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施工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6 10:34:07

家装施工总结

家装施工总结篇(1)

一 前期准备阶段造价管理

家装前期准备阶段是指业主在家装设计阶段前的准备阶段。该阶段虽然所需花费经费不多,但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对家装工程的装饰效果及经济投入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前期准备阶段,业主要先对自己的住房结构仔细了解,测量实际尺寸面积,重点了解装修过程、装修价格行情、材料市场行情,参考装修效果样板图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计划安排好家装的总造价。一般来说,装修的总费用应为房屋价格的10%到20%。材料费用合理的分配比例是:卫生间与橱房占45%,厅占35%,卧室占20%。通过明确总投资,确定装修的档次和风格,初步确定房屋装修选择是精装,还是简装;是半装,或是全装。业主可以通过咨询家装专业人士,或者聘请家装监理,更科学、更合理地为投资控制提供技术上的保障,从而最大程度的减少业主装修造价控制的盲目性。

二 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1)设计费收取方式

目前,市场上家装设计费收取主要由业主和设计、施工方按照“自愿互利,委托服务”的原则,协商议定具体的收费数额,并签定设计合同。设计费大致有三种收费方式:一是采用单项工程设计概算投资费率,即概算投资额乘以收费百分比的计算方法,二是按平方计费收取,即按装饰面积乘以每平方平均设计费,三是家装公司招揽业务的促销手段,免费进行装饰设计。但需注意的是一套完整的家装设计应该包括平面、立面、照明、水电线路等一系列的图纸以及所用材料的规格、尺寸、工艺等的详细说明,这样设计下来,一套住房需要30—40张图纸。当前不少装饰装修公司却采取“主案设计师接单,绘图员实际操作”的方式。以优秀设计师的名义接单,收取业主相对较高的设计费用。但实际进行设计和采用的却是二流设计师及绘图员设计的作品,装饰装修公司通常仅向设计者支付少许设计费,在此过程中赚取一定的差价。

(2)实行限额设计

业主应对设计方案提出限额设计要求,在设计中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计算,要用数据说话。设计施工图纸要充分考虑施工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要考虑在自然灯光、色调等条件下的实际效果,而不是在各种专业电脑软件反复修饰而成的,不具备实际施工的可操作性的图纸。

(3)会审设计图纸

业主要同与设计师、施工单位、家装监理(聘请的情况下)进行设计图纸会审,将装修项目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对施工图纸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的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得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漏项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装饰项目,或者使用那些过分前卫、价格昂贵的装潢材料,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 施工阶段造价管理

(1)严格审核预算

家装预算金额直接关系着造价的高低,其审核要点有:1)审核项目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多报或者漏报项目。2)审核施工主材、辅材在品牌、型号、规格、环保等级是否标注明确,避免材料以次充好。3)审核材料计量单位。装饰公司通过偷换计量单位,使得业主无法准确计算材料的消耗量,从中赚取价差。4)审核工程量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故意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情况。对于预算中暂时无法准确核定的工程量,应注明以实际工程量进行最终结算。5)审核项目单价。业主要综合考虑材料档次、施工工艺(业主应要求施工企业在备注中注明大致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而不是一味的去计较单价,根本无法进行比较,也是毫无意义的。宜采用多考察几家公司的方法进行综合比较,经全方位对比后再对项目单价进行审核。6)审核施工管理费和税金。一般家装施工管理费为工程直接费的10%左右。家装行业收营业税,税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56%。

(2)严格签订合同与执行

签订家装合同时,对相关造价的条款必须表达准确清楚,不能含糊其词。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此外,合同付款时间要明确:第一次预付款、第二次预付款及尾款的支付时间和条件。装修公司付款方式一般分三次付款,业主一般情况下可按开工前30%、工程过半付30%、验收后付35%,保修款5%来安排。

(3)施工过程造价把关

业主或聘请的家装监理要对家装施工全面跟踪,检查施工记录,检查隐蔽工程,防止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发生,按照实际施工测算工程量,谨慎处理设计变更,控制不要突破造价目标。如突破造价投资目标,可在经济和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可适当减少部分次要功能或降低部分次要项目的档次,有效地控制家装造价。

四 竣工结算阶段造价管理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阶段,它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装修投资效果的文件,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业主应重点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核对合同条款,防止重复计算及收费等问题。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确认隐蔽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图施工。3)认真审查、复核,严格按照实际工程量计算,做好确实变更的项目核算,防止各项计算误差。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再支付至总造价的95%的工程款,留5%作为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保修金。

五 结语

家装施工总结篇(2)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 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 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九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 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七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八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二十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九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四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人:_____  委托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家装施工总结篇(3)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 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 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九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 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七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八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二十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九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四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人:_____  委托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家装施工总结篇(4)

概述:

近年,某些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了圆形或椭圆形的建筑造型,并谋求大空间以满足各种功能的需要,如中国国家大剧院、上海铁路南站主站屋等。虽然上述工程采用的结构形式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的采用了钢结构。而在钢结构安装阶段,其内部均无法提供施工作业的场地和空间,其外部施工的条件又有种种限制,故在实施钢结构安装时采用了迥然不同的技术路线:中国国家大剧院采用在四周分设固定或行走式起重机进行综合安装;上海铁路南站采用可旋转的大跨度龙门起重机进行全区域覆盖安装。

一、中国国家大剧院

(一)工程概况

国家大剧院是回家重点文化设施,工程位于北京人民大会堂西侧、长安街南面,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该工程中心建筑为一超级椭圆形半球壳体,壳体四周环绕巨大水池,使壳体犹如椭圆形珍珠半浮于水面。壳体长轴为212.20m,短轴为143 64m,半竖轴为46.285m,其内部容纳了歌剧院、戏剧院、音乐厅3个独立的太型建筑,壳体是一个独立的结构,与其内的建筑没有结构上的联系。主体建筑下部为三层地下建筑。

(二)结构概况

壳体系全钢结构,由中心环梁、粱架、斜撵和环向连扦等结构件组成,通过节点莲接,并同壳体座落的钢筋混凝t环粱连接固定,形成稳定的空间结构体系。壳体钢结构总重约6750t,按壳体投影面积计用钢量280Kg/m2:按壳体表面积计用钢量193Kg/m2。

二、壳体安装施工与技术

(一)施工总体技术路线

采用构件分段、多道支撑,4条作业线对称综合安装。郎将构件在工厂分段制作后运输至现场,组台成吊装单元,东、西、南、北各设一条作业线,接中心对称的施工顺序,先中心环粱,后粱架,再环向杆件进行逐什节间安装。安装前,根据控制结构变形,确保安装精度的原则,设置可调节的临时支撑系统,作为各构件支承和施工阶段结构稳定的依托。待结构形成整体,完成全部节点连接后,再根据变形协调,卸载均衡的原则,按一定顺序拆除临时支撑,完成整个钢壳体的安装。

(二)施工部署

1.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平面布置是以壳体为中心,分三3区域进行安排。南、北两块分别设构件拼装区,其中北块设,东、西二块拼装地,南块设东、西、中三块拼装地。中间为吊装区,在吊装区和拼装区周边地区。基坑-7.000m标高处设置施工通道。

2.吊装区域划分。吊装区域以中心环梁为中心、以壳体斜撑区为分界,划分为中心环粱、四个粱裂节间等5个吊装作业区。

3.主要吊装机械选用。根据施工方案和吊装区域划分,选用4台大型起重机跨外进行壳悻结构安装。具体安排如下:

(1)一台CC2800(600t)履带起重机先选用超起工况,接60m主臂、84m副臂,定位北面进行中心环粱吊装。然后选用常规工况,接60m主臂、84rn副臂,在北面进行第二、三、四区的上段梁架节间吊装。

(2)两台M440D(600Im)塔式起重机接55m起重臂,位于壳体东西两侧行走,进入到第二、三、四作业区中、下段梁架节间及柱靴吊装。

(3)一台SK560(609tm)塔机定位于壳体南面,接50.8m起重臂,进行第五作业区的吊装。

(三)施工技术

1. 壳体预变形。由于结构分布相对于短轴对称、长轴不对称,结构质量中心与几何中心不重合,因而壳体在结构自重作用下Z向(竖向)143mm、X向83mm Y向20mm,与壳体结构分布状况对应,壳体顶部向南变形83 mm。壳体在所有恒载作用下Z向191mm、X向98mm、Y向32mm,与壳体结构分布状况对应,壳体顶部向南变形98mm。为减少壳体自重产生的变形影响须采取如下预变形方案在保持环粱及粱架平面状态不变的前提下,仅对上段梁架在竖向平面内做竖向预变形,变形平均为170mm。另外通过对粱架t段屋面支座作适当调整,解决径向变形和局部竖向的微调。

2.壳体姑构件吊装工艺。顶环粱架系结构包括梁架、水平连杆、斜撑,采用分段综合吊装,由于梁架细长、侧向刚度差,采用如下工艺吊装:1)台理分段,减小构件长度;2)利用悬挂脚手侧向加固,增加构件刚度;3)合理选择吊点吊具,减少构件吊装附加荷载。

二、上海铁路南站主站屋

上海铁路南站是地处上海中心城区南隅的重要交通枢纽。其主站屋屋盖钢结构系直径达275m的圆形建筑,中部微隆,四周上翘,状若覆碟。屋顶标高约42m,总投影面积近6万平方米。南北均设有下沉式广场,并有设备和东西旅客通道等4条地下通道与主站层相连。主站屋中间7.500m标高平台为候车区及检票通道,四周9.900m标高平台用作售票和商场等,并和周边的环形车道相连。

主站屋屋盖钢结构是由中部内压环、径向布置的18根异形变截面分叉大梁、环向檩条和斜交预应力抗扭钢棒等组成的圆碟形空间结构,由18根内钢柱和36根外钢柱支承于9.900m标高的混凝土平台上。主体钢结构总重逾6 000t。

主站屋屋盖钢结构安装时,南北广场已经或正在施工,而东侧轻轨明珠线站厅的建造也在抓紧进行,除西侧外无场地可利用。钢屋盖覆盖范围以下的纵横地下通道绝大部分已完成,7.500m标高和9.900m标高混凝土平台基本建成,特别是在钢结构安装期间穿越主站屋的沪杭线列车仍须正常运行。

由于现场环境复杂,不具备起重机械沿周边开行安装的条件,而起重机械又无法进入结构跨内进行安装施工,因此常规的钢结构安装方法难以实施。同时18根分叉主梁单根重达200余t,起重作业半径大,现成的大型起重机械亦难以胜任本工程的钢结构安装。根据本工程钢结构特点和对周边施工环境的分析,在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600t履带起重机定点就位,123m跨度旋转龙门起重机综合安装,600t•m中心塔吊辅助吊装”的施工技术路线。

家装施工总结篇(5)

中图分类号:TU75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9-0216-01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综合楼屋顶钢结构建筑下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或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上部为钢结构刚架组成,其中门厅部分上部钢结构刚架通过成品弹性支座与下部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连接;主楼部分屋顶钢结构采用铰接柱脚,屋盖采用H型钢作檩条,屋面檩条之间设置拉条。结构为门式钢框架结构,总长225.6m,跨度为16.8m,檐口外挑9.86m,屋顶标高为53.05m。主要构件有H型钢柱、钢管柱、H型钢梁、H型钢桁架梁、H型钢檩条等;钢结构总吊装工程量1200余t。

本工程主卡口以焊接H型钢梁、箱形柱作为承重结构并通过成品弹性支座与下部钢筋混凝土框架连接。屋盖采用H型钢作檩条,屋面檩条之间设置拉条。结构为门式钢框架结构,长135.8m,跨度为16.8m,檐口外挑6.41m,屋顶标高为20.2m。主要构件有箱型钢柱、H型钢梁、H型钢桁架梁、H型钢檩条等。钢结构总吊装工程量700余t。

2 总体施工部署

2.1 总体施工方案

钢柱、梁采取在加工场地加工成型,经验收合格后采用汽车陆路运输至安装现场进行拼装成型。总体拼装方案如下:

钢柱、梁运至施工现场后,采用吊车进行构件拼、安装;根据各钢梁在加工方案中分段最大重量和拼装时最大起重高度,钢梁吊装起重设备采用1台25t和1台50t汽车吊根据实际情况或搭配吊装或单独吊装。钢梁拼装时,采用高强螺栓连接。

2.2 总体施工顺序

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面情况,制定如下施工顺序:

弹性支座----标高10.38m钢框架----钢柱----连系梁----屋面梁-----檩条---天沟及支撑

2.3 起重吊装采用吊索具及技术参数

吊装采用的吊索具全部由正规厂家供货并出具合格证书,吊索具都由专业人员保管和发放,每月都经过安全员做外观检查,达到报废条件的吊索具不允许继续使用。每次起吊前都由安全员对吊索具进行确认,同时也对吊运环境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吊运工作。

采用的吊具规格见下表:

3 钢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3.1 钢构件吊装施工工艺流程

钢构件成品运输----标高10.38m钢梁吊装----钢柱吊装----连系梁吊装----屋面梁吊装----喷涂

3.2 钢构件吊装

3.2.1技术准备

(1)施工前仔细阅读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仔细了解现场情况 ,做到施工前心中有数。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相应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进场手续,才可上岗操作,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各级负责人依据方案分别对安装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基础面上的物料清理干净并立柱支撑面须平整,凸凹高差不大于20cm。

3.2.2施工步骤:

(1)根据建筑提供的纵、横中心线进行基础画线,并校正纵横向联合中心线。

(2)在主卡口纵横中心线各拉一根钢丝,检查各立柱间距、对角线是否正确。

(3)将立柱十字中心线引至基础四周,并作好标记。

(4)检查各基础锚栓尺寸及锚栓标高是否符合要求。

(5)根据图纸结构进行清点编号,需用构件运到施工现场。

(6)复查主要构件的外型尺寸及外观状况。

(7)下部和上部立柱应划出其四面中心线,并延至底板、顶板四周作好标示。

(8)高强螺栓施工前,按规定数量进行抽样检查。

(9)准备好施工用的撬棒、垫铁、链条葫芦、脚手架、脚手板等。

4 吊装工序的安排

本工程钢结构吊装工程量较大,机械设备较多,环境较为恶劣。为保证优质、安全、高效完成吊装任务,应遵循以下吊装的顺序原则:

先安装标高10.5米H1800X500X20X25和H1600X450X16X25钢梁、再安装钢柱,最后安装屋架梁(形成流水作业)。标高10.5米有H1800X500X20X25主要钢梁,钢梁H1800X500X20X25每榀重约9吨,参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P818页,根据每榀梁的重量和吊装的有效高度选用50T汽车吊作为起吊机械。

柱子起吊前,从柱底板向上500L处,划一水平线,以便吊装固定前、后作复查平面标高基准用。在柱子端部1/8处作好绑扎点,钢丝绳选用6分钢丝绳两对,并在柱顶上部用麻绳绑好,作为牵制溜绳的调整方向。吊装前准备工作就绪后,首先进行试吊,吊起一端高度为100―200L时停吊,检查索具牢固性和吊车稳定性以及钢柱的垂直度,然后指挥吊车缓慢下降就位,立柱就位后用水准仪找正立柱标高(基准点立柱1m标高线),立柱底板四周中心线应对准基础十字中心线。柱子吊垂直后放置基础上,将柱子加固,拉四根缆风绳。用测量仪器测出垂直度。达到安全方可摘除吊钩。继续按此法吊装其余所有柱子。钢丝绳用直径为30mm的绳锁,卡子采用U型卡子。要求吊装按顺序以构架形成排架后方可拆除立柱缆风绳。

5 质量保证措施

(1)采用先进技术,投入精良设备,高标准建设好该工程。测量采用控制测量技术,保证测量精度。

(2)严格把好材料关。本工程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一律从正规厂家购进,只采用通过国家认证合格的产品或业主推荐使用的合格产品。地产材料的品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材料进场后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试验单位进行复检试验合格后使用,不合格材料坚决不用。

(3)支架临时支施工阶段:主要从地基处理、支架搭设和临时支座安放三个方面进行,在支架搭设前必须进行验算,确保满足承载力要求,临时支座安放完毕后,重新测量放线,精确量测标高,在支架上划出每节钢梁的纵、横向位置边线。拼装阶段,采用测量仪器对轴线、标高进行精确测量,检查调整,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连接。

6 结语

通过贵安综合保税区-综合楼屋顶及主卡口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的验证,该吊装技术的实施大大缩短了屋面桁架吊装工期,节约了施工成本,在现场实际施工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参考文献

家装施工总结篇(6)

1、室内污染物质的种类及物理化学性质

目前在常温下从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中释放出来的有害物质主要有氡、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的污染浓度限量为≤200Bq/m3;甲醛污染浓度限量为≤0.08mg/m3;氨的污染浓度限量为≤0.2mg/m3;苯的污染浓度限量为≤0.09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污染浓度限量为≤0.5mg/m3。

2、取样方法

(1)取样前注意事项

全装修住宅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日后或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米、距楼地面高度0.8-1.5米。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免通风和通风口;首先以样板房进行检测,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抽查同批全装修住宅(套)数量的2.5%;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一小时后进行;室内环境中氨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布点应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确定采样时可用交叉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全装修住宅检验时应当覆盖受检住宅不同功能的自然间(如卧室、起居室、卫生间、储藏等);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温度和大气压。

(2)取样数量

全装修住宅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

3、检测采用的现行国家标准及方法

全装修住宅工程室内空气氡的检测除可采用国家标准《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14582-1993中的4种测量方法,即径迹蚀刻法、活性炭盒法、双滤膜法和气球法之外,还可采用现场仪器测定法;甲醛的检测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测定,也可采用现场仪器检测方法;氨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或国家标准《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进行测定,当发生争议时应以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的测定结果为准;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居住工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规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范规定。

4、结果判定和处理

(1)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系指各种污染物检测结果及各取样检测点的检测结果两个方面,均要全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否则,不能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2)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二、全装修住宅室内环境质量监理的要点

1、施工前对设计图纸组织认真阅读和审查,对不利于减少室内环境污染的设计方案指出,并建议设计单位选用更合理的设计方案。

2、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进行审核,使用资质等级高、业绩丰富、专业化施工水平较高的装饰施工队伍,避免无组织无施工工艺的“游击施工队”进场施工造成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3、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翻样图、材料明细表,综合工艺流程图进行校核,避免因不良施工工艺给室内环境带来的污染。

4、核验进场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为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材料的检测报告,并在装修材料使用前,取样品封样后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程使用人造板或饰面人造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工程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和水性处理剂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总挥发性有机化物和游离早醛含量检测报告;工程使用溶剂型涂料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检测报告,并核查其中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工程使用无机非金属材料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核查其中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节点、难点、重点进行巡视、旁站,通过对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理,提高全装修房质量,确保室内环境污染各项指标控制在标准以内。

7、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并严禁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8、工程完工后,应督促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监理人员应重点审查检测方案中采样的数量、采样点设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检规定。

三、全装修住宅室内环境质量的防治

1、室内装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高质量的健康环保建材。一般来说,人造板材是最容易造成室内污染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原木建材和家具。

2、施工工艺要尽量选用无毒、少毒、无污染、少污染的施工工艺。装修时应减少采用人工合成板,如胶合板、纤维板等。

3、推广装饰配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工厂内机械化生产,将成品运至现场后直接装配即可的施工工艺。

家装施工总结篇(7)

关键词:工业化;总成概念;企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5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8/09-0176-04

一、坚持总成的建筑装饰理念

建筑装饰施工需要工业化,总成概念可以引入建筑装饰施工领域。在总成装配式的理念指导下,进入施工现场的装饰材料不再是素材,而是经过预先加工的总成体系,是已经适合现场特定部位安装的组件。再也见不到“切”、“割”、“裁”、“锯”、“焊”、“钻”、“刨”、“磨”、“雕”、“敲”、“粘”、“塑”、“粉”、“刷”、“抹”、“喷”十六道技艺为主的初加工和影响环境保护的现象,而仅仅是将各种总成件进行搭配安装的过程。

建筑装饰施工目前的状态是:(1)作业手段的原始性。虽然使用了一些小型电动工具。但就整体操作实质而言,仍然是手工作业性质。(2)生产过程的含糊性。构配件加工和安装不分开,混杂地由一组人自原材料开始制作至安装到位最终完成;就现场操作空间而言,构件加工与安装过程混杂在“混合车间——装饰施工现场”,不可能按不同工作内容不同技术难度和技术等级不同进行专业分工。(3)产品形成的非标性。大多数仍然采用一张桌凳、几件小型工具,按照现场已有条件,以“量身裁衣”作坊模式加工和安装产品。由于现场手工作业缺少系列标准和协调能力,很难通过调节设计数据、调动原材料供应商等手段,使具有个性的装饰产品达到技术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生产批量化的工业化观念。显然,这种施工方式遏制了劳动生产率和质量标准提高的可能。在建筑装饰工地,由于技术工人需要在构配件加工和安装之间不断转换,势必在场所、工具、技能和空间上反复作适应转换,相应制约效率和速度发挥。即便是最熟练的技术工人,与一般的工人在速度、功效上差别很少。何况,作为一个社会的人,随时受到环境、健康、情绪等等因素影响,他的技能、效率、速度、不能保证恒定发挥。装饰工程质量很讲究精度,但在各个不同技术水平工人操作的影响下,其精度水平必定参差不齐。即便同一工人操作,其不同环境和不同时间的精度也是难于保持同一水准,更别说手工制品的精度无法与专业机械加工产品精度放在同一档次评价。

施工现场没有手工作业,只有“安装”。技术人员明确的专业分工和机械设备的专门化才能创造建筑装饰施工的高效益。应该让计算机控制的专用机器设备来完成大量的、重复的、高精度的加工,让人来设计和指挥生产及安装。据此,建筑装饰施工上就可以形成所谓总成装配装饰施工方式,它是指:装饰工程将零部件加工和构配件安装按照体系加以划分开来,构配件完全在工厂里加工和整合,形成一个总成或若干个总成,施工现场只把总成安装在墙、地、顶面上。而且,加工体系不仅仅局限在木装修等几个装修内容上,而是遍及、覆盖所有装修施工内容。

总成装配式施工技术管理不再是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进行特定组合的方案编制管理过程,不再是按工艺、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监控的技术管理,主要内容是施工深化设计。技术人员从事更多的工作内容是现场3D精密测量、相关机电配合数据收集、委托加工的分项总成设计、安装顺序设计、安装过程调节余量设计以及设计结果的外加工清单编制、现场施工程序编制。因此,现场技术管理内容、方式与传统管理方式完全不同。总成装配式施工还与预制装配式施工有所区别,预制装配只是具体的一个方法,是一个构件的行为,实现预制装配只要局部的突破。总成装配式施工是一个覆盖装饰工程系统的新概念,它属于装饰施工模式范畴,是把相关构件经深化设计后组合而成的新成品,因而实现总成装配施工需要系统的配套措施。

尽管建筑装饰施工的工业化过程可能有重重困难,然而,它的正确方向勿庸置疑,因为效率和质量就是企业永葆青春的营养剂,而效率和质量只能来自于工业化。在美国,超市中买到的装饰材料和卫生设备都有很清楚的施工方法,非常简单,家装公司的大卡车把已经完成的材料,拉到客户家里就只需要安装,一两个小时就全部干完了,可是我国的家装要花更多时间,一般装修100多平方米要花一个多月装修才能做完。在日本,没有装修只有装配。他们的经验是借助互联网项目协作平台,对装饰项目进行设计、施工、信息化的管理。例如,有一家业主要建120家门市的全国连锁餐饮网点,工期要求10天完成,真是不可想象,可是日本有一家叫做“浅田建设”的企业就做到了。究其成功的诀窍:第一,是有协同作业的平台;第二,本身做了一个设计样板;第三,就是有一批诚信的分包商;第四,有指定的文件夹,这个文件夹就是一个控制室。就是说,浅田建设和业主、监理在同一个时间可以处理120个点,控制分包的整个工程当中发生的设计、质量、材料、进度的变化。

笔者认为,实现总成装配施工方式,推动建筑装饰施工走向工业化,至少有下列优点:一是大幅度提高建筑装饰加工质量水平,生产高精度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装饰要求。二是大幅度提高建筑装饰施工效率,告别手工作业,减少现场作业,减少因施工占用,建筑物无法投入使用影响。三是大幅度减少建筑装饰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高对噪音、废气、废液的控制和回收,以及边角料回收利用。四是大幅度减少建筑装饰施工成本,降低工程造价。因此,装饰施工的工业化方向是大势所趋。

家装施工总结篇(8)

将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害物指标质控制在相关规范以内,满足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作为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对室内环境污染有害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取样、检测方法、结果判定和处理程序有所了解。

(一)室内污染物质的种类及物理化学

常温下从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中释放出来的有害物质主要有氡、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的污染浓度限量为≤200Bq/ m3;甲醛污染浓度限量为≤0.08mg/ m3;氨的污染浓度限量为≤0.2mg/ m3;苯的污染浓度限量为≤0.09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污染浓度限量为≤0.5mg/ m3。

(二)取样方法

1.1取样前注意事项

(1)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日后或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2)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米、距楼地面高度0.8-1.5米。

(3)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免通风和通风口;

(4)首先以样板房进行检测,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抽查同批全装修住宅(套)数量的2.5%;

(5)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

(6)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一小时后进行;

(7)室内环境中氨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

(8)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

(9)布点应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10)确定采样时可用交叉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

(11)全装修住宅检验时应当覆盖受检住宅不同功能的自然间(如卧室、起居室、卫生间、储藏室等);

(12)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温度和大气压。

1.2取样数量

(1)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

(2)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查;

(3)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

1.3检测采用的现行国家标准及方法

全装修住宅工程室内空气氡的检测除可采用国家标准《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14582-1993中的4种测量方法,即径迹蚀刻法、活性炭盒法、双滤膜法和气球法之外,还可采用现场仪器测定法;甲醛的检测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测定,或采用现场仪器检测方法;氨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或国家标准《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进行测定,当发生争议时应以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的测定结果为准;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规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范规定。

1.4检测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1)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指各种污染物检测结果及各取样检测点的检测结果两个方面,均要全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否则,不能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2)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2.全装修住宅室内环境质量监理的要点

2.1施工前对设计图纸组织认真阅读和审查,对不利于减少室内环境污染的设计方案,建议设计单位选用更合理的设计方案。

2.2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进行审核,使用资质等级高、业绩丰富、专业化施工水平较高的装饰施工队伍,避免无组织无施工工艺的“游击施工队”进场施工,造成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2.3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翻样图、材料明细表,综合工艺流程图进行校核,避免因不良施工工艺给室内环境带来的污染。

2.4核验进场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为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材料的检测报告,并在装修材料使用前,取样品封样后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5工程使用人造板或饰面人造板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工程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和水性处理剂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工程使用溶剂型涂料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检测报告,并核查其中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工程使用无机非金属材料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核查其中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

2.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节点、难点、重点进行巡视、旁站,通过对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理,提高全装修房屋室内环境质量,确保室内环境污染各项指标控制在标准以内。

2.7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并严禁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2.8工程完工后,应督促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监理人员应重点审查检测方案中采样的数量、采样点设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检验规定。

3.全装修住宅室内环境质量的防治

3.1室内装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高质量的健康环保建材。人造板材是最容易造成室内污染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原木建材和家具。

3.2施工工艺要尽量选用无毒、少毒、无污染、少污染的施工工艺。装修时应减少采用人工合成板,如胶合板、纤维板等。

3.3推广装饰配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工厂内机械化生产,将成品运至现场后直接装配即可的施工工艺。

3.4消除室内空气污染,最有效的方法是通风换气。

家装施工总结篇(9)

承接方(甲方):

上海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

│序号│品牌│品名 │型号 │ 数量(台)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室内机:

────┬──────┬──────┬──────┬──────

│ 序号 │品牌│品名│型号│ 数量(台)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 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年 月日  日期:年 月日

工程预算单

────────────────────────────────────

│  一、材料款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  1│││││││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小计│││││││

├────┴──────┴────┴────┴────┴────┴────┤

│二、安装费 │

├───────┬─────────────┬───────┬──────┤

│序号 │ 内容 │价格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三、其它费用  │

├───────┬─────────────┬───────┬──────┤

│ 序号│  内容  │价格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工程总价 │ 人民币(大写)  │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

────────┬───────┬────────┬───────────────

│ 工程 │ │工程地点│ │

│ 名称 │ ││ │

├───┬────┼───────┼────────┼────────┬──────┤

│ │ 序│名称 │安装部位│安装质量│备注│

│隐││ │检查结果│检查结果││

│ ├────┼───────┼────────┼────────┼──────┤

│ │1  │室内机││││

│ ├────┼───────┼────────┼────────┼──────┤

│蔽│2  │送风管││││

│ ├────┼───────┼────────┼────────┼──────┤

│ │3  │保温材料 ││││

│工││ ││││

│ ├────┼───────┼────────┼────────┼──────┤

│ │4  │钢管 ││││

│ ├────┼───────┼────────┼────────┼──────┤

│程│5  │保温管││││

│ ├────┼───────┼────────┼────────┼──────┤

│ │6  │冷凝水管 ││││

│内││ ││││

│ ├────┼───────┼────────┼────────┼──────┤

│ │7  │静压箱││││

│ ├────┼───────┼────────┼────────┼──────┤

│容│8  │软接头││││

│ ├────┼───────┼────────┼────────┼──────┤

│ │9  │回风管││││

│ ├────┼───────┼────────┼────────┼──────┤

│ │10 │回风箱││││

│ ├────┼───────┼────────┼────────┼──────┤

│ │ 11│ ││││

│ ├────┼───────┼────────┼────────┼──────┤

│ │ 12│ ││││

├───┼────┴───────┴────────┴────────┴──────┤

│验│ │

│收│ │

│意│ │

│见│ │

├───┴──────────────┬──────────────────────┤

│││

│││

│││

│ (盖章) │ (盖章) │

│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

│用户(签名):│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竣工验收记录单

──────┬───────┬────────┬────────────────

│工种名称│ │分部(或单位)工程││

├──────┼───────┼────────┼────────────────┤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

├──────┼───────┼────────┼────────────────┤

│竣工日期│ │交验日期│  年 月 日  │

├──┬───┴───────┴────────┴────────────────┤

│ 工│ │

│ 程│ │

│ 内│ │

│ 容│ │

├──┼─────────────────────────────────────┤

││环境温度________c,室内机出风口温度_________c,室内机回风口温度________c,│

│ 验│ │

│ 收│室外机安装牢固 铜管连接无法泄漏  │

│ 资│室外机和室内机通电运转正常无杂声  温度控制器操作有效 │

│ 料│各送风口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回风箱安装到位 │

││回风管道安装到位  各回风口尺寸符合设计  │

││ │

││施工人员:│

├──┼─────────────────────────────────────┤

│ 验│ │

│ 收│ │

│ 评│ │

│ 定│ │

│ 意│ │

│ 见│ │

├──┴───────────┬─────────────────────────┤

││ │

││ │

│ (盖章)│(盖章)│

│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家装施工总结篇(10)

乙方: (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 工程名称:

② 监理范围:

a、预算审核(按甲方提供的装饰公司报价单审核,费用按审核减少部分的20%收取); b、协助签署装饰合同及专用补充协议; c、清水房验收;d、复验;e、其余每个工种____次(水电、泥水、木作、漆作);f、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估算监理金额大写________ 。如工程延期则追加部分监理费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③总投资: 监理范围内预计总额 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监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监理取费

1、参照物价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

a、 6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 计___元。

b、 6万元以上的按 %计?计___元。

3、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30%计___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50%计___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20%计___元。

三、监理人责任义务

1、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 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 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 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 %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上一篇: 检修挂职总结 下一篇: 全国大学生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