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毕业设计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26 03:38:29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1)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2

The Research on Reforming of Graduate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Cost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bstract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idea combing enterprise assessment and comprehensive graduation designation in college which will promote the reforming of graduate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cost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elaborates and gives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st; the reforming of graduate assessment; enterprise assessment; graduation designation

传统的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以毕业论文为主,这种考核方式形式单一、过程简单、选题陈旧、学生应付心理过重,无法真正地评价学生过去的学习成果,更无法从企业的角度获知学校人才培养是否合格。

鉴于此,本文从工程造价专业的特点出发,提出将企业考核纳入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范围的思路,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三年学习成果,为高职毕业环节考核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性建议。

一、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改革新思路

将企业考核纳入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范围要求毕业生有充足的时间参与顶岗实习,并且在此期间完成在校导师指导的综合毕业设计,因此必须在原有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紧密安排在校学习时间从而增加顶岗实习时间;顶岗实习不再是毕业之前的一个简单环节,而是毕业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实习导师并对学生实习进行全程跟踪;实习成果不再是顶岗实习报告,而是企业根据岗位要求对毕业生的进行的全面、客观考核,最终形成企业考核成绩;毕业生毕业考核不再是单一的论文成绩,而是由企业考核成绩及综合毕业设计两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加总求和得到的总成绩。

总体改革思路如下:

二、企业考核成绩确定

基于顶岗实习实际工作过程,用贴近岗位工作实际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围绕企业接受学生就业的要求和标准,采取校内综合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有利于实现工学结合,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企业实习内容必须从企业岗位需求出发,以学生过去四个学期的理论学习为基础,认真参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在校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商定。以工程预算员岗位为例,其实习内容主要包括识图、工程量计算、询价、项目组价、软件应用、审核标书、编制标书等,除此之外,还包括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写作能力、较强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创新能力等。这些实习内容贯穿于预算员顶岗实习全过程,也为企业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提供了参考。

企业考核标准是对学生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综合评定,也是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走上工作岗位的客观评价,它它实习内容为基础,由企业导师根据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各项打分,最后综合计算总分,以预算员岗位为例,考核总分计算表格如下:

各项评分分为四个层次:优(90分以上含90分)、良(70~90分含70分)、中(60~70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各项评分计算出来后,根据各自己百分比算出各项综合得分,再根据各大项所占比重,计算出总分。

三、学校综合毕业设计成绩确定

综合毕业设计在进行过程中对知识的应用必须覆盖大部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制图与识图、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制作标书、软件的应用、招标组织与管理、工程A决算、索赔与控制等。以模拟招投标为例,将所有毕业生分成几个单元,每个单元包含一个招标组和三个以上投标组,每个在校指导教师负责一个小组。由学校统一向每个单元分配不同的图纸,由招标组负责招标事宜,包括选择小组领导、人员分工、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编制、制作标书、组织开标、签订合同等,由各投标小组针对招标公告购买标书、答疑、编制报价、投标书、参加开标、最后签订合同等。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系领导及专业教师组成,对每个小组的表现进行评分,该成绩作为本小组成员的综合毕业设计考核成绩。

综合毕业设计考核成绩在整个毕业环节考核中所占比重,可以按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占总学制时间的比例来确定,定为70%,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降低。

综合毕业设计的图纸每年都必须变化,五年为一个周期,以防学生出现抄袭应付现象。

该方式不仅避免了传统毕业论文考核模式下学生严重的应付心理,而且与高职院校培养适用型、操作型技能人才的目标相契合,同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协作性,将原本压抑枯燥的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变得轻松而有意义。

四、改革措施

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环节考核模式改革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可逐渐由毕业论文或简单毕业设计向综合毕业设计考核过渡,再由综合毕业设计考核向综合毕业设计+企业考核双轨制创新模式过渡。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改革措施:

1.转变企业观念,继续深化校企合作

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双轨制创新模式要求每一位毕业生均能在本专业岗位进行实习,故而产生了庞大的实习岗位需求量,这就要求企业转变观念,将实习与就业区分开来,企业可以提供实习岗位,但不一定是工作岗位,减轻企业对毕业生就业的消化压力。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校企业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使传统的校企业合作得到延伸。高校可以无偿向企业提供自己的教学设施、教学人才、活动场地、人才培训、试验设备、研究成果,为实习导师提供丰厚的报酬和职称评定机会,双方互利互惠。

2.继续培养双师型教师

综合毕业设计考核是对过去所学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不仅对学生更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工程造价专业教师大都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不具备长期的现场工作经验。因此,高校必须继续下大力气培养真正的双师型教师,或是定期企业挂职锻炼,或是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这是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改革的必经之路。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6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6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报名

我市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各地要在宁德市中考报名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报名条件等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市级管理平台外自行组织报名。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支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市教育局将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

严格控制跨市域、跨县域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因国防建设、重大教育改革实验等特殊需要,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由双方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予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一般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中招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我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准录取。

(二)规范各类招生程序

1.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籍接续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2.拓宽条件做好职业教育招生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留足职业院校容量,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力度

1.实行“阳光招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2.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不断加强中考中招工作党的领导,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十、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3)

中图分类号:G64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145-03

引言

我国高校本科生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个较年轻的专业,1998年我国在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中才将其列入本科专业目录,1999年东北大学和云南大学两所高校首次在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学生。截至2010年,全国已有500多所高校开设此专业[1]。

虽然开设学校众多,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高校本专业发展比较缓慢,凸显出了一些问题,如专业招生困难、专业定位模糊、按专业培养方向就业困难、社会认可度低等,上述问题急需解决或进一步澄清。2013年6月,有良好公信力的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评估机构――麦可思公司了《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按就业状况分“红黄绿牌”,其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被列为“黄牌”,因其普遍失业量较大、就业率低,且薪资较低。可见,该专业的发展形势不容乐观[2]。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现状的调查及分析

为了切实解决专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可能改善困难局面,需要掌握第一手数据和相关信息,特采取多种形式对该专业毕业生和相关用人单位进行了调查,并对调研结果进行了认真整理,希望提出的对策建议能够为今后的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改革、学生就业等各项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调研对象及方法

本次调研对象全面广泛,一是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性质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区等;二是某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本次调研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访谈法。

(二)调研结果及分析

1.针对某高校本科毕业生的调研结果及分析

某高校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3年开始招收第一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目前已有7届毕业生,共354人。本次调查采用网上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80份,收回有效问卷255份,含盖了各届毕业生,且人数分布均匀,经分析认为样本具有代表性。

(1)调研对象基本情况。整体来看,调研对象目前均有较稳定的工作,但工作单位性质多样,包括政府、事业单位、企业、自治组织等;有“跳槽”经历的学生较多,离职率约为38%,毕业生在不同行业间的就业比例有较大差异。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不同工作单位性质的就业分布

从图1可看出,外资、合资和民营企业从业比例最大,达到42%,国企次之,占27%,二者总计达到69%;7届毕业生中,符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就业方向的占总人数的22%,自主创业及其他占总人数的9%。根据《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的数据――“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为69%,2011届为67%”,这表明该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相关度明显低于平均值。

毕业生从事的具体工作按职能划分,包含行政、人力资源、营销、财务、生产等,具体如图2所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数最多,约占总人数的30%;从事企业生产或政府、事业单位具体业务的人员约占总人数的21%;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约占总人数的13%;从事财务类工作的人员约占总人数的11%;从事营销类工作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9%;其他类别约占总人数的16%。如果从行政管理岗位的宏观定义来看,总计有63%的毕业生从事该类工作。

从调研统计结果来看,基本与《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显示的统计结果有一致趋势。《报告》显示,“2012届本科生毕业半年后从事最多的职业类是财务、审计、税务、统计,就业比例为10.4%,其后为销售(10.0%)和行政、后勤(8.7%)等”。

图2 不同岗位职能从业人数分布

(2)调研对象的工资收入情况。收入水平是反映学生就业质量及学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次调研把收入水平划分成了5个区间,具体见表1。调查对象收入水平差别较大,分布不均,主要原因是由于学生工作年限不同、担任职务不同、工作地点不同等影响因素造成。

从实际情况来看,工资收入水平在3 500元以下的多为近两年参加工作的学生,职位较低;工资收入水平高于5 000元的多为工作年限在4年以上,目前处于中高层领导岗位,且工作地点位于一、二线城市的学生。7届毕业生总体平均收入按中位数平均估算在3 700元左右。

本专业2012届毕业生的调研结果显示,工作半年后月收入水平按中位数平均估算在2 900元左右。《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蓝皮书指出,“在2012届本科学科门类中,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月收入最高的是工学,月收入3 577元;最低的是教育学,月收入2 927元[3]。”对比发现,该专业毕业生工作半年后月收入处于低等水平。

(3)调研对象的就业满意度。就业满意度是反映就业机会的可获得性、工作稳定性、工作场所的尊严和安全、机会平等、收入、个人发展等有关方面满意程度的综合概念,也是反映高校人才培养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4]。

在被调查的毕业生中,由就业对象对自己目前的就业现状进行主观判断,选项有“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共4项。其中,选择“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人属于对就业现状满意,选择“不满意”或“不太满意”的人属于对就业现状不满意。

整理结果表明,对就业现状满意的约占总人数的63%;对就业现状不满意的约占总人数的37%,具体见图3。这个比例略高于《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提出的“在就业的2012届本科生中,58%对就业现状满意”。

经统计,调研对象对目前工作感到满意的主要因素依次为工作环境好、人际关系好、事业上有发展前途等;对工作感到不满意的因素依次为经济收入少、事业上没有发展前途、其他(主要是工作压力大)、工作环境不好、人际关系不好等。

(4)调研对象对各项能力的重视情况。目前,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都非常注重大学生的能力素质,为了了解大学生需要培养哪些能力,根据文献资料和专家意见,列举出了10种能力[5],毕业生根据求职时的亲身体会和工作经验进行了排序选择,结果如表2所示。

(5)毕业生对本专业就业情况反馈。通过整理发现,约有80%的调研对象明确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就业难度较管理类其他专业学生更大,这与社会总体对该专业学生就业难的普遍反映基本一致。约有59%的毕业生明确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就业局限性大”。原因是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活动、制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学科,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到具备公共管理性质的部门就业,但此类岗位制度要求“逢进必考”,且在招聘岗位中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需求极少。有21%的毕业生明确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均很低”,很多用人单位根本不了解改专业,一些学生表示在求职过程中不愿意向用人单位透露自己的专业名称,而用相关专业如“行政管理”等专业替代。

就业局限性大,社会认知度、认可度低,也是前述“工作与专业相关度低”的直接原因。总的来说,上述调研对象认为该专业的专业性质为其在就业过程中带来了更多的负面影响。

2.用人单位调研情况的结果与分析

本次调研了几十家用人单位,主要涉及各类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调研主要针对各个用人单位对管理大类人才的需求情况、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对管理类人才培养及毕业生求职的建议等方面内容。调研对象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为主,以面谈、电话访谈形式为主。

(1)人才需求方面。从企业角度来看,近年来企业校招的管理人员主要为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等专业毕业生,且多数企业目前已趋近于饱和状态,部分管理职位人才招聘主要以内部选拔为主。从政府和事业单位角度来看,公共事业专业在招考过程中并不占专业优势。以2014年公务员国考为例,会计专业计划招录5 752人、财务管理专业计划招录4 747人、市场营销专业计划招录1 089人、工商管理专业计划招录1 745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计划招录621人,招录人数最少,这与地方公务员考试对专业的需求比例趋同,实际情况也说明本专业以政府和事业单位为就业出路很困难。

(2)素质要求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思想素质,包括个人品德、集体荣誉感、奉献精神等方面;二是心理素质,包括富有远见、意志坚定等方面;三是能力素质,涉及文字表达、沟通协调、创新、计算机应用等方面;四是业务素质,包括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等方面。

(3)资格证书要求方面。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一般有固定要求。企业一般要求如下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资格证书、所从事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参与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证明或证书、文章获奖方面的证书等。

二、高校本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建议

通过对调研结果的分析,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今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改革、就业指导等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高校应准确定位专业培养方向,突出学生培养特色,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2.素质教育要有的放矢。针对用人单位普遍提出的“德”的要求,课程中应设置《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课程,同时补充其他途径,如做志愿者、义工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3.强化学生专项能力培养。针对学生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沟通能力、社交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要专项研究,针对每一种能力的培养要求设计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培养路径、仿真环节、评价体系等。

4.引导学生考取各类证书。通过调研,明确真实需求,针对本专业学生,鼓励并尽可能帮助其考取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

5.加强实践、实训、实习环节。从调查结果看,绝大多数毕业生提出了学生培养应该“加强实践、实训环节”的期望。针对这一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解决:一是加强实践基地建设;二是更新实践、实训、实习内容,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调整,各类指导大纲、指导书要切实可行。从实训的设计、执行、考评、总结完善等各环节进行改革,形成特色,持续推广。

6.深化教学课程改革。一是适时调整课程科目,使之更符合专业培养方向和特色,符合社会需求;二是针对每一门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科学设计,切实摆布好理论教学、实践锻炼、素质教育等方面之间的设计与链接。

7.实行“导师制”。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以便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吴永生,魏巧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效果的主观调查和客观反馈[J].当代教育论坛,2011,(2):115.

[2] 张坤,黄婷,周清.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与成功择业探讨[J].高教论坛,2013,10(10):104.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4)

题目名称

天麓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题目来源

科研课题 社会生产实际 教学实践(含实验)其它

预期成果

毕业设计 毕业论文 硬件 软件   图纸

学生姓名

xx

专业班级

xxxxxxx

学号

xxxxxxx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参考文献

1.选题依据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工程管理专业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我选择《天麓府(11#)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作为毕业设计的题目。一方面是基于对该在建工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参与了一段时间的工程建设。天麓府11#楼为高层住宅楼,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高度53.90,建筑面积11091.44㎡,地下1层,地上18层。符合毕业设计对象的工程要求。同时我对该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以及部分分项工程的材料采购等有所了解。便于我在毕业设计中对该工程(11#楼)进行三维建模、清单计算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2.目的意义

    本次毕业设计综合了我大学四年所学知识及自身的实习经历,是对自己大学期间所学所获的全面总结。也是对未来从事造价相关行业的一次深入实践。选择工程造价为题更能体现自己作为一名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知识素养。

3.主要参考文献

⑴. 程建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估价:全国消耗量定额版》[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7

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S]

⑶.《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HA01-31-2016)[S]

⑷.《混凝土结构施工图 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S] 二、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内容、进度安排、特色或创新点

1.研究内容

    研究建设项目的建筑和结构图纸、建设单位及招标有关文件、广联达土建计价软件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能力。

2.进度安排

第1-4周:熟悉毕业设计任务书,明确毕业设计的目的和意义,收集图纸资料,初步选题。

第5周:确定工程项目,确定毕业设计题目,提交开题报告。

第6周:学习、分析碧桂园天麓府11#楼项目施工图纸和建设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学习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工程设计及施工的相关规范、规程等基础资料。

第7-10周:学习掌握广联达计价软件的建模算量功能,进行图纸三维信息建立。

第11-13周:结合广联达算量模型,计算出工程清单量,给出招标控制价。

第14周:编制招标文件。

第15周:整理毕业设计成果,整理成档,装订成册。

第16周:准备毕业答辩。

3.特色及创新点

该毕业设计是以实际在建工程为对象,结合自己亲身参建经历,运用广联达BIM土建计量平台 GTJ2018对该工程进行系统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编制完整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以起到对建设单位投资计划的制定和控制提供切实有效的依据之作用。

三、审批意见

可行性:是 否          任务量大小: 较大   适中 偏小

是否同意开题:是 否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5)

铜川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8日

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

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4、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4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

三、考试内容

2014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设置: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03〕19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2、考试时间:

201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时 间(北京时间)

科 目

备 注

6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 学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2日

(星期日)

上午

8:30—10:30

英 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

(三)体育与健康考试

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考核占6分,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招生必备条件。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体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实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四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20%。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4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4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5所,见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由学校上报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10分。定向生学校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三)录取分数线

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择校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统招线、择校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

(四)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两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

(五)招生录取

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

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

(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4、照顾政策:

(1)落实市委、市政府铜发〔2008〕4号文件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时,在总成绩中加10分”的规定,加分条件和程序按铜川市计生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参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计生〔2008〕50号)文件执行。

(2)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通知书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6)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籍生源的**年应届及往届非师范、医疗卫生类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含符合政策性规定进我县就业的外籍本科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设置

(一)单独提前招录9个岗位

县广电局事业中心、县城市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县计生微机联网中心、县规划服务中心和县技工学校等5个单位共设9个有相关专业要求的岗位。招录条件及实施办法,待后另行公告。

(二)统一招录65个岗位

1、全额拔款事业单位设10个岗位,作为优秀毕业生选派岗位,毕业生选岗后,原则上到县10强企业服务1年。

2、县人才储备中心设15个全额拔款事业岗位,选岗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分别到十五个镇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待镇有关中心事业编制许可时,人事关系转入镇事业中心。

3、“**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和“县经贸委人才储备中心”各设20个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岗位,分别由开发区和经贸委结合开发区企业和全县50强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委派到相关企业服务,原则上服务期五年,服务期间由县财政每月定额补助500元,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集体承担的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其余待遇由服务企业按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含奖金福利及工伤保险等)支付。五年后愿意继续留企服务的保留事业编制性质,不再享受财政补助待遇;不愿留在有关企业服务的可以自主择业,不再保留事业编制性质。

三、招录工作程序

1、考核积分阶段(1月8日----1月15日)

依据毕业生提供的原始证件,对照考核项目标准,与毕业生本人当面据实结算,得出考核分值,考核占总积分的40%,满分40分,主要考核政治面貌、学位、毕业时间、外语和计算机等级等。其中党员加5分;学士学位加16分;一类本科加3分;往届毕业生从2006年起算按1、2、3、4、5分递减扣分;外语六级(外语专业八级)加8分,四级加6分;计算机三级及其以上加8分,二级加6分,一级加4分。计算机或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如没有计算机三级及其以上级别或英语专业八级的则分别加6分。大学生志愿者加3分。考核分高于40分的按40分计。

2、考试阶段(1月12日----1月16日)

统一招录考试主要内容为江苏省**年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中的公共科目,一张试卷。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语文基础知识、文秘与公文写作、法律、历史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时事政治等。实行考务与出卷两条线分开,强化考试纪律,保证考试工作严密公正。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卷面得分的60%计入总积分。

3、考试考核成绩公布阶段(1月16日----1月18日)

对考试、考核两项总积分进入前80名的毕业生得分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选岗阶段(待单招结束后实施)

根据岗位设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选满为止(凡参加单独提前招考并被录用的本科生不可参加统招选岗)。选岗结果予以公示。

5、体检阶段

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常规项目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直接派遣到相关单位就业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7)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112号)要求,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和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招生计划今年,全军共有24所院校(含3所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487名。其中,男生471名、女生16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2017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二、政治考核(一)政治考核工作的组织。政治考核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政治考核工作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县人武部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人武部一名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全面考查考生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并由组长签字负责。政治考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二)政治考核对象和时间。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参加政治考核。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2017年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5日至26日,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报名登记并参加政治考核。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考生可到人武部领取或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人武部联合参与政治考核并盖章签字,《政治考核表》由户口所在人武部上报省军区招生办。(三)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治考核结束后,各军分区(哈尔滨警备区、农垦总局军事部,下同)司令部要及时汇总考核材料,并于6月27日前将政治考核合格名册(电子版)及《政治考核表》报省军区招生办,逾期未上报视为主动弃考。凡未参加政治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一律不予录取。三、军检工作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军检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一)军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1.军检时间。6月30日至7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7时。具体时间安排:6月30日,哈尔滨市;7月1日,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农垦系统、森工系统;7月2日,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庆市、大兴安岭地区;7月3日,鹤岗市、伊春市、双鸭山市、黑河市、七台河市。2.军检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45号(黑龙江大学斜对面)。乘11、67、68、83、87、88、104、106、107、203、209、114路车到211医院下车;乘地铁1号线至黑龙江大学站下车。3.参检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合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区分院校、科类、性别)的顺序,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各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依照招生计划4倍的数量)名单提供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第二志愿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递补),作为军检的对象。确定后的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在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参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同一底版、蓝色底面),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军检。(二)面试工作1.面试工作人员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派员组成;复议组由省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军队院校代表各抽调1人组成。面试标准和内容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生面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2.面试结论。面试结论由考生所在面试组成员共同确定,并由面试组组长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上签字负责。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由面试组组长向考生说明原因。对面试小组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到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三)体格检查工作1.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标准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2016〕305号)执行(见附件2)。体检地点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与面试地点相同),体检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2.体格检查要求。体格检查以本次体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招考院、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体检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向体检医师真实反映个人身体状况。凡隐瞒个人真实情况被军校录取后复查复检退学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3.体格检查结论。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类型具体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15类。考生合格类型为以上一种或多种。体检检查的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胸部X线、心电图、腹部B超等项目检查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且只能现场向体检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体检机构组织实施,复检结果经体检组组长同意后,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终检结论。对于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汇总交由省招考院统一公布结论。(四)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采用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检测。1.计算机测验。主要包括:军校报考动机测验、健康人格测验和职业人格测验。计算机测验合格,直接做“合格”结论;计算机测验不合格或无效,应进行结构访谈,进一步明确是否“合格”。2.结构访谈。结构访谈包括:结构访谈Ⅰ、结构访谈Ⅱ和结构访谈Ⅲ。三种结构访谈分别用于同序号的计算机测验结果类型。若计算机测验结果同时得到多个类型,则要完成对应的多个结构访谈。三种结构访谈分数不得相加。每种结构访谈中,有任一项或累计得分大于等于2分者,做军队院校职业适应性检测 “不合格”结论。(五)结论公示。省军区招生办将所有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数据汇总审核后公示,考生可通过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www.lzk.hl.cn),查询个人检查结果。四、录取工作(一)投档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由省招考院具体组织实施,省军区招生办协调配合。录取工作结束1周内,省招考院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和录取考生名册。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定表》由省军区招生办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二)入学与复查。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14〕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五、相关要求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军队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关系部队长远建设和发展的战略工程。各级招生办和各军分区、人武部要站在深入贯彻习主席改革强军重大战略思想、全面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加强国防和军队人才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明确职责,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任务圆满顺利完成。一是要明确责任。地方和军队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标准、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省招考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市)、县招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招生工作组织得力、标准规范、任务落实;省军区招生办将加大对各军分区、人武部和体检医院的检查督导力度,严密组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军队院校招生生员质量。各地(市)招生办和普通中学要搞好招生宣传,加强教育引导,积极支持和鼓励本地区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确保生源充足;各军分区及所属人武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掌握工作程序标准,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高标准完成政治考核等重点工作任务。二是要密切配合。招生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沟通环节多,协调任务重,各级招生办、公安部门和各军分区、普通中学要强化“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要健全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影响力大,敏感性强。各级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热情接待,认真提供服务,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招生工作期间,省军区将抽调作训、干部、纪检、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在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451—83800333)、网上信息公开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咨询电话:13284012035             13284012571             13284012952             13284012539             13284012631附件: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2.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8)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推出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大力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促进2014年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今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各城市按照文件要求,要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

今年继续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全省安排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0人,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计划招募1600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各招募300人。此外,继续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继续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和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资助计划。进一步落实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逐步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比例;县及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也将安排一定比例,聘用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毕业生;加大乡(镇)事业单位对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考核聘用力度,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从2014年起,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各地、各相关部门将依法简化注册登记手续、降低创业门槛,使毕业生能够高效、便捷申领证照;明确一次性开业补贴、带动就业奖励、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社保补贴等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序;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省财政投入1300万元由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省今年继续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各设区市、省级基地、有关高校根据年度培训任务,结合大学生创业意愿、创业类型等实际情况制订培训计划,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各高校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布,符合培训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报名参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遴选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每个省级资助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省市共建福建省(福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

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

2014年全省将举办80场公益性大型专场招聘会,目前省人社厅已牵头举办了2014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春季大型供需见面会和建设行业、交通运输行业、IT行业等6场综合性、行业性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2170家用人单位累计提供了近7万个岗位信息。毕业生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各高校校园网查询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省财政继续对举办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为待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转递服务等就业公共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给予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专项补贴。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将启动三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上办事系统”、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系统、开发毕业生需求信息公开系统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各地将加强实名登记和就业跟踪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活动,重点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全省将组织1万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其中省级就业见习计划1000名。各地、各高校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制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女毕业生等就业帮扶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继续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推动高校人才培养进一步适应社会需求

各高校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基础建设,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继续实施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活动,建立职业生涯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校园行”活动,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重点宣传自主创业、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2014年起,我省各高校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将就业状况作为有关经费安排、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偏低专业的招生计划。各高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9)

从芜湖市教育局区获悉,芜湖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简称中考中招)实施办法已经出台。考试科目与分值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听力残障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均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考试时间和阅卷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为: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中考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查分。高中阶段招生范围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面向全省招生。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高跨区域(省辖市)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市七中宏志班根据规定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6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16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中招志愿的设置2017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四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一轮次、第二批次第一轮次、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1)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学、科技特长生;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免试直升生;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提前批次志愿分两个轮次:第一轮为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第二轮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市区:提前轮次:市一中中加班; 安师大附中国际班,设一个志愿;第一轮: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设A、B、C、D、E五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市区:提前轮次:安徽中加学校、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班、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部分计划,设1个志愿;第一轮: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高,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4)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设A、B、C、D四个平行的志愿。在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规定。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中招志愿填报原则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的地区)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或市区),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过渡指标计划(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及职业类学校。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中招志愿填报要求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中招录取的原则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统一录取。招生录取时四县招生部门参加录取工作。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过渡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中招录取的办法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公办普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报考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报考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初选检测,初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该校“航空实验班”志愿。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若初中学校公办普高录取控制线内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市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

根据省委、绍兴市委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要求,我市的总体目标是:20*年完成20%的村(社区)招聘任务,到20*年基本达到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到2010年实现“每村、每个社区都有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一)招聘职位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考虑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或村(社区)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到其他工作岗位任职。

(二)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合同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市人事局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免费,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对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可以落在所在乡镇、街道。

(三)招聘人员的考核

切实加强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由市人事局会同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与工资性收入挂钩。平时考核由乡镇、街道会同村和社区组织实施。

(四)招聘人员的培养教育

注重对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教育,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对招聘录用人员组织上岗培训,让他们了解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初步掌握在农村和社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同时,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表现较好的要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他们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及时推荐为乡镇、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可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

(五)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在试用期内完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或本人要求解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应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应当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协商。终止合同的,可按照本人意愿进入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合同期内,在工作情况许可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应允许高校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其发挥才能、特长的岗位或单位就业,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三、招聘人员的待遇保障与经费渠道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工资性收入按月发放标准为:大专学历人员1300元,本科学历人员1500元;试用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全市统一制订标准和档次,并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确定其收入分配方式。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性收入,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按月发放。乡镇、街道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缴纳。三年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四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

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研究生报考,以及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执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主要从在农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性收入所需经费、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经费,由市和乡镇(街道)分类承担。其中,一类乡镇(街道)市财政承担40%,乡镇(街道)承担60%;二类乡镇市财政承担60%,乡镇承担40%;三类乡镇由市财政全额承担。乡镇(街道)承担部分是否由村和社区适当负担一些,由乡镇、街道自定。

四、20*年招聘工作安排

(一)名额分配计划

今年我市计划拟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80名,其中行政村75名、街道社区5名。根据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行政村招聘的75名高校毕业生,重点安排到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相对较重的村,其中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1个(含4个中心村),市级中心村25个,其他村39个。具体招聘村(社区)名单、岗位,由各乡镇、街道党委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确定。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上虞户籍生源;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工作程序

1、调查摸底,确定招聘职位。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总体招聘任务和要求,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研究确定招聘方案,将招聘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党委根据市分配的招聘指标,确定具体招聘的行政村和社区名单及职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对各乡镇、街道确定上报的招聘村(社区)及具体职位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综合平衡后报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村(社区)名单及招聘职位经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在9月20日的《绍兴日报》、《上虞日报》、《上虞电视台》上公布,并在绍兴人才网和上虞人才网上招聘公告。9月23日—24日两天接受公开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

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9月30日上午8:30—11:30统一参加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2005年8月—20*年8月的重大时事政治)、农村和农业工作主要政策法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等。

②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考录用名额2:1的比例择优确定。

③体检: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汇总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④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和政治审查。

4、研究确定招聘录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与市人事局共同研究,按1:1比例择优确定招聘录用人员名单。

5、落实岗位,签订合同。根据招聘方案公布的招聘职位,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单位和岗位。与招聘村(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3年(由高校毕业生自己决定),于10月底办理好有关招聘录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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