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税收改革是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2010年,全国先后分3批,共有北京等10个省级行政单位的32个县、市开展了批量评税试点。目前,评税试点工作正向全国范围逐步推进。2011年1月末,上海、重庆两市开始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工作,两市都提出在条件成熟时将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与房地产批量评税试点工作内容相呼应,也与国际通行的房地产评税实践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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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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