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收稿方向有哪些?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令、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人事任免_山西省人民政府任免人员名单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政法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

(1)本刊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对拟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见的情况下,有权对文章的语言文字、内容层次和编辑规范进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声明。

(2)中文题名一般以20 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

(3)“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4)参考文献的序号应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字体、字号为“宋体、小五”编排在文末。

(5)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

(6)中、英文摘要须简明、确切地论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符合“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则,300~500 字。

(7)来稿中以下项目应完整:题名、作者姓名及机构名称、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英文题名、作者英文姓名(汉语拼音)及机构名称、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并附有作者简介、基金项目、联系方式等。

(8)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9)注释:解释题名、作者及某些内容,均可使用注释。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尽量不单独列出;不随文列出的注释,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10)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本刊拒绝一稿多投,且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49年,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ISSN为2096-207X,国内刊号CN为14-1388/D,该杂志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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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月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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