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培训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02 02:46:10

检察培训总结

检察培训总结篇(1)

一、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2017年我院共组织干警参加培训  批次  人次:其中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期人次;业务类培训  期 人次;政法干部学习讲座  期 人次;新进人员培训 期 人次,累计参加各类培训总课时达  课时,人均达  学时,极大地丰富了干警在    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办案经验,全面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

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等专项活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  次,参观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次,科室学习  次,支部学习  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精神  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院领导十分重视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它当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做到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干警自觉学。在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外,还积极组织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专项活动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等。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的精神,学习领导科学和现代科学知识等。在院党组的带动下,全院干警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不仅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而且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理论和业务学习,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先确立了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职责,检察长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次严格执行学习登记和考勤制度。全院干警采取各科室每月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建立学习登记簿,对学习的内容和人员进行登记,并撰写学习笔记。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第三,明确任务,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每年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区分层次,突出重点 

    在教育培训中,我们注意针对不同类型干警的特点,安排不同的学习内容,提出不同的要求,做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一是区分层次,抓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院党组成员主要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培训班。一年来,院党组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2次,选送院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对于其他干警,主要是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或举办专题讲座、播放电教片等方法进行,以此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强化政治理论教育,提高理论素养。 

    二是突出重点,保证培训质量。首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其次,重点抓好政治理论的培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广大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同时,积极组织和引导干部学习计算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表格制作等各方面知识,通过举办讲座对干警进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较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敬岗爱业精神。 

(三)改进方法,注重实效 

在教育培训中,我们注意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培训途径,不断改进培训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在注重培训实效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灵活多样地进行教育培训。在抓好集中培训的同时,注意引导广大干警坚持自学各种理论业务知识,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电教片等正反典型的教育,抓好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经过开展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艰苦奋斗的思想,增强了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参训和组织安排干部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的思想。

    2.工作与学习的矛盾仍较突出。由于我院干警人数少于实际编制数,造成一人身兼多岗的情况居多,致使经常发生工作与学习之间的时间上冲突。

3.培训力量薄弱,培训经费保障不足。首先,检察人才层次多、数量大、专业性强,一般性教育很难达到人才培训的要求。其次,培训经费保障不足,致使很难聘请一些专业的老师来开展专业性授课,导致培训质量低下。

4.培训方法单一,培训内容滞后。人才的培训目前仍大多采取“满堂灌”的讲授方法,而很少根据人才的具体情况采取新的手段,检察人才参加培训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检察人才的需要。

    四、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及建议

    在保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基础上,探索创新教育培训新模式,促进教育培训工作跨越式发展。

1.改进培训方式,着力创新,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一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方式,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开展干警培训需求调查,围绕实施“素质强检、创新强检”发展战略的需要组织实用性培训。二是在培训方式上,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新途径,努力拓宽培训形式。三是在具体教学中坚持脱产学习与在职自学、专题讲座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传统教学手段与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2.拓宽培训渠道。在完善自身学习体制机制的同时,建立专兼职教师档案管理系统,让办案能手任兼职老师,将精品案例以精品课程的形式加以呈现,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实战培训,互相学习先进的办案经验和高效的管理经验,形成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思维。

3.规范完成上级各项业务培训。按照上级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认真领会上级培训精神,认真研究培训内容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和人员安排。严要求、严纪律、严考核,把教育培训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落实。

4.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21世纪的人,不应当仅仅看成是“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而应当是能系统思考的、不断自我超越的、不断改善心智模式的、积极参与组织学习的、能在共同愿景下努力发展的“学习型的人”。只有经费上做好保障,才能使我院干警置身于学习型检察院中,以新知识、新理论为我院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二

2017年,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精神,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为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提升干警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打牢检察干警的思想根基。

1、切实抓好“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我院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宣讲报告、集中研讨等方式,引导全院干警加强政治学习,深化理解和应用。今年来,共组织专题讲座4次,参与宣讲报告会4次,集中研讨5次,并且创新思维,拓展学习平台,运用检察专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党建园地、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检察干警推送学习资料,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教育的渗透力。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政治轮训等为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且探索建立“周学、月谈、季讲、年评”等常态化学习机制,年末将组织全院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党员不能评先评优。

2、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组织7名处级干部参加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选派2名科级干部参加市直单位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期培训班。

3、积极组织全体科级及以上干部23人次在湖南干部教育网学习,对干警进行深刻生动的光荣传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法为民教育,确保干警政治方向不偏离,宗旨意识不削弱。

二、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水平。

1、落实上级院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和省院市院组织的各项正规化培训。2名院党组成员参加了刑事执行检察专题研修班, 15名业务骨干参加了高检院、省院、公诉业务、执检子系统 、机关办公室工作、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业务应用部署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班。增强了业务素能,切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水平和能力。

2、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不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我院积极安排和部署,于3月23日至24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为期2天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应用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促进全院干警熟练掌握执检子系统,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提供有力保证。

三、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讲座、网络培训,强化干警各项素能。

1、根据市院安排,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主讲的《网络安全法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主讲的《民法总则立法过程、立法背景及重点解读》等网络培训视频学习讲座,并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中检网《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专题研修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修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专题研修班》

2、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并进行民法总则测试,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各项活动。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总则中,深刻领会 会民法总则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等原则,使全体干警,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髓,让民法的理念和原则不仅成为法律的约束,也成为全社会道德准则,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四、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尤其是高层次学历教育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力度不大,专门型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培训力度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增强。特别是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后,针对业务应用的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检察培训总结篇(2)

司法考试助学工作做为今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已被纳入目标管理。黑河市院党组对,此也十分重视。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有26名干警符合司法考试条件,其中22名为新招录的大学毕业生,他们都是法律专业学生,基础好,素质高,针对这种情况组织他们参加了省院的指南针培训班,为他们报销学费和差旅费,两级院为此共投入资金5万元从物质上为参考创造了条件。此外,我们还从学习时间上加大了对司法考试备考工作的力度,制定了《2006年司法考试助学方案》,把司法考试助学工作以制度的方式明确下来,在经济状况不佳,对通过干警不能实行奖励的情况下,为参考干警放假由一个月改为三个月,从学习时间上为干警创造便利条件,对于部分院不能给参考干警放假的情况,市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亲自与该院主管检察长沟通,为参考干警放假。我院还积极为干警补充有关司法考试备考书籍和音像资料,为参加网络学习创造条件;为符合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开放资料室、微机室,为参考干警查阅资料,上网收集相关信息、备考资料提供时间和便利条件。

二、岗位培训工作

今年,我们先后组织两级院59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培训。其中6名干警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培训班、4名干警参加了全省司法警察培训班,26名新录用检察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班,23名干警参加了司法考试“指南针”考前冲刺班。黑河市检察机关共举办了4期业务培训班。其中公诉部门举办了全市公诉庭审观摩评议会议,侦查监督科举办了刑事立案监督知识竞赛,他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控告申诉科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工作及调研工作培训班,法警队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司法警察培训班,共4期84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以七个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六期,培训人员达到161人,对每次参加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通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各业务部门都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培训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知识,同时也调动起干警的学习热情。

三、学历教育情况

目前,全市353名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其中281名干警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80%;专科学历56人,占干警总数16%;全市共有研究生16名,占干警总数4%(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2名)。此外还有24名干警具备本科学历的干警正在参加自考法律本科的学习。目前爱辉区院、逊克县院未具备本科学历的干警全部参加了本科以上学历教育。

四、高层次人才培养情况

上半年,组织高层次人才进行了一次座谈,增进了高层次人才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不仅使每个干警明确了自己被列为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使他们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位置和目标,增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信心。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培训情况

一是选派市院主管副检察长刘乐民同志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杨云来同志、示范院检察长于树仁同志分别参加了省院组织的为期七天的培训班。为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了领导力量。,

二是组织40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全省政法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为期一天半的培训,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了骨干力量。五大连池市检察院还通过召开研讨会、典型案例评析会等形式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每名干警都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了学习体会;北安市检察院还在内部网上开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题》,组织干警在网上讨论、学习。

三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我们按照政法委和宣传部的要求,邀请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孔丹教授为黑河市院、爱辉区院和黑北院干警做了题为《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和特征》的专题讲座,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保持共产员先进性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6月26日上午,组织黑河市院和爱辉区院以及黑北院的干警聆听了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的报告。报告团各位英模从工作实际出发,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尤其是全国先进工作者、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密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魏艳玲同志的报告,感人肺腑,许多干警都被她顽强地与病魔斗争的精神感动得流下了泪水。院党组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向英模学习的热潮。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勤政为民、爱岗敬业的精神;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坦荡无私的精神;学习他们严于律已、淡泊名利、追求真理的精神;学习他们宁守清贫、一尘不染、拒腐防变的精神。恪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促进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6月19日至22日,由天津市检察院在我市挂职干部穆彤、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白天、东北农大大学生志愿者王宇龙等三名同志组成宣讲团,由市院政治处副主任潘娟带队,到各基层院进行巡回讲座。讲座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业务三方面内容,受到基层院广大干警的一致欢迎。

六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我们将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的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树仁同志和爱辉区检察院民行科长包峻岭等同志树为先进典型,组织了全市检察干警学习模范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先进事迹,用身边鲜活的榜样教育检察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情况向省院反馈汇报不及时;二是平时较多地应付事务性工作,对工作的全局性考虑不周;三是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尤其是高层次学历教育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因受地方经济影响,力度不大,专门型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不够。

七、200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检察培训总结篇(3)

一、授课呈现如下特点:

1.课程设置有广度。古语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首当其要就是要博学,广泛的学习各种知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如此,需要涉及党纪国法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不可谓不纷繁复杂,而此次纪检监察培训在课程设置上充分考虑日常工作需求,培训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既有讲授区分不同违纪情形,又有介绍审查调查“12+3”等各种调查措施的运用,让人有茅塞顿开之感。

2.课程讲授有深度。此次培训,各位专家老师以传业授道解惑的敬业精神,深入、透彻的讲授各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知识,从《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努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到《审查调查中的安全问题》,让我知道安全工作在监督审查、审查调查是重中之重,一定要牢牢树立办案安全的工作意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安全工作和其它工作是“1”和“0”的关系,办再多的案件,如果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我们的工作都将归为零,所谓万无一失,反过来讲,一失万无,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此次授课着重讲授了审查调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尤其重点讲授审查调查工作取得的证据要以刑事审判的要求为标准,重点强调一定要树立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杜绝“零退查”等不合理的工作方式方法,这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课业讨论有温度。此次授课,白天安排观看中纪委专家的授课视频以及市纪委各室的现场讲解,晚上组织大家集中开展讨论。我被分到第七组,这组组成人员既有市纪委监委工作的同志,也有东丽纪委监委工作的同志,大家在一起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认真交流研讨,真理越辩越明,集体交流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一些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或者还没有遇到的问题被提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探求解决方案,寻求法规依据,既增进了友谊,又交流了工作,更研讨了问题,最后一天,市纪委授课老师就大家交流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授课教师指出,我们做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力求“精准”,监督检查工作如此,审查调查工作更是如此,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如果自身的工作做得不到位,例如问责不精准,执纪不精细,暴露出虚、浮的工作作风,损害的不光是某个党员干部个人的政治前途,更为严重的是抹黑党的形象,一些地方出现“上班喝牛奶被问责”“不接巡视组电话被问责”,这种简单粗暴的问责方式,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二、自己的几点体会

检察培训总结篇(4)

全院共有干警19名,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在学习培训阶段,院党组组织全体党员认真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学习同志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洪祥、地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同志在全区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省院、分院和林业局组织的培训活动。按中央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分五个专题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整个学习培训阶段的始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版权所有

我院党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在分院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活动的开展,并做了周密安排和部署,随即抽调人员组成“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学习培训阶段全院干警认真参加每一项活动,把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作为提高自己政治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能力素质的一次机会,真正做到了“内化于心、外鉴于行”,达到了省院提出的“六个进一步”。

在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专项讨论中,每名干警均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在五次专题讨论中都做了专题发言。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院领导亲自抓日常工作、亲自撰写理论文章、亲自记学习笔记、亲自总结心得体会,并把“三个到位”和“四个带头”的每一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检察培训总结篇(5)

我院在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检委会、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家庭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团体学习的有效方式,制定了周五学习日制度,利用每周五上午的时间,由院领导带头,全体干警参与,重点学习上级的会议精神、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每月末进行一次考试。并定期听取专家教授为干警进行专题讲课。极大的提高了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激励支持,促进司法考试助学

我院制定了司法考试激励支持制度,对拟报考当年司法考试的干警营造复习环境,提前3个月不给其安排工作任务,并给予放假。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备考。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给予5,000元的奖励。在去年司法考试中,我院政工科一名干警通过了考试,院里对其通报嘉奖,并奖励5,000元人民币。此制度的推出极大提高了干警的学习热情。民行科的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同志也积极参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试。

三、岗位练兵,推进法警队伍建设

我院领导十分重视司法警察队伍的发展,在公务员队伍中选出6名素质过硬的干警加入司法警察队伍。定期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培训,本院也定期组织法警岗位练兵活动。今年8月13日至月末,我院法警刘晶华同志参加了省里的岗位练兵培训,并参加了全省法警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本院定期集中法警学习,每名干警写法警学习笔记1万余字。

检察培训总结篇(6)

一、集体学习,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院在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检委会、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家庭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团体学习的有效方式,制定了周五学习日制度,利用每周五上午的时间,由院领导带头,全体干警参与,重点学习上级的会议精神、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每月末进行一次考试。并定期听取专家教授为干警进行专题讲课。极大的提高了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激励支持,促进司法考试助学

我院制定了司法考试激励支持制度,对拟报考当年司法考试的干警营造复习环境,提前3个月不给其安排工作任务,并给予放假。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备考。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给予5,000元的奖励。在去年司法考试中,我院政工科一名干警通过了考试,院里对其通报嘉奖,并奖励5,000元人民币。此制度的推出极大提高了干警的学习热情。民行科的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同志也积极参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试。

三、岗位练兵,推进法警队伍建设

我院领导十分重视司法警察队伍的发展,在公务员队伍中选出6名素质过硬的干警加入司法警察队伍。定期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培训,本院也定期组织法警岗位练兵活动。今年8月13日至月末,我院法警刘晶华同志参加了省里的岗位练兵培训,并参加了全省法警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本院定期集中法警学习,每名干警写法警学习笔记1万余字。

检察培训总结篇(7)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因此,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检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的作用,深刻认识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在职干警培训制度

首先从制度上保障在职检察官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履行受训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在观念上进行重新定位,每一位检察官明确,接受教育培训,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现阶段我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受到了诸多限制,其中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偏差。虽然《检察官法》规定:“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但显然没有明确把培训所有现职检察官作为一项不容推辞的法定义务,检察官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末得到有效保障。从检察教育培训制度设立的宗旨看,不论是否系“重点培养对象”,只要身为检察官,都有进行培训以改善自身知识结构的必要,这也是保证检察工作整体质量所需要的。实践中存在一种自相矛盾的现象,相当一部分检察官的培训需求很大,但参训的积极性却不高,一方面说明现有的培训仍未符合大众需求,另一方面说明检察官还没能够正确处理接受培训与促进提高自身素质、全面高效履行检察职能的辩证关系。

因此,有必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将检察官享有培训的权利和履行培训义务用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将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作为检察官年终考核、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严格执行。(2)建立刚性的培训学时制度和弹性的培训选修学分制度.明确规定新任检察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在职检察官每年必须接受定期培训。(3)建立和形成与基层检察官全员培训相配套的重点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加强培训、年轻人才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不同人才分类培训、同类人才升级培训的动态教育培训机制。(4)培训费用由国家统一支付,专款专用。通过上述举措,保证每一个检察官都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从而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使检察官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

二、改善改革教育培训方式

目前,我国对检察官进行培训的主要方式是灌输,其弊端是难以突出教育内容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因此,有必要改善改革教育培训方式。

首先,岗位培训在讲授理论和讨论实践相结合的同时,应当以案例教学为连接点.主要进行出庭技巧的训练和侦查实践经验的传授,培养实际运用的能力。包括讨论、研究检察官自己办理的案件,交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案例教学能够充分调动检察官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能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发掘其智慧,提高创造能力。

其次,规定短期离职培训。规定在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的检察官定期接受短期的离职培训。更新知识,训练提高法律思维、法律推理、法律逻辑能力。进行专题进修,提高专业素质。河北省检察院已经意识到离职培训的重要,在2012年开始对全省检察官进行短期的轮值培训,并已经付诸于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也希望这种培训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并且在培训中积累经验,更好地发挥作用。

再次,建立交流培训制度。一是地区间检察官互相交流。经济发达、文化资源丰厚地方的检察机关可以为相对落后的地方培训检察官,或者派员深入这些地区,或者实行检察官异地任职一定期限的制度。二是行业间交流。根据不同检察官的岗位特点和培训方向,有计划地将检察官派往其他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构、新闻、金融等单位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事实上,现代法学已经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与相邻学科的高度融和和渗透,检察官的知识结构应当不断更新,检察官应当具有法律以外专业领域的知识背景和素养,应当具有宽阔的视野、对人和事务的深刻洞察力、应当具有法律职业信仰。

三、更新检察教育培训理念

检察教育重点在于着重启发检察人员职业意识、职业思维、职业习惯的生成。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提高检察官的整体素质。检察官的素质对于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有着更为直接的作用。一个没有深厚理论法学理论功底的检察官很难对法律的适用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论证;一个不具有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检察官很难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一个没有养成良好的定向思维的检察官很难对案件作出客观公正的决定。更新检察教育培训观念的核心,就是变以往的“对口教育”为“素质教育”,定期开展以专业素质为主干,以文化素质为基础,以身体素质为载体综合素质教育。

四、注重新招录干警“入门”培训

检察培训总结篇(8)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教育,加强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总体要求

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每年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在职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力争在20*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轮训工作。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担任中层职务和新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其中副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参加三个月以上(五年内累计)的脱产培训。

三、培训对象

除按照中纪发*号文件和浙纪发*号文件精神规定选送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培训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外。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培训的具体对象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副主任以下干部;市直属机关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监察室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的分管领导、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室主任及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副室主任、部门副书记(副组长)以下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县区自行组织培训。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教育培训对象,制定本地本部门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安排调训任务。

四、培训原则

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实施分类培训的原则。注重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设计培训班次,根据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安排教学内容,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组织教学活动,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为目标考评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纪委监察局着重抓好下列教育培训工作:

(一)、开展综合业务教育培训

20*年前,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新提任、录用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干部管理、宣传教育、公文写作、党风、纠风、法规、效能监察等不同业务,每年举办2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教育培训班。

(二)、开展知识更新教育培训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的干部在职自学的学习计划、学习书目和学时要求,及时组织在职干部进行更新知识的教育培训,认真参加各项业务知识测试。

(三)、学历教育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凡50岁以下未达到大专学历和45岁以下未达到大学本科的干部,应当参加在职业余学历教育,并分别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和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四)、实践锻炼

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特别是培养中青年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交流的力度。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与重要事项的审批。领导小组由叶鸣同志任组长,张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干部室、教育调研室、机关党总支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调研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年度计划备案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要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察和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任职前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在任职后一年内接受任职培训;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检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完成上级调训任务的情况,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上级报告。

(二)、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培训教材建设,推进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是搞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基础条件。

充分发挥和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师院等培训基地和社会各种培训资源的作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的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在纪检监察系统、高等院校、有关机构聘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等,逐步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确保教学质量。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要积极承担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授课工作。

检察培训总结篇(9)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检察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治性,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检察工作技能。而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对于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明确提出检察队伍要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的背景下,本人就建立健全检察人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略述浅见。

【关键词】检察、教育培训

指出“教育的宗旨就是立德树人,教育承载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培养一只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精湛、思想品行高的检察队伍离不开优秀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是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提高检察干警执法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改革和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成为当前教育培训工作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现结合近年来检察系统及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实践,对此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

在基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中,目前采取的教育培训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组织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参加法律专业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研究生教育等,方式主要是以干警自学为主;二是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或本院组织的短期培训,以集中培训、教师讲授为主要方式,培训对象主要是检察系统的业务骨干、新招录人员、任职干警、晋职干警、特殊岗位人员等。在短期培训中,也有一些专题培训面向全体干警,如新颁布的民法典、刑诉法修改、新修刑事诉讼规则等专题培训;三是开展各种岗位练兵活动,练兵活动多采用案件评讲、观摩庭、演讲比赛等形式。

二、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对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干警法律监督水平起到一定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着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乃至影响着整体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快速提升。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效率偏低。当前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被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对待,这种情况在一些基层院尤为明显,很多人认为干警素质提升并非培训听课就能提高的,有时间还不如去办案,因此很少开展培训活动。即使举办培训,也经常因为经费和办案压力等因素而缩小规模、缩短时间。此外,干警自我提升意识较差,普遍对培训学习兴趣不大,学习坐不住,听不进去,不肯、不愿花时间用在学习培训上,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办两件案子,把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当做负担应付差事。

二是工学矛盾突出、案多人少。由于大部分基层院都存在人少案多、业务工作繁重的情况,干警们只能优先做好本职工作,以笔者所在的基层院为例,案件最多的检察一部每年有将近八百多件案件,共有7名包括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检察官,主要办案检察官平均每年办理100余件案件,在如此繁重的工作量下,很难再有时间充电学习。因此,在各项培训中总是有忙于工作而不能参加培训的干警,严重影响检察业务和教育培训的协调发展。业务工作与学习矛盾突出历来是教育培训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是内容设置单一、欠缺合理。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与基层院干警业务素质的实际结合不够,深度广度有待拓展。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频繁,耗时长,强调留痕,考核频繁,客观上一定程度挤压了业务学习时间。有的干警反应,按照组织要求,每天需最少花费一小时登陆“学习强国”APP、检答网、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在线培训。短期岗位培训内容范围窄,深度不够,停留在补课式、应急式层面,在针对检察工作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方面的培训还有待加强。刑法、刑诉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培训较少,难以快速提高干警的法律运用水平。

四是运作模式落后、保障不足。基层院对上级院过于依赖,受限于财政匮乏和组织涣散等多重原因,培训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有的院甚至近年来没有自发组织过培训,也没有委派过干警外出交流学习。随着检察网络的发展,政法系统、检察系统内部相关培训日益增多,这种全域性、系统性培训使干警受益匪浅,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培训仍主要以传统的灌输授课方式为主,互动性不强、实践性不够,教学效果往往达不到预期。从师资力量上来看,培训教师一般具有很高的理论或业务水平,值得肯定。但这些教师大多是兼职,往往需要承担教学和工作的双重任务,缺乏必要的授课准备与科研的时间,对教学方面的研究积极性不高,并且普遍没有接受过教学方面的专业培训,授课经验和技巧相对不足,水平参差不齐,总体课堂效果欠佳。从讲授效果来看,少有培训资料,造成干警难以预习温习课程,接受传授知识困难。

五是激励机制欠缺、奖惩不利。《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但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实践中培训与检察人才的使用、干警职务晋升、业务绩效的考核存在着脱节的现象,许多检察干警缺乏参加培训的压力和动力,往往都是被动应付,严重影响着检察人才培训的效果。

三、几点建议和对策

面对基层院人少、案多、任务重的现状和短时间内检察官的人员结构、知识结构得不到改变的困境,我们只有在目前的框架下深化检察教育培训模式的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教育培训的科学管理,才能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一)提高认识,狠抓重点对象。“举网以纲,千目皆张”。教育培训工作想要做强做好,要以学员为中心,在培训对象上下足功夫。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素能培训,带头营造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针对一些干警认为“案子这么多,哪有时间学”、“学习是新来的、年轻人的事情”等错误认识,院党组应该先学一步,检察长应该起到带头作用。目前已经开展了一些检察长讲党课活动,完全可以把讲授内容扩大一些,如“检察长讲业务”,这样院领导就能身体力行营造氛围、引导方向。二是抓好专项业务培训,促进执法办案人员素质提升。为适应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需要,应始终把执法办案人员专项业务培训放在首位,确保办案人员不存在知识短板、本领恐慌。要以加强法律培训为核心,促进理论素养的提升;以加强岗位练兵为重点,促进综合能力的提升;以加强外出参观学习为手段,促进眼界格局和经验的提升。三是抓好新进干警的培训,保持检察事业新的活力。年轻干警是检察事业的未来,是执法办案的生力军,突出抓好岗前任职资格培训,实现工作快速衔接,新老配合。要着力加强岗前培训,有序组织新进人员集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职业规矩等活动,帮助他们快速熟悉检察业务,充分激发年轻干警的工作激情。

(二)转变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在当前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检察机关也应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将传统的“集中上大课”培训教育方法转变到“传统与现代并重”的培训教育方法上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主体”的现代实训模式,不断更新丰富培训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培训工作的要求。

检察培训总结篇(10)

一、近几年开展教育培训的主要情况

我们__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80人,内设机构16个,其中党员72人,占90%;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57人,占71.3%;大学专科22人,占27.5%。几年来,我们按照《检察官培训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断促进了检察工作发展和检察队伍建设。

(一)更新理念,认识先行。我们以理念更新为先导,把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搞好干警教育培训的首要环节。近几年来,结合系列教育活动,开展了“三大讲”。即大讲教育培训对检察事业重要意义,使广大干警把积极投身培训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党性修养和精神追求;大讲教育培训对破解业务难题、推进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使大家把参加培训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推动力和发展机遇;大讲教育培训对检察干部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使其发现自身在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上的缺陷,从而认识到参与教育培训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自觉积极地投入培训。

(二)加大投入,优化资源。按照“事业发展、教育先行”的思路,我们在公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舍得投入,添置学习设施。全院现配备微机、扫描仪、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和多功能一体机等93台(套),实现了每个在职在岗干警一台微机,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建成了多媒体电教室和图书阅览室,逐步实现了与上级检察机关信息数据的网上传输和资源共享,有效保障了优秀教学资源的跨地区共享、教育培训课程的同步录制,保证重要教学内容的再学习、再讨论。同时,积极实行继续教育奖励政策,着力在全院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确立目标,统筹规划。根据高检院《2010年-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我们联系本院实际,确立了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目标。主要是: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和团队学习理念; 2、热爱学习、增长知识,尊重人才成为干警自觉的工作状态和生活方式;3、在一些工作领域,提出有创新有发展的思路,并获得上级领导机关认可;4、全院涌现出一批上级检察机关肯定的专业人才; 5、单项工作跻身全省前列,整体工作稳步走在全市先进行列。在具体实施上,我们制定干训计划,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管理协调,各局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培训时间安排上,按照工作实际的有关考核要求,全年不少于24天。在管理监督上,将教育培训任务与科室“创先”责任制挂勾,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半年、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干警不积极参加培训的,每月考核时扣分,从而使培训工作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

(四)多措并举,务求实效。我们以集中学习培训为主,通过多种载体,提高干警参学的积极性,确保真学、学实、学透。一是以集中培训为全员学习载体。每年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有主题、有计划地开办立体式培训班,全员覆盖。二是以“讲学”、辅导为专题学习载体。通过把有关领导、党校教授、法学专家等“请进来讲学”和远程教育等办法,启发干警学习钻研,带动了检察人才集群提高。三是以研读、讨论为部门学习载体。开展研读式、讨论式学习,相互启发提高。四是以“检校共建”、“青年干警读书会”为人才培养载体。我们联系有关单位在本院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组织青年干警建立“读书会”,用工作日晚上和部分工休日的时间学习、“充电”。近年来,先后有3名同志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3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五是以报告、汇报为交流、展示载体。通过安排获县以上表彰的单位和干警讲述“获奖”感受、参加上级培训的人员报告学习收获、开展专项课题调研的干警进行成果交流、抽调上级院办案的干警汇报心得,以及征文、演讲竞赛等“比武式”学习等形式,不断强化大家学习的“兴奋点”、“闪光点”和“亮点”, 既增强干警学习成才的信心,又推进了工作发展。几年来,我院有13人被推荐、纳入系统内和县管人才库, 8名干警被评为“办案能手”,1名同志被省院授予“侦查监督业务尖子”; 近日,班子1 名成员被市院推荐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候选人。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作为__组织、宣传工作的“品牌”,在县委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经验交流会、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县委创先争优会议先后交流3次;去年培育的2个先进典型向全县政法干部作了事迹报告,今年,又有1名同志入选“感动__”典型人物候选人。2012年,我院被县以上党政领导机关表彰12次,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团组织8次、干警28人次立功受奖。二、当前干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基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发展是迅速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教育培训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按照《检察官培训条例》

规定, 检察官培训实行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检察官培训工作,省级人民检察院领导本辖区检察官培训工作。长期以来,检察队伍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定在检察机关内部进行。这种教育培训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使基层检察机关过度依赖上级组织的培训,极少扩展或延伸教育培训的内容。然而,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官面广量大,处于检察工作第一线,仅靠上级机关及其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质量和数量都不可能得到很好的保证。而参加上级培训的机会又有限,使得许多处于业务一线迫切需要扩展、充实知识、经验的干警轮不上高级别专业培训,而大部分参加高级别专业培训的领导又不直接从事业务工作,这种培了不用,用而不培现状是与检察官教育培训目标背道而驰的 。

(二)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不完备。当前,我们基层由于缺乏师资,开展教育培训在确定授课人员时,基本上是安排院领导、业务骨干等资深检察官走上讲台,传授所办案件的经验体会。而上层举办的培训,一般都聘请专家学者作为讲课人员。两者结合起来看,这不是一种单一的的做法,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检察工作深层次的需要。因为,专家学者主要是从事理论研究,所主讲的主要是满足于检察官拓宽理论视野的需要,对开展检察工作的直接帮助不是很多;而作为业务培训重要课目的资深检察官讲座,由于不少同志还停留在传授表面层次上的经验做法和体会,缺乏系统、深层次的经验升华总结,很少被参训干警所接受或重视。

(三)“供”、“需”结合不够紧密。随着近几年来对教育培训的逐步重视,系统内开出了不少针对性较强的主题式培训班,仍存在针对性不高、实用性不强、理论性知识多、实践性知识少等问题。一方面,教育培训的内容存在单一性。多是一种不定期的,为熟悉某一部法律或落实某一项工作而进行的临时性、应急性的培训。这种培训时间短,内容上往往是就法律讲法律,就实践讲实践,教师讲什么,学员听什么,与干警实际工作专业联系不够紧密,培训的效益很难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一方面,培训形式缺乏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多三少”──“课堂讲授多,实践考察少;理论灌输多,经验传授少;传统方法多,现代手段少”。学员在学习活动中基本处于被动接受地位,缺乏启发式、互动式、模拟式教学或“案例教学”。

此外,当前对检察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还缺乏规范的管理和考核,一般把考勤记录、考试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提升的“依据”、“参考”或“挂钩”等 ,对于检察官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题目的能力考核上,没有科学有效的方法,忽视了对教育培训效果的定性分析。

三、面临的形势和构建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的思考

检察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供”与“需”之间的矛盾。在当前检察队伍建设向专业化、职业化道路发展的时代,为适应形势,我们应正确把握检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方向,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的问题,以更快的适应检察队伍职业化的需求。

(一)打造合作式、开放式教育培训基地。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可整合资源,借助外力,建设合作型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基地。一是可以利用地方党校或高校在学科建设、教学体系、科研能力和师资力量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可以联手与省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签订建立“委培”或“定点学习考察”的教育培训基地的协议,选派优秀检察官通过有组织的“走出去”,参与培训锻炼,起到开阔眼界、转变观念、借鉴经验、加强交流的作用。三是上下级检察院可以组织检察官到本地域其他院挂职锻炼,为挂职人员提供应用法律技能的机会,达到锻炼法律技能、提升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服务社会的多项丰收。

(二)制定主导型、衍射型教育培训计划。上级检察机关可统一制定或指导基层院制定中长期、短期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基层院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使之符合职业化发展要求。我们基层检察院还要在上级院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全面的考评,发现每一位干警的不足,建立待培数据库,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 “进补”培训课程。在上级院组织的教育培训时,要不仅仅局限于通知要求,可适当扩大教育培训的受众面,使干警更多地享有培训的机会。

(三)建立高素质、出色的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可采取专、兼、聘的方式,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知名教授、资深检察官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经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组织考核、审批、备案并颁发聘书。在具体的管理方面,对专职、聘用教师,可定期邀请其到辖区检察机关调研,亲身参与办案、了解检察干警需求,以制定出更加符合检察工作的培训课程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资深检察官兼职教师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视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在师资队伍的考核方面,除借助地方党校或高校的管理经验外,还可聘请他们的专业人员参与其中,这样能有效避免检察机关因为业务繁忙或经验不足而引发的一系列管理考核不善的问题。

(四) 设置职业化、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内容。一是法律知识和岗位素能。既包括法律知识、诠析法律问题的能力、熟知业务规则和工作程序等,又包括检察机关各部门各岗位的素能标准,以解决教育培训不分对象“一锅煮”、培训课程内容设置针对性不强的现象,使每名干警更加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承担的职责和应该具备的岗位素能,自觉自加压力,提升素质能力。二是加强对法学理论问题的研讨。在业务一线的干警由于长期投身于具体的办案之中,思维常常局限于固定的案件,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对理论问题进行总结与思考。 对此,在教育培训中以固定的时间、专门的课堂、适当的形式、特定的论题对大家进行理性思维训练和指导,激励思考,促进总结,使干警通过一定的培训,提升理论水平,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是深化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思辩。检察干警要维护好社会公平和正义,就应当及时对当今社会所出现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上理性的深入思考,既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对社会正义的导向作用,又可以培养锻炼检察干警的理性思维能力。四是加强对综合知识的学习。在培训中有计划地安排干警选修一些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知识,引导大家追求人性的完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人格魅力。

(五)不断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应当说,我们广大检察干警通过多年的教育训练,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自己的独立判定和价值取向。因而在培训过程中,干警的独立思考多于简单接受。同时,由于我们基层院任务逐年增加,干警经常人员加班加点,很难拿出大块的时间来集中学习。于是,很多同志往往希望能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利

用“短快、有效”的培训,来达到“所学即所得,所学即所用”的目的,这也给课程设置、培训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教学方式上,可以通过提问教学、互动教学、个案教学等方式,使大家增强学习兴趣、认真思考问题、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运用所学的知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使知识直接转化实际能力。(六)构建远程化、信息化教育培训网络。为适应检察人员专业化教育培训的要求,解决工学矛盾,扩大培训的普及面,我们要积极构建以省院为核心、市级院为骨干、覆盖至各基层院的检察教育培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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