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履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30 14:11:07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1)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整治措施,保证工作成效

镇扫黑办对我镇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重点分析研判,完善了扫黑除恶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台账,从根本上加大对涉黑涉恶问题的摸排整治力度。组织扫黑办、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我镇的商贸集市、农产品批发收购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矿产资源行业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切实加强以上部门的监督力度,同时突出重点问题打击,严厉惩治。

(三)强化宣传动员,广泛发动造势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始终围绕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抓宣传,做到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第一时间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各管理区、村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参会党员群众达2200余人;在镇驻地及各村重要路口、显要位置喷涂宣传标语240余幅,设置滚动电子屏26处;组装宣传车6辆,录制音频资料通过“村村响”全天候宣传;召开综治网格员专题培训会议,印发宣传材料24000份,由党员、网格员入户走访宣传;制作专题微信公众号、宣传提纲,每天在各村各单位微信群分享、转发,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舆论氛围。

(四)严格跟踪督查,确保活动实效。成立由镇纪委、综治办、绩考办等组成的督导组,全程参与专项斗争监督检查,不定期对管理区、村及各有关单位宣传发动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入户走访情况等进行督导,及时曝光发现问题,对推诿扯皮、力度不够、措施不硬的单位或个人立即跟上问责,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同时,建立电话抽查制度,由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电话抽查,对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低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二、自查发现问题

虽然我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通过自查仍然发现某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站位方面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虽然镇党委做了全面部署,但部分村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足,整体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制定的工作方案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足;重宣传,轻落实,空喊口号较为明显;三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四是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高,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二)工作推进方面

一是少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对黑恶势力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同时对某些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相较于各村有所减弱,排查问题时不够认真仔细,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严格监管体制机制还有待于完善;二是内部的台账和档案的整理还不够规范。由于扫黑除恶所涉及的部门较多,线索复杂,综合性较强,可能所收集的线索不够全面具体。

(三)依法严惩方面

一是普遍存在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认为地处山区,群众忠厚纯朴,不存在黑恶势力;二是办案水平不高,重点案件台帐不清,而涉黑涉恶案件往往隐蔽性强,导致案件排查进度缓慢;三是单位部门对扫黑除恶政策及案件界定不够明晰,数据统计口径不一,不够严谨,影响办案质效。

(四)深挖彻查方面

一是各部门之间联动协作不足,无法确保信息互通、线索无遗漏,最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二是彻查关系网和“保护伞”的线索不多,对于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单一。收集线索的渠道、方式仅限于接访、举报、镇扫黑除恶办和镇派出所等,被动的方式较多,主动出击的渠道和方法少;虽然在工作开展上,已经做了部署,但黑恶势力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搜集线索的难度查证难度较大;三是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震慑力度不够。目前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的问责力度还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发挥治本功能,还没有形成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五)综合治理方面

一是各部门虽然建立了内部联动机制,但沟通协调上相对单一,不够深入,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二是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四是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监管不够深入全面;五是以行业系统为重点制定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不够完善;六是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工作格局尚未有效形成。

(六)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基层民主意识增强与选民素质不高存在矛盾。党员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维护自身民主权利、参与村务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村级换届越来越关注。但同时,党员群众的整体素质没有同步提高,宗族意识取代“四个意识”,政策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选举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大流心态,容易受到宗族观念、派性势力、贿选拉票的影响,被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给换届带来了不利影响。二是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带领群众的致富能力与群众快速致富的愿望不适应。村级后备队伍培养困难,村中有文化、有能力的青壮年特别是党员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使培养后备干部缺乏人才基础,村干部队伍面临无合适人选的尴尬局面。尤其是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村选带头人,合适的人选比较少,存在“矮个中选高个”问题,在党员群众中没威信,说话没人听,容易给黑恶势力分子可乘之机。三是部分农村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有的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的村集体经济薄弱,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差,服务党员群众能力弱。有的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不够到位,开展党组织活动不够经常,群众意见大,在党员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差,基层政权容易被黑恶势力所侵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自查自纠查摆出来的六个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认真梳理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扎实实做好整改,为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打下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上下“一条心”,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对辖区单位督导,提高辖区单位的积极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全面摸排线索,整理好工作台账。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街道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充分依托综治网格信息化平台,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不贷。坚持以加强对涉黑涉恶不法分子的线索排查为重点工作,按照“全面摸排,精准排查,准确核实,查实必究”的工作原则,做到所有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全部核查清楚,所有有效的线索全部查清,尤其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真正做到严打严查,除恶务尽;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反馈,让群众放心满意。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2)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3、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突出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4、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质量。

三、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与其他职能部门形成合力,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启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及时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动员部署,组建专班。2月底,全面启动、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法院成立由张学平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庭。

2、摸清底数,建立台账。3月5日前,刑庭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全面摸底,逐案建立工作台账,指定案件审理时间表,确保审限内结案。及时和检察机关沟通,掌握已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建立工作目录,争取工作主动,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中院扫黑领导小组。对于将集中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形成震慑。

3、督导检查,总结调研。每季度末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末要对本院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第二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2020年):与其他zd机关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

(二)坚持依法从严,提升打击质量。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审判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关系,做到不枉不纵。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牢固树立程序公正意识,提高诉讼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案件。依法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为辩护人履行辩护职责提供便利,防止因妨碍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对案件办理带来影响。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3)

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民权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重点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的通知》(安扫黑〔2018〕2号)及《民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建立民权县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林七乡卫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构建任务清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

二、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8月22日上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会议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结合现今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做到从细从实、全面覆盖,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严格报送,落实责任,从五个方面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加大摸排力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应加强平时的摸排行动及信息的报送工作;五是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张贴宣传材料、转发扫黑除恶有关文件及链接到全院各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扫黑除恶全员动员、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利用科早会、科室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医务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依法应对的能力。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4)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开展行动,净化市场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商品中的经营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恶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和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并建立线索台账;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传销、非法集资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健全完善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公安、政法部门确定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维护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人员所开办的企业,与公安、政法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三)强化宣传,畅通举报。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对照扫黑除恶重点情况,积极举报线索。

(四)加强管理,严厉“拍蝇”。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五)严肃纪律,及时报送情况。各股室、所(分局)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认真制定线索摸排机制,对涉黑涉恶线索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每月按时上报《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表》并附阶段性线索摸排情况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至扫黑办,发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五、责任分工

(一)组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日常监管执法,加大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传销、非法集资行为的摸排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线索及时通报,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政法机关通报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二)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摸排,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严厉打击。

(三)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进行摸排,元通市场、瓜州市场、车站、旅游景区有无欺行霸市和强买强卖行为,摸排务必精准、到位,尤其要对市场中“菜霸”、“肉霸”进行拉网式摸排打击。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6)

今年以来,某某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配备办公设施,拨付5万元用于经费保障。二是积极统筹谋划。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工作会等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及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听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关于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局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写出自查报告,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周密安排部署。我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制定印发了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等方面全面安排部署,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在全局干部职工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学习例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多次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并要求局属单位按时上报线索排查情况等,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发放系列宣传资料等。我局向局属单位、文化经营单位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累计1000余份,利用微信、朋友圈大力宣传。尤其是要求全系统帮扶责任人在每周下乡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还向帮扶对象发放我局印刷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并制作了宣传展板,在局单位门前明显位置悬挂多条宣传横幅,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解读”等,全方位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与知晓度。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调研报告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 9月19日至21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小平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吴起县、甘泉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县区两级行动迅速,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线索摸排,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19日,全市累计破获涉黑涉恶类刑事案件439起,刑事拘留538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类犯罪团伙4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750余万元,收缴枪支2支,子弹53发。全市检察院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2件80人,向法院起诉9件20人,法院判决2件4人。

(一)领导高度重视,反应行动迅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对照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确定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健全机制、三年天蓝地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县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延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市扫黑办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线索排查、信息报送、案件分流、案件会商等工作制度,保障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工作有效实施和有序推进。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对干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市检察院推行“七快”联动工作机制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市法院对黑恶案件办理采取“五定一包”(定办案人员、定督办领导、定办案期限、定目标责任、定奖惩办法),提高办案质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打击声势。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融入业务工作,在新闻媒体刊发、在乡村社区、集贸市场、机关学校等重点部位张贴《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文件,在人流密集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资料、图文、标语等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册,悬挂宣传横幅3000余条,设立宣传专栏300多个。延安日报和延安电视台开设了专栏,及时跟进,宣传报道扫黑除恶斗争进展,先后刊发宣传稿件500余篇。各县区组织政法干警、网格员、包片干部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扫黑办举报专线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47件,办结131件,市公安机关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87件,办结301件,11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三)把握工作重点,出手重拳打击。针对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工作要求,全市公检法、信访部门对近年来的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其他扫黑除恶工作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重点加强了对旅游景区、油煤气区、车站、建筑工地、仓储物流、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的摸排。基层各单位在摸排时坚持源头治理,对黑恶犯罪容易滋生的村组社区、商场市场、景区油区等的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开展了“十个没有”平安创建活动,一方面发动专门力量打击村霸、油霸、沙霸、路霸等各类黑恶势力,一方面发动行业部门、干部群众自查整改问题隐患,做实矛盾纠纷化解、防控体系建设、治安问题整治、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人群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强力挤压黑恶势力滋长的空间。对于摸排出和中省转办的涉黑涉恶犯罪,全市政法机关采取高压态势,出手重拳,严厉打击,成功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惩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权益。为支持黑恶犯罪线索挖掘和打击工作,市财政部门安排了专项奖励资金,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线索的积极性和民警办案的主动性。

(四)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了市政法部门打击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和会商机制。截至9月,共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5次。二是建立了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包抓机制。各包县区领导负责经常性对县区工作进行指导、调研督导、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了督导督查工作机制。市扫黑办每周向市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县区一周工作进行通报,适时对重点县区、重点案件进行督导。先后发出案件督办函80份,对县区报结的4起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市委督查室对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每月一汇总,安排专项督查。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立5个督查组,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督导,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四是市县区两级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履职工作台账并不定期组织督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五是加强考核问责。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六是全市公安机关对摸排出的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和核查结论“三有一无”审核签字负责制,确保线索核查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动员广度、深度不够。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从调研情况看,各县区群众发动不充分,宣传声势不够大;基层组织对扫黑除恶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场人民战争认识不清,参与积极性不高,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还不深,思想上有顾虑,有的害怕黑恶势力打击报复,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热情不高。

二是线索摸排和挖掘力度不大。走访发现,县区及公检法司各部门普遍存在摸排线索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等问题,个别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对自身担负的职责认识模糊,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市摸排、挖掘的案源少、大案要案不多。

三是打击力度不大,政法各部门协作机制尚未形成。虽然我市政法各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目前总体上看,还存在线索总量少、深度挖掘不到位、办案重点不突出、震慑效果不强、办案责任夯的不实等问题,摧网毁伞力度不大,还没有真正打出声势,打出威风,形成强烈震慑。政法各部门依然处于各自为政的状况,还没有有效形成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和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家园,党中央在延安时期“十个没有”的景象创造了风清气正弊绝的历史奇迹。在当前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各级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延安具有的特殊政治地位和重大影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上对标,政治上看齐,行动上自觉,确保专项斗争方向不偏,不走过场。按照中省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依法办事,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加大力度。

紧盯中、省、市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市县摸排的突出问题,紧扣宣传动员、排查摸底、深挖打击、源头防范四个重点环节,坚持打早打小,专群结合,深挖彻查,摧网毁伞,持续用力,要深入摸排、找准病灶、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精准聚焦,出重拳,下硬茬,深挖保护伞,精准打击,深度打击,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及时公布打击战果,让群众看到希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政法各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司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担负起直接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机制,强化督查问责,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落实快处、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在线索深挖上、打击处理上、调查取证上做实做细,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案件移送、办理的协作机制,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好综合协调,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协调指导职责,加强分析研判,督促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调研报告2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朱赛月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人员、法制内司工委人员、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今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对我市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调研组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围绕公检法司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情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做法、创新亮点举措、取得的主要成效,打击处理“关系网”“保护伞”以及源头治理的机制建设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等四个方面内容,广泛征求对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自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市公检法司机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新时期履行职责使命、维护一方平安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全市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最高规格推进专项斗争,全域全链条地推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去年,乐清市扫黑除恶考核居温州第一,群众安全感测评居温州第一,获评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成功实现平安建设“十连创”。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决策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公检法司机关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专项工作目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切实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实施和有效推进。

(二)坚持聚焦重点,出手重拳打击。公检法司机关对标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工作要求,对扫黑除恶线索定期排查和全面梳理,坚持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进行了严密排查。一方面发动专门力量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另一方面发动行业部门、干部群众自查整改问题隐患,做实矛盾纠纷化解、防控体系建设、治安问题整治、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人群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强力挤压黑恶势力滋长的空间。对于排摸出的黑恶势力,有关部门采取高压态势,出手重拳,严厉打击,自专项斗争至今年3月20日,已抓获十类涉黑罪名人员1130人,打击处理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集团9个,恶势力团伙48个,抓获涉黑恶对象665人,扣押非法资产3095.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胜利,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深挖彻查,狠抓司法队伍建设。公检法司机关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个别涉案公职人员,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动员广度、深度不够。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需要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凝心聚力、全民行动。从调研情况看,宣传工作虽然紧锣密鼓地开展,但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扫黑除恶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度低,思想上有所顾虑。如有的人害怕打击报复,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热情不高;一些基层组织对扫黑除恶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场人民战争的认识不够深,参与积极性不高,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二)线索排摸和挖掘力度不够大。群众对黑恶线索举报较多,但对黑恶势力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高质量黑恶线索不多,其中信访案件占约30%的比例。个别部门也有存在排摸线索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等问题,对自身负担的职责认识模糊;部门之间传递线索的功能没有得到高效发挥,对扫黑除恶的数据统计也难以达到一致。

(三)配套机制不够完善、专业力量有待提升。公检法会商、案件“回头看”自查自纠及办案人员保护机制等尚需不断研究完善。部分抽调人员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熟悉程度不够,受专业化培训不多,扫黑除恶专业化程度亟需提升。

三、几点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将进入中间阶段,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激”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会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态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以“五个走在前列”“五个绝不允许”的目标要求,服务我市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五套组合拳”,奋力开创新时代乐清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破网打伞”“社会综合治理”深水区推进,必须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做到思想上对标、行动上对表,淬练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特点、主攻方向和工作要求,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项治理,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稳、抓牢、做实。

(二)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要在统筹协作上狠下功夫,树立“一盘棋”思想。公检法司各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培训等机制,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并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定期研判会商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确保扫黑除恶打漏见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依法惩治、重点整治、源头根治等各项任务抓实见效。

(三)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弱项短板。公检法司各部门要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梳理、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确保迅速整改到位,提升专项斗争工作的整体水平。要认真总结分析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的新特点,坚决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打掉。要紧密结合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履职能力,增强扫黑除恶骨干团队和专业力量。要构建立体宣传格局,强化宣传发动和线索排摸,进一步营造“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调研报告3

一、基本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市 局立足职能,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快速行动,扎扎实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局共梳理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条,其中上报市扫黑办 条,县区自行处理 条,公安机关核查处理 条;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 条问题线索;省市场监管局扫黑办转办 条问题线索、督办 条问题线索。截止 月 日,所有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答复完毕,并对省市督办转办的线索复查结束,实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心尽力,全面落实。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全市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七个全面到位,七个不断提升”的目标。去年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和最新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 次召开全市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次组织对系统执法人员和经营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问卷调查、 次开展专项斗争专题知识测试,做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覆盖、全员参与,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为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思想基础。制定下发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指导县区有序开展工作。随着机构改革,调整充实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结合新组建机构职能定位,开展了“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签订了党员干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承诺书,与县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了责任书,逐级落实了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健全了抓促工作的责任机制。修订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台账制度、保密制度、线索排查流程和《 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市场乱点乱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工作资料,确保专项斗争有章可循。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置咨询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开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刊登通告、《致广大经营者一封信》等形式,对扫黑除恶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系统先后投入宣传经费 多万元,设置高速公路巨幅高立柱宣传牌 面、市区高立柱宣传牌 面,制作宣传展板 面、上墙展牌 面,印发面向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宣传彩页 万多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万多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简明读本》 本,在政府集中办公区及楼堂馆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多部电梯内LED屏进行滚动宣传。各县区局、市场监管所分别召开了辖区市场主体及相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大会,受教育个体户、企业主达到 万多人。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商标广告协会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万份,广泛发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侵权必究。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抱有违法乱纪念头的人员受到教育、收敛转化,让涉黑涉恶分子成为被检举打击对象。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了市场监管部门扎扎实实的行动。

(三)强化线索摸排,深挖黑恶乱点。坚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强化措施,多措并举,用摸排线索成果来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走访座谈、个别了解及从12315投诉举报、信访投诉记录、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诉转案”中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拓展线索来源渠道,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必须有实质性突破的工作要求。全市 系统共在办公场所和辖区较大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部位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 处,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邮箱、奖励办法。在完成省、市下派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同时,各县区共梳理上报 条线索,经市扫黑办甄别认定,全部排除了涉黑涉恶问题,作为行业乱象和一般问题线索已按相关流程进行了分派办理。至目前,完成了所有线索的“清零”和“ 一案一卷”建档工作。

(四)强化职能发挥,集中力量治乱。按照《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市县区局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聚焦民生问题、热点问题,集中力量,突出治乱。今年以来,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汽车销售服务行业企业消费侵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计量器具失准专项整治行动、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压力容器运行安全等 多项专项执法活动。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 件,罚没金额 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 件,争议金额 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四品一械”案件 件,罚没款 万元。 区市场监管局对两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采取部门内部科股室之间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对各自监管职责范围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在局扫黑办召开的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分析,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侵权必究。建立市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人包县区、县区领导包基层所 、基层所负责人包管辖区段的领导包抓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并落实督导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和要求传达县区市场监管局、乡镇监管所,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第一线。先后对一个县局负责人摸排线索不力进行了约谈、对一个县行业乱象突出被省局通报的问题进行了约谈和专项督查、对 个县区存在的电梯、液化气瓶安全隐患下发了责令整改和督办函。促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9)

县委坚持把贯彻落实好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先后xx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学习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并就扎实做好我县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县委书记xx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补足短板,做好“后半篇文章”

县委书记xx坚持每月督导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先后深入xx园区、xx镇、xx镇等地区,围绕征地拆迁、村“两委”换届等重点环节开展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组成xx个督导组,分别由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严肃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扎实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制定印发了《xx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xx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xx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xx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xx任常务副主任的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全力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下好整改“全盘棋”

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直接上手抓,党委副书记和有关单位“一把手”全力以赴抓。县委常委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席会多次对扫黑除恶责任落实进行强调,要求从县委常委做起,县领导带头,各乡镇书记、乡镇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扎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全面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组织开展了层层谈心谈话活动,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与乡镇书记、乡镇长、派出所长、基层站所谈心谈话,进一步传导压力责任,确保整改高效推进,保持社会治安稳定有序。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10)

根据监狱关于在警察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的通知,我本人对照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能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忠诚,思想坚定。本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厅、局党委有关要求,把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在监狱涉黑涉恶罪犯的日常管理中坚决同涉黑涉恶罪犯划清界限,坚持公正执法,严格管理,坚定不移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定,把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要求、规定落到实处。

本人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本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履行监狱人民警察职责。本人及家属没有组织没有参加黑恶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情况。

本人在工作中没有利用职权、影响力等为罪犯在刑罚执行、计分考核、岗位调整、通信会见等环节弄虚作假、谋取便利。没有索要、收受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没有为罪犯提供、传递违禁物品。能够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问题线索。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坚持紧密围绕在同志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党员职责,牢记党员使命,牢记警察身份,坚定不移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下去。

上一篇: 车床实训总结 下一篇: 网站安全检测报告
相关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