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培训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14 01:44:49

法律培训总结

法律培训总结篇(1)

一、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推进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这次培训活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有些专业知识丰富如省厅、市局和市法制办的领导亲自担任培训老师。整个培训活动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工作安排到位。接省厅培训《通知》后,市国土局领导迅速召及各区局负责人传达《通知》精神,部署培训安排。二是宣传动员到位。及时组织全市各区相关人员学习全国及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这次培训的目的、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三是教材组织到位。及时把与基层及相关部门工作密切相关和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汇编成册。并对百日行动等专项行为以及日常国土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四是经费落实到位。各区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活动费用作为专项经费予以落实保障。

培训活动策划过程中,区委组织部、区国土资源局、区委党校针对干部调训、教学组织安排、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培训活动实施过程中,区委组织部、区国土资源局、区委党校等单位自始至终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区委组织部始终做好了牵头督办;区国土资源局始终抓好各项工作协调和有关联络,除安排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外,还安排专人协助党校抓好纪律督查和有关后勤服务;区委党校对此次培训工作十分重视,高度集中领导、高度集中教师队伍全力支持和配合。在培训过程持之以恒抓好课程安排、上课纪律督查及后勤保障。同时,各乡镇党委非常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办班之前,均能及时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办班过程中,按时组织参训人员报到参加学习,确保了每期培训班如期顺利举办。有的同志克服了年龄偏大、身体偏差等困难,上课认真听讲,勤作笔记。有的同志带着问题来学习,课内课外向授课人员虚心请教,以便今后更好地做好基层国土资源管理者工作。

二、分工明确、合理安排,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在我市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中,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为不折不扣完成培训任务,与区委组织部门通力配合,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下达硬任务,要求高度重视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参训人员组织和学习场所的安排布置,在规定的时间将参训人员组织到位。在区委组织部的协调下,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对象的选调、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负责师资队伍及培训教育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培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法制办结合培训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国土资源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切合农村工作实际施教。以省厅读本为基础,主要围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物权法、宪法展开,重点讲授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和中央提出的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大意义,明确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村干部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重点介绍与村干部、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村干部依法依规处理好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努力保护好资源特别是耕地,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授课的案例重点讲述在农村经常发生的各种土地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纠纷以及调处方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表现及其法律责任,逐条对照协管协议内容进行了辅导,在工作方法上给予了四条好的建议,一是建议各行政村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村规民约,建立制度,加强约束和监督;二是对行政村内工作要有工作记录,对宅基地、纠纷调处等事务要留下文字记载,对土地的监管要有巡查检查记录;三是搞好帐册管理和档案管理;四是重视和发挥村委会民调组织的作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办法,化解纠纷和矛盾。通过这次活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普及。

三、培训活动氛围浓厚、成绩显著,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是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通过聆听专家教授的讲课,使大家更加明确了只有不断增强“三种意识”即法治意识、用法守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才能正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才能正确处理我市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群众的关系问题。通过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大家的视野,拓展了思路,增强了大家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切实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二是掌握了知识,提高了素质。在培训中,大家普遍感到,在以往的工作中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知识学习地不深不透,遇到具体问题拿不准,摸不透,不能运用法律思考问题;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忽视了法律的重要性,依法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不强,不能主动地依法开展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次培训,给大家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机会,使大家能够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能够更深一层的理解和领会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不但提高了法律修养,而且也提高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信心。三是培养了骨干,为更好地推进今后工作奠定了基础。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是乡、镇、村的主要领导。这次培训,达到了培养骨干的目标。四是促进了交流,增强了合力。这次培训,给大家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培训期间,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能够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大家主动切磋,取长补短,积极交流,相互促进,加深了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大家的凝聚力。

四、成效显著,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方面促进了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学习和运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增强法律素质。另一方面有机会向广大群众普及和传播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从事教育培训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多的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材料、组织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向群众传播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要让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乡(镇)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观念和意识,使节约和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在广大基层得到落实,夯实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

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贴近实际,通俗易懂。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村级干部对坚守红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坚定了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多种的形式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国土资源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依法依规用地的自觉性增强了。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减少了。出现了几个好现象,一是过去违法违规用地的违法人员主动到国土资源局要求处理、接受处理,二是今年要用地的特别是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主动到基层国土资源所咨询程序申办手续。参加培训的村干部纷纷表示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强乡村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努力破解保护、保障的难题,走出一条依法、依规建设、占地少、资源利用率高的资源利用新路子。

五、培训活动对今后工作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通过此次教育培训,使乡镇党委和政府更加认识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乡镇党委和政府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建立长效机制,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来落实,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进教材,进党校,进课堂;其次,依靠措施落实,结合“五五”普法,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重大活动,加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再次,依靠科技支撑,利用文化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传媒作用,扩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法律培训总结篇(2)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家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镇在2020年10到11月,多次组织司法所同志深入企业进行法治宣传,现场解答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和困难,发放法律读本1000余本,普法手提袋800余个。

二、深入沟通交流,加强政企联系

我镇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发挥优势,壮大品牌,争优创先,壮大自身实力。

法律培训总结篇(3)

2测验总分及各子项得分的基本情况

测验总分(25.20±8.74)分;各子项得分:政策与总则分(6.00±2.45)分,权利和义务分(6.17±2.59)分,法律责任分(5.89±1.94)分,其他条例分(7.14±2.80)分。2.3影响测验总分及各子项得分的因素分析:分别以测验总分、政策与总则分、权利和义务分、法律责任分、其他条例分为因变量,以年龄、工龄、职务、文化程度、是否带教、培训次数为自变量,进行测验总分及各项得分影响因素的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见表1。进一步对因变量中文化程度、培训次数做相关分析,结果显示:文化程度与培训次数两因素之间呈负相关(r=-0.43,P<0.05),提示文化程度程度越高,参加培训的次数越少。这与医院近年来逐渐引入本科、硕士研究生护理人才的实际相符合:高文化程度护士入院时间晚,则参加培训的次数越少。2.3研究对象参加培训次数及培训次数不同时的测验得分情况:根据培训次数的不同,分别计算测验总分及各子项得分,结果见表2。

3讨论

3.1增加培训次数有利于提高护士对专业法律知识的掌握

重复学习能够不断提高对学习项目的记忆,使学习项目变得更加明确、清晰,降低错误率,而对大脑中的知识的重复提取,对学习和长时记忆的保持有强大的促进作用[1~2]。本组测验总分及各项得分影响因素的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结果也显示:培训次数是护士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程度的主要影响因素。

3.2承担临床带教任务促进护士对专业法律责任知识的掌握

承担临床带教任务的护士,在带教过程中遇到涉及专业法律相关(尤其是法律责任)问题时,需要对带教的学生进行详细的说明或阐释,促使带教教师对法律知识不断地学习、扎实掌握,同时又需要不断对大脑中存储的知识进行重复提取和应用,从而促进了其对知识的准确掌握和长时记忆。研究结果也表明是否带教是法律责任部分高低的主要影响因素。

法律培训总结篇(4)

二、组织领导

为使培训活动顺利开展。明确了开展该项活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是:认真编制教学计划、购置培训教材、制定培训日程和安排、宣传和总结经验。

三、培训内容切合实际,采用分批宣讲的形式

采取分批宣讲的形式,由局领导及股室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培训班上,“宣讲团”分别就耕地保护知识、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地籍管理、农村适用法律法规以及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例等知识进行了全面客观且通俗易懂的讲解。并向参训学员发放《国土资源管理》(乡镇)篇和全国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讲义》86册。

四、齐心协力,推进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我局对此次“全面培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十分重视,高度集中领导、高度集中师资队伍。自始自终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由局领导到场作开班发言,除安排局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外,还安排专人负责抓好纪律督查和后勤保障服务。在培训过程持之以恒抓好课程安排、上课纪律督查及后勤保障,学习结束后,及时将此次培训的各种资料装订成册。办班之前,均能按照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的要求及时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办班过程中,按时组织参训人员报到参加学习,确保了培训班如期顺利举办。参训人员态度端正,学习主动。根据统计,学员。到课率百分之百。

五、学用结合,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培训结束时,我们召开一次局机关及各国土所参训人员,当场收集意见、建议16条,并且根据各国土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最后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下发到每一个国土所干部手中,为国土所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六、通过培训,使学员学有所获,效果明显

1、基层干部国土资源知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培训,基层干部对国土资源工作有了更全面、系统的了解,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资源的重要性,增强了保护耕地、依法用地和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自觉性。

2、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和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基层干部守土有责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处理涉及国土资源问题上能够更好的把握尺度,掌握分寸,能够较好地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

法律培训总结篇(5)

襄樊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乡(镇)、村级干部,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分管负责人。

四、宣传教育培训目的和内容

(一)宣传教育培训目的:

1、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利用土地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明确乡(镇)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及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3、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和谐稳定。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

2、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3、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其危害性。

五、组织实施

“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联合分级组织实施。按照中组部《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将“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任务纳入我市“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培训计划,主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在20*年的农闲期间,组织各类国土资源培训班、(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专题研讨班、结合工作任务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局六部门共同负责“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一位相关领导负责,并设联络员。“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时间安排

“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从20*年3月1日开始到20*年12月31日结束。整个活动分为组织动员(20*年3月)、教育培训(20*年4月至10月)、总结验收(20*年11月至12月)三个阶段。

1、活动启动

2007年12月下旬,组织市、县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共同召开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学习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制定的《湖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项工作。

2、组织准备阶段

20*年3月。确定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并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组建市级宣讲团。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动员部署本地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教育培训阶段

20*年4月至10月。各地按照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工作。省、市、县(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将分赴各地宣讲。市级主要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培训村级干部。

4、总结验收阶段

20*年11月,各地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完成本次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11月下旬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进行抽检。20*年12月上旬进行“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全部准备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方式

为使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要采取适当的培训方式:采取上级宣讲团和本级宣讲团相结合,注重区分层次,因人施教;采取法律法规知识和实际案例相结合,注重应知应会,通俗易懂;采取专题讲座和以会代训相结合,注重结合实际,易于领会。

具体要求如下:

1、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培训县(市、区、开发区)的师资人员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及分管负责人。初步定于20*年5月举办两期县(市)师资人员培训班,时间2天。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和研讨交流的方式,通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并认真做笔记,较好地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市级初步定于20*年6月举办两期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培训班,时间3天。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的方式,以学习培训《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和其他辅助讲义为基本要求,掌握了解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

2、市委组织部负责在全市各级党校开设课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由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各级师资人员担任授课老师。

3、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教育培训基层村民委员会干部。村级干部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做到应到尽到。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的方式,以学习培训《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和其它辅助讲义为基本要求,掌握了解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

4、要注意学习内容的时效性,要充分应用近年来中央进行的一系列大型国土资源整治活动(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的成果,可以采取知识竞赛等方式,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适当组织实地教学,让参训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现状。要把强化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提高基层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重要方式,把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把宣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延伸到农村法律知识考试之中。

5、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将编发“襄樊市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专题信息”,各地要及时将培训过程中的好做法报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实时通报活动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将与市广电局联合制作电视公益广告,在市电视台播放,并在《襄樊日报》举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答题竞赛和学习培训情况专题。各地要在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时机,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力争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延伸到农村、矿山、企业和社区。

(四)师资队伍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建“襄樊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市宣讲团参加中央、省宣讲团在我市的示范性宣讲活动,并承担全市的宣传教育和县(市、区、开发区)的师资培训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并同本地区县(市)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培训计划及“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统筹考虑,全面部署,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确定师资队伍,落实受训人员,确保全员培训;要精心组织,从严治学,切实落实教学内容;要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

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情况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省培训活动办公室报告。对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培训成效显著的地方和有关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四)搞好宣传报道

法律培训总结篇(6)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吉林石化从持续加强现代企业法治理念培育入手,积极营造依法经营管理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培训、法律专业培训、处室业务培训三个层面抓实抓好指引培训工作,按领域组织编制交易、劳动、工程建设等专题培训教材22套,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重点涉法岗位人员4100人次。在各业务部门建立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法律协管员负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综合管理、相关涉法岗位分工负责的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机制。为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吉林石化组织442名重点涉法岗位员工签订了遵守指引的书面承诺,同时将法律风险防控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季度总结讲评、年度严格兑现”。

西南油气田将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确定为公司20__年“每月一讲”第5个专题,对机关各处室和成都片区单位的法律人员和重点涉法岗位人员共160余人组织培训,宣贯了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提出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实施的具体要求。截至6月底,西南油气田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通过现场和视频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共培训员工2500余人 次,培训基本覆盖公司和二级单位两级机关重点涉险岗位。

四川销售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培训和考核纳入公司技术“大比武”活动安排。从2月份开始,四川销售以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为主要培训教材,组织法律岗位人员加强学习。6月8日,四川销售举行法律岗位“大比武”活动,组织25家地市分公司的49名法律人员进行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竞赛,对成绩优秀者进行了表彰。

四是组织重大风险专题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法律风险防控的认识。特别是大庆油田成立项目组对法律风险概念、特点、分级分类、管理模式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同时针对油田土地补偿争议纠纷频发的实际,重点分析了地震勘探业务土地补偿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并结合业务实际形成了操作手册。这些研究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从去年5月份全面启动到现在已有一年多时间。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在肯定6家单位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同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6家单位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较突出的包括:

一是指引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遗漏重要法律风险源点和重点涉法岗位;法律风险源点与岗位对应不准确,“张冠李戴”;防控措施过于原则,不少是笼统的、抽象的、目标性的要求,缺乏操作性等问题依然存在。如有的单位现有指引仅涵盖部分机关部室和少数岗位,且重要涉法岗位局限在科员层面,未包括科级、处级岗位,在覆盖面上有较大欠缺,难以很好地满足防控法律风险的客观需要。有的单位编制的指引,部分处室仅有处长岗一个涉法岗位而没有其他涉法岗位,部分处室仅在工作人员层面有涉法岗位而没有处长岗,除极特殊的例外情况外,明显与管理实际不符。

二是对指引培训工作,有的尚未开展,有的只停留在面上而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在指引培训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做的工作相对较少。其他单位组织的指引培训活动,形式以集中讲座为主,内容以讲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的意义和基本要求为主。这些活动是必要的,但仅仅在面上泛泛地提出一般性要求,没有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难以使相关岗位人员真正掌握本岗位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三是在实施检查、测评等方面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虽然部分单位在指引实施检查、测评方面有了一些实践,但总体处于持续探索阶段,在如何更好地发挥业务部门作为防控主体的作用、如何加强法律部门对指引实施的支持和督促等方面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常规管理模式和制度性保障。

四是部分单位在向基层单位延伸上抓得不紧,效果不明显。部分单位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仍然停留在机关层面,没能及时向基层单位延伸,工作节奏略显缓慢,影响了整体工作效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上述问题在大部分地区企业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下步重点要抓好以下5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地区企业持续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指引,要求地区企业结合油气田、销售企业指引示范文本,根据业务发展及岗位调整等情况,不断组织指引修订完善工作,解决法律风险源点与岗位职责不匹配、防控措施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指引质量。

二是,组织地区企业开展“自上而下”、“一对一”的指引培训工作,基本思路是上级岗位要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对下属涉法岗位逐条讲解指引内容,确保其熟练掌握指引各项要求。

法律培训总结篇(7)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五中全会精神、对贵州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省委、市委、县委相关的决策部署,通过对校党员开展培训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维护”,锻炼一支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二、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贵州发展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教育重要论述等内容。

(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

(三)革命传统教育。重点学习红色革命教育、党的发展史、新中国发展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四)形势政策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新时代党关于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国情党情、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

(五)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教师工作需求,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学习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教学业务知识等内容,以促进党员教师向“四有”“三者”好老师发展。

三、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

四、培训方式

(一)按照全员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党员集中培训学时达32学时,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

1.由学校党总支组织集中培训;

2.培训时段、内容及责任人:

(1)时间:2021年11月7日至8日。内容: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党的精神、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对贵州发展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教育重要论述等内容。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党章》、《党内 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

责任人:谭德益、王顺华

(2)时间:2021年11月14日至15日。内容:形势政策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新时代党关于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国情党情、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学习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教学业务知识等内容,促进党员教师向“四有”“三者”好老师发展。知识技能教育。学习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教学业务知识,促进党员教师向“四有”“三者”好老师发展。革命传统教育。重点学习红色革命教育、党的发展史、新中国发展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内容。

责任人:胡仕坤、叶谱金

3.培训地点:学校阶梯教室

五、培训要求

(一)全校党员干部要按照要求,积极参加集中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事后再行补课。

(二)党总支书记谭德益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的指导督促,确保培训任务落实到位。

(三)责任人职责。主持培训的责任人要认真制作培训课件,授课图片,讲稿等培训材料要留存备案。对因病未训、因事未训、年老体弱的党员,以网络培训、送教上门等方式进行兜底培训,完成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目标。

(四)考核要求。参训党员要提前到培训地点签到,培训结束后,全员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进行补考,本次培训结束后,文理科支部各推荐2名优秀党员培训教师到学校党总支进行报备。

(五)资料收集。培训结束后,由学校党总支宣传委员收集培训资料,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培训资料(方案、简报、签到册、总结、优秀党员培训教师名单)经支部书记审核盖章后报送学校党务办留存。

附件:1.党员培训课程表

法律培训总结篇(8)

[作者简介]李晓攀(1979- ),女,河北保定人,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研究。(河北 石家庄 050081)王静(1980- ),女,河北廊坊人,河北师范大学在读博士,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行政法教学和研究。(河北 石家庄 050011)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1-0129-03

一、法律实训课程概述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也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实践教学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从该意义上说,法学的实践教学决定了整个法学教育的质量,决定了法学专业学生适应社会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为此,加强法学教学的改革,创新与完善法学教学的实践环节是摆在所有法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法律实训课程教学模式的探求与创立就是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该课程主要教学目标是:通过开展法律实训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法律职业工作。①法律实训的常见方法主要有:案件讨论、辩论、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由于法律实训活动的仿真性、实践性、自主性、灵活性很强,所以该种教学必须拥有科学的教学方法、系统的教学内容、优秀而专业的教师队伍、丰厚而充足的教学物质资源、适用而便利的教学场地等。当然,法律实训教学尽管以实践为主,并不意味着淡化理论教学的作用。实际上理论教学是实训课的前提与保证。在实训课的教学过程中,始终贯彻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在实训过程中消化所学理论、验证所学理论、创新所学理论,离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仅仅依靠法律实训是无法实现法学教育目的的。所以,法律实训课并不是孤立的,它与法学理论教学密切相关,共同构成法学教学体系。

正因如此,在法学教学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法律实训课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科目之一,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当然,法律实训课的称谓并不一致,有的称为法律诊所,有的称为法律实践。其中,以法律诊所为代表。诊所式法学教学,早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法学院,它仿效医学院培养医生的方法由法学院具有律师执照的教师充当“医生”,学生跟随教师办案。现在,拉丁美洲、西欧、东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院校普遍开展了诊所式教学。②我国自1992年开始也尝试开设了这一课程,目前开展诊所式法学教学的学校主要有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由于诊所式教学主要以办理具体案件为主,这种教学模式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当教师,这就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这种教学模式的普及。为了弥补该教学模式的缺陷,有必要拓展实践教学的路径,创新实践教学的模式,法律实训课程就应运而生了。该教学模式更加宽泛和灵活,成为当前我国许多法学院校普遍重视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既包括诊所式教学,又不拘泥于诊所式教学,而是利用课内理论教学、课外实训教学的模式,场所相对灵活地完成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法律实训课程的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一)教学内容的设计

由于法律实训课程是一个以系统化的法律实践活动为主要教学内容的科目,因此,其内容就始终围绕着法律理论的实践化而展开。具体包括:(1)民事法综合实训内容。该部分主要有:民法实训,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合同法实训,如律师关于合同签订、公司设立与管理等方面的技能;律师在民事调解过程中的技能;民事诉讼法实训,如民事诉讼过程中法官、律师等角色扮演过程的审判实训。(2)刑事法综合实

内容。该部分主要有:刑事实体法的实训,如关于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的认定训练;刑事诉讼法实训,如公诉、审判、辩护等能力的训练。(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综合实训内容。该部分主要有:与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训练;与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能力训练。(4)仲裁法律事务综合实训内容。该部分主要包括律师与仲裁人员关于仲裁案件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实训教学尽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但是这种实践毕竟不同于非教学的实践活动,实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教学目的,是围绕教学目标而展开的。因此,教学案例的选择极为重要。在选择教学案例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案例要精,所谓精,就是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是诸多案例中经过认真遴选、甄别之后而确定的;二是具有针对性,所选择的案例必须针对教学的进度和具体教学目的,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能将复杂疑难的案件放置在实训教学的初级阶段,也不能把综合类案例放置在单一的教学环节之中;三是案例要准,所谓准,就是案例的选择要准确,具有法律争议性的案件少选或不选,因为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还不丰厚,对问题的理解能力还不能适应疑难案件的处理,一旦把存在法律争议的案件作为教学实训内容,容易导致学生的盲目,会产生事倍功半的后果;四是要新,所谓新,就是选择与新颁布的法律规范相适应的案件,这样有助于学生对新法的理解,培养他们前瞻性的思维能力。

总之,案件的选择要服务于教学、有助于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要坚持选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遵循基本的教学规律,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单一训练到综合训练。为此,在案件选择时一定要“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律职业技能”作为总理念,把有助于社会主义法律人才的培养作为总目标。(三)教学模式的探索

法律实训教学不同于法学理论教学,其模式的形成与选择必须有助于教学目的的实现。我们主张在教学模式的选择上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教学方法上,注重分层递进教学法的运用。分层递进教学是根据心理学家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而创造性提出的一种全新教学策略。在法律实训教学过程中,要有区分地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设置不同的实训目标,给予不同的教学内容,以求每位同学都能够获得最大程度的进步。具体说,既要有基础性目标和设计,也要有创新性目标和设计。

基础性目标的实训,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认真观摩实训,积极参与实训的实际过程,真实地扮演实训角色,使他们亲自体会“真刀实枪”的法律实务活动。

创新性目标的实训,鼓励一些基础知识牢固、基本技能扎实、拥有创新实力的学生参加。为了确保创新性目标的实现,所选择实训案例要具有代表性、综合性和社会影响力,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甚至带有某些理论争议,特别是近年来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这样不仅能够考察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而且还有助于学生思维空间的拓展,成为学生综合能力和设计能力的检阅平台。

2.教学内容上,注重模块教学的运用。所谓模块教学,就是指以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尤其是实际操作能力)为目的,将每一门法律专业课作为一个单项实训模块,而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专业课组成一个综合实训模块,按照先单项实训模块后综合实训模块的顺序开展实训教学活动。③

3.教学模式的遴选,采取以基地建设为主、课堂(如模拟法庭等)实训为辅的教学模式。具体说,在进一步完善校内实训基地教学体系的同时,积极开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因为,校外基地能够给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的职业环境,是一个让学生的各项法律专业基本技能得到综合训练的场所,是将理论运用到实践、将知识转变为能力的实践平台。④

三、法律实训课程的模拟实训研究

(一)师资队伍的建设

法律实训教学涉及的学科十分广泛,实践性十分强,对指导教师的知识水平和执业能力的要求相当高。因此,为了圆满实现法律实训课程的教学目的,必须建设一支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均过硬的师资队伍。由于目前法律职业院校教师很少接触法律实务,这样就为法律实训课程的教学带来了困难。为此,我们建议:(1)鼓励法律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兼职从事法律实务,尤其要求他们获取司法资格。(2)尝试聘请法律工作部门的实务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做学校的兼职教

师或学生的实践导师。(3)尝试推行高等职业教师与法律工作者的交流轮岗。据此,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法律实训教学的师资队伍。

(二)模拟场馆及道具的配置

模拟场馆及道具是校内法律实训教学的硬件保证。实训教学离不开活生生的场地和教学道具,否则,就无法给学生以真实的感觉,满足不了实训教学的需求。这些场馆与道具具体包括:法律实训音像库的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服装、国徽、法锤、音响设备等,侦查实验室的建立,以及打印机、多媒体、网络设备、投影仪等基本教学设备。

(三)模拟实训的组织与指导

由于模拟实训的仿真性特点,要求指导教师认真组织、细致指导,否则,实训既不能实现预定的教学目的,相反还可能演变为一场闹剧。在模拟教学上,教师可以按照下列环节组织教学:首先,分组与角色安排。模拟实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将参加实训的学生进行合理分组并适当安排他们所模拟的角色。如,在刑事模拟法庭中,应当把学生划分为四组:审判组、公诉组、辩护组和综合组(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法警等其他诉讼参与人)。⑤在分组时,指导教师一定要注重主要角色的安排,给他们示范、耐心讲解不同角色的地位与职责。其次,模拟实训的教学方法。以刑事模拟法庭为例,实训教学法主要有:课堂讲授指导法、课堂讨论法、录像播放评讲法、真实案件庭审观摩及评讲法、模拟法庭庭审现场指导法。实训教学中,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常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第三,教学工具和教学资料的准备和运用。以模拟法庭为例,实训教学应事先准备以下教学工具:电视机和dvd机、摄像机、实训教学用的音像光盘等。最后,实训项目的选用。实训项目就是指模拟实训活动的实训课题。 一项实训课题要安排合理的课时,如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一般安排72课时,而一个具体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模拟法庭实训的教学活动安排8~12课时。课时的安排要根据课题的内容而定。

在实训教学指导上,应注意教学环节。以刑事模拟法庭为例:(1)阅卷方法及阅卷笔录制作的指导;(2)与具体案件卷宗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回顾与讲解;(3)模拟角色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技巧的指导;(4)模拟法庭的课堂讨论指导;(5)法律文书及庭审材料写作的指导;(6)模拟法庭的实训指导;(7)分析总结。

四、法律实训课程的基地实习模式研究

(一)实习基地的建设

实习基地的选择要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由于在诉讼活动中,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技能都能够得到很好的体现,所以法律实训基地以法院为宜。

在基地建设上,学校有必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实行学生集中管理,法律教师跟随到位,聘请法官作为实践指导教师,建立相应的教学要求和评价指标。

实习基地的教学要制定具体的教学目的。如法律专业能力的培养、法律方法能力的培养、社会适应能力的训练等。

具体的基地建设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基地的硬件建设,如宿舍、食堂等生活场所,以及教室、讨论室、法律资料、多媒体等教学场所与设备等;二是基地的软件建设,包括思维引导、政策、制度、指导人员的实际操作和管理水平等。

基地教学的开展。首先,做好实训教学的前期准备。如建立实训机构,确定实训师资,进行参训学生的选拔。其次,实训的实施,包括分组、生活等事务的具体落实,开训仪式,参训学生与实践指导教师的见面,实训制度的学习与贯彻。再次,总结评估。(二)实习内容的选择

实习内容应当与理论教学相适应,让学生切实感觉自己所学正是实践所用。因此,内容的选择既要有助于理论的实践转化,又要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为了学生全面掌握法律技能,对于多个实习内容要定期进行互换,避免学生掌握法律实训技能的单一性,使学生全面了解法律事务。

(三)实习的指导与考核

1.实习指导。实习指导采取理论教师与实践导师相结合、随时指导与阶段指导相结合、单独指导与集中指导相结合的办法。

2.实习考核。实训结束后,应当依照教学目的以及事先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各项工作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的内容包括:(1)对理论指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的评估。(2)对学生进行考评。

考核的方法是:分小组进行交流,各小组根据

组员的心得形成小组报告,提交实训报告,学生与理论教师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实践教师用口头的方式进行。⑥实习结束后由学校和实习基地组织召开总结大会,由学生、理论教师、实践教师分别进行总结,指出该期实习中学生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提出建议,将实训报告归档,为今后实训课程的教学提供参考。

五、结语

法律实训教学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教学模式在我国刚刚起步,它的实施还存在着许多外部体制和内部机制的障碍。如何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以及教学环境的法律实训教学模式,是在培养法律职业人才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建立一套完备的实训教学体系。

[注释]

①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课题组.法律实训课程的创建与实践[j].中国司法,2006(8):104.

②毕惜茜.侦查专业实训教学探索——以公安大学侦查专业模拟实训教学为例[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92.

法律培训总结篇(9)

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科学规划,提出思路,确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

三、教育培训内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应侧重于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主,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职业道德教育,更好地坚持依法行政。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贴近干部的思想实际,根据干部队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具体内容是:

⒈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法律法规条文的运用;法律文书制作及操作程序;法律文书和操作程序规范化。

⒉实施区政府《关于规范行政监督检查行为若干规定》、《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若干规定》两个文件,制定本局实施细则,组织干部学习并进行内部培训。版权所有

⒊通用法培训。主要培训《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

⒋环境监测培训。包括污染物监测培训和计量认证规范化培训。

⒌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依法行政与企业、群众服务教育;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教育以及区委布置的专题教育。

四、干部教育培训的方法。采取专题讲课辅导的方法;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方法;采取内部教育培训与外部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内部培训包括自授课和请外部有关领导、专家授课。外部培训包括区委党校、市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及相关单位举办的培训班。

法律培训总结篇(10)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一学两训”活动是省局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过渡时期维护改革发展大局、保持各项工作平稳运转、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为征稽系统实现部门岗位职能整体转换奠定良好基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大局意识,一切从改革大局出发,支持、维护改革大局,确保改革过渡时期“人心不散、队伍不散、章法不乱、工作不断”。

(二)目标要求

各所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和任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严格队伍管理为手段,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重点,以全面提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为目的,在厅、局领导下,按照“分级培训、统一考试”的原则,利用当前有利时机,集中人员和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交通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相关知识,开展军事化训练,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拓宽法制培训领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创新执法理念,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下一步实现职能转换后,适应新形势,胜任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方法措施

(一)组织领导

处长负总责,有专职支部的,由支部书记负责,所长做好后勤保障和保证落实责任,总之,党政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参与、亲自落实。

(二)学习培训内容

1、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清理解决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秩序稳定,组织修订《工效挂钩考核办法》和《职工请销假制度》,抓好整改阶段工作。

2、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⑴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宪法》、《公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⑵国务院及各部委的相关法规、规章: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 根据20__年12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交通行政执法忌语 》、《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⑶我省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学习《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⑷学习相关公路基本常识,了解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3、军训以队列、仪态、交通指挥手式动作为主。

4、财务、审计培训: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电算化运用、加强资金监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等内容为主。

5、信息技术培训:以网络办公及职称计算机(重点培训word、excel、powerpoint)和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等内容为主。

6、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培训:以人事、劳资、纪检相关规定、党务、行政管理基本常识及文明礼仪基本要求为主。

三、实施步骤

我处“一学两训”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年1月14日—1月15日)为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各所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所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使每个干部职工掌握“一学两训”活动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阶段(20__年2月1日—3月25日)为培训阶段。处所在充分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同时,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集中时间和人员,组织开展好学习和培训。

第三阶段(20__年3月25日—3月31日)为考核总结阶段。针对所列法律知识培训内容,由省局负责统一出题、阅卷,各处分别设置考场,处负责将考试成绩和此项活动总结上报省局。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考勤,处所要建立学习培训点名考勤制度,每天保证5小时以上学习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因事确不能参加学习培训的要书面请假,无故不参加又不请假的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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