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的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23 07:43:09

树木的调查报告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1)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野生林木种质资源

指在我县自然分布、以原生群落存在和生长的树种,包括珍稀濒危树种。调查的内容包括:种类、地理分布、单株或群体信息、生长情况等。

(二)栽培树种(品种)种质资源

包括用材林、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和观赏树木及花卉等树种(品种)种质资源。调查的内容包括: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生长情况。

(三)古树名木

指具有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具有特殊文化历史纪念意义的名木,以及人类活动密集区内树体胸径大于100cm的大树等。调查的内容包括:古树名木资源的类型、分布、数量及生长情况。

(四)引进树种(品种)种质资源

指在自然分布区以外(省外、国外)引进的本县没有的树种(品种)种质资源,已经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正常生长发育并获得相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调查的内容包括:引种树种(品种)产地、引种时间、驯化方法、栽植立地条件、生长发育情况、用途、繁殖方法等。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由县林业局统一领导,调查以各镇办为单位进行。县林业局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财务室、营林站、果树站、林政站、国有林场苗圃管理办公室、森保护站相关人员组成。

各镇办要成立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办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并确定林业站长靠上具体抓此项工作。

(二)建立调查队伍

县调查队伍由县林业局熟悉林木种苗工作的人员组成,以能够识别树种、品种,熟悉种质资源调查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相关站室配合。主要做好全县种质资源调查的技术指导。

各镇办林业站是进行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基本组织单位。镇办调查队伍要以能够识别树种、品种,熟悉本辖区种质资源情况的技术人员为主,相关单位配合。要做好调查的发动、宣传和组织工作,具体落实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三)任务分工

调查工作由县和各镇办共同组织实施。

1、县林业局

负责本县各镇办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协调和督导,帮助解决各镇办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等技术问题;负责本县各镇办调查材料的审核、汇总以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标本的制作。

2、镇办林业站

调查工作以镇办为基本单位进行。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面上调查工作,要保证种质资源调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报县审核汇总。

3、国有林场、苗圃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按照隶属关系,由县调查专业力量统一调查。

四、步骤与方法

(一)宣传发动

县林业局组织召开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组织举办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讲解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的有关技术问题。各镇办种质资源调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成调查小组,在本辖区内全面启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种质资源调查的意义。

(二)收集资料

县、镇办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机构要责成专人收集本辖区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本辖区的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林业区划资料、果树花卉及古树名木等单项类种质资源调查资料、树木或有关植物的考察报告、林木引种情况、良种基地建设、地方志、树木志、植物志等方面的资料,将各种资料收集齐全。

(三)培训和试点

县林业局统一组织技术培训和试点。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各镇办调查技术负责人员和调查队员,使其全面理解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掌握调查方法和野外工作方法。

试点,可以有效检验工作方案、技术规程以及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和各调查队员对调查方法的理解,也是一次很好的锻炼队伍的“实战演习”。通过试点,统一调查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四)外业调查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遍及全县山、滩、村庄的各个角落,要把这些资源准确查清,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细致工作。首先要深入发动群众,忆查当地林木种质资源,同时,要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了解当地林木种资源概况,各镇办在此基础上,要确定重点村和非重点村,重点村以镇办行政村总数按比例确定(不足50村的按20%确定,超过50村的按10%确定),其余为非重点村。要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方法,初定调查线路,在做好材料准备、调查工具准备和安全防护准备后,科学安排,进入实地调查,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五)内业整理

外业结束后,各镇办对所辖区域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后报县,调查资料由县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要退回进行补充调查。县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全县统计汇总,并以县为单位编制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市调查办公室。

(六)督导检查

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严肃性,督导检查工作贯穿于全县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全过程。调查工作启动后,各镇办要阶段性自查,县林业局根据调查进度情况随时到镇办及有关单位,对调查及现场调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时间安排

(一)2015年6月10日-2015年7月31日

1、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做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

2、各镇办建立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队伍。积极做好调查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本镇办的具体调查方案。

3、此阶段主要是开展外业调查工作。重点抓住林木的生长季节,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4、开展专业指导。期间县调查人员到各镇办指导、督导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二)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0日

1、各镇办主要开展内业整理工作。对已完成的外业调查材料全面整理,形成纸质、电子版两套资料。

2、各镇办为避免遗漏和重复,做好补充调查工作。

(三)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20日

1、内业汇总。各镇办将调查汇总资料(纸质、电子版)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将各镇办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不合格或不完善的要限期进行重新调查和补充调查

2、检查验收。镇办所有工作结束后,县林业局组织对各镇办调查工作进行验收。

(四)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20日

1、全县汇总。县林业局根据各镇办调查数据、统计汇总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汇总,撰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报告》。

2、县林业局编制完成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市林业局。

六、工具准备

1、器材:GPS手持机、数码相机(1600万像素以上)、电脑、钢卷(围)尺、皮尺(10米、50米)、计算器、望远镜等。

2、表格与文具:调查用表、调查用图、铅笔、粉笔或腊笔、文具盒、工作包。

3、标本采集器械:采集箱(袋)、标本夹、高枝剪、枝剪、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烘干机等。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2)

一、调查目的

1、测量被伐林木地块面积。

2、测算被伐林木株数。

3、测算被伐林木蓄积量。

4、检索被伐林木的树种名称。

二、调查依据

1、《海南省森林消耗量调查细则》。

2、《海南省林业调查数表》。

3、《树林学》。

三、调查方法

1、利用卫星定位仪(GPS)对吴晓华、罗锋指认的被伐林木地点进行卫星定位测量,并绘制被伐林木地点位置图及计算被伐面积。

2、在被伐林木地块随机抽取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个样地,宽度同为5m×25m。分别在三个样地里采取逐株清点办法,测算被伐林木株数。经计算,得出被伐林木的全部株数。

3、在三个样地里,分别采用全林伐桩实测办法,利用数学回归方法,建立数学模型,推算出所有被伐林木胸径。对D胸≥5cm的,查《海南省林业调查数表》,得出被伐林木的单株蓄积,累计样地里被伐林木的蓄积。经计算,得出被伐林木地块的全部蓄积。

4、根据被伐林木遗留的枝桠、叶子等,查阅《树木学》,检索出被伐林木的树种名称。

四、调查结果

1、被伐林木地块面积为:329亩。

2、被伐林木株数为:10533株。

3、被伐林木蓄积量为: 252.63m3。

4、被伐林木的树种名称为:三角枫、厚皮木等杂木。

附件:1、番雅村委会公益林24小班林木被毁位置图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3)

中图分类号 D9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14-0004-03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ses of loss caused by the damage of Ginkgo biloba.On June 8,2014,the defendant due to land disputes with the plaintiff and the plaintiff's home will be two ginkgo tree damage. Through the book review,site investigation and market research and other methods,the plaintiff's economic losses were assessed.

Key words:Ginkgo tree;Damage;Forensic identification

1 案情简介

江苏苏中T市原告余某与被告裴某系邻居关系。原告的住房在路北,被告的住房在路南。2014年6月8日,被告因与原告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而非法将原告家的2棵银杏树的皮剥掉,导致银杏树全部死亡。原告报警后经当地派出所协调未果。原告索赔未果到人民法院并提出了司法鉴定申请,经法院审查同意并委托我所进行司法鉴定。

2 材料和方法

2.1 书证审查 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我所接受委托后指定2名国家司法鉴定人组成鉴定组承办此案。鉴定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委托方提供的鉴定资料进行书证审查;采用专家评估法对原告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2.2 现场勘验 2016年1月20日,鉴定组在T市人民法院法官的陪同下,到案发地对涉诉银杏树进行现场勘验,原告到场见证。涉诉银杏树南北方向排列,位于南北向河道的西边。

3 结果与分析

3.1 现场勘验结果

3.1.1 涉诉银杏树的生长环境 经现场勘验,确认:(1)涉诉银杏树种植的土壤属于壤土,与当地大面积生产土壤质地基本相同;(2)银杏树生长的地势平坦,排水通畅;(3)树木地面无水土流失,根系无;(4)树冠投影范围内无道路、无排放废气、废水、废弃物,无有毒有害物品污染。

3.1.2 涉诉银杏树的主要技术参数 勘验日可见:(1)南侧银杏树高约8.7m,主杆地径26.8cm,米径23.3cm,树杆中下部部分树皮被毁损,树皮毁损处最长102cm,宽度19.5cm;主杆有3个一级分枝,呈东向、西向、北向3个方向排列。经检测,该树上部分枝仍见存活特征。(2)北侧银杏树高约7.3m,主杆地径26.5cm,米22.3cm。主杆中下部树皮被环剥,环剥高度最长处为79cm,最短处为61cm。主杆有3个分枝,呈北向、南向、西向3个方向排列。经检测,树枝未现明显存活现象。

3.2 经济损失的估算

3.2.1 林业苗木资产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鉴定组恪守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和遵守资产持续经营的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市场公开原则。现行市价法以现行市价或相同、类似森林资源资产现行市价为基础的评估方法。本案采用市价法对特定时段(2014年)涉诉银杏树不可恢复林木损失(L)估算,按“毁坏前林木价格(A)与价格减损比例(R)的乘积,扣减被损坏部分的残值(B)确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公式为:L=Σ(A×R-B)。

3.2.2 几点基本推定 鉴定组依据法院提供的鉴定资料和调查了解的结果,作出以下几点推定:(1)涉诉银杏树木的产地环境符合国家林业标准;(2)原告掌握了银杏树生产管理的基本技术,其管理水平、生产成本、林木收益等与苏北地区同行业生产的一般水平无显著性差异;(3)林业生产资料(如农药等)不存在限制因素。

3.2.3 涉诉银杏树损失(L)的估算 (1)涉诉银杏树损毁前的价值估算。鉴定组通过生产调研,收集了苏北花木市场交易案例的典型资料,建立了银杏树米径X(20.0~25.0cm)与树木市场价格Y(均价)的数学模型:Y银杏=205.68X-2633.1,相关系数r=0.9804,经检验达到极显著标准。本案南侧银杏树米径23.3cm,根据数学模型,其市场均价估算值2159.24元;北侧银杏树的米径为22.3cm,依据数学模型,其市场均价估算值为1953.56元。

(2)涉诉银杏树价值减损比例(R)的确定。涉诉银杏树南侧一棵主杆中下部树皮部分被毁损,上部分枝仍见存活特征,损失比例约为15%;北侧银杏树未现明显存活现象,推断其已死亡,损失比例100%。

(3)被损银杏树的残值估算。死亡银杏树的木材仍具有部分(残留)价值。根据银杏的形态特征,鉴定组认为死亡银杏树的木材材积以主茎树木与第一分枝的材积和为宜。根据《活立木材积表》中《平原及“四旁”阔杂一元立木材积表》并计算得,北侧银杏树材积为0.1854m3。据调查,银杏木材在2014年的市场平均价为790元/m3,则被损银杏树的残值为146.47元。

(4)损毁银杏树木损失L的估算。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L=Σ(A×R-B),计算得损毁银杏树木的损失额为2131元(取整数)

4 司法鉴定意见及采信情况

根据鉴定结果,我所提出了明确的鉴定意见:2棵受损银杏树的经济损失估算值为2136元整。T市法院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后,进行开庭,鉴定意见经质证后被法院采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银杏树损失213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规定时限内,被告未上诉。

5 讨论

5.1 司法鉴定是法院审理案件中处理专门性问题的法定方法 本案是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受损害银杏树的价值,依法进行司法鉴定是解决争议的法定程序、有效方法。原、被告对受损害银杏树木的价值认识不一,当地公安部门调查无果,司法鉴定成为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有效手段。

5.2 林木经济损失司法鉴定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林木的经济损失包含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2个部分。按照国家资产评估技术规范,林木经济损失鉴定评估的方法虽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市场比较法等方法,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对象不同,必须根据林木的种类采取对应的方法评估。本案鉴定评估对象为银杏树的直接经济损失,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5.3 注重鉴定的时效性和当事人证据的保全 农业司法鉴定是实证性的科学活动,要求紧密结合案件实际,针对性地解决案件中的技术难题。司法鉴定结论体现着法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准确性、重演性,经过质证成为法定的关键证据之一。由于农业生产综合性、复杂性和季节性的特点,有司法鉴定要求的当事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照法定程序申请鉴定或者证据保全,防止错过鉴定对象典型性状表现时期且从技术上无法进行鉴别、判断,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证据保全可通过当地公证机关或农业行政机关等第三方,对鉴定对象进行拍照、录象、调查记录等工作,确定鉴定涉及的基础数据。特别注意的是,在证据保全过程中要有参照物或相应对照数据,以利于进一步鉴定时参考。

参考文献

[1]顾双平,蔡立旺,姚立生.1例移栽大树大量死亡原因的农业司法鉴定案例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4,42(4):452-454.

[2]双平,蔡立旺.典型案例引发的农业技术司法鉴定问题的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06,12(9):15-18.

[3]顾双平,蔡立旺,姚立生.一起花木场经济损失农业司法鉴定案例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3,25(6):137-139.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遵循“全面防控,突出重点,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依法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巩固防控成果,着力减轻疫情损失,坚决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防控目标任务。

二、防控目标任务

(一)防控目标

1.总体目标。强化检疫、监测、普查措施,对病死木、衰弱木、被压木、天牛危害木全部砍除并全部做无害化处理,监测覆盖率达100%以上,死树鉴定率100%以上,检疫率100%以上,除害处理率100%,确保当年发生疫情,当年基本拔除。

(二)防控任务

1.监测体系建设。设置区级松材线虫病测报点1处,在惜福镇、夏庄街道重点区域各设监测点20处,在、流亭等有松林区域各设监测点2处。每个监测点配备1名护林队员作为监测员。各测报点、监测点实行定点、定期监测。

2.全面普查。每年春秋两季,由区林业局牵头,组织各相关街道实施,对全区6万亩松林全面普查2遍,确保普查面积在12万亩次以上。

3.防治松褐天牛。采取设置诱木、悬挂诱捕器、释放生物天敌、飞机施药防治等方法防治媒介昆虫松褐天牛10.4万亩次,其中:在松褐天牛幼虫幼龄期释放管氏肿腿蜂和花绒寄甲200万头,防治面积0.3万亩;在松褐天牛羽化期开展飞机施药,防治面积10万亩次;在产卵期设置诱木500株、悬挂诱捕器120台,防治面积0.1万亩。

4.清理枯死树。4月10日之前,完成枯死松树清理2437株。同时采取边普查边除治的方法,及时发现枯死树、衰弱木先进行采样调查,排除松材线虫病后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防控区划分及对策

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结合区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林所处区域、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及传播媒介分布情况等因素,将松林划分为松材线虫病高危区、重点防控区、预防监测区三个区域。

(一)高危区

1.高危区范围。

2.防治措施。建立应急除治机制,采取严格的检疫封锁措施,强化监测普查,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区域内松褐天牛虫口密度,减少自然扩散。及时清除枯死松树。有计划地进行松林纯林改造,提高混交林比例和林分质量,增强抵御病虫害的能力。一旦发现疫情,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彻底除治,拔出疫点。

(二)重点防控区

1.重点防控区范围:夏福镇街道与高危区社区相邻的社区松林。

2.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检疫封锁措施,建立严密的检疫防线,严格限制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入。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媒介昆虫的虫口密度。积极开展林分改造,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的抗病能力。全面监测,发现枯死松树立即清除。

(三)预防监测区

1.预防监测区范围:高危区和重点预防区以外的其它林区。包括、流亭等街道松林和全区范围内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码头、车站、驻军营房、社区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所有松树。

2.防治措施:严格检疫检查,严禁疫木及其制品进入监控区,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入。加强监测普查,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区内要按照重点防控区的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普查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死亡木、衰弱木,设置诱木诱杀松褐天牛,起到监测和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的作用,不断提高林分质量,进一步增强抵御病虫害的能力。

四、防控技术措施

(一)疫情普查监测

按照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监测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普查专业队伍,春秋两季对松林各普查1遍。要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部队驻地、电视转播塔、大型厂矿企业为重点进行调查。特别要在夏庄街道南屋石、山色峪、云头崮社区松林设立监测点实行常年监测,发现死树,要分别在树干的上、中、下部取样,及时送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一旦发现疫情按有关规定上报。

1.普查监测范围

本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松林。重点是交通沿线、港口、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仓库、驻军营房、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视发射台、高压线塔、电缆线路、光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附近的松林。

2.普查监测内容

(1)疫情区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林以实际面积统计)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表(到小班),计算病死株率和经济损失。

(2)非疫情区查清枯死松树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表(到小班)。

3.普查监测时间

全年普查2次,春季4-6月,秋季10-11月;监测每7天进行一次。

4.普查监测方法

(1)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的特点,设计出便于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枯死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选择取样对象。

(2)详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可疑发病林分进一步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

(3)监测方法。

①定期巡查监测: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区域,以街道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7天对重点区域的松林巡查一次,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②定点监测:在重点保护区、疫情区及边缘地带设置固定监测点,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③诱捕器监测:于松褐天牛羽化期在林间设置诱捕器诱捕松褐天牛活体进行监测。诱捕器之间距离为100米,设置高度为1.5米左右。将诱捕到的松褐天牛成虫活体剪碎后用贝尔曼漏斗法进行分离,再鉴定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松褐天牛携带松材线虫,则在诱捕点周围100米范围内对枯死松树和濒死松树进行取样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

5.取样方法

(1)取样部位:一般情况下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褐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2)取样方法、数量:直接砍取100克-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克-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

(3)取样时应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它病虫害等原因造成的枯死树。

(4)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5)样品的保存与处理:取回的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可采取以下方法:将木片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也可直接保存木段、圆盘),放入4℃冰箱。若需长期保存,要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一般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完成分离鉴定)。

6.分离鉴定

见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7.疫情报告

(1)普查结果报告:春季普查报告应在5月中旬,秋季普查报告应在10月中旬报告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统一汇总上报市林业局。报告中应附年度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表和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统计表。

(2)周报告:各街道林业站每周二15:30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区林业局报告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情况。

(3)新发生疫情报告:在疫情监测中,一旦经技术鉴定证实新发现松材线虫病,街道林业部门应在2天内逐级将发生地点、发现日期、林分状况、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等报告区林业局和区人民政府。

(二)检疫封锁

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开展检疫工作,充分发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站、木材检查站的作用。疫情区加强松树苗木、木材及其制品检疫监管,未经林业部门检疫批准,不得擅自运出疫区。非疫情区要严格检疫松木及松木包装制品,发现疫情就地销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场的管理机构要在入口自行设立检疫检查站,严禁松木及其制品进入。交通、公路、铁路、检疫检验、民航、邮政、电讯、部队等部门要协助林业部门搞好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疫情区要死封山林,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林区拾草、摘松球、砍柴修枝等活动。每年5月份之前,由区林业公安、林政、森防部门组织人员对疫区内病死树严加看管,不准乱砍乱伐,严防疫木流失。

(三)病死树砍伐及处理

1.病死树砍伐

要组建除治专业队,每周对病死木、枯立木、衰弱木、松褐天牛危害木进行砍伐,指定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后方可利用。伐除木(包括1厘米粗的枝丫)要严格监管,防止流失;根桩要灌施药物并埋土,防止松褐天牛繁殖。

2.病死树处理

(1)病死树伐根可罩塑料薄膜后覆土或磷化铝(1-2粒)进行熏蒸处理,或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也可采取连根刨除的方法。

(2)清理下山的病枝、根桩等集中指定地点及时烧毁。

(3)伐下的病死木,集中到指定地点,采用如下处理方法:

药物熏蒸:选择平坦坡地或平地,将砍伐材(包括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和根桩)集中堆放,覆盖熏蒸帐幕,在堆垛四周挖宽30厘米,深20厘米小沟,把帐幕四边埋入沟中用土压实,再投放硫酰氟或溴甲烷(50克/立方米,20℃,24-48小时),或磷化铝(20克/立方米,20℃,72小时以上)熏蒸至木材中松褐天牛和松材线虫死亡率达到100%。若杀虫率不到100%,则要再次投药熏蒸,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加热处理:将病树枝、干置于热处理房加热至60℃,2-3小时(或利用微波处理),取出检查松褐天牛死亡率,若死亡率达不到100%,继续进行处理直至松褐天牛全部死亡为止。

切片处理:将病木切成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碎片,以使其中松褐天牛不能成活。

烧毁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就地烧毁。

所有病死木除害处理,必须在4月10日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全部结束。

(四)防治媒介昆虫

1.诱木防治。在除治区的山顶、山脊、林道旁或空气流通处,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引诱媒介昆虫集中在诱木上产卵,每10亩设l株(媒介昆虫密度大的林分可适当增设诱木数量),于媒介昆虫羽化初期(5月中旬),在诱木基部离地面30-40厘米处的3个方向侧面,用刀砍3-4刀(小树可少些),刀口深入木质部约l-2厘米,刀口与树干大致成30度角。用注射器把引诱剂注入刀口内。诱木引诱剂使用浓度为1:3(1份引诱剂原液用3倍清水稀释)。用药量视树的大小注射5-10毫升。于秋季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杀死媒介昆虫。

2.飞机施药防治。于6月上旬-7月中旬媒介昆虫羽化初期、盛期进行2次飞机施药防治,使用药剂为噻虫啉微胶囊。

3.树干注药防治。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古树和需保护的松树,于媒介昆虫羽化初期,在树干基部打孔注入虫线光400毫升/立方米,或注入虫线清1:1乳剂400毫升/立方米,进行保护。

4.生物防治。于7、8月释放,气温最好在25℃以上的晴天进行。放蜂方法采用单株放蜂法、中心放蜂法或分片布点放蜂法,每10亩设一个点,每点放蜂l万头左右。

(五)营林改建措施

对疫情区松林全面进行卫生伐,清除病死树、濒死木、枯立木。在此基础上,对砍伐迹地,进行营林改造,营造混交林,改种龙柏、雪松、臭椿、麻栎、板栗等常绿树种和阔叶树种,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抗病虫能力,减少侵染机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要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召开定期和不定期会议,研究部署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和作出重大决策,逐级明确任务和责任。

各街道对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街道的任期目标,全面部署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控主要责任人,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区林业部门要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具体防治措施,提供防治技术,开展具体指导,掌握防控程度,检查防控质量,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

发改、财政部门要负责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处置资金,保证防治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监督防控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木产品的除害处理和销毁,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农业、水利、公路等部门要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除治工作。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5)

一、调查时间:

2012年2月25日至2012年3月15日。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各地有林地中的所有林木和树种,调查其有无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特别是松树上的马尾松毛虫、松墨天牛、松材线虫病,柏树上的蜀柏毒蛾,竹林中的竹蝗和竹螟,新造林中的鼠兔以及其它在当地发生量大、危害程度重的病虫物种。

三、调查方法:

采用设立临时样地的形式,每200至500亩林地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地块设样地一个,在样地中随机抽查样株10至20株;在进入林区调查途中,沿途随机设立线路调查点若干个,随机抽查线路点中林木10株。调查其树枝叶上、树梢丛中、树干木质部内、树皮裂缝中有无害虫取食危害,单株害虫数量有多少头,按病虫物种名称,将调查所得数据按表格中各因子要求,填入“林业有害生物样地调查表”和“林业有害生物线路点调查表”中。并按表中要求分别进行虫口总量、受害株数、受害株率、虫口密度等的汇总统计。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6)

小组,因县乡规划自然沙洲退洲返田,原来沙洲一些零星树木(包括花果树、人工栽培樟树、)尽快移植,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合理保护资源,恳请贵局批复XXX组沙洲零星树木移植(移至XXX有限公司)。

请批示!

村年月日

树木迁移请示二XXX公司领导:

汲取6.6南山火灾教训,根据电力线路规程的要求,需将南山电杆、线路附近的树木全部移植或裁剪,共计处理树木1668余颗;其中110kv进线区的178颗柏树和35kv出线处190颗松柏要求修剪到1米高度,剩余的要求裁剪或移植。(树木数量详见附表:南山站周边树木明细表),本请示报告,已于六月十三日上报绿化办,因资金问题,一直未能解决,请上级领导协助督促处理为盼。

XXX供电分厂

二〇XX年十月十六日

树木迁移请示三XXX开发区李主任:

东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已于20XX年4月2日正式开工,今年园区铺开的主要基础设施工程为:打通西口学府街通往园区内的360米施工道路;开挖400亩生态如意形水系;形成园区4.8公里内8字形主干道路基工程;6000米左右的排污管网铺设,百亩绿化示范区建设等工程,计划完成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

按照规划先行,重点工程铺开,树木逐步移栽的原则,施工单位并云湖工程部反复调查,递交了《关于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并涉及树木移栽情况报告》见附件。

文化产业管委会经审查,记而客观分析,同意报告意见。请您批示,并责成王天才主任协同园林局李冬至局长就有关配合问题商议、明确。以促进东花园工程的顺利进展。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7)

我省公路两旁树木受到严重破坏,除少数属于个人滥伐外,多数是一些地、县、社、队个别领导人,借口办工业,兴修水利,违背国家的林业政策、法令肆意乱伐的。有的干部任意改变公路绿化收益分配政策,对下面发生的问题不认真处理,甚至包庇纵容,使这股风未能制止。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扭转。

公路绿化,是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组成部分,对于稳固路基,保护路面,美化路容,调节气候,保护农田和加强战备,都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为国家和集体增产木材,积累财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和国务院《布告》,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公路两旁树木的歪风,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对公路绿化工作的领导,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国务院《布告》和国务院批转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公路两旁树木的报告》。要广泛宣传公路绿化的重要性,教育干部、群众自觉爱护公路树木。各级交通部门都要把公路绿化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配备专人负责管理。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一九七三年省革委会“关于铁路、公路、河道两旁、矿山附近等国有土地的绿化管理规定”(编者注:此文已列入修改件),干线公路由公路部门与社队协商合作造林,种苗费由公路部门负担,收益按比例分成,矮林百分之八十归养路社队,百分之二十归公路部门;更新采伐的原木(树干)养路社队和公路部门各百分之五十分成。树根和直径不足十厘米的枝柴,归养路社队。县社公路由养路社队自行筹苗、栽植、管理,收益全部归养路社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公路绿化收益分配政策。权属和收益不明确的应抓紧解决,订立协议,立档备查,防止发生纠纷。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8)

松枯死木是松褐天牛繁殖的温床,松褐天牛又是松材线虫病的传播媒介,枯死松树若不及时清理,极易造成松木各种病虫害,也给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蔓延带来隐患。认真开展松枯死木清理工作,坚持预防与清除并重,实行防治与造林相结合,可以提前切断松褐天牛的自然传播途径,有效遏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

本次松枯死木清理实施范围包括中塘溪以南、桥下镇小京岙村以东、瓯江以北、黄田41省道以西山场。根据松枯死木发生面积、分布情况和松褐天牛传播规律,将其划分为清理区、控制区和预防区。

1.清理区:包括江北街道罗浮村、花岙村、龙桥村、白水村、朱岙村和黄田街道千石村、万寿村、池头村、黄田岙村等山场。

2.控制区:黄田街道黄田岙村至埭上村,江北街道朱岙村至安丰村等山场为控制区。

3.预防区:清理区和控制区以外南城街道、桥下镇山场为预防区。

(二)技术要求

枯死松树的清理参照《省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技术规范(试行)》组织实施。

1.所有枯死松树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出现的被压木、风倒木、衰弱木,都必须在2012年3月底前清理完毕,做到松枯死木清理率100%。

2.实施清理松枯死木时,要求所有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不残留直径大于1厘米的松树枝桠,树桩喷药,再用塑料膜包扎后覆土掩埋。

3.清理后的树木、枝桠就地烧毁或清理下山集中到指定地点及时烧毁。

(三)分类指导

1.清理区。

(1)松枯死木清理。按行政区域分为江北和黄田两片,由江北街道和黄田街道安排专业清理队伍负责具体的采伐、烧毁、树桩处理和清理采伐迹地等工作。

(2)综合防治。

①加强监测。加强松褐天牛的监测和松林生长情况的观察,及时掌握枯死松树信息。

②营林措施。2012年1至3月,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枯死松树清理后留下的空地进行规划设计,营造阔叶树,调整林相结构。

③药物防治。在2012年5月上旬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喷施噻虫啉灭杀松褐天牛,到6月上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再开展一次防治。

④诱杀天牛。2012年4月下旬至9月,设置天牛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降低天牛虫口密度。

2.控制区。

(1)严密监测、及时清理。由江北街道和黄田街道安排巡查队伍对2个控制区山场进行定期巡查,严密监测控制区内松树生长情况。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报告当地街道和县林业局,经现场调查后及时清理烧毁。

(2)科学造林,封山育林。在控制区内进行封山育林,保护天敌种群,并加强阔叶林抚育管理,保持林地卫生,提高森林综合抗病能力。

3.预防区。

由桥下镇和南城街道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报告当地镇(街道)和县林业局,经现场调查后及时清理。

(四)检查验收

1.相关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进行巡逻管理,在清理过程中做到采伐、烧毁、清理和树桩处理等全方位监督管理,并作好台帐记录。县林业局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

2.清理工作完成后,由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县林业局和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复查小组,对清理工作进行抽查。

3.验收方法。主要对山场是否还留有松枯死木、枝桠清理是否干净、树桩是否包扎并覆土、有否使用药物等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清理。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召开由桥下镇、南城街道、江北街道、黄田街道、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等镇(街道)、部门参加的松枯死木清理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部署松枯死木清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

有关镇(街道)要建立松枯死木清理领导小组,开展宣传,组织专业清理队伍和巡查队伍,签订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与专业清理(巡查)队伍之间的承包合同,做好政策处理,解决清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县林业局负责松枯死木清理的技术指导,并进行相关清理业务知识培训。

(三)经费保障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9)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2011803

1基本情况

1.1自然概况

弥勒市地处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位于北回归线附近,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3°04′~103°49′,北纬23°50′~24°40′。北依石林县、宜良县,南接开远市、西邻华宁县、建水县,东望泸西县、邱北县。地势北高南低,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年平均温度17.1℃,年平均降雨量950.2㎜,相对湿度73%,最高海拔金顶山2315m,最低海拔南盘江出境处862m,相对高差1453m。土壤以红壤和紫色土为主,水稻土、砖红壤性红壤、石灰岩土次之,红壤是市境内分布最广的土壤。

1.2社会经济状况

弥勒市辖10镇2乡,129个村民委员会,7个社区居委会,1057个村小组。2012年末,总人口52.78万人,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01.0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0.23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2.1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72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813元,全年粮食总产量23.6万t,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029元。

1.3资源状况

1.3.1森林资源

(1)弥勒市土地总面积391127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31520hm2,占59.2%;非林业用地面积159607hm2,占40.8%;

(2)弥勒市活立木总蓄积量6931480m3,其中:有林地蓄积量6807980m3,占98.2%;疏林地蓄积量13490m3,占0.2%;散生木蓄积量25880m3,占0.4%;四旁树蓄积量84130m3,占1.2%;

(3)弥勒市森林覆盖率40.2%,其中:有林地覆盖率32.6%,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7.6%。

1.3.2主要的野生动植物

弥勒市境内山多地少,起伏不平,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85%,加上亚热带季风的影响,小区域气候明显,为各种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据1991年云南省林业学校的植物普查记载,弥勒市有森林植物187科1169种。

主要植物:

(1)用材林树种:云南松、华山松、云南油杉、麻栎、直干桉、蓝桉、赤桉、园柏、藏柏、墨西哥柏、红椿、滇杨、喜树、梓树、黄连木、木荷、桤木、杉木、银荆、黑荆、枫杨、香樟等;

(2)经济林树种:板栗、核桃、山楂、棕榈、乌桕、油桐、茶、桑、花椒、柑桔、桃、梨、柿、石榴、杏、枇杷、枣子等;

(3)灌木树种:杨梅、余甘子、楠蚀、水红木、盐肤木、栎类、杜鹃、蔷薇、小铁子、车桑子、头状四照花、救军粮、苦刺、青皮刺等;

(4)珍稀树种:榉树、南盘江苏铁、金丝楠木等;

(5)引种树种:主要有小叶榕、高山榕、柳叶榕、印度榕、红河榕、天竺桂、云南拟单性木兰、红花木莲、亮叶含笑、杜英、石楠、海枣、木莲、荷花玉兰、蓝花楹等200多种;

(6)旱地草本:据1981年草场资源普查结果,弥勒县草类有81科485种,主要有黄背草、野枯草、扭黄茅、旱茅、白茅、龙须草、勾颖草、青香茅、紫茎泽兰、牛筋草、苍耳子、鬼针草、胜红蓟、求米草、大苞鸭趾草、狗牙根、圆叶牵牛、马塘、锦葵、龙葵等;

(7)湿地植物:根据2012年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涉及湿地植物群系52个,41科,98种,主要有喜旱莲子草、荩草、蒿草、莎草、李氏禾、木贼、酸模叶蓼、两栖蓼、红蓼、双穗雀稗、水稗、三角假冷蕨、马鞭草、芦苇、水葫芦、马来眼子菜、大漂、皇竹草、狗尾草、积雪草、茭草、薄荷、水葱、菖蒲、灯心草、过江藤、凤眼莲、水金凤等。

主要动物:

(1)鸟类:猫头鹰、昆雉鸡、白腹锦鸡、啄木鸟、鹧鸪、黑颈长尾雉、竹鸡、灰喜鹊、画眉、海鸥、野鸭、白鹭鸶等;

(2)爬行类:青蛇、麻蛇、脆蛇、眼镜蛇、乌梢蛇、黑蛇等;

(3)兽类:穿山甲、猕猴、獐子、黄鼠狼、野猫、林麝、破脸狗、赤狐、野猪等;

(4)鱼类:鲤鱼、草鱼、鲫鱼、罗非鱼、鲢鱼、银鱼、细鳞鱼等;

(5)昆虫类:松毛虫、小蠹虫、刺蛾、金龟子、七星瓢虫、赤眼蜂等。

2林业技术鉴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弥勒市涉林案件种类繁多, 主要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征)用林地、森林火灾、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和采伐毁坏珍稀树种、古树名木等。目前林业局固定一名工程师,当发生林业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时,局里临时在下设的林政科或规划队指派另一名工程师配合专职工程师进行涉林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鉴定报告未经相关的科室审核,直接提交办案单位。

2.1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

弥勒市未成立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未设立专门的林业案件技术鉴定科室,发生涉林案件时均由市林业局临时指派相关科室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而这些技术人员虽然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证书,但从未参加过相关的技术培训,未取得相应的林业案件技术鉴定资格证书,更没有参加过森林资源一、二、三类调查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工作因无组织作保障,导致林业技术鉴定工作各人为阵,形成无序局面,这不利于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学识交流和水平的提高。另外,当当事人对技术鉴定结果有争议时,无权威鉴定单位作裁决,这不利于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影响办案效率。

2.2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工作具有时效性强、工作量大、危险性高等特点,由于弥勒市缺乏相应的工作和保障制度,涉林案件技术鉴定都是由市林业局临时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自由性大,责权利不明确,分工不细致,致使鉴定人员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鉴定工作不仔细、报告内容不详实的情况时有发生,鉴定结果不审查,盲目轻信,拿来就用,其准确性和客观性往往得不到办案单位和当事人的认可,容易导致案件复查。

2.3依据不统一,数据不客观

当前弥勒市对涉林案件技术鉴定的方法、依据以及引用的数据尚未统一,鉴定过程中各自为政、五花八门,凭自己的经验进行,如对盗伐案件中蓄积量的计算,非法占(征)用林地的面积计算,森林火灾案件中植被恢复费是否计入、经济果木林的损失计算等,出现不同的人对同一林地所做的鉴定结果不一致,不能客观反映实地的情况,这样不仅会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地破坏了法律的统一和尊严。鉴定报告中同样存在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行文不规范的问题,其附表的填写和附图的制作专业名词不规范,未统一格式,图纸误差较大,严重影响了案件查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4法律意识淡薄,鉴定工作困难

林业案件的特点,主要发生在交通不便,山高坡陡,当地群众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的地方,往往报案不及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案发现场得不到有效保护,导致大量证据灭失或发生改变,给林业技术鉴定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严重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3对策和建议

3.1成立鉴定机构,确定鉴定人员

建议弥勒市林业局成立林业技术鉴定机构,办公室设在业务性较强的科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办公,配备目前较为先进的林业调查工具、设备。林业案件技术鉴定人员, 除拥有林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外, 还需参加过森林资源一、二、三类调查,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地履行林业技术鉴定工作职责,在本专业领域中有一定的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并参加过省州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班的学习,取得合格证书。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要不断提升鉴定人员的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意识、业务技术水平。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报告,事关社会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严守鉴定纪律,需经鉴定机构审定后,提交办案单位,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3.2完善制度建设,提供保障措施

林业技术鉴定工作,是野外作业,技术含量高,条件较为艰苦,风吹日晒雨淋、遇毒蛇是司空见惯的事,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提供保障是完全必要的。鉴定人员极易受到意外伤害,建议对林业鉴定技术人员实行特殊的劳动保障制度,政府部门应安排出一定的经费给鉴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给予鉴定人员相应的补助或奖励,使责任和利益挂钩,提高鉴定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保障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效打击林业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完善林业案件技术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和错误鉴定责任追究制度。

3.3规范鉴定方法,统一技术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客观、公正、公平处理涉林案件,使鉴定结果能够客观地反映真实状况,切实减少因技术标准不统一而出现的鉴定结果不同的现象发生,结合弥勒市的实际情况,针对鉴定过程中涉及的若干技术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弥勒市林业局应出台《弥勒市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林业技术鉴定的原则、要求和工作程序,技术鉴定的含意和分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鉴定报告要求,技术鉴定的收费标准等,分别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非法占(征)用林地案件,森林火灾案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非法采伐、毁坏野生植物案件,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案件的技术鉴定,明确统一的技术标准,明确计算方法,确认引用数据出处,规范报告文本格式和附表、附图等,注重当事人的知情权,确保鉴定方法有章可循、测算标准有据可依、鉴定报告内容详实、鉴定结果准确可靠。

3.4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弥勒市广大的农村是森林资源保护的前沿阵地,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对搞好森林资源管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森林保护工作中来,积极举报涉林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工程技术人员搞好鉴定工作,达到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打击林业违法犯罪、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国家生态建设成果的目的。

3.5制定林业技术鉴定的收费标准

林业案件技术鉴定,需要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技术精湛的2位以上技术人员才能完成,各类案件错综复杂,鉴定成本较高,可向申请林业技术鉴定的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按毁坏林地的面积或林木蓄积的多少来收取费用。费用可用来更新技术设备,并奖励林业案件技术鉴定人员, 谁鉴定谁负责, 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提高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正确率。

参考文献:

树木的调查报告篇(10)

一、服务型绩效评价的内涵

(一)绩效评价基础理论的服务性

尽管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有别于审计,不仅包括对财政资金效益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同时对资金的“效率”和“效果”也要予以关注,但其产生还是源于“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换言之财政资金支出方国家、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资金来源方纳税人等意图了解和掌握财政资金承受方或使用方履行受托责任可行性的愿望,产生了对绩效评价的要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国家、财政部门或纳税人与资金承受方在财产经营管理上存在着法律、时间、空间和信息等诸方面的分离,使得前者往往不能直接控制受托人的责任履行过程和会计报告质量,因此,需要借助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实现这种控制,这种导致了绩效评价的发生。绩效评价的本质目标就是要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二)绩效评价报告结论的服务性和建设性

服务型绩效评价理念下,实施绩效评价是为了促进财政资金效益更好的发挥,资金承受单位更好地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和质量提供公共服务。因此服务型绩效评价更注重于解决问题提高绩效,提高绩效评价结论的应用度,而不仅仅是发现问题,而是提出具体的建设性建议,以帮助政府、财政部门、资金承受部门及其它利益相关方做出正确决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南通财政局探索服务型绩效评价模式的案例分析

本文以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为例,通过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经费保障、项目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评价,围绕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全面分析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期较好体现南通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的实践与探索成果。

(一)南通财政局开展服务型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

作为政府部门的财政部门,在投入各类财政资金时,开展绩效评价,进行成本核算和绩效衡量,关注履行职责的效率、效益和效果,关注“投入、产出、效益和效果、社会影响力”。南通市财政局开展服务型绩效评价落实了中央绩效管理的要求。

(二)南通财政局绩效评价的指标设计

绩效评价程序,一般经过准备(数据及材料收集等)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及后续阶段四个阶段。评价指标设计遵循1.核心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与绩效评价内容相对应;2.指标设计兼顾绩效性与合规性;3.合理设定一般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及其层级配置;4.正确认识直接指标与间接指标之间的关系;5.注意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如表1所示是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结果四方面组成。

(三)南通财政局服务型绩效评价的方法

1.充分开展评前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1)业务管理资料。包括: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文件;项目中期管理、检查、验收及考核等有关资料;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其他相关资料,如项目的年度总结、获得的荣誉及各种媒体的正负报道情况、延续性项目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改进情况等。(2)财务管理资料。包括: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要求及制度文件;项目专项资金分配依据、下达项目资金文件、资金支出进度和各级资金拨出的明细清单;与项目资金运用有关的合同(包括补充协议)、政府采购等资料;有关财务原始凭证;其他相关资料等。

2.细致实施相关调研、取证。(1)案卷研究。评价组关注对同一指标在不同项目文件中的证据进行对比核实,如果不同来源的证据存在差异,分析差异的原因,并且在面访、实地调研和抽查中进行核查,最后决定选择使用哪个来源的依据。(2)面访。从项目利益相关者中确定面访对象,如将市财政局、市农发局、各区的街道社区、村的经济合作社、苗木建设承包老板、部分村民等作为面访对象。(3)实地调研。到项目实施地进行考察、直接收集证据。根据绩效评价框架来设计,主要用于收集案卷研究、面访和座谈会无法收集的证据。(4)实地抽查。在三个区23个苗木基地中,考虑区域分布,按30%的抽样比例,抽取有代表性的5个基地进行项目实地抽查,以获取绩效评价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3.报告阶段。对调研取得的原始数据和资料,利用分析性复核法、对比法、验证法,开展了大量的统计分析工作,对相关情况进行整理、归集,形成各类汇总表,通过多维的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4.后续阶段。财政局邀请行内专家对评价报告质量进行评审,指出评价报告的优点及不足,进一步提升评价报告质量。

(四)南通财政局服务型绩效评价对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

通过上述数据的分析,南通财政局对苗木基地建设存在不足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项目可行性调研不够充分,在苗木选种、种植时间上准备不足。未能细致地对树木的选种进行深入地调研,种植适合南通各区土壤特点、气候及地理位置的树木品种,以及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如春季)进行种植;种植前未能对田块沟渠进行整理,田块排水不畅,导致田块积水使一些树木过湿死亡,抽查时发现,一些田块都是在租期到期收回土地后进行苗木种植的,部分田块种植的香樟、红叶石楠球都是因为排水不畅导致树木死亡或者生长缓慢,发育不良。

2.苗木种植监管不尽到位。建设方没有按照苗木胸径的标准要求采购验收合格的苗木,种植过程也没有监理参与监督管理,部分田块种植在田块底边、沟渠旁边的苗木细小,还存在空坑没有种植的现象。验收时着重对种植面积的确认,没有深入田块底部对苗木胸径进行细致的检查验收。在实地抽查中发现,死株多数是苗木胸径细小,集中在视线不能看到的地方。

3.苗木种植后续管护参差不齐,管护制度执行有待健全落实。实地调研、抽查中发现,私人承包种植的苗木管理措施完善,落实到位,苗木长势良好,而集体种植的苗木缺少管理,或管理流于形式。部分基层村(社区)因管护资金不落实,没有按照苗木基地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组建队伍,落实管护。相对公路旁边、村庄路边苗木种植存活比较好,田块底边、沟渠边种植的苗木胸径细小,死株较多,部分没有补栽;部分集体种植的田块杂草丛生,缺少后期除草、施肥环节;众多苗木缺少修枝护理,苗木全靠自然生长,没有造型,几年生长后仅有树价没有市价。

(五)苗木基地绩效的建设性建议

1.未来苗木基地建设,前期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立项的科学论证。注重对已建苗木基地各项经验成果、存在问题等归集和总结,深入分析南通各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土壤、气候特点,在苗木的选种、种植时间上作出科学的规划和合理安排。

2.种植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对苗木规格、种植标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提倡承种方包种包活的合同方式,分种植验收、成活验收、存活验收几个阶段进行,种植验收重点把握苗木品种、规格、种植行间距的达标、种植时间的选择等,成活验收主要关注苗木成活、补种情况,存活验收结合后续管护管理工作重点关注苗木生长、造型、存续期限等。

3.加强对后期管护措施的落实,完善管护长效机制。引入专业管护机构专业专职管护;林业技术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管护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在除草、修技、施肥、除虫等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促使苗木健康成长成材,提高经济效益,为本地城市化扩大发展提供充足的绿化建设储备。

4.加强创新应用,坚持美感与内涵并重。在苗木基地较成熟的地区建立园艺废弃物处理场,粉碎修剪树木枝叶,变“废”为宝,提升绿化管护效果,坚持量质并举的管护方式,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生态格局,改善生态环境。

三、南通财政局服务型绩效评价模式的经验总结

南通市财政局服务绩效评价模式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评价时借鉴的价值。

(一)强化绩效评价的研究性学习

绩效评价是新生事物,其评价重点内容、方法等与目前各方人员较为熟悉审计有很大差别,对受托第三方机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挑战。因此,“绩效评价研究性学习应贯穿于评价项目实施全过程”是保证绩效评价获得实效的一项重要手段。苗木评价项目实施之初,评价组对项目的立项背景、实施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在此基础上,调阅相关管理制度、财务、业务统计报表等掌握业务制度,召开座谈会,收集相关线索和信息,进一步了解项目运行机制与模式、资金投入、经费保障、取得成效等,全面掌握苗木基地建设整体概况。实施过程中,将相关苗木建设、农业类等各方面的专家纳入评价组,开展绩效调研和课题研究,提供理论研究支持和指导。同时,通过项目单位内网、互联网、报刊等媒体,搜集有用信息,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

(二)通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优选审计项目

项目选择是绩效评价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年初制定年度评价计划时,南通市财政局本着民生项目优先的原则,对拟安排绩效评价的领域、具体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分析比较,反复研究,最终确定选择包括苗木基地建设在内的13个绩效评价项目。

(三)评价程序的科学性和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南通市财政局积极探索,从绩效评价的要求出发,注重在评价标准的确定、评价方法的选择及评价专业能力的提高上下功夫,以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1)根据目标导向设立评价指标标准值,确保评价指标的客观公正。(2)采取适合项目特点的评价方法。在简便有效的原则基础上,综合选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客观评价、注重整改,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应用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根本所在。绩效评价现场工作完成后,评价组综合提炼,不断优化,将评价结果与来年预算安排挂钩,积极应用评价结果。(1)综合提炼,写好评价报告。对苗木基地运行状况、经费投入、制度建设、人员结构进行了全面反映;围绕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对苗木基地投入预算资金绩效作出评价。(2)强化指导,促进问题整改。评价结论积极向资金承受方反馈,促进其对评价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评价结束后,南通市财政局专门就评价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朱衍强,郑方辉.政府绩效评价.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

[3]方振邦,葛蕾蕾.政府绩效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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