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设想

作者:李勇; 王国恒

摘要:一、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应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四条规定:“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由此可见,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是法律赋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既是行政管理权利,也是义务。

简介:《中国房地产》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0年,公开发行的旬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本期专题、土地流转及收益分配、房地产市场、不动产登记、城市更新、物业服务、绿色住宅、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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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25190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天津出版总社
主办单位:天津出版总社
出版地方:天津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1-9138
国内刊号:12-1006/F
创刊时间:1980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复合影响因子:0.44
综合影响因子: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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