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符合学术规范,论文以中文简体撰写。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页码等内容完整。作者投稿必须保证原创,不得一稿多投,投稿者文责自负。

(2)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3)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4)参考文献应用方括号按顺序标注在正文引用处右上角,在文末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手依次编码。

(5)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文稿须附中文摘要,中文须内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数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数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参考文献。

(7)所有论文都应提供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位)及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及联系电话、E-mail等。

(8)文中只附必要的图和表,切忌与文字表述重复,中文表一律用三线表。线条图须用计算机作图,应能在word修改;EXCEL作图要带数据源;照片图如电泳等谱带图须提供清晰照片。

(9)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释义性注释是对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引用文献的原文摘录,要详细注明节略原文。

(10)编辑部收到文稿后立即登记编号并通过作者投稿电子信箱回复,在收到回复的3个工作日内,如果没有收到修改或录用通知,说明文稿尚在处理之中,作者如欲另投他刊,请务必先与本编辑部联系。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是由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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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台州市人民政府

月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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