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商评论》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需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及思想观点负责,且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生侵权情形,作者须对由此而造成的_切后果负责。
(2)关键词:关键词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并用封号相隔(3-6个为宜)。
(3)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4)正文的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顶格。
(5)来稿请提供所有作者的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及第一作者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6)若稿件中含有数学公式、表格、曲线图及其它图表,请用计算机制作相关内容,并务必保证其中的符号、数字、文字、图线清晰、规范,以便本刊排录时直接按原样扫描。
(7)文章注释统一要求为篇末注,引文格式为序号、作者、书名或期刊名、卷数、版本、页码。
(8)参考文献:文中如有序号,要与文后序号一致,用[1]…[2]…标注,未标注序号的文献列于标洼序号的文献之后。
(9)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10)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应是一篇能客观反映文章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表意明确、实在的小短文,切忌写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
《中外法商评论》杂志是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民法典》视野下的商事问题、论文、评论、译文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