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09 10:40:29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1)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在关注物质条件之余,大家也更加关注自身的生活环境,环境保护意识日渐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环境监测提供数据支撑,特别是2017年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更是把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提到了至高的位置。各个基层环境监测站也在不断改进管理模式以满足更高的工作要求。为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多数基层环境监测站根据工作程序或性质的不同成立了许多科室,例如监测室、质量管理室、仪器设备室、业务室、信息综合室、办公室以及应急监测室等,各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虽然各科室各司其职,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科室的细化也使得各部门之间越来越独立,沟通越来越少,使得很多同时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成了薄弱环节,这种现象对环境监测全流程控制的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质量就是生命”,有效的质量管理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是不可或缺的[1-2]。质量管理工作贯穿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了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监测分析方法的选定、布点采样方案和措施、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实验室间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监测报告审核等方方面面[2],不仅仅涉及质量管理室,还与其他各科室息息相关,各科室的工作互相渗透,只有各科室间互相沟通、协助才能有效地完成各项质量管理工作,最终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就基层环境监测站而言,普遍存在人员质量意识薄弱以及各科室间信息不互通、工作衔接脱节等现象,导致质量管理工作步履维艰。在此,结合本站实际工作,谈谈目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易被忽视的环节,以期得到广泛关注,找出原因克服困难,让环境监测事业更上一层楼。

1人员管理方面

人员是环境监测工作的核心要素,人员操作技能的高低、责任心的强弱、工作态度的好坏将会主观地导致监测结果的准确性[1]。因此,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是非常必要的。各环境基层监测站应高度重视对新进或转岗人员的业务培训,这对其各种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树立质量意识都是至关重要的,不容被忽视。但实际上,多是组织少数人外部培训,内部培训重视不足。而且通常由于各科室间消息不互通、脱节,人员外派培训而其他科室不知情或信息滞后,而导致未能或未及时安排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确认,以及人员外派培训后未能组织内部宣贯学习,使得培训就成了一部分人的培训,没能达到提高全体人员业务素质的效果。此外,目前基层环境监测站人员质量意识比较薄弱,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甚至对质量管理工作的理解出现偏差,认为质量管理就是质量管理室的事情,与己没太大关系,这就使得人员配合质量管理工作时态度消极。质量意识匮乏是质量管理工作难以进行的根本原因,人员整体的质量意识亟待提高。

2设备管理方面

仪器设备、试剂及耗材是环境监测的重中之重,但质量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在此,结合实际工作具体分析如下。

2.1试剂及耗材管理

整体而言,大多基层环境监测站虽然对实验室试剂、耗材的管理都制定有比较完善的程序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实施过程却没有按照体系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缺少对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应对影响监测质量的重要试剂、供应品和消耗材料的供货单位进行评价,以此保证实验用品来源的可靠性,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忽略了该环节。(2)缺少实验室重要试剂及耗材的质量验收为了确保实验室试剂及耗材性材料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须对其进行质量验收,例如实验用水(包括无氨水和无酚水等)、过硫酸钾、活性炭采样管和滤膜等典型的试剂及耗材[3],而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忽略该过程。(3)缺少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有证标准物质只须对照证书要求对包装、物理状态、存储条件、有效期等进行期间核查。对于一次性不能使用完的标准物质也必须进行期间核查,要注意其密封状态,以确保其质量。对于无证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通过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但实际中,通常会忽略对一次性不能使用完的以及无证标准物质的核查。

2.2仪器设备管理

各基层环境监测站均有与其监测能力相匹配的仪器设备,并且对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维护等方面有自成一系的管理模式。但是,由于仪器设备的使用等涉及项目广、人员多,日常管理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如:(1)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记录不规范或不完整等问题,尤其是涉及多个分析项目和人员的仪器。(2)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为了检验仪器设备在保持检定/校准状态有效期期间指标是否满足要求,须针对其准确度、精密度和稳定性等进行期间核查。通常情况下,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一次期间核查即可,但是对于部分性能不太稳定或使用频率较高的仪器[4],如分光光度计等,需要适当的增加期间核查频次,这在实际工作中容易被忽略。(3)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后方能投入使用。虽然实际工作中各基层环境监测站对此也非常重视,但往往会忽略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分析和确认,包括检定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设备的准确度信息是否满足监测项目、参数的要求;是否有修正信息,仪器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等。

3样品采集、运输、接收与流转过程

样品采集是整个环境监测活动的开始,处于基础和核心位置[1-2]。随着环境监测工作日渐被重视,样品采集也越来越规范。但是,样品来源是否可靠,不仅仅取决于样品的采集过程,还取决于样品的运输、接收和流转过程。可靠的样品不仅要求规范的采样,还需要及时、妥善的运输、接收和流转,这点对于那些分析项目时效较短的样品尤为重要,例如粪大肠菌群等项目,这就要求科室间密切配合、无缝衔接。而实际上,普遍存在科室间衔接、配合不够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样品的可靠性。

4样品分析以及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方面

样品分析是环境监测数据诞生的关键之处,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各基层环境监测站内已形成了科学、完整、有效的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方法,如盲样、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测定、平行双样、加标回收、空白实验、检出限测量、校准曲线的绘制和检验等[5]。虽然监测分析已经比较成熟,但质量监督工作明显不足[6]。应加强质量监督,尤其是对新进和转岗人员的监督,预防因个别人员的业务素质不足而腐蚀整体人员业务水平。除了关注人员初始能力的监督外,还需要加强持续能力的监督,尤其是方法或标准发生变更时,以及特殊任务、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点的监督。此外,环境监测任务日益繁重,各基层环境监测站也因工作强度大而开始忽略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等能力比武。能力比武是提高分析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应予以重视。

5数据存储方面

各基层环境监测站均能按要求对纸质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等归档留存,以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但是大都忽视了对电子数据(包括大型仪器的电子存储数据和电子版原始记录)的存储管理。应加强电子数据的管理,对电子数据的更改应符合要求,要有避免丢失或改动的措施,并加以保护及定期备份。

6原始记录方面

记录是追溯当时监测情况的唯一性资料,记录填写的完整性决定了数据的可追溯度。当前各监测机构原始记录的填写虽然大问题没有,小问题却不断。由于原始记录涉及的项目广泛、人员众多,在质量管理落实中存在很大的难题,原始记录中最易出现信息填写不完整,如分析日期、检出限等,数据填写或更改不够规范等问题。归根究底,还是人员的质量意识不足、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造成的。

7监测报告方面

各基层环境监测站均能按要求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监测报告,但仍存在监测报告信息的完整性、与原始记录一致性不足等现象。此外,实际工作中监测报告的更正或增补过程尚存在不够严谨的问题。当需要对已发出的结果报告作更正或增补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详细记录更正或增补的内容,重新编制新的更正或增补后的监测报告,并注以区别于原监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声明原监测报告作废,原监测报告和新监测报告须一并归档保存。

8结论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对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目前虽然出台了很多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工作也有了一些经验,但在实际监测工作中仍有许多问题亟待克服,尤其是需要加强监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综上所述,为了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质量,在此提几点建议:首先,应加强质量管理知识的宣贯,以及通过完善的实验室质控手段从根本上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使人员自发的重视并配合质量管理工作,这是改善质量管理工作现状的关键;其次,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再次,应高度重视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以提高人员的各项基本技能,通过组织持证上岗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通过参加和组织技术比武等形式和途径提高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最后,环境监测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涉及多个科室,没有一个科室可以独立地完成一项监测任务,因此,为了提高环境监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应加强各科室间的沟通、交流和互相协助。

参考文献:

[1]耿勇超.加强环境监测现场采样质量管理[J].科技信息,2012,23:414-414.

[2]吴邦灿,李国刚,刑冠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M].2011年9月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2.

[3]唐访良,刘奕梅.环境监测实验室重要试剂及耗材的质量验收方法[J].2014,26(2):4-6.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检验建设单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手段,是建设项目能否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为了提供准确、完整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和信息,近些年,国家环保局相继颁布一系列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规范和行业验收监测报告范本,但是,在验收监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验收监测质量。

1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类型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等文件中都做相应规定,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编写验收监测报告;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写验收调查报告。但是,有的项目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又因生产排放污染物。如饮用水项目,该工程一般由取水、输水、制水、配水四个子工程组成,除制水工程在生产过程产生废水、噪声外,其它三个子工程因施工活动和机械设备使用等或多或少使地形、地貌发生改变,土地、水体生产能力及利用方向发生改变等。再如,属于非污染生态型项目-水电站,因其项目小,就以验收监测报告(表)形式编制。诸如上述建设项目若以监测报告形式编写,忽略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生态恢复结果调查与评价、公众意见调查,就不能完整体现该类项目的特点。很难保证验收监测结论的质量和准确性。建议制定非污染生态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技术规范或规定,加大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力度,以提高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调查报告质量。

2 公众参与调查形式化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中一项重要内容,它反应了项目建设中和建成试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公众参与对象应选择在经济、生活、环境等方面受到影响的个人、集体及参与环评编制单位人员等。然而,目前公众调查存在很大问题,如验收监测单位设计好问卷调查表,完全由建设方负责发放或由企业邀请当地居民召开座谈会,这种做法可能使公众参与对象单一性,调查失去公正性,更严重的是环境管理部门无法发现和纠正建设期间或试运行期的环境违法行为,无法获悉环境影响评价中未预见的重大环境影响,从而失去补救防范措施。因此,为了防止公众调查形式化、虚假化,保证调查对象有受建设项目影响的人群、了解项目工程的技术人员、参加该项目的环保专业人员;调查中必须补充大量调查区域受破坏状况、生态恢复情况照片及参与问卷填写乡村、个人、单位照片和文字说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验收监测结果与常规监测不一致

有些企业顺利通过验收监测,然而一进入日常管理,其污染源监测各项因子超标或部分超标,究其原因,不外乎2种可能,第一,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够,验收监测期间不惜提高设施运行成本,验收结束后,企业难以承担高额运行成本或设施操作人员疏于管理。第二,验收监测人员对生产工况及处理工艺了解不够,处理设施核查不细等等。因此,验收监测人员应收集齐全相关资料,认真研读。核查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试运行期的常规监测(包括设施运行成本)。准确合理制定采样点位、频次及监测因子。为了防止设施中弄虚作假,可以在处理流程中间增加点位,计算处理效率。

由于验收监测仅2-3天,短时间内企业容易掩盖自身环保工作不足,因此验收监测要追加一次不定期污染源监督监测,作为验收监测的补充和验证,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需查清原因,限期整改。

4 验收监测超标补测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是在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尽最大努力将处理设施调整到最佳状态下提出的,因此,在此状况下仍出现监测结果不正常,就必须认真细致查明情况,而不是盲目补测,追求验收监测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的完美结果。这种做法无疑将验收监测停留在考察建设项目达标排放水平上,使验收监测如同形式。尤其是监测“三废”污染物中,某项污染因子超标情况时,应该对超标原因加以分析,查明原委,若是突发性生产事故造成监测数据不合格,可以考虑给企业一次补测机会,但监测报告应注明污染物超标原因,企业采取何种措施使第二次监测结果正常,符合要求。若因处理设施设计、施工、管理等原因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拒绝进行二次监测要求,确保验收监测结论公正、准确。

5 环境保护管理检查深度不够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检查范围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各项生态保护设施。从建设项目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建设项目涉及到的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新带老环保要求、应急措施、施工期及试运行期扰民现象、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等均列入验收检查内容。因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查是验收监测的基础,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为环保验收提供非测试性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视验收期间环境检查,忽视设计和施工阶段有关情况检查核实、清洁生产核查等内容,这与监测人员技术水平、思想认识密不可分。验收监测是监测机构技术监督和技术执法的重要一环,验收监测人员应主动多方收集资料、信息,了解项目立项、可研、设计、施工、试生产各时期情况,把验收监测伸入到“三同时”全过程中。

6 结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和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既反映建设项目的情况和污染信息,也是监测部门工作能力的表征。因此环境监测部门应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为环境决策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3)

第二条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开展环境测试技术研究,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第三条环境监测工作在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下进行。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测试机构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环境监测网。

第二章环境监测机构

第四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省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设置监测处和科;市以下的环境保护部门亦应设置相应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专人,统一管理环境监工作。

第五条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四级环境监测站:

一级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级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级站:各省辖市设置市环境监测站(或中心站)(行署、盟可视机构调整后情况确定,暂不作规定);

四级站:和县、旗、县级市、大城市的区设置环境监测站。

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环境监测站的指导。

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沾的建设规模及主要仪器装备的配置,按附表的范围结合当地情况确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站的设置及规模,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级环境监测站是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同时根据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对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使监督和检查权力。各级环境监测站的事业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其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至3500元。

第三章职责与职能

第九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监测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所辖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工作,下达各项环境监测任务;

2、制定环境监测工作及监测站网的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测其实施;

3、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各项工作制度、业务考核制度、人员培养计划及监测技术规范;

4、组织和协调所辖区域内环境监测网工作,负责安排综合性环境调查和质量评价;

5、组织编报环境监测月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

6、组织审核环境监测的技术方案及评定其成果,审定环境评价的理论及其实践价值;

7、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的国内外技术合作及经验交流。

第十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对各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全国环境监测网业务上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各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

3、组织研究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收集、储存、整理、汇总全国环境监测数据浆,编制全国环境监测年鉴,绘制环境污染图表,综合分析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提出报告;

4、负责全国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组织研制、生产、分发环境监测标准参考物质,筛选和确信全国统一采用的环境监测仪器装备;

5、承担国家综合性的环境调查和重大污染事故调查,负责国内重大污染事故纠纷和国际纠纷的技术仲裁;

6、参加制订和修订国家各类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7、参加编写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

8、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委托,参加国家重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和治理工程环境效益的监测。

第十一条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能是:

1、参与制订本区域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为报出各类监测报告提供基础数据,编报本区域的环境污染年鉴;

3、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本区域环境监测网业务上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本区域内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下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

4、负责本区域内综合性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

5、承担本区域内综合性环境调查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6、参加制订和修订任务和验证工作及提供依据材料;

7、承担本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技术的研究,参加编写本区域环境质量报告书;

8、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参加污染事件调晒和建设项目影响报千书的审查,进行治理工程环境效益的监测。

第十二条市级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

1、对本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

2、对本市各有关单位诽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性测定,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各地排污收费管理单位不另设测试机构;

3、参加制订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4、负责本市环境评价,参加编写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监测年鉴;

5、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6、研究野外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各得要技术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

7、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

8、参加本市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第十三条县、旗、县级市、大城市区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

1、对本县(市、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订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2、对县(市、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为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3、完成环境保护法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4、参加县(市、区)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5、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

第十四条各部门的专业监测机构(包括海域或流域的监测机构)主要职能是:

1、参与制订本系统、本部门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

2、参与国家或地区遥环境监测网,按统一计划和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对所辖方面和范围内的环境善进行监测;负责组织本系统或本流域的环境监测网的活动;

3、参加本部门或地区所承担的各项环境标准制订、修订工作,为其提供制、修订的依据,参加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的讨论和审议;

4、参加本系统重大污染事件调查;组织检查所属单位遵守各项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5、参加本系统、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6、汇总本系统本流域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绘制污染动态图表,建立污染源档案;

7、企业事业单位的监测站,负责对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本单位的排污状况和变化趋势,其监测数据和资料禹资料主管部门报送的同时,要报当地环境监测站,各单位的监测机构参加当地环境监测网工作;

8、组织本部门行业监测技术研究,培训技术人员和开展系统专业环境的职能外,同时要配合地方环境监测站参与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重大污染事件的调查。

9、卫生、水利、海洋等部门的环境监测站,除负责本系统专业环境监测的职责外,同时要配合地方环境监测站参与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重大污染事件的调查。

第四章监测站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实行党委(支部)领导下的站长分工负责制。站长应由专业技术干部担任。

第十六条监测站的人员配置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其业务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

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在业务技术人员中的比例为:一、二级站中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三级站中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四级站中至少有1至2名。

第十七条监测技术人员(包括化验分析、研究、管理)的技术职称,按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环境保护干部技术职称暂行办法”执行。

监测技术人员待遇与环境科研单位的技术人员相同。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环境监察员制度。各级环境监测站设环境监察员,凡监测站工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授予国家各级环境监察员证书,环境监察员证书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统一制作颁发。

环境监察员是环境监测站对各单位及个人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和破坏或影响环境质量的行为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的代表。

第十九条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由国家统一设计制式服装。各级环境监站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监测和监督任务时,应穿着国家统一设计的服装,环境监察员要佩带监察员标志。

第二十条各级监测站应认真作好监则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站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

第二十一条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均为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无权独占。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引用和发表尚未正式公布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属于机密性数据、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管理。任何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向外界提供,要履行审批手续。

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及各类报告,是重要监测技术成果,与其他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参与科研成果评比。

第二十二条各级监测站要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仪器设备和药品试齐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监测用车是环境监测、科研专用设备,不得改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行政、后勤工作,必须保证为监测业务服务,有意刁难业务人员或给监测业务工作制造障碍者,站长有权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污染源调查、分析、采用和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和津贴。

第五章环境监测网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务院(81)27号文件关于“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把各有关部门的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全国监测网络”的要求,建立环境监测网。

第二十六条全国环境监测网分为国家网、省级网和市级网三级。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监测网的组织和领导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地方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级环境监测站分别为国家网、省级网和市级网的业务牵头单位。

各大水系、海洋、农业分别成立水系、海洋和农业环境监测网,属于国家网内的二级网。

国家环境监测网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各部门的专业环境监测站及各大水系、海域监测网的牵头单位等组成。省级网、市级网分别由相应的单位组成。

环境监测网中的各成员单位互为协作关系,其业务、行政的隶属关系不变。监测网工作章程。环境监测网工作章程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另订。

第二十七条环境监测网的任务是联合协作,开展各项环境监测活动,汇总资料、综合整理,为向各级政府全面报告环境质量状况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第六章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环境监测实行月报、年报和定期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制度。

监测月报日前有以一事一报为主,逐步形成一事一报与定期定式相结合的形式。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4)

1、对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属饮食和娱乐服务、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印刷、文教体育用品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垦荒、植树造林、渔业养殖、畜牧养殖、一般货物仓储、停车场、驾驶员培训基地、疗养院、专科防治所、卫生站、血站建设、方便食品加工、水泥制品、石材加工、机械半成品加工、组装、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洗车业、汽车维修、沐浴业、加油、加气站、体育场馆建设等项目(含原已明确的建设项目),不需再进行技术评估,直接进入审批程序。

2、受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在收到送审批材料齐全)审批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

3、对上述不需经技术评估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其“三同时”验收时,只需验收材料齐全就直接下达验收意见,不再召开项目“三同时”验收会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在收到齐全验收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缩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时间

1、报告表: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轻工、纺织、化纤,建筑材料等项目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化工、石化及医药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特殊、复杂项目除外)。

2、报告书: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原4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轻工、纺织、化纤,建筑材料等项目由原4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化工、石化及医药由原60个工作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特殊、复杂项目除外)。编制时间不含该项目所需要的监测时间。

三、创新建设项目技术评估形式,缩短评估时间

(一)技术评估形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开审查会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

2、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大纲):原则上以函审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但可能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项目除外。

(二)技术评估时间

1、以开审查会方式进行技术评估的项目:

在收到完整的环评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向委托单位提交专家意见以便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在收到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评估意见。

2、以函审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的项目:

在收到完整的环评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向委托单位提交专家意见以便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在收到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评估意见。

四、简化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受理程序,缩短监测时间

一、简化受理工作程序

1、凡所有外来环境监测工作项目,由站分管环境监测工作的副站长或项目负责人受理和洽谈。

2、凡委托单位在资料提供俱全和现场监测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及时与被服务单位签订协定,并建档登记。

3、项目受理后一次性告知委托单位有关工作程序、内容、收费清单及监测报告提供时间。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5)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1(a)-0-01

当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发展迅速。很多市县都建立起了环境空气的自动化监测站,有些一线城市还建立了移动的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而这些自动化监测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还需要建立起一个质量控制管理系统与之相配套,保证其所获信息的可靠性。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才能够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的每项工作都在质量体系下运行,从而实现自动监控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客观性。

1 建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系统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中的质量控制的内容包括:制定监测计划、明确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与控制目标、确定采集样本和预处理样本及分析样本的方法、统一数据处理及评价反馈的标准和方法。应依据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标准来编写质量控制体系文件,设置相关的质量控制部门。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应包含质量控制手册、工作指导手册、工作程序手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所有监测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质量控制体系文件来操作。质量控制监督员及质量控制部门应监督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同时相关部门应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一年一次的评审与修改。

2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中质量控制人员要求及机构设置

2.1 质量控制人员的要求

质量控制人员要具备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知识,具有环境保护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要参加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试,取得上岗工作的许可证。对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中的仪器具有基本的故障判别能力与维修能力。一般来讲,每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配备三名质量监督人员,全面负责监督监测质量,每个月按时填写相应的监督记录表。如果发现不合要求的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的结果进行复查。

2.2 质量控制机构的设置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一般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中的工作人员分成三组,分别是中心控制组、质量控制组、运行保障组。

中心控制组的任务是对各个监测项目所使用的仪器的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对仪器记录下的监测数据进行及时的收集、判断、查验、整理与存储。如果发现数据异常或仪器状态异常,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与处理有误的数据。

质量控制组的任务是对自动监测仪器与设备进行校准、对比、溯源标准。

运行保障组的任务是排除仪器出现的故障,同时要对自动监测站进行常规的巡查检视。要注意自动监测站周边是否有污染源干扰工作,也要查看仪器运行的情况,更换失效的药剂与耗材,填写情况记录表。有需要的情况下,更换与购置仪器。

3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要求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机房与仪器必须统一配置标准,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必须是国家公布的标准方法或是推荐使用的方法,相关仪器性能数据必须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规范或标准。除此之外还要具备长时间运行的能力与稳定运行的能力。

为实现对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还要尽可能地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在采购之前,必须经过科学的调查与论证,先制订出详尽的用户需求书,严把仪器的性能关,在仪器到货后,还要进行专业的调试、校准,在确认所有的性能指标全都达到要求之后再提交相关部门验收,在得到计量部门检验认定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此外,还要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仪器以最良好的状态运行。

4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的校准与管理

在使用中,也需要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校准,以保证自动监测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这种使用中的校准一般分两种形式:第一,强制检测校准仪器。对于计量检测部门有明确要求必须送交检查校准的仪器,一定要送至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强制性的检测,通常的检测周期为一年。例如,SO2、NO2、CO分析仪都是规定必须送计量检测部门进行校准的仪器。第二,自主校准仪器。对于计量检测部门不要求送检的,可以自行检验校准。如146 气体动态校准仪、β 射线自动测尘仪等,一年自行进行最少一次校准。但自行校准仪器,也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与方法。这个程序和方法可以由部门自行制定,再送交质量控制部门审核批准,最后形成成形的指导手册。很多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零点检测偏移,因此,除了每年例行的校准之外,还需进行不定期的校准。如果发现仪器测定的数据与实际情况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就要立刻对该仪器进行检测校准,同时对之前的监测数据进行检查,看是否科学有效,如果因为误差而失效,要对之前的结果进行追溯,进行修改。

对于自动监测仪器,要专门设立管理人员进行专项管理,建立起动态管理档案,保证每台仪器所处的位置与状态都可以随时进行查询,制定出所有自动监测仪器的年检制度与计划。对于每台仪器的说明书、验收报告、调试报告、检测报告、自检报告、维修报告,都要分类妥善保管,以便查询和调阅。

5 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保存

对于自动监测仪器所取得的数据,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依照国家的规范进行取舍。原始数据采用二级审核制度,上报数据采用三级审核制度。要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保证数据安全。负责数据采集与处理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要采用授权操作的机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最后形成的监测报告,要做到记录规范,相关人员签名完备,及时交送档案时存档备查。数据处理所使用的软件,要经过检查测试,供货商提供的使用证明,也要在档案室备案。

6 结语

在日常的工作中只要出现细微的疏忽,都会造成监测结果出现较大的误差,导致监测报告的失真,因此,必须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来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客观、准确、科学、有效。我们还应不断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使我们的环境空气监测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6)

接触验收报告编写工作整整一年的时间,这一年的时间对验收报告的编写从陌生到熟悉,再通过不断的学习逐渐掌握了一些编写的规则,在这里总结一下这一年的心得体会。

本人认为验收报告的编写首先是为企业服务,与企业工作人员一起按照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完善验收项目的各个方面,并使项目满足环保要求,尽量减少或避免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次是为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各种监测数据,以事实为依据,来证明项目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最后一点,也是这一年时间体会最深的方面,通过编写报告可以初步了解一个项目,并通过这个项目了解一个新的领域,即开阔了视野,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面,对一个有责任心的报告编写者而言,现场调查越仔细,报告内容越详实,出具的报告越规范,责任更明晰,于公于私都有很大的益处。

第一步:通常接到验收监测通知单和环评报告后,我们要仔细阅读环评报告,形成思路,到了现场我们要看什么,需要企业提供什么资料,并逐条记录,企业提供的资料我们要作为附件来支持我们的报告,所以越详实越好。

第二步:我们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去项目现场做调查,时间的选择看上去像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我认为这是认真对待每个监测项目的第一步,因为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仔细了解这个项目,不是走马观花,应付差事,项目方要了解我们的要求,并一一对应,我们要了解项目的重要节点,确定符合要求的和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与环评一致或不一致的部分,为下一步的报告打下良好的基础,所以我认为,我们必须要找一个契合的时间,可以让我们充分了解并仔细记录。

第三步:下发监测任务单,要做到全面,不漏项也必须仔细阅读环评报告,根据环评报告的验收依据和标准逐一落实。

第四步:现场监测,需要我们做的就是现场勘查的时候初步确定监测点位及监测条件,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状况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到,改项目所在的环境质量监测区域情况、验收方案要求和规定的验收监测因子、频次等。

第五步:收到监测结果及原始记录,与验收标准一一对应,以确定各个监测项目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标准,这一步,只要我们根据验收标准里面的要求仔细审核,坚持实事求是,对数据负责的态度,就不会出现纰漏。

第六步:编写验收报告。前面的各项工作做好,已经打好了基础,验收报告的编写反而是水到渠成的工作。

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环保验收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需要包括前言、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主要污染工序及治理措施、监测结果及监测工况、监测分析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环保检查结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意见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情况、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和必要的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近年来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所以针对验收报告的各个部分我们都要更加仔细的推敲,做到详实、准确,既要给管理部门提供最基础的资料,又要很好的保护好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个这样的情况,一个已热电厂的脱硫石膏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年产量为10万吨,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我们对改企业的原料库、成品库进行了拍照,并以附图的形式附在验收报告之后,因为现场情况非常规范,这个报告完成之后,专家组到现场验收,一次通过,可是,过了半年的时间,我却收到通知,说我负责的这个项目遭到了附近居民的投诉,投诉的原因是,原料露天堆放,遇到冬季大风天,位于该项目下风向的居民院子里的东西满是黑灰,特别是晾晒的衣物,不仅不能穿戴,反而更脏了,我很困惑,现场调查已经核实了卫生防护距离,而且该企业的原料库、成品库都是封闭的车间,即便装卸过程中有一些泄露,量极少,根本不会对卫生防护距离外的居民产生影响,于是,在单位部门的带领下,我们赶到该企业紧急核查,我们来之前,没有通知该企业他们被投诉,在他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我们突然出现,直奔原料库,可是到了原料库,我发现,门上的标识已经改变,我马上拿出相机拍照留存,然后,找到企业工作人员询问,该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员不得不承认,出于利益考虑,他们私自将该原料库出租给另外一个企业,而该企业的原料露天堆放在一个相对偏僻的位置,并加盖了防护罩,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对周边造成影响,没想到遭到了投诉,领导马上问我是怎么进行的现场勘查,我拿出验收报告(每次完成一个验收报告,我都会自己留存一份),翻到附图部分,标有该企业名称原料库的照片异常清晰,原因找到了,并且没有我的责任,我想如果核查时,我如果少照了几张照片可能结果就说不明白了。

每次到现场核查,我都会针对环评报告提到的重点、环评批复的要求和可能出现问题的方面尽量多的拍下照片,不怕麻烦,不息脚力,上高下底都要亲临现场,经常会遇到有些企业工作人员出于好心,主动要求替我拍照,然后电子版发到邮箱里,比如一次水泥厂脱硝,烟枪位于50多米高的塔顶,企业工作人员就主动提出,让我先回去,巡检时替我拍照,我婉言谢绝了,咬着牙爬到塔顶,居然发现他们的喷枪全部被拆下,堆放在一边,我马上拍照留存。

编写验收报告并不是给只项目挑毛病,找出不合理的地方,同时,我们也要为企业考虑问题,想解决办法,比如,一次到一个水泥厂验收脱硝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要新建事故池,到现场,我们没有发现,经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了解到,这个项目的基建工程是通过熟人的介绍以发包的形式交给某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工程已经完工,并且将于第二天过来结算工程款,经我们的提醒,才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勘验,结果发现,施工现场所谓的事故池就是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然后将大坑和储罐围堰区用一个金属管子连接,如果不及时整改,一旦发生氨水泄露,事故池不能发挥作用,后果将不堪设想,该项目负责人当场要求承包人员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重新施工,并且施工结束后,邀请我们到现场监督事故池验收。

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环评中所列出的工艺流程,建构筑物、主要设备、环保投资情况,项目建成后经常会有改动,我们也要细心发现,否则,专家现场验收时就很被动,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变化,我们都得及时发现。

通过一年时间的学习,我发现编写验收报告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需要我们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与时俱进,了解所负责项目的大环境、大背景,项目的概况,甚至一些细节要比企业的工作人员还要深入的了解,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出具一份合格的验收报告,同时需要强烈的责任感和对自己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7)

环境监测是一项政府行为,是政府公告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环境监测的服务主体是环境管理,根据管理的需要测取、解释和运用监测数据,提供经过综合分析的环境信息,不仅要求环境监测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而且应具有科学性。只有依照有关规范做好计量认证,在监视性监测、特种目的监测、研究性监测等方面开展监测工作,才能很好地执行环境监测的职能。国家环境监测近几年来紧紧抓住计量认证这一主题,从质保体系、设施改造、设备购置、人员素质培训等几方面进行充分准备,通过这次计量认证工作准备,完善了各项管理体制,使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一、强化监测站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法律地位

《计量法》第况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环境监测站是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负有环境监测的技术监督职能。出具的监测数据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决策的依据,其数据具有公证性和权威性,是一项政府行为。计量认证是从法律的高度接受计量行政部门的考核,以保证其计量检测数据一致、准确、可靠,从而使公正立场得以确认,使检测数据更具法律效力。同时也为适应国际实验室认可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新形势的需要。实践证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监测站的法律地位不确立,监测工作就难以开展。

二、加强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及职业道德的教育

1.落实监测分析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个实验室水平的高低优劣,很大程度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环境监测分析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承担分析测试工作,分析人员对自己承担的项目应熟悉方法原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查找原因,严禁伪造数据、违规操作。监测站领导针对各个阶层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送部分人员参加环保系统、省中心站或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学术交流会,经常邀请省站的专家到我站进行现场指导。

2.提高监测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监测站出具的每一个数据都是经过监测人员在不同的环节进行操作得来的,我们要求每位同志都应有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在出具分析数据时不要受外界因素的影响。由于监测工作是一个多学科和多专业性的行业,我们应根据工作需要吸收接纳专业人才。同时,我站每年都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自学与办班相结合,举办各种知识讲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计量认证促进监测站管理、技术水平全面提高

1.通过认证转版调整机构,明确职责我站重新设置的机构为站长领导下的六个部门:现场采样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质量控制室、综合技术室、办公室。现场采样的工作全部由现场采样室完成;分析工作由水质和大气两个监测室承担;质控室负责监测全程的质保工作及仪器设备管理、样品分发、报告打印等工作;综合室负责数据上报及文件归档;办公室作为对外窗口接受委托、发放报告及后勤保障工作等;站长负责协调工作和报告的审核、签发。采样、分析、质控、报告打印、报告审核等由不同部门负责,既明确了分工,使各部门职责分明,又相互衔接到位,且能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2.通过认证转版完善质量保证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监测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监测结果才被认定有效。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一切监测分析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站长签字发出。通过质量体系文件,对环境监测工作涉及的各个要素和所有质量活动进行规范与控制,使工作中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岗位职责明确,确保了监测数据的质量,为提供公正数据奠定了墓石出。

3.通过计量认证转版完善了仪器的节那和使用经过计量认证转版完善丁・―仪器档案。制定了仪器设备一览表、检定周期表,每台仪器实行了标志管理。如购买仪器的可行性论证、开箱记录、调试记录、检定记录、使用记录、维修记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等。通过认证开展强检和校准使每台仪器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了仪器出具准确数据,并解决了仪器使用中的各种问题。

4.计量认证转版促进监测站全面质量管理此次计量认证转版评审标准接近国家实验室认可,它不仅是对仪器的认证,而且是对整个机构的认证。没有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没有好的实验环境,就不可能出具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

四、落实《质工管理手册》各项内容,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质量手册里面内容的实施还在于各个环节的落实,从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数据的报出整个过程都应严格质量管理,监测质量是一个整体指标,它的质保环节受多方面因素的相互制约。实验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每一位监测人员都应负起各自的职责,从仪器的检定、校准,实验用水的制备,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药物的正当使用,对各种应急事故的正确处理,都是一个实验室运作质量的表现。我们还要求原始记录中分析人员、校对、审核以及报告单中的汇总、校对、审核等各个步骤中的人员都应各负其责,不能形同虚设,更不能“想当然”。只有各个步骤的人员有机地结合起来,监测报告的准确性才有保证,监测结果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通过学习贯彻,认认真真地按照《质量管理手册》指导各项监测内容的开展,我们的质量保证工作才能有效的实施,各项质量活动才会处于受控状态。同时,在运作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手册中需要革新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和发展。

在计量认证工作中,通过对监测站的仪器设备、标准样、各种档案、实验记录的清点和整理及仪器的强检整顿,通过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理顺了内部的各种关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各种工作制度。给我们的监测站每一项技术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类监测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这对确保出具准确数据,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发挥了关键作用,为向社会提供准确可靠公正的监测数据得到了有效的保证。计量认证促进了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为环境保护、造福人民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8)

质量控制是指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活动,其目的为监控检测、校准的有效性,保证检测结果可靠。对检测实验室来说,其质量控制就是对影响检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制定计划和程序,并在其实施过程中进行连续评价和验证,对发 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

1检测标准、方法的控制

1.1 实验室应定期到标准库对在用标准进行查新,确保检测工作所依据的标准版本现行有效。遇有标准变更,应及时收集新标准,并按程序的要求做好新标准的培训工作。对新、旧标准应加以分析比较,做好仪器设备改造、设施配置等基础工作。如该标准所涉及到的参数已通过计量认证,应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更改申请,并登记备案。

2人员

2.1 实验室的人员配备应满足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还应满足各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中对检测人员的要求。检测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2 实验室应制定培训计划,对检测人员应进行适时培训,使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培训可采用技术交流、座谈、研讨会等形式,其内容可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廉政建设、作风纪律的教育;标准知识、质量控制、监督管理、计量理论、误差理论、数据处理、数理统计、抽样方法和理论、外语、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方针目标、计算机理论和操作的学习等。

3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控制

3.1 仪器设备是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其运行的精确度、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检测能否正常进行及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 坚持“专人管理、定期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的基本原则,并列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对仪器设备的使用进行授权,授权使用人员范围应为已取得使用该仪器的检测项目上岗证的检测人员。

3.2 坚持仪器使用记录制度。仪器使用记录的主要内容有:使用日期、使用人、检测项目、运行状态(包括停电、停水及工作异常等情况)、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众多检测项目需要携带仪器到现场进行检测或抽样,除了遵守在固定场所使用的仪器的规定外,还应做好领用时检查、运输中防护、按规范使用及入库时检查工作。

3.3 按规定周期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使用频率高、易损坏、性能不稳定以及长期工作环境恶劣的仪器设备还应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发现设备运行有问题时,应停用报修,对所涉及的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有影响时,应对检测项目进行重新检测,对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如需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修理期间的仪器应粘贴禁用标志,对影响精度的仪器修理后,经检定合格后,更换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的仪器设备都要有唯一性标识和检定/校准状态标识。

4环境条件的控制

4.1检测人员应在试验开始前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达到标准要求环境条件后方可开始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环境条件时,经调整达标后再开始检测。遇环境条件有较大变化、危及到检测结果时,应停止检测,待影响因素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检测,必要时重新进行检测。实验室应配备环境监控设备,并按规定对检测时的环境情况(如温度、湿度等)进行监控和记录。

5标准物质与标准材料的控制

5.1 标准物质和标准材料的采购,应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服务方,并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的证明性文件。对一些长期、重要供应商建立合格供方名录,以这些供应商作为固定用户,从而保证试验用材料的相对稳定性。如水泥胶砂强度试验用的标准砂、外加剂混凝土性能试验用的基准水泥等。

6样品的质量控制

6.1 样品要有代表性,抽样应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进行。检验批的组成、样品数量、样品的规格要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人员应认真做好抽样工作记录,现场抽样时,抽样点的描述应尽可能的详尽。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偏离。当样品与所提供的说明不符合时,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规定不够详尽时,实验室应在开始工作之前询问委托方,以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并记录讨论的内容。

6.2 收样后,样品应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存放或放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养护,并应对存放条件进行监控和记录。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及保存期满后的处理程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样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7检测结果质量控制

7.1 实验室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选择的监控方法应与工作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进行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或能力验证;进行实验室内部比对试验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反复进行检测;参加国家实验室认可委或其他组织举办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活动。

7.2 实验室应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在发现质量控制数据超出预定的判断依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

8检测记录和报告

8.1 检测记录的基本要求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9)

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促进社会辐射环境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自愿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认定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在本省境内注册并拥有固定办公、实验场所,从事辐射环境检测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 通过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在认定的检测项目、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相应的辐射环境检测业务。

第四条 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辐射环境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检测机构分为甲级和乙级。

甲级检测机构可承担社会委托的电离辐射类和电磁辐射类项目环评监测、年度监测、验收监测和调查报告的现场监测等工作,并可承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辐射监测任务。

乙级检测机构可承担社会委托的除Ⅰ类放射源和移动探伤等高风险源以外的电离辐射项目或电磁辐射项目环评监测、年度监测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五条 申请辐射环境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与开展检测业务相适应的检测项目和能力;

(三)所有检测技术人员应通过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

(四)具备与开展检测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分析实验室和工作场所。

第六条 申请甲级检测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不少于25名在岗检测技术人员,具有与环境监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5人具有辐射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配备至少1名核安全工程师;

(二)具有用于辐射环境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评估价值不少于300万元,在本省境内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得低于800平方米;

(三)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辐射类检测能力不得少于20项,每项至少配备2名检测人员。

第七条 申请乙级检测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不少于7名在岗检测技术人员,具有与环境检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至少3人具有辐射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从事辐射环境检测工作的经历;

(二)具有用于辐射环境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评估价值不少于50万元,在本省境内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

(三)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电离类或电磁类检测能力单一类别不得少于2项,每项至少配备2名检测人员。

第三章 申请与认定

第八条 申请辐射环境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须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申请书》;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

(四)办公场所、场地证明;

(五)检测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六)相关辐射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价值评估证明;

(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九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在40个工作日内对所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核认定:

(一)核实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

(二)组织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辐射检测能力与所申请认定的辐射检测类别的符合性进行现场核实,出具评审意见;

(三)根据评审意见形成初步认定或不认定意见,并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最终认定意见,并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开。

第十条 通过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的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内,通过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发生变化时,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第十一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在其业务能力认定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应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审核。

第四章 检测机构的管理

第十二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认定考核等工作。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开展辖区内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评估检测机构业务水平,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第十四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未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业务能力认定、业务能力认定过期的、暂停认定的或者被取消能力认定资格的,其出具的数据和监测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认可。

第十五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的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应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复查评审、扩项评审以及监督评审后,及时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质认定评审结果,以验证其资质的可持续性。

第十六条 通过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环境检测业务时,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独立承担工作,不得分包、转包。

第十八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辐射检测报告档案,并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辐射监测报告档案内容应当包括监测报告、监测分析原始记录、合同等材料。档案内容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在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监测收费标准执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管理办法》和《江苏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通过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每年1月31日前向省和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监测业绩报告。

第二十三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年上半年组织专家、检测机构所在地环保部门对检测机构上一年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价检测机构年度信用状况,考核结果及年度信用状况在江苏省环保厅网站公示。

检测机构年度信用状况分为守信和失信两类。

第二十四条 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信用状况为失信:

(一)拒绝接受检查或在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编造数据或不按照标准和规范操作致报告失实的;

(三)出租、出借能力认定资质或者超越等级、类别接受委托进行监测的;

(四)未通过业务能力认定复查的;

(五)抽查或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的;

(六)有其它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五章 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年度检查以及在环评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调查报告或年度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审核过程中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审查。

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抽查。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应当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的材料。

第二十六条 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一)未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

(二)未建立辐射监测报告完整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向省和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业绩报告的;

(四)发现数据异常,未向环保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七条 辐射环境检测机构逾期未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变更的,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业务能力认定资格。限期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 被取消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检测业务能力认定。

第二十九条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期间,暂时停止对该机构业务能力认定。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认定过程中、、,对向不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的,或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不予查处、处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环境监测整改报告篇(10)

海口市环境监测工作总结自2000年我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我站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总书记关于“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连续监测,定时监测和严格的管理相结合,才能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才能针对性地加强监测管理”的批示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总局提出的“两个说清楚”的要求和市局的中心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监测工作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使环境监测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有了很好的改进和提高,切实履行了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为环境决策、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一、 主要工作业绩:(一)充分发挥监测职能,推动环境监测实现新跨越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环境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它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近几年来,我站充分发挥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1、环境质量监测(1)空气环境质量:利用美国热电子公司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在四个国家认可的监测点位,开展so2、no2和pm10三个空气污染因子监测,并在原先周报的基础上,从2000年6月5日开始,利用自行研究的预测模式,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工作。2000年至2003年9月底,全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分别36,36,35,35,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统计,2002年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通过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日报、预报,不仅促进了我市的环境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环境意识。(2)环境水体:为了说清楚本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以80年代开始我站就开始开展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排污沟渠和近岸海域的常规监测工作。2000年起,按照总站要求,开展饮用水源月报,2002年6月,开展假日海滩海水浴场周报,今年初,又开展了国控断面水质月报工作。监测结果表明,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控断面水质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属全国24个饮用水源优良的城市之一。此外,按照国家要求,我站对全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降尘、降水进行了例行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环境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3年多来,在政府的不断整治下,我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污染持续下降,2000年为57.5分贝和68.2分贝;2001年为56.7和68.2分;2002年为56.3分贝和68.1分贝;均小于国家有关标准。2、污染源监视性监测。根据环境管理需要以及我市巩固“环保模范城”和“一控双达标”要求,对影响我市环境质量的污染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监测,获得了大量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同时,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兴业聚酯厂、欧化印染厂、森强五金配件厂、海口糖厂等单位的排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其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反弹。特别是在我市防治“非典”期间,加强了对防治“非典”医院排放废水监测力度,由每月一次增加到十天一次,及时为市局提供了监测数据,满足上级单位的决策和管理的需要。3、为八项环境管理制度服务的监测工作。我站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治理工程工作,努力为环境监督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几年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监测19家。污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监测72家。噪声监测及噪声污染治理委托监测上百家。还进行污染纠纷促裁监测以及委托监测等,共出具监测报告400多份。此外,加强流动污染源的监控力度。从2000年开始,选派四位同志在机动车年检线进行线上同步监督,同时,每年开展2次以上机动车尾气路检。有力地消除了机动车冒黑烟现象。4、利用各种表征手段,积极做好监测数据的活用。几年来,先后组织编写了《2001年海口市“一控双达标”技术报告》,《1990-2000年海口市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1996-2000年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海口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结分析报告》、《2001年海口市环境分析》、《2001年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2年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了近20份环境监测简报,利用各种表征手段,及时反映环境监测信息,较好起到了环境监测的“前哨”和“阵地”作用。5、环境监测领域进一步扩大。一是开展了室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二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始起步,在2002年开展了我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该工作属于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的我国中东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一部分,汇总了大量数据。三是固体废物的监测工作将逐步开展。四是开展了有机食品安全和环保产品的检测工作。6、环境监测科研工作有进展。近几年来,在做好全市环保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我站主动承担一些科研课题,2000年完成了“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多媒体版的研制,2001年完成了国家九五重点攻关项目之一《示范城市机动车污染评估》有关工作,完成了《海口市机动车污染分担体系研究》和《海口市机动车数据库》的研究工作,该项课题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为国内研究先进水平,总局颁发了科技成果证书,2002年承担了《海口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课题。今年,又承担了《海口市环境功能区划研究》、《海口市龙塘水源保护区建立研究》和《海口市大气、水环境容量测算研究》等研究工作,通过开展环境科研,既提高了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同时锻炼了队伍。(二) 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见成效面对飞速发展的环保新形势的挑战,我站领导班子成员始终把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环境监测队伍作为首要工作。着重从两个方面来抓落实。第一抓教育。近年来,我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队伍的学习教育活动,首先按照江总书记“发展要有新思想,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的要求,以环保监测工作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其次,按照先进文化的要求,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环境伦理、道德素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其内涵,再次,是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环保监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教育干部、职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热点问题为突破。以制度规范建设为保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发展空间为己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监测干部队伍。一是坚持每周半天以室为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环保总局,总站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了解形势、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二是组织职工参加市局举办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图片展,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三是加强人员素质培训。2000年至今我站派出多人参加了“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辐射监测”、“计量认证”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了职工的工作能力,丰富了职工的业务知识,促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逢重大节假日,组织职工开展游园、“演讲”、知识竞赛、各种球类活动、拨河等,通过这些集体活动,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大家的团结和友谊,使许多问题在潜移默化中消除了,在全站形成和谐向上的氛围,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呈现出不少的典型,综合室刘干几年来坚持每年义务献血两次,水室主任黄梅婷、郑爱娟既当主任又当兵,个人顶人半边;党员干部许小刚、何君明等同志主动承担了我市防治“非典”医院排放废水的采样监测工作,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室主任张京福、陈泽源等写材料、赶进度,经常加班加点,从无怨言等等,得到了上级的好评,全站被推荐为国家先进的有2人,省监测系统先进的有12人,其中甘文明同志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监测工作先进站长,郑爱娟同志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五好文明家庭,我站党支部被市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第二抓管理。一是在形式上,坚持行政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站长为制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制度管理的文件起草、会议发动、贯彻落实、检查监督工作。每个月初站里都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确保计划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每月定期召开站务会议,检查上个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布置下月工作任务。对室主任汇报的各自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工作计划进行相互评比,工作完成不到位的,要解释不能完成任务的原因和理由,并提出限时整改意见。二是在内容上,坚持单位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从单项内容来看,我站有政治学习制度,业务学习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奖罚制度;从综合内容来看,“两个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规范大家的行为,把所提倡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融于各项管理之中。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了我站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在时效上,坚持静态管理,动态管理相结合。我站将各种政策、法规、制度全面上墙,上专栏,并将若干制度细化,制成考核表,人手一张自律表,按月填报,作为年终个人考核的依据。从动态管理来看,我站还将规章制度打印成资料,分发给干部职工,要求大家熟读熟记,经常自查自省自警。并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检验大家掌握程度。总之,从各个方面组建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以提高管理的时代效应。几年来,在管理工作方面,我站年年都有新举措,年年都有新内容,年年都上新台阶。为此站里先后被评为“全国环保监测系统先进监测站”、“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先进集体”、“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市局领导赞誉为“班子过硬,干部队伍素质较高”单位。甘文明站长年初还当选了市十大代表参加市党代会。我站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我们的工作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离我市经济发展,都还有很大的差距。“十五”期间将是环境监测事业大发展的时期,对此,我站在技术力量、业务素质等方面将面临巨大考验。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务实基础,扎实工作,我们相信,在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下,通过全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站的监测工作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二、认真做好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六次全国环保监测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两市合并,做大做强做精做美海口为契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国家总站提出的“两个说清楚”要求和局的中心工作,以强化能力建设,素质建设为主要手段,通过改善仪器装备条件,扩大监测用房面积,加强人员培训和基础技术研究,强化管理,提高效能,切实履行好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一) 总体工作思路以站班子建设为龙头,建立站班子议事程序和各级管理决策权限,健全站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一套运行协调有序的监测管理体系;以自动站改建,无公害蔬菜监测为突破口,完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的配备,确立全省监测技术一流地位;以两市合并,市政府重视环保工作为契机,抓好监测用房建设,构画监测规划蓝图,向省会城市监测站标准迈进,争创优质实验室;以环评监测、排污申报监测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为主要创收渠道,强化各项委托服务监测工作,开源节流,改善干部职工生活福利;以“两个说明清楚”为主要目的,强化报告制度,争取依靠地位,当好环境管理的参谋和助手;以“三个代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好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三)工作要点1、 认真做好两市合并后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工作海口行政区划调整,给海口环境监测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调整后的海口市人口增加近一倍,土地面积扩大了10倍,相应于新的行政区划,原来的监测点位太少,布点不够科学、合理,为了全面、准确、及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掌握环境质量的时空变化特征和规律,科学分析影响质量变化的原因,为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及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明年必须加大投入,增加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监测点位设置。2、争取财政支持,积极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为全局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一是对照总局印发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做好监测用房建设。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逐步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尤其要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站改建工作,跟踪政府资金,切实履行合同,做好光谱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和人员培训,确保符合日报、预报要求。3、开拓生态监测项目提高对有机食品、土壤等的监测能力,开展“菜篮子”基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逐步具备监测土壤和蔬菜中农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的能力。4、加强监测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一是制定培养专业人才的规划,营造吸引专业人才的环境,建立用好专业人才的机制,引导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二是抓好技术培训,积极为监测技术人员创造出省学习交流和进修培训的机会,使他们开眼界,长见识,从中得到启发,增长他们的才干。其次,要坚持新标准和新规范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监测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差距是目标,差距是压力,差距也是动力。我们要时刻看到、想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努力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监测能力,健全监测体系,完善例行监测,深化污染源监测,开拓生态监测,树立环境监测的权威性,真正使数据反映环境状况和变化规律,切实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为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为巩固“一控双达标”和“创模”成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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