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研究》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来稿应符合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含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文后请附作者简介、地址、邮编及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3)正文:文稿应具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晰,文字精练,用词规范。正文中的一级、二级、三级标题均要求单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序号,如:1,1.1,1.1.1。
(4)同一作者同一年份的篇目以小写的“a,b,c”加以区分并注意与夹注相统一,如(程工1998a),(程工 1998b)。
(5)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6)摘要应在200字以内,要求文字通顺、简练,反映论文的主要观点。用第三人称叙述,不用“本文”、“作者”等为主语,可用“文章”等。
(7)论文若多作者署名时必须排序,应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还须提供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应注明联系电话及其电子信箱。
(8)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
(9)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10)来稿务必立论正确,论证严谨,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通顺,文字流畅,标点符号正确;特别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和前沿性。
《演艺研究》杂志是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理论前沿、艺术创造揭秘、数字化与艺术创新、演艺课程体系建构、教学方式探索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