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23 12:32:13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136-02

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 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 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核查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核查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检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

3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4 市政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有:完成这个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操作工艺、配备的技术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规范的程度;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情况,包括数据有效、及时、真实、完整等。

参考文献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2)

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 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 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核查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核查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检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

3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4 市政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有:完成这个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操作工艺、配备的技术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规范的程度;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情况,包括数据有效、及时、真实、完整等。

参考文献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 U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道路的畅通是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对于一个城市而言道路至关重要,在城市建设中市政道路施工质量也越来越被受到重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城市道路的畅通。正是因为如此,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才显得如此的重要。一般来说市政道路的施工程序并是相对固定的,但是每个城市的规划都不同,但是我们必须考虑的是每座城市的具体情况。我们在施工的时候不仅仅要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还要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这是十分困难的工作,有时候正是为了这些因素而导致无法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即使如此,市政道路施工的质量也存在着一些较为常见的通病,这些通病严重的影响了市政道路的施工质量。如何来确保市政道路的工程质量已成为当前市政施界普遍探讨的课题之一。我需要做的是对工程进行分析,结合实际设计出来最有的方案,根据所设计的方案,合理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道路施工的质量。

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

市政道路建设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其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从整体的观念出发,协调各种影响的因素,使其整体环境最有利于我们施工。在此我们主要介绍以下几点主要的影响因素:

1.工程设计是工程的蓝图,是工程科学合理的前提,所以工程设计对工程的质量有着十分大的制约作用。工程设计是工程开始的第一步,是工程施工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高质量图纸设计那么就不可能会建造出来高质量的工程。在设计的时候设计师必须因地制宜,选择合适具体环境的设计理念,并作出优质的设计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各种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结构必须科学合理。如果设计方案中存在明显的缺陷,那么必然会以后留下无法弥补的质量隐患。

2.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具体的施工工艺是施工灵魂,它们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该根据设计图作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设计必须交给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才可以使用。在构思组织设计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其他的一些影响因素,比如市政道路可能受到征地以及拆迁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还要以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地根据环境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3.施工人员是工程实施的执行者,理所当然工程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必然的。于此同时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要求也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合格的施工技术人员不仅仅要能十分熟悉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设计意图和一些施工的要求,还要有能力按照要求完成施工。同时,施工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还要注意观察,认真的思考。及时的发现施工过程中出场的问题,并且及时的向监理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反映具体情况,为保证整个施工的顺畅进行作出自己的贡献。

4.工程造价对工程质量具有很大的制约因素。目前,工程招投标的方式已经在建筑行业得到推广,市政道路工程通常也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企业,但是由于评标方法和建设单位对低报价的热衷,造成中标价偏低,有的甚至低于合理造价。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了能够盈利,往往会降低质量标准、偷工减料。所以建设单位应该制定合理的工程限价,选用合理的评标办法,有效提高工程质量。

5.工程材料的质量对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工程材料可以说是工程建设的物质基础,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所以对工程材料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辨别材料是否合格主要是检查材料的检验合格,与此同时还要留意材料的运输、保管是否恰当等,因为这些都可以直接影响到工程材料的质量。

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分析

1.制定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合理的道路设计方案是工程高质量开始的保证,市政道路的图纸设计要求是相对较高的,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具体的考虑施工区域的施工条件,尤其是地理条件。设计是必须结合城市的其他设施,比如城市的排水系统,电力设施或者是燃气、通讯线路。因此,建设单位在作整体设计时要与其他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联系,协调好各个单位间的关系和利益。与此同时结合本城市的近期规划和长远期规划,尽可能让设计单位交出高水平的设计方案。

2.提高施工参与者的质量意识,道路施工的参与者是多方参与的,提高参与者的质量意识,要从管理者着手,逐级强调核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树立质量第一的的工作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做到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另外,在施工的工程中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同时强化监理单位的质量审核要求,以高水平质量要求所有员工,工程的各方参与者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必然会带动道路质量的上升。

3.道路施工材料质量及性能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寿命,所以我们在选择材料时要严格的遵循相关的审批程序。对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建立健全完善的材料质量检测体系,遇到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坚决不能使用,而且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还要定时的对材料进行抽样检测,以保证用于施工材料的质量能符合工程要求。

4.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在市政建设项目中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对规范施工行为及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和责任,使监理工程师能科学、公正、独立的开展工作,按图监理。除此以外,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做好质量监控,准确确定质量控制点,保证工程的总体质量,做好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若发现施工单位有不规范施工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四,结束语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这是比较常见的,我们首先要正确的对待这一问题,相关部门要在思想给予高度的重视,及时的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并且要采用合理的措施来解决。措施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应该从设计及施工等各个方面全面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成市政道路工程高质量。同时,要进一步的明确质量责任,不断的规范作业流程,具有精益求精的施工精神,这样方能有效的确保市政道路的施工质量,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余波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探讨 [期刊论文] 《江西建材》 -2011年3期

[2]曾水明 论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期刊论文] 《中国科技博览》 -2010年30期

[3]王伟权 混凝土在道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的分析 [期刊论文] 《民营科技》 -2011年12期

[4]张美领 综述道路施工过程中的粉喷桩质量控制要点 [期刊论文] 《中国科技博览》 -2010年9期

[5]鞠宁松 龚坤 如何加强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8期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4)

0前言

北京,正如梁思成先生所歌颂的一样,是“古代中国都市发展的结晶”。近年来北京市政府分三批划定了4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其总面积占旧城总面积的40%。

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研究工作由市规委组织规划院、市政管委、市政管理处、市政院、市自来水集团、燃气集团、供电公司、路灯管理处、通信管理局、通信公司、歌华有限等十多家单位共同完成。笔者参与了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南池子试点片的市政工程综合设计。

l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概况

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南池子、东华门大街两个片区。该区位于旧皇城内东南部,北起东华门大街,南至长安街,西邻故宫后河和劳动人民文化宫,东接南河沿大街。总面积34.5hm,其中重点保护区面积30.2hm2,建设控制区面积4.3hm2,现况居住用地19.92hm2,区内自然院落600多个,原有居民4351户,户籍人口9130人,人口密度为265人/hm2(图1)。

1.1路网交通状况及文物古迹状况

现况南池子大街为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行驶,东华门大街和南河沿大街机动车双向行驶。街区内部有大小胡同17条,死胡同多且曲折,有场地临时建筑,不能满足消防车、紧急救护车的通行要求。保护区内大部分为旧城形式的四合院及部分后建的居民住宅,区内还有普渡寺、皇史残、普胜寺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市政协、市房管局、欧美同学会、东城商业学校等单位,具有一定车流量。

1.2市政设施状况

街区内的现况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基本配套齐全的建筑物只占2O%左右。现况雨污合流,合流管经常出现堵塞;现况无暖气、天然气管线。

2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概要

街区内部市政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是小区规划实现的重要环节。

2.1道路交通设计概要

根据规划,结合拆迁,满足道路交通和市政管线布设需要。

(1)道路横断

道路横断面宽度不小于3m,由于道路宽度较窄,为方便道路雨水排除,道路路拱坡度采用1.5%,一面坡,两侧设置平缘石,较低一侧设雨水口。道路两侧除保留原有树木外一般不设绿化带,不设人行道。胡同内道路宽度为3~6m。

(2)道路控制标高

建筑室内地坪标高高于院落外地面0.3m,竖向设计参照现况道路标高完成。

2.2市政管线设计概要

市政管线设计本着“满足居民现代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护历史文化”的原则,合理布置市政管线。因道路较狭窄,不考虑敷设中水管线及热力管线,居民采用燃气采暖或电采暖。该工程中市政管线有:雨、污水、给水、燃气、电力、电信、有线及路灯缆等八种管线。

2.2.1给水

根据试点片周边现况给水管线情况,拟从南池子大街及南河沿大街两处引入给水,对宽度小于4m的胡同采用DN100给水管,其余采用DN200给水管。DN 100给水管小区内每个路口均需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可置于路口附面布置不太紧张的地方。另经调查,普渡寺院内本身已设置消防管道及6个消火栓,其中4个消火栓分设于普渡寺院内四角,普渡寺内消防既可相对独立,又可与其四周居民区消防相结合。

2.2.2雨水

根据《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危改试点片外部市政工程排水规划方案》,该街区属于御河下水道的流域范围。将该区雨水分东、西两个方向分别经普渡寺西巷、灯笼库胡同及磁器库胡同等,最终排入南池子大街现况合流管和南河沿大街现况御河下水道内。确定街区内雨水排除以管道为主,路面径流为辅。雨水管线设计参数:重现期P=1a,径流系数=0.70。道路横坡采用1.5%,一面坡向,管道位于道路单面坡的内侧,雨水口串联。根据《恢复菖蒲河(金水河~南河沿大街)工程规划》以及《菖蒲河公园市政工程雨污水设计》等相关资料。对街区外部的市政雨水管线进行了合理的改造方案设计。

2.2.3污水

根据相关规范,南池子试点片内生活用水定额采取240L/cap/d(平均日),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按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20%考虑,则保护区内人均综合用水定额为290L/cap/d。污水定额按用水定额的85%考虑。根据该街区内规划的居住人口数量进行污水量计算,D300管道可满足污水排除要求。

由于道路狭窄,化粪池及进水管置于院落内。小区内污水管管径为D=300mm,污水经普渡寺西巷、灯笼库胡同管排人南池子大街现况D=500污水管内。

2.2.4电力

电力设计最终方案在试点片的北部和南部建设两个地下变电室。根据市政府决定,以架空缆线全部人地的原则,采用直径为10~150管道。

2.2.5电信、有线电视

电信:由灯笼库胡同自西向东引入,为12孔,交接箱设在灯笼库胡同东北角的设备用房内,交接箱后电信按6孔设计。

有线电视:区域信号由磁器库胡同引入,交接设备设在灯笼库胡同东北角的设备用房内。有线电视按2孔设计,与电信置于同一位置。

2.2.6照明

路灯缆埋设最浅,一般置于道路侧边距建筑物0.3m的位置,埋设在建筑物基础之上。

路灯的设置可考虑采用.a.挂墙形式;b.在院落门及建筑凹处设置灯杆;c.在道路侧边设置灯杆。

2.2.7天然气

未考虑热力管的引入,居民可利用燃气或电进行采暖。

设计天然气中压管线从南池子大街由普渡寺西巷接入该设计区域内。在普渡寺西巷A区的西侧设天然气调压箱。经调压后的低压天然气引至各使用点。

3市政工程综合设计中的特殊处理

该市政工程综合设计中采用的规范主要是《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建标[2002]179号)。

3.1实施目标与原则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短各种管线在道路上的铺设长度,但仍导致部分管线之间的距离低于规范要求。对于违反规范要求的情况需要经过研究论证,以便于保证将来运行管理的安全性。论证着重于管线间距、检查井尺寸以及市政站点等三方面,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由于该工程中道路狭窄,在综合设计中除遵循一般的原则外,在管线综合设计中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污水由于埋设最深,置于路中设置,管材宜采用UPVC、HDPE等具有抗渗、抗漏能力较强的塑料管或胶圈承插口混凝土管,并使用砂基础。

(2)雨水排除采用管道形式,一般靠路边设置,且埋设较浅。管材宜采用UPVC、HDPE等塑料管或胶圈承插口混凝土管,采用砂基础。

(3)路灯照明在“难于安装灯杆的狭窄街道宜采用悬索布置”方式或墙挂布置方式,尽可能不设灯杆。

(4)电信与有线统一合槽布置。

(5)给水设置消火栓,消火栓井内径一般按1200mm考虑,若平面位置很紧张而又必须设置消火栓时,要求其井径缩小一号。

(6)燃气按市规会【2002】271号“关于研究燃气规范中有关问题专家论证会议纪要”执行外,在燃气管线距给水管线及电力缆较近处,遇消火栓井、给水闸井或电力检查井时,燃气管线需做局部调整或加套管从井室中穿进。

3.2重要节点研究

为了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需要,该工程中布置了多达8种市政管线。由于道路狭窄,部分管线无法满足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建标【2002】179号)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所规定的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净距的一般性规定的特殊情况。

3.3检查井尺寸

(1)污水检查井:一般为内径900mm的检查井。

(2)电信检查井:大部分按900mm×1200mm考虑。

(3)电力检查井:由于电力检查井较大,部分雨水管线需要走电力检查井井室上方;E区电力入户处检查井平面尺寸比较紧张,检查井需要缩小。

3.4市政站点

燃气调压箱位于普渡寺西巷、A区西侧。按燃气设计要求,调压箱距建筑物净距应该不小于4.0m,距道路净距不小于2.0m。该工程无法满足规范距离要求,采用设置防爆墙以保证安全。

4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的措施

(1)本次项目的占地面积约6.4hm。其中A~K共11个区的施工先于或同步于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关系应保证施工、管理及维护,为此各种管线与构筑物及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管线的性能、埋深、大小、管材以及管线的施工顺序和方法、土壤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基础深度等因素有关,国家特做出了有关规范和规定。管线在街道平面位置的占地的深度,大多由它们的检查井断面大小决定。《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中指出:工程管线之间及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当受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为此,本管线综合设计以城市管网总体规划和各项管线工程设计方案资料为依据,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各级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局部做了调整。

(2)由于该街区内道路狭窄,市政管线种类多,为保证市政管线的安全铺设,雨水的排除与道路设计进行了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地势以减小管径,尽量利用地面径流、雨水口串联等形式以节约水平空间。

通过多种雨水排除方案的比较,确定将该区雨水分东、西两个方向分别经普渡寺西巷、灯笼库胡同及磁器库胡同等,最终排入南池子大街现况合流管和南河沿大街现况御河下水道内。由于街区道路狭窄,化粪池及其进水管与具体设计的建筑设计商榷,置于院落内。

(3)在H、J区有地下停车库,出入口分别设在普渡寺的东南和西南墙外,并设有螺旋车道出入口。螺旋道外顶最小覆土约1.12m,部分管线设于螺旋道上部通过,综合设计中尽量避免大管径管线及埋设深的管线穿行。

(4)将电力规划设计方案中的设有8个箱式变压器的方案与电力设计商榷,确定为南、北侧各设变电室一座,并在普渡寺西巷设总地下电力管道。由于电力线缆在安装上的技术要求,变电室电力管道要分别设两层,在进入变电室前需设站前井,该种站前井(该工程中又是三通井)在地下井构筑物中是最大最深的一种。为此在安排管线的平面时,尽量避让电力站前井的位置。

(5)将电信及有线电视同路由铺设,即同位不同井。

(6)因该工程中道路宽度为3~6m,其水平位置紧张,管线安排较紧凑,如遇井室与相邻管线冲突可局部调整或从井室上方穿过。

(7)管线综合中只考虑了路灯缆的位置。路灯的安装方式及位置由路灯管理处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及照明要求等相关规范,灵活布置。

5专家论证意见

为了既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需要,又做到安全可靠,北京市规委和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先后于2003年1月l6日及3月8~9日两次组织专家,对上述管线水平间距、检查井及市政站点进行了充分论证。

(1)管线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后,适当调整净距是合理可行的,其管线布置满足施工、运行的安全要求,可作为开展试点片市政工程规划设计的依据。

(2)优先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a.建议燃气管道采用聚乙烯PE管(无热力管线条件下)或钢管(钢管应提高防腐等级),增加壁厚、减少接口数量,局部加套管或隔墙以及加强质量检验等有效措施。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局部修订条文)5.6.3条规定,调压箱(柜)选址可行。

b.建议普渡寺西巷四、普渡寺西巷五供水管线进一步优选管材,优化设计。应加强建筑物工程防护,确保供水管线安全运行和建筑物安全。

C.建议电信、有线电视等管道采用UPVC管材,统一路由,综合布管。

(3)专家认为,在今后的历史文化保护区改造

过程中,市政规划应与建筑修建性详规同步进行;应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相关的设计、施工、管理规定,指导其它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改造;应统一组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管理、设计与施工。

通过两次专家论证,原则同意我院所做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试点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方案,采取有效工程技术措施保证市政管线及建筑物安全。

6工程建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在北京市规委、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各专业设计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试点片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得以顺利进行。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体现出了团结致、协同作战的精神。2003年5月开始动迁,2003年8月正式入住,使用期已达一年之久,社会各方面评价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北京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试点片危改工程建成后,区域内部以普渡寺为核心,形成环路,消除了断头胡同,车行顺畅。

各种管线均接入住宅,大大改善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各种站点位置安排合理,达到了设计效果。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7月l0日北京下了罕见的大雨,由于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雨水管线设计的合理性,区内道路使用正常,未见大量积水。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5)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参考文献: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性,必然伴随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质量活动,是相互之间互为依据的严密的系统过程。依据多年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改进和创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法。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代市政公路设计不仅仅是对道路结构的设计,更是道路规划的设计。在对我国市政道路设计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中可以看出,限制我国城市市政道路通行能力的关键是道路的规划。因此,现代市政公路设计部门应根据公路区域的特点进行道路设计。可根据老城区、新城区市政公路设计的不同要点及性质进行规划设计。同时注重道路周边环境对公路交通通行能力的影响。以加强道路周边出入口规划、道路规划等方式实现城市市政公路通行能力的提高。

1 现代城市公路需求

了解城市市政公路需求是现代市政公路设计的基础,是实现公路建设目标、满足城市公共交通需求的关键。我国城市市政公路的设计多为上世纪的设计方式。在城市改造过程中,也依据原有公路网络设计情况进行。这样的方式不能很好的利用公路网络,造成了城市公共交通压力难以缓解。随着现代市政公路设计理论的更新与发展那,市政公路设计工作也应根据设计理念的变化进行改变。从城市公路需求入手进行市政公路设计,以此,满足市政公路需求,实现城市宜居水平的提高。笔者从自身的实际经验以及相关文献、政策、有关调研结果出发,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其结果表明,现代市政公路的基本需求是公路交通能力的提升、公路环境的改善。公路交通能力的提高有助于缓解城市公路交通压力,公路环境的改善在有效缓解驾驶人员视觉疲劳的同时还能够改善城市道路环境,以绿色植物、植被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宜居水平的提高。因此,现代市政公路设计工作中应从城市公路需求入手,以公路交通能力的提升、环境的改善为重点进行设计。以此就现代市政公路设计现状及其对策进行了分析与论述。

2 市政公路设计现状与对策

2.1市政公路设计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市政公路设计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新建、扩建城区的公路设计,其次是老城区的市政公路改造,另外还存在原有公路的单双行规划。在我国市政公路设计中,市政设计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公路通行能力受到了影响,进而影响了城市的交通能力。以新建城区的公路设计为例,由于新建城区规划中忽略了规划住宅小区主门及车辆通行通道与道路的规划,造成了住宅小区车辆进入与出行对主干道交通能力的影响。而在老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中,受开发面积影响,开发商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土地面积的利用上。这样的情况使得开发商在进行住宅小区出入口的设计时缺乏足够的调研与分析,进而使出入口所在道路的交通收到了影响。针对上述因素,现代市政公路设计中应通过对新建城区区域的总体规划,满足新城区建设与公路交通的需求。通过对周边道路通行能力的调研、分析科学的规划住宅小区出入口位置,以此实现城市市政交通通行能力的提高。上述设计工作中,新建、扩建城区的公路设计较为简单,可以根据新城区规划进行全面的设计。而老城区原有公路的改造需要考虑原有道路宽度、周边商业与住宅的实际情况,相对新建成区的公路设计较为复杂。最为复杂的公路设计是城区原有道路的重新规划。这类规划主要是在原有公路基础上进行单行、双向通行的重新规划设计。这类设计工作需要较大的调研工作量、需要科学的分析与计算。受传统公路设计理念影响,我国城市市政公路设计中对公路交通的综合考虑较少。多数公路设计工作以原有公路线路为基础进行设计。这样的设计方式极易造成规划设计线路不合理、难以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等问题。

另外,道路设计过程中,由于缺乏环境保护理论的指导。城市市政公路设计中更多的考虑城市公共交通通行能力,忽略了市政道路绿化环境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上述问题对城市市政公路交通通行能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等都有着很大的影响,进而影响了城市的宜居水平。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国各省市公路规划设计部门也进行了改进与分析。笔者从自身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先进理论的理解为基础,简要论述了市政公路设计现状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2.2针对市政公路设计现状的对策分析

针对我国市政公路设计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市政公路设计部门应从问题的解决入手,以现代市政公路设计理论指导设计工作。以此,实现科学的市政公路设计工作。

首先,在市政公路设计前,应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分析。了解城市交通压力较大区域的周边环境、了解新建城区不同区域的功能。通过对区域功能的了解,对其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基础估算。在此基础上进行公路设计,以此实现市政公路满通需求的目的。在进行新建城区公路设计时,应考虑区域环境对公路的影响。合理设计道路宽度与公路交通走向。

在进行老城区道路改造设计中,应首先加强对原有交通流量的调研。熟悉老城区周边商业、住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道路扩建或改建。在设计过程中,除注重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外,还应考虑老城区绿化面积小、道路绿化对道路影响等问题。从道路扩建、绿化强化等方面着手进行老城区道路的设计。通过路旁绿化、人行道路绿化等,增加老城区绿化面积。通过绿化面积的增加,实现利用绿化带隔离噪音、吸附灰尘的目的,实现老城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为了改善老城区交通拥堵现象,在进行老城区市政市政公路设计时还应加强对老城区住宅小区出行路口的设计。通过住宅小区出行路口的规划,有效避免小区进出车辆过程对道路交通通行能力的影响。

针对现代老城区改造中住宅小区改造造成的通行压力,市政公路设计过程中还应考虑现代车辆承载力对道路的影响。在市政公路设计过程中考虑老城区改造大吨位运输车辆对道路的影响。改造设计中,以提高市政公路承载力、提高市政公路设计标准等方式满足现代城市市政公路高承载力、高速行驶的需求。

3 科学规划市政公路的通行流向,促进城市公路交通能力的提升

作为市政公路设计与规划的重要内容,老城区道路规划对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市政公路设计过程中,除需要考虑现代道路设计标准提高需求外,还应注重道路通行流向对交通通行能力的影响。通过科学规划市政道路实现公路交通通行能力的提高。以城市高架桥引桥分流为例。近年来我国各城市高架桥建设不断增加,但是高架桥的实际通行改善能力有限。就其原因是由于高架桥下桥引桥分流限制了高架桥的通行运输能力。因此,现代市政公路设计过程中,不能单纯的依靠道路拓宽缓解通行压力。应从综合因素考虑入手,有效利用原有道路。通过对道路交通单行、流向的科学规划设计实现道路通行能力的提高,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能力的提高。

4 结束语

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在选择居住城市时首要选择的因素是城市的宜居水平。而作为影响城市宜居水平的重要因素,市政公路网络的完善对城市宜居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针对现代市政公路需求,市政公路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与环保需求。运用现代市政公路设计理论指导公路设计工作,实现市政道路设计与引用的最终目的。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加大了对公路设计的力度。以环境保护理论为中心,以城市市政公路交通能力的提升为重开展市政公路设计共组,实现城市宜居水平的提高。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8)

关键词: 市政工程;排水设计;合理性

Key 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drainage design;rationality

中图分类号:S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3-0074-02

0 引言

居民的生活离不开水,市政给排水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关系着城市给排水的未来发展,关系着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工业发展与城市环境的质量。所以,市政给排水是国民生计的大事,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1]。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政给排水设施建设的发展迅速惊人。我国城市化建设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跟市政给排水设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城市污水的排放,污水的循环再利用等都和市政有着莫大的关联,市政给排水设计关系着我国城市的国计民生,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必须要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进行注重。但是就目前来说,我国市政的给排水设计普遍不尽合理。下面本文就对目前市政工程给排水设计中存在的部分不合理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几条改善建议。

1 市政工程给排水设计的不合理性

1.1 市政给排水设计与城市其它功能不协调 以某市位于新区内的滨江道路为例,该区与内江相邻,内江河流由北向南流入大海,市政规划的给排水设施在该市行政文化教育中心。该市50年有一次3.82米的高潮位,20年有一次3.63米的高潮位。该市新区地势从南、北到中间依次降低,北部比南部稍高,中间地形比较平坦没有太大起伏。因此,该市滨江道路的防洪设计应该是南北高程为4.5~6.4米之间,中间道路高程为4.2~6.1米之间,但是该市的道路竖向规划,无法保证道路高程,而该市的排水设计又不符合防洪要求,在新区规划的行政文化教育中心缺少雨水排涝泵站,该区规划的排水方式几乎全是重力流方式排放。如果该市是重力流排水方式,市政设计排水管的底高程必须高于该市内江实测最高潮高3.9米,只有这样暴雨期和内江涨潮时的道路排水才会无阻。但是该市道路设计高程低于内江的最高潮位,使该市给排水设计不能达到无论何时该区排水通畅的要求。

1.2 污水管设计不合理 如果原污水提升泵站的设置不合理,会影响污水管的埋深;如果污水管的埋深不合理,整个规划区内污水管网的竖向高程就无法保证,这样极容易造成城市污水不能顺利排出的现象。城市原污水提升泵站应设置在该城市绿化区附近,这样可以减少工厂污水对该城市污水管周围居民的污染[2]。在我国城市,市政给排水设计中的污水排放设计还普遍存在只片面考虑对城市的影响,而缺乏市政污水排放设计的技术、城市的地质条件、经济等各方面的综合考虑。

1.3 雨水管设计不合理 市政雨水管网设计时,市政道路两侧的雨水预留接口往往偏小。根据城市汇水区域特点,由于城市规划建筑系数较大、绿地率较小(特别是工业区),则使场地项目汇水区域总体径流系数偏大,即Ψ取值实际比市政雨水管网设计时偏大;由于场地项目汇水区域的重现期(1~5年)取值往往较市政设计重现期(0.5~3年)要大,即P取值实际比市政雨水管网设计时偏大;则造成场地项目汇水区域计算的雨水设计流量(Q=qΨF)偏大。这也是为什么市政雨水管网往往“不堪重负”的主要原因。

1.4 市政给排水设计编制延误,未确定因素多 在市政道路规划过程中,往往存在道路建设已迫在眉睫,而市政工程给排水设计的编制还未有定案或者还在修改,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政给排水设计不能与城市道路设计同期进行、同期施工,两个工程各设计各的,道路建设先施工,市政给排水后设计再施工,这样的规划方式极容易造成市政给排水设计不能与城市道路建设相符合,造成市政给排水设计不能按设计施工,中间不得不修改设计,最后使市政给排水的设置不合理,无法满足城市给排水的要求。

2 市政工程给排水设计的改善建议

城市居民生活离不开水,工厂企业农林牧渔也需要用水,城市解决市政给排水问题是解决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城市在设计市政给排水时,需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既要避免城市居民水量丰沛产生的浪费现象,又要避免污水污染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现象。针对我国城市市政给排水设计不合理性普遍存在的现象,使市政不得不把市政给排水设计放在城市建设的首要章程[3]。

2.1 提高市政排水防洪排涝合理性设计的建议 城市的用水主要是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工厂林牧畜业的用水,相对应的城市排水主要有城市居民生活排水、工厂企业排污、防涝排涝等方面的排水。其中对于临江临河等城市和降雨较多的城市,防涝排涝设计亦很重要,它关乎一个城市的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一个城市的生命线,所以城市在设计市政排涝防涝时要格外慎重,尽量提高防涝排涝设计的合理性。外洪和内洪是城市防洪排洪的主要对象,对于外洪要以防为主,而内洪应以排和洪水滞蓄为主。外洪不过是洪提和水库等预防,内洪主要是由雨水造成的,针对造成内洪的根源,设计合理的雨水排除或者雨水滞蓄等方面的措施,可以提高人们对防洪和排涝的深刻认识,有利于市政给排水施工的合理性[4]。在设计城市防洪排涝时,应综合考虑城市各方面的因素。例如:城市每月的平均降雨量、最大降雨量、城市地形地貌、水域的潮高等。

2.2 提高市政排水中排污设计合理性的建议 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和工厂污水的处理是每个城市时刻都要面临的问题,城市在市政排污设计中不但要考虑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还应引进先进科技,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设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市政排污设施。例如:生活污水反应器,它有利于城市污水的排放向高效移动床、流化床进展。城市污水的排放离不开城市道路建设,在设计城市污水排放时应结合道路设计、地面线资料等设计出的市政给排水与城市其它功能相协调。对于污水井,市政应以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由设计人员设计出合理的污水井,并按照设计人员设计图上制定的桩号偏距,严格布置沿道路的污水井。在排污设计中,也应注意污水提升泵站的设计。综合考虑设计出位置合理的污水提升泵站点,这有利于合理设计污水出水管的埋深。在市政给排水的设计中,也应考虑给排水管材、施工条件、污水计算等因素,合理选用排污水管网,确定合理的排污水管最低设计高程。这样既可以节约施工时人力、财力,还可以有效的提高城市污水的排放效率。

2.3 在市政给排水设计中引进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市政给排水设计与城市道路设计密不可分,在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没有出现前,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都是在施工之前对设计图纸进行人工计算的。最常用的方法是,城市道路设计人员先绘制出城市道路设计图,再将设计道路时查阅的资料和设计图转交给城市给排水设计的工作人员,城市给排水设计工作人员再根据道路设计人员送过来的相关资料和道路设计图设计与道路相得益彰的城市给排水设计。这样的方法,费时费力往往影响道路紧急建设。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可以直接将道路设计人员的资料和设计图传送给给排水设计人员,完成了道路和给排水设计软件的一体化[5]。

这样,有利于道路设计和给排水设计人员的快捷交流,有利于确定城市道路建设和市政给排水设计的关系,使两者结合起来设计出相得益彰的道路设计和市政给排水设计。

2.4 提高城市道路桥梁路面排水设计合理性的建议

在道路桥梁路面排水设计中,首先应科学合理得确定排水管的数量,桥面排水设计中不仅要设置路面纵坡和横坡,而且还应该注意跑水管的设置。路面排水管的设计应按照径流面积来计算确定其数目,每平方米的桥面宜设排水管面积为300mm2,直径不宜小于100mm,这种设计不仅可以加快排水进程,而且也方便后期的养护清理[6]。在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的排水管设计方面,直径一般为150mm,间距为4~5m之间。高架桥和跨越铁路、公路及通航河流的桥梁,是将降雨通过桥面的横坡、纵坡排入排水管,然后通过设置在桥梁墩台的落水管排出,所以,桥面排水管设计应该达到安全和环境所需的要求。在路面桥面排水管设计的过程中,首先可以假设工程中排水管的直径和间距,然后通过采用路面桥面排水管计算公式,计算出排水设计流量≤管道允许水流量进行确定。计算公式为:Qs=1/60×10-3×?追×W×L×q(?追是设计径流数;W是桥面的汇水宽度;L是泄水口间距;q是平均的降雨强度)。由于路面桥面纵坡不断变化,所以要根据不同的纵坡将泄水口的间距进行调整,泄水口间距可以在坡度缓慢时适当的加密。另外,为了防止垃圾堵塞泄水口,可以采用雨水篦配合泄水管的方式进行路面桥面排水处理。雨水篦可以采用花岗岩加钢板组合式,可以先将花岗岩雨水篦下面层用结构胶和钢板雨水篦上面层粘结到一起,然后将组合雨水篦的钢板面朝下放入预留水篦口中[7]。这样的组合水篦不仅避免了车轮将其破坏的情况,也美化了道路桥梁雨水篦的外观。

3 结语

城市给排水的设计和城市道路设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设计城市给排水工程时需结合道路设计,完善市政给排水设计的合理性。文章结合市政给排水设计存在的问题,从提高市政排水防洪排涝合理性设计、提高市政排水中排污设计合理性、在市政给排水设计中引进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提高城市道路桥梁路面排水设计合理性这四方面,深刻探讨了提高市政给排水设计合理性的方法。希望能够对市政工程给排水合理化设计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市政工程给排水设计合理性的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业用水提供更多的便利。

参考文献:

[1]方宏.关于城市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的思考[J].科技资讯,2009(3):182-183.

[2]叶涛.新形势下分析城市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J].城市建设,2010(22):394-395.

[3]李梅,侯文俊.基于市政给排水设计问题的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3):415-416.

[4].浅谈城市市政给排水的规划设计[J].价值工程,2010(4):42-43.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9)

在经济快速发展地推动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政道路工程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沥青路面因存在平整性好、噪声低、耐磨、养护维修简便等诸多优点,成为市政道路工程建筑过程中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路面结构形式[1]。但是该种路面结构形式对技术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质量控制问题,从设计阶段严抓质量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能够满足工程的施工标准和要求。

1.市政道路工程沥青路面设计阶段常见问题

目前,我国市政道路沥青路面设计、施工建设标准、规范均还先对较为滞后,在设计过程中,通常以《公路沥青设计规范》作为依据[2]。目前,市政道路沥青路面设计常见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未能足够重视交通量确定,设计基础欠扎实;路面结构组合设计缺乏合理性,基层设计材料的选择缺乏针对性;缺乏设计基础数据作为支撑,路面结构层厚度的确定未能很好地符合要求;路面结构各层间连接设计明显缺失,路面结构在整体性上受到严重影响。

2.沥青路面设计要点

2.1明确道路实际交通量

在市政道路沥青路面设计阶段,设计者须以规划要求作为根据,对道路所处路网中的作用进行明确定位,通过对路段实际交通量进行实测、分析及预测,将道路交通量明确。在市政道路中,行驶车辆主要为小客车,但是在交通性质上,城市环道与公路相似,所以市政道路车辆组合特征存在较大区别。因此,在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的设计阶段应根据各个路段交通量特征实施合理设计。

2.2设计合理的路面结构

必须要在对气候、环境、地质、水文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实施路面结构设计。保证路面在抗滑、密实、耐久、稳定方面均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在实施路面结构设计过程中,弹性层状连续体系理论基础理论,在路面结构设计过程中,必须对其计算厚度值进行充分考虑,保证该值能够达到结构整体承载力要求和抗开裂要求。交通量、抗压参数为路面厚度计算最主要两个要素,通过实施相应试验将抗压参数确定。

2.3沥青混凝土配置须科学合理

沥青混凝土为一种最具复杂性的建筑材料之一,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较易受温度影响。对沥青混凝土的性能产生影响的关键因素主要为矿料质量和级配。所以,在设计阶段,设计者必须要对相关材料进行详细了解,对材料的选择提出严格要求,对混合料级配颗粒形状、范围、筛孔分级等进行严格控制,选择最具科学性的级配设计结果。

2.4保证排水体系的畅通性

水会对沥青路面产生很大破坏,市政道路工程在排水条件上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在设计阶段,设计者必须对路表排水、路面结构层排水、交叉路口排水进行全面、综合考虑,设计出一个最具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的道路排水体系,保证道路排水的效果,进而降低水对市政道路沥青路面造成的破坏,保证路面质量。

3.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3.1混合料级配和搅拌加强质量管理

建设施工过程中选用混合料的质量对路面质量、使用效果、使用寿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冷料配至热料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对各项指标进行严格监控[3]。道路上、下面层选用不同类型的混合料时,必须将混合料级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然后再以工程实际情况作为根据实施合理调整。在对沥青混合料实施搅拌的过程中,须随时通过目测方式对混合料混合均匀度进行仔细检查,防止离析、冒白烟现象发生。此外还需抽取混合料作为试样,对相关材料的使用量、各项马歇尔指标实施试验。为了保证混合料搅拌质量不受影响,在实施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应将在电脑中输入各项数据,对各种数据实施逐盘打印,规范并严格控制相关手动操作。

3.2混合料运输加强质量管理

在运输混合料过程中,须安排专人对其出厂温度、运至施工现场时温度进行检测。拌和机将混合料倒入运料车过程中,应该指导驾驶员进行至少3次的前后移动车辆,确保车料分层装料,促进粗集料离析现象得到有效减少。此外,施工单位应通过在摊铺机输送螺旋前挡板下部增设柔性挡板的方式以及在运料车上增设尾侧挡板的方式促进混合料离析得到有效减少。在摊铺过程中,摊铺机应尽量将收斗次数减少,进而保证混合料摊铺的均匀性。

3.3混合料摊铺加强质量管理

实施混合料摊铺前,应相对下承层外观、内在以及修复局部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实施摊铺操作过程中,应尽量保持良好的连续稳定性。应该以拌和机产量、摊铺厚度及宽度、施工机械配套情况作为根据,对摊铺机的运行速度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实施摊铺过程中不能随意改变摊铺速度。实施摊铺前,还应对熨平板进行加热,使其达到规定温度,进而保证摊铺面横向为直线,且在行摊铺操作过程中,将预拱逐渐调大,防止“反翘”现象发生。

3.4碾压过程加强质量管理

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压实度、平整度会对公路后期使用效果铲射直接影响。因此在碾压过程中必须加强质量管理。选择正确的压实工艺及合理的碾压机具组合。在实施碾压过程中,须严格遵循“紧跟、慢压、高频、低幅”的原则,严格按照步骤,规范行初压、复压、终压几个步骤,保证碾压能够取得最佳效果。初压操作使用一台钢轮压路机进行1遍碾压,复压选用两台胶轮压路机各进行1遍碾压,终压选用一台钢轮压路机收面,一直碾压至路面为存在任何明显轮迹为止。为了保证沥青混合料压实能够达到最佳效果,在实际施工中可选用高温下紧跟碾压措施,但须对整个碾压过程的温度进行合理控制。

4.结语

沥青路面存在施工期短、平整性好、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等特点,因此,该种路面结构形式在我国市政道路工程中应用较为广泛。当沥青路面设计阶段考虑不周、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时,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存在适用及经济性不足、路面病害多等问题,对市政道路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提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设计阶段进行严格把控,且在具体建设全过程中对沥青路面施工实施严格质量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沥青路面施工质量能够满足工程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而保证道路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苟国强.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J].住宅与房地产,2017,14(07):430-431.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TU5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1-0103-01

城市化不断的发展,我国的城市施工排水系统现状引起重视。我国城市排水系统的现状,对施工技术与管理的革新非常紧迫,施工定线、土方开挖、施工测量、施工效果、安装等等方面的问题。不同施工时间采用不同的施工监管与技术,一定要对施工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引进各种新技术,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施工的持续性发展和排水系统工程的质量效果。城市改造工程对交通有重大影响,不仅改造了路面,在满足日常交通使用的情况下,还要对某些地段进行修补,采用半边施工的方法,另半边正常通行,设立明显施工标志牌,重车等引流至其它路段通行。铺沥青阶段全封路面施工,也道路设计部门及时沟通,如有问题,对方案进行及时修正。

市政道路改造有些地段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不同路段路况,存在着不同的施工难点,针对这些问题和难点,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市政工程改造与排水。

1.市政工程改造设计

进行市政工程改造之前,城市市政改造的设计工作人员一定要提前做好设计方案,对道路通车临时线路,做好设计。施工的位置要不断移动,设计方案也要做好时间排期,设定临时交通路线,尽量不影响城市人民的出行与正常生活。

2.政交通工程设计

设置临时隔离设施、各种警示牌等。施工工程通过社会宣传,以使公众更好的理解配合。选择临时交通路线和方案时,一定要合理,道路施工随着施工过程移动调整,尽快完成施工,恢复道路交通。

3.市政工程改造标识

老路段施工要采用新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标志如果没有损坏,不用做改动,对损坏的标志进行修复,及时增加车道指示标志与道路标线。双簧线、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导向箭头线、人行横道线、震荡标线等。使用新型的耐久涂料漆设计标线,这种材料持久抗滑,更实用。

4.市政工程的桥梁路段改造

市政工程改造有些会涉及到桥梁的改造,比如拓宽桥梁,拓宽公路,而拓宽桥梁需要的施工结构需要保持与原来相同的结构形式。道路改造部分上部钢筋混凝土,桥梁下部分设重力桥台。

5.市政工程改造排水系统

市政工程改造的排水系统设计一定要因地制宜,设计人员对城市进行全面规划后,进行布局,利用城市现有的排水设施进行改进与设计,合理的分布雨水井、沉泥井的位置。

市政道路改造中的排水包括雨水井、沉泥井、地下排水等,而地下排水井与排水检查井这两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最大。一般由排水公司单独作业施工,其它排水工程由城市改造道路施工单位进行。下面,针对道路改造工程负责的施工项目进行简单的分析:

5.1过街排水管

一般情况,过街排水管的壁厚为3CM,1M、2M长混凝土管。这根混凝土管的作用能使沉泥井或雨水井中的水引到排水检查井中。当然,安装过街排水管开始作用前,一定要铺好三灰尘碎石,完成二灰土作业。只有这样能才挖出成型的沟槽,容易完成开挖的工作。

5.2排水施工方法

工程测量人员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在图纸的雨水井桩号标注点上,对照实际工作现场,找到雨水井的准确位置,在边石线上找到A点,B点在A点偏人行道处51CM,C点是排水工程检查井盖,C点与B点间的中心线就是过街排水管,沟槽以中心线两侧各返28CM,宽度为56CM,这片区域就是开挖的范围。

5.3雨水井

雨水井又叫收水井,常见的有两种,分别是八六式雨水井、双篦雨水井。八六式雨水井在淤泥沉积方面,能力较差,不过它安装方便。而双篦雨水井淤泥沉积能力非常强,安装非常麻烦。

6.城市改造施工的注意事项

6.1管道渗漏

管道渗漏大多是由于选用的管道材料质量不好,管壁容易出现裂缝,导致抗渗能力差。有的是因为管道各接口没有认真处理,使接口出现破损。所以一定要检查排水井壁与管道的连接处。如果是因为管道材料导致管道渗漏的还容易引起地面沉陷,积水,严重的地段管理会断裂。

6.2由于排水工程的重要性,挑选管道时,一定要多方验证管道供货商的资质,管道的材质等。安装前也要反复检查,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要求选择材料标准,进行施工,这样才能保证排水工程的顺利施工。

7.市政工程改造要注意环境保护

城市市政工程改造是为了改造陈旧,受损的道路或排水系统,是为了保证人们更好的出行与生活,保证人们的居住安全,排除一切隐患。但改造施工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施工工程路线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改造道路上的各建筑、景观,既要协调统一,又要保证不被损坏。使用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保护城市已有的文化资源,使城市改造工程与周围环境一致。美化道路,增加绿色植被,保护城市自然景观。

8.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改造的施工中,排水管道施工是非常重要的工程,是保证市政道路能够正常通行使用的基础,所以在市政工程改造的一切施工中,一定要多方面考虑,保证排水管道的安全施工。市政工程改造及排水质量与效果,对城市道路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道路的使用寿命有着直接的关系。本文水平有限,只能浅论市政工程改造与排水的几个小问题,希望同行多加指正,我今后一定在城市市政道路改造的施工建设中,重视质量,加强监督与管理检测,与市政改造施工人员、设计人员紧密配合,为工程的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人们的安全出行,城市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康纯.市政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应注意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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