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化、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由于政府组织实施公共利益项目多数都要涉及衙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全国各地都有房屋征收活动,因房屋征收所引起的上访、信访、民事诉讼案件也不少。
简介:《中国房地产》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0年,公开发行的旬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本期专题、土地流转及收益分配、房地产市场、不动产登记、城市更新、物业服务、绿色住宅、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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