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政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05 15:28:57

厨政管理

厨政管理篇(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整治和管理力度,切实解决“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统一行动,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方责任,务求工作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局负责“地沟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二)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工作。要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工作。对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食用油的经营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

(四)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工作。以特色街、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五)区商务局负责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六)城管执法分局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督促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单位建立台账。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和个人市场准入管理。

(七)区经信局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

(八)环保分局负责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九)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工作。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喂畜禽。

(十)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受理、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地沟油”问题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有关“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各街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地沟油”及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单位的监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问题单位的处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地沟油”整治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2、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食用油采购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3、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部门要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实施有效监控。

4、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定期向区食安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五)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要健全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滋生“地沟油”的问题。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六、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开始,至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厨政管理篇(2)

第二条 本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其中,针对小餐饮店、小杂食店、食品摊贩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要求、方式和措施。

鼓励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纳入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开展就地收集和处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关社会公益组织、环境卫生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的宣传指导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围。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集约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协商确定市县之间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的建设事宜以及相应的协作补偿机制,实施跨行政区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下简称收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以下简称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

第九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后单独投放;产生的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应当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并依法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收运企业约定时间和频次,将餐厨垃圾交由收运企业统一收运。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利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方式自行就地处置的,应当及时将处置方案报送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确保设备、工艺及处置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就地处置方案备案信息。

第十条 收运企业应当按照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并在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及容器外部标示收运企业名称和标识。

第十一条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实行交付确认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在餐厨垃圾交付收运、处置时对其种类、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报送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

第十二条 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应当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采用微生物菌剂处置工艺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处置企业在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依法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第十三条 在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二)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三)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

(四)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

(五)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餐厨垃圾;

(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因设施检修、调整等事由需要暂停收运、处置的,应当提前15日报告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交收运、处置应急处理方案;因突发事由暂停收运、处置的,应当即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终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应当按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办理;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承接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的企业。

第十五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照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测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运营成本,合理确定支付费用标准和方式;按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向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用纳入生活垃圾处理费列支,不足部分由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安排相关资金等措施,支持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体系建设以及先进工艺、技术、设施的开发应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处置企业利用餐厨垃圾生产沼气、电能、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饲料等产品的行为,落实税收优惠、产品价格补贴,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的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第十八条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汇集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以及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告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单独投放、交由收运企业统一收运,并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向同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针对餐厨垃圾的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依法审核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征求同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应当加强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二条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投放、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容环卫、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照法定职责调查处理和反馈情况。

第二十四条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等行业协会将餐厨垃圾依法投放、收运、处置的要求纳入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业管理内容。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容和环境卫生、城镇排水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行为的,除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外,由有权机关追究该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收运企业未按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或者未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收运企业将收运的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xx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暂停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未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就地处置餐厨垃圾未报送备案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执行餐厨垃圾交付收运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执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交付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按照要求如实报送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的;

(二)不依法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重大社会

影响的;

(三)接到相关投诉、举报,未依法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餐厨垃圾的危害(1)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因餐厨垃圾含有较高的有机质和水分,容易受到微生物的作用,而发生腐烂变质现象;且废弃放置时间越久,腐败变质现象就越发严重。特别是到了夏季,温度较高,腐烂变质也越快,这时候容易产生大量的渗滤水以及恶臭气体,滋生蚊虫,对环境卫生造成恶劣影响(何晟,20xx) 。

(2)危害人体健康。餐厨垃圾中的肉类蛋白以及动物性的脂肪类物质,主要来自于提供肉类食品的那些牲畜家禽,牲畜在直接吃食未经有效处理的餐厨垃圾后,容易发生同类相食的同源性污染,并造成人畜之间疫病的交叉传染,危害人体健康,并可能促进某些致命疾病的传播。如历史上大规模爆发的传染病:1986年英国出现的疯牛病、口蹄疫等 (刘卓宝,20xx)。再比如说,在许多地方传播的禽流感等的起因,可能是由于病牛、病羊或病猪的尸体被制成了成了动物饲料,从而引起疾病的大规模传染(Haug,1993) 。

厨政管理篇(3)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城管局是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各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管理。

本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处理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的违法行为;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的质量标准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商、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卫生、工商、环境保护、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本市食品油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体系,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

第五条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文明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容器,用于存放餐厨垃圾,并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用于收集废弃食用油脂。

第七条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可以自行收集、运输其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外,其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委托所在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并按规定缴纳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

受委托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至市城管局公布的处理单位。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具体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管局制定。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可以自行收集、运输其产生的餐厨垃圾:

(一)餐厨垃圾日产生量1吨以上;

(二)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收集、运输的车辆和设备;

(三)已落实经市城管局公布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

需要自行收集、运输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持相关资料向所在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第十条自行收集、运输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各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餐厨垃圾运输记录台帐,及时记录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和处理单位情况。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接收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或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送交的餐厨垃圾时,应当对其数量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并依法经市城管局许可。

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包括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场所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所。

市城管局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的名称、处理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三条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理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理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处理记录台帐,每季度向有关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季度处理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等情况。

第十五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者销售;

(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

(三)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四)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理;

(五)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

第十六条市城管局和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

市城管局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餐厨垃圾的处理情况,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理单位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市城管局和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城管局和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处理。

第十八条对经营性活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活动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厨政管理篇(4)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是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本市餐厨垃圾的管理;辖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

卫生、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餐厨垃圾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置。

经确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应当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

第六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于每年年底向所在辖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申报本单位下一年度预计产生餐厨垃圾的种类和数量。

第七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密闭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应当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在收集、运输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二)对运输车辆采取封闭、遮盖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作业;

第九条餐厨垃圾应当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餐厨垃圾处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条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建立收集、运输、处置记录台帐,于每季度末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申报上季度收运、处置的餐厨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处置等情况。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使用或者销售;

(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三)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或处置;

(四)将餐厨垃圾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五)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六)将餐厨垃圾存放。

第十二条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群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举报后,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十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收运、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

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制定。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未于每年年底向所在辖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申报本单位下一年度预计产生餐厨垃圾的种类和数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未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或者未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分别单独收集的,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三)项规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清运餐厨垃圾或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作业的,责令改正,处500元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运输餐厨垃圾的车辆未封闭、遮盖或者封闭、遮盖不严,造成滴漏、撒落的,处200元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未如实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或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0元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将餐厨垃圾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或者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处200元的罚款;

厨政管理篇(5)

在单位和学校食堂,在大中小酒店,剩饭、剩菜和洗碗水等餐厨垃圾如何处理,成为一大难题。而创立于2005年的嘉源华,自主研发的餐厨剩余物处理机,正好可以“吃”掉这些餐厨垃圾。酒店将餐厨垃圾倒入处理机,打开电源开关,处理机就自动进行油、水分离。其中的污水,经现场处理后,达标排放到城市管网。“以前,残渣、油污经常堵塞地下管网,但在我们看来,这些都是宝贝,我们全部回收到公司。”嘉源华负责人高厂长说。

记者在该公司全自动流水线生产车间看到,回收来的油渣,经初炼、分离、催化、高速离心机再分离后制成半成品。半成品经再次精馏和配制后,便加工提炼出生物柴油。同时,另一条生产线,则将残渣加工成颗粒或块状的生物质燃料,“这些生物质燃料可以当煤用,但每吨比煤便宜10%左右”。

记者从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看到,这些生物柴油的十项指标,经检测,均达到或超过0号柴油的标准。而在价格方面,每吨比0号柴油要低数百元。

餐厨垃圾流走 呼吁政府监管

生物柴油,从产业链来看,是变废为宝,并得到资源利用。但如此好事,却并没有让嘉源华负责人高厂长满脸笑容。“我们每天的产能可达到200吨,但实际上,一个月才生产近200吨生物柴油。高说,根本原因就是原材料不足,“虽然跟众多酒店、食堂签有协议,但可回收的餐厨垃圾有限,不够我们加工。”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武汉市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达1400吨左右。据介绍,1吨餐厨垃圾,75%是污水,22%左右是废渣,可提炼的原油只占3%左右。这就意味着,每吨餐厨垃圾仅能提炼出30公斤左右的生物柴油,由于一些酒店的餐厨垃圾流向其他渠道,如地沟油等,该公司平均每天能回收的垃圾,不足100吨。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一些政策,监管好回收渠道。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财政部已三批、共计60余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每年划拨百亿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其中,武汉是首批33个试点城市之一。另外,《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于今年6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市、区两级政府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处理餐厨垃圾给予财政补贴。

厨政管理篇(6)

妙用一:上下交流全靠它

“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是管理/帧畅的基本保障。我们城市酒楼每位主管的笔记本有着一样的功用: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每天发现了哪些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是如何与相关人员或相关部门沟通的,长期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跟进的?对酒楼的一切合理化建议……总主事无巨细都要如实地记录在笔记本上,这样相互之间起到了很好的监控作用。

拿我们厨房出品部来说,共有十个菜系,每个菜系设一位主管,各位主管每天轮流担任行政总厨。另外设有一名行政副总厨和一名厨务主管,负责协助每天的值班行政总厨完成工作。每位主管每天下班前要把工作笔记交到值班行政总厨的手里,由他和行政副总厨及厨务主管共同商议审阅,批示解决方案,如果无法明确解决,要在第二天早晨的高层领导会议上向总经理汇报,迅速敲定解决方案,然后由值班行政总厨把解决方案填在相关笔记本的批示栏中,并返回给发现问题的主管,再由他传达给下属。值班行政总厨、厨务主管的笔记则直接交到总经理手里审阅。为了避免各部门负责人出于种种原因而限制下属讲实话,每周五各部门主管必须单独(可采用夹页的形式)把笔记本交到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集中审阅,相互对照、检验各部门负责人的批示是否妥当,各主管的责任心是否强,这样就使“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落到了实处,对部门负责人也起到监督的作用。

关于“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妙用,我以自己(厨务主管)的工作笔记举例说明:

案例一:图1:我们城市酒楼的点菜区开业以来一直采用平台式实物展档,使客人消费更放心。但这种展档方式由于每天都要更换摆档原料(否则有异味或影响菜品卖相),造成了很大浪费。于是,一名主管将这种情况写在了笔记本上,当天笔记本上交后,立即引起领导重视。经过各部门主管商议决定利用菜品照片代替实物展档。

图2:我和同事到采用照片展档的酒楼去考察,把结果记录在笔记本上(黄色笔涂写处)汇报给总经理并立即得到批示(黑色字迹处)。

图3:按总经理指示,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照片展档就开始使用了,而且这种方式得到了大部分食客的认同。

案例二:图4:今年3月份我们厨房的排烟系统出现故障,常引起预警系统自动切断煤气阀影响正常出品,问题反映给我以后,我将此事写在笔记本上(黄色笔涂写处),很快得到总经理批示(黑色字迹处),工程部当即把问题解决。

由此可见,笔记本管理模式的实质,就是每个小团队每天发生、发现的各种问题的及时记录、传递、解决、总结,它使酒店管理不留死角,使各种问题及时解决,使各个环节相互监督,使管理者对经营状况一目了然。

妙用二:捅了娄子,别想瞒得住。

我们厨房实行的是行政总厨轮流制,在协调好彼此之间特殊的工作关系、跟进各种问题的解决结果及使轮流制顺畅执行方面,笔记本作用至关重要。总经理赋予值班行政总厨的权力在厨房是至高无上的,可以为当天的一切事情作主,前提是必须把前因后果详细地记录在笔记本上,未能解决完的问题也要写在笔记本上由第二天的值班行政总厨跟进。值班行政总厨笔记由总经理亲自审阅、批示并实行末位淘汰制,责任心不强的主管将被取消轮值资格。

我们厨房有10个轮值行政总厨,在不值班的时候都在一线工作,难免会有失误,执行只靠自觉是不行的,还需要强有力的约束,而约束我们的就是众多的值班笔记本。例如:厨房菜肴出品送到传菜部后由出品质量监督主管按标准菜谱鉴定后才能传出厨房,如果发现菜品不合格就要追究责任人给予处罚。当某款菜品被客人投诉并退菜时,立即由营销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与客人协商妥善解决,使客人满意。事后把客人投诉原因写在“宾客反馈意见笔记本”:上(图5)。然后召集行政副总厨、厨务主管、出品质量监督主管共同验菜,分析原因,视情况处罚相关当事人,而且事后出品质量监督笔记(图6)、行政总厨值班笔记(图7)、厨务主管值班笔记及餐饮部主管笔记、点菜师莱品反馈笔记都会记载这件事情,虽然写的方法和角度不同,但相同的是:XX菜品被投诉了。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有能力掩盖真相?即便是值班行政总厨也只能承担责任。

妙用三:考勤无空子可钻

厨政管理篇(7)

在日常的厨房管理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摩擦”,如大声呵斥小弟,排挤同事等,这些不和谐的“声音”,终究会在某一时刻爆发,结果可想而知。事实上,很多问题完全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关键就在于如何引导。

粗中有细,细中服人

某天,某酒店厨房的所有员工都在作餐前准备,忙乎自己手头的活儿。这时,行政总厨转身叫新来的小工:“小王(化名),你去择一份青菜,然后洗干净。”于是,小王赶紧取过一份青菜,把坏叶子择掉,并且洗好放在那里。

在一般人看来,小王基本上完成了行政总厨所交代的工作,可结果却出人意料。遭到行政总厨的呵斥:“怎么办事的,你应该连洗带切,全部弄好后放在这儿。”

当众被呵斥的小王低头不语,情绪很是低落。

其实,责任应该归咎于行政总厨,因为他没有清楚地将自己心目中的标准告诉小王,反而是责怪小王没达标。假如他能够换位思考,试想如果是自己接到这样的指令,之后如何处理,也许就不会出现如此“火暴”的场面。或者在给新员工下达指令的同时,将操作细节一并告知。比如吩咐小弟洗香莱,那告诉他先将叶子以上的茎全部去掉,发黄的叶子择净,但要保持是一整棵菜,然后将择净的莱浸泡在含2%的淡盐水中消毒,20分钟后取出用清水再浸泡半小时,泡完后用筐子捞起,根部向上竖放起来(以便沥净水),然后将筐放入0―5℃的冷藏库中冷藏。最好能每4―5根香菜用绳子捆一下,便于取用。

第一次传授肯定会很麻烦,但换来的是长久的“简单”,即每次都能按此执行,慢慢就能形成默契。如果不这么仔细吩咐一次,恐怕每次都不能省心。

想“征服”,先自强

某餐厅的午市时间,某位厨师正在烹饪一道“鱼香肉丝”,迅速翻炒后出锅,便由传菜员端上餐桌,但很快又退回厨房,理由是客人反映菜品的口味偏重。

行政总厨在知道情况后,首先查看了菜品,发现问题的确出在厨师。这时,身为“首席抽行官”并没有马上呵斥他,而是将问题菜品端至荷台,转身E灶重新做了一份,出锅后与问题菜品并排摆放一起,叫那位厨师过来比较―下。

其实在处理问题时,大声呵斥往往容易造成两败俱伤,在某种程度上既反映自己管理上无能,也会加深双方间的矛盾。相反,用实力来“震慑”对方,反而更有说服力,这就是所谓“无声胜似有声”的道理。但前提是自身必须具备很强的实力,也就是对本菜系及其他菜系掌握的熟练程度。

众所周知,餐饮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如果要想“征服”众人,首要一点是行政总厨必须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

当然,仅仅掌握高超的烹饪技术,还远远不够。有些厨师在厨房奋斗了N多年,至今仍没有担当起厨房“首席执行官”的重任,且不知原因何在。而对他人升任行政总厨一职,却报以“他比我强不了多少”、“他就这一件事儿值得我可学,其他没什么可学”等态度。其实这类人除了心里不平衡和嫉妒外,更主要是没有认真剖析“真相”即他为什么能坐上行政总厨的位置?他这一件事儿为什么做得比你强?原因很简单,不是他“身体轻”,所以跳得远,而是因为他(她)具备多面手的能力。

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有思想,且具备担任行政总厨的人,就尽可能多地认识行业内有威望、有名气的人,跟他们多聊天、多学习,因为他们的经验和学识就是“财富”,你可以通过一顿饭或一起做某件事,来学习他们处理事务的方式。但定要摆正心态,切勿利用他们。

有效管理4策略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就不是一名好兵。同样,每一位厨师也都想坐上行政总厨的位置,可一旦目标实现后,各种问题也接踵而来,诸如“怎么去管理厨房”,“怎么让厨房里的同事信服或尊重”等。不过,在考虑如何解决问题之前,当事人应明白一点,即同事尊重你,是尊重你的职务,而不是你这个人。

用最短的时间做最快的换位

工作上,行政总厨代表企业,员工虽然也代表企业,但他只对自己所负责的菜品烹饪和卫生区域负责。所以要想让同事信服

A 上班时间一起工作,运用职耕口权力来制约厨房不良习惯。

B 下班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做最快的换位,用自己最温柔,最直白的一面,让同事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和接受自己。没准是吃三顿饭或聊10句话,就能让同事知道你实在、正直,对于厨房管理严格。总之,让你了解所有人不如让所有人了解你。

言简意赅,但不形式化

有些行政总厨在上任后,常采取挨个儿谈话的方式,但这种形式化很难让人接受,对自己也不利。

其实,找每个人谈话的目的,无非是想了解他们。与其这样,还不如反其道而行,利用班前会,真心实意地跟他们说我真的很高兴加入到这个集体里,希望大家能够和我一起,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各位师傅,能够直言不讳地指出我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错误,我一定会细细琢磨,尽快改善。话虽然简单,但如果真的能言行一致,那就代表成功了。

三七定律

所谓“三七定律”,是指70%靠制度化管理,30%接近人性化管理。比如老员工在工作上出现了错误,如果让其当众承认,这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可众目睽睽之下,又不能不管,所以比较恰当的办法就是及时制止,但不能呵斥,然后等到没有其他人的场合再沟通,主要是给其留面子。而对于新员工,由于其自身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毛病”,所以采用严厉加宽容的方式较为合适,即用。制度加人性这把双刃剑去感悟他和制约他。如果有条件,可在传授厨务的同时,多教他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

总之,制度是规范厨房里每一个人的行为和每一件事的标准,不会根据私人关系或年龄而改变。对于品德良好的下级,他会觉得你是在利用很多方法和尝试很多东西去感化他。反之,对于各方面都不到位的下级,他会觉得你管理无能。

厨政管理篇(8)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5-0156-01

最近几年,我国餐厨垃圾中的废油也就是“地沟油”回流餐桌的现象时有出现。有调查数据表明,我国城市餐饮业每年会产生将近500万吨的“地沟油”,而回流到餐桌上的“地沟油”占到总量的五分之三。政府虽采取了很多的措施进行整治,但成效并不明显,没能从根本上切断“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怎样才能让“地沟油”远离餐桌,这不仅是关乎人们切身利益的事,也关系到餐厨垃圾资源化行业未来的发展。

1、我国餐厨垃圾处理现状

就目前而言,我国居民产生的餐厨垃圾,大多是和其他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有的则直接进行填埋;餐饮业或是某些单位食堂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则会有商贩进行集中收集,用来作为牲畜的食物。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中提炼得到的废油,经由一定的设备进行加工处理后,一部分会用作化工原料,作为工业生产的需要,一部分则会被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回流至餐桌,成为我们所说的“地沟油”。

如何将餐厨垃圾资源化,科学、安全的进行利用?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已经有了两种成效较为明显的处理模式。第一种是“苏州模式”,第二中是“嘉博文模式”。苏州十分重视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在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上采用一体化的模式,并且整个过程都是由同一家公司负责。这样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能大大提高负责单位的积极性,除此之外,负责处理的单位还可依据餐厨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同产生垃圾的单位进行相应的沟通,提升餐厨垃圾处理的质量,以便于之后更好的进行资源化处理。这一处理方式被称为“苏州模式”。而在北京,针对餐厨垃圾的处理问题,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方法是,首先将餐厨垃圾中的盐和油用生化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将这些垃圾转变为一种可以再利用的化肥原料,这一原料已获得了农业部门的认证和许可。此外,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和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建了合作关系,所生产的产品由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的三千多家店面进行对外销售。

2、“地沟油”问题产生的原因

(1)从监督管理的方面来说,政府的监管力度存在诸多不足。在我国,餐厨垃圾资源化行业尚不成熟,与此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也有限;在实际进行垃圾收集时,难度很大且任务艰巨,处理垃圾的设备也不够先进,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却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我国现今实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很多的不足,涉及的管理单位有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等,每个管理部门虽然看上去都有各自管理的范围,但实际进行监督管理的时却是分工模糊,不能明确各自的职责,这就导致在“地沟油”的监管方面存在许多的漏洞。各部门在面对这一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不能齐心协力,自然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

(2)从经济利益方面来说,是由于暴利因素驱动。在我国,正宗食用油的市场价大约是每吨6000~8000元,但是回收地沟油每吨只需300元,在对这些“地沟油”进行加工处理后,其市场价可以达到每吨3000~6800元,和正宗的食用油对比起来,“地沟油”的利润空间无疑是很大的,因此就会有许多不良商家借这个机会牟取暴利。虽然政府开展了许多的打击行动,但也没能从根本上切断“地沟油”的黑色产业链。

(3)从技术检测方面来说,目前我国还未能发明一项专门的技术对“地沟油”进行检测辨别。虽然现在也有一些部门想要找寻一些有效的方法来检验和辨别“地沟油”,并试图以此来阻断“地沟油”回流餐桌,其方法的技术性暂且不说,但就算是找到了有效的方法,这也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从真正意义上杜绝这一现象。

(4)从收运环节方面来说,现今我国实行的管理方法还存在诸多不足。在餐厨垃圾的收集上,是否向餐馆收取一定的费用由于实际操作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因而还有待斟酌。这是因为许多餐饮企业由于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会选择把废油卖给制“地沟油”的商贩,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而交给正规的废油处理企业的话还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很多商家会选择前者。在餐厨垃圾的运输上,因为现在大多是由环卫部门进行运输,产生垃圾的单位不能和终端处理企业进行沟通,无法达到互利共赢。

3、解决“地沟油”问题的对策

餐厨垃圾的处理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属于公益性项目,应当由政府出面进行主导,企业负责具体的处理。此外,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条例,完善管理体制。对“地沟油”的处理制定一定的标准,并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对餐厨垃圾资源化行业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再者,负责餐厨垃圾处理的各个部门,要各司其职,提高自身的社会感,齐心协力,共同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不断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而餐饮企业也应当提高环保意识,自觉的把餐厨垃圾交给相应的处理单位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要只图一己之私利,既然是一个公益性项目,就需要大家共同行动起来。

想要彻底杜绝“地沟油”,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将现有的运作模式向企业化和市场化转变。对那些制造和贩卖“地沟油”的人员不能强行进行处治,要善于利用他们的经验,通过收编和整编的方式,将其纳入管理,这样才能防止他们重操旧业。此外,要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与餐饮企业进行沟通,争取既能不损害双方利益,又能将餐厨废弃物进行科学的处理,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切断“地沟油”的黑色产业链。政府部门也应当以出台政策的方式为“地沟油”的产业化提供便利。

依据处理的工艺以及餐厨垃圾再利用的方向不同,可以把餐厨垃圾的处理技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种是借由生物技术把餐厨垃圾进行分解之后,再制作成有机饲料;第二种是把餐厨垃圾中分离出来的废油经过处理后制成工业用油;第三种是把这些废油经提炼后用来当做肥皂或其他化工品的原材料。但是通过这样的一些方式获取的经济利益远远低于废油作为“地沟油”回流餐桌所获取的利益,所以将其产业化的难度比较大,但是如果将其制成生物柴油或是其他的机械用油,利润则比较可观,不但如此,废油还可以制成飞行燃料,这些方法不但可以将餐厨垃圾资源化,还能获取较高的利润,可谓一举两得。

4、结束语

只有将发展产业链作为解决问题的切口,才能从根本上将问题解决;所以,从产业链角度出发,对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并不断扫除餐厨垃圾资源化过程中的障碍,建造一个餐厨垃圾资源化科学运行的生态系统,才能让“地沟油”真正意义上远离餐桌。

参考文献

厨政管理篇(9)

二、餐厨废弃物物流及管理现状

餐厨废弃物主要是指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废物,是饭店、食堂及居民生活等食用残余垃圾的总称,俗称泔水。餐厨废物的产生涉及到食物的生产、包装、存储、运输、加工、销售、冷藏、消费等各个环节。食物从种植或养殖生产基地到加工企业,通过包装、仓储、运输,最后到消费者的菜篮子,再到消费者的餐桌,尤其生鲜食物极易腐烂变质,食物的损耗不可避免,成为餐厨废物产生的重要来源。据统计,在供给人们消费的食品中约有1/4最终变成了废物。而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方式的变化,在食物生产、流通、消费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消费阶段产生的损耗和浪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一项研究表明,最终的餐桌浪费占到浪费总额的50%左右[1]。餐厨废物主要产生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农贸市场、超市以及餐饮服务行业,是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餐厨垃圾的物流回收体系尚未建立,绝大多数城市存在着对餐厨垃圾管理无序、任意处置的问题,严重影响环境。特别是这些废弃物如不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危害性很大,被一些不法商贩用来生产地沟油或直接作为猪饲料生产垃圾猪,给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因此,积极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餐厨废物再生利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合理回收处置餐厨垃圾并使之资源化,推动餐厨废物回收再利用的产业化已成为我国餐厨废物管理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对于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从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看我国餐厨废弃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9月,我国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了一起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特大系列案件,摧毁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这条黑色的利益链条,首先是饲养者通过个体身份搜集泔水,简单加工成泔水油后将其出售给二手油贩子,油贩子再将泔水油运到饲料油厂。格林公司这样的非法企业转而将泔水油加工成食用油,贩卖给食用油厂,最后通过与合格油的勾兑或假冒其他品牌进入市场[2]。这起案件也充分暴露了我国餐厨废弃物管理及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1.回收意识淡薄,收费管理模式不现实

长期以来,餐厨废弃物被认为是无用的废物,我国居民对餐厨废物回收利用的意识不强,对其环境危害认识不足。居民生活产生的餐厨废物直接袋装丢弃在垃圾箱(桶)中,同其它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由于餐厨废物含水量高、流动性大的特点很容易将其他垃圾污染,给分拣工作带来难度。公共餐饮垃圾更是不科学地直接作为动物饲料,给人民生活健康带来威胁。人们尚未普遍树立起缴纳餐厨废物处理费的观念,从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大小餐馆来说,处理餐厨垃圾是常规工作,如果把餐厨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得向环卫部门交纳数额不菲的卫生www.gesep.com节能费;但是如果卖给私人回收者,每年反而会增加几千至上万元的收入[3]。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按量收费模式在我国是不现实的,在回收收费模式上需要认真考虑。

2.回收渠道不畅,回收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餐厨废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由于回收途径的不通畅,多数人将其混入生活垃圾中扔掉,使得餐厨废物以非预期的方式被回收和处理,垃圾回收体系缺乏统一管理。目前从事餐厨废物回收工作的主要是城市近郊养殖户、个体商贩等,由于技术和设备的缺乏,不具有深度处理的能力,不仅严重影响市容,污染环境,还给不法商贩提供可乘之机。同时,从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大型企业,对餐厨废油的加工需求很大,但由于回收体系不健全及成本高昂而受困于原料不足,一些废物再利用的环保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为此,建立餐厨废物统一的回收体系,集中处理,刻不容缓。

3.监管不力,高效常态化监管机制缺乏

餐厨废弃物处理目前还缺乏联动的、全覆盖的可持续监管机制,涉及多个环节的地沟油犯罪往往成为监管盲区。警方侦破的这起地沟油案件中,在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餐厨垃圾处理归口于市政环卫部门,没有对餐厨垃圾违规排放的执法权;工商部门只检查票据、证照是否齐全,无法知道是不是地沟油,还为某些地沟油生产商颁发各种证照;质量问题归质监部门,而其监督基本依靠“市民投诉”。体制上的壁垒及监管不力,让政府管理部门对餐厨垃圾疏于管理,任由小商小贩拉走。建立起各部门相互配合、全面覆盖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机制迫在眉睫。

4.标准缺失,检测体系不完善

完善食用油监测标准是杜绝地沟油流回餐桌的有效办法。目前尚未建立起科学可行的“地沟油”检验方法。食用油检测标准的不完善,使得无法及时发现利用地沟油非法炼制食用油的问题。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4]。食用油检测标准得到进一步完善,则意味着市场上利用地沟油非法炼制食用油的问题将得以快速发现。

5.出口不畅,绿色产业链不完整

地沟油事实上就是废弃油脂,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产品的原料,也可以成为有机饲料和有机肥料的主要成分,完全可以变废为宝[4]。但由于目前企业炼制的生物柴油基本上没有销路,在没有规范完善的“绿色出口”的情况下,成本极其低廉的“地沟油”在加工后岂能不流向餐桌?没有一条畅通、环保的资源化开发利用产业链,利润丰厚的地沟油收集、加工、销售等利益链条就难以打破,就无法根治地沟油流回餐桌这一顽症。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餐厨废弃物流管理体系

杜绝地沟油的关键在于建立餐厨废弃物基础回收网络,规范整合回收渠道,制定和试行餐厨废物分级回收质量标准,强制实施餐厨废物资源化产品的质量检测制度,构建一个健全的餐厨废物物流体系。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解决餐厨废弃物的排放处理问题,大力提升餐厨废弃物的消纳处理能力,实现短运距、密闭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1.建立全覆盖的基础回收网络体系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首先要解决餐厨垃圾“回收难”问题。只有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回收体系,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才有落到实处的基础,才谈得上城市餐厨垃圾处理的机制化和可持续化。餐厨废物产生地点较为分散、无序,量大面广,使得餐厨废物物流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餐厨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须采用分散回收、集中处理的基本思路,建立一套适合的餐厨废物回收处理体系。餐厨废物回收体系应包括专业的回收网点、回收中心、资源再生企业、最终无害化填埋场四个层次,分别负责对餐厨废物的收购、分拣作业以及存储、分类运输和餐厨废物的加工、处理作业。在居民区和商业区餐饮服务单位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餐厨废物回收点,专门回收该区域内包括各饮食单位、超市、菜市场以及居民生活在内的餐厨废物,餐厨废物收集容器需设置统一标识,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做到统一化管理。回收中心是与回收点配套的回收中转站,负责本辖区内回收点的管理、经营,并兼有集中存储、整理、运输的功能。回收中心对各城区内所有回收点进行统筹规划管理,并与资源利用企业建立收运关系。资源再生企业是参与回收利用后的再加工企业,是保证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无害化填埋场是实现最终废物规范化处理的最终机构[1][3]。只有规范整合现行餐厨废物回收渠道,建立餐厨废物回收利用的基础回收网络,才能减少对城市环境卫生造成的威胁,保证资源再生企业有足够多的加工利用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目标。

2.构建基于第三方的物流回收模式

第三方物流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方式。发展第三方物流,由专门从事物流业务的企业为供方或需方提供物流服务,有利于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对物流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配置。由于餐厨垃圾产生的广泛性、分散性、混杂性以及生产者及产地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其回收利用需要有实体网络和网点的支持,再生资源企业自身难免难以做好餐厨废弃物流,其可通过委托回购商(专业收运公司)负责回收餐厨废物,并以一定的价格从回购商处采购再进行加工处理,形成再生产品投放市场,可以避免自有物流带来的资金占用、运输效率低、配送环节繁琐、企业负担加重、城市污染加剧等问题。而从生活垃圾收运特点看,其产生、运输具有相当的稳定性、长期性,完全满足第三方物流对于需求方和供应方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要求,应将第三方物流应用于生活垃圾收运并充分发挥其优势。同时,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规模生产和成本优势,可以同时为多个生产厂家服务,配备更多的回收、检测机构,优化物流距离,能通过提高各环节的利用率以节省费用,降低物流成本,使企业从中获益[5],最终实现最大限度合理化处置、最大限度资源化利用,从而提高垃圾处理效益。

3.构建社会管理合作联动机制

跨省地沟油大案的告破,也击中了该领域的监管软肋。如果相关责任部门不能真正做到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则多部门、多头管理的监管机制往往会造成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餐厨垃圾的管理涉及工商、环卫、技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应有效整合各部门的管理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从源头控制到产业链建设,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对餐厨垃圾进行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共同做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工作。首先,可以由处理企业出资成立协会,原有的餐厨垃圾回收者成为协会会员,共同维护回收市场,保证餐厨垃圾进入正规处理渠道。其次,在管理和执法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引入生产者责任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市容环卫部门如实申报餐厨垃圾排放量,非餐厨垃圾应与餐厨垃圾分类存放,把餐厨垃圾减量及回收处置的目标向源头延伸,使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的内部成本,逐步实现餐厨垃圾的减量化和回收完全化;另一方面,加大对餐厨垃圾非法处理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更高的代价,对餐厨垃圾收运实施强制措施,凡是把餐厨垃圾私自交给无资质企业处理的酒楼、饭店,可以采取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处罚[6]。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对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的相关报道,形成保障食品安全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的良好社会环境。

4.完善各项扶持政策

餐厨垃圾回收物流体系的建立,应明确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首先,由政府出面明确正规回收企业的回收渠道,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窘境,鼓励由龙头企业收编现有的农民游击队,统一收购、统一车辆、统一服装,而由此产生的成本,则可以由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加以弥补。其次,建立餐厨垃圾处理激励机制,通过返还处置费等方式鼓励产生单位减量化,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转移支付等方式,调动收运单位的积极性,加强规范收运,扩大处置规模。第三,餐厨垃圾处理作为一项投入资金多而产出效益慢的产业,属于微利的资源化利用项目,政府应给予餐厨垃圾的回收再生利用企业适当补助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并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尽快形成一整套让地沟油真正“变废为宝”的通道。

5.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

厨政管理篇(10)

    答疑解惑

    厨余垃圾有哪些危害?

    狭义的厨余垃圾泛指家庭生活饮食中所需的生料及成品(熟食)或残留物,分为熟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等;生厨余垃圾包括果皮、蛋壳、茶渣等。广义的厨余垃圾还包括用过的筷子、食品的包装材料等。

    对环境的危害

    厨余垃圾传统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焚烧和填埋。厨余垃圾采取焚化处理,易产生有害气体二恶英等;而填埋方式容易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由于中国人的餐饮特性,厨余垃圾中水分含量高达74%,此外厨余垃圾中的盐分(氯化钠)偏高。如果将水分含量这么高的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直接混合填埋会在高压和微生物的作用下形成渗滤液。渗滤液不易降解,含有剧毒的致癌物质,是垃圾处理当中的顽疾之一,一旦渗滤液渗漏出来,就会造成垃圾的二次污染。这些垃圾进入掩埋场后,可能会释放出沼气,容易造成爆炸。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厨余垃圾也是威胁城市居民身体健康的重大病菌的产生源头。国外权威微生物实验室对餐饮垃圾(泔水)中微生物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泔水中有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结核杆菌等,这些细菌都是具有强烈感染性的致病菌,一旦在环境中扩散传播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威胁。

    一些农村、城市郊区的饲养户普遍用厨余垃圾(泔水)饲养畜禽,这样一来,厨余垃圾中的致病菌等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转移到人体,危害人体健康。因为厨余垃圾不仅包括食物残余,也包括食品加工废料,带有大量化学、农药、病原微生物等,在喂养禽畜时又未经过严格的消毒、杀菌,致使有害物质直接转移到禽畜体内,人再食用这类禽畜时极易感染病菌,造成人畜共患疾病。

    同时,厨余垃圾中的油脂也是“地沟油”的主要来源。人们在食用后会发生头痛、呕吐、腹部疼痛及肠胃道疾病;废弃食用油脂经过反复油炸后,含有大量致癌物质,如苯并芘、黄曲霉素等,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容易患上肝癌、胃癌、肠癌等疾病。

    法律法规

    厨余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

    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出台国家层面的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和法规,但其他有关法律规范中可见对于厨余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生活垃圾概念界定为“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环函(2006)395号)明确将餐厨垃圾列入生活垃圾的范围之内。此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1条规定:“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其他法律规范也有对餐厨垃圾管理过程中间环节的具体规定,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了餐厨垃圾处理原则:“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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