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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如何预缴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分类:
  •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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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文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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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与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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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与税收
收录: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关键词:
  • 国家税务总局
  • 价外费用
  • 一般纳税人
  • 预征率
  • 暂行办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预缴税款
  • 预缴增值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期刊名称:税收征纳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2505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
主办单位: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
出版地方:湖北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7-3345
国内刊号:42-1411/F
邮发代号:38-401
创刊时间:1950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