了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做好学校灾难工作,预防和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现根据学校现状和师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二、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具体落实,未雨绸缪,做好准备,并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消防任务。

   领导小组各组员负责火险发生时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职责: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视火情拨打119,并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报险救灾。

   2、灭火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3、抢救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职责: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职责: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预案

   1、发现室内火情,在场教职工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疏散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预案尽快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应急疏散的负责人员必须接受基本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

   五、善后处理

   1、解除应急状态。消防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后,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展善后工作,转入常态管理。

   2、实施救济救助。调查统计消防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做好火灾后的安抚工作和财产损失的清理、清查工作。

   3、调查总结。分析火灾原因,对造成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火灾预防应急方案2

   一、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保障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加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技术,使人员在遇到突发火灾的情况时,能够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区域,保证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

   模拟火灾场景:施工现场,在3月5日下午2:30左右,突然发生火灾。火灾的烟雾已经蔓延到办公区。火灾发生初期,员工甲用身边灭火器进行扑救,未能达到扑救效果,火灾继续蔓延。公司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本次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设置等级为二级响应。火灾影响范围基本处于场内范围,第一时间组织抢险组人员对起火点进行扑救,同时紧急疏散办公区域人员。

   二、演练程序:

   1.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门卫值班室。

   2.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3.应急救援现场指挥 ,负责指挥协调各职能组相关工作。刘道常、周梅为应急救援人员。

   4.各职能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

   应急救援总指挥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 应急救援人员 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魏宏飞 抢险组负责人唐怀杰 疏散组负责人黄林 救护组负责人胡昌金 保卫组负责人周军 调查组负责人李刚 后勤组负责人王绑芝

   5.应急救援总指挥胡晓庆,宣布演练开始后,由服务中心魏宏飞用手提式扬声器发出的警报声模拟火灾报警铃声。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魏宏飞立即组织人员用楼道内的灭火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向公司报告发生火灾的情况(根据起火点现场情况,随时报告)。起火现场火势未得到控制或无法控制,此时,向119报警求助(报警时要简述火灾情况,说清楚火灾发生单位所在区域、地址、附近明显标志物、联系电话,必要时派员引导救火车至火灾现场)。在119未到达之前,各职能组展开救援、疏散工作。

   6.抢险组:负责人唐怀杰,负责组织安保人员(4-6人)扑救起火点火源。

   7.疏散组:负责人黄林,负责人员安全、有序的疏散。此时,所有被疏散人员从各楼层安全通道(楼梯)向楼前广场安全区域疏散。(疏散演练时间2分钟)

   8.救护组:负责人贾大伟,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报120送医院急救。

   9.保卫组:负责人周军,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10.调查组:负责人李刚,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将调查的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火灾防控工作报告篇(10)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在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3基本原则

(1)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遵循统一指挥、多方协作、分级负责、介入前置的原则,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

(2)本预案涉及的县级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快速反应。

(3)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

(4)各镇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工作机构及职责

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分管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人武部、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农业局、教育体育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局、文物旅游局、卫生局、经贸局(安监局)、电信局、气象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防火办、汉西林业局上南河林场。

总值班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根据扑救工作需求和各成员单位职能,县森防指在预案启动后,设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和技术咨询组,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各组职责如下:

(1)综合调度组

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组

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的组织调度和科学指挥,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关于扑火救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指导当地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镇政府(国有林场)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宣传报道组

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信息。

(5)技术咨询组

召集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技术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2.3成员单位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森防指指令,履行以下职责:

(1)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及各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传下达,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2)县委农工部:指导督促各镇森林防火工作,在林区和农地交叉地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会同县森防指做好火灾扑救协调工作,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3)县人武部:负责办理驻军参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兵力调动事宜和组织地方武装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灾扑救。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

(5)县财政局:会同县林业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保证扑救工作正常开展。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扑火所需运输车辆的调配,及时对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快速运输。

(7)县民政局:加强对民俗用火的宣传教育和科学引导,防止民俗用火酿成森林火灾。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8)县农业局:负责草场野外用火管控,指导群众科学利用农作物秸杆,防止村民烧地边、烧秸杆、煨火肥等引发森林火灾。协调做好火灾区域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9)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制止中小学生随意玩火、用火现象。在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当地中小学校及学生安全。

(10)县电信局:在森林防火期间,负责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通信联络问题。

(11)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局:积极配合县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播报森林防火工作动态、火险等级等相关情况。当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照有关规定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客观准确报道火灾信息。

(12)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工作。

(13)县文物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区和游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旅游景区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4)县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居民点被烧毁并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15)县经贸局(安监局):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负责扑救中的安全指导,协助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16)县林业局:承担全县森林防火行业管理工作和县防火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综合衔接协调工作,上传、下达、通报各有关应急处置政令、信息,提供应急处置的扑火技术支持。

(17)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扑火工作。

(18)汉西林业局上南河林场:负责武关驿镇上南河林场林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期将当日防火情况向县森防指报告。

3预案启动及分级响应

县内发生下列情形的森林火灾事故,即报请县森防指批准后,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预案,并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职责。县辖区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响应级别按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3.1三级响应

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火灾事故,即报请县森防指批准后,启动本预案,由县森防指协助有关镇政府进行应急处置。

(1)过火面积1公顷以上或者起火1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火场危及厂矿、仓库、桥梁等重要设施及居民区安全,将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3)县政府有明确指示或者需要县上有关部门支援或增援扑救的。

3.2二级响应

应急预案启动后,火场动态变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火灾扑救指挥级别,由县森防指直接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1)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火场持续8小时还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

(3)火场延及县界或威胁重要设施及居民区安全的;

(4)市、县政府指令由县森防指组织指挥扑救的。

3.3一级响应

应急预案执行中,在县森防指全力组织指挥扑救的同时,火场动态变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森防指及时向市森防指报告情况,由县政府请示市政府,请求市政府支援和组织协调指挥扑救工作。

(1)过火面积100公顷以上或者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伤的;

(3)严重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安全的;

(4)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与邻市交界地区的。

4应急处置

4.1火情报告

县森防指办公室接到镇政府(国有林场)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应迅速了解火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森防指领导报告,由县森防指确定一名领导迅速到县林业局坐镇指挥。县森防指办公室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在将火情及时报告县政府的同时,及时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并迅速做好启动预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4.2预案启动

根据森林火灾的具体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县林业局局长及时提请召开由县政府有关领导及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县森防指紧急会议,通报森林火灾实况,研究决定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开展工作。

4.3派出赴火场前线指挥组

根据县森防指紧急会议决定,派出由县政府、县森防指有关领导及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前线指挥组,携带有关设备迅速赶赴火场。前线指挥组工作职责: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火灾情况,通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扑救方案;

(2)组织协调和督促镇政府(国有林场)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扑火救灾指示精神,指导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对火场扑火部署、兵力调配、扑火战术及扑火指挥决策提出建议,积极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随时观察掌握火场火情发展趋势、扑救措施、、扑火装备、天气实况、扑救进展等情况,及时向县森防指挥中心报告;

(5)及时传达各级领导的指示,及时提醒火场总指挥及各一线指挥人员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6)负责火场及扑救有关情况的记载、照相和摄像工作。

4.4扑救力量的组织协调

火场前线指挥部及所在镇政府(国有林场)请求县政府调集力量实施扑救援助时,由县森防指与有关方面协商决定,紧急命令,就近调集森林火灾扑火队、驻留武警及消防官兵参战扑救。需毗邻县区支援扑救时,由市森防指协调该区域护林联防机构协调增援。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4.5扑救物资的调度运用

首先调用森林火灾所在镇(国有林场)的各种扑火物资和设备。必要时,报请县森防指有关领导同意,调运县森林防火物资,并商请市森防指进行扑救物资支援。扑救物资调用所产生的费用,由县发生火灾的镇(国有林场)负责支付。

4.6火情监控

一是由火场前线指挥部派员在火场制高点设立火情监视哨,随时将林火发展动态情况向前线指挥和县防火办报告;二是报请市森防指挥中心启用计算机林火监测系统;三是由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地区天气预报实施火场监控。

4.7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要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上,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8扑救安全

县森防指赴火场工作人员,必须提醒火场前线指挥人员及扑救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扑救意识,在扑火队伍行进和扑救中提高警惕,力争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前线指挥员扑火安全职责为:

(1)及时掌握火场天气情况;

(2)对火势发展做出正确预测和判断;

(3)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

(4)事先安排好撤离火场的路线和紧急避险地段;

(5)时刻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

(6)时刻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络畅通;

(7)及时掌握扑火队伍的行动和扑火进展情况。

4.9后勤保障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镇(国有林场)负责食品饮料供给,按参加扑火的单位发放,由县森林公安分局派干警负责押运食品到火场一线,保证一线人员所需;县卫生局组织有关卫生医疗单位组成医疗队,赴火场治疗救护伤员;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单位优先提供交通工具,运送扑救人员和物资。以上三项所需费用由发生火灾的镇(国有林场)负责结算。

4.10扑救信息传递

县森防指办公室与相关通讯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卫星电话、短波电台、超短波电台等通讯设备和手段,以最快的时间保障应急通讯,保证扑救森林火灾的各种信息和政令畅通。如有必要,报请市政府同意,商调市上有关电信企业移动通信车前往火场增援,确保防火信息的传递。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联系。

4.11火案查处

由县公安、安监、监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各镇(国有林场)及时调查取证,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及责任人依法做出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县森防指办公室。

4.12消息

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县森防指及时通知有关新闻媒体,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道。对跨市、跨县区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消息,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县森防指指定专人独家向外。

5灾后处置

5.1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森防指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工作,转入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状态。

5.2善后处理

伤员抢救、灾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亲属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由发生森林火灾的镇政府(国有林场)负责,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妥善处置。

5.3损失评估

林火扑灭后,县森防指协助森林火灾所在镇(国有林场)按照相关规程,勘查林火迹地现场,核实森林资源及相关损失,形成专门核查评估文件。

5.4总结报告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镇(国有林场),及时准确地将有关资料形成专题报告,并按森林火灾统计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在应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森防指办公室。

6附则

6.1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解释

(1)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2)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2预案补充完善

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做出具体安排,确保责任落实,并将具体安排报县森防指备案。

6.3预案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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