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研究》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接录用通知后不再改动。获得各项课题资助的来稿将优先发表(需要在稿件首页注明)。
(2)一级标题用“一、二、……” 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
(3)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4)参考文献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说明。文中序号应按顺序排列,并与文末参考文献的序号对应,在文中标明如[1]、[2]、[3]。如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重复引用,则文中[1][2][3]顺序不变,文末标明。
(5)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 如获多项基金资助,应依次列出。
(6)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不分段,非公知公认的符号或缩写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全称。摘要全文不超过400字。
(7)来稿请注明作者、单位、职称或职务、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确定先后次序。
(8)图表应有自明性,且先见文,后见图、表。图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现先后连续编号;应有具体的图名、表名;图、表中有效数字位数应符合有关要求,注意一致性。
(9)本刊注释一律采用国标形式,脚注尾注分开。引用文献依次注明:作者、文献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时间、页码等项,并请核对无误。
(10)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逻辑性和实用性,要求资料真实,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文字精练。
《书法研究》杂志是由上海书画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季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翰墨縱論、簡帛書法研究專欄、史料鈎沉、海外書學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