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8 06:13:42

财产保险论文

财产保险论文篇(1)

自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适应着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公司的管理架构随着时代的变迁、市场的需要,也在不断翻新。各家保险公司虽然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但基本遵循这样的走势,即:行政型——专业型——服务型。

以行政型为主流的保险公司架构贯穿整个80年代,保险公司架构层级类似于行政单位,科、股相称,保险本行业特色性不强,不少地方人员的使用与社会同级互动,完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作方式,“客户导向”无从谈起。

90年代初,保险公司借鉴境外同行的经验,开始以满足业务管理和拓展的需要设置管理架构。最具行业特色的是以两核为主线的管理架构在不断改革创新下日趋成熟。这样的管理架构重心放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上,以专业和细化管理为特色,力求风险管控和市场推动,而这种专业型保险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矛盾导致的直接后果恰恰是与公司倡导的“客户导向”背道而驰:

首先表现在公司发展与业务拓展之间的矛盾上,一般意义上讲,只有业务发展了公司才得以发展,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不存在产生矛盾的因素。实质上业务的拓展相对于公司发展来说,是一系列短期行为的积累,它实际上注重的是业务的“量”,使用的方法是“挖”。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业务拓展时一切为满足业务迅速增长的需要,服务中心围绕着的是大项目如何获取,对分散的个人业务,服务重点同样放在作为的中介渠道上。作为项目或个人业务终端的客户,许多保险公司却反而无暇顾及。而公司发展则是长期的行为,它是多种要素平衡的结果。它在注重业务的“量”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考虑业务的“质”,采用的方式则是“养”。保险公司要取得长期稳定的业绩,重要的是在取得市场密度上下功夫、在提高客户深度上做文章,以优质、实在、良好口碑的服务覆盖所有客户才是公司发展的硬道理。遗憾的是专业型保险公司的运作使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

其次表现在销售前线与管理后线之间的矛盾,前线以完成销售业绩为生命,轻管理,短期行为严重。“客户导向”方面主要表现为笼络式的个人行为。而管理后线所体现的责任主要为风险管控,政策与市场滞后、行为与客户脱节成为无法追究的事实。两核过程中多采用“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生存技巧,风险管控成了先控制住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客户导向”仅成了后线的“良心”行为。

专业型保险公司通过多年的努力,做到分工细化、责任明确,大家各司其职,满负荷运作。然而真正意义上的“客户导向”却始终游离于这负荷之外。

随着人们物质条件的改善、素质的提高、需求的细化、保险意识的增强、国外成熟的服务型保险公司的纷纷涌人、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客户导向”的执行与否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存亡。于是有些保险公司在原有的架构上通过改造、增加甚至更名的方式设立了客户服务的部门。这种客服部大多整合了分险种的理赔部门,客户服务提供的内容绝大部分是为出险客户提供救援或理赔相关的服务,对保险公司生存起决定意义的大部分未出险客户却不属“客服”范畴。这样的管理架构实际上仍然是专业型模式的延续。

二、丰富的保险产品是“客户导向”的基本要求

谈起产品是“客户导向”的基本要求,应该是所有保险公司的共识,然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无论是成立10年、20年以上的老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摩肩接踵、纷至沓来的新财产保险公司,针对个人客户市场而言,能提供的产品屈指可数。除了车险、家财险或变相家财险的按揭险以及少量家电责任险外,几乎没有其它产品能够提供,更令人慨叹的是占财产保险公司半壁江山的车辆保险,各家公司现行的条款和费率如果剔除货币变动因素外竟然同20年前使用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太大的区别。这种时空突破20年、跨度覆盖全国的产品真可以称作是中国的“可口可乐”。

事实上今天的客户需求品位不断提高、需求感受愈发细化,加上迅猛而至的经济全球化,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如果仍然是这样的产品现状,不仅对客户来说无法做到“可口”,对保险公司来说势必导致无法“可乐”的结果。可以从几乎与国内个人财产保险同时起步的国内个人车辆市场的发展情况找一点产品“客户导向”的启发。

1.产品种类的多样性,满足不同要求的客户需要

国内个人车辆市场发展的历史尽管时间不算太长,但有史以来产品的种类繁多,总能满足不同时期、不同客户的不同需要。尽管开发新的车辆产品无论是成本投入、技术要求还是市场调研等都不在开发保险产品的难度之下,而能够提供给个人的财产保险产品至今仍旧只有那冰冷发黄的几款。只要你愿意,你花几分钟就可以买遍财产保险公司为个人提供的所有产品。

2.产品价格的多样性,满足不同投入的客户需要

保险产品的价格区间与车辆价格的区间更不能同日而语。就车辆市场而言,同样满足代步、载客需要的车辆价格有几万元到上百万元可供挑选。而针对个人保险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差无几。有限的几款产品加上有限的价格,使客户想往保险公司送钱都不容易。

3.前瞻性消费引导,促进市场的繁荣

车辆市场的繁荣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车辆市场的前瞻性引导。据测算我国城镇人口平均车辆消费与收入之比约为1/20,远远高于美国的1/30,而保险消费尤其是财产险的个人平均消费在收人中的占比不到1/110,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的1/50。相对于整个消费市场而言,我国城镇车辆消费情况是非常乐观的,车辆销售市场无论是经营理念、实际运作还是取得的效果都领先于国内其它销售市场。这些年个人车辆在设计、生产、销售上做得有声有色、如火如荼。豪华车、顶极车、概念车、世界同步上市车等等,把一个刚刚能够温饱的国人胃口吊得老高,不少人5年甚至10年后的市场现在都贡献了。如果我们的保险公司在相互间的恶性竞争方面能节约些精力,在个人保险产品上多下些功夫,以产品的更新换代领先同业、以产品的优势取代价格竞争、以产品的特色化吸引客户、以产品的多样化赢得市场,今天的个人保险市场恐怕要象样得多了。

针对个人的保险产品我们应该在产品的文化内涵、产品的承载功能和产品的额外获益三个方面做文章。

产品的文化内涵隐含着设计脊和开发者的经营理念。保险向来为泊来品,在设计、开发、功能上多具泊来特色,作为个人财产保险产品有着泊来的可保风险的损失补偿效用,却几乎没有任何中国的文化元素,而如何同中国自古以来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风险防范思想和其它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是降低诱导成本,引起消费共鸣的重要途径。产品的承载功能,必须兼顾受众的需要意向和最终承付,功能的取向高覆盖、多样性、多层次至关重要,要有全功能、多功能、单功能和潜功能以及不同功能的组合和跨行业的联名、联姻产品来满足市场。产品在时空上必须做到门类齐全、层出不穷。2003年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的解禁,使财产保险公司丰富产品显得容易的多了。保险的出险“收益”、无险“白缴”的特点决定了保险产品额外获益的重要性,特别是个人保险产品的额外获益是增加社会消费兴趣、扩大保险受众和提高客户忠诚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尽可能提高保险产品的附加值是保险市场竞争中的必然措施,近年来保险公司竞相开展的“免费”救援、自驾游、俱乐部、会员制等活动实际是保险产品额外获益的具体体现。

财产险公司在做好常规化、大众化产品的同时积极推出个性化产品、打包产品、联名产品等不失为现阶段迅速活跃市场、丰富保险产品、赢得客户的有效途径。

三、完善的销售方式是“客户导向”的根本需要

保险的销售行为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在不断改变和完善。财产保险公司成立初期常用的借助政府相关部门或主管部门“红头文件”“促销”的“行政型销售方式”今天虽然已属罕见,但随之伴生的“关系型销售方式”仍有一定的市场。但个人客户分布广、单笔保费少,特别是财产险多以1年为周期、无续期利益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以全新的思维来探索有针对性的、新的销售方式。

1.加快现行保险公司销售队伍的转型,采取全新的直销行为

财产保险公司的考核和利益因素的驱动结果必然使直销行为的分支机构和销售人员更多地关注能获得较大业务的团体和企业客户。然而,个人客户市场却是所有保险公司迟早要面对的市场,个人客户市场的取得与否最终决定保险公司的存亡。但传统财产保险的一对一的销售方式显然受制于个人产险产品的成本局限,因此销售队伍及其销售行为必须符合个人客户业务发展的需要:

转型之一,保险公司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代表、个人理财师及风险控制专家转换,在保险深度上弥补保险密度带来的不足,从空间上弥补时间上的利益损失。

转型之二,通过大力倡导“个险团销”的销售方式,达到了低成本高产出的预期目的,如利用发挥会所、沙龙、社区、集团、俱乐部、主管单位等客户枢纽的作用,牵散户龙头。

2.加大投人,将保险公司功能最大可能地融入社会

长期以来保险所担负的角色是“收收保险费,拿拿手续费”,保险在保险发展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其应有的效能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保险在个人客户产品销售中有着其“”的天然优势,无论是兼业还是专业,大多有着先天的客户渊源,如依托车行、银行、邮政、电讯、运输、医疗、教育、物业等资源派生的保险行为。现行的人自身运作、社会的管理和保险公司的投入离“客户导向”的市场需要相差甚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被动型业务占业务的主要来源,“派生”的行为一般与客户采取资源交换式的展业方式,保险产品的获取以及对客户的引导缺乏主动性。人产品单一、行为简单,在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的同时不能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要。成功运用资源是实现“客户导向”的关键。保险公司要加大对的投入,真正在星罗棋布的兼、专业上做到销售等服务功能的延伸。

3.实现自助销售,引领未来个人客户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信息民用化的到来,个人保险通过电话、电脑网络、电视、直邮等方式自助销售迎合了未来高效率、快节奏的生活需要。

总之,不同方式销售行为其目的就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个险产品销售网络使个人客户在获取保险产品时真正做到快捷方便。

四、良好的客户服务是“客户导向”的绝对保证

做好对个人客户的服务是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也是保险经营能否最终实现“客户导向”的必经之路。

保险的个人客户服务除有着一般保险服务的共性外还有着很强的个险特点:那就是个险服务必须做到的条理性和常理性的有效统一。个险服务的条理性是指保险的任何服务必须遵从相关的保险条款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投保人对信息掌握的是否充分、不同保险人员的行为方式、个人客户的文化差异等方方面面都会影响甚至左右个人客户的理解、判断和行为,相同问题的不同理解、相同的处理方式的不同满意程度形成了个人客户的特点。针对这种特点保险人就需要在常理性上下功夫,在条款基础上既要保证保险公司的长远和整体利益同时又能让客户满意。对个人客户的服务集中体现在保险销售的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环节上。

售前,采取多途径的方式充分提供个人客户需要和必须掌握的相关保险信息,使客户对保险需求做出正确、自愿抉择。有效的售前行为取决于对潜在客户的挖潜和争取“摇摆客户”的成功率。售中,不少企业把售中服务仅仅看成是微笑服务、送货上门、24小时制以及产品“三包”的承诺上。其实,销售环节的便利性和产晶质量的保证是对所有销售行为的基本要求。售中的过程是与客户“交手”过程,客户在“交手”过程中对环境的取舍、所提供服务对象的要求以及符合客户心愿的最佳“交手”时间等等都是作为个人客户销售必须研究的课题。客户对所提供的销售服务不应是简单的口头满意,而是出自心底的感觉“自然”和“舒服”,是吻合甚至超出心理预期的“兴奋”。判断售中行为的成败指标是客户的“上瘾度”,优秀产品售中行为又是其它产品的售前行为。售后,往往是保险公司有周密的服务要求和规章但执行不到位的环节。而售后恰恰是企业体现诚信、反映实力、展示魅力和培养客户“忠诚度”的最为重要的一环,是衡量企业能否长远发展的标杆。好的售后服务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是全员到位的服务意识;第二是顺畅高效的运作流程;第三是与服务相一致的内部保证制度。

五、保险公司实施“客户导向”的建议

1.处理好保险标的的风险管控和个人客户价值贡献的关系

充分认识保险标的风险“大数”和以人为对象的“客户风险”的“大数”辨证关系,建立符合“客户导向”的“个险大数”体系。企业经营盈利为最终目的,个体的把控必须以总体的市场获取和在已取得的市场中盈利为前提,失去市场或在得到的市场上无法获利的个体把控完全失去了把控的意义。财产保险中多构建以物为标的的风险大数法则核保体系,在个人客户的业务管理中可以尝试以个人价值贡献的大数法则来判断。

2.追求盈利的科学化

财产保险论文篇(2)

新生的财产保险企业由于其诞生在国家经济转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特殊时期,更应该注意自己周边环境的变化以便能够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策略。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环境决定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因此,要想比较准确的预测和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就必须深入地分析企业面对的市场环境。

下面将从财产保险的产业环境入手分析一下新生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称新生企业)的发展战略。

一、当今财产保险的产业环境

(一)来自WTO的挑战

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中国加入WTO是既定国策。国际竞争家门化已变为无法回避的实事。因此,不论新生企业愿意与否,都必须准备迎接来自国际保险业的挑战。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存在根本性差异以及长期处于政府的政策保护和国有企业一家独霸的市场垄断之下,WTO对中国保险企业来说是相当陌生的。这种经济体制上的陌生性使我国保险企业所面临的挑战远比其它发展中国家保险企业在“入世”时所面临的挑战要大得多,风险自然也要大得多。如何抓住“入世”前最后几年的过渡期加速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充分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应是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

WTO对中国经济最大的影响就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国际分工,所有的中国产业都将在这一框架下重新定位,作为服务业的中国保险业也将随之重新界定自己的服务对象。随着产业的重新排序和分化,市场将会分为厚利市场(profitablemarket)和薄利市场(unprofitablemarket)。有可能出现外资企业据有厚利市场而把薄利市场让给内资企业的产业格局。因此,如果定位不清中国保险业在新的分工体制下可能会丧失今天在本国市场的主导地位,沦为附庸。这将是WTO带来的最大的威胁。所以,国内保险企业如何审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师夷之长以制夷”,通过抓住再定位的机会来化解强敌的威胁,在特定的目标市场上牢牢占据主导地位是解读WTO的关键。但是,这是一个复杂的组织再造工程,而不是简单地“认识”问题。《世界银行1998年发展报告提纲》在谈到是“搭上车”还是“落伍”的问题时指出“赶上并不是轻而易举,简单迅捷的事,需要的也不仅仅是资本积累”。

面对国外保险企业的大兵压境和国内保险企业群雄逐鹿的局面,新生企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必须要准备走一条不同寻常的发展道路和模式,尽快形成自己在新秩序中的特殊竞争优势,把这场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最大变革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变成自己发展的最大机遇。

(二)产业发展现状

(1)发展阶段定位

我们今天的保险业正处于产业化的初期。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早已存在于国民经济的活动之中,但其长期以来一直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部门”的形式存在,无论是经营形式还是经营规模都不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业。将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定义为“产业化初期”而不是保险业的发展初期,目的是想更准确地描述出其历史的继承性和现阶段的基本特征,即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垄断经营已经相当成熟,而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刚刚萌芽并正在遭到WTO的强大冲击。今天的中国保险业,既能看到萌芽阶段的特征,向国际化发展特征,也能看到成长阶段、成熟阶段、甚至是衰退阶段的特征。正是由于几个不同发展阶段的重叠造成了复杂的外部环境,使新生企业在制定各自的市场策略和发展战略时普遍感到非常困惑,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出现摇摆。

所以在现阶段无论是政府的行业指导,还是企业的发展战略都要分类实施,断不可一刀切。这既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保险企业制定各自发展规划的立足点。明确这一点对新生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指导新生企业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2)现存的行业状况

我国的财产保险业不是从无到有的,而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脱胎而来的,其必然带有母体的很多痕迹。由于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国有独资企业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程中变化不大,所以整个市场环境的变化也不大。这主要反映在市场的准入制度上、市场的结构上、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上和业内的文化体系上。

从市场准入制度来看,由于保险业长期在封闭状态下运行,保险业已成为一个垄断程度相当高的行业。虽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在WTO的推动下,金融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开放,但总的来说国家的控制力度相当大,政策准入门槛相当高,开发度很低,开放的进度也很慢。目前的市场主体还很少,竞争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还十分有限,已进入的企业可以充分共享行业垄断带来的利润。可以说现存的行业垄断保证了各家保险公司的生存并使大家基本上能和平共处,但它同时也导致了整个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始终处于粗放阶段的状况,获利能力低下。1999年,财产保险的行业销售利润率只有4.4%,完全看不出朝阳产业的迹象。

从市场结构上看,新生企业经营空间狭小:传统的保险市场基本上被瓜分完毕,潜在的新兴保险消费市场尚无能力问津。目前的市场结构是三个骨干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了90%,其中最大的一家市场份额达到70%以上,而其余的各家只拥有不足10%,存在严重的寡头垄断。新生企业的进入遇到了老保险企业在传统保险市场上的顽强抵抗。为了获取生存所必须的市场份额,新生企业不得不采取一种蛮力硬拚的策略,即价格战的策略强行开进,一进入市场便陷入了高成本、高强度的对抗。“卖”保单变成了“买”保单,企业经营成本激增,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上看,出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考虑,政府监管政策和法规对现阶段财产保险市场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对主导企业的保护,二是对业内所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进行ot较大地限制。

具体来说,前者由于垄断企业在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而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转轨又进行得比较慢,所以政府的监管政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得不向其倾斜,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因此,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基本格局和政策环境长期以来一直无大改变。以WTO为例,虽然WTO已迫在眉睫,但政府监管当局督促市场迅速向WTO标准靠拢的政策导向并不十分明显,力度也不很大。除非国家主动用行政手段拆散垄断,否则市场仍在原有的框架内按照自己的老节奏蹒跚前行。因此,新生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必须在这个框架内生存与发展,无法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战略。后者因为保险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性,国家一直对其实行较其他行业更为严厉的监管,保险企业自主经营权到位率很低,与自负盈亏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缺口,企业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在市场上运作,企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投资方面。但是鉴于我国各保险企业严重缺乏熟悉其它行业或业务的专门人才及经验,以及相关市场也处在形成阶段这一基本事实,完全放开,让企业自主经营权全部到位,也有很大风险。就拿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来说,没有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全面开放投资亦是弊多利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对市场行为的强有力监管对新生企业来说又是一种保护。

当然,受到WTO的冲击和影响,政府监管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逐步走向市场化,主要监管职能将从对市场行为的监管过渡到对企业偿付能力的监管。向国际惯例看齐将是保险监管的主要发展趋势。

从文化上看,国有独资企业长期一枝独秀的局面造成了保险业根系一脉的结果,其后不论哪家公司成立都不同程度地打上了国有保险公司特有文化的烙印。其突出的表现是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业务人才,轻管理人才;重经验,轻理论;重短期经营,轻长期发展研究;重传统业务,轻创新等。文化的同宗同源造成了人才的同质性和思维方式的同质性,这是导致财产保险市场经常出现“过度竞争”的重要原因,也是本文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诞生的保险公司称为新生企业而非新兴企业的原因。新企业不等于就代表先进,老企业也不是落后的同义词。事实上老企业反倒是许多组织变革、产品创新的倡导者。这种现象值得新企业格外关注,万不可掉以轻心。目前各企业正试图从这个特定文化的体系中突出重围,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三)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中,知识已从非独立因素变成了独立的因素,从潜在的生产力变成了现实的生产力。知识生产力正日益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知识经济把信息和知识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资源,把人创造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看作最重要的经济成果并以此导出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经济特征。知识资源的导入使经济获得了无尽的动力。对于生存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来说,知识资产正在取代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而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知识的开发、传播、研究、教育和培训,企业有无竞争力主要看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力,而不再是它有多少钱或多少固定资产,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正视的问题。那些能有效地开发和管理他们的知识资产并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多的知识的企业将会发展的更好。人是知识的创造者和载体。因此,对人力资本和技术的高强度的投入是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运作的重要特点。

信息技术及网络经济和文化的飞速发展是知识经济最突出的代表。信息技术向各个部门的广泛渗透,极大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加速了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改造。所谓企业信息化,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改写和重建现有企业的全部管理和业务基础,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使经济发展进入“柔性生产”时代,也就是个性化生产时代。企业经营开始从传统的集中式生产经营走向分散式生产经营。借助信息技术人们已经可以在管理决策中心和营业终端之间实现实时管理。管理的跨距突破了传统理论的时空限制,可以延伸到任何地方,“贴近市场”的营销理论开始真正走入实践。如在传统经济时代,企业用集中来表现本企业的实力和地位,雄伟、豪华的公司总部曾给来访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使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的员工产生了极度的自豪感。但现在这种旧观念在分散经营的新经营理论的冲击下已让位给终端柜台的美观和现代化,让位给满足于顾客的效率感、方便感和信任感,让位给以整合顾客服务为中心的新的经营理念。OECD(经济发展和合作组织)在描述知识经济时指出过去人们把企业信息化的终点放到企业内部的整合上,着眼点都是推动管理的进化;现在的重点则是放在企业的外部,即放在为顾客的服务上。这一点对身为服务业的保险企业来说影响更为重大,将使现有的保险经营模式,特别是营销模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新生企业应借助信息技术迅速建立起完全不同于老企业的经营结构,组织结构,和市场布局结构,按照前重后轻的新原则配置企业资源,竭尽全力贴近市场、贴近顾客,塑造新型的企业形象。

互联网的兴起为经济转型起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互联网打破了时空的界限,无限增加了企业与潜在客户的接触机会,提高了交易的速度和规模,降低了咨询和交易的成本,简化了交易的环节,使快速、便捷的个性化服务和自助式服务成为可能。保险业作为传统的服务产业毫无疑问也被“网”在其中,开始从资本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劳动密集型转化。在高科技时代,谁拥有技术,谁就拥有市场。虽然目前网上保险销售还存在许多问题,但这种新的销售模式正导致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出现一种革命性的变化,有着广阔的前景。

知识经济及信息、网络技术时代的到来,给新生企业划了一条新的、平等的起跑线,使之有了跑赢大企业、老企业,甚至外资企业的机会和可能。但网络技术本身并不能保证新生企业一定会赢得下个世纪的竞争。获胜的机会在于利用新技术对企业再造的结果,即新的企业组织结构、规模和文化的形成,另外还取决于企业外部网络环境的成熟度。同时由于市场进入的科技含量大幅增加,行业准入的资本门槛也相应大幅提高,新生企业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打好高科技战争。新生企业能否抓住这次战略机遇,赢得新经济时代竞争,避免被淘汰的命运,取决于初始的策略规划,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或概念。

(四)当前新生企业效益不好的成因分析

(1)基础管理的薄弱

当前新生企业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没有历史,横空出世。换句话说就是大都没有经历过从小到大生存磨练,一上来就是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的资产,除了钱和一张金融许可证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企业基础。因此先把企业的基本功练好然后再把保险业务的功课做好就成了必然的次序。首先要解决企业该如何办?这样一个极简单又深刻的问题,这是基础;其次才是在高科技时代如何办好保险的问题。目前各新生保险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主要都是基础管理滞后造成的,而非保险技术不成熟造成的。从保险技术方面看,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上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在各家新生保险公司经营实践上,共同的特征是保险业务能力普遍强于管理能力,用业务管理代替了基础管理并普遍存在一种轻视基础管理和基础管理人才的浮躁文化。新生企业在基础管理未到位的情况下大规模上业务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最突出的是基础管理不到位诱发的内部道德亏损。

(2)不利的市场竞争格局

亏损的第二个成因是垄断状态下的市场竞争。垄断造成了新生企业生存与发展空间的过度狭小,为了拥有生存必须的市场份额,新生企业不得不牺牲属于自己的行业垄断利润来换取保费,即用价格竞争的方式作为主要的市场策略,这必然会导致市场次序进一步混乱。

由于我国垄断的根源在于社会制度的存在基础,即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因此,指望近期内通过上层建筑来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是不现实的(调整是有可能的)。企业必须要面对现实并找到这个环境下的适合自己快速成长的方式和道路。

(3)保险市场的特殊性

由于保险企业的实力和无形资产在保险交易中的权重很大,新生企业在起步阶段一般只能选择那些费率高、标的小,风险分散、技术含量低和易上规模的险种切入市场。于是便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在个别险种上产生了“过度竞争”。过度竞争导致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生存的问题一下子变成了新生保险公司面临的头号问题,发展的事自然无暇顾及,企业行为日趋短期化,十分被动地跟这市场走。

(4)保险技术二重性的影响

保险业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效益。保险业务质量评判主要取决于核保核赔技术的水平。造成许多亏损的原因是核保或核赔技术不过关。一般地说核保或核赔技术含两个层面,一是保险技术本身,二是对保险承保对象所处行业的风险识别?t前者可以通过理论学习和培训来提高,后者只能靠实践经验的积累来增强,即阿罗(K.Arrow)所说的“干中学”(Learningbydoing)。一般地说,新生企业在第一个层面上并不很差,基本上处在社会平均水平上,有些甚至还要稍强些。但在第二个层面上由于新生企业大都采取大企业、老企业的经营模式,没有明确的经营方向,大乎隆式地什么都做,再加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行业更迭频繁,新生保险企业很难掌握承保对象的行业特征和防灾防损的节点,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取足够的案例进行纵向积累,行业风险识别技能和承保经验积累非常缓慢,难以迅速形成有效生产力。许多交易都因无法充分利用过去的经验造成交易成本高于市场平均成本,导致行业垄断利润的流失。更严重的是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点不同,核保人员不可能什么都懂,这种情况往往使核保环节形同虚设,硬性承保就会埋下重大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结局,便会出现过度依赖再保险的现象--只要分得出去就保,把再保险变成了新的核保部门,把收取保费也变成了收取分保手续费,企业无法赚取承保利润。在核赔方面的窘境与核保基本类似,往往由于经验不够,不该赔的也赔了,导致利润的流失。另外由于这种经营模式无法有效地组织起企业的资源投入到新兴市场(有效需求率高的市场),新生企业不得不继续围绕着自己熟悉的传统市场(有效需求率低的市场)去与老企业、大企业抢市场。这不仅耗掉了企业应得的利润甚至造成了亏损,而且限制了新生企业的发展前景,使道路越走越窄。可以说,企业业务经验的积累速度和质量,以及将他们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机制决定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

(5)大项目、高风险业务的不利影响

对新生企业来说,大项目承保虽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有形象宣传上的意义,然而大项目由于承保技术上的复杂性和展业层次过高也非轻易可以得手。承保大项目犹如攻城作战,城高沟深,非重兵不足以下。久顿兵于坚城之下则费用不足,锐气殆尽。企业易陷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窘境。从行销的角度看,大客户由于竞价力强,承保费率过低,在没有形成规模的时候,新生企业的风险也会很高。因此新生企业在实力有限的时候不宜将大项目作为主攻方向,而只能以奇兵相待。如果乱打一气,则会对初创期的企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高风险业务也一样,由于新生企业的实力较弱,对高风险业务赔付的承受力差,为了分散风险,不得不过度依赖分保,企业费了半天劲,只赚了个吆喝钱,在基础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还会出现赔钱赚吆喝的结果。大项目和高风险业务的利润积累慢,对企业初期成长贡献率低,并使企业用散了资源,错过了其他市场机遇,因此在创业初期不宜介入。

(6)企业文化建设步入误区

目前,新生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很少从长远发展考虑,即统一价值观入手,而基本上着重于视觉形象和宣传,使企业文化建设流于形式,其结果是经历了数年的磨和之后,员工和企业领导人及投资人并没有在企业的理想和目标上达成一致;相反,在貌和神异的表面文章下,文化失去了它的凝聚作用和约束作用,企业理想受到普遍的蔑视和怀疑,利己主义恶性膨胀,短期行为成为主流。在基础管理不到位和文化约束力又很弱的情况下,道德风险导致企业亏损也就不足为怪。孙子说:“上下同欲者胜”。如果大家在企业基本目标上想法不同,各有所图,无异一群乌合之众,失败是早晚的事。其实企业文化是企业上层建筑建设最重要的部分,属于政治范畴。对于一个新企业来说,政治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因此一定要把企业文化的建设提高到政治的高度认识。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政治,政治的核心是权威,权威的核心是价值观,价值观的核心是理想。理想是创建企业文化的源泉。企业的理想就是企业领导人的理想,可以说企业领导人有什么样的理想,就会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换句话说,理想有多大,事业就有多大。企业领导人必须是企业理想的化身,必须言行一致。如果一个企业领导人表面上目标远大而实际上无时不在为自己的私利打小算盘,该企业的文化也必然是以私利为价值取向的文化,因为言行的差异会通过组织系统层层自上而下的传导。当然,在功利主义泛滥的今天,这样的要求是很难达到的。但是“非立大志自拔于流俗者不能成大器,”一个企业要想做好就必须与众不同,必须要有长远考虑。二是在政治决策的模式上存在失误。民主和独断是两种政治决策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采用何种模式的利弊并非可以用科学或不科学这样简单地划定,而是对不同阶段利弊轻重的权衡。决策的科学与否主要取决于领导人的个人素质和决策机制的设计。一般地说草创时期宜用独断的方式,民主是适应发展起来以后的决策模式。在企业草创时期即实行民主决策方式会延缓价值观的统一过程,甚至会使这一努力瓦解。如经营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分配往往会使人们根据隶属关系结党,进而演化为派系之争。派系的出现导致了管理上的不公平,是非没有标准,最终导致指挥系统的崩溃。因此,在企业创立初期就要把保持政治稳定当成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保持政治稳定就要建立政治核心。具体说就是要树立第一经理人的概念,统一政令,避免出现双头政治和多头政治的权力格局。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力。上层建筑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虽然受到我国国情的限制有些理论并不能完全在现实付诸实施,但经过努力还是可以建立起基本上符合企业运作实际的企业文化,使企业能够按照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运行。

二、实施以建设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系的基本发展战略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化经营

所谓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那些最基本的、能使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有四个基本特征:(一)具有充分的顾客价值,即对顾客能产生根本性的好处或效用;(二)具有较强和较持久的唯一性,即进入壁垒高,不易被模仿;(三)具有相当的基础性和延展性,应该能为企业打开多种产品市场提供支持,对企业一系列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都有促进作用;(四)具有领导性,即总是在经营理念、管理工具、组织架构和产品创新等方面走在市场的前面。核心竞争力的实质是核心专长的建设。核心专长的培养和发展是通过两个途径进行的,一个是通过内部的积累建立核心专长,一个是通过外部的兼并和重组来获取核心专长。在社会分工不断深入和细化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明确自己能为之提供最佳产品和最好服务的目标市场,通过在目标市场上的长期积累来形成自己的核心专长。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但放在市场上就会有强弱之分。最强的核心竞争力表现为一种能不断的制定行业竞争标准的能力。可以说,谁能不断地制定新行业标准谁就拥有最终的核心竞争力。以目前的财产保险市场为例,垄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构筑了当前的行业竞争标准,其他企业要想超越它就必须建立新的竞争标准。

核心竞争力理论认为企业超额利润的来源于其核心资源和核心竞争力,企业所在产业的竞争结构并不重要,即便在存在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中,中小企业仍有可能赚到超额利润。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和资本的互补性极强,生产力的提高有时无需增加实物资本,而只要改进生产的组织方式就可实现。因此打破垄断的最好方式不是在原有的方式上拚抢,如价格战、资源公关战等,而是在新的生产方式上和特定的领域里向垄断企业发起冲击和挑战。企业必须认识到:它无法为市场中所有的顾客服务。企业不应处处与人竞争,甚至在一些市场上与握有优势的企业对抗,而必须找到并确认市场中最具吸引力,且最能有效提供服务的部分为自己的目标市场。该理论对在当前中国保险市场中的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新生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世界500强都是从专业性很强的企业发展成今天的综合性大公司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的发展的过程基本上一样的,凡是从小逐步做大,从简单向综合发展的企业,生命力都很强;凡是过早的铺开摊子,开始就往大的做,业务面面俱到的企业往往都难以为继。任何企业都无法违背这个客观规律,特别在大家实力相差很大而竞争却格外激烈的时候更是如此。即便是目前已经在进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也必然有一两项经营的重点作为自己的核心业务或核心产品,以使企业有一两个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或根据地,而不能泛泛经营。如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英特尔的芯片和夏普的LCD显示器等。盲目多元化,往往是一家企业走下坡路的开始;而任何一家成功走了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都是以相当的专业化水平为基础的。只有成为本行业的专家,才能做出真正的好产品,才能牢牢地占有市场,在激烈竞争中赚到超额利润。因此,产品的多元化或经营领域的多元化从来就不是问题,在什么发展阶段实现多元化才是问题的关键。

因此,就实际经营策略而言,收缩经营管理范围,强化?t营管理纵深,走先专而后综道路因该是一条兼顾生存与发展的、切合实际的发展思路。专业化就是集约化。专业化带来的是易操作性和经验成本摊薄,使经验和知识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有助于一个没有经验的企业低成本高速度地积累经营管理经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资本,经验积累得快,企业成长就快。就保险资源而言,由于我国的经济规模已经相当大,任何一个行业的规模都足以支撑一个新生企业的成长,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新生企业要解决的是如何选择一个或数个效益好并前景远大的行业作为自己的发展依托以解决吃得好和吃得久的问题。因此,在发展初期新生企业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从一两个险种入手,强行进行突破,通过对核心业务的专业化规模经营,形成局部优势,做出名气,创出品牌,凭借其专业化优势,抢在别人前面先期瓜分甚至垄断某些利润较为丰厚的特定市场,迅速完成利润、市场份额、经验、技术、人才和无形资产的原始积累,实现高效快速的业务增长,然后再向其它险种或领域扩大战果,最终建立全面优势。未来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将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具有为提供一个或数个特定保险市场核心专长的生产服务体系。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针对当前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根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在未来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建设专业化的核心竞争力是新生企业最为急迫的任务。做好、做专和做强是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原则,也是新生企业在发展初期应奉行的发展战略。

(二)建立以核心专长为依托的销售服务网络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反映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上,即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利润率上,而这与销售网络布局建设合理或科学与否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新生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基本考虑模式是哪里发达就在哪里设(有些还会考虑股东的因素。但由于以股东划分业务发展方向本身不科学,这种经营策略实际上收效甚微)。这种设立方式由于在微观上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新机构进去后缺少立足和发展依托,往往不得不参与恶性市场竞争,在没有任何优势和特色的情况下被动地进行混战,结果造成普遍性亏损。通常的规律是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各家的分支机构设的越多,竞争越是激烈,新机构亏损越大。对总部来说,这样的分支机构开的越多,财务压力越大,很快陷入发展是亏损不发展也是亏损的两难境地,最后只能是把放慢发展步伐作为修正企业发展战略缺陷的一种权宜之计。专业化发展战略为新生企业分支机构布局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新生企业可以根据遴选的产业集中度、产业重心转移趋向、本行业竞争度和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四个维度的考虑来科学合理地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以具有绝对优势的特色服务来占领目标市场。这样做可以避免了无谓地恶性竞争,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尽早在新的市场握有一小块根据地,稳稳地站住了脚跟,为总部提供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和利润,从而充分发挥了分支机构的作用。

(三)建立战略协作同盟

企业联盟是指企业个体与个体之间结成盟友,交换互补性资源,以期获得长期市场竞争优势。迈克尔波特说,联盟是企业之间的长期协定,它超出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又没有达到合并程度,是扩大市场而又不扩大企业的方法,也是一种不通过合并,就可取得纵向一体化的低成本和特色优势的手段,并能产生1+1〉2的效果。企业联盟的好处在于通过联盟双方均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共同进行更敏捷的对外竞争。对新生企业来说结合自己的核心业务以产品为导向与国际上具有相关核心专长的保险企业建立较为紧密的纵向联盟或横向联盟,进行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业务合作与交流是迅速跨越某些发展阶段和为抗衡WTO冲击,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到国际水平,有效地占领市场的捷径。联盟不仅局限于业内,也可扩大到业外,主要是借助其他行业企业或组织的行销通路扩大自身产品的销售。策略联盟分研发联盟、技术合作联盟、销售通路联盟、信息联盟、培训联盟、分保联盟、管理联盟、承保联盟、服务联盟等。尤其是销售通路联盟的建立有利于解决保险企业,特别是新生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何解决企业高位切入社会的问题,即如何让自己的业务人员能够尽早接触到潜在保户的上层人员,把推销变成“拉销”,从而迅捷地打开效益型险种承保的大门。

(四)建设以市场创新为中心的强大的可持续研发能力

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源泉是知识的积累和运用。因此要想赢得下个世纪的竞争就必须超常规地建设企业的研发能力,及时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业内外先进企业,收集市场的信息并针对市场的现实和潜在需求作出回应,建立起学习型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学习能力强弱决定了企业的前途。古语说:“学有本源。”企业自身的文化建设就是企业的大本大源。没有这个为基础,企业非但无法学习汲取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反而往往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得不偿失。

重生产,轻研究开发,是计划经济的遗产。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一切生产和销售计划都由国家下达,企业无太大必要建立自己的“大脑”。目前我国的企业仍普遍不重视研究与发展,企业决策主要凭领导人的经验。很多企业把研究与发展部门作为一种装饰物。这一点在保险业显得尤为突出。相比之下,外国公司则把研发作为主要的生产力,甚至是核心生产力加以建设。现在企业的生态环境也一天比一天严峻,再不研究新产品,再不研究市场及其发展趋势,就一天也无法混下去。尤其是WTO到来后将彻底打破目前保险业的行业垄断,届时谁能满足顾客日益增长的需求,谁将赢得市场。新生企业不能把希望被动地寄托在监管部门的各种保护性措施上。否则一旦发生突变,企业就会立刻面临绝境。

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创新力的建设过程。由于创新能力的形成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积累,因此新生企业必须从创立之始就要把创新力的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创新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是单纯的研究能力或开发能力,而是一种能够把握市场机会和技术机会,正确地做出创新的决策,有效地实施这一决策并成功地引入市场的能力。创新分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商业技术创新与科学技术创新不同之处是前者不完全追求技术的先进性而是以市场实现度和获得商业利益作为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研发的重点是市场。所谓市场就是一定数量顾客有效需求的集成。市场的创新即不断根据顾客的有效需求推出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用新技术、新产品创造新市场。学习积累机制是创新的核心问题,是支持创新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创新是需要投入来支持的,必须在制度上、机制上予以解决。创新必须要围绕企业的核心专长进行而不能追时髦,更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创新分战略性创新和战术性创新。所谓战略性创新主要是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和趋势,预测出企业下一阶段的创新重点。因此战略创新的重点是对产业更迭的研究与筛选。例如,产险的增长速度连续几年的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99年更直落到2.93%,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差4个百分点,完全没有体现出高需求收入弹性产品的行业特征。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国民经济内部各产业系统间的发展存在不均衡,各产业系统的发展速度有快有慢,有兴有落,而作为向其提供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却没能跟上这种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和行销策略,因此造成了今天财产保险业的窘境。这种窘境的具体表现是:一方面传统保险消费市场的有效需求在不断下降,但保险业的有效供给却在持续增加;另一方面虽然在新兴保险消费领域出现了巨大的有效需求,但保险业却没有形成相适应的有效供给。传统领域有效需求出现萎缩和新兴领域有效供给没有形成导致了现行保险供给系统出现结构性过剩。这导致了财产保险在产业形成的初期就出现了“过度”竞争,使行业利润整体下滑,朝阳产业突呈“夕阳产业”的端兆;同时由于财产保险业没有主动搭乘上高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列车,所以无法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自然也就发育迟缓。对新生企业来说,新兴市场各方利益尚未定型,因而进入成本相对较传统市场为低(传统市场的利益格局已形成,新企业不易打破),战略回报高;另外新兴市场的保源优良,亦是保险资金的好投向,将会形成保险、投资的良性循环。孙子曰:“凡战,以正和,以奇胜。”这既是战争的法则,也是商战的法则。对新生企业来说,正,就是在传统的市场上解决当家吃饭的问题,属于战略防御,主要解决生存问题;奇,就是建设新兴市场的供给能力,属于战略进攻,目的是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企业能否笑到最后关键看如何出奇制胜。因此,新生企业战略创新的核心就是找出这些新兴市场,加强对新兴保险消费市场供给能力的建设,及早形成对新兴市场的供给能力,淡出传统市场。

所谓战术创新,则指针对o§品的创新。但产品创新不是盲目的,并非任何产品都有创新的价值。为了追求价值最大化,战术创新必须要放到战略创新的框架内,也必须要借助理论工具进行指导。因此,新生企业要推出有生命力的产品就必须首先研究所选定相关产业,即自己的目标市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研究这些产业经济寿命,然后再根据这些朝阳产业的具体需求设计产品。以往我们一直在倡导险种创新但收效不大,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大都没有把险种创新放到产业寿命的背景下进行,而只是围绕着传统市场进行产品“改良”,产品寿命过短。

从策略看,创新又可分为率先创新和模仿创新。新生企业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模仿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技术,这是造就后发优势的主要内在机理。因而模仿创新必然是新生企业的基本策略。

(五)以电子商务为核心建设新型的管理和销售模式

所谓电子商务就是在电子的手段下面重新建立企业的流程和组织(reengineering),重写企业资源计划(ERP)。对保险企业来说就是借助信息技术使企业的人力服务能以电子的速度流动起来,在信息流的基础上形成服务流,最终实现大量高速的现金流。

由于未来的企业经营严重依赖企业信息流的速度和对其所含重要信息的汲取。因此新生企业从一开始就要把电子化管理写入自己的发展规划并配备充足的资源。在信息泛滥的时代,培养和组织一支拥有大量高素质的信息分析专家队伍将成为企业克敌制胜的法宝。脑库和数字化神经系统(而不是网站)的建设将是电子化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分水岭。

由于从理论上说电子商务可以无限制放大企业的经营规模,企业在信息化后经营规模不是缩小而是扩大(“减员增效”将变成“增员增效”),成败的关键在于你的服务流能否跟上。因此必须把新型销售终端的建设纳入战略建设轨道,按前重后轻的原则配置资源,建立充足的、现代化的销售终端,把最优秀的人才、最多的资源都放到最贴近市场,最贴近顾客的地方,为顾客提供最高品质的服务。

当然电子商务是一个社会性系统工程,它的建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真正进入实用和主导地位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社会网络基础系统的建设,网络用户的规模和购买能力,网络消费文化和习惯的形成,网络财务安全(既对企业而言,也对个人而言)等都还在发育中,远未到成熟期。对其目前在营销方面作用的不切实际的夸大将会过早耗掉新生企业有限的资源,从而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虽然对新生保险企业来说电子商务是必由之路,越早明确就越主动,但并非马上大规模投入。从整合步骤看,要采取渐进式战略,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做好企业内部的电子化信息系统和的并网准备,第二步进行企业组织内部体系的改造(这是根本)。要注意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一般地说电子商务要经过四个阶段:即基础网络建设阶段、办公自动化阶段、建设企业核心业务管理和应用系统阶段;电子商务直接增值阶段。

(六)“深根固本以制天下”

在现存的市场格局和行业环境下,只有经过认真的规划和较长时期的努力,新企业对老企业的优势才会展露出来。任何速胜的观点都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应该去掉浮躁的心态,着眼于长期的竞争,所谓“风物长宜放眼量”,等待时机。要耐得住寂寞,做到“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不仅仅指速度,也包括效益。但不论是效益还是速度都只有放到战略中才能看出它的价值。在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效益和速度指标。在企业内部环境已与企业外部环境不可分割的情况下,主观想稳,客观形势是否允许?主观想快,客观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雄心勃勃的目标?另外效益是由速度的质量决定的,而速度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战略资源投入的价值取向、数量多寡和管理实践运行的质量和水平。如果效益不好的原因属于资源投入和配置问题,就要从根上解决,即从投资决策层解决;如果属于管理问题,就要从经营层解决即对战术措施进行调整。

新生企业的发展初期可以没有直接效益(但会形成间接效益,如无形资产、市场占有率、机构和规模经验等),但从战略上看,则必须要有直接效益,这是企业经营的起点也是终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效益决不能仅停留在是否有当期现金回报这样一个肤浅的水平上,而应该放在长期的基础建设上。

“深根固本以制天下”。新生企业要敢于加大在基础设施上的力度,打好发展基础,在基础上投入的越多,以后经营上的难度就会越少,发展就会越顺利;基础没打好,盲目上规模,就会出问题。基础打好了,再大干快上,加速发展。

(七)管理人才是做好企业的基础,专业人才是开拓市场的基础

保罗·罗默在四要素经济增长理论中把人力资本排在第一位,而把新思想、资本和非技术劳动等因素依次排在其后表明了人力资本的重要性。

知识经济的重要特点是对人力资本和技术的高强度的投入。企业的不断地学习和归类及利用信息的能力已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知识的载体和学习主体,因而人的因素与企业效益的互动力越来越大。简言之,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就是对人的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管控的好坏。

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人的素质高低和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人才是服务业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当前保险业最稀缺的资源是人才,新生企业从建立伊始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去垄断人才(垄断了人才就意味垄断了市场,建立了别人进入市场的障碍。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为新生企业利用有限的实力垄断相关的最优秀的人才提供了前提条件)。目前各家新生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人才缺乏的问题。在老企业采取措施以防止自己的人才外流之后,新生企业的人才缺乏的问题更显突出。此外人才成本的不断攀升也向新生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一问题在外资保险大举进入之后将会更加尖锐。除了人才短缺的问题外,人才的质量也是令新生企业深感头痛的,新生企业的保险人才在从业经历和时间上普遍弱于老企业。然而在所有人才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还不是缺乏业务人才的问题,而是缺乏管理人才的问题。从各家新生保险公司内部实践看,保险业务能力普遍强于管理能力。因此要扭转重保险技术轻管理技术的传统经营理念,树立科学管理是第一生产力的新思维。要充分认识到保险技术只是一个保险企业理应具备的常规技术,决定企业命运的是管理。现在一谈缺人就是指缺懂保险的,其实新生保险企业更缺懂企管的,懂研究的,具有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的。要打破目前存在的门派观念,破除保险圈内的近亲繁殖,让其他行业的新鲜血液尽可能多的流入到保险行业。不仅要在国内找,还要到国际上去找合适的人。要把管理人才的使用、培养放到工作的首位。既要注意从保险专家中培养管理人员,使之具备基本的管理技能和长远的战略思维;更要在重视将管理专家迅速转化成保险专家;还要及时从其它相关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引进专门人才,将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成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两栖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后备力量。要形成以管理人才为主,以业务人才为辅的基本人才战略。

(八)保险投资相辅相成,初期以保险为主

在一般情况下投资和保险业务是保险公司的两个轮子。在西方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作用甚至还大于保险业务,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但在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阶段,在行业垄断利润尚存,投资受到很大限制的情况下,对于新生企业来说,两者之间的关系更象矛与盾的关系。矛与盾是两种不同功能的兵器,一个是进攻的,另一个是防御的。在企业初创时期,保险业务是矛,投资业务是盾,企业收益应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投资主要为保险业务的扩大再生产和资产增值提供保障。由于国内的资本市场和其他投资领域尚不成熟、规范,将一个保险企业的盈利来源过分依赖投资,造成企业经营技术变形。个别企业在投资方面取得的成功只能做特例处理,尚不能总结出普遍性的经验。在企业成熟期,投资业务是矛,保险业务是盾,企业的收益主要来自投资,保险业务的主要任务是为投资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为投资的扩大再生产提供保障。分清二者在保险企业不同时期的作用,可以使企业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对不同时期的企业任务有所侧重,在资源配置上也可有所轻重。可以说,新生企业目前的最主要任务是把保险业务做上去,在有行业垄断利润的时候赚取垄断利润,尽快利用主营业完成原始积累,打个好基础。

结束语

财产保险论文篇(3)

营销即展业,产险营销指保险业务的拓展、保险市场的开发以及保单的推销。各种财产保险都是商品,和寿险一样,也存在着如何进入社会、被社会认可、接受的营销问题,特别是在当今保险商品激烈竞争的时代,营销是能够控制保险企业命运的重要活动,关系着保险公司的兴亡。要搞好产险营销,必须正确理解其含义。首先,产险营销是一种经营活动,既别具特色又与产险经营的其他环节相联系、相统一。因此,营销就不仅仅局限于促销或推销环节,而应是贯穿于保险服务的全过程的一种行为。其次,现代产险营销也是一门文化品味颇高的艺术与技巧,并非一个单纯的经济交易行为。要求其从业人员要有较高的素质、修养和能力,能针对不同的对象,使用不同的方法。保险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大学生、研究生越来越多地进入这一领域。再次,营销的内涵丰富多样,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市场调研、整体策划、保单设计,信息与传递到宣传咨询、选择保险标的、签发保单以及理赔总结,等等,环环相扣,相互影响,每一环节又各有特色,变化万千。这不但意味着产险营销人员与部门要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规范服务,对营销方式的选择也要多种多样,具备相当的弹性与应变能力。

二、正确认识与摆正产险营销在整个业务发展中的地位,充分发挥产险营销的作用

作为整个保险业运行的第一步,营销是保险商品走向市场的必由之路,也是相互间竞争的主要领域和方式之一。产险营销是否顺利,直接关系着保险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规模与效益,以及经营管理的好坏。一项典型的调查显示:目前,在中国的保险公司谋求发展、提高赢利的手段与因素中,营销是否成功对企业的发展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

这一调查结论也已被国内外保险业发展的经验所证明。

然而在我国,保险业内外人士中几乎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误解,即产险营销虽然必要和重要,但没有寿险营销在其业务发展中占有的地位重要。因而,产险从业人员更愿意从追求宽松的环境、优惠的政策、减少赔付率、用活资金等方面入手,在这些方面花费更大的力气,以谋求业务增长和更多的利润。

依据我们的实证分析,我国的产险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必须特别重视产险的营销,把市场营销作为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总公司要重视,省公司要重视,地市县及基层公司更要重视。要使上上下下、内内外外、处处地地讲究营销,重视营销,营造出浓烈的气氛。通过培训营销干部职工,研探营销技巧,向营销第一线配备、充实高素质的得力干部,在收入及其他待遇方面向营销人员倾斜,以及重奖在营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等措施,来不断强化产险营销在整个业务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三、关于产险营销的空间大小问题

当前人们普遍认为,产险没有寿险发展潜力大,相对于寿险广阔的发展前景来看,产险的前景似乎显得较为暗淡。甚至有人认为,产险特别是财产损失类保险在我国已发展到头了,即使没有到头,但剩余的发展空间已非常狭小,业务难度异常地大了。因此在开拓市场,从事产险营销时表现得信心不足,处处畏难,甚至于人心思迁,队伍不稳。若任此观点长期影响下去,势必严重阻碍产险业的发展。

支撑上述错误看法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寿险不存在保险金额上的限制,受限制的倒是投保人负担保费的能力;而产险的投保额度却受到保险利益的严格制约,因此,在假定保险供给能力无限、企业或人们的收入(保费负担能力)对购买保险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制约(仅存在持有资产的结构转换制约)的情况下,寿险表现出需求的无限性,而产险的发展与扩张则是有限制的。

事实是,尽管产险存在着财产实际价值(进而在保险金额上),超额保险下的惩罚性措施等方面的限制,但由于我国企业和个人(家庭)的各种有形、无形财产增长迅速,目前产险覆盖面仍非常小,保额也很低。产险的短期性、大宗性以及风险的急剧增加和大量性,使得产险与寿险一样,也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从产寿险比较角度看,寿险经营机构众多,近似的替代性品种(如定期存单、债券、股票等)特别多,而产险却很少有相应的替代品,有的只是不同的风险处理方式,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险的近似性替代品种或财产的其他风险处理方法,其保障性能以及在风险—收益上的对应性都非常差。特别是在目前的体制转轨期,由于各方面的变动性较大,对未来的预知性、把握性较差,人们对短期性的产险品种的评价与肯定远远超过长期性的寿险品种,产险的保障性、互、调剂性更强,风险处理成本更低,是最典型的保险。由于历史上我国人民长期、普遍的不富裕,宝贵的财产来之不易,使相当的企业、家庭对财产的重视程度远远大于人身乃至生命(虽然这种评价与看法以后会逐步改变,但在目前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可以说,一部分人只是看到了产险发展困难的一面,而很少看到或不愿看到由于市场基础条件的日益完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所带来的对产险业发展有利的一面;只是从静止的角度,从保险市场需求量保持不变的角度来看产险发展潜力的大小,而没有意识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是一个极具动态的变量;只看到分饼子的人越来越多,而没有看到这个饼子本身是越来越大的。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1995年初,中国只有7%的人参加了财产保险。而在企业财产保险中,投保企业只占一成左右,投保资产只占四成。从业务覆盖面来看,大型企业只有30%,中小型企业为50%,家庭财产险为29%,车辆险为70%,公路货运险仅20%,水运险10%。按GNP与保费的关系推算,预计到2000年,中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应达到2533亿元左右(目前我国保费总收入只有六七百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连年高于产险业务的增长速度,也说明产险仍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对此我们应满怀信心。

由于实际承保户与应承保户、实际承保的财产总额与应承保的财产总额之比在我国都很小,既表明财产保险的发展仍有着相当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开掘,也表明产险市场拓展的难度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大。也许,难的只是人们对产险发展潜力看法与观念的转变。四、决定产险营销成功率的因素分析决定营销成败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①本公司的实力大小、社会知名度高低,及其在每个客户(现实的或潜在的客户)眼里的形象的好坏。②企业和个人(客户)对不同保险公司、不同险种、不同的营销人员等等的偏好与倾向,即客户对供给方的个性化接受程度。③营销的大环境和小气候,大环境诸如整个社会对保险的认识、政府的态度和政策等,小气候诸如营业网点的多少、远近,劝买时机、场合与方式的选择等等。④关系的远近。营销人员与社会各界间的联系多少、关系的生熟、深浅、远近程度。关系包括各种渠道形成的人际联系,如由亲戚、同学、地缘、业务往来等形成的交往与联系等。⑤营销人员的素质高低、展业水平、工作经验及努力程度等。⑥服务好坏与规范化程度,等等。

简单透视一下,企业实力、客户偏好和营销环境可以归为较客观的因素,而关系的形成与贴近,营销员的品质与水平和服务的好坏,则是偏重于主观性的因素,更富有个人能动性,因此值得每个产险企业认真研究。当前的误区之一是产险营销要全靠私人关系,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是否主动热情,特别是能否感动对方。我们不否认各种公私联系是产险营销成功的重要因素,但它只是切入性(开始性)要素,还应看到这种成功是建立在公司的实力与形象的基础之上的。甚至关系的形成和远近程度也取决于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名誉以及关系人的努力程度。靠那种狭义的近乎于庸俗的关系来获取营销成功并不是真正能长期稳定保持的成功,也难以保证业务质量。

对产险营销中的服务要特别重视,从大多数产险合同期限来看,产险市场是个短期性市场,每一张保单对每一家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变动不定的,因此保持长期密切的联系,始终如一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就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抓住每一笔新保的和续保的产险合同。要树立营销就是服务,服务就是营销的概念。提高服务质量也不只限于热情,而是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设计与考虑保障计划,并提供规范化的服务。一般而言,中国、日本等国以主动、热情和信念取胜,而欧美国家的保险营销则多以理性、技术准确的市场分析与预测、规范化服务取胜。我国的营销人员应把中西方在这方面的长处融合起来,提高产险营销的成功率。

五.关于产险营销方式的选择

现代产险营销体制包括保险公司所采取的营销渠道,以及基于这种渠道而采取的成本控制和效益比较,等等。产险营销主要有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两种方式。直接营销是本公司职员的推销行为,而间接营销则是指通过专兼职人及经纪人进行推销的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关键是如何合理地选择、组合与使用它们。在什么时候,选择什么样的营销方式,主要考虑本公司在某一时期内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保险市场的供求态势与发展状况;公司在市场中的地位与份额,实施的时间、地点与对象;所售保险品种的特点,等等。

财产保险论文篇(4)

财产保险市场的有效运行主要依赖于企业组织模式及其管理机制。目前,组织模式变革呈现出新动向———即自保公司和互助保险模式,新模式的出现标志着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元化,传统的组织格局被打破。从国外的市场实践情况看,超大型企业通过设立自保公司对自身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别是巨灾风险进行平衡性管理,其具有平稳财务、降低成本、合理避税的特点,中石油自保公司无疑成为我国这种保险组织形式创新的先行者。与此同时,2011年,中国保监会核准了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的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我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它意味着这种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经营成本相对较低的保险服务形式可能成为未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支主要力量和重要趋势。

(二)管理体制创新

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创新面临的主要机制障碍在于,一是传统的关系营销仍未得到有效改观,二是对政府政策的依赖程度高,独立经营能力不够;三是资本市场和发展对财产保险融资吸纳能力的冲击,金融产品多元化对传统保险产品的冲击与替代;四是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机制的弊端不断显现;五是人才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无序竞争频繁发生。管理体制创新,深化保险体制改革,推进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完善股份公司的内控管理,建立科学决策管理体系,增强财产保险的风险防范与风险管控能力。推进经营机制创新,拓宽经营管理思路,积极探索激励与约束机制,深化保险的服务和保障理念。逐步探索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人才管理模式。探索个人人管理机制创新,在培训、晋升、佣金、个人保障等环节进行改革与创新,完善第三方交易平台,完善人管理制度。强化对分支机构的管控。

二、保险产品创新

(一)财险产品需求的激发与引导

财产保险应该以社会需求变化为导向,以经济和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中心,开发保险产品创新体系,根据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变化,追踪居民和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为,关注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家财保险、生产与流通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开发农业财产保险产品。进一步研究和开发服务与国家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产品门类,如重大疫情、灾害、高风险工种与行业保险,医疗责任,建设工程质量,旅行社责任险,重大环保与绿色产业的风险责任保险等等。探索财产保险产品的新的功能。贷款是当前社会经济安全和家庭财产安全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贷款资金的使用,可以由财险公司创造新型贷款保障型产品,如医疗责任险、车贷险、房贷险,将财产保险真正推向民生领域,深入到百姓的生活当中。

(二)调整险种结构

虽然财产保险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不容忽视的是无论从经营管理理念、行业经营秩序和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到经营环境和经营质量等方面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财险市场仍然存在着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如险种结构失衡、财险业务过分依赖于车险、企业产险和责任险比重仍然较低。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改革过分依赖车险的严重畸形的财险产品结构,增大家财险比重,创造适销对路的家财险产品,着力进行财产险险种结构调整,创造新的家财险或责任险产品品种。未来财险发展的重点应在与家财险与责任险,其中责任险可以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就责任险来说,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都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责任险中保险公司及其人扮演的是风险管理者的角色,这更体现了财产保险这种社会风险管控制度的本质特点。

(三)开发和创造新型保险产品

产品开发和创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行业改革的深化,组织模式和业务模式创新。从国内外成熟经验看,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不仅需要注重资本投入和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更需要注重投资贸易环境等软件建设。在成熟的财产保险市场国家和地区,财产保险业可以为企业的科技创新、生产、物流、销售,以及企业人才队伍提供全面风险保障,保险业的发育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着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疏通保险保障、融资信贷等一揽子金融服务链条,完善配套和增值服务,进一步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区域内生产、物流、销售各个环节,为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扩大再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增强财险企业盈利市场空间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的动力以及低于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扩大保险服务领域。当前,财产险费率持续走低的原因之一是竞争激烈,而引发激烈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险种竞争过于集中,尽管财产险险种种类不少,但竞争主要还是围绕着企财、机动车、货运险展开的。责任险、信用保证险、短期健康险等险种,社会需求日益扩大,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业务量不大,发展速度缓慢,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在这些险种的发展上下大气力,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一个适销的新险种就会形成一个市场,保险业应加快实施产品开发战略,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研制新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市场容量。此外,在开发市场和创造新产品之前,必须着力消除营销财险行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这一点对于财险制度改革至关重要。应进一步推进保险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强财险保障的制度与法律建设。此外,可以通过细分客户需求,细分客户群体,创造多样化、个性化、贴心的财险产品。

(四)开发衍生型产险品种,挖掘投资性财产保险产品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保险与金融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保险零售市场、资本市场、资产负债管理和公司的风险管理中都出现了保险与金融的融合,保险期权及保单贷款证券等衍生品及证券化工具不断推出,财险市场重点应探索产品的新功能和新价值。新型的金融服务企业———银行保险业不断涌现。目前,保险衍生品及证券化工具市场虽然还未得到充足发展,但作为传统再保险的替代或补充,可以有效地解决巨灾保险的承保能力缺口。过去,世界范围内的投资者只是间接地以(再)保险公司普通股的形式参与巨灾相关的损失概念决定,除了提供一高度可变的超平均水平的潜在收益外,可望起到很好的分散风险的效果。随着世界金融市场一体化及金融科技的发展,保险与金融会更趋融合,保险创新更会层出不穷。例如,国际上早已经出现的保险期权,风险交易,保险资产证券化等,都提供了不错的保险衍生产品开发思路和有益借鉴。

三、开拓潜在保险市场,拓宽服务领域

(一)加强保险宣传、提高保险意识

服务社会管理空间巨大,观念与创新是关键。服务社会的理念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减震器的作用,理念领先是财产保险产品创新的导航。保险宣传是一种观念的引导,更是一种情感的交流与互动。我国由于受到传统经济方式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人的思想是偏于保守的;再加上我国的保险业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所以我国老百姓的保险意识普遍不足,甚至还有错误认识。在保险、宣传方面,保险行业一定要加强与各类传播媒体的合作,利用大众媒体覆盖面广、百姓对之信任度高的优点开展形式多样、别开生面的保险宣传活动,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激发保险需求、合理推销险种

财产保险商品的非渴求性,从根本上决定了顾客不可能像购买有形商品那样主动购买保险,即使是有保险意识的顾客,也会因为需求的潜在性而拖延或放弃。部分保险公司提倡需求导向式销售,就是要改变以往的产品导向式和销售导向式的营销观念。销售过程中要充分了解顾客的家庭状况.分析顾客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风险,把顾客家庭中潜在的保险需求激发出来,使他们意识到不买保险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财务危机,适时推荐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组合。深度开发,提高保险覆盖面,调整保险产品的发展环境和产品服务的空间分布。从根本上改变通过人情关系,通过强行销售或者恶意竞争来占领市场份额的做法。

(三)拓宽服务领域,细化服务环节

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城市走向农村,从第二、第三产业走向,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房保险等一系列保险服务;深入教育领域,学校的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煤炭开采等高危行业责任保险;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企业年金、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同时,跟进一步精细化深入到生产的具体步骤和关键环节中,同时也可以深入到企业产品销售等关键步骤中,挖掘传统财产保险市场中的,精深财产保险市场。跟随价值和风险较高的新型产业或者创业群体,推出新型创业保障型产品。

四、财产保险服务创新

在服务内容上,应该着力围绕保险咨询、方案设计、个性化定制服务、承保、风险管控、勘察定损、理赔等做到细致周到。创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立数字化档案,客户服务记录系统,了解和体会客户不断变化中的真是保险产品需求,设计个性化产品,提供更为简洁优惠的保险产品,开发保险产品的投资与增值功能。充分利用电子邮件、网络平台、语音电话、短消息等渠道,为客户提供自动服务项目,如在线查询、产品推荐、理财产品、财产保险关联业务拓展与办理等。精细服务环节(精深保险)。实行精细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险公司卖出的是保单,经营的是风险,实行精细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稳健经营,是财险公司稳定利润的基本策略。首先,要认真开展以核保、核赔为中心的全面业务内控管理,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核保,要将那些不可保风险坚决剔除;认真核赔,在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减少骗赔、诈赔案件,挤干赔案中不应有的“水分”,合理降低赔付率。其次,要加强再保险工作。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细化各险种的自留额标准,将超出自留额标准的大的承保项目和高风险业务适时分保出去。通过分保,既扩大了公司的承保能力,又分散了经营风险。第三,重视开展各险种的跟踪服务,将保单的事前预防,事后理赔之间的事中指导的空白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在于细化事前的条款细化,服务人性化和个性化,重在对被保险人的事中的监督、管理与警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财险产品销售方式创新

(一)探索和发现新型销售渠道

如推进电子商务、电话营销、邮政、产寿险交叉销售等等。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建立微型分支机构及微型人或者流动人制度。深入民生领域,加强管控民生或家庭安全保障事项,如天然气,居民用电,火灾,通讯,重要财产,动产与不动产,存款,等保险,提升财产保险对民生利于的渗透力和保障力。

(二)改变销售方式,理性销售保险产品

过去人情保单和关系保单在保险销售中占有很大比例,这类保单极容易导致顾客和保险公司之间产生矛盾和法律纠纷。现在,随着顾客保险知识的拓宽,冲动购买保险的行为已经理性化,强势推销、人情推销再也行不通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诚信的个人品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取胜。而新型营销方式.如电话行销、信函销售、网络销售等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产物,保险营销渠道也应该顺也电子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但与此同时,电网销的服务问题也日益突出,首当其冲的是配送问题,其次是落地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问题。此外,在我国的电网销的发展,除了利用的便捷的特点外,更多的是利用了价格的优势。消除和纠正电网销售模式的缺点,积极推进新兴消费模式与消费方式和当代青年消费大众生活模式的接轨。迎合年轻消费群体,未来10年财险产品消费主力军,培育稳定的财产保险产品的消费群体。

(三)延伸销售终端,推进财险销售模式与销售重心的企业、社区终端建设

2011年人保在天津先行开展了门店销售模式的新探索,行业销售能力和销售渠道建设的新动向,未来随着保险“进社区”理念的普及,对传统销售模式的回归,特别是门店销售模式将可能成为销售的一种新趋势。在社区建立保险产品销售与市场拓展的人制度。同时,营销员制度进行改革,改革传统以人事制度为导向的人事管理模式,采用现代最新的HR管理模式,不是表面上采取计算机管理平台,而是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财产保险论文篇(5)

理赔时间表

赔偿金额

结案天数

5000元以下

1小时

5000元至30,000元

2小时

30000元至100,000元

3小时

100,000元至200,000元

一个工作日

200,000元至300,000元

五个工作日

300,000元以上

七个工作日

说明:在被保险单位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投标人的赔案时效按上述"结案天数".

平安保险公司

服务承诺书

珠海中心支公司两核部门人员成立专项理赔小组:

理赔部负责人(两核总监):刘兴电话:0756-3360071

核赔执行人:刘兴,蔡丽薇,曾蔷兰电话:0756-3360803

查勘定损人:王文,陆国良,李红卫电话:0756-3360029

报案中心负责人:谢二桂电话:95512

拖车拯救电话:95512,0756-3360803

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园林路平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56-3360029,3360071

传真电话:0756-3360080

保险人发生事故后,即向报案中心报案,接案人员询问当事人后填写下表:

被保险人

车牌号

事发经过和目前车辆情况

准备入定点厂电话及联系人

接案人将此案转交专门小组理赔人员按理赔承诺作核价等理赔工作,然后通知承保小组人员作服务跟进工作.

对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汽车维修定点厂专门人员进行平安保险车辆索赔业务的培训,沟通,使他们报案查勘,减少公务用车部门的工作量,更好地为公务车单位服务.

服务响应承诺:(全面落实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各项要求)

1.提供电脑定损服务:我司理赔现场查勘人员配有手提电脑,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支持,所有理赔实行电脑定损服务.

事故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但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我司将一律给予更换.

2.提供预付款服务: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人员伤害赔付可以实行分段结案进行预付赔款.被保险车辆出险后,对于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被保险方无责任,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保险公司将先予以赔偿,由被保险单位授权我公司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负责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3.提供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异地出险车辆,我司将简化理赔手续,实行异地代查勘进行异地赔付理赔.

全国网上车险理赔服务:网上通赔是指通过承保机构网上委托授权,由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所在机构完成案件全部理赔流程操作并支付赔款的操作平台.网上通赔系统上线运行,可实现平安车险客户"本地承保,异地理赔"的便利服务,该项服务手段的推出,将进一步扩大平安车险网络化服务手段上的优势,为异地出险客户提供最完善,全面的理赔服务.

被保险车辆在外省出险,可视具体情况,事故大小直接派人或委托当地平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查勘现场;并派专人协助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索赔手续.(附:"平安保险广东省主要经营,理赔网络图",详见41-44页)

4.提供委托索赔服务:市府定点修理厂可客户索赔,我司对索赔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理赔人员协助被保险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VIP客户提供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协助客户到交警处理事故,财产标的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防灾防损建议.

6.提供全天报案服务:7天/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

报案电话:95512专项责任人:谢二桂

全国统一保险服务热线电话:95512

拖车拯救电话:0756-3360029,3360071

7.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平安保险所有理赔车均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平安保险GPS车辆调度系统是与CALLCENTER系统相结合,以提高平安保险公司处理车险理赔的效率.它集成了GPS与GIS技术的应用,同时,提供了强大的电子地图搜索引擎,可以在电子地图上对任何调度资源进行定位与事故点距离的自动测算,以及车辆的定位显示,跟踪,远程控制和查找等,可以为省属各行政公务用车提供更完善,快速的理赔服务.接到市内报案后,十五分钟内到达报案现场;省内其它市县的报案,2小时内到达报案现场或委托当地平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查勘现场;

我司施救车队提供24小时事故免费急救拖车,送油送水和故障车优惠拖车服务.

8.赔案时效:我公司在客户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齐全后,按赔款金额大小作出时效承诺.(详见理赔时间表13页)

9.修车及配件:车辆受损后,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定点车辆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让我司提供理赔各环节优质服务.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亦可为贵单位提供车辆配件价格咨询.

10.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仅须及时通知我司理赔部门,在我司理赔人员的指导下即可配合交警部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我司认可交警部门在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核定的事故责任及损失.

综合服务承诺

"信誉第一,效率第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是我公司的服务宗旨,目的是与客户间建立长久持续的保险合作关系,使被保险车辆得到最优质的服务.除了以上在承保,理赔方面提出的承诺外,我公司将为珠海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提供以下特色服务:

增值服务承诺

1.我司将与各公务用车单位共同设立专项安全表彰基金.由我司配合用车单位组织策划主办一年一度的驾驶人员表彰活动,评选"平安驾驶员".

2.邀请交通部门联合定期免费举办车辆保险,行车安全,车辆保养,事故处理,法律常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安全培训及各类研讨会.

3.我司与风险管理顾问公司广东斯登达技术顾问有限公司,广东衡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将共同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有关车辆,财产方面的风险管理建议及讲座.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被保险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5.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

6.修车及配件:车辆受损后,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定点车辆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让我司提供理赔各环节优质服务.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亦可为贵单位提供车辆配件价格咨询.

7.为被保险客户免费优先在我司全资国内唯一的综合金融保险服务网站注册,以方便网上查询,网上投保,网上报案并提供各类金融,证券,保险综合服务.

8.定期进行VIP客户回访,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及客户对我公司承保理赔服务的满意程度.

9.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大型VIP客户活动,为客户与各行业,机关企业单位创造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10.保险车辆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内,保险责任认定不清晰的重大事故,我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最恰当的赔付.

11.医疗查勘,核损服务:

(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我司负责委派专职医疗人员进行医疗咨询和提出建议;

(2)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我司将派专业医疗人员对与伤亡案件有关的单证进行实地核查,尽可能减少投保单位的损失.共同维护投保单位与我司的利益和社会形象;

12.企业文化,全面交流:平安以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发展宗旨,用企业资本和核心技能,产生强大的生产力,从而为客户创造超值服务.我们了解到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单位文化,精神文明的建设.从宏观方面看,在管理的理念,精神和价值观方面,发现我们双方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性,因而具备了全面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可能.

13.透明办公,投诉举报服务:平安理赔实行公开化操作,并接受客户对理赔人员的监督.平安也将就理赔有关工作定期拜访市属各投保单位,听取意见.重大案件逐案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客户对赔案的意见.平安对理赔人员实行监察审计制度,理赔经办人员如有违规行为,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支公司总经理室0756--3360098

14.我司特别推出"一人投保,全家保障"增值服务,对在我司投保的车辆每车附送一份《全家福》A款保障,意外事故累计保额8万元,意外医疗保额2000元.通过一个人投保,可使夫妻,子女同时获得保障,详细利益见下表:

备注:以上保障主被保险人无配偶和子女的,则对应项下的保额全部归属该

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有配偶或子女的,其20-65周岁的配偶与3-22周岁的子

女均加入本计划,每个家庭最多可有5名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及其配偶从事的职业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所规定的一至

三类职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3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一部分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或就近将其移送至具备相应修理资质的修车处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该项费用不得超过出险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收费标准,且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

(二)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

(四)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

(五)他人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包括外胎及轮辋);

(二)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三)玻璃单独破碎;

(四)保险车辆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五)减值损失;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第五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一)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三)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四)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第六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七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标准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可约定绝对免赔额为零.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根据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大于或等于保险金额时,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五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七条保险车辆发生本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第三者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本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为准,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九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五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八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九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十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分为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和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投保人可自愿选择投保,但不能同时投保.

第一章第三者综合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三)减值损失;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十一)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四)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五)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六)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

第四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第五条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七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单证:

(一)保险单;

(二)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

(三)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四)伤者的诊断证明书,伤者的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住院证明,出院证明;

(五)保险人认为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其它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八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条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的,应当尽量修复.修复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损坏及修复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三条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六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结案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二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七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二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即仅负责第三者综合责任险中的人身伤亡损失部分.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财产的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

(三)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损失;

(四)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十一)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四)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五)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六)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

第五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第六条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八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单证:

(一)保险单;

(二)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

(三)伤者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出院证明,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

(四)保险人认为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其它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三条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主车,挂车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结案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版权所有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六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七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三部分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

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

在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保险车辆被有关机关罚没,扣押,查封;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第五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车钥匙,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车辆已报停手续,以及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必要单证;

(二)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2.符合本条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版权所有

(三)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其它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赔偿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20%.

财产保险论文篇(6)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05年末,民营经济在全国GDP的比重上升到65%左右(含外商和港澳台投资),占全国税收比重8.7%,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总出口的77.4%。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快速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民营经济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增加,其自身面临的风险也在增大,但保险业提供风险保障的服务却滞后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当前对我国民营企业风险的研究,不仅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险公司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的现实需要。

一、我国民营企业实物资产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而导致对企业在物质生产及生命安全等所产生的威胁。在各种自然风险中,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大的是火灾、爆炸、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以广东为例,在2004年重大火灾爆炸的统计资料中,民营企业发生火灾共35起,占调查总数的71.4%,直接财产损失达5013.11万元。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主要受到影响的是初级原材料开采和粗加工行业、运输和通讯线路企业及大江大河流域乡镇企业,对生产经营场所在城市的民营企业而言,暴雨洪水之后形成的内涝是主要灾害。台风主要对沿海地区的城市影响比较大,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浙江省和广东省每年因为台风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上亿元,2004年,仅浙江“云娜”台风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181亿元。而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弱,遭受损失的程度相对比较严重。

(二)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对民营企业影响逐渐增加,社会风险包括盗窃、破坏、挪用公款、等个体违法行为以及罢工、暴动等群体违规行为。近两年,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带有群体属性的社会冲突、动乱、暴乱就属于典型的社会风险:2004年9月16日晚,西班牙东南小城埃尔切,一把火烧毁了中国鞋城里温州商人价值100多万欧元的鞋子;2005年11月4日深夜,巴黎骚乱造成多家华人商铺被大火焚毁,最大面积达9000平方米,损失惨重。社会风险不是企业的可控风险,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大多数情况下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

(三)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可能来自企业内部,也可能来自企业外部。如企业内部对设备质量和维修保养不当、技术和工艺流程设计和操作失误、安全生产控制不力和管理混乱造成风险损失,债务人可能因经济衰退而无法如期偿还债务,也可能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管理失误、延误工期而无法偿还,从而造成企业经济上的损失。

二、制约我国民营企业财产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

从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来看,目前也有少量财产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和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进行产品开发。如美亚保险公司已经有了专门的“中小企业保险部”;平安财险推出了“恒利达”企业定额综合保险。但最终因为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和保险市场价格恶性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民营企业财产保险包括责任保险在内承保率不足20%,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了保险的供给和需求

1.中小型民营企业规模小,资金不足,加上一些企业保险观念淡薄,认为保险可有可无,最好不保。大型企业比较注重自保,认为买商业保险意义不大。

2.民营企业一般是由家族成员、亲戚或朋友及个人企业主负责企业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混乱,人员流动频繁,厂房和经营场所经常变更,给保险承保带来一定的难度。

3.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诚信比较差,投保时逆选择现象严重。以东莞保险市场为例,东莞是民营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当地保险公司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专门设计了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在内的一揽子保险,产品推向市场后,愿意投保的大多是风险比较高的餐饮业和零售业;投保后,一些企业拖欠保费的情况也经常发生;保险事故发生时企业也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如台风暴雨后,一些厂房或仓库会存在内涝,被保险人不仅不积极施救,还会将滞销的产品扔到积水里增加索赔的金额。

(二)保险公司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自身存在的不足

1.长期以来,我国财产保险开展业务的重点单位都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对民营企业重视不够,尤其是中小企业。可以从某公司对企业财产保险的核保要求看到这一点:“企业财产保险是公司的支柱险种,……对保额100万元以下的标的严格控制承保,其费率不得低于正常费率标准,原则上不附加利损险和盗窃险。”“禁止承保泡沫厂、海绵厂、烟花/爆竹厂。对制鞋厂、成衣厂、制袜厂、玩具厂、家俱厂、夜总会、卡拉OK厅、KTV包房等严格控制火灾责任,对火灾责任实行大额免赔。”从利润考核的角度出发,保险公司是有道理的。但民营经济中相当一部分行业是服装业、制鞋业、玩具业、家俱业、灯具、电子行业,这些行业中大部分企业投保的金额会在100万元以下,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火灾。保险公司将大部分承保对象和承保风险都严格限制,就不能责怪民营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了。

2.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产品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民营企业虽然机制灵活,产业结构调整快,但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层次不等,对保险的需求也有差异。而保险公司使用的条款基本上是总公司制定的,即使有创新,主要也是将原有的险种进行不同的组合。事实上因为我国各地气候、经济发展、社会环境、企业经营差异比较大,总公司不可能制定出适应我国各地企业发展的财产保险条款,特别是针对规模较小的私人企业。在现实中形成一种局面是保险公司销售的险种,企业不感兴趣;企业希望得到的保障,保险公司不能提供。

3.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处于利润考虑,不愿意承保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如我国沿海地区的中小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因为台风和洪水风险比较大,保险公司在考虑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承保利润的基础上,不愿意提供服务。前文提到的东莞某保险公司,当年推出专门承保中小企业的一揽子保险,赔付率达300%左右,加上当地其他财产保险公司价格恶性竞争,导致该公司进军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的积极性大受打击。

三、对发展我国民营企业财产保险的建议

(一)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民营企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增长重要的推动力、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税收的重要来源、对外贸易的生力军,民营经济为国内保险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潜力巨大的需求市场。保险业研究民营企业的保险问题不仅支持了地方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从公司发展来说,研发民营企业风险可以开辟新的保险需求,实现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这本身是一项举足轻重的创新事业。

(二)研究、开发民营企业财产风险评估模型

保险公司要发展民营企业财产保险,就必须研究企业风险状况,分析企业希望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需求,在满足需求、供需利益兼顾和保证合理利润的条件下,方能设计出畅销的保险商品。保险公司在对企业风险研究中,要注意不同地区、不同环境和防灾防损设施下企业的风险水平,不能一概而论。

保险公司应组织市场调研人员,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高校合作,到浙江、广东民营企业发展迅速的省份调研,收集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的损失数据,利用尖端的计算机技术,建立民营企业财产风险的创新模型,经过一段时间的模拟研究,再付诸实践。

(三)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水平

要发展我国民营企业财产保险,保险公司自身业务管理水平需要大大提高。首先是精确地定义风险和承保范围、限定风险和量化风险;其次是对产品的定价,可以考虑制定价格底线,再根据风险类型、地区、损失经验和投保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允许费率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浮动;第三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再保险、共同保险、限制承保、加费承保、免赔额(率)等技术手段控制风险和损失,不能生搬硬套,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风险状况灵活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民营企业认识和理解保险的相关知识

利用新闻媒体,通过登载保险公司向企业理赔的典型案例,解释保险条款及防灾防损知识。2006年9月,《广州日报》登载了一家制衣厂因为“暴雨”和“大雨”的一字之差导致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的案例。通过这则新闻,读者清楚了保险责任范围中“暴雨”对一定时间内的雨量是有规定的,只有达到这样的条件,保险公司才会做出赔偿。而不是只要保了险,保险公司就会赔偿,或者认为损失多少保险公司就要赔多少,保险公司的赔款与承保的责任范围、保险金额、标的价值、损失程度等都是相关的。对保险的概念和理论有基本认识之后,民营企业在面对保险公司的展业、核保、理赔、防灾防损等工作时就会有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减少民营企业的道德风险和对保险业务不必要的误解。

(五)保险公司的业务内容要从单纯的物质保障逐步发展为对民营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

由于保险公司存在专业管理的效率优势,保险公司可通过其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尤其是通过现场风险查勘,全面评价企业所面临的自然环境、运营流程、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找出其风险控制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供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风险控制改善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民营企业发生灾害事故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避免灾害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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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迈.2005年广东省财产保险市场调查报告[J].保险研究,2006,(6).

[4]江生忠.中国保险业改革与发展前沿问题[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5]蒋正华.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财产保险论文篇(7)

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总量不断增加,其表面上表现为保险责任与交费的时间差,背面则在于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中的一系列问题。加强应收保费的管理,对防范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的现状

应收保费是指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符合保费收入确认条件但尚未收到资金的保费,待以后收到保户交纳的保费时,冲减应收保费。投保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应收保费要对应相应保险单承保的风险责任。一般企业在取得收入的成本是已经发生、可准确计量的,确认收入的同时可确定盈利;而由于保险成本的事后确定性,取得保费收入的成本是对未来的一种估计,不能准确预计和计量。这与会计上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已完成事项有本质的差异。在保险期限没有结束前,应收保费不能按照简单的应收款项处理。

从性质上看,应收保费是保险企业对投保人的一种债权,表现为保险责任与交费的时间差。但是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利用应收保费账户进行相关财务处理,以达到逃避和谋利的目的。另外,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生效需要合同成立与缴纳保险费两个条件,而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不需缴纳保险费。只要保险合同成立,约定了保险责任起讫时间即生效。因此,应收保费比较严重的主要是财产保险公司。目前,关于应收保费在保费收入中的理想比重一般认为在3%-5%。人保系统把应收保费比率定为5%,而保监会下达给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比率的底线定为8%。

实事上,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比率过高且各财产保险公司之间不平衡。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等公司低于认可标准8%。但中国人保是从原来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立而来的,而一般公司分立时,会对其历史上的财务包袱进行处理。平安保险和太平洋保险的数据是以集团公司为基准的,因寿险公司的应收保费比率低于财产保险公司,比率可能会被稀释。比率远高于8%的有中华联合、香港民安、东京海上火灾保险等。华泰、天安等公司的指标与8%较为接近。总体上看,几家大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指标要远低于中小财产保险公司的同项指标,这反映出较为规范的内控管理。

从纵向看,多数财产保险公司各个年份的比率有较大的波动性。以平安保险为例,从1990年到1995年,应收保费比率较高,接近或高于9%,1994年甚至达到15.4%;而从1996年到2000年应收保费比率迅速下降到3%以下,2002年甚至只有0.90%;而在2003年该比率又有反弹趋势,达到6.21%。比率的不稳定性可能与经济环境及控制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

应收保费的险种分布较集中,主要在机车险、企财产保险、货运险等传统险种上。由于国家规定交强险须先交保费再出单,一般不会出现应收保费,而车险中的商业险应收保费的比例就较高。另外,应收保费还呈现出季节性分布特点,往往年中比率高于年末,这与应收保费产生的时段及年终的大力清缴有关。

二、应收保费的产生

我国财产保险业近年均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率,2007年财产保险业保费收入更是达到了1997.73亿元人民币,逼近2000亿元大关。保险收入的增加带动了应收保费的增加。就应收保费的会计意义,可按产生的原因将其分为正常的应收保费和不正常的应收保费。

1、正常的应收保费

(1)信用政策形成的应收保费。由于展业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财产保险公司针对一些大客户签发的机车险、企业财产保险、货运险的大额保单或招投标业务,会在保险费率和保险交纳期限上给予优惠,从而形成部分应收保费。

(2)正常的流转过程中形成的应收保费。保费在正常的流转过程中,由于出单与结算之间的时间差以及保单在流转过程中的正常失误如网点保费结算滞后,也会形成应收保费。有些保险业务如个人住房按揭险、货运险、航运险等业务是通过银行、邮政及交通运输部门等中介网点代办代收的,而财险公司与中介的结算惯例通常是月结或季结。保险中介的介入增加了保费从投保人到保险人的环节,减缓了资金流通速度,导致保费结算期限较长从而产生应收保费。另外,一些不能在业务处理系统直接出单的保险业务,如某些业务、定额保险,要进行手工补录,由于补录时间紧、工作量大等原因补录数据不到位,未能及时进行收付保费的结转确认,也会产生应收保费。

(3)系统处理方式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应收保费。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已经实现了无缝对接,业务系统中每录入一张保单,财务系统就会自动确认保费收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录单操作失误(录入的信息不能随便删除)及复核把关不严,导致同一张保单重复录入,财务系统相应进行多次确认,从而虚增一部分应收保费。

2、非正常的应收保费

财产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中相当部分是不正常的,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恶意拖欠行为产生的应收保费。部分投保人以各种借口比如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恶意拖欠保费。有些人出于提高佣金、甚至侵吞保费的目的,进行隐瞒欺骗,不按时向保险公司划转保费。因拖欠而形成的应收保费,坏账率往往较高。而在清收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又畏惧诉讼成本,一般不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进一步纵容了投保人和人的拖欠行为。

(2)保险公司的违规造假行为形成应收保费。由于各保险公司的产品费率和支付给人手续费的最高限额均由保监会审批,部分财产保险公司为了扩大销售额,承诺给予保费回扣或变相降低费率,即“暗返”。利用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支付给人法律规定以外的高额手续费,这部分多支付的手续费以应收保费的形式存在,实际上却不能收回,彻底成为了坏账。另一方面,保险机构索要高额手续费,为躲避监管机构的检查,在会计上以挂应收保费的形式对支付的费用进行处理,但实际上已无法收回;还有一些保险公司通过出具批单反向冲减保费收入,达到“暗返”的目的。基层保险机构为完成上级规定的指标任务,达到多提费用的目的,通过“应收保费”账户进行造假。以上情况产生的应收保费通常被称为“虚应收”。这也是监管部门对应收保费监管的重点部分。

(3)营销人员变动导致的应收保费。保险营销人员的流动非常频繁,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缺乏有效的管理。一旦营销人

员变动,就有可能留下一部分保单因客户资料遗失而无法收款。

三、不良应收保费的影响

应收保费的数量太多,甚至发生很多不正常的应收保费时,会对财产保险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1、降低会计信息真实性

一方面,应收保费长期挂账,虚增了保费收入;另一方面,由于业务系统的设置,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由于应付未付的批减保费会存在一部分负数的应收保费。这实际上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一项债务,而正数的应收保费是一项债权,两者对应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不是同一人,不能直接抵减。如财产保险公司直接冲减正数的应收保费,会降低应收保费数据的真实性。

2、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第一,它直接造成了现金流的减少。应收保费占用了保险公司正常的现金流,公司可能因现金周转困难而出现支付危机。另外应收保费缺乏流动性和收益性,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第二,加大了企业偿付风险,不利于正常的赔付。对于已生效但尚未收到保费的财产保险保单,一旦出险,保险人就需承担响应的赔付责任,而应收保费造成的大量未收回的资金则给正常赔付增加了压力。第三,保监会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着严格的规定,大量的应收保费直接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再次,应收保费作为收入虽未收到款项,但保险公司须据此预缴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了经费负担。第四,无论是否收到款项均要进行分保(再保险),又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分保成本。第五,应收保费易诱发经济犯罪。应收保费的长期大量存在,有可能给不法分子贪污挪用、弄虚作假提供了可乘之机,如已经收到资金而不入账,或未缴费出险时,用赔款冲抵应收保费。

四、针对不良应收保费所采取的对策

由于过多的应收保费给财产保险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应收保费的管理。

1、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和提高诚信的投入

部分客户片面认为投了保就有保障,缴费的时间不是决定因素。对此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鼓励主动缴费,消除产生应收保费的客户因素。另外,树立全员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实现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发展。

2、根据投保业务的质量进行有选择的承保

在扩大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的同时还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首先,保险公司要在收入和费用、规模与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其次培养业务员对企业的责任感。按照保户信誉程度、偿债能力、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支付保费的能力制定信用政策,降低应收保费产生的可能性,从而确保保费的实收率。

3、充分利用特别约定

利用特别约定可以有效提高应收保费的实收率。比如,在特别约定中增加保单生效或失效的条件,以减少在不能按规定时间收取保费时的保险责任;在特别约定中增加缴费时间,以及未缴费合同失效条款,以减少保险责任,促进保费的及时回收。

4、建立科学的回收管理机制

应收保费发生后,保险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保费。有效的措施包括对回收情况的监督、提取坏账准备和制定适当的收账政策。在制定收账政策时,要以应收保费总成本最小化为原则,在收账费用和所减少坏账损失之间做出权衡。

5、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开展应收保费的审计调查工作,摸清应收保费的底线,了解其管理现状。保险公司各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风险管控,有力推动应收保费的管理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的结合使用,可以有效降低不良保费的比重,将其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这对我国财产保险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进一步提高其自身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姜星明: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有关问题的探讨[J].金融会计,2004(11).

[2]丁少群、梁新潮:我国保费收入核算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建议[J].会计研究,2005(10).

财产保险论文篇(8)

新生的财产保险企业由于其诞生在国家经济转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特殊时期,更应该注意自己周边环境的变化以便能够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策略。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环境决定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因此,要想比较准确的预测和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就必须深入地分析企业面对的市场环境。

下面将从财产保险的产业环境入手分析一下新生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称新生企业)的发展战略。

一、当今财产保险的产业环境

(一)来自WTO的挑战

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中国加入WTO是既定国策。国际竞争家门化已变为无法回避的实事。因此,不论新生企业愿意与否,都必须准备迎接来自国际保险业的挑战。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存在根本性差异以及长期处于政府的政策保护和国有企业一家独霸的市场垄断之下,WTO对中国保险企业来说是相当陌生的。这种经济体制上的陌生性使我国保险企业所面临的挑战远比其它发展中国家保险企业在“入世”时所面临的挑战要大得多,风险自然也要大得多。如何抓住“入世”前最后几年的过渡期加速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充分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应是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

WTO对中国经济最大的影响就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国际分工,所有的中国产业都将在这一框架下重新定位,作为服务业的中国保险业也将随之重新界定自己的服务对象。随着产业的重新排序和分化,市场将会分为厚利市场(profitablemarket)和薄利市场(unprofitablemarket)。有可能出现外资企业据有厚利市场而把薄利市场让给内资企业的产业格局。因此,如果定位不清中国保险业在新的分工体制下可能会丧失今天在本国市场的主导地位,沦为附庸。这将是WTO带来的最大的威胁。所以,国内保险企业如何审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师夷之长以制夷”,通过抓住再定位的机会来化解强敌的威胁,在特定的目标市场上牢牢占据主导地位是解读WTO的关键。但是,这是一个复杂的组织再造工程,而不是简单地“认识”问题。《世界银行1998年发展报告提纲》在谈到是“搭上车”还是“落伍”的问题时指出“赶上并不是轻而易举,简单迅捷的事,需要的也不仅仅是资本积累”。

面对国外保险企业的大兵压境和国内保险企业群雄逐鹿的局面,新生企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必须要准备走一条不同寻常的发展道路和模式,尽快形成自己在新秩序中的特殊竞争优势,把这场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最大变革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变成自己发展的最大机遇。

(二)产业发展现状

(1)发展阶段定位

我们今天的保险业正处于产业化的初期。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早已存在于国民经济的活动之中,但其长期以来一直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部门”的形式存在,无论是经营形式还是经营规模都不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业。将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定义为“产业化初期”而不是保险业的发展初期,目的是想更准确地描述出其历史的继承性和现阶段的基本特征,即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垄断经营已经相当成熟,而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刚刚萌芽并正在遭到WTO的强大冲击。今天的中国保险业,既能看到萌芽阶段的特征,向国际化发展特征,也能看到成长阶段、成熟阶段、甚至是衰退阶段的特征。正是由于几个不同发展阶段的重叠造成了复杂的外部环境,使新生企业在制定各自的市场策略和发展战略时普遍感到非常困惑,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出现摇摆。

所以在现阶段无论是政府的行业指导,还是企业的发展战略都要分类实施,断不可一刀切。这既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保险企业制定各自发展规划的立足点。明确这一点对新生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指导新生企业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2)现存的行业状况

我国的财产保险业不是从无到有的,而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脱胎而来的,其必然带有母体的很多痕迹。由于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国有独资企业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程中变化不大,所以整个市场环境的变化也不大。这主要反映在市场的准入制度上、市场的结构上、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上和业内的文化体系上。

从市场准入制度来看,由于保险业长期在封闭状态下运行,保险业已成为一个垄断程度相当高的行业。虽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在WTO的推动下,金融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开放,但总的来说国家的控制力度相当大,政策准入门槛相当高,开发度很低,开放的进度也很慢。目前的市场主体还很少,竞争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还十分有限,已进入的企业可以充分共享行业垄断带来的利润。可以说现存的行业垄断保证了各家保险公司的生存并使大家基本上能和平共处,但它同时也导致了整个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始终处于粗放阶段的状况,获利能力低下。1999年,财产保险的行业销售利润率只有4.4%,完全看不出朝阳产业的迹象。

从市场结构上看,新生企业经营空间狭小:传统的保险市场基本上被瓜分完毕,潜在的新兴保险消费市场尚无能力问津。目前的市场结构是三个骨干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了90%,其中最大的一家市场份额达到70%以上,而其余的各家只拥有不足10%,存在严重的寡头垄断。新生企业的进入遇到了老保险企业在传统保险市场上的顽强抵抗。为了获取生存所必须的市场份额,新生企业不得不采取一种蛮力硬拚的策略,即价格战的策略强行开进,一进入市场便陷入了高成本、高强度的对抗。“卖”保单变成了“买”保单,企业经营成本激增,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上看,出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考虑,政府监管政策和法规对现阶段财产保险市场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对主导企业的保护,二是对业内所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进行ot较大地限制。

具体来说,前者由于垄断企业在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而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转轨又进行得比较慢,所以政府的监管政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得不向其倾斜,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因此,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基本格局和政策环境长期以来一直无大改变。以WTO为例,虽然WTO已迫在眉睫,但政府监管当局督促市场迅速向WTO标准靠拢的政策导向并不十分明显,力度也不很大。除非国家主动用行政手段拆散垄断,否则市场仍在原有的框架内按照自己的老节奏蹒跚前行。因此,新生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必须在这个框架内生存与发展,无法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战略。后者因为保险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性,国家一直对其实行较其他行业更为严厉的监管,保险企业自主经营权到位率很低,与自负盈亏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缺口,企业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在市场上运作,企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投资方面。但是鉴于我国各保险企业严重缺乏熟悉其它行业或业务的专门人才及经验,以及相关市场也处在形成阶段这一基本事实,完全放开,让企业自主经营权全部到位,也有很大风险。就拿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来说,没有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全面开放投资亦是弊多利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对市场行为的强有力监管对新生企业来说又是一种保护。

当然,受到WTO的冲击和影响,政府监管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逐步走向市场化,主要监管职能将从对市场行为的监管过渡到对企业偿付能力的监管。向国际惯例看齐将是保险监管的主要发展趋势。

从文化上看,国有独资企业长期一枝独秀的局面造成了保险业根系一脉的结果,其后不论哪家公司成立都不同程度地打上了国有保险公司特有文化的烙印。其突出的表现是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业务人才,轻管理人才;重经验,轻理论;重短期经营,轻长期发展研究;重传统业务,轻创新等。文化的同宗同源造成了人才的同质性和思维方式的同质性,这是导致财产保险市场经常出现“过度竞争”的重要原因,也是本文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诞生的保险公司称为新生企业而非新兴企业的原因。新企业不等于就代表先进,老企业也不是落后的同义词。事实上老企业反倒是许多组织变革、产品创新的倡导者。这种现象值得新企业格外关注,万不可掉以轻心。目前各企业正试图从这个特定文化的体系中突出重围,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三)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中,知识已从非独立因素变成了独立的因素,从潜在的生产力变成了现实的生产力。知识生产力正日益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知识经济把信息和知识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资源,把人创造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看作最重要的经济成果并以此导出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经济特征。知识资源的导入使经济获得了无尽的动力。对于生存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来说,知识资产正在取代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而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知识的开发、传播、研究、教育和培训,企业有无竞争力主要看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力,而不再是它有多少钱或多少固定资产,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正视的问题。那些能有效地开发和管理他们的知识资产并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多的知识的企业将会发展的更好。人是知识的创造者和载体。因此,对人力资本和技术的高强度的投入是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运作的重要特点。

信息技术及网络经济和文化的飞速发展是知识经济最突出的代表。信息技术向各个部门的广泛渗透,极大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加速了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改造。所谓企业信息化,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改写和重建现有企业的全部管理和业务基础,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使经济发展进入“柔性生产”时代,也就是个性化生产时代。企业经营开始从传统的集中式生产经营走向分散式生产经营。借助信息技术人们已经可以在管理决策中心和营业终端之间实现实时管理。管理的跨距突破了传统理论的时空限制,可以延伸到任何地方,“贴近市场”的营销理论开始真正走入实践。如在传统经济时代,企业用集中来表现本企业的实力和地位,雄伟、豪华的公司总部曾给来访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使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的员工产生了极度的自豪感。但现在这种旧观念在分散经营的新经营理论的冲击下已让位给终端柜台的美观和现代化,让位给满足于顾客的效率感、方便感和信任感,让位给以整合顾客服务为中心的新的经营理念。OECD(经济发展和合作组织)在描述知识经济时指出过去人们把企业信息化的终点放到企业内部的整合上,着眼点都是推动管理的进化;现在的重点则是放在企业的外部,即放在为顾客的服务上。这一点对身为服务业的保险企业来说影响更为重大,将使现有的保险经营模式,特别是营销模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新生企业应借助信息技术迅速建立起完全不同于老企业的经营结构,组织结构,和市场布局结构,按照前重后轻的新原则配置企业资源,竭尽全力贴近市场、贴近顾客,塑造新型的企业形象。

互联网的兴起为经济转型起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互联网打破了时空的界限,无限增加了企业与潜在客户的接触机会,提高了交易的速度和规模,降低了咨询和交易的成本,简化了交易的环节,使快速、便捷的个性化服务和自助式服务成为可能。保险业作为传统的服务产业毫无疑问也被“网”在其中,开始从资本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劳动密集型转化。在高科技时代,谁拥有技术,谁就拥有市场。虽然目前网上保险销售还存在许多问题,但这种新的销售模式正导致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出现一种革命性的变化,有着广阔的前景。

知识经济及信息、网络技术时代的到来,给新生企业划了一条新的、平等的起跑线,使之有了跑赢大企业、老企业,甚至外资企业的机会和可能。但网络技术本身并不能保证新生企业一定会赢得下个世纪的竞争。获胜的机会在于利用新技术对企业再造的结果,即新的企业组织结构、规模和文化的形成,另外还取决于企业外部网络环境的成熟度。同时由于市场进入的科技含量大幅增加,行业准入的资本门槛也相应大幅提高,新生企业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打好高科技战争。新生企业能否抓住这次战略机遇,赢得新经济时代竞争,避免被淘汰的命运,取决于初始的策略规划,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或概念。

(四)当前新生企业效益不好的成因分析

(1)基础管理的薄弱

当前新生企业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没有历史,横空出世。换句话说就是大都没有经历过从小到大生存磨练,一上来就是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的资产,除了钱和一张金融许可证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企业基础。因此先把企业的基本功练好然后再把保险业务的功课做好就成了必然的次序。首先要解决企业该如何办?这样一个极简单又深刻的问题,这是基础;其次才是在高科技时代如何办好保险的问题。目前各新生保险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主要都是基础管理滞后造成的,而非保险技术不成熟造成的。从保险技术方面看,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上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在各家新生保险公司经营实践上,共同的特征是保险业务能力普遍强于管理能力,用业务管理代替了基础管理并普遍存在一种轻视基础管理和基础管理人才的浮躁文化。新生企业在基础管理未到位的情况下大规模上业务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最突出的是基础管理不到位诱发的内部道德亏损。

(2)不利的市场竞争格局

亏损的第二个成因是垄断状态下的市场竞争。垄断造成了新生企业生存与发展空间的过度狭小,为了拥有生存必须的市场份额,新生企业不得不牺牲属于自己的行业垄断利润来换取保费,即用价格竞争的方式作为主要的市场策略,这必然会导致市场次序进一步混乱。

由于我国垄断的根源在于社会制度的存在基础,即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因此,指望近期内通过上层建筑来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是不现实的(调整是有可能的)。企业必须要面对现实并找到这个环境下的适合自己快速成长的方式和道路。

(3)保险市场的特殊性

由于保险企业的实力和无形资产在保险交易中的权重很大,新生企业在起步阶段一般只能选择那些费率高、标的小,风险分散、技术含量低和易上规模的险种切入市场。于是便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在个别险种上产生了“过度竞争”。过度竞争导致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生存的问题一下子变成了新生保险公司面临的头号问题,发展的事自然无暇顾及,企业行为日趋短期化,十分被动地跟这市场走。

(4)保险技术二重性的影响

保险业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效益。保险业务质量评判主要取决于核保核赔技术的水平。造成许多亏损的原因是核保或核赔技术不过关。一般地说核保或核赔技术含两个层面,一是保险技术本身,二是对保险承保对象所处行业的风险识别?t前者可以通过理论学习和培训来提高,后者只能靠实践经验的积累来增强,即阿罗(K.Arrow)所说的“干中学”(Learningbydoing)。一般地说,新生企业在第一个层面上并不很差,基本上处在社会平均水平上,有些甚至还要稍强些。但在第二个层面上由于新生企业大都采取大企业、老企业的经营模式,没有明确的经营方向,大乎隆式地什么都做,再加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行业更迭频繁,新生保险企业很难掌握承保对象的行业特征和防灾防损的节点,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取足够的案例进行纵向积累,行业风险识别技能和承保经验积累非常缓慢,难以迅速形成有效生产力。许多交易都因无法充分利用过去的经验造成交易成本高于市场平均成本,导致行业垄断利润的流失。更严重的是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点不同,核保人员不可能什么都懂,这种情况往往使核保环节形同虚设,硬性承保就会埋下重大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结局,便会出现过度依赖再保险的现象--只要分得出去就保,把再保险变成了新的核保部门,把收取保费也变成了收取分保手续费,企业无法赚取承保利润。在核赔方面的窘境与核保基本类似,往往由于经验不够,不该赔的也赔了,导致利润的流失。另外由于这种经营模式无法有效地组织起企业的资源投入到新兴市场(有效需求率高的市场),新生企业不得不继续围绕着自己熟悉的传统市场(有效需求率低的市场)去与老企业、大企业抢市场。这不仅耗掉了企业应得的利润甚至造成了亏损,而且限制了新生企业的发展前景,使道路越走越窄。可以说,企业业务经验的积累速度和质量,以及将他们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机制决定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

(5)大项目、高风险业务的不利影响

对新生企业来说,大项目承保虽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有形象宣传上的意义,然而大项目由于承保技术上的复杂性和展业层次过高也非轻易可以得手。承保大项目犹如攻城作战,城高沟深,非重兵不足以下。久顿兵于坚城之下则费用不足,锐气殆尽。企业易陷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窘境。从行销的角度看,大客户由于竞价力强,承保费率过低,在没有形成规模的时候,新生企业的风险也会很高。因此新生企业在实力有限的时候不宜将大项目作为主攻方向,而只能以奇兵相待。如果乱打一气,则会对初创期的企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高风险业务也一样,由于新生企业的实力较弱,对高风险业务赔付的承受力差,为了分散风险,不得不过度依赖分保,企业费了半天劲,只赚了个吆喝钱,在基础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还会出现赔钱赚吆喝的结果。大项目和高风险业务的利润积累慢,对企业初期成长贡献率低,并使企业用散了资源,错过了其他市场机遇,因此在创业初期不宜介入。

(6)企业文化建设步入误区

目前,新生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很少从长远发展考虑,即统一价值观入手,而基本上着重于视觉形象和宣传,使企业文化建设流于形式,其结果是经历了数年的磨和之后,员工和企业领导人及投资人并没有在企业的理想和目标上达成一致;相反,在貌和神异的表面文章下,文化失去了它的凝聚作用和约束作用,企业理想受到普遍的蔑视和怀疑,利己主义恶性膨胀,短期行为成为主流。在基础管理不到位和文化约束力又很弱的情况下,道德风险导致企业亏损也就不足为怪。孙子说:“上下同欲者胜”。如果大家在企业基本目标上想法不同,各有所图,无异一群乌合之众,失败是早晚的事。其实企业文化是企业上层建筑建设最重要的部分,属于政治范畴。对于一个新企业来说,政治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因此一定要把企业文化的建设提高到政治的高度认识。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政治,政治的核心是权威,权威的核心是价值观,价值观的核心是理想。理想是创建企业文化的源泉。企业的理想就是企业领导人的理想,可以说企业领导人有什么样的理想,就会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换句话说,理想有多大,事业就有多大。企业领导人必须是企业理想的化身,必须言行一致。如果一个企业领导人表面上目标远大而实际上无时不在为自己的私利打小算盘,该企业的文化也必然是以私利为价值取向的文化,因为言行的差异会通过组织系统层层自上而下的传导。当然,在功利主义泛滥的今天,这样的要求是很难达到的。但是“非立大志自拔于流俗者不能成大器,”一个企业要想做好就必须与众不同,必须要有长远考虑。二是在政治决策的模式上存在失误。民主和独断是两种政治决策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采用何种模式的利弊并非可以用科学或不科学这样简单地划定,而是对不同阶段利弊轻重的权衡。决策的科学与否主要取决于领导人的个人素质和决策机制的设计。一般地说草创时期宜用独断的方式,民主是适应发展起来以后的决策模式。在企业草创时期即实行民主决策方式会延缓价值观的统一过程,甚至会使这一努力瓦解。如经营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分配往往会使人们根据隶属关系结党,进而演化为派系之争。派系的出现导致了管理上的不公平,是非没有标准,最终导致指挥系统的崩溃。因此,在企业创立初期就要把保持政治稳定当成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保持政治稳定就要建立政治核心。具体说就是要树立第一经理人的概念,统一政令,避免出现双头政治和多头政治的权力格局。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力。上层建筑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虽然受到我国国情的限制有些理论并不能完全在现实付诸实施,但经过努力还是可以建立起基本上符合企业运作实际的企业文化,使企业能够按照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运行。

二、实施以建设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系的基本发展战略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化经营

所谓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那些最基本的、能使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有四个基本特征:(一)具有充分的顾客价值,即对顾客能产生根本性的好处或效用;(二)具有较强和较持久的唯一性,即进入壁垒高,不易被模仿;(三)具有相当的基础性和延展性,应该能为企业打开多种产品市场提供支持,对企业一系列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都有促进作用;(四)具有领导性,即总是在经营理念、管理工具、组织架构和产品创新等方面走在市场的前面。核心竞争力的实质是核心专长的建设。核心专长的培养和发展是通过两个途径进行的,一个是通过内部的积累建立核心专长,一个是通过外部的兼并和重组来获取核心专长。在社会分工不断深入和细化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明确自己能为之提供最佳产品和最好服务的目标市场,通过在目标市场上的长期积累来形成自己的核心专长。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但放在市场上就会有强弱之分。最强的核心竞争力表现为一种能不断的制定行业竞争标准的能力。可以说,谁能不断地制定新行业标准谁就拥有最终的核心竞争力。以目前的财产保险市场为例,垄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构筑了当前的行业竞争标准,其他企业要想超越它就必须建立新的竞争标准。

核心竞争力理论认为企业超额利润的来源于其核心资源和核心竞争力,企业所在产业的竞争结构并不重要,即便在存在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中,中小企业仍有可能赚到超额利润。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和资本的互补性极强,生产力的提高有时无需增加实物资本,而只要改进生产的组织方式就可实现。因此打破垄断的最好方式不是在原有的方式上拚抢,如价格战、资源公关战等,而是在新的生产方式上和特定的领域里向垄断企业发起冲击和挑战。企业必须认识到:它无法为市场中所有的顾客服务。企业不应处处与人竞争,甚至在一些市场上与握有优势的企业对抗,而必须找到并确认市场中最具吸引力,且最能有效提供服务的部分为自己的目标市场。该理论对在当前中国保险市场中的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新生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世界500强都是从专业性很强的企业发展成今天的综合性大公司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的发展的过程基本上一样的,凡是从小逐步做大,从简单向综合发展的企业,生命力都很强;凡是过早的铺开摊子,开始就往大的做,业务面面俱到的企业往往都难以为继。任何企业都无法违背这个客观规律,特别在大家实力相差很大而竞争却格外激烈的时候更是如此。即便是目前已经在进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也必然有一两项经营的重点作为自己的核心业务或核心产品,以使企业有一两个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或根据地,而不能泛泛经营。如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英特尔的芯片和夏普的LCD显示器等。盲目多元化,往往是一家企业走下坡路的开始;而任何一家成功走了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都是以相当的专业化水平为基础的。只有成为本行业的专家,才能做出真正的好产品,才能牢牢地占有市场,在激烈竞争中赚到超额利润。因此,产品的多元化或经营领域的多元化从来就不是问题,在什么发展阶段实现多元化才是问题的关键。

因此,就实际经营策略而言,收缩经营管理范围,强化?t营管理纵深,走先专而后综道路因该是一条兼顾生存与发展的、切合实际的发展思路。专业化就是集约化。专业化带来的是易操作性和经验成本摊薄,使经验和知识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有助于一个没有经验的企业低成本高速度地积累经营管理经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资本,经验积累得快,企业成长就快。就保险资源而言,由于我国的经济规模已经相当大,任何一个行业的规模都足以支撑一个新生企业的成长,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新生企业要解决的是如何选择一个或数个效益好并前景远大的行业作为自己的发展依托以解决吃得好和吃得久的问题。因此,在发展初期新生企业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从一两个险种入手,强行进行突破,通过对核心业务的专业化规模经营,形成局部优势,做出名气,创出品牌,凭借其专业化优势,抢在别人前面先期瓜分甚至垄断某些利润较为丰厚的特定市场,迅速完成利润、市场份额、经验、技术、人才和无形资产的原始积累,实现高效快速的业务增长,然后再向其它险种或领域扩大战果,最终建立全面优势。未来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将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具有为提供一个或数个特定保险市场核心专长的生产服务体系。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针对当前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根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在未来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建设专业化的核心竞争力是新生企业最为急迫的任务。做好、做专和做强是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原则,也是新生企业在发展初期应奉行的发展战略。

(二)建立以核心专长为依托的销售服务网络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反映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上,即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利润率上,而这与销售网络布局建设合理或科学与否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新生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基本考虑模式是哪里发达就在哪里设(有些还会考虑股东的因素。但由于以股东划分业务发展方向本身不科学,这种经营策略实际上收效甚微)。这种设立方式由于在微观上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新机构进去后缺少立足和发展依托,往往不得不参与恶性市场竞争,在没有任何优势和特色的情况下被动地进行混战,结果造成普遍性亏损。通常的规律是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各家的分支机构设的越多,竞争越是激烈,新机构亏损越大。对总部来说,这样的分支机构开的越多,财务压力越大,很快陷入发展是亏损不发展也是亏损的两难境地,最后只能是把放慢发展步伐作为修正企业发展战略缺陷的一种权宜之计。专业化发展战略为新生企业分支机构布局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新生企业可以根据遴选的产业集中度、产业重心转移趋向、本行业竞争度和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四个维度的考虑来科学合理地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以具有绝对优势的特色服务来占领目标市场。这样做可以避免了无谓地恶性竞争,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尽早在新的市场握有一小块根据地,稳稳地站住了脚跟,为总部提供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和利润,从而充分发挥了分支机构的作用。

(三)建立战略协作同盟

企业联盟是指企业个体与个体之间结成盟友,交换互补性资源,以期获得长期市场竞争优势。迈克尔波特说,联盟是企业之间的长期协定,它超出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又没有达到合并程度,是扩大市场而又不扩大企业的方法,也是一种不通过合并,就可取得纵向一体化的低成本和特色优势的手段,并能产生1+1〉2的效果。企业联盟的好处在于通过联盟双方均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共同进行更敏捷的对外竞争。对新生企业来说结合自己的核心业务以产品为导向与国际上具有相关核心专长的保险企业建立较为紧密的纵向联盟或横向联盟,进行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业务合作与交流是迅速跨越某些发展阶段和为抗衡WTO冲击,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到国际水平,有效地占领市场的捷径。联盟不仅局限于业内,也可扩大到业外,主要是借助其他行业企业或组织的行销通路扩大自身产品的销售。策略联盟分研发联盟、技术合作联盟、销售通路联盟、信息联盟、培训联盟、分保联盟、管理联盟、承保联盟、服务联盟等。尤其是销售通路联盟的建立有利于解决保险企业,特别是新生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何解决企业高位切入社会的问题,即如何让自己的业务人员能够尽早接触到潜在保户的上层人员,把推销变成“拉销”,从而迅捷地打开效益型险种承保的大门。

(四)建设以市场创新为中心的强大的可持续研发能力

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源泉是知识的积累和运用。因此要想赢得下个世纪的竞争就必须超常规地建设企业的研发能力,及时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业内外先进企业,收集市场的信息并针对市场的现实和潜在需求作出回应,建立起学习型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学习能力强弱决定了企业的前途。古语说:“学有本源。”企业自身的文化建设就是企业的大本大源。没有这个为基础,企业非但无法学习汲取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反而往往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得不偿失。

重生产,轻研究开发,是计划经济的遗产。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一切生产和销售计划都由国家下达,企业无太大必要建立自己的“大脑”。目前我国的企业仍普遍不重视研究与发展,企业决策主要凭领导人的经验。很多企业把研究与发展部门作为一种装饰物。这一点在保险业显得尤为突出。相比之下,外国公司则把研发作为主要的生产力,甚至是核心生产力加以建设。现在企业的生态环境也一天比一天严峻,再不研究新产品,再不研究市场及其发展趋势,就一天也无法混下去。尤其是WTO到来后将彻底打破目前保险业的行业垄断,届时谁能满足顾客日益增长的需求,谁将赢得市场。新生企业不能把希望被动地寄托在监管部门的各种保护性措施上。否则一旦发生突变,企业就会立刻面临绝境。

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创新力的建设过程。由于创新能力的形成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积累,因此新生企业必须从创立之始就要把创新力的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创新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是单纯的研究能力或开发能力,而是一种能够把握市场机会和技术机会,正确地做出创新的决策,有效地实施这一决策并成功地引入市场的能力。创新分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商业技术创新与科学技术创新不同之处是前者不完全追求技术的先进性而是以市场实现度和获得商业利益作为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研发的重点是市场。所谓市场就是一定数量顾客有效需求的集成。市场的创新即不断根据顾客的有效需求推出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用新技术、新产品创造新市场。学习积累机制是创新的核心问题,是支持创新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创新是需要投入来支持的,必须在制度上、机制上予以解决。创新必须要围绕企业的核心专长进行而不能追时髦,更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创新分战略性创新和战术性创新。所谓战略性创新主要是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和趋势,预测出企业下一阶段的创新重点。因此战略创新的重点是对产业更迭的研究与筛选。例如,产险的增长速度连续几年的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99年更直落到2.93%,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差4个百分点,完全没有体现出高需求收入弹性产品的行业特征。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国民经济内部各产业系统间的发展存在不均衡,各产业系统的发展速度有快有慢,有兴有落,而作为向其提供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却没能跟上这种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和行销策略,因此造成了今天财产保险业的窘境。这种窘境的具体表现是:一方面传统保险消费市场的有效需求在不断下降,但保险业的有效供给却在持续增加;另一方面虽然在新兴保险消费领域出现了巨大的有效需求,但保险业却没有形成相适应的有效供给。传统领域有效需求出现萎缩和新兴领域有效供给没有形成导致了现行保险供给系统出现结构性过剩。这导致了财产保险在产业形成的初期就出现了“过度”竞争,使行业利润整体下滑,朝阳产业突呈“夕阳产业”的端兆;同时由于财产保险业没有主动搭乘上高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列车,所以无法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自然也就发育迟缓。对新生企业来说,新兴市场各方利益尚未定型,因而进入成本相对较传统市场为低(传统市场的利益格局已形成,新企业不易打破),战略回报高;另外新兴市场的保源优良,亦是保险资金的好投向,将会形成保险、投资的良性循环。孙子曰:“凡战,以正和,以奇胜。”这既是战争的法则,也是商战的法则。对新生企业来说,正,就是在传统的市场上解决当家吃饭的问题,属于战略防御,主要解决生存问题;奇,就是建设新兴市场的供给能力,属于战略进攻,目的是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企业能否笑到最后关键看如何出奇制胜。因此,新生企业战略创新的核心就是找出这些新兴市场,加强对新兴保险消费市场供给能力的建设,及早形成对新兴市场的供给能力,淡出传统市场。

所谓战术创新,则指针对o§品的创新。但产品创新不是盲目的,并非任何产品都有创新的价值。为了追求价值最大化,战术创新必须要放到战略创新的框架内,也必须要借助理论工具进行指导。因此,新生企业要推出有生命力的产品就必须首先研究所选定相关产业,即自己的目标市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研究这些产业经济寿命,然后再根据这些朝阳产业的具体需求设计产品。以往我们一直在倡导险种创新但收效不大,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大都没有把险种创新放到产业寿命的背景下进行,而只是围绕着传统市场进行产品“改良”,产品寿命过短。

从策略看,创新又可分为率先创新和模仿创新。新生企业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模仿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技术,这是造就后发优势的主要内在机理。因而模仿创新必然是新生企业的基本策略。

(五)以电子商务为核心建设新型的管理和销售模式

所谓电子商务就是在电子的手段下面重新建立企业的流程和组织(reengineering),重写企业资源计划(ERP)。对保险企业来说就是借助信息技术使企业的人力服务能以电子的速度流动起来,在信息流的基础上形成服务流,最终实现大量高速的现金流。

由于未来的企业经营严重依赖企业信息流的速度和对其所含重要信息的汲取。因此新生企业从一开始就要把电子化管理写入自己的发展规划并配备充足的资源。在信息泛滥的时代,培养和组织一支拥有大量高素质的信息分析专家队伍将成为企业克敌制胜的法宝。脑库和数字化神经系统(而不是网站)的建设将是电子化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分水岭。

由于从理论上说电子商务可以无限制放大企业的经营规模,企业在信息化后经营规模不是缩小而是扩大(“减员增效”将变成“增员增效”),成败的关键在于你的服务流能否跟上。因此必须把新型销售终端的建设纳入战略建设轨道,按前重后轻的原则配置资源,建立充足的、现代化的销售终端,把最优秀的人才、最多的资源都放到最贴近市场,最贴近顾客的地方,为顾客提供最高品质的服务。

当然电子商务是一个社会性系统工程,它的建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真正进入实用和主导地位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社会网络基础系统的建设,网络用户的规模和购买能力,网络消费文化和习惯的形成,网络财务安全(既对企业而言,也对个人而言)等都还在发育中,远未到成熟期。对其目前在营销方面作用的不切实际的夸大将会过早耗掉新生企业有限的资源,从而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虽然对新生保险企业来说电子商务是必由之路,越早明确就越主动,但并非马上大规模投入。从整合步骤看,要采取渐进式战略,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做好企业内部的电子化信息系统和的并网准备,第二步进行企业组织内部体系的改造(这是根本)。要注意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一般地说电子商务要经过四个阶段:即基础网络建设阶段、办公自动化阶段、建设企业核心业务管理和应用系统阶段;电子商务直接增值阶段。

(六)“深根固本以制天下”

在现存的市场格局和行业环境下,只有经过认真的规划和较长时期的努力,新企业对老企业的优势才会展露出来。任何速胜的观点都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应该去掉浮躁的心态,着眼于长期的竞争,所谓“风物长宜放眼量”,等待时机。要耐得住寂寞,做到“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不仅仅指速度,也包括效益。但不论是效益还是速度都只有放到战略中才能看出它的价值。在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效益和速度指标。在企业内部环境已与企业外部环境不可分割的情况下,主观想稳,客观形势是否允许?主观想快,客观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雄心勃勃的目标?另外效益是由速度的质量决定的,而速度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战略资源投入的价值取向、数量多寡和管理实践运行的质量和水平。如果效益不好的原因属于资源投入和配置问题,就要从根上解决,即从投资决策层解决;如果属于管理问题,就要从经营层解决即对战术措施进行调整。

新生企业的发展初期可以没有直接效益(但会形成间接效益,如无形资产、市场占有率、机构和规模经验等),但从战略上看,则必须要有直接效益,这是企业经营的起点也是终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效益决不能仅停留在是否有当期现金回报这样一个肤浅的水平上,而应该放在长期的基础建设上。

“深根固本以制天下”。新生企业要敢于加大在基础设施上的力度,打好发展基础,在基础上投入的越多,以后经营上的难度就会越少,发展就会越顺利;基础没打好,盲目上规模,就会出问题。基础打好了,再大干快上,加速发展。

(七)管理人才是做好企业的基础,专业人才是开拓市场的基础

保罗·罗默在四要素经济增长理论中把人力资本排在第一位,而把新思想、资本和非技术劳动等因素依次排在其后表明了人力资本的重要性。

知识经济的重要特点是对人力资本和技术的高强度的投入。企业的不断地学习和归类及利用信息的能力已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知识的载体和学习主体,因而人的因素与企业效益的互动力越来越大。简言之,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就是对人的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管控的好坏。

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人的素质高低和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人才是服务业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当前保险业最稀缺的资源是人才,新生企业从建立伊始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去垄断人才(垄断了人才就意味垄断了市场,建立了别人进入市场的障碍。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为新生企业利用有限的实力垄断相关的最优秀的人才提供了前提条件)。目前各家新生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人才缺乏的问题。在老企业采取措施以防止自己的人才外流之后,新生企业的人才缺乏的问题更显突出。此外人才成本的不断攀升也向新生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一问题在外资保险大举进入之后将会更加尖锐。除了人才短缺的问题外,人才的质量也是令新生企业深感头痛的,新生企业的保险人才在从业经历和时间上普遍弱于老企业。然而在所有人才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还不是缺乏业务人才的问题,而是缺乏管理人才的问题。从各家新生保险公司内部实践看,保险业务能力普遍强于管理能力。因此要扭转重保险技术轻管理技术的传统经营理念,树立科学管理是第一生产力的新思维。要充分认识到保险技术只是一个保险企业理应具备的常规技术,决定企业命运的是管理。现在一谈缺人就是指缺懂保险的,其实新生保险企业更缺懂企管的,懂研究的,具有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的。要打破目前存在的门派观念,破除保险圈内的近亲繁殖,让其他行业的新鲜血液尽可能多的流入到保险行业。不仅要在国内找,还要到国际上去找合适的人。要把管理人才的使用、培养放到工作的首位。既要注意从保险专家中培养管理人员,使之具备基本的管理技能和长远的战略思维;更要在重视将管理专家迅速转化成保险专家;还要及时从其它相关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引进专门人才,将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成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两栖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后备力量。要形成以管理人才为主,以业务人才为辅的基本人才战略。

(八)保险投资相辅相成,初期以保险为主

在一般情况下投资和保险业务是保险公司的两个轮子。在西方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作用甚至还大于保险业务,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但在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阶段,在行业垄断利润尚存,投资受到很大限制的情况下,对于新生企业来说,两者之间的关系更象矛与盾的关系。矛与盾是两种不同功能的兵器,一个是进攻的,另一个是防御的。在企业初创时期,保险业务是矛,投资业务是盾,企业收益应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投资主要为保险业务的扩大再生产和资产增值提供保障。由于国内的资本市场和其他投资领域尚不成熟、规范,将一个保险企业的盈利来源过分依赖投资,造成企业经营技术变形。个别企业在投资方面取得的成功只能做特例处理,尚不能总结出普遍性的经验。在企业成熟期,投资业务是矛,保险业务是盾,企业的收益主要来自投资,保险业务的主要任务是为投资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为投资的扩大再生产提供保障。分清二者在保险企业不同时期的作用,可以使企业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对不同时期的企业任务有所侧重,在资源配置上也可有所轻重。可以说,新生企业目前的最主要任务是把保险业务做上去,在有行业垄断利润的时候赚取垄断利润,尽快利用主营业完成原始积累,打个好基础。

结束语

财产保险论文篇(9)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保险是金融行业的重要支柱性产业,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保险行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三十年的黄金发展期内,我国保险从最初的政策主导型行业逐步演变到现在的市场主导型行业,在为国家高速发展的经济保驾护航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和壮大,从最先开始半官方企业的独家经营,到如今政企的完全脱离,整个行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出现百家争鸣的璀璨局面,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保险行业必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虽然,在发展的道路上,保险行业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和困难,也曾经在前进的方向上艰难的探索和反复,但这些都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我们有理由坚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以及金融监管的日趋成熟,加之对国际上同行们先进经验和方法的学习,我国保险业一定能够得到又快又好的发展,本文就是立足于国内财产保险的发展现状基础上,通过对照国内外保险业的经营策略和政策法规,深入的对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前景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和研究,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财产保险发展方向及目标模式。

世界经济全球化、自由化发展加快了各国金融保险业开放有序的演进速度。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与完善,金融保险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中国保险业,特别是财产保险,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经营发展急需找准方向,可持续价值增长战略已成为各保险公司的共识。虽然中国财产保险已不是一项新生的事物,但是对它的理论研究确是一项亟待深化与开拓的新领域。过去的十余年来,我国对一般企业经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取得了不少富有意义的成果。然而,不能不看到并承认事实,对财产保险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尚处于较初级的介绍和分析阶段,分析的内容也谈不上深入和系统;鉴于此,本文在梳理有关国内外保险业发展的文献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运作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财产保险发展的时代背景和趋势,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等方法,围绕中国财产保险市场发展为主题,展开了相关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1.对我国当前财产保险市场的研究综述。作为分析的前提和研究方法的出发点,对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整体社会发展背景的前提下,我国财产保险业走过一段怎样的发展史,以及此发展模式演变到今天形成的市场格局和对外形式,描述了是怎样的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使得我国财产保险在产品划分、市场目标、竞争形态以及行业监管方面呈现的多元化和多样性,换句话来说,谁也不能在30年前准确预测到今天财产保险市场的状况,以及此状况形成的具体过程,这个过程是在主体与主体、产品与用户、监管和自律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遵循一定的规律进行的。同时根据作者对我国财产保险所处的特色环境以及参照发达国家保险行业的发展规律,提出了未来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财产保险论文篇(10)

保险资金来源的结构不合理。由于保险公司自有资本和经营利润在资金运用中的比例较低,在分析保险资金来源的结构时,主要考虑保费收入的结构状况。财产保险公司能够经营的保险产品涉及的范围和领域相当广泛,但从保费收入的构成来看,机动车辆险的保费收入在整个保费收入中比例较高,基本上占其保费收入的一半以上,除企业财产险和货物运输险的保费收入相对比较大外,其他险种的保费收入则较低。由于保费收入集中于出险率比较高的一些险种,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运用的难度增加。

保险资金的来源缺乏稳定性。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这几年财产保险业务规模整体上发展比较快,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保险资金运用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这不能掩盖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的问题。与寿险公司大量稳定的续保保费相比,财产保险公司因其期限较短而且市场竞争激烈,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续保工作开展的都不是特别理想,客户的稳定性不高,客户的流失率普遍较高。不同期限和不同金额的保险资金的频繁变动,使财产保险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过程中显得被动,这也给财产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战略选择和规划带来了困难。

保险资金运用的实证研究

根据《保险法》、《关于批准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目前可以采用的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有: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资金拆借、国债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一)样本数据说明

1.指标的选择。本文研究的主要是保险资金运用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因此,根据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要求,本文选取了上证指数、上证基金指数、上证国债指数和上证企业债券指数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在一个投资组合中通过不同风险资产进行组合,可以达到降低风险的作用。银行存款作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其主要的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而保险资金存款主要是存在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实际上非常小;同时,我国的利率市场尚未完全市场化,保险公司通常是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在于银行,利率风险非常小。因此,可以进行无风险和风险资产的组合管理。

样本指标的代表性。上证指数可以反映股票市场整体的市场风险状况,上证基金指数可以代表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上证国债指数可以显示政府债券的风险,而上证企业债券指数能够反映企业债券的风险。虽然这四种指数不能涵盖保险资金运用的全部市场风险,但其能够反映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风险,具有代表性。

样本指标的可获得性。由于没有专门反映国债回购市场情况的相应指数,所以在分析中没有考虑国债回购对投资组合的影响,而资金拆借是在一个特殊的资金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所以没有考虑其对投资组合的影响。

2.样本区间的选择。样本期间从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1月21日,数据来源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选取的数据为上述期间内的日数据。这主要是因为上证企业债券指数的时间是从2003年6月9日开始的,为了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可比性,故选择了这个起始日期。

(二)实证分析

1.计算平均收益和投资风险。投资收益率使用对数收益率,即:ri=In(Pt/Pt-1),投资风险用标准差来表示。通过对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1月21日的日数据进行计算,得出表1结果。

从表1中看出:风险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基本匹配,但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证指数的风险最大,达到1.276%,上证国债指数的风险最小为0.165%,这也基本上反映出这四种资产真实的风险状况。风险资产的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证基金指数的收益最大为0.049%,而风险最大的上证指数的收益低于上证基金指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基金的投资盈利能力超过了市场平均水平。进行不同风险资产的投资组合是可行的。投资组合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风险资产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是匹配的,只有这样投资组合才是有意义的,投资者才能根据自身对风险和收益的厌恶程度来选择不同风险资产的投资比重。

2.计算协方差矩阵。协方差是度量两种资产收益之间线性关联程度的统计指标。正的协方差表示两种风险资产同向变动;负的协方差表示两种风险资产反向变动。根据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1月21日的日数据进行计算,得出表2结果。

从表2可以看出:四种指数之间相关程度不同。上证指数与上证基金指数相关程度很强,相关系数为0.80,而与上证国债指数和上证企债指数相关程度极低,相关系数分别为0.05和0.01,可以说几乎完全不相关。四种指数可以明显的分成两组指数。一组是上证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另一组是上证国债指数和上证企债指数,组内指数高度相关,组间指数高度不相关。这说明在上述期间内中国的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影响两个市场的共同因素,这与一般的经验数据有一定的差异。四种不同指数之间进行投资组合可以降低风险。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只要组合中的资产不是完全正相关,就可以通过进行投资组合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由于两组指数之间存在高度不相关,因此四种指数进行投资组合是有效的。

3.计算有卖空限制下的投资组合有效前沿。根据投资组合理论的均值-方差模型计算出四种指数进行组合的有效前沿(见图1),从中可以看出:投资组合的有效前沿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组合的投资收益在0.015%~0.049%之间波动,组合标准差在0.153%~1.018%之间波动,组合投资收益的波动程度较小,而组合标准差的波动程度较大。投资组合的效果比较显著。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前沿前端比较陡峭,后面逐渐平坦,这说明投资组合在风险较小(主要表现为投资组合主要以债券为主)时,风险的微小增加能够引起投资收益的大幅上升,而在风险较大(主要表现为投资组合主要以股票和基金为主)时,风险的大幅减少只引起投资收益的微小降低。这说明通过投资组合一方面能够保证在不同风险水平下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还可以在保证投资收益的基础下大大降低投资风险。

结论

通过对保险资金运用所涉及的相关风险资产进行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在其资金运用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由于财产保险资金来源存在的特殊特点,因此,在其运用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保险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关系。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扩大,保险公司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保险公司需要对不同风险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状况进行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实时跟踪证券市场的变化,并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科学地使用现资的理论和工具,通过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保险公司在其实际资金运用过程中,投资对象是具体的股票、基金和债券,需要对不同风险资产的具体对象加以合理选择,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投资组合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水平,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滋维·博迪,亚历克斯·凯恩,艾伦·J·马库斯著.朱宝宪,吴洪,赵冬青等译.投资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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