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目前所实行私益救济型的民事抗诉程序,将抗诉异化为私益再审的程序启动方式。此种模式在压缩抗诉监督功能运行空间的同时,亦使抗诉无法摆脱私益救济的羁绊,导致监督功能依附于救济功能,抗诉的独立价值颇受置疑。为改变此种局面,应当使民事抗诉彻底回归纯粹的法律监督立场,摈弃现有的借助私益救济审理程序的作法,建立起与监督功能相契合的包括案件来源、启动、审理等内容在内的民事抗诉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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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法律科学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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