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6 08:25:52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1)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2)

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主要包括财务事项等经营信息和非财务事项信息,主要是指财务会计信息、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财务会计信息是最根本的,它是公司各方面情况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对象

1、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首先是公司的股东,包括国家股东、企业法人股东、社会个人股东和外商投资者。

2、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还包括公司的各种债权人,如银行、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债券持有者等。

3、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也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代表政府的证券监管部门有必要通过各上市公司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掌握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实现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保证证券市场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维护公众的投资利益。

4、证券市场上存在一些打算购买股票或债券的投资者,他们被称为潜在的投资者。这些潜在的投资者也是公司信息的使用者。

5、公司信息的披露对象还包括公司职工。从自身利益出发,公司职工同样希望公司能以公开的方式提供有关信息。

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在质和量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与此同时当前上市公司财务信自披露仍然存在着可信度低、决策有用性不强和时效性差等几方而的问题。

(一)财务信息可信度低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的表现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政策与手段使用不当。有的上市公司不顾职业道德,配合庄家炒作进行利润包装,少计费用和损失,不恰当地提前确认或制造收入和收益;二是利用销售调整增加本期利润。为了突击达到一定的利润总额,如扭亏或达到净资产收益率配股及格线,有的公司在报告前做一笔假销售,再于报告后退货,从而虚增本期利润;三是将费用扫在“待摊费用”科目,采用推迟费用入帐时间的办法降低本期费用。

2、违反有关证券和会计法规,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误导市场。

3、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我国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十分普遍。其主要手段有:①关联购销。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通过低价购进,高价售出,应收帐款高额挂起,在不产生现金流的情况下,达到形成高额利润的目的;②资产重组。由于我国对资产价值评估缺乏相应的理论体系及操作规范,加上地方政府刻意参与,使得上市公司常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进行系列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达到将不良资产转让给关联公司,将优良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短时间内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③费用分摊。上市公司改制上市前,一般都将企业社会性的非生产性资产剥离出去,但股份公司上市后仍需要存续的关联公司提供各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涵盖医疗、饮食、物业等多方面。各项服务收费的具体数量和分摊原则是否合理外界无法判断,操作弹性大。当上市公司不理想时,通过调低收费价值和上市公司承担比例,达到增加利润目的。

(二)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不强

财务信息披露是会计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必须考虑的因素,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在非财务事项、预测性信息、和财务信息内容上的缺陷使得披露的财务信息决策的有用性不强。

1、非财务事项披露不够

会计信息也是一种商品,相关性差不能适应会计信息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对于投机成份较浓的市场,投资者对相关性的需求有时甚至比可靠性还要高。相关性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经营背景等非财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尤为需要。上市公司非经营信息的评价已成为证券市场投资选择的重要环节,年报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现行年度报告体系往往局限于财务数据及其相关说明,而没有考虑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的机会与风险以及企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需要,在非财务数据的披露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2、预测性信息披露不规范

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随意化主要表现在:①有关部门对企业披露预测性信息的要求太低。体现在:强制披露主体范围过窄,仅限于上市公司上市时;要求披露的内容太少,仅要求披露盈利预测信息,其他重要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则没有要求;盈利预测的披露渠道主要局限于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②没有完善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外部监管机制,对企业约束不够,新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可靠性不高。③责任不清,没有建立盈利预测保险制度。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偏差,误导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于责任不清,不知追究企业管理当局还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笼统归结为宏观环境的影响,推卸责任了事。

3、信息披露内容不规范

现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不系统,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因此信息披露制度不稳定,不易执行。从内容上来看,也不够规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虽对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有所规定,但并没有解决下列诸多的问题,如大股东应披露的会计信息包含的具体的内容;公众吸收、消化信息的时间段;对公开披露信息的虚假性,严重误导或重大遗漏方面,以及专业性中介机构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三)信息披露时效性差

现行财务报告模式是根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一般按年、月编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提交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这种定期报告在经济生活较为稳定的前提下,对决策是有用的,信息使用者可以大致准确地顶测企业下一年甚至以后儿年的财务状况。但面临的现实是,知识经济产品生命周期缩短,经营活动不确定性日益显著,因而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期就大大缩短。

三、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仅仅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国融入世界资本市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

(一)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我国引进外资,推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迅速,需要大量吸收外部资金。近几年西方经济持续衰退,大量资金未能找到适当的投向,资金使用成本很低,而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对海外资金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但目前我国公司吸引外资或在海外上市遇到的最大障碍是,国内公司按国际惯例充分披露信息的困难较大,而国外投资者对国内公司提供的信息也存在许多疑虑。外商投资者难以通过公司提供的信息准确地评价公司的投资价值。因此,按国际通行的方法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的可比性,不但有利于吸引外资,更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化建设。

(二)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防止信息垄断、扩大投资的必然要求

股票市场是一个对信息极其敏感的市场。许多政治、经济等外界因素以及公司的经营业绩,重大事件都会引起股价的波动。一旦这些信息被少数人垄断,他们就很可能利用这些信息在股市上兴风作浪、牟取暴利,而大多数投资者则要蒙受损失。为了防止少数人垄断信息,就必须使信息公开化,通过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让广大投资者同等地获得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保证投资者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只有建立清晰、明晰、及时、快捷的财务信息披露方法体系,提高投资者去伪存真,甄别好坏的能力,才能使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真正得到保障。

(三)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中,由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改组的约占85%,这些公司无论是内部管理机制还是在市场中的行为,多少都还带有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通过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公司经常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中,才能促进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质。

四、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对策

事实证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企业改革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一)完善财务信息的市场环境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主要原因在与需求主体缺位,为此必须完善财务信息的市场环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投资者素质。

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首先必须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股东等市场主体根据真实财务报告进行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为此有必要推行三级法人制度使投资主题明确化,落实股东权利使董事会受到股东大会的有效制约;其次必须完善上市公司的内控机制,完善公司章程,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的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尽量避免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从而确实建立起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的制衡机制。

2、提高投资者素质。提高投资者素质,使其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从而能根据自身决策需要,更好地阅读、理解和分析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并善用股东权利,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上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向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施加必要的压力,使之得以改进。与此同时,广大投资者还应增加法律意识。投资者应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上的一些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人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完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建立以《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制度规范,制定完善的会计准则和审计执业规范。

(二)完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鼓励自愿提供非财务信息

企业报告应考虑投资大众的广泛信息需求,满足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机遇和风险,以及企业现状和发展前景的需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类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①企业管理部门对信息的分析说明。主要说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趋势;②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信息和经营状况信息;③未来的预测信息。包括企业面临的机遇和风险,企业的发展和开发投资计划;④股东和管理人员信息,包括董事、大股东、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酬金以及关联交易方面的说明;⑤背景信息。包括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企业经营业务,资产的范围、内容、规模,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等。

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对企业非经营性财务信息的披露,主要包括管理当局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发展规划、增值表、环境保护报告等,既有对过去经济事项的解释,又有对现在情况的说明,还有对未来结果的预测。

(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奖惩机制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违规披露一方面是其私利因素影响的,然而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督,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能够有效的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1、强化业务检查。中注协应建立、健全对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制度,并加强对同业互查的组织与领导,有步骤地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在上述业务检查及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所发现的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其中构成犯罪的应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注册会计师的惩处上,中注协应会同财政部门、审计署、证监会、司法部门等各方监督力量,尽快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制定惩戒办法,统一惩戒尺度,对违法乱纪的注册会计师,及时予以严肃处理。总之,各有关执法部门应强化执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正执法,铁面无私,维护股票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

2、加大对违规财务信息的处罚力度。一方面要加大惩处面,除对有迹象显示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的上市公司进行针对性的查处以外,还应对上市公司年报建立正常的抽查复审制度;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的上市公司,应给予严格的处罚,比如采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摘牌等方式,严重的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建立举报违规奖励基金。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高效严密的监督网络,才能够有效抑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上升的势头。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个面向全国的举报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的奖励基金。对于举报者的举报,经调查核实确有其事后,给举报者以重奖。

结论

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在优化财务信息市场环境的同时,完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鼓励提供非财务信息,加大监督和奖惩力度,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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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3)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概念界定

现代资本市场实质上是一个信息市场,根据委托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上市公司存在自愿性披露信息的动因。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主要有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根据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决策,会计也藉此达到决策有用性的目的。要使会计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的价值,就必须使会计信息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的揭示应符合三个标准:适当、公正和充分。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企业对外财务报表必须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存在性”四个基本质量特征,并把“可靠性”作为四项质量要求的核心。在现实中,可靠性集中体现在“真实反映”。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准则,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其后果必然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使会计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功能失效,进而危及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弱化各项改革措施政策效果,甚至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整个基础。从虚假财务报告的内容看,有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包括虚计资产、少列负债、虚增利润、少扣费用等;非财务数据虚假财务报告指对非财务数据进行虚假陈述,如对关联方关系的虚假陈述等,这类虚假陈述同样可以使企业达到造假的目的。从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看,有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主要由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舞弊型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本文讨论的虚假财务报告指的是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

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考察

会计自从诞生起,作为一种由企业内部向外部传递经济信号的媒介,其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差异导向决定了其在社会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现代公司制度建立以后,会计信息这种具有经济后果的特性日益凸现,诱发了具有决定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能力的主体按有利于实现其特定目的的方向生成和披露会计信息,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种种行为的发生。

虚假财务报告与现代公司制的建立和发展相伴而行,历史上每一次上市公司严重的虚假财务报告现象出现以后都会带来会计信息治理的改进,然而每一次改进无一例外地未能从根本上改善虚假财务报告泛滥的状况,200多年来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依旧,造假的程度有愈演愈烈之势,造假的空间和参与范围更加广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历史性痼疾。随着上市公司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作用的提升,挖掘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根源,明确其艰巨性对公司治理和健康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早期股份公司发展迅速的英国,自然成为了虚假财务报告的发源地。1720年英国“南海公司”破产案掀起了人们对虚假财务报告不良后果的重视。“南海公司”破产案孕育了世界第一位民间审计师的诞生,同时政府部门意识到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恶劣影响,于同年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并沿用了百余年。然而,该法案只是通过简单地禁止设立股份公司来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以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却严重地影响了英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这显然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

19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以及大量股份公司倒闭,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市场的完整性和稳定性。1844年英国议会颁布了《股份公司法》,明确了董事登记账簿义务,以及监事对董事会计记录的审查权力。但由于早期的审计技术不熟练,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审计范围仅囿于审查全部支出是否编制了相应的支出凭证、资产负债表是否与总账余额相吻合等事项,这种简单朴素的会计信息形式的审计在当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难以遏制虚假财务报告现象的发生。

到了20世纪,由于世界经济的中心由英国转移到美国,虚假财务报告这一经济顽疾在美国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1929年至1933年美国证券市场大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当时上市公司会计实务的混乱,缺乏正确可靠的财务报告。美国政府在1933年和1934年分别出台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明确了设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会计与审计实务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具有法定审计义务,然而,这也同样没能阻止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件的发生。

近五十年,世界各国由于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引发的案件仍然比比皆是。19世纪60年生的大陆自动售货机公司案,80年生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案,90年代巴林银行理森舞弊案以及近年发生的朗讯、山登、安然、施乐、世通、环球电信、施贵宝等国际知名巨头企业的上市公司舞弊案,引发了新一轮的会计信任危机。为挽回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进行了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广泛调查和研究,开始了对会计更严格的监管,制定了《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并以此为依据重塑会计信息的监管模式。其改革成效如何,尚需时间检验。

我国新兴的资本市场从开始就饱受虚假财务报告的困扰。1992年深圳原野公司案揭开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序幕,随后相继发生了北京“中诚”(1993)、海南“中水”(1994)、海南“琼民源”(1998)、成都“红光实业”(1998)、四川“东方锅炉”(1999)等上市公司恶性财务舞弊案件。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尚未完全消失,2001年爆发的“麦科特”、“银广夏”、“蓝田股份”风暴更是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推向顶峰。针对上市公司造假现状,尽管证券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并没有因此而停止。2004年作为中小企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的“江苏琼花”,上市仅10个交易日即爆出中小企业板首例财务丑闻。该公司上市前隐瞒了三笔金额合计为3555万元的国债投资,而这三笔投资的合作方均为当时的问题公司。2006年初,上海

国家会计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snaiFFRC)披露了以“科龙电器”为首的2005年度上市公司十大财务舞弊公司排行榜。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的不断曝光,会计信息造假性质之恶劣,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自2000年后持续低迷,股价严重缩水,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在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中,尽管公司治理结构不断优化,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寄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挽救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寻求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根治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现象是我国会计理论、会计实务以及监管界面临的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国际视角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2002年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仅2002年第一季度就出现了64家会计和财务报告案子,比2001年全年的数量还多。根据美国《商业周刊》的统计,从1995年到2001年重新进行申报的公司从每年50家增加到超过150家,共有772家公司公开承认数字有重大错误,不得不重新申报。其中2001年11月的全球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破产案及随后出现的“世界通讯公司”案件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震惊了整个世界资本市场。然而上述案件只是美国证券市场财务报告舞弊案的“冰山一角”,美国这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的曝光又改写了一个会计监管时代,新的包括《萨班斯法案》在内以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惩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特征的监管措施陆续出台,对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具有一定震慑作用。

欧洲资本市场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扰。2003年2月24日,仅次于美国沃尔玛和法国家乐福的世界第三大零售商荷兰皇家阿霍尔德(Ahold)公司爆出震动全球的“假账丑闻”。阿霍尔德丑闻的发生,让投资者对欧洲上市公司的诚心度和欧洲公司及财务监管机制的有效性产生了怀疑,并使欧洲在目前的会计标准之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可随处找到虚假财务报告的影子。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而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并已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世界经验发展的绊脚石,应引起全球会计界和审计界高度关注和研究。

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未来趋势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作为近代工业社会发展以来全球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迄今还未能找到有效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良剂。可以预见,该难题仍将是困扰未来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和核心问题。如果仅仅认为会计认知的有限和会计监管的缺失,恐怕难以找到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路径。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艰巨性。会计信息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复杂性、信息披露的复杂性、信息监管的复杂性。(一)会计计量的复杂性

会计的学科属性决定了无论是会计理论还是会计实务,假设、估计、判断是会计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主观取向与会计计量结果密不可分,在多种理念交织情形下的会计信息难以简单的以“是非”或“对错”衡量。会计计量的复杂性表现在:第一,会计规范自身的弹性不可避免。准则和制度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会计估计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professionaljudgment)。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国际会计准则“可比性改进项目”,直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推行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等等,旨在削弱对会计实务的人为判断取舍,提高会计方法程序的可比性和会计信息的可信性。但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唯一的会计政策还只是理想。因为,一方面一些不同的会计政策有其各自理论依据,在理论上的争议澄清之前“统一”只是梦想;另一方面是会计政策具有经济后果,政策的选择将导致信息相关使用者决策的差异,信息相关使用者对有助于维持和改善自身效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偏好,其结果是找到一种让所有各方都接受和满意的会计政策是不现实的。会计估计更为复杂,在经济业务不断创新的今天,会计计价中对现在和将来预期的不确定性程度加强,计量中的估价问题是一个长期内难以解决的国际难题。第二,会计准则和制度运用中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动机效应和能力效应。如前所述,由于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准则和制度中自身的弹性扩大了其在运用中的选择空间。就不同的会计主体而言,对同一经济业务出于不同动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对不同的经济业务出于特定动机也可能会有相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基于动机对会计处理的选择违背了会计“如实反映”的要求,对会计方法的滥用从某种程度上就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能力效应是指会计人员准确地运用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能力。一方面会计人员受其自身专业素质水平的影响,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理解、运用可能会产生偏差;另一方面机械性误差是客观存在的。

(二)财务报告能否有效地传递给信息使用者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拥有信息优势,在披露中占有主动地位。财务报告包含的会计信息的信号传递作用使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有自愿或主动披露好消息而隐藏或推迟披露坏消息的动机。从信息使用者看,信息使用者要将对其有用的会计信息从财务报告中甄别出来,还要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可信性做出判断。信息使用者要在信息的加工成本与期望在信息中获取的收益进行权衡,成本与收益显然取决于使用者对会计系统的熟识程度、特定的信息使用目的,以及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披露监管者看,披露监管者的监管对象为数量众多的公司,对每一个公司的财务报告做出虚假与否以及程度如何的判断是不现实的,而且信息披露监管者同样是会计信息的外部人士。然而,在监管内容、监管与惩罚力度方面同样面临来自信息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等)以及信息提供者之间的压力。会计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后果就是广大的信息使用者难以以合理的成本从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区分出会计信息的良莠,即哪些会计信息是虚假的,而哪些会计信息是可以信赖的。尤其在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市场秩序的混乱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对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做出有效评价并且监管制度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威慑与惩罚力不足时,财务报告提供者可以从虚假财务报告中获取额外收益,而且在道德约束弱化的情况下,“劣币驱逐良币”虚假财务报告充斥资本市场的现象随处可见。

(三)独立审计的复杂性

会计信息生产和披露的复杂性使得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寄希望于能较多接触和了解内部信息的会计信息验证者——独立审计人员。然而会计信息鉴证中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职能发挥的不确定性。首先,审计师赖以工作的标准——独立审计准则如同会计准则一样存在弹性,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受到会计职业界、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公司或企业的挑战,审计准则本身也难以提供一个非对即错的绝对标准;其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在社会期望和自身价值取向中协调,审计质量高低是法律风险和利益激励权衡的结果;最后,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如审计人员对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理解,专业判断能力、职业敏感与洞察力等对审计质量,进而披露的财务报告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从现代审计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不论在详细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阶段,还是风险导向审计阶段,查错防弊始终是审计的基本职责。然而时至今日,审计师似乎并没有完全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

会计信息的复杂性致使财务报告游离于“真实”和“虚假”之间,而财务报告的“逼真”程度最终取决于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主体的较量与均衡。在会计市场上,公司的差异性以及动态发展性决定了这种博弈的结果是: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而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虚假的;财务报告真实和虚假是动态的,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研究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4)

(二)样本选择及描述性统计分析以2011年度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当期财务总监发生变动的公司选用的是任职期长于半年的财务总监的信息,剔除了在2011年度财务总监任职少于一个月的公司的样本。符合条件的共有1549家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的任职开始时间只给出月份的按照当月一日开始计算任职期限。本文的数据来自于国泰安中上市公司研究数据库以及百度搜索引擎。从表1、表2可以看出,财务总监的持股数量相差较大,有些公司激励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票,还有很多公司财务总监没有持股;报告期财务总监领取的报酬也不均衡,当然这些是与公司自身的规模相联系的;在公司任职时间的长短也有较大差距。财务总监兼任董事的占到样本总数的26.8%,兼任总经理占样本总数的16.7%,兼任总裁的占样本总数的4.8%,兼任董事会秘书的比例为11.1%,这说明在我国财务总监能参与到公司高层的重大决策及政策执行的还只占少数。财务总监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比例仅为1.3%,这说明绝大多数财务总监并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从而能够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起到监督作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占28.2%,这说明在我国有部分财务总监的经验和阅历会很丰富。财务总监的职称为初级会计师及以下的比例是60.7%,会计师的比例占20.8%,高级会计师的比例仅占到18.5%,从这一结果可以看出我国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普遍偏低,有待提高。

二、检验结果及其分析

本文采用EViews5对上文的假设1和2进行了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下:从表3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实证研究的回归结果显示,模型在整体上是显著的(F值),但是模型的拟合优度及调整后的拟合优度都不高(R-squared),这说明回归模型中解释变量对因变量变异的解释程度不高。这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有很多,而财务总监的特征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2.财务总监兼任公司董事、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财务总监自身的持股数量、工作时间对代表公司市场业绩的每股收益及公司经营业绩的总资产报酬率影响不显著。而财务总监兼任公司总裁与前文假设出现了背离,并且其中对于假设1的回归分析得出的结果在统计学意义上还是显著的。在关于假设2的回归中,财务总监兼职及职称对于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也不显著。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财务总监能参与到公司高层重大决策和政策执行的只占少数,并且持有公司股票的财务总监很少;另一方面,我国财务总监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得出的回归结果不能够很好地支持前文的假设。3.财务总监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在报告期内领取薪酬多少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前文的假设是一致的。这是因为兼任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对外信息披露和董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这有助于财务总监切实履行其岗位职责。报告期内薪酬是对财务总监提供劳务的补偿,目的是为了给公司绩效带来最大价值,因此,薪酬相对较高会给财务总监带来更大的激励作用,有助于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4.财务总监在外单位兼职以及自身的职称与代表公司经营市场业绩的每股收益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与前文假设一致。兼职有助于人才潜力的发挥和知识的传播,有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且兼职对于财务总监来说不仅可以补充自己的知识,也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工作经验,这样使其能够在财务总监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研究结论分析

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各种特征因素并没有很好地作用于公司的经营业绩,甚至出现财务总监的某项特征反作用于公司经营业绩现象,说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财务总监制度。这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解释:

(一)界定财务总监职责在实践中较为困难由于财务总监制度属于财务监督,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对经营者实行的产权约束机制,保证股东权利在企业经营中能够得到贯彻和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总监要参与到企业的决策管理中去,这种监督及参与在实践工作中难以合理的把握。

(二)财务总监制度在我国发展还不完善在我国,财务总监是总会计师的一种转型。财务总监很多时候会与总会计师、会计主管相混淆,这使得财务总监并没有行使其真正意义上的职责。财务总监职责不到位不仅使财务总监难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并且对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建立健全产生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5)

二、财务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风险控制体制不完善有很多上市公司虽然明确了财务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建立了相应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但依旧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许多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只有空泛的理论,没有对于操作的明确指引,对于财务风险控制的操作流程没有详细说明,令人无从下手。其次,很多上市公司没有设立专门的财务风险控制机构,没有清晰相关的责任界限,而且对下属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力弱,一旦财务风险开始蔓延,也无法进行及时的风险控制指导。最后,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也不够,对财务风险的警惕性差,无法及时有效的进行财务风险控制。

2.对财务风险的分析不足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是控制财务风险的第一步工作。而很多上市公司对财务风险的分析不够全面,收集的相关信息不够充分,没有预测好财务风险的发展趋势,导致没有识别出某些财务风险或者识别错误,而产生意外的损失。另外,如果对财务风险的分析不够准确,精确度不高,就很难进行后续的风险管理。

3.对财务风险的监控不够上市公司能否做好财务风险控制在于公司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力度。财务风险监控主要是指监控财务风险指标。但在现实中,很多上市公司由于过分依赖定量指标,忽视实际有重大影响的非财务的指标,使得未能监测到财务风险因素,或者是对财务风险指标的把握不到位,没有明确财务风险指标的可控范围,给监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其次,很多上市公司对财务风险自动预警系统不够重视,没有相关的风险预警技术支持,全靠人力进行风险预警,或者是预警系统没有进行重点设置,这种情况下往往无法及时发现财务风险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

4.缺乏灵活应对财务风险的能力很多公司都缺乏灵活有效的财务风险应对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对财务风险准备工作做得不够。有些上市公司虽然可以进行对财务风险的有效识别和分析,但却没有相应的应对方案,使得实际发生财务风险时,无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造成无谓的损失;第二,应对方案不够全面。有些上市公司没有建设起财务风险快速应对框架,如没有风险应急小组、没有清晰的决策程序等等,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面对财务风险迟钝的反应能力。

三、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财务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财务运行机制能够有效减少财务风险的产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合理的投资决策。减少投资决策方面的失误是控制财务风险的关键,所以公司决策层要提高投资活动的决策水平,做好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资金的管理,并制定科学的投资计划;第二,科学的进行融资活动。在进行融资活动之前,公司要根据成本效益原则选择效益最大的融资方案,制定相应的融资计划和还款步骤;第三,完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一套完善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不仅能有效的降低财务风险的产生,而且这种完善的过程也可以消除部分财务风险因素,达到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的目的。

2.重视财务风险的识别和分析重视财务风险的识别和分析要从信息搜集开始,利用充分收集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并对财务风险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汇总,并保持公司的前瞻性,对财务风险进行趋势预测,对财务风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进行分析,并重视起非财务指标,尽量保证财务风险分析的准确性。

3.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模型,对相关财务指标进行综合性的判断,保证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发出警报,使公司做好防范准备。其次要建立起财务风险自动预警系统,并针对财务风险的轻重开展重点监控,并配备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密切监控,提高财务风险的控制效率。

4.建立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财务风险控制是指在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财务风险控制方案,以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和控制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因此财务风险控制本身是属于一种管理性活动的,必须要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建立财务风险控制评价,能够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能够有效发现财务风险控制中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与整顿,能够进一步完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从而对财务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6)

一、引言

近年来,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因财务舞弊而被中国证监会公开处罚的公司逐渐减少,但上市公司舞弊手段却越来越隐蔽且日趋多样化。上市公司舞弊带来的社会后果非常严重,也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产生了巨大的执业风险。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产生舞弊行为的动因、方式、手段,结合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对策。

二、舞弊的概念与方式

公司舞弊又称公司欺诈,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一般表现为有目的欺骗或故意谎报重大财务事实的不诚实行为。根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关注点的不同,我国上市公司的舞弊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侵占资产

主要包括:管理层或员工在购货时收取回扣;将个人费用在单位列支;盗取或挪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侵占资产通常伴随着虚假或误导性的文件记录,其目的是隐瞒资产缺失或未经适当授权使用资产的事实。

2.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

通常表现为:

(1)对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记录的操纵、伪造或篡改;

(2)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

3.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

三、我国上市公司产生舞弊行为的动因

引发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压力因素、机会因素和自我合理化。

1.压力因素

压力是舞弊的行为动机,舞弊的压力可能是经营或财务上的困境以及对资本的急切需求。

(1)经济方面的动机。经济方面的动机是舞弊行为产生的最主要的因素,主要从舞弊成本来分析。

在我国主要是指直接成本,就是舞弊被揭露的可能性以及揭露出来以后,舞弊主体所要面对的惩罚力度。一般而言,我国的舞弊成本是很低的:①财务舞弊被揭露的概率低。②舞弊事后处罚过轻,违规成本非常低廉。

(2)经营方面的动机。经营方面的动机是舞弊产生的主要因素。①增加每股盈余,使公司的业绩看起来更具有吸引力,以便增发或配股,鼓励投资者。②公司出于筹集资金及纳税方面的考虑。在企业资金短缺、急于获取贷款时,为了应付金融机构的考察,一些财务状况不好的公司不得不编制一份“像样”一点的会计报告。公司为了达到少纳税的目的,也会通过会计报告做文章,调整会计利润,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③管理当局为实现上级下达的目标和任务并获得绩效奖金,面临完成财务计划的压力。④公司面临着市场占有率的持续下降及收益的突然减少,为掩盖面临的财务困难而舞弊。

2.机会因素

机会是企业进行舞弊而又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时机。

(1)信息不对称,是指契约的一方比另一方具有信息优势。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为舞弊者提供了舞弊机会。

(2)疏松的内部控制,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模较大的公司意义重大。如果管理当局垄断权力,董事会或董事会成员缺乏独立性:缺乏审计委员会的有效监督;对重要控制缺乏适当的监控等都可能成为舞弊发生的隐患。

(3)外在监督不力,外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督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但目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主要还是救火式,处罚较滞后,处罚力度不够,行政处罚多于经济处罚,致使许多企业敢于铤而走险以获取经济利益。

(4)法制不完善。①法律责任的规定不明确。新《会计法》虽然在法律责任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但真要对照实施起来,会计法律责任界定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大的操作难度。②民事赔偿尚未建立。中国企业中的违规、造假者受到处罚多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很少受到民事赔偿处罚,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成鲜明对比,这是由于现行法规的不足所造成的。在《会计法》、《公司法》中都没有涉及民事责任赔偿问题。《证券法》中,只是描述舞弊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民事责任,如何赔偿民事责任,几乎没有涉及。③现行相关法律之间对于法律责任的表述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会计法、刑法、证券法都对舞弊行为作了法律责任的规定,但现行法规对法律责任的处罚不是太轻就是处罚条款不明确,且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处理的过程中很难把握。

3.自我合理化(借口)

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舞弊行为与其本人的道德观念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在协同舞弊过程中,舞弊者自我合理化的理由就是公司利益:我是为了公司,不是为了自己。这时,即使会计人员单独行为时的道德水平较高,也不会觉得协同舞弊有何不可。这就是集体行为对个人道德标准的侵蚀。管理层在舞弊时自我合理化的理由就是:公司欠我的,这是我应得的。这种观点产生,主要受当前人们价值观的影响。

四、上市公司舞弊的手段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经历了从公开到隐蔽,从单一到多样,从集中在期末的舞弊到连续、均匀、系统的舞弊,从真账假作到假账真作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种舞弊手段。

1.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

主要表现为,(1)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3)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4)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5)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等方式。

2.利用剥离与模拟等“会计创新”舞弊

管理当局一方面将一部分经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剥离,或者进行局部改制,将原本不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的生产线、车间或若干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并通过模拟手段编制这些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另一方面,剥离与模拟犹如“整容术”,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成本和潜亏剥离,便可轻而易举地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

3.利用资产重组舞弊

资产重组有资产置换、并购、债务重组等形式,多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我国上市公司的很多资产重组采用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关联方之间转移。

4.地方政府“援助”舞弊

地方政府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这种地方政府“援助”为不少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开了方便之门。

5.虚构经济业务舞弊

(1)虚构销售,管理当局通常通过自我交易、循环交易、阴阳交易、填塞渠道等方式虚构销售来操纵利润、粉饰经营业绩;(2)虚构资产评估。虚假的资产评估包括,未经正规程序立项的资产评估、虚无资产评估和不恰当的评估。

6.利用关联交易舞弊

这是我国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舞弊手段。我国的上市公司背后大多都有一个庞大的集团公司,而整个集团公司就像一个大家族,存在着难以理清的子公司、孙公司、兄弟公司,它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致使一些关联交易从表面上看完全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通常,我国上市公司采用关联购销舞弊、受托经营舞弊、资金往来舞弊、费用分担舞弊等四种关联交易舞弊方式来虚构利润。7.利用隐瞒重要事项的揭露舞弊

例如对外担保、重大诉案、补税借款的限制条款、关联方交易,或负债、会计方法变更等,未予适当披露。

8.利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舞弊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垃圾桶”和“利润调节器”,管理当局常常利用这两个报表项目操纵公司利润。一般地,“其他应收款”的内容经常涉及收不回的坏账、已经支付的费用或失败的投资,所以,它是隐藏潜亏的“垃圾桶”。而“其他应付款”则常常是调节各期收入和利润的“调节器”,当收入多的时候,先在这儿存放一下,以备不景气的年度使用。

五、上市公司舞弊的审计策略

作为注册会计师不可能揭露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全部差错和舞弊行为,但有责任揭露财务报表中的重大差错、舞弊以及对财务报告有直接重大影响的非法行为。

1.询问

询问程序对于注册会计师获取信息,评估舞弊风险十分有用。除了管理层以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便从不同于管理层和对财务报告负有责任的人员的角度获取信息。

2.考虑舞弊因素

舞弊风险因素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的总结,对于注册会计师评估舞弊风险很有帮助。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所获取的信息是否表明存在舞弊风险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复杂程度、所有权结构及所处行业等,以确定舞弊风险因素的相关性和重要程度及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

3.实施分析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分析程序有助于识别异常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和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和趋势。在实施分析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可能表明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关系。

4.考虑其他信息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所获取的其他信息,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5.组织项目组讨论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应当持续交换可能影响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评估及其应对程序的信息。项目负责人应当参与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并根据职业判断、以往的审计经验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本期变化情况的了解,确定参与讨论的项目组成员。项目组的关键成员及技术专家都应当参与讨论。

6.设计延伸性审计程序借以发现舞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拟可采纳“错误与舞弊推定”原则,即若未搜索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那么,应推定该公司存在重大错误或欺诈嫌疑。

六、结语

鉴于我国上市公司舞弊对社会及公众造成的重大影响和由此带来的严重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对其进行审计时要保持足够的执业怀疑态度,审计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的规定,并对上述事项予以足够关注。如果发现舞弊或获取的信息表明可能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尽早将此类事项与适当层次的管理层沟通,并考虑串通舞弊的可能性、舞弊嫌疑的性质和重大程序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管理层和治理层的重大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以采取适当措施。

参考文献:

[1]杨本利: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舞弊与对策[J].科学理财,2007(9).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7)

的基本比率分析

在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时,我们往往要首先分析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

支付能力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扣除用现金支付本期经营活动的支出后,用“现金”偿还负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支付股利的能力。支付能力的评价用充足率来表示:

充足率=经营活动净额/负债偿付额+资本性支出额+股利(利润)支付额

笔者认为,“充足率”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分析的最基本比率指标。因为它涵盖了经营活动和融资活动中的负债偿付、投资活动中的资本性支出及股利支付,贯通了各项主要之间的关系,揭示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支付能力及风险。一般认为,该指标应大于1,并且越大越好;如果该指标小于1,说明企业来自经营活动的不能满足必要的运用及支出。例如:创业板某企业某年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净额为400万元,本年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为200万元,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为250万元,对外分配利润为50万元,该企业的充足率为400/(200+250+50)=0.8。但如果就此得出企业经营收现能力较差,财务状况不好的结论,就有可能属于错误判断。原因如下:假如,该企业的“三项”支出数(200+250+50)不折不扣地完全是按计划支付的——债务全部偿还,内部投资项目全部到位,“红利”也全部分配给投资者,即使有20%的缺口,企业还能用其他活动产生的现金来弥补这一不足,即使使用减少“现金”置存额的方法弥补,企业财务前景仍然乐观。但是如果债务的偿还,项目的投资以及“红利”的分配只完成了计划的50%,即(200+250+50)×50%=250万元,那么这个指标的数值将会提高到1.6(400/250),常规分析的结论将十分乐观。如果得出企业很充足,支付能力很强的结论,则又进入了财务分析的误区。因为该企业有许多该做的事情没有做,许多应支付的现金尚未支付,以后年度的压力将会增加,负担将会更加沉重,财务状况实际是不佳的。

对于上述指标评价,应结合企业内部决策的计划来进行,并与企业历年水平比较,与同行业水平比较,才能得出较为正确的结论。一般来讲,如果企业连续几个会计期间的充足率都大于1,则说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在满足偿债、扩大生产、分配利润等必要支出后还有盈余,企业的财务状况应该是良好的。那么,作为供应商来讲,可考虑与之赊销货物;作为投资者来讲,将来可以收回投资成本,赚取“红利”,进而增强继续投资于该企业的信心。

2.分析的基本评价

在分析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可了解企业本期及以前各期现金的流入、流出及结余情况,发现企业在经营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价企业当前、未来的偿债能力、支付能力,以及企业当前和以前各期取得的利润的质量,科学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虽然为我们提供了众多有价值的信息,但它本身也有一些缺陷,诸如受信息不对称的限制、行业特点的差异性、公司所处生命周期及规模的影响、外部环境的差异及变化等,甚至有时会出现假账。为此,有些市场人士和一部分投资者甚至于全盘否定其作用。很显然,片面地强调或者全盘地否定都是不足取的。所以,在理性投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财务报表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并且作出动态的行业性强的稳健分析。笔者认为,注意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表外非财务信息的分析不失为弥补本身缺陷的一种好的方法。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分析

1.上市公司的结构分析

结构分析包括流入结构、流出结构和流入流出比分析,可列表进行分析,旨在进一步掌握本公司的各项活动中的变动规律、变动趋势、公司经营周期所处的阶段及异常变化等情况。其中:(1)流入结构分析分为总流入结构和三项(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流入的内部结构分析。(2)流出结构分析也分为总流出结构和三项(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流出的内部结构分析。(3)流入流出比分析即分为经营活动的入流出比(此比值越大越好);投资活动现金的流入流出比(发展时期此比值应小较好,而衰退或缺少投资机会时此比值应大较好);筹资活动的入流出比(发展时期此比值较大较好)。财务分析者可以利用入和流出结构的历史比较和同业比较,可以得到更有意义的信息。对于一个健康的正在成长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经营活动应是正数,投资活动是负数,筹资活动的应是正负相间的。如果上市公司经营的结构百分比具有代表性(可用三年或五年的平均数),财务分析者还可根据它们和计划销售额来预测未来的经营。

2.上市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分析

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是指公司资产经过正常秩序,无重大损失地转化为现金以及公司债务契约或其他付现契约履行的能力,它是蕴涵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动态意义上的偿付能力。根据资产负债表确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虽然能反映流动性但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主要是因为:作为流动资产重要成分的存货并不能很快转化为可偿债的现金;存货用成本计价不能反映变现净值;流动资产中的待摊费用也不能转为现金;应收账款会有一定的坏账发生。许多公司有大量的流动资产,但现金支付能力却很差,甚至无力偿债而加大财务风险,导致最终破产。真正能用于偿还债务的是。所以必须用上市公司债务进行比较分析才能更客观地反映其真实的偿债能力。主要分析指标包括:(1)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的债务;(2)负债比=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3)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现金净流量/债务总额。

上述指标越大,说明企业经营活动越快,流量越大,企业的财务基础越稳固,内部控制合理有效,从而偿债能力与对外筹资能力就越强,公司流动性越好,抗风险能力越高。一般来说,本期到期的债务是指本期到期的长期债务和本期应付票据。通常这两种债务是不能展期的,必须如数偿还。负债比不但可以衡量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还可以预测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如果该比率大于40% ,表明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而现金债务总额比是评估公司中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预测公司破产的可靠指标。该指标越高,公司承担债务总额的能力越强。对于处于高投资高融资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资产流动性分析固然必要,但债务的比率分析显得更为重要。

3.上市公司获取现金能力的分析

获取现金的能力是指经营现金净流入和投资资源的比值。它弥补了根据损益表分析公司获利能力的指标的不足,具有鲜明的客观性。投入资源可以是主营业务收入、公司总资产、净营运资金、净资产或普通股股数、股本等。具体指标有:

(1)销售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主营业务收入。该比率反映每元销售得到的现金大小,即销售收入的货款回收率,既可从一个方面反映公司生产商品的市场畅销与否,又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能力。其数值越大越好。

(2)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经营现金净流量/普通股股数。该指标反映每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的资金流量,它通常高于每股收益,但不能替代每股收益。因为没有减去。它能反映公司最大分派现金股利的能力,超过此限度,就要借款分红。

(3)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全部资产×100%。该指标说明公司全部资产产生现金的能力,该比值越大越好,可与同业平均水平或历史同期水平比较,评价上市公司资源配置获取现金能力的强弱。

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数处于创业期到成长期,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折射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

4.上市公司的财务弹性分析

所谓财务弹性是企业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利用投资机会的能力,也叫财务适应能力。这种能力来源于支付现金需要的比较。有剩余的现金,适应性就强。因此,财务弹性的衡量是以经营与支付要求进行比较。支付要求可以是投资需求或承诺支付等。具体指标包括:

(1)现金满足投资比率=近5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近5年资本支出、存货增加、现金股利之和。该比率越大,说明资金自给率越高,对外借资金依赖性越小,财务风险越小。此指标达到1时,说明公司可以用经营获取的现金满足扩充所需资金,公司有一定的成长潜力。若小于1 ,则说明公司是靠外部融资来补充,虽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财务杠杆,但会加大公司财务风险。

(2)现金股利保障倍数=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每股,此比率越大,说明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越强,公司运用股利分配政策的余地越大。

以上两个比率越大,说明上市公司财务弹性越大,适应各种环境和资金需求的灵活性越强,抗风险的能力越大。这种抗风险能力的分析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来说特别重要。

5.上市公司的收益质量分析

收益质量是企业公开报告收益与其经营业绩之间的离差程度。它是完整性、可靠性和可预测性的综合。收益质量分析主要是分析会计收益的比例关系。由于上市公司收益质量主要受到会计政策的变化和选择,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间,公司对自行列支成本的选择,以及管理者的财务决策等因素的影响,评价公司收益质量的财务比率是营运指数。营运指数=经营现金净流量/经营应得现金,其中:经营应得现金是指经营净收益与非付现费用之和,经营活动净收益=净收益-非经营收益。可以通过计算营运指数对公司收益质量进行评价。有些项目如折旧、资产摊销、信用政策等虽不影响经营活动的但会影响公司的损益,使当期会计收益与经营活动不一致,但是两者应大体相近。

因此,若营运指数大于或等于1,说明会计收益的收现能力较强,收益质量较好;若小于1,则说明会计收益可能受到人为操纵或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收益质量较差,有虚盈实亏的可能性,必须进一步分析会计方法或会计估计的影响。应采取相应的理财措施,改变企业的营销策略,提高公司的收益质量。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分析和控制手段选择

1.上市公司的风险

从目前创业板上市资源的情况看,上市公司大量集中在新技术、新经济、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在技术和商业模式上具有明显的创新特色。这些企业的发展历史不长,经营的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公司,经营风险较大,投资风险也大于主板的。 此外,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主打概念“两高六新”中的技术创新,其在面对市场时,科技转化为产品存不确定性;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管离职,技术有外泄风险,这些不确定性在带来巨大机遇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所谓流动性风险就是股价变现时价格的波动幅度和撮合成交的速度。因为创业板公司规模比较小,发行的股数少,且公司经营不稳定,从理论上讲,股本较小的企业,往往面临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变现难度也较大,如果想要及时兑现,则需要价格让利的幅度更大。

3.估值风险

创业板市场上的企业,无形资产比重高、成长性好、经营不确定性大,主板市场中传统的每股收益(EPS)、净资产收益率(ROE)、市盈率(PE)等估值指标在创业板上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现象。如果简单地将主板市场的投资策略、分析方法复制到创业板企业中去,投资风险会被放大。此外,创业板市场还会涌现一些行业划分更细更专业的企业,投资者要想较为全面地了解这些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4.操作风险

创业板交易规则与主板市场相比有所不同。在活跃市场的同时,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股票价格涨跌幅度弹性大大增加,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也带来高风险,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投资风险。所以投资者很有必要在投资创业板之前认真学习创业板的交易规则。

5.信息不对称和理解偏差风险

除了传统主板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诚信风险,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特殊,技术含量比较高,投资者理解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有相当的难度,难以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前景。

6.盲目炒作风险

创业板市场设立初期,上市公司数量少,规模小,难免出现短暂的过度“繁荣”,盲目追高蕴藏着极大的风险。此外,由于中小投资者资金水平有限,不能以投资组合来规避单个企业的非系统性风险。所以,过度投机炒作不仅对于投资者来说容易引发较大的投资风险,也对创业板市场长久发展不利。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8)

一、导言

199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商务性应用的急剧高涨,Internet的用户呈几何级数迅速膨胀。1998年初Internet用户突破1亿,1995年5拢澜缟贤耸汛?.7亿多。1999年12月31日,中国上网用户达890万,WWW站点数约15153个……不久前,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财富》论坛第六届会议将2000年的会议主题聚焦于“网络经济”,与会的500强企业巨子们纷纷表示要把整个企业都搬到网上,有些还拟出了精确的时间表。许多国际企业开始对自己在线和非在线客户有所区别,对前者实行各种优惠倾斜政策。这些制定未来市场游戏规则的巨头们的行动,以及各国政府加速出台的网络化进程计划预示着网络经济的全面启动。使用Internet为工具来交流公司信息正变得越来越普及。Internet的迅速发展对会计也形成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最让信息使用者们感受到的影响和变革之一是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改变。

在国外,1995年美国证监会就要求上市公司用磁盘、光盘或计算机网络接口向SEC的EDGAR系统提交通用财务报告。EDGAR系统与Internet连接,为进入Internet的用户能便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之后许多国家也先后采取措施加快这方面的动作。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发展很快。一项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之托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在检验了欧洲、亚太地区、北美和南美22个国家,660个公司在Internet上的企业报告后证实有86%的企业上网,近三分之二的公司在他们的网站上以某种形式其财务报告。为能很好地适应网上报告的发展和实施必要的监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高度关注这方面的发展动态,它委托有关学术团体专门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及其的研究报告,被认为是IASC进行网上财务报告准则研究的先导。

在中国,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网上财务披露的工作始于2000年。中国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互联网上公开披露其1999年度的财务报告。据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在2000年4月30日首次成功地实现了959家上市公司1999年报的网上披露……,上网浏览1999年报的投资者达9000万人次,累计下载年报共566万份,平均每家年报下载5000次。2000年6月27日,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又联合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全文上网。这一切标志着中国企业在应用Internet进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另外,沪深两所网站的访问人次和年报的点击数激增,也反映了信息使用者对网上披露方式的关注和认可。可以预见,通过Internet披露财务信息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经济和技术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既影响企业提供信息的能力,也影响用户对企业信息的需求和利用信息的能力。目前,中国企业需要加快发展和进一步完善使用Internet提供信息,以此吸引投资,拓展业务和改进经营;信息使用者急需更及时、便捷地获取企业信息,支持其决策。因而,了解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现状,查明已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技术进步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乃至财务会计发生怎样变化的任务已现实而急迫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我国上市公司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结果,并作分析。我们希望通过网上典型调查,对目前中国企业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希望能够揭示当前网上财务披露存在的问题,也力求能为未来会计的相关研究和财务报告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调查对象、调查问题和数据收集

调查对象

为使调查结果更具有代表性,我们选择在有关上市公司排行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较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调查对象,按网上搜索与观测渠道的不同分为三组:

1.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6月27日公布的上交所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以下简称“沪市最佳”。

2.上海证券交易所30指数公司,简称“上证30指”。

3.中国大陆上市公司100强,简称“大陆百强”。

调查问题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1.使用条件与水平。了解调查对象中有多少公司已经具备使用互联网披露财务信息的基本条件及其使用水平。

2.重视程度。了解调查对象对在各自网站中披露财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3.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公司利用各自网站以何种方式、披露哪些财务信息和相关信息。

4.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及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

5.审计信息的披露。了解调查对象如何进行审计信息的披露,财务信息的可信性。

6.信息利用。主要调查利用网上财务信息的便捷程度。

数据收集方法

主要采用网上测试和观察方法进行。

1.分别采用搜索引擎Sohu、YahooChina和《2000年中国上市公司速查手册》提供的网址,对调查对象在线网站进行检测。

2.通过28项指标对上述六方面调查内容进行分项检测,指标设计见文中调查表。

3.本次调查网上测试时间截至2000年7月25日,之后的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我们将调查结果汇总于“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调查表”,并分析如下:

基本条件

在网络环境下,网址是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联接、沟通最基本的前提。所以,我们首先通过“网址”与“进入网站”两项指标的测试,说明公司使用互联网的条件与水平。

1.网址。采用中国证券报《2000年上市公司速查手册》中提供的网址,发现沪市最佳36家信息披露公司中,有同址的公司仅为30家,占83.33%;通过Sohu进入“中国上市公司”网站,发现上证30指网页中有网址公司仅11家,占36.67%;通过YahooChina进入大陆百强网页,有网址公司仅24家,占24%。从总体上说,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水平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前23年的水平。如美国95%、英国92%,除沪市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外,其他两组调查对象还低于爱尔兰37%。

2.进入网址。根据调查对象网址,测试能否顺利进入各公司网站。结果发现:部分公司有网址,但无法进入;部分公司有网址,却无法找到公司网站;能够顺利进入的比例三组分别是:沪市最佳组75%;上证30指组33.33%;大陆百强组20%。

重视程度

我们通过设置“网上信息的主要类型”、“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两类指标,目的是要了解调查对象在自己的网站中主要披露了哪些信息?财务信息居于何地位?以反映公司对在互联网上自愿披露财务信息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调查结果显示:

1.各公司网站中提供了多种多样的信息,如公司简介。产品与服务、新闻、股票与投资、电子商务、市场动态、信息反馈、企业文化、人才招聘、网站图、娱乐天地等等。比例最高的是公司背景、产品或服务介绍,位居第三或第四位的网上信息即为财务信息。已有半数以上的公司披露了财务信息,具体比例是:沪市最佳组55.56%,上证30指组80%,大陆百强组50%。

2.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网络经济是一种注意力经济,在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情况下,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因而,醒目程度关系财务信息在“争夺眼球”之战中,能否有效地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关键之一。本次调查将在公司网站首页中有独立财务信息链接或经1-2次点击即可发现财务信息标识的列为醒目。结果发现:沪市最佳组为29.63%,上证30指组为30%,大陆百强组为30%。而不易发现或很难查找的多为网页中没有单独体现财务链接,如海尔公司将所提供的有关财务指标放在股票信息栏中,还有的公司包含在投资栏或新闻栏中。

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我们发现三组调查对象中,部分公司按现行会计规范要求全文披露财务报告,全文披露的比例:沪市最佳组7家,占46.67%;上证30指组4家,占50%;大陆百强组5家,占50%。其他公司则大大缩减披露信息的数量,对信息披露形式也进行了重新选择:一部分公司采用文字形式摘要说明财务状况;有的公司则重新选取部分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披露,如前述海尔公司仅在股票信息区列出主要财务指标表,报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股东权益”“股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虽以往的研究均说明财务报表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核心。但本次调查未见有公司单独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来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许多采取摘要披露策略的公司反将报表略去,仅以文字摘要形式披露公司财务信息。这种在无强制要求和监控状况下进行的网上报露,反映了企业披露财务信息的“自然心态”,但大大简化或省略的做法究竟出于避免导致竞争劣势的考虑,或单纯简化或便于下载之目的则有待进一步研究。另外,还有不少公司同时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的财务报告。

网上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

对现有网上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我们主要通过“披露是否充分”、“有否披露审计信息”、“有无信息安全说明”。“是否可比”等指标进行检测。首先,披露信息的充分程度以会计规范要求为准,我们认为,大大简化和省略的财务披露将有可能对用户准确理解和分析利用财务信息形成阻碍,导致理解上的误差,或发生潜在问题。第二,“有否披露审计信息”和“有无信息安全说明”主要针对网上信息的可靠性而言。检测结果,渡蠹菩畔⒌墓驹?3%以上,其中:沪市最佳组11家,占73.33%;上证30指组6家,占75%;大陆百强组8家,占80%。信息安全说明在三组调查对象中均为零。这说明网上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仍无保障,存在应用财务信息的风险。第三,有些公司提供了往年的财务信息,有的则没有提供。总的看来,前者提供信息的口径基本一致,后者则部分地出于各公司建网时间不一之故,新建网站公司有些没有以前年度信息。

审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本项检测旨在了解公司提供审计信息的形式。分“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简要说明”等指标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多数公司采用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的方式来披露审计信息,其中:沪市最佳组有7家,占63.64%;上证30指组有4家,占66.67%;大陆百强组有7家,占87.5%。其余公司则采用简要说明或提示的方式说明所被露信息已经经过审计。另外,各组均未见有任何提示提请读者关注信息传送安全问题。

利用情况

网上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可以从多方面进行考察。在此主要从用户能否方便地利用信息的角度考察。我们采用“便于浏览”、“便于分析”、“便于下载”、“便于反馈”等指标进行检测:1.便于浏览。主要观察财务信息有无明显标识、必要的链接、是否能在网上打开浏览等。从实际观测看,三组中有60%-75%的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基本便于浏览,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技术性问题,如无醒目的路标或网站图;许多公司报告中缺乏必要的链接,因而在浏览报表时可能发生不便察看有关报表附注的情况;不能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还有一些公司的财务报告须下载后方可打开阅读等。2.便于分析。主要观察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有无在线分析工具、能否下载等。调查结果各组的比例是:沪市最佳组为40%;上证30指组为50%;大陆百强组为50%。那些不完整或经过大量简化的财务信息加上没有提供任何在线分析工具,或不便下载,这样的信息对使用者有多少价值值得探讨。3.方便下载。我们发现调查对象的财务披露一般均能较方便地下载,只是全文披露公司的财务报告文件较大时,若不采用pdf文件,则须花费较长下载时间。4.便于反馈。沪市最佳组为60%,上证30指为62.5%,大陆百强组为90%。

四、总结、启示与建议

本研究提供了中国部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现状的实地研究结果。文中就调查内容所实施的检测揽括了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的主要影响因素。调查表明:

1.目前许多中国上市公司已经积极、大胆地在自己的网站中自愿披露财务信息。这使财务信息跨越地理限制,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中得以更迅捷、广泛地传播,使公司财务信息真正成为全球范围的公共产品。Internet上的财务披露对改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流动,加强公司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改变传统纸质报告仅限于在已要求和被要求收到财务信息各方中流动的状况,进一步拓宽财务信息的披露面,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大大降低财务信息的传播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调查总体看,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比例仍然偏低。

2.互联网的特性导致网上财务报告产生了许多在传统传播媒体下不可能产生的问题,如网上财务信息的有用性不仅受所披露会计信息质量本身的影响,还受到发现网址和进入难易、披露信息的数量、信息传送安全,以及使用者能否下载和分析数据等因素的制约。当然,也受信息消费者“网上冲浪”知识与技能水平的影响。据观察,各调查对象的网站状况、披露策略和披露结果很不一致。鉴于目前尚缺乏网上报告准则,我们应该提醒信息提供者,他们的网上仍应遵守现存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免误导读者或发生潜在问题。同时,在衡量和评判网上报告优劣之时还应结合考虑网上报告的特殊性,对此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事务协会的《“最佳互联网年度报告”指南及简要说明》中列示的最佳实务要求值得借鉴。这份最佳实务的要点包括:年度报告要能独立且巧妙地集成于公司网站。提供及时的信息。能发挥电子媒体的杠杆作用,而不仅仅是复制报告的印刷版本。应考虑电脑的屏面效果,而非页面效果。灵活地使用pdf文件,使报告易于下载。规定醒目的标志和网站图。适当的提示能有效地导航。保存历史记录,增加透明度,便于使用者对财务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具有反馈机制。与其他相关领域相结合,如投资者协会。使用多币种和多语言,增加财务信息的使用价值。提供价格信息,反映当前和过去的趋势。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公司的网上报告实践也为我们作了较好的示范:英特尔、微软等在网站中留给使用者公司财务部分的清晰的提示;他们的网址中提供各种可下载的格式、采用各种不同语言的报告、反映以不同国家公认会计准则表述的财务报表,并均给予明示;还有丰富的在线分析工具。

3.关于网上财务信息的完整与安全。由于目前网上财务信息的本实施管制者监控,且网址中的内容又可以经常变换。信息提供者似有可能偏离会计准则要求的信息,或增减原按法定要求进行的披露。因而,对信息者应进一步明确其提供信息的责任;使用者应关注所读信息的可靠性;监管者应考虑可能的控制措施,如开展网上审计;建立一个可在监管部门控制下的服务性财务报告网站,这是一个带有强制性质的存档性财务信息网点,以牵制公司网站中的财务披露。我们的目的是要使信息使用者在分享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时不致于承担太大的牺牲财务信息可靠性的风险。

4.关于网络会计研究。网上财务报告实践发展很快,已经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看来网络会计的研究和对网上财务披露管理的研究已滞后于实务,现应大力鼓励开展相关研究,以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实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0年

2《电子发展与决策》第1期第5页

3JFigg.StudyUrgesOnlineReportingStandards,TheInternalAnditor,Feb.2000

4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的通告.1999.12.28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9)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产生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来自三个因素:动机、机会、道德低下,当其中一个或两个因素的可能性增加时,财务造假的可能性就增大;当其中的三个因素都增加时,财务造假的发生将确信无疑

财务造假的动机分为:

(1)利己性动机,即驱使人们为了更显赫的个人威信及地位而去舞弊。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原来在竞争中颇具优势的上市公司,由于管理老套、产品老样,跟不上时展的步伐而逐渐失去了优势,失去了市场。为了保住公司昔日的荣耀,让不知情的投资者认为自己仍是同行业中的“大哥大”,于是想尽法子,账上生花,人为地将其企业盈利指标抬高。

此外,当地方经济滑坡时,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为保护所谓的本地区形象,维护“扭亏增盈”业绩,往往有意识地引导企业虚报利润,隐瞒亏损。按《证券法》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会被摘牌,失去在证券市场上筹资的权利。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重处罚,所以宁愿账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进而在审核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被判处“死刑”。

(2)攀比性动机,为了超越其他人,相互攀比。他人舞弊可以有政绩,可以提职、加薪,我何乐而不为。

(3)思想性动机,舞弊人认为他人的舞弊从道德上看似乎是正确的,是为了报酬和为了他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4)经济性动机,即一切为了金钱,这是常见的动机。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便成为许多公司追逐的目标。条件不成熟怎么办?财务资料做假便成为其首选捷径。例如,1997年2月,PT红光原主要负责人为了使公司股票能够上市,在明知1996年公司实际亏损5377.8万元的情况下,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公司上市之后,造假的脚步是否就停止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对于那些已经上市经营亏损的公司,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例如,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所称5.71亿元利润是虚构的,占利润总额的99.12%,并且虚增资本公积金6.57亿元。客观环境中存在着种种因素为违背信任、秘密解决问题提供了便利,特别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漏洞更易为人所利用。一个人在公司的地位越高,舞弊的机会就越多,发生重大规模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大。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高层财务造假的主要表现有:

(1)融资圈钱。赚钱的公司为了扩充设备需要更多的资金;亏本的公司为了运营周转也需要资金,资金不足会导致公司倒闭,企业为了达到借款或增加资本的目的,将财务报告造假,以便蒙蔽和欺诈资金提供者。例如,首发上市阶段,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三年盈利,有的公司没有这个能力,为了能够上市就会造假,大庆联谊、红光实业就是如此;配股或增发新股,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资产盈利率在6%,这样6%就成了上市公司的生命线,有的公司达不到这样的指标则进行造假。

(2)二级市场操纵价格。上市公司为了维持股票价格达到预期的波动,经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告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性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取得更大的控股权。琼民源、银广厦造假案主要目的就是配合庄家在二级市场操纵价格。

(3)复杂的控股关系。上市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改变股权结构。从表面上看,有些交易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披露终极所有者的规定,所以注册会计师也容易忽视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真正关系,往往看不出公司舞弊造假的圈套。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会计信息实质是对企业经营行为的一种数量化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发生一系列经营行为,会计对这些行为的结果进行确认、计量、汇总,最终形成财务报表

市公司要对会计信息作假,大致有两种途径:一是虚构经营行为或者有目的地制造非正常交易,如关联交易,从而影响企业会计业绩;另一类则是在经济事实确定的情况下,采用某种非正常的会计手段进行歪曲反映,产生误导信息。

1.虚构经营行为。最常见的就是虚构交易,增加销售收入或其他收益,同时虚增资产。这类方式往往需要伪造经济合同、银行账单、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等一系列法律凭证,手段直露,胆大妄为,这在国外上市公司中是极其罕见的。比如2001年引起股市地震的银广厦,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企业交易,虚增巨额利润7.45亿元。

2.关联交易方式。在第一类型中,做假公司除了虚构经济行为外,更多的是通过与关联方进行特殊交易,比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交易等方式以达到操纵业绩的目的。出于正常经营需要的关联交易本来无可厚非,早先法规对此也无过多限制,但近年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借助关联交易进行“突击重组”,成为国内证券市场的一大景观。

3.利用会计手段。相比第一种类型,利用一些特殊会计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操纵会计信息,则显得更隐蔽些,也更“专业化”些。这类方式在国外会计舞弊案中更为多见。一些上市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来决定是否改变或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方法,如改变折旧政策、变更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利息资本化、潜亏挂账、巨额冲销及通过各种形式的历史返还来达到现在利润的增加。

三、上市公司造假为何屡禁不止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其成因是多方面的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场规则不健全。我国自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三年后的1993年12月29日《公司法》才正式出台,1998年12月29日《证券法》才正式出台,而有关《证券法》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至今仍未面世。一是法规出台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立法似乎更多地是被动、消极地“堵窟窿”,缺乏预见性和超前性。二是法律法规的条文较粗。很多实际应强由整理提供制披露会计信息规定未列在其中,且披露的间隔太长,仅有中报和年报。三是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且执行不力,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违法者打击制裁不力。四是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仍有不少缺陷和漏洞,突出地体现在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诚信环境遭污染。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本济活动的基础。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财务信用首先是个有限的经济资源,有些上市公司不惜以信用为代价,公然违背信用原则,不仅造成财务混乱,而且自行丧失了赖以生存发展的有限资源。信用缺失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已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量大面广,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它不仅涉及上市过程,而且涉及上市以后的经营管理、资产配置、资金运用、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方方面面。

3.治理结构不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不仅是国有企业改制公司如此,就是一些新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有类似的问题。国有股“一股独大”和国有股代表人长期虚化,造成许多上市公司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产生股东与人的角色错位。“内部人控制”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四、防范上市公司造假的对策

1.抓紧市场规则的完善。例如,制定单独的《信息披露法》或是抓紧《证券法》实施细则的出台,特别是对于涉及证券市场的命脉和基石的问题,应当机立断,抓紧解决。另外,可考虑增加强制披露会计信息的频率,如季报甚至月报。为了减少披露成本,还可以对报表进行适当简化。完善市场规则,还要充分考虑到可操作性,特别是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和震慑力上。例如,切实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建立股东共同诉讼制度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建立次级举证责任在辩方的责任。

2.建立诚信的经济秩序。首先,诚信应该是全社会的诚信。政府、企业管理层和上市公司财会人员,都要遵循诚信规则,特别是各级领导应率先身体力行。其次,建立上市公司信用评级机制。这种评定并不是局限于盈利能力,也不只是PT和ST的划分,而是着重于上市公司的公众信誉,其中包括上市公司是否真实使用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中是否有公众疑点,以及中介机构保留意见出现的频率等待。此外,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包括发挥媒体作用,宣传诚信思想,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引导社会参与支持会计打假。

3.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求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解决国有股产权主体虚位问题;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风险。在制衡方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上的权力方面,除了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外,还应加快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减少会计造假的机会。

4.净化注册会计执业环境。尽快解决现有的注册会计事务所组织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六千家会计事务所中绝大部分是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有挂靠关系的“管办”会计事务所,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其独立地位。只有通过彻底改制,采取合伙形式从法律上明确其责权利,真正体现“第三者”验证审核手段。而且特别是要强化风险意识,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我国应借鉴海外会计行业的管理经验,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在中国CPA协会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明确赋予它惩戒权,与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形成互补。

五、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对策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不可能揭露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全部差错,但有责任揭露财务报表中的重大差错、舞弊造假以及对财务报告有直接影响的非法行为

1.关注公司高层舞弊预兆的信号。根据美国做过的调查,有以下15个最常见的舞弊预兆信号:(1)公司经理对注册会计师撒谎或过分回避其询问;(2)凭注册会计师的经验,预示着管理当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诚实;(3)管理当局过分强调达到利润预算或数量目标;(4)管理当局经常同注册会计师存在争执,特别是有关会计原则的应用显得过于激进;(5)客户存在“购买”会计原则的倾向;(6)管理当局对财务报告的态度出乎意料的激进;(7)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系统非常薄弱;(8)管理当局报酬的实质部分对数量性目标的实现程度;(9)管理当局表现出对公司的外部管理机构非常不屑的态度;(10)管理经营或财务决策是由一个人或由极少的几个人在会议上裁决;(11)客户经理对注册会计师表现出敌意;(12)管理当局表现出要冒风险的倾向;(13)难以审计的交易频繁且比较重要;(14)重要岗位的经理人员被认为在生活和做事方式上很不合情理;(15)客户的组织结构分散且缺乏充分的监控。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篇(10)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由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内在的不确定因素,许多财务报表项目不能准确地计量,只能加以估计,而估计过程涉及以最近可获取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但是,估计毕竟是就现有的环境状况对未来所作的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经验,可能不得不对前期的估计进行修订,但是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一般而言,会计估计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于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二是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

当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时,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调整方法。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切实可行时,要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即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计算累积影响数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追溯到比较财务报表的最早期初留存收益;而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则采用未来适用法,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按照会计准则,对于会计估计的变更,只能选择未来适用法。通过对准则的分析和研读,采用未来适用法会对本期的报表产生影响;而采用追溯调整法会对本期和前期都产生影响。但对基于各种利益视角的报表分析者而言,同一个会计政策变更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是不相同的。

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说是在20世纪60年代才出现的一种现象,它是和技术说相对立的一种假说。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经济后果学说代表了会计思想的真正革命。经济后果问题的提出,改变了人们对会计的认识。会计不是绝对中立的,它可能会给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同的经济后果。一直以来,会计规则制定者都在假设会计的效果是中性的,而经济后果问题的提出,使制定者能够正视经济后果的存在。泽弗(Stephen. A. Zeff )在《经济后果学说的兴起》(The Rise ofEconomic Consequences)(1978)一文中认为从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的会计职业界就注意到,在规则制定过程中第三方干预会使会计准则的制定变得极为复杂。泽弗将经济后果定义为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行为的影响。显然Zeff是从会计报告的角度来定义经济后果的。WilliamRScott在其《财务会计理论》(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一书中将经济后果定义为经济后果是指,不论证券市场理论的含义如何,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公司的价值。从本质上来说,经济后果就是认为企业的会计政策及其变化是有影响的。也就是说Scott把会计政策选择(也就是会计选择)影响公司的价值等同于经济后果。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规范,不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选择将会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包括一部分人受益,另一部分人受损失。利用会计政策选择作弊是一种不通过实实在在劳动就可以改变业绩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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