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组织工作思路汇总十篇

时间:2022-01-27 21:13:53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1)

随着公路系统事企分开改革的深入和养护市场运行机制的逐步建立、完善,新型的脱钩改制的公路施工与养护企业作为一支重要的新生力量走上了公路发展的历史舞台,公路系统党的建设出现了新课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我们如何发扬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加强公路脱钩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和组织活动的开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任务。

一、公路事企分开改革时建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改制脱钩企业的党组织并未能真正从公路管理机构中分离出去。一些公路管理部门在公路事企分开改革的操作中只注重事企的经济分离、行政分离,而忽视党组织的分离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分离,没有把改制后新企业的建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有的领导干部对经济建设和党建工作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对脱钩企业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改制后的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应该有党组织,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新,从而无心过问新企业的建党工作。上级部门在对公路事企分开改革进行检查考核时,只着重经济关系是否分开,行政关系是否分开和行政班子是否组建,而不关注党组织关系是否分开,党组织班子是否组建,使下级的工作没有压力。有的上级党委对公路事企分开改革后党组织的分离不支持、不配合,造成改制脱钩企业的党员虽挂靠在原组织,却无人过问。改革后,公路部门的职责职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改制脱钩的公路施工和养护企业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不一样,使组织活动难以协调,公路部门组织的正常活动,企业党员要么是接不到通知,要么是接到通知却因企业生产忙而不能参加。

二是党组织分离后,新企业却迟迟未能建立新的党组织。有的脱钩企业法人代表对在企业建立党组织顾虑重重,工作不配合。有的脱钩企业法人代表本人不是党员,对建党工作不支持。有的公路管理部门持“甩包袱、丢摊子”的思想,只关心党组织的分离,不关心新企业党组织的建立,不跟踪服务,指导不力,使企业的建党工作无人牵头,无人过问。有的脱钩企业的党员关系挂靠在交通局空设的一个资产经营公司门下,有其名无其实,党组织的活动根本未能正常开展。

三是新企业建立党组织后,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履行职能。有的企业虽已建立党组织,但开展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沿用原公路机构的一套,成效不明显,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脱钩,结合不紧密,开展活动随意性较大,制度不健全。一些原在公路部门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随企业改制后无人问律,得不到培养和吸纳。改制后企业的一些思想进步职工要求入党,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却无人过问,使党组织的发展出现空白,组织活动处于瘫痪状态。

综上所述,公路部门对脱钩企业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以及发展党员等工作缺乏有效的思路、途径和办法。

二、充分认识脱钩企业建立党组织的重要性

在脱钩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是扶持企业发展的需要。脱钩企业作为一支新生力量走上了历史舞台,但是他们的力量还比较薄弱,发展思路还不够清晰,各项管理还不够完善。党组织通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领导工会、共青团和妇代会等群团组织,做好各类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党组织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完成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任务。

在脱钩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是监督企业经营的需要。党组织通过引导和监督脱钩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其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企业中贯彻实施,促进脱钩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党组织还肩负着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的职责,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制止脱钩企业侵犯职工权益、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党组织还要监督企业偷税漏税、拒交各种合法规费的违法行为。

在脱钩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是联系企业职工的需要。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有助于加强党同企业广大职工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目前,公路施工与养护企业的从业人员约占全公路系统总从业人口的3/4以上,如果不在这3/4以上的人群中开展党建工作,必然会降低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不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也不利于公路事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大局出发,有效加强对改制脱钩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组建和规范并重,探索适合公路脱钩企业特点的党组织建立形式、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观念、思路和机制、方法的转变与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切实抓好脱钩企业党组织的建立

党章明确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目前脱钩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要按照党章规定,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实际,实行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按照有利于党对企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有利于企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力求做到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对具备建党组织条件的脱钩企业在建立行政班子的同时建立党的组织;有党员但建党组织条件尚不成熟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联合支部、临时党组织等多种组织形式,使党员能参加正常的组织活动;没有党员的,则抓紧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创造条件。

脱钩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独立式。党员人数超过三人,并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的企业,应单独建立党支部。

二是联合式。单个企业党员人数不足三人或党员人数超过三人但无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可将工程与养护企业或其它一起改制的企业合并设立党组织。条件成熟后,再分开单独建立党支部。三是挂靠式。党员人数不足三人,或超过三人但无合适支部书记人选,应在该企业设立党小组,挂靠上级部门党支部管理,对挂靠管理的企业下派政治指导员,企业的组织活动结合自身实际,由政治指导员组织开展。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是抓好脱钩企业党组织建立工作的关键。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多途径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一是业主担任。脱钩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党员,又具备党支部书记的条件,并热心抓好党建工作的,实行经理和书记“一肩挑”。二是选派担任。对规模较大的脱钩企业,又无合适支部书记人选,企业经营者愿意建立党支部的,上级党委可以通过选派优秀的党员干部任或兼任支部书记。

三是选举担任。法人代表不是党员或虽是党员但不适宜“一肩挑”的,可由党员选举那些思想政治强、具有一定党务能力、作风正、懂经济、在职工中拥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

四是派设“两员”。向拥有个别党员,但未建立党组织的脱钩企业和无党员的脱钩企业分别派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抓紧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组织的建立创造条件。

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完善。脱钩企业党组织建立后,应立即做到五有,即:有牌子、有班子、有印章、有阵地、有活动。在建立完善党组织的同时,相应建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这些组织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形成一个比较系统完整的组织网络。在脱钩企业的建党工作中,公路部门还应主动与上级党委汇报、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四、努力创新脱钩企业党建工作形式与方法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2)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1 ― 0057 ― 03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治核心是指代表一定阶级执掌权力的行为主体。“政”指的是领导,“治”指的是管理。“政”是方向和主体,“治”是手段和方法,“核心”即中心(指在事物或事情中最重要、赖以支持其存在的那一部分)。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既包含著党在政治上对院系实行领导的含义,更强调了增强院(系)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来保障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得以实施的本质要求。高校院(系)党组织是党的教育方针在高校最直接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承担着培养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使命,院(系)党组织能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直接影响着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和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

一、党组织在院系权力运行中的地位沿革

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就把高校纳入了“延安体制”之中。解放后,高校一直存在着要不要党的领导的论争,高校的领导体制也经历过反复探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经过多次变革、反复总结经验后作出的正确选择,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高校的实际。院(系)级单位权力运行制度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系党总支是全系的政治核心

1990年4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强调了坚持党对高校领导的重要性。1990年7月17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中发〔1990〕12号)指出,系党总支是全系的政治核心。其主要任务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系的贯彻执行;参与本系行政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支持系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搞好党的建设;领导全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系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配合系主任做好本系在选派人员出国等方面的政治审查;领导本系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二)规定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996年3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三)规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2010年8月,中央重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明确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的6大主要职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防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关于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院(系)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是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合作交流、财务经费等重要事项的最高决策形式。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院系按照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的重要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和社会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二)院(系)党组织的设置方式

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对党的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队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或4年;党的总支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直属支部委员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院(系)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要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

(三)高校院(系)级单位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领导体制

院(系)级单位实行什么样的领导体制,实务界存在三种观点:一是实行系主任负责制。这种体制有利于系党总支摆脱日常行政事务,全力做好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依照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模式,系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三是系党总支和系行政共同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决定,不必规定实行什么体制。中发〔2010〕15号文提出“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其中的含义就是:系级单位要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领导体制,院(系)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和外延

(一)在坚持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发挥领导作用

院(系)党组织要以马列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坚持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发挥领导作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院系工作放到这个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进,组织动员教职工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二)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赋予院(系)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贯彻落实。一是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出台,党组织需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二是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要依靠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党组织应承担起宣传的重担,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决定上来。三是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者。院(系)党组织要监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员和群众做到不散布、不发表、不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言论,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践者。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根本单位的现实条件、发展状况、发展目标,以及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等,制定出正确的在本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领导人民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三)在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上发挥教育引领作用

宣传思想作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党动员群众、统一思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的有效方法。努力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是院(系)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依据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和基本遵循,积极挖掘理论宣讲的新优势,充分发挥理论宣讲在宣传思想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把引导人、教育人、培养人作为重点,把培育社会正能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针对性、主体性和可接受性,做到为教育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让其感到思想政治工作可亲、可敬、可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院(系)党组织要坚持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用正确的方法教育人,努力在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上发挥教育引领作用。

(四)在院(系)级单位“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上发挥决策参与作用

党组织要对院(系)级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重要措施,事关院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院系权限内的岗位设置、人事调配、晋职晋级、奖励惩处、人才引进、国内进修、选派出国等重要工作,年度经费预算、大额资金使用、人才培养、学生管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和,依法参与决策,保证院(系)级单位科学发展。如发现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存在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冲突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在“党管人才”上发挥选人用人育人的孵化服务作用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是院(系)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党对院(系)级单位政治领导关键所在。院(系)党组织要全面推进人才强院战略,抓好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完善制度,集体决定,在选人用人育人中发挥孵化服务作用,包括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培养后备人才等。院(系)级单位重要人员的任免要在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基础上,经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院(系)级单位依法任用。

(六)在动员师生推动学科建设上发挥凝聚人心作用

学科建设主要包括学科定位(学科方向、发展层次),学科队伍(学科带头人、学科梯队),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基地(实验室、重点学科、设备等),学科管理等六个要素,院(系)级单位要开展学科建设需要调配整个院系、整合其他院系的资源,院(系)党组织要在凝聚师生推动学科建设上发挥向心力作用,最根本的是开展以学科知识为载体、以学科价值观为核心、以学科成员行为准则为外部性的学科文化建设;最核心的是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加强学科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年轻的党员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最关键的是要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使学科建设各项工作在制度上得到保证,提高党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七)在维护稳定与舆情掌控上发挥“促进和谐”作用

“维稳”即维持稳定,宗旨是:“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院(系)党组织在抓好班子建设的同时,健全民主集中制,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和谐文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阵地建设。院(系)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要下移,注重调研民众对执政者及其所持有的政治取向的看法、意见和态度,注重民众对自身利益需求的诉求和表达,要着力改善民情状况,同时要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关注广大网民的情感、态度、意见、观点。

四、简要述评

目前高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心由宏观体制的层面转向高等学校自身发展的层面;由追求办学规模转到深化内涵、提升办学质量的新阶段,进一步凸显了“学科建设”在高校中的地位,把学科作为学校各种资源配置的基本结构,包括队伍建设、经费投入、项目申报和管理以及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并以此作为高等学校办学的基本思路和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在这一背景下,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党组织在高校管理体制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如何与学术权威、权力更好地结合起来等问题,成为高校深化改革中必须考虑的问题;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发挥,其涉及的具体操作要求、程序、规范、方法、途径等的明晰化,都是当下院(系)党组织的困惑所在。广大高校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领域的专家、学者必将在实践中加强探索、思考、研究,努力实现院(系)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握方向、推动发展、守住底线”的关键政治核心作用。

〔参 考 文 献〕

〔1〕中国共产党新闻网〔EB/OL〕.http://.cn.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

〔3〕左超,王瑞杰.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制研究〔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5,(09).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建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工作思路:坚持以“五好”为标准(教育业绩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党建方法,认真落实党建任务。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本支部设有支部书记1人,宣传委员1人,组织委员1人,纪律检查1人,在工作中明确各自职责。

支部书记职责:①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学习等任务,发现问题帮助解决,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②负责召集和主持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委员大会;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安排党支部工作,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将执行中的问题及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提出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支部委员一起做好党的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③根据支委会意见,代表党支部对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行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④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部委员之间的团结;抓好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精神实质,带头执行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制定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不包揽工作,放手让支部委员大胆地开展工作;关心支部委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地了解他们的思想情绪,对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热情关心具体帮助;发现重大问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与支部委员商量,集思广益,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的积极性。⑤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等组织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组织委员职责:①负责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多方面地关心和帮助党员,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③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⑤收缴党费。

宣传委员职责:①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②根据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协同支部组织委员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工作。③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工作。

纪检委员职责:经常了解本支部党风党纪建设情况,定期向支部会议报告;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处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号、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例,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督促学校行政落实校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向支委会报告;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

三、坚持与时俱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4)

一、会议要求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进行。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达到真正触及每位党员的思想灵魂,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抓好整改的目的,组织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二、对象范围

全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7日之前完成

四、程序步骤

(一)做好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2、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要安排时间逐一和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以诚相见,达到谈透问题、沟通思想的目的。

3、撰写简要的发言提纲。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要撰写简要的发言提纲,结合整顿支部软弱涣散问题情况,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的发言提纲请将电子稿在会议之前发送至周路路邮箱。

(二)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认真做好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支委会要根据平时听取意见和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支部书记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

2、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由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2)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批评,填写《xx大学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1),并由各支部汇总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纸质档交周路路处。

(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

(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

(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xx大学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2)的方式,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表请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纸质档交周路路处。

(7)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三)准确把握民主评议的标准和评议结果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其中优秀党员评定比例应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10%以内。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学院党委将结合支部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全面推行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帮助指导下属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开好组织生活会。学院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因均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参加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工作。

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党委书记处(学生党支部报党委副书记)审核把关。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会前准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周路路处存档备查。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5)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局在党组织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体体现在:一是党员教育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在原业余党校基础上,在市委宣传部、讲师团的指导下,投入十多万元资金建立了形势政策教学基地,改善了教学设施,装上投影机、立体音响,配备了统一的桌椅板凳,将基地建成了可容纳一百多人的现代化阶梯型教室,并利用局信息通信中心网络设施建立了电视电话一体化会议室和计算机网络中心,纳入教学基地设施,为教学基地开展形势政策理论学习和教学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教学基地有影、有形、有声。教学基地建立后,又及时与市委讲师团签订了教学协议,落实责任,接受了讲师团教学单位的督查,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形成了一种互动的“双向制约”机制,实现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根本性转变。

二是构筑惩防体系,延伸党支部工作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党委还针对公路工程任务重、工地点多的情况,把支部建在工地上,做到工程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党内监督延伸到哪里,同时在工地上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配廉政监督员、签廉政合同,张贴预防职务犯罪挂图,邀请市检察院的同志到工地参观、督促检查工作,有力地杜绝公路建设的腐败行为,率先在全市出台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并在全省范围内转发,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抓制度建设,出色地完成了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为促进宜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道路条件。先后制定了《干部学习考核办法》、《××公路管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XX年度××公路管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并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若干规定、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承诺等30多项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努力构建了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机制。

十五期间共计完成公路改造978.23公里,其中一级公路从无到有,建成51公里,二级公路704.74公里,三级公路222.49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截至到XX年底,全局管养的2226公里公路中,等级以上公路占总里程76.3%,比“九五”期末提高20.3%,次高级以上路面占总里程的72.9%,比“九五”期末提高20.6%,等级公路占到了总里程的四分之三。

为此我局连续几年被评为省交通厅、省公路系统先进单位。XX年,被人事部、交通部评为“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为模范职工之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但随着形势的变化,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我们党新的历史使命,同时也给我们个人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要求我们党务工作者不断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因此,年初局党委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出了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力度的设想。今天,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也开班了,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将邀请讲师团教师讲课,对大家搞党务工作也是一个启发。我希望大家能珍惜这次机会,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下面,为搞好此次培训班,我谈几点意见:

一、基层党建工作大有作为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涉及到能否保证整个公路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涉及到能否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市委决议、决定,积极履行岗位职能,切实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规定,党支部的职能主要有两项,一是协助,即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二是监督,即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经过去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检验,对照这两项职能,我们感到,我局的党建工作基础是扎实的,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是明显的。但是,分析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收集和梳理的问题,应当引发我们的深思。

比如机关党员的比例高,组织健全,机关党组织应该是最有战斗力的,但是事实上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很多工作往往被行政工作所淹没,如以部门开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以布置行政工作任务代替组织活动,机关党组织应有的作用发挥不到位,与非公企业、社区党组织相比,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时间、场地、经费都有保证,但恰恰是不少支部活动不够正常,“补”的痕迹比较明显。再如随着市场经济的渗透,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个人欲望一度膨胀,基层不少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还存在差异,极少数同志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没有管生产的效益明显,政绩显著,党建工作一度呈被忽视,致使全局党务工作水平也一直徘徊不前。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的党建工作在不少党员领导的心目中地位还不高,说明不少党务干部对熟悉和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重点、基本业务积极性还不强,也说明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空间还很大。我们每个从事党建工作的同志,都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高度地责任感和积极地进取意识,认真思考、谋划、推进、落实党建工作,以党建水平的提高促进公路各项工作和公路干部队伍整体的提高。

二、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支部及支部书记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我讲讲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组织系统中,党支部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我认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认识:

1、基层党支部是全党组织体系的重要基础之一。我们的党通过许许多多的党的基层组织把党员组织起来,使党的活动有了坚实的组织基础。通过基层支部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使党在领导活动中有勃勃生机,从而打开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如果没有党支部这样的基层组织,党和广大工人阶级就割断了联系,党的领导机关只能是“空中楼阁”,党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也失去了维系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阶级基础,全党就会没有稳固的根基。

2、基层党支部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方方面面达到和谐,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被 提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党建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人的思想通了,什么问题都好解决。党靠什么与广大职工群众取得最广泛最密切的联系呢?从政治上讲靠正确的、代表职工群众利益的路线;从组织上讲则主要靠党的基层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为党支部一个最基本的特点是建立在最基层的一级单位、公司、企业之上。深深地植根于职工群众之中,身在基层党支部的每一个党员都具有双重角色,他们既是先锋队的一员,又在基层生产和工作中承担一定的任务。常年与职工朝夕相处,生产和工作在一起,和职工共同体验着生产的艰辛,生活的冷暖,工作的欢快和忧虑。因此,他们能及时地把握职工的脉搏,反映职工的心声,更易于使党组织做到尊重职工的意愿,维护职工正当的权益,关心和帮助职工生活,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党的有关精神通过支部也能很好贯彻到职工群众中去,将精神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3、基层党支部是党率领职工群众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基层党支部是在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地方建立的,不但要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而展开工作和活动,还要成为党最坚强的战斗堡垒,这是由它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的。这就要求基层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职工群众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任务。历史证明,基层党支部在过去各个时期起到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天,我们基层党支部又处在现代化建设及改革的前沿阵地,更应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认识了党支部的作用和地位的问题后,我想党支部书记的地位和作用也就容易理解了。在支部委员会中,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都是平等的,都是在支部委员会集体决策下进行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之间,没有上下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中处于“班长”的地位,负责主持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要当好支委会的“班长”,我认为就要起好“两个作用”,处理好“两个关系”。

起好两个作用:一是组织协调作用。党支部的工作要靠支部委员会的全体同志共同去完成,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委员会一班人的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支委会内部往往会出现不够协调的地方,有时会产生各种矛盾和磨擦。在这种情况下,支部书记要主动进行疏通,做好协调工作。对有意见和有不同看法的同志,要主动谈心,交换看法,消除隔阂和误解,统一思想、增进委员之间的团结。二是起好带头作用。支部书记作为领导班子的“班长”,在日常工作中要严于律已,处处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廉洁奉公,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在生产经营中打头阵、当骨干,做好支部委员会“一班人”的表率。

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会的关系。一方面,支部书记要把自己作为支部委员会中的一员,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中,而不能摆在组织之上。在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不能用个人意(本文章来源于“”!)见来代替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另一方面,要明确支部书记在支委会中的作用,树立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思想,认真负责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当好支部的“班长”。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党支部书记与其他支委的关系。书记和支委都是支委会的成员,讨论问题时有同等发言权,决定问题时有同等的表决权。党支部书记不能站在其他委员之上,搞“一言堂”“家长制”。支部委员会在讨论问题时,书记应尊重其他委员的民利,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和委员们商讨,不能强求其他委员按自己的意见去统一思想,也不能把书记和委员的关系搞成上下级关系。

三、要正确认识搞好新时期公路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单位中的直接领导、参与、服务行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坚强核心。就公路部门来说,党支部是直接领导和参与生产一线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搞好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前沿阵地。在新的形势下,只有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努力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力能得以为断增强,党对基层公路部门的领导才能落实处,也只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公路生产任务才能顺利完成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公路事业的各项目标。因此,我们在座的书记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当前事业单位改革之际,更要认清搞好党支部工作的特殊意义和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多做贡献。

四、要从自身建设入手,提升服务能力,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党支部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党支部委员会的状况如何,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所以,加强支部委会员及成员的自身建设,是极端重要的。特别在新的历史时期,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现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党支部工作面临着大量的新问题,需要去研究、去探讨,去解决。不审时度势,不解放思想,不自觉清理“左”的影响,而牢牢抱着超老经验不放,拘泥于老观念,就会禁锢我们的思想,使我们的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党支部工作同样有一个改革和创新的问题,要敢于探索新路子,开创新局面。坚实的理论知识功底是搞好党支部工作创新的动力源泉。当前我们必须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要学习掌握市场经济知识、历史知识和基本理论。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这次培训,主要是业务培训。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培训,全面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业务范围、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效率,增强党支部工作的力度。在学习中,要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正确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书本知识与实际工作的关系。要注重从实践中积累经验,探求方法。尤其要注意研究我局党务工作的客观环境、独特特点和有利优势。

对于支部书记,特别是“一把手”兼任的,要投入精力、时间,加强思考、研究。要把抓支部工作的过程,作为个人受教育的过程,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做到部门工作位次前移、“双结对、双促进”活动取得实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作为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做到坚持和落实行政事务公开、党内事务公示和重大事项报告,党内民主切实得到发展。

对于专职党务工作者,“有位”更要“有为”。首先要精通党务知识。要了解党内主要法规、制度;要熟知发展党员、支部换届选举、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主要工作的基本规定和主要流程。其次要善于出谋划策,抓住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工作监督、作风建设、队伍管理这五项重点,多动脑筋、多出主意。真正把自己锻炼成为支部里的党建专家。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6)

第二条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条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条机关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7)

各级党组织面对车间、班组管理规模、生产任务、劳动组织发生的变化,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及时根据生产布局调整、行政机构变化、党建工作需要,针对管理跨度加大、党员流动分散等新情况,动态优化班组党支部设置、选优训强班组党支部书记、健全完善促进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工作或业务开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设置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党员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截至x月xx日,全局设置党总支xx个、党支部xxxx个、党小组xxx个。xx个主要运输站段设党总支xxx个、党支部xxx个、党小组xxx个,其中,班组党支部570个,覆盖生产一线班组的比例为xxx%,基本形成了车间设党总支、班组设党支部(含班组联合)、特别流动分散的党员组成党小组的基层党支部建设格局。xxx名班组党支部书记中,由工班长兼任支部书记的有xxx个,占xxx%;由总支委员(车间干部)兼任支部书记的有xx个,占xxx%。

二、推进班组党支部建设的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班组党支部建设的责任落实机制。下发《关于加强运输生产一线班组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明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夯实基础的3条班组党支部建设基本原则,落实班组党支部建设责任制。局党委总体规划、调研指导、检查督促全局班组党支部建设,定期分析班组党支部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选树典型,推动整体。站段党委主体推进本单位班组党支部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加强班组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和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所属班组党支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加强班组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车间(车队)党总支负责班组党支部建设的具体实施,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日常工作的部署、检查、指导和考核,选好配强班组党支部书记,上好专题党课,经常性面对面指导,督促班组党支部落实有关制度要求,不断提高班组党支部工作质量。

2.区分系统分类动态优化班组党支部设置。结合生产组织、班组规模、党员分布、作业方式和职场关系等因素,分类提出车务、客运、机务、供电、工务、电务、车辆等系统班组党支部设置的xx条原则,突出关键作业班组、异地偏远班组、流动分散班组等重点优化党支部设置。对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单独设置班组党支部;对人数较少、工作相近、地点相邻的设置班组联合党支部;对作业集中、职场相同、工作关系相对固定的按场区设置班组党支部。做到生产班组调整与班组党支部设置同步,各单位班组党支部的成立撤销,由本单位党委研究决定,事前征求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意见。班组党支部xxxx年底有xxx个、xxxx年底有xxx个、xxxx年底有xxx个,覆盖生产一线班组的比例分别为xxx%、xxx%、xxx%。

3.着力加强班组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一是严格党支部书记选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好作为选配班组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着力加强班组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源头建设。对于由独立班组组成的班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班组长兼任,对于由班组联合组成的班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车间党员干部或支部委员兼任,为班组党支部书记履行双岗双责,实现党建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加强班组党支部书记培训。局党委每年举办专兼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局党委主要领导对培训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课程设置、授课人员的选配等方面均认真听取汇报、严格审核把关,并亲自到培训班向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宣讲。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坚持集中抽调与送学到基层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演练相结合、思想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每年与局党校联合办班,聘请省委党校、x师大的专家,邀请路局劳卫处、信息处、党办等部门的同志现场授课,近x年在局党校集中办班x期,送学到广通、xx、xx、xx片区x期,培训专兼职党支部书记xxx人,现任的xxx名班组党支部书记参加过路局培训的有xxx名,达xxx%,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局班组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工作信心,提升了能力素质,促进了班组党支部书记领头羊作用的发挥。

4.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班组党支部作用发挥。一是明确基本任务。对不设支委会的班组党支部一般实行一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x次支部党员大会、组织x次以技术业务和安全工作学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党课,会议一般记录在班组工作台账,遇有需党员大会决策的事项时,填记《班组党支部决议事项报告单》。对设支委会和党小组的班组党支部,组织生活比照车间党支部的制度规定执行。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职责。制定下发《xxx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五个一工作要求》,明确提出班组党支部书记对每一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必讲、对每一名发生两违被考核的职工必谈、对每一名职工的家庭必访、对每一名职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必答、对每一名党员作用发挥情况必点五项具体要求,强化班组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职能。三是健全完善一体化考核机制。实施生产一线兼职班组党支部书记每月xxx元的岗位考核奖,指导各单位结合班组生产经营任务指标、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兼职党支部书记六项工作职责履职情况,建立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的一体化考核机制,突出重在解决难题、重在保证任务完成,引导党员职工群众合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自觉提升能力素质、保持运输安全持续稳定,把班组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发挥最终体现在推动中心工作上。

5.坚持典型弘扬带动推进班组党支部建设。采取现场观摩、政治工作会主题发言和报刊、电视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班组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的弘扬推广,带动各级党组织共同创先进、争优秀。在xx工务段照福铺线路工区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观摩照福铺线路工区班组党支部以党建促班建的实践经验,推广班组党支部书记马昭稳四掌握、三观察五必谈思想政治工作法,引导各级党组织争做解决职工思想问题的细心人、热心人和有心人。在全局政治工作会上,推广交流了**车务段党委《建立健全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激励调动一线党组织和党员主动作为积极性》、xx机务段党委促进车间党总支、班组党支部责任落实,强化班组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组织优势等先进经验,带动全局班组党支部自觉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强化一线安全风险控制上。近年来,先后命名表彰先进班组党支部xx个。

经过几年的持续推进,班组党支部在路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更加迅速及时,组织号召党员攻坚克难更加贴近中心、行动迅速,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加强,车间党总支创造性策划、开展党组织工作的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形成了路局党委牵头抓总、站段党委主体推进、车间党总支具体实施、班组党支部贯彻执行的班组党支部建设格局。

三、加强班组党支部建设的体会和思考

1.优化设置是加强班组党支部建设的前提条件。坚持分类指导、符合实际,适应生产任务的变化动态做好班组党支部优化设置,是促进班组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基础。从实践来看,对于党支部过大、党员人数过多,党员集中难、教育管理难、发挥作用难的机务运用车间,按照点线结合的方式设置党支部,并在各指导队分线增设专职党支部书记,有利于党内生活正常化、有利于党支部工作的加强。对于车站党员分布不均、一个车站党员人数较少的车务站段,坚持党员分布动态调整和缩小管辖范围优化班组党支部设置,保持党支部合理的管理跨度和管辖范围、减少车站间联合党支部,有利于党支部作用发挥,同时对于联合党支部应由车间总支委员(或车间干部)兼任联合班组党支部书记,克服由某一车站站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客观上不能兼顾相邻站工作的情况。对于行政车间人数少而分散的电务、通信系统应坚持与行政层级相对应设置党支部,保持党组织管理的顺畅关系,实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车间工作一体化考核。

2.选优训强书记是加强班组党支部建设的关键所在。在班组党支部书记选配方面,要注重从生产一线工班长中择优选配班组党支部书记,同时做好生产一线非党员工班长的发展党员工作。在班组党支部书记培训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工班长与班组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一体化机制,把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班组管理结合起来,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班组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提高班组党支部书记管理班组和做好党支部工作、做好班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增强自觉主动、创造性履行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的责任意识。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8)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108-02

引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高等教育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规模、教育信息化发展以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都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与此同时,新的历史形势下,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使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与反渗透变得更加尖锐复杂。这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大环境的变化,使我国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高校规模的快速发展也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号召在全党内开展“”问题的整顿,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本次“新整风”运动,为长久以来的党政工作带来了清新的气息,尤其对架构高校党群、干群以及师生之间的密切联系,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更为如何开展高校党建工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指明了方向。

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是党务工作者的重中之重。而且学生党建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龙头,培养一批具有政治觉悟较高、业务素质优良、战斗力强,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大学生党员,是关系到我党发展和社会主义千秋大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依靠力量。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是我党的生命线。高校基层党组织如何构建好党群、师生关系,让党群、师生关系更加和谐,使党组织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党组织在学校教育中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和吸引力,是党建工作者一直长期认真思考、实践和探索的问题。

一、现阶段高校党组织工作的一些问题

中国共产党经历90多年的发展,目前拥有八千多万党员,基层党组织队伍庞大,组织细密,运转复杂。近年来,党的一些干部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倾向日趋明显,问题频出,因此此时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回归初衷剖析问题,重新树立务实的工作作风,尤为重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总结道:“总体上看,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也是好的,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冲锋陷阵、忘我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拥护。这是主流,必须充分肯定。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上。”

(一)高校党群工作缺乏充分的沟通反馈

在现实生活中,首先由于长期的工作习惯,党的群众路线仅仅在基层党员(非党组织)层面得到贯彻,群众接触不到党组织,对党的理解也十分有限。在党支部甚至党总支、党委方面,各机关机构与群众的接触甚少,宣传与文件较多。高校的党组织,与其他的政府机关党组织运行机制相同,但因为党政机关接触的主体是知识分子与学生,机构设置亦较为细密,因此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学校党组织的运行策略基本是二级领导层制定基层策略、一级领导层决策,整体自中而上,自上而下。群众、基层党员只负责执行决策,较少进行意见反馈,基层与领导层之间的信息传递存在脱节现象。教师党员及青年学生党员面临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为缺乏共同平台,沟通困难。不同党支部之间近乎是平行运行,教师党员与学生党员两者既没有具体相同的组织体系,也没有共同的交流平台,师生之间的接触以个人为主,依托在党组织、党员身份平台上的沟通交流十分有限,这无形中拉大了教师与学生党员之间的距离,为深入广大学生党员,进而深入开展广大学生的工作平添了困难。

(二)高校党建考察方式容易陷入形式化

六・一八讲话后,党的群众路线得到加强与贯彻,在高校,这主要体现在党政领导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校党领导、各个学院的领导与学生辅导员(或学生)直接接触,与管理学生各个相关部门的一线员工接触,从群众工作一线了解学生的现状,了解学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接受意见并集中处理;积极召开以基层党员、学生为主体的座谈会等等,通过类似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大众的意见,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这种座谈会形式的考察频率以及参加人员的规模容易陷入形式主义。在党中央要求加强群众路线工作时,这种高低对接形式的直接谈话开展火热,平时却“束之高阁”,这种非常态制且带有完成任务式的调研,容易形成领导班子高期望值,基层党员、群众低期望值的这种“一头热”现象,大大影响了群众工作的效果。为避免类似工作流于形式,需要增加党组织对群众的高低直下式对接方式,将基层考察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大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的频率与力度。至于基层考察调研,以什么样的形式、如何扩大群众接触面,如何获取更加直接的一线反馈资料等问题,仍然需要党组织、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摸索,进行大量反复的实践与经验总结。

(三)高校党组织生活缺乏新意

与时俱进是我党相较于其他政党的优势所在。而现阶段党组织为党员提供的组织生活缺乏活力,基层党员对组织生活的概念仍停留在开会学习、举手表决以及少量的外出考察上。这种将先进思想的学习寄托在集中培训与路线思想的讲授上,形式枯燥,缺乏新意。长此以往,党支部的党员活动就会陷入生硬僵化的困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变得形式化、过程化,一刀切、上下执行(特别是形式主义、甚至本本主义)的工作作风由此形成,与党的宗旨也愈行愈远。践行群众路线在大学生这个群体上是以发展一定数量的学生党员为核心工作开展的。但党的有些基层组织却在实际工作中践行不力。首先某些党支部甚至党员没有机会、也近乎不组织活动,无法深入到学生群体中去,对于学生群体的状况、思想诉求、生活需要不甚了解。其次,学生在入党之后,其作为党员的大部分工作随即完成。入党之后参加的党组织活动和组织生活与上的要求有很大出入,大部分人都处于没有组织生活或者是组织生活仅限于行使选举权上,出现了入党前艰难,入党后清闲的状况。深入群众中的基层党组织除了再次组织选举、换届、发展新党员外,党员的组织生活基本瘫痪。这对初期党员的影响将是巨大而深远的。因为学生在成为党员后,长期得不到组织关怀,易形成入不入党没区别等不好的思想倾向,加之初期党员思想觉悟不一定扎实,党内阅历不丰富,认识动摇的可能性增加,这种情况导致的先入为主的概念,为党员后期的党内生活、工作,带来了阻力。

二、加强高校党组织工作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党群联系,创新党群实践形式

实践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首先党的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整风”是自上而下、由领导层开始的思想变革。党的领导干部要率先认识到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加大领导层与群众的接触频度与力度。将之前的党员接触、引导群众转变为党员、党组织接触、引导群众,让广大群众(包括非党员)找到组织、找到方向,认同党的思想路线。党群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创新的。例如:学校某学院的党支部书记,亲身到学生宿舍住了一晚,就了解到了学生日常生活的真实面貌;又一某领导参加基层党支部的支部生活,与基层党员一同讨论事情、组织联欢。这些亲力亲为的做法,都是非常值得提倡的。

(二)继承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夯实党群基础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从同志开始一直保持与实行的优良传统。虽然实践群众路线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在党组织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很有必要。在师生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达到团结同志,互相促进的目的,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讲求实效,保证人员齐全,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最后,各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要请其他教学部党总支派人参加,不准走过场、走形式,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将汇总情况上报教学部党总支。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使党员端正自身的态度,清楚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进而将工作作风牢牢稳固在求真务实之上。在党内决策时,依靠民主集中制,扩大群众民主的作用与比例,使决策符合“为民”的根本要求。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就必须依靠民主集中制。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民主集中制决策当中来,解决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的群众路线的顺利实行,夯实党群基础。

(三)积极深入群众生活,勇于实践党内工作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仅靠背书是远远不够的,要通过更多的实践、接触,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将实践与组织学习两种方法相结合,适当扩大实践在党员组织生活中的比重。对于党群众路线的执行,最重要的是深入到群众队伍当中,用亲身经历来理解、执行党的政策。在处理党的工作方面,处处亲身体验、切实所感,才会了解群众的想法、群众的困难。党群、干群、教师与群众、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仅仅局限于各自的社会身份角色上,而相较于党员甚至党组织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则非常有限,不同党员,教师党员、学生党员间,教师与学生间,学生党员与学生间以共产党员身份的沟通交流极为有限。因此,要严格要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要严格按照和对学生党员的要求,对照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及领导作风进行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改措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认真实践,各支部要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求学风气,认真改进和完善支部党建工作,通过活动争取实现“支部工作有提升、党员素质有提高、学部工作上台阶”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

(四)建立学习型党组织,规范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

积极联系其他组织,环节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民务实清廉;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民务实清廉;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民务实清廉;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民务实清廉;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扩大群众沟通与群众基础。充分利用党建立的统一战线,加强与其它的党派团体间的沟通,不断地学习进步。与此同时,重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相互配合,听取群众对于党的意见。拥有了强力的监督,党员的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很大程度上即可杜绝。积极探索支部工作的新模式、新思路。结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三进”,开拓党建工作的“新三进”;适应高校学生活动社团化的趋势,提出“学生支部建在社团上”的新思路;满足高校后勤逐步社会化、公寓化的需要,进行“学生支部进社区”“学生支部建在寝室上”的尝试,进而推动学校学生党建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制订、完善支部工作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党员组织生活制度、联系人考核制度、党校学习制度、思想汇报制度、党外民主评议制度等等,做好党员的监督考核工作,使支部工作的开展有章可依。规范支部生活,严格生活纪律,提高生活效率。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9)

第二条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条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学

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条机关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洋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最、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十六条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机关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二十五条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二十六条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七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

支行组织工作思路篇(10)

第二条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条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学

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条机关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洋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最、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十六条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机关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二十五条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二十六条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七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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