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师专学报》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来稿文字要求精练紧凑,通顺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晰。本刊将对一稿两投者表示公开谴责,通知作者单位,并2年内拒绝该文第一作者的任何来稿。
(2)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一级标题居中,二级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两格。
(3)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4)参考文献标注方式允许采用角标方式或夹注方式,两种标注方法任选其一,不要混用,推荐使用角标方式。
(5)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6)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说,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内容,即解决的问题、所用方法、结果与结论等),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词。
(7)在篇首页写明所有作者的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性别、学历、现职称(职务)等:须有作者姓名的拼音、工作单位的英译文。
(8)计量单位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公式及中外文字符务必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等,易混淆字符第一次出现时用铅笔注明。
(9)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10)来稿内容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本刊审稿周期为1个月,逾期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
《咸宁师专学报》杂志是由湖北科技学院主办的双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向阳湖研究、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史研究、教育、教学与管理、中教园地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