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采样研判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24 14:06:56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1)

一、全面评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意义

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环境绩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或自发地通过一定的形式,如报告、声明等向社会公众与企业有关的环境信息的一种行为。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是研究企业环境披露及其影响因素的前提条件,从实践来看,企业环境绩效评估、环境审计等过程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评估。目前的评估制度较为单一,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披露水平,这使得许多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受到了限制。因而,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能为相关课题的研究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对于建立专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评估体系、完善社会责任监管制度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如何全面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以往国内研究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的文献大多使用单一的角度来评价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如李晚金(2008)、何红艳(2009)、卢馨(2010)等都是通过信息本身的数量或质量来衡量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对地,国外相关的研究中出现的角度显得更为多元化,英国甚至建立了一个用来记录企业社会披露(包括环境方面)全部信息的数据库。而根据环境信息披露的定义可知,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各种形式的环境信息,因此,国内这种用一方面的表现来替代整体水平的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鉴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环节和目的,本文认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全面地评估一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一)环境信息的专业性

环境信息披露的独立性表现为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所处的位置。由于环境绩效隶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出现在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性发展报告中的环境信息通常更为专业和具体,因而考察一家企业是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性发展报告)还是通过其他形式的报告声明例如年报来披露环境信息十分必要,这是评价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环境信息的包含性

环境信息的质量是评判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最重要的因素,而信息质量的其中一个体现是信息的包含性。本文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环境信息的包含性。第一个方面是环境信息的数量。数量的计算必须先定义研究的对象,也就是说,评估者能够使用一些独立的标准判定哪些是环境信息,哪些不是。由于评判包含性所采用的方法是内容分析法,其前提是客观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所以客观性原则要求这里的定义必须是准确而唯一的。其次要确定计量的单位,以往有研究者例如rob gray,reza kouhy和simon lavers(1995)提到过,分析书面交流信息时可以选用单词、句子或者页数作为计量单位,甚至有研究者提议用面积来计量信息的数量。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字数或者页数是更好的选择。第二个方面是环境信息涵盖的主题数目。与客观性原则相对应,系统化原则要求存在一系列详尽的标准,它们可以对环境信息进行分类,即环境信息涵盖了哪些主题。在以往的研究中,研究者们对环境事务的分类并不统一,但评估者选取的分类方式应具备广泛性。比如,田翠香等人(2010)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维度分析》中将环境信息披露分为四个类别,同时确定了若干个环境事务主题,许多此后的研究借鉴了此种分类方式。

(三)环境信息的客观性

环境信息的客观性是信息质量的另一个体现,而对客观性的考量也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别是环境信息中量化主题的数目和信息中包含的图片的数量。主题的量化代表了此主题包含的环境信息是否有统计数据的支持,因而它能有效地反映信息的客观程度。有大量的文献研究(例如,deegan and gordon, 1996; guthrie and parker, 1990)通过随机选取的公司样本证明了,即使许多公司都公布环境信息,但是他们通常只倾向于披露对公司形象有利的信息。报告中主观性的文字说明往往不足以充分代表公司客观的环境状况。由此,量化主题的数目能更有力地说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对于文字而言,图片传递给阅读者的信息更为直观和真实,因此图片的数量,例如幅数和面积也是衡量环境信息客观性的重要手段。

(四)环境信息的便捷性

环境信息的便捷性即报告阅读者使用此报告来查阅环境信息时是否方便、快捷。由于披露行为的目的在于让阅读者充分了解企业传递出的环境信息,而一份方便、快捷的报告能使阅读者在短时间内接触到更多的信息,因此便捷性也是考察环境信息披露是否完善的一个标准。通常,索引能为阅读者们节省大量的时间,同时也使得披露行为更为规范。所以本文认为索引的存在与否可以作为衡量便捷性的方法之一。但由于环境报告使用的索引有多种版本,因而不应使用某一种索引形式作为评估的唯一依据。

(五)环境信息的可信性

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仅体现在环境信息的质量上,同时还体现在环境信息的可信度上。如果环境信息的披露缺乏可信性,那即使环境信息的披露再专业、再全面,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也达不到高的层次。而环境信息是否通过了第三方的独立鉴证能有效地说明环境信息的可信性。相对于一份普通报告中的信息而言,进行了独立鉴证的报告中出现的环境信息应当更具可信性,进而企业也具有更高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三、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评估在研究应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各个角度指标的选取问题

要全面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必须综合考量以上几个方面。具体到每个角度,可以选取的替代指标一般有多种,应根据研究或应用中的实际情况做取舍。例如,在衡量环境信息的包含性时,既可以用字数也可以用页数作为指标。选用字数时,数据采集的成本价高,但测量结果显然更为精确,而如果选用页数作为指标,采集的成本将降低,但由于字体和篇幅的差异,页数所传递的信息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同样,在客观性考量中是否测度图片也需要评估者根据实际要求进行权衡。总之,指标的选取是多样的,但在一次采集过程中,要保障指标的唯一性和延续性。

(二)数据采集中的客观性问题

评判或评估过程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客观,如何保证数据采集的客观性是评估者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上文提及的指标中,众多指标都采用了内容分析法,因此,在采集中,要尤其注意定义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同时,人工搜集时,应采取多人员审议和复查的形式,从而尽可能地降低人为误差造成的影响。

(二)指标合成的问题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评判可以得到较为全面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数据,但这些数据在研究和实际应用中都显得过于复杂,因而有必要将各方面的数据进行汇总。评估者可以使用加总法将数据合成为一个可以反映披露水平的总体指标,而如果评估者需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具有较大变差的指标上,也可以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或因子分析法来合成指标。总体指标更便于代入分析相关关系的模型中,也使得横向企业间的比较更为直观。但此种总体指标的局限在于它们难以进行纵向的比较。另外,对一家企业而言,用来反映其披露水平的总体指标缺乏可对比的标准。

参考文献:

[1]李晚金,匡小兰,龚光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市201家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5).

[2]贺红艳,任轶.企业坏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验证—以采掘行业为例[j].财会通讯,2009(8).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2)

一、全面评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意义

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环境绩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或自发地通过一定的形式,如报告、声明等向社会公众与企业有关的环境信息的一种行为。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是研究企业环境披露及其影响因素的前提条件,从实践来看,企业环境绩效评估、环境审计等过程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评估。目前的评估制度较为单一,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披露水平,这使得许多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受到了限制。因而,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能为相关课题的研究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对于建立专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评估体系、完善社会责任监管制度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如何全面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以往国内研究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的文献大多使用单一的角度来评价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如李晚金(2008)、何红艳(2009)、卢馨(2010)等都是通过信息本身的数量或质量来衡量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对地,国外相关的研究中出现的角度显得更为多元化,英国甚至建立了一个用来记录企业社会披露(包括环境方面)全部信息的数据库。而根据环境信息披露的定义可知,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各种形式的环境信息,因此,国内这种用一方面的表现来替代整体水平的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鉴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环节和目的,本文认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全面地评估一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一)环境信息的专业性

环境信息披露的独立性表现为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所处的位置。由于环境绩效隶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出现在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性发展报告中的环境信息通常更为专业和具体,因而考察一家企业是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性发展报告)还是通过其他形式的报告声明例如年报来披露环境信息十分必要,这是评价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环境信息的包含性

环境信息的质量是评判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最重要的因素,而信息质量的其中一个体现是信息的包含性。本文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环境信息的包含性。第一个方面是环境信息的数量。数量的计算必须先定义研究的对象,也就是说,评估者能够使用一些独立的标准判定哪些是环境信息,哪些不是。由于评判包含性所采用的方法是内容分析法,其前提是客观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所以客观性原则要求这里的定义必须是准确而唯一的。其次要确定计量的单位,以往有研究者例如Rob Gray,Reza Kouhy和Simon Lavers(1995)提到过,分析书面交流信息时可以选用单词、句子或者页数作为计量单位,甚至有研究者提议用面积来计量信息的数量。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字数或者页数是更好的选择。第二个方面是环境信息涵盖的主题数目。与客观性原则相对应,系统化原则要求存在一系列详尽的标准,它们可以对环境信息进行分类,即环境信息涵盖了哪些主题。在以往的研究中,研究者们对环境事务的分类并不统一,但评估者选取的分类方式应具备广泛性。比如,田翠香等人(2010)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维度分析》中将环境信息披露分为四个类别,同时确定了若干个环境事务主题,许多此后的研究借鉴了此种分类方式。

(三)环境信息的客观性

环境信息的客观性是信息质量的另一个体现,而对客观性的考量也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别是环境信息中量化主题的数目和信息中包含的图片的数量。主题的量化代表了此主题包含的环境信息是否有统计数据的支持,因而它能有效地反映信息的客观程度。有大量的文献研究(例如,Deegan and Gordon, 1996; Guthrie and Parker, 1990)通过随机选取的公司样本证明了,即使许多公司都公布环境信息,但是他们通常只倾向于披露对公司形象有利的信息。报告中主观性的文字说明往往不足以充分代表公司客观的环境状况。由此,量化主题的数目能更有力地说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对于文字而言,图片传递给阅读者的信息更为直观和真实,因此图片的数量,例如幅数和面积也是衡量环境信息客观性的重要手段。

(四)环境信息的便捷性

环境信息的便捷性即报告阅读者使用此报告来查阅环境信息时是否方便、快捷。由于披露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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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让阅读者充分了解企业传递出的环境信息,而一份方便、快捷的报告能使阅读者在短时间内接触到更多的信息,因此便捷性也是考察环境信息披露是否完善的一个标准。通常,索引能为阅读者们节省大量的时间,同时也使得披露行为更为规范。所以本文认为索引的存在与否可以作为衡量便捷性的方法之一。但由于环境报告使用的索引有多种版本,因而不应使用某一种索引形式作为评估的唯一依据。

(五)环境信息的可信性

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仅体现在环境信息的质量上,同时还体现在环境信息的可信度上。如果环境信息的披露缺乏可信性,那即使环境信息的披露再专业、再全面,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也达不到高的层次。而环境信息是否通过了第三方的独立鉴证能有效地说明环境信息的可信性。相对于一份普通报告中的信息而言,进行了独立鉴证的报告中出现的环境信息应当更具可信性,进而企业也具有更高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三、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评估在研究应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各个角度指标的选取问题

要全面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必须综合考量以上几个方面。具体到每个角度,可以选取的替代指标一般有多种,应根据研究或应用中的实际情况做取舍。例如,在衡量环境信息的包含性时,既可以用字数也可以用页数作为指标。选用字数时,数据采集的成本价高,但测量结果显然更为精确,而如果选用页数作为指标,采集的成本将降低,但由于字体和篇幅的差异,页数所传递的信息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同样,在客观性考量中是否测度图片也需要评估者根据实际要求进行权衡。总之,指标的选取是多样的,但在一次采集过程中,要保障指标的唯一性和延续性。

(二)数据采集中的客观性问题

评判或评估过程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客观,如何保证数据采集的客观性是评估者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上文提及的指标中,众多指标都采用了内容分析法,因此,在采集中,要尤其注意定义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同时,人工搜集时,应采取多人员审议和复查的形式,从而尽可能地降低人为误差造成的影响。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3)

2做好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指根据资料,采用相关方法,对投资额进行估算的过程。这是做好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工作,能够为项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投资估算额是最高限额,是控制设计概算的依据,任何设计概算都不可突破这个限额。从我国投资估算来看,其方法多种多样,有从生产能力角度进行估算,或从比例、系数、指数、指标、分类等方面进行估算,这些方法所使用的范围、估算的精确度等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需要进行选择。一是采用准确度高达投资估算法。根据可行性研究对估算准确度要求很高的实际需要,就必须选用准确度搞的投资估算法,一般用指标和分类两种估算法。这两种方法在同一行业中,因为地区差异性,在定额、费用标准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别,特别是不同地区材料品种和价格也有较大差异。二是改进估算编制法。为了提高估算的准确读,在采用指标估算时,可以用主要工程量代替单价指标,以此和地区综合单价相乘,就能得到单项工程量的投资,然后按照系数做出相应调整,就能估算出项目的投资数额。

3做好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是否投资的关键所在,是实现投资的决策性文件,是判断是否进行投资的重要依据。研究报告结论是对项目技术是否可行、竞争及获益能力的重要依据。研究报告中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分析论证资料,既是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依据,也是在工程寿命周期内进行事故责任追查的重要依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厂址、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经过批准后,就是详图设计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是研究报告的重要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相符合,只有采用科学有效的污染处理措施,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从而获得许可。从变形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来看,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必须满足规定的深度及广度。要以石油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内外环境为基础,确保分析论证的全面性,对多个方案进行分析比较,确保经济评价的科学性。故此,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托付举报资质等级的单位。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要负责做好监理制度的制定,拟定有效的实施措施。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可行性研究的全程监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整改到位后,再进行编制。

4做好风险防范

因为石油企业的投资项目具有较大的风险,故此必须尽可能地考虑到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风险,从而制定出预防性的应对处理措施,这样就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将风险系数控制在最低。一是严格根据石油企业特点论证多种风险。根据石油投资项目的特殊性,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面地考虑到投资风险,如从勘探、投资环境、工程建设、市场及不可抗击的风险等。二是在进行经济评价过程中,从对财务评价影响的角度,对可能存在的多种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及不确定性分析,将其中最为敏感的因素找出来,从中找到项目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将风险等级进行揭示,这样就可以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降低风险的策略。要综合利用多种数学方法,如决策树、敏感性、概率分析等方法,做好定量处理,以此确保决策的准确与科学。三是采用合理的综合评价方式。应构建投资风险综合评价体系,并构建好权重体系,量化分析风险因素,加强对投资风险的评价与判断。在做好可行性分析与判断的基础上,写好综合评价报告,这样就可以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必须统筹考虑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在进行投资风险分析,既要考虑到当前利益,又要考虑长远发展的需要,从而确保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合理性,并综合考虑项目规模、标准、地点、周边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经济性和技术性的综合角度,对多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最大可能地增强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4)

中图分类号:X832 文献标识码:A

环境保护工作中,检测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将检验得到的数据与额定数据相比较,可以明确检测范围内存在的环境问题,探讨适当的质量控制方法。通过环境监测来促进环保工作质量提升,本文将针对检测期间的质量控制方法进行论述。

一、环境监测的具体方法分析

1. 环境监测中的标准方法

监测期间取样任务是在室外进行的,在实验室中对样品进行分析,判断其中存在的污染物质类型。如果检验污染物质的含量在生态环境容纳范围内,可以视为正常现象,具体情况还要与标准值进行比较。通过室内培养也能够达到样品对比的目标,将这种检测方法总结为标准法。

2. 环境监测中的统一方法

虽然标准方法所得结果科学可靠,但不同地区所面对的环境问题也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监测阶段,还需要总结经验完善技术方法。根据所总结的方法制定的监测流程,被称之为统一方法,应用起来更加娴熟,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出准确的监测结果,质量控制也更高效地进行。

3. 环境监测中的等效方法

将监测得到的成分替换成试验样品,以相等的成效为依据,实现检测目标。该种方法可以减少中间环节,节省时间,人工操作添加的情况下,质量也能够得到保障。通过分析能够了解到更多的环境问题。

二、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要点分析

1. 实验室内质量控制要点

(1)全程序空白实验。检测样品是在实验室内进行分析的,因此在对质量进行控制时,要重点针对实验室部分来开展。通过检验样品试剂中含有的成分,能够轻松判断环境中污染物质的种类,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也可以判断一段时间内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成果。试验程序需要实时监管,全程记录所产生的数据。其中空白试验能够帮助判断检验方法中存在的不合理内容,质量控制只有形成体系后才可以完成目标,虽然试验只是环境监测中的一部分,但对质量影响却是最大的,由此可见加强该部分质量控制对最终结果的重要意义。(2)平行双样实验。试剂分析阶段,二次验证结果可以降低数据误差。但由于监测任务面临的数据较多,很难人为的判断最佳离散形式,试验期间对数据进行随机划分,与标准值进行对比,这样可以节省时间。针对同一组试剂,可以同时进行平行试验,更详细地了解其中存在成分,所得参数结果也与实际情况相符。质量控制有了明确的主体,检测任务开展时便不会发生遗留数据的情况,工作人员在试验中不断总结经验,对试验流程进行完善,作为质量保障。样品分析是试验重点内容,如果发现参数异常要及时检验。(3)加标回收实验。环境监测是以环保为目标来进行的,因此检验样品中含有物质时会考虑是否能够回收再利用。向试剂中添加其他物质,将其中的某种成分析出,但反应充分后计算单位样品中的可回收量,以此来推算监测区域内的整体可回收量,所开展的环境监测也更真实有效。

2. 实验室外质量控制要点

(1)现场采样的质量监督。所采集的样品应当具备普遍性,能够反映监测区域内的整体情况。室外部分的质量控制应当从样品采集阶段进行,避免出现样品选择过于片面的现象,可以分别选取不同的位置,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来进行。采样前对器皿洁净程度进行检验,一旦掺杂其他物质会影响到实验结果。从源头控制质量,为后续试验任务开展发现质量保障基础。我们应做好现场采样的质量监督工作。(2)薄弱环节的监控。实验室外的质量控制相对于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难度要大,主要是因为实验室外的环境监测行为受到外来因素影响较大,并且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如果不能实现对薄弱环节的有效监控,将很难取得环境监测的积极效果。(3)完善和改进报告审核制度。在实验室外的质量控制中,如何完善和改进报告审核制度成为了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质量控制的重要发展方向。从目前环境监测的实际工作来看,环境监测的结果最终都是以报告的形式出现的,如果不能有效地完善和改进报告审核制度,将会导致实验室外的质量控制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基于这一认识,在环境监测的实验室外的质量控制中,应加强完善和改进报告审核制度。

三、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必要性

1. 环境监测是提高环境保护质量的必要措施

质量保障是与流程控制为依据开展的,虽然环境监测工作任务量繁重,但只有理清其中的要点内容,便能够实现提升质量的工作目标。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具有极强的目标性,通过监测可以帮助缩小污染成分范围,治理起来也更轻松高效。

2. 环境监测是促进环境保护发展的必要手段

保障环境监测任务完成质量,能够帮助判断有效的污染物质治理手段。环境保护是地方规划发展的前提保障,也是解决生态失衡问题的有效途径,加强各个实验环境质量控制,是环保工作者的责任所在,在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环境保护体系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3. 环境监测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必要选择

通过采取具体的环境监测手段,环境保护的要求达到了满足,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效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应认识到开展环境监测的必要性,结合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结语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5)

新法实施后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开庭

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15日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在今年1月1日,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4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这也使得该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在此之前,此案中的谢某、倪某、郑某3人已于去年7月28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新华社消息称,据已生效的刑事判决,2008年7月,被告人谢某、倪某、郑某未经批准,从李某手中购得南平市延平区葫芦山砂基洋恒兴石材厂矿山的采矿权,三被告人在未办理采矿许可延期手续和未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证情况下,开采矿石并扩大塘口,将弃土和废石向山下倾倒,共造成19.44亩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2014年7月,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

今年1月1日,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依据当日施行的修订后的环保法,向南平中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请求判令四被告(谢某、倪某、郑某、李某)三个月内承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三个月内恢复原地植被的,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19万元,由第三人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组织恢复原地植被。

15日傍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审判长说,鉴于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本庭不进行调解,在休庭后15天内当事人有新证据的,本庭将继续开庭,没有新证据的,本庭将根据当天的庭审情况,结合各方意见进行认真评议,并及时作出裁决。

【回顾】

三人开矿毁林被判刑

这起案件的缘起,还需要追溯到2008年7月。据《法治周末》报道,当时,谢某、倪某、郑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从李某手中购得南平市延平区葫芦山砂基洋恒兴石材厂矿山的采矿权,3人经商量决定由谢某具体负责矿山的采矿事宜。也正是从这一时刻起,20余亩林地植被在3年间被破坏殆尽。

此后,在未依法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证及办理采矿许可延期手续的情况下,由谢某提议,改变李某原有塘口位置,从山顶往下开采,这一意见得到了倪某、郑某的同意。于是,谢某指挥从山顶剥山皮,开采矿石,并将剥山皮和开采矿石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三人还在矿山塘口的下方兴建了砖混结构的工棚用于矿山工人居住,直至2010年年初停止开采,林地原有植被已经被严重毁坏。

在国土资源部门数次责令停止采矿的情况下,2011年6月份,谢某3人仍然雇佣挖掘机到该矿山,在矿山边坡处开路和扩大矿山塘口面积,造成该处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案发后,被告人谢某、倪某、郑某均于2014年1月21日被南平市公安局延平森林分局抓获归案。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造成19.44亩林地原有植被被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三被告人共同故意非法占用林地,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延平区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在开采矿山的过程中非法占用农用地这一重大经营事项系三被告人共同决定实施,相互配合,作用相当。故在本案共同犯罪中不宜区分主从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倪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对每人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3人不服,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13日,南平中院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

【关注】

公益诉讼意在补偿环境损失

尽管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林地破坏却已成难以挽回的事实。原告之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负责人林英介绍,根据志愿者提供线索获悉“南平生态破坏”,多次前往事发地点,只见山林被毁、废石胡堆、机械设备仍在,却无人负责。

“我们赴现场调查时发现,在山顶的采石现场,原本被茂盛的森林覆盖的植被已经全部被移除,出的岩石被切割成块,废弃的石材露天堆积。我们认为,山顶被破坏的林地不仅本身完全丧失了生态功能,而且影响到了周围生态环境功能及整体性,严重影响和改变周边及山下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导致生态功能脆弱或丧失。” 本案的支持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大环法研究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表示。

刘湘还介绍,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公益诉讼条款首次将“破坏生态”的行为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于是在获取充分事实证据且获得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的前提下,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4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清除矿山采石处现存设备及弃石,原地恢复其破坏的28.33亩林地植被。

对于这起案件,刘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亮点有二。“第一,两个民间公益组织提起‘破坏生态’类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讼目的是恢复植被,有别于以往的‘污染环境’类。第二,借助已有的刑事判决,省去司法诉讼过程中烦琐、艰难的重新取证、鉴定等环节,证据较为充分。”刘湘说。

他认为,新环保法第五十八条公益诉讼条款,首次将“破坏生态”行为纳入环境公益诉讼范围,作为首例“破坏生态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对今后的司法实践具指引意义。

作为新法实施后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进展聚焦了众多的目光。有专家认为,该案焦点争议在于,原告主体是否适合;三被告的采矿行为是否构成破坏生态、损害环境的侵权行为;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的数额,鉴定主体资质以及鉴定意见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新环保法是否可追究被告此前的行为;第三人作为政府行政部门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思考】

资金人才困境仍待破解

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舆论关注,是因为过去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太高了。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显示,2005年至2012年,中国环境量年均77万件。中华环保联合会统计,其中进入到司法程序的不足1%,绝大多数是通过行政部门处理。《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也指出,从2000年到2013年,全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总计不足60起。从主体看,绝大多数是行政机关和地方检察院等公权力机关,环保组织的案件很少。

对于在过去几年艰难前行的环境公益诉讼而言,《解释》的出台或将使得以往坎坷之路变得平坦。“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非常及时,体现了国家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的决心。《解释》对今后环境民事公益案件的审理,对社会组织、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都将起到法律保障作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教授王灿表示。

在新环保法生效当天,“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之所以能成功立案,除了证据充分外,也缘于当地法院、检察院、林业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法治周末》的报道中便提到,吴安心表示,“南平市中级法院准许原告缓交诉讼费。南平市检察院在原告和律师走访调查林地植被破坏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准许查阅有关证据材料。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介绍案情,提供有关材料,提供车辆。南平市公安局延平森林分局刑警队介绍案情,准许查阅有关证据材料,提供车辆,刑警队长还带领原告和律师上山到违法开矿点调查。”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室当代绿色经济研究中心顾问孙佑海认为,环境公益诉讼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环保社会组织通过直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为维护社会环境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中国环境公益诉讼面临“民间环保组织专业能力有限”、“高昂的诉讼成本”、“立案受理难、证据收集难、判决执行难”等现实困境。

其中,鉴定难、鉴定贵一直成为许多社会组织难以逾越的障碍。法大环法研究中心律师吴安心坦言,公益诉讼费用高昂,一场公益诉讼的平均花费要十来万,且上不封顶。同样,本案中的鉴定费用在未来会是个问题,刘湘透露他们正在考虑是否可以请专家进行鉴定评估形成可行性修复方案,以减少鉴定费用。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6)

一、全面评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意义

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环境绩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或自发地通过一定的形式,如报告、声明等向社会公众与企业有关的环境信息的一种行为。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是研究企业环境披露及其影响因素的前提条件,从实践来看,企业环境绩效评估、环境审计等过程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评估。目前的评估制度较为单一,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披露水平,这使得许多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受到了限制。因而,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能为相关课题的研究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对于建立专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评估体系、完善社会责任监管制度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如何全面地评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以往国内研究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的文献大多使用单一的角度来评价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如李晚金(2008)、何红艳(2009)、卢馨(2010)等都是通过信息本身的数量或质量来衡量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对地,国外相关的研究中出现的角度显得更为多元化,英国甚至建立了一个用来记录企业社会披露(包括环境方面)全部信息的数据库。而根据环境信息披露的定义可知,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各种形式的环境信息,因此,国内这种用一方面的表现来替代整体水平的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鉴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环节和目的,本文认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全面地评估一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一)环境信息的专业性

环境信息披露的独立性表现为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所处的位置。由于环境绩效隶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出现在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性发展报告中的环境信息通常更为专业和具体,因而考察一家企业是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性发展报告)还是通过其他形式的报告声明例如年报来披露环境信息十分必要,这是评价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环境信息的包含性

环境信息的质量是评判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最重要的因素,而信息质量的其中一个体现是信息的包含性。本文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环境信息的包含性。第一个方面是环境信息的数量。数量的计算必须先定义研究的对象,也就是说,评估者能够使用一些独立的标准判定哪些是环境信息,哪些不是。由于评判包含性所采用的方法是内容分析法,其前提是客观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所以客观性原则要求这里的定义必须是准确而唯一的。其次要确定计量的单位,以往有研究者例如Rob Gray,Reza Kouhy和Simon Lavers(1995)提到过,分析书面交流信息时可以选用单词、句子或者页数作为计量单位,甚至有研究者提议用面积来计量信息的数量。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字数或者页数是更好的选择。第二个方面是环境信息涵盖的主题数目。与客观性原则相对应,系统化原则要求存在一系列详尽的标准,它们可以对环境信息进行分类,即环境信息涵盖了哪些主题。在以往的研究中,研究者们对环境事务的分类并不统一,但评估者选取的分类方式应具备广泛性。比如,田翠香等人(2010)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维度分析》中将环境信息披露分为四个类别,同时确定了若干个环境事务主题,许多此后的研究借鉴了此种分类方式。

(三)环境信息的客观性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7)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的概念,是指借助生态学的概念来描述的金融内部与外部环境的一种动态平衡的关系。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鉴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各种金融机构根据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差异进行合理、科学、有效的配置金融资源和加强风险管理,而且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可以把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定的结果作为制定和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的依据。但是,区域生态金融环境质量的评价涉及多个方面,而且具有不同层次的指标体系,本文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评价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九项指标,通过AHP方法对这九项指标分别加以权重,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提供参考。

一、AHP简介

AHP是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的简称,又称层次分析法。这是一种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系统化的、层次化的分析方法,最早是由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萨蒂教授于本世纪70年代初提出来的,是他在为美国国防部研究“根据各个工业部门对国家福利的贡献大小而进行电力分配”课题时,应用网络系统理论和多目标综合评价方法,提出的一种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这种方法问世以后,就逐渐被应用在各个领域,自从该方法被介绍到我国以来,就被我国学者和研究人员等广泛地应用在经济管理规划、能源开发利用与资源分析、城市产业规划、人才预测、交通运输、水资源分析利用等方面。

层次分析法基本的思想是决策者通过将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个层次和若干个因素,在各因素之间进行简单的比较和计算,得出不同方案的权重,为最佳方案的选择提供决策依据。本文对层次分析法的应用分为如下三个步骤:

(一)明确目标,建立多层次结构

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层:最高层、中间层、最底层。最高层是往往是解决问题的目的;中间层往往是解决问题必须考虑的准则,因此也有人称之为准则层;最低层往往包含的是解决问题的各种措施和方案等。

(二)建立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

“两两比较”是指比较所在的同一层次的各个因素对上一个层次的某个特定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的比较,进而构造出判断矩阵。本文中采用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萨蒂教授的1-9标度法对需要比较的因素做重要性比较。详细见下表1所示:

数值2,4,6,8表示i元素相对于j元素的影响介于上述两个等级之间。

(三)各层因素权重的确定和一致性检验

权重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方根法、和积法。本文采取和积法来计算权重向量,计算方法如下:

1、将上述第二个步骤得到的判断矩阵的每一列元素做归一化处理,其元素的一般项为:

2、将经过归一化处理之后的判断矩阵的按行相加,即为:

3、对第2步骤得到的由wi组成的向量(w1,w2,……wn)t进行归一化处理:

这样处理后便得到归一化后的向量:

W′=(w1′,w2′,……wn′)t即为所求的特征向量近似解。

4、计算最大特征根,令最大特征根为λmax,判断矩阵为A。则

计算出权重向量和最大特征根以后,需要对判断矩阵的一致性进行检验,如果通过检验,则归一化后的特征向量即为权重向量,也就是说w1′,w2′….wn′即为对应因素的权重。如果不能通过检验,则需要重新构造判断矩阵。本文对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计算一致性指标CI,

一致性指标CI的值越大,表明判断矩阵偏离完全一致性的程度越大,反则反之。当n<3时,判断矩阵永远具有完全一致性。对于多阶判断矩阵(即n≥3),需要引入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利用一致性指标比率CR进行检验。当CR<0.10时,便认为判断矩阵具有可以接受的一致性。当CR≥0.10时,就需要调整和修正判断矩阵,使其满足CR<0.10为止,从而具有令人满意的一致性。

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一)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多层次结构

本文中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指标选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九项评价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设为最高层(A),从金融发展因素、社会因素、经济信用因素这三个方面来评定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将这三个因素放在同一层次作为准则层(B)。每个准则层下面有设不同的因素,作为因素层(C)。如下表3所示:

注:表中最后一列的数据是根据最后的计算结果填入的

(二)建立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并计算权重向量和一致性检验

根据表3的层次结构结合问卷调查,应用1-9标度法,获得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如表4~表7所示:

三、总结

由表4~表7计算结果可以得到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三个准则指标和因素指标相对于总目标的权重,并将计算结果填入表3最后一列,得到评价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各个指标的权重。从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对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的九个指标中,影响力较大的顺次为地方经济基础、地区金融发展、法制环境、诚信文化。这样的结果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中的结果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时,文中利用AHP法确定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指标的权重时,因问卷调查范围小,客观现实很可能得不到真实反映,再加上AHP法的使用带有一定主观因素,而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不过,通过建立层次分析模型对金融生态坏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不仅能够反映金融生态环境的真实情况,这在理论逻辑上是严密的,同时评价结果也可以作为信息反馈作为有关决策的参考。

参考文献:

[1]董肇君.系统工程与运筹学[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3.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8)

突发性环境事件由于其不可预见性,发生的形式多样、危害性严重,处置处理的难度比一般性环境污染大,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当地生态环境、人类健康都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危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据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环境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大多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来自于突发性环境事件。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突发性环境监测,并建立良好的应急监测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也有很多学者开展了相应的研究。本文阐述了长沙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原则、事故分级、组织机构职责,对应急监测的启动、准备、现场监测、分析、报告制订等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强化环境应急监测的建议,为长沙市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体系提出了技术框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针对性。

1应急监测原则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响应迅速、配合协调、数据准确、报告及时、常备不懈[1]。

2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应急监测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Ⅰ级)、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Ⅱ级)、较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Ⅳ级)四级。

3机构与职责

市环保局局长任指挥组长,监测站成立应急监测大队,下设现场监测组、实验室分析组、技术报告组(突发事故报告组、枯水期水质报告组)、后勤保障组、质量保证组。应急监测大队在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2]。县(市)级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组。在统一指挥下,参加本辖区范围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4应急监测

4.1应急监测启动

(1)应急监测技术指挥组接到应急监测指令或事故报告时,应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尽可能了解事故的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影响程度以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以便初步判断事故级别。应急监测大队队长立即按本预案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2)指挥组对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独立监测,则立即通知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若事故发生在长、望、浏、宁各县(市)辖地,须同时通知事故发生地的县(市)级应急监测组协助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如果不能独立完成,则向上级汇报或请求其他部门协助。

(3)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本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应急监测准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县(市)级应急监测组同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4.2应急监测准备

(1)后勤保障组组长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将应急监测车辆等交通工具准备就绪,以保证监测人员及采样设备迅速送达事故现场。

(2)现场监测组成员半小时内到站并完成现场采样仪器设备、个人防护、通讯照明、照相摄像器材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市区一小时内、县(市)境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记录现场情况,详细了解污染事故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地点、事发原因、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的污染状况等,结合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形特点判断污染物的扩散范围、扩散速度,及时向技术指挥组反馈信息。

(3)实验室分析组成员一小时内到站,做好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准备工作,随时对现场采集的样品进行分析。

(4)突发事故报告组成员一小时内到站,尽快了解污染事故有关资料和信息,为报告编制做好前期准备。

4.3应急监测方案

指挥组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物类型,确定所采用的应急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为:①确定监测项目;②选定监测分析方法;③确定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④根据污染情况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具体的点位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作适当的调整)、采样方式和频次;⑤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监测人员的防护装备。

4.4现场监测与采样

(1)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佩戴防毒面具、穿着防护服,做好自身防护。

(2)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事由和污染态势,按应急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土壤等实施应急监测采样和全过程动态监控,随时掌握污染事故的变化情况。详细填写《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现场情况记录表》。现场勘查主要内容为:①污染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②污染事故发生源基本情况;③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初步判断;④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周边区域居民点(区)、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名称,与污染发生源的距离和方位图,常住人数,周边企业的基本情况;⑤污水排放去向,下游水体供水设施服务区及人口、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⑥气象参数;⑦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⑧其他周边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3)当发现预定的应急监测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或污染态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向指挥组报告,提出应急监测方案建议。

(4)可现场快速监测的项目(含定性和半定量)必需即测即报,对需连续跟踪监测的结果需连续报告。在现场监测时要做好现场监测记录,连同现场监测结果及时提交技术报告组。

(5)无法进行现场监测的污染物,应将现场采集的样品连同采样原始记录表快速送回实验室进行样品交接。现场采集的样品,要有唯一性标识。

(6)所有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均应在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的同时对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流域)进行监测。

4.5实验室分析

(1)样品管理员认真核对样品和采样原始记录,确认无误后,送交实验室分析。

(2)实验室分析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样品分析,分析结果出来后即交质量保证组进行质控审核。分析过程应严格按应急监测质控要求,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3)样品分析结束后,剩余样品应按监测质量保证要求妥善保存,直至污染事故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4)事故发生地为县(市)辖区时,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则,对县(市)监测站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由县(市)站承担分析任务、市站负责质量监控,分析结果即出即报突发事故报告组。

4.6报告编制

(1)突发事故报告组需在接到监测结果后两小时内向指挥组上报应急监测报告。报告要对应急监测结果、污染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污染范围、污染程度作出必要的分析评价和说明,并提出消除或减轻污染物危害的建议,可采取图、表、文字等表征手段,必要时以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然后补报书面报告。

(2)突发事故报告组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编写监测快报。

(3)污染跟踪监测则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以及指挥部的意见定时编制报告。

(4)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完毕后,突发事故报告组应将相关技术材料和档案进行归类、整理,按要求存档备案。

4.7结果报送及信息

应急监测报告经指挥组审核后,由突发事故报告组归口上报上级各相关部门,强调“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外统一”的原则。

4.8应急监测终止

(1)应急监测终止程序:一般性污染事故由指挥组决定并宣布应急监测终止时间。较大、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在接到上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应急监测大队长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2)现场应急监测终止后,由指挥组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应急监测的经验教训,评价应急监测期间的监测行为,提出完善现有应急监测预案的建议[4]。技术报告组编制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4.9跟踪监测

对区域、流域性污染的重大污染事故,及事故发生后滞留在水体、土壤等环境中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进行跟踪监测,直到污染物消解扩散、基本恢复到环境原状和相关部门认可的安全水平为止。具体频次视情况确定。

5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5.1人员培训

总工根据本应急监测预案、上级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应急监测人员进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培训,每年至少1次,培训内容包括应急监测程序、应急监测技术和方法、应急监测仪器与防护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应“以老带新”与自学相结合[5],努力造就一支的应急监测队伍。

5.2演习

为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锻炼监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配合,及时解决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高实战水平,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应急监测人员除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应急演习外[6],还需结合区域污染源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站(含网络站)的应急演习,具体演习方案由总工负责制定。

5.3仪器设备

根据长沙产业结构和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突出重点和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完善应急监测设备的配置。

5.4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国家、省、其他市环境应急监测机构以及市其他应急机构的联系,参与本市应急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

5.5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中,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和其他特殊贡献的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参考文献:

[1]钱江,杨伟.江苏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支持系统建设框架[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1,13(5):1-3.

[2]宋笑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初探[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30(1):58-60.

[3]李娜,李小明,杨麒,等.微波/活性炭强化过硫酸盐氧化处理垃圾渗滤液研究[J].中国环境科学,2014,34(1):91-96.

[4]董文福,傅德黔.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故综述[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9,32(7):75-77.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9)

中图分类号 [TE-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9-0114-02

石油是非常重要的能源资源,石油项目投资的风险较大,搞好可行性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确保工程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是降低风险的重要途径。笔者联系当前石油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实际,就此问题进行如下研讨。

1 做好论证评估

石油是主要能源,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安全、与发展,其利润非常大,但是与之相应的投资额度也非常大,且工程周期一般比较长,所承担的投资风险也比较大,因此,作为石油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投资项目论证评估的重要性,要切实做好投资项目的估算。投资论证评估是做好石油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首要工作,也是决定可行性研究能否取得成功的基础条件,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优化策略。一是注重对方案的论证评估。从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经济和环境等各方面入手,加强调查,做好预测、计算,并认真进行分析、论证,制定出多个投资方案。对净效益和利弊进行分析、计算和权衡。针对不同的投资方案,制定出相应的可行方案,从经济性和技术的可行性的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出最佳方案。二是注重评审制度建设。根据需要选择专家组成评审组,严格评审前期论证,如果发现投资效益不高,就不能通过。如果发现方案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就必须重新修改调整方案,直到达到最优为止。

2 做好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指根据资料,采用相关方法,对投资额进行估算的过程。这是做好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工作,能够为项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投资估算额是最高限额,是控制设计概算的依据,任何设计概算都不可突破这个限额。从我国投资估算来看,其方法多种多样,有从生产能力角度进行估算,或从比例、系数、指数、指标、分类等方面进行估算,这些方法所使用的范围、估算的精确度等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需要进行选择。一是采用准确度高达投资估算法。根据可行性研究对估算准确度要求很高的实际需要,就必须选用准确度搞的投资估算法,一般用指标和分类两种估算法。这两种方法在同一行业中,因为地区差异性,在定额、费用标准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别,特别是不同地区材料品种和价格也有较大差异。二是改进估算编制法。为了提高估算的准确读,在采用指标估算时,可以用主要工程量代替单价指标,以此和地区综合单价相乘,就能得到单项工程量的投资,然后按照系数做出相应调整,就能估算出项目的投资数额。

3 做好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是否投资的关键所在,是实现投资的决策性文件,是判断是否进行投资的重要依据。研究报告结论是对项目技术是否可行、竞争及获益能力的重要依据。研究报告中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分析论证资料,既是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依据,也是在工程寿命周期内进行事故责任追查的重要依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厂址、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经过批准后,就是详图设计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是研究报告的重要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相符合,只有采用科学有效的污染处理措施,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从而获得许可。从变形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来看,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必须满足规定的深度及广度。要以石油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内外环境为基础,确保分析论证的全面性,对多个方案进行分析比较,确保经济评价的科学性。故此,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托付举报资质等级的单位。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要负责做好监理制度的制定,拟定有效的实施措施。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可行性研究的全程监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整改到位后,再进行编制。

4做好风险防范

因为石油企业的投资项目具有较大的风险,故此必须尽可能地考虑到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风险,从而制定出预防性的应对处理措施,这样就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将风险系数控制在最低。一是严格根据石油企业特点论证多种风险。根据石油投资项目的特殊性,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面地考虑到投资风险,如从勘探、投资环境、工程建设、市场及不可抗击的风险等。二是在进行经济评价过程中,从对财务评价影响的角度,对可能存在的多种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及不确定性分析,将其中最为敏感的因素找出来,从中找到项目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将风险等级进行揭示,这样就可以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降低风险的策略。要综合利用多种数学方法,如决策树、敏感性、概率分析等方法,做好定量处理,以此确保决策的准确与科学。三是采用合理的综合评价方式。应构建投资风险综合评价体系,并构建好权重体系,量化分析风险因素,加强对投资风险的评价与判断。在做好可行性分析与判断的基础上,写好综合评价报告,这样就可以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必须统筹考虑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在进行投资风险分析,既要考虑到当前利益,又要考虑长远发展的需要,从而确保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合理性,并综合考虑项目规模、标准、地点、周边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经济性和技术性的综合角度,对多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最大可能地增强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结论

综上所述,作为宝贵战略资源的石油项目,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作为石油企业,因为石油项目的工程量比较大,项目周期较长,需要投入的资金往往巨大,故此,在进行投资项目时,必须高度重视可行性研究工作。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做好论证评估和投资估算,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多个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在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制定科学完善的措施,这样才能最大可能地降低风险,提高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环境采样研判报告篇(10)

中图分类号:F239.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03-0109-11

一、引言

审计谈判是影响审计质量和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国内外审计理论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审计谈判涉及整个审计过程,无论是财务报表的确认还是财务报表的披露以及审计费用的确定,都需要进行审计谈判,可以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看成是审计谈判的产物(Antleand Nalebuf,1991),因此,审计谈判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质量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审计谈判的范围和空间,因而,研究审计谈判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审计谈判是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双方存在的争议进行沟通和磋商并做出决策的过程。审计谈判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包括被审计单位(也称“客户”)的特征因素,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的特征因素以及环境特征因素。自Gibbins、Salterio和Webb(2001)对审计谈判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以来,有关审计谈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被审计单位特征因素上,较少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以及环境特征方面。事实上,审计人员轮换等环境因素及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因素同样对审计谈判有着重要的影响。

由于安然、世通等公司审计失败案件,近年来,审计轮换成为倍受关注的问题。为了提高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2002年美国国会颁布实施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公众公司每五年更换一次审计合伙人。200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规定要求从2004年开始,上市公司公开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每五年进行一次更换。显然,上述关于轮换制度的规定是一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轮换。事实上,审计轮换还有另一种形式,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毋庸置疑,上述两种轮换形式都会对审计谈判产生影响,但两者的影响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合伙人轮换是否能够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具有同样的效果?这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本文利用实验经济学方法的优势,检验了我国已经实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和未实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对审计谈判结果的影响,为识别环境因素对审计谈判的影响以及审计轮换制度的有效性提供实验证据。本文的主要贡献是: (1)检验并比较了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与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对审计谈判的影响,而以往的研究仅仅比较了无轮换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对审计谈判的影响; (2)检验了我国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轮换两种不同制度的效果,为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的改进提供实验证据。

本文以下部分的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是对相关文献的回顾,第三部分是研究假设;第四部分是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五部分是实验结果及分析;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

二、文献回顾

(一)审计人员与客户谈判

早期的审计谈判研究主要采用分析性的研究方法。Antle和Nalebuf(1991)使用分析性方法研究了已审计财务报表的谨慎性和审计谈判的关系。Zhang(1999)应用讨价还价模型分析了当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出现冲突时,准租金对审计人员独立性的影响。自Gibbins、Salterio和Webb(2001)对审计谈判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以来,审计谈判研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都主要集中在客户的特征和谈判策略等因素上。Gibbins、SMtefio和Webb(2001)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审计谈判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调查。Gibbins、Mccracken和Saltefio(2007)使用比Gibbins、Salterio和Webb(2001)内容更加丰富的调查问卷对数量相仿的CFO进行调查,揭示了CFO对审计谈判过程和背景特征的总体看法。Ng和Tan(2003)的实验研究发现,当存在会计处理方法的权威指南时,谈判结果会使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无法实现分析师预测的审计人员的数量,显著多于不存在权威指南时;特别是当缺乏有效的审计委员会时,权威指南的可得性对审计人员感知的谈判结果的影响更大。Trotman等(2005)的实验研究发现,使用介入法来明确考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立场和关注能够改善谈判结果的质量,增加客户注销的存货数额,同时提高审计人员对谈判结果的满意度。Bame-Aldred和Kida(2007)的实验研究发现,审计人员和客户双方在选择解决争议的方法和做出谈判决策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被审计单位具有显著宽于审计人员的谈判方案集,能够更灵活地运用谈判策略,并能够更准确地预测审计人员的谈判目标和底线。Sanchez、Agoglia和Haffield(2007)的实验研究发现,当审计人员使用互惠策略时,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更愿意对重大审计差异做出调整,同时,他们对审计人员的满意度和保留意愿也更高。Haffield、Agoglia和Sanchez(2008)的实验研究发现,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环境下,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谈判风格为竞争型并且客户保留风险较高时,审计人员都会较多地使用互惠策略,以此来提高被审计单位在重要的导致收入降低的审计调整问题上的合作程度。特别是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谈判风格为竞争型并且客户保留风险较高时,审计人员使用互惠谈判策略的程度最高。Wang和Tuttle(2009)㈣采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发现,与无轮换相比,事务所强制轮换减少了审计人员采用合作型谈判策略,资产价值的谈判结果更符合审计人员的偏好而不是客户的偏好,谈判出现了更多的僵局。

上述文献中只有Wang和Tuttle(2009)涉及到了审计轮换对审计谈判的影响,但只检验了事务所轮换的情况,没有同时检验合伙人轮换的情况,因而无法检验两种轮换制度的差异和效果。在我国,很少有审计谈判的研究文献。

― ―(二)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与合伙人定期轮换

最近的一些研究检验了强制轮换的影响。Vanstraelen(2000)发现,长的事务所任期显著降低了审计人员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意愿,而在定期审计轮换制度下的一个轮换任期的头两年相对于最后一年,审计人员更可能出具“干净”的意见。Dopueh、King和Schwartz(2001)㈣发现,定期审计轮换

制度无论在单独实施,还是与强制审计保留制度共同实施,均显著提高了审计独立性,在这两种制度都不实施的情况下,审计独立性最差。Nagy(2005)应用安达信审计公司注销后原安达信公司发生审计更换的客户数据检验了强制审计公司轮换、财务报告质量与客户讨价还价能力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原安达信的较小规模客户发生审计更换后,操控性应计利润显著降低,较大规模客户则没有发现此类现象。Hatfield和Vandervelde(2006)采用实验研究方法,检验了审计人员轮换和客户压力对提请审计调整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审计人员轮换和事务所轮换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提请的审计调整没有显著差异。Daniels和Booker(2006)发现,实施强制轮换改变了信贷人员对审计独立性的感知,但没有感知到审计质量的变化。Kim、Min和Yi(2004)发现,在实行半强制轮换的韩国上市公司中,可操控应计利润比较低,他们认为轮换制度对财务报告有实质性的影响。Geisler和Kin(2008)以新加坡审计人员为被试对象,检验了事务所强制轮换、合伙人强制轮换与审计人员强制轮换三种不同的轮换制度对审计效果的影响。研究发现,审计合伙人轮换的效果优于审计人员轮换,审计合伙人发生轮换会提高审计人员判断的效果;研究还发现,当审计人员和审计合伙人均发生更换的情况下,审计合伙人轮换的效果优于审计公司轮换。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审计人员与客户之间的互动。

近年来,我国也有一些研究审计轮换的文献,对审计轮换制度进行了初步研究。李兆华(2005)运用逻辑分析和博弈理论解释了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对解决“共谋”作假的有效性,指出了我国实行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的意义。李爽和吴溪(2006)考察了中国证券审计市场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自然轮换规律以及强制轮换政策产生的初步影响,通过观察签字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前后的审计结果变化,作者估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强制轮换对提高证券特许事务所公开报告上市公司潜在财务报告问题的促进作用是有限的。沈玉清、戚务清、曾勇(2006)。使用实证方法对我国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检验,作者没有发现定期轮换制度能够提高盈余质量的证据。龚启辉、王善平(2009)发现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和事务所轮换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存在差异,但其采用的是2003年~2006年的样本,这一结论对我国从2004年起实施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以及未实施的事务所轮换制度很难有说服力。上述文献只是研究了审计轮换本身,没有涉及审计谈判问题。

三、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安然、世通等公司审计失败案件发生后,为了提高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2002年美国国会颁布实施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公众公司每五年更换一次审计合伙人。200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规定要求,从2004年开始,上市公司公开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每五年进行一次更换。显然,上述关于轮换制度的规定是一种事务所内部的轮换。事实上,审计轮换还有另一种形式,即事务所轮换。这一种轮换形式可能更为理想,它与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和合伙人轮换对审计谈判有着不同的影响。

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的实施不仅改变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关系的时间长短,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双方的谈判力。美国审计总署(GAO)的调查结果表明,在没有任何定期轮换制度实施的制度环境中,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会维持较长的关系,均值为22年,剔除两年内更换的上市公司及审计任期大于50年的上市公司后,均值为19年(刘骏,2005)。因此,除非上市公司发生审计变更,否则审计人员很难找到新的被审计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一旦失去被审计单位,就必然会遭受由此带来的难以弥补的收入损失。而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维持关系有一个上限,比如5年,这样无论是与无轮换制度相比还是与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相比,审计市场的流动性都有较大提高,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和事务所找到新被审计单位的可能性提高了。定期轮换制度的上限越短,事务所找到新被审计单位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且事务所找到新被审计单位的可能性在任何一年都存在,从而事务所的收入损失风险大大降低,进而提高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在任何一个审计年度审计合约中的谈判力。尤其是在达到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规定期限的审计年度,审计人员一般不会迁就被审计单位的要求,不会允许被审计单位报告较高的资产价值,从而审计人员的谈判力达到最高。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提高审计人员谈判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割断了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长期的经济依赖关系。无论是在无轮换制度下,还是在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和合伙人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理性经济人都会受到与被审计单位保持长期稳定关系以获得长期经济利益的诱惑,为了实现上述利益,他们很可能会迁就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允许其采取比较激进的会计政策,高报资产价值和盈余。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人为地割断了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之间长期的利益联系,从而使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的依赖性大大降低,独立性得到提高,谈判力也就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尽管被审计单位与同一名审计人员维持关系也有一个期限,但是被审计单位与同一家事务所的关系未发生变化,审计市场的结构未发生变化,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的保留风险没有降低。事务所同样有强烈的动机与被审计单位保持长期稳定关系以获得长期经济利益,因为只要是在一家事务所内部签字注册会计师之间进行轮换,事务所就可以长期拥有业务收入。因此,审计人员更可能会在谈判中允许被审计单位采取比较激进的会计政策,满足被审计单位的要求。

总之,不同的轮换制度直接影响了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谈判力。在事务所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的谈判力强,而被审计单位谈判力弱;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的谈判力弱,而被审计单位谈判力强。因而,在事务所轮换下,双方达成的资产价值会更低。根据以上论述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谈判达成一致的资产的报告价值明显低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下,即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谈判结果更加谨慎。

假设2: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谈判达成一致的比率显著低于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

在事务所定期轮换的情况下,事务所任期最后一年的谈判情况与轮换期内的其他年份有较大不同,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谈判无论双方是否达成一致,事务所都将失去当前的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会形成比较强的谈判优势。因此,事务所为了避免审计风险,会更加客观地审计被审计单位资产的价值,不会接受其资产的高报价,双方就资产报价达成一致的可能性会明显降低。就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而言,最后一年达成一致的比率应该明显低于轮换期内其他几年,因为这时的事务所应该有足

够的力量对被审计单位高估的资产价值说“不”,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根据以上论述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最后一年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谈判达成一致的比率比轮换期内的其他年份更低。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关于资产价值的谈判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被审计单位希望达成比较高的资产价值,以使其财务状况表现得更好,因此,在谈判开始时一般会高报价;就审计人员而言,则希望达成一个比较低的资产价值,以降低自己的风险,而谈判达成一致的资产最终的报告价值就取决于双方的让步程度。如前所述,在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具有更强的谈判力,因此,会更多地采取竞争型的谈判策略,所以谈判中被审计单位的最终报价与初始报价的价差会比较大;而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会更多地采取让步型策略,因此,与前者相比,谈判中被审计单位的最终报价与初始报价的价差会比较小。根据以上论述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谈判过程中,在事务所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会更多地使用竞争型谈判策略;在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会更多地使用让步型谈判策略。

四、研究方法

(一)实验任务和被试选择

本研究采用了实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共进行了两个实验: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实验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实验。两个实验均采用了Wang和Tuttle(2009)㈣的实验任务,并依据本次实验的目的对被试的支付函数和现金报酬计算方式做了调整,实验使用的计算机程序为作者在苏黎世大学开发的实验经济学专用软件Z-tree平台上编写。

被试为28名某重点大学商学院一、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他们被随机分成两组。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实验有13名被试,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实验有15名被试。为了模拟真实审计市场结构,外部证实者(审计人员)的数目多于经理(被审计单位)以呈现一种买方市场的状况。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实验中7名被试扮演外部证实者,6名被试扮演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实验中9名被试扮演外部证实者,6名被试扮演经理,15名被试被分为三个小组,每组3名外部证实者,2名经理。实验地点为南开大学泽尔腾实验室。

实验开始时,被试被随机分配为经理或者外部证实者的角色。实验总共进行24轮,被试在整个实验中扮演的角色是唯一的。每一轮实验,一名经理和一名外部证实者一起对一项资产的价值进行谈判,决定最终报告的资产价值。每一轮谈判,经理和证实者拥有同样的信息集,信息集包含了资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和概率分布,如表1所示。

(二)实验过程

在每一轮谈判开始前,计算机会随机决定这一轮资产的实际价值。

首先由经理进行第一次报价(资产的报告价值),外部证实者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如果外部证实者接受了经理的报价,本轮谈判直接结束。

如果外部证实者没有接受经理的第一次报价,经理还可以进行两次报价,若这两次报价中任何一次外部证实者接受了经理的报价,或者外部证实者拒绝了经理全部三次的报价,本轮谈判直接结束。每组进行的谈判在外部证实者没有拒绝经理全部三次报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至多4轮的谈判。

在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实验中,经理在与同一名外部证实者进行4轮谈判之后,无论第4轮谈判双方是否达成一致,下一轮都将与另一名外部证实者进行谈判。而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实验中,只有在第4轮证实者接受了经理的报价的情况下,这名经理才会在下一轮与小组内另一名证实者进行谈判。

若经理的三次报价全部被外部证实者拒绝,经理在下一轮将会与其他外部证实者进行谈判。除了事务所定期轮换组的同一组经理与证实者谈判的第4轮外,经理和证实者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具体见实验报酬计算方式。与定期轮换正常实施情况不同的是,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实验中三次报价都被证实者拒绝的经理,下一轮实验将轮换至另一小组的一名外部证实者与其谈判。

(三)实验报酬计算方式与现金报酬计算方式

本实验的实验报酬是以Wang和Tuttle(2009)的支付函数和现金报酬计算方式为基础,并根据本次实验的目的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本实验的实验报酬计算方式与现金报酬计算方式如下:

1、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实验报酬计算方式和现金报酬计算方式

经理实验报酬的计算方式如图1所示,外部征实者实验报酬的计算方式如图2所示。经理每一轮的实验报酬取决于外部证实者是否最终接受了他(她)的报价以及这是否是他(她)和同一名外部证实者的第4轮谈判。如果外部证实者最终接受经理的报价,这一轮经理的实验报酬就是经理被外部证实者接受的报价。如果外部证实者最终拒绝了经理的报价,这时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这是经理与外部证实者谈判的第1、2、3轮,经理的实验报酬为资产实际价值的50%;如果这是经理与外部证实者谈判的第4轮,经理的实验报酬为资产实际价值的100%。

外部证实者每一轮的实验报酬取决于他(她)是否接受了经理的报价以及接受的报价是否大于资产的实际价值。如果外部证实者接受了经理的报价且接受的报价小于或等于资产的实际价值,这一轮外部证实者的实验报酬为300;如果外部证实者接受了经理的报价且接受的报价大于资产的实际价值,这一轮外部证实者的实验报酬为300减去接受的报价与资产的实际价值之差的50%;如果外部证实者拒绝了经理最终的报价,外部证实者这一轮的实验报酬为300,而下一轮被证实者拒绝的经理将与其他证实者进行谈判,该证实者下一轮的实验报酬将为0,除非有其他证实者也拒绝了经理的报价或者其他经理和外部证实者谈判达到了4轮,这时这名拒绝经理最终报价的外部证实者才有可能由于轮换获得新的谈判机会。

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实验现金报酬计算方式是:被试每一轮做出决策后,按照支付树得到相应的实验报酬的百分之一。

2、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实验报酬计算方式和现金计算方式

经理实验报酬的计算方式如图3所示,外部证实者实验报酬的计算方式如图4所示。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实验中,经理的实验报酬计算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实验有所不同,经理每一轮的实验报酬只取决于外部证实者是否最终接受了他(她)的报价。如果外部证实者最终接受经理的报价,这一轮经理的实验报酬就是经理被外部证实者接受的报价;如果外部证实者最终拒绝了经理的报价,经理的实验报酬为资产实际价值的50%。

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组外部证实者的实验报酬计算方式与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组相同。只要证实者拒绝了经理的报价,不管在哪一轮谈判,下一轮如果没有其他证实者也拒绝了经理的报价,该证实者的实验报酬将为0,除非有其他外部证实者也拒绝了经理的报价。

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实验中现金报酬计算方式是:外部证实者在每一轮实验中获得的人

民币报酬完全取决于小组三名成员在实验中获得的利润,每一轮获得的人民币报酬为小组三名成员实验报酬平均值的百分之一;经理每一轮实验获得的人民币报酬就是实验报酬的百分之一。

两组实验进行的时间长度大致相同,从实验主持人员讲解实验导语到被试离开实验室大约两个小时,所有被试的报酬总计1717元人民币,被试在实验中获得的现金报酬是平均每人61元。

五、实验结果及分析

除了描述性统计,在所有的实验结果分析中,我们都剔除了第1轮和第24轮的数据,剔除第一轮是因为尽管我们在实验指导语讲解时进行了程序运行的演示,被试刚进行实验需要熟悉实验程序的运行过程,而最后一轮是依据惯例进行剔除(Wang和Tuttle,2009)。

(一)随机化检查

我们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由被试在实验结束后进行填写。因为被试都是没有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因此我们只检验了与实验可能有关的变量:被试的年龄和被试自我评价的讲价技巧,实验分组和被试在实验中扮演的角色。我们首先用LSD方法检验了方差齐性,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p值均远远大于0.05,因此方差是齐次的。然后我们用方差分析的方法检验了实验分组和被试扮演角色以及两者的交互,p值均大于0.05,说明被试在各组之间的分配没有明显差异,因此被试的分组实现了随机化。

我们对两组被试设计了不同的测试题以检查被试对于实验导语的理解,大部分被试均正确回答了所有的测试题,回答错误的被试经过我们进一步的讲解也通过了操作检验,因此所有的被试数据均是符合实验要求的。

(二)描述性统计

通过描述性统计表3可以看出,事务所定期轮换实验中经理和外部证实者最终达成一致的比例是70.83%,经理第一次报价就被证实者接受的比例为11.81%,经理第二次报价被证实者接受的比例是13.19%,经理第三次报价被证实者接受的比例是45.83%,接近50%。第一次被接受的经理报价均值较小,而第二次被接受的经理报价和第三次被接受的经理报价没有差异,说明外部证实者容易较快地接受经理较低的报价。而经理与外部证实者没有达成一致的谈判轮数接近30%,远高于通常审计市场审计变更的比例。

通过描述性统计表4可以看出,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实验中经理和外部证实者最终达成一致的比例是93.75%,经理第一次报价就被证实者接受的比例为17.36%,经理第二次报价被证实者接受的比例是29.17%,经理第三次报价被证实者接受的比例是53.47%,超过了50%。而每次被接受的报价均值均在410左右,中位数均为400,没有明显差异。经理与外部证实者没有达成一致的谈判轮数略高于6%,与通常审计市场审计变更的比例基本一致。

(三)假设检验

为了比较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外部证实者和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的资产报告价值,我们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表5显示,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资产价值是319,显著低于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达成一致的资产价值415(p

为了比较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外部证实者和被审计单位谈判达成一致的比率,我们采用非参数检验的CHI方法对事务所定期轮换实验组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实验组外部证实者和经理达成一致的比率进行了检验。表6显示,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双方达成一致的比率是73%,显著低于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双方达成一致的比例95%(p

我们同样采用非参数检验的CHI方法,对事务所定期轮换实验组外部证实者和经理在轮换期各轮达成一致的比率进行了检验,表7的检验结果显示,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轮换期最后一轮达成一致的比率显著低于轮换期内的其他各轮(p

为了检验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审计人员的谈判策略,我们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对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实验组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实验组经理初始报价和最终报价的差异进行了检验。表8显示,在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下经理初始报价和最终报价的差异是39,显著高于在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下的1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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