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界论集》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专题、论文、学位论文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政法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商法界论集》杂志投稿要求
(1)来稿政治、学术等内容文责自负。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如不愿被修改者,请在来稿时说明。来稿要有新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学术价值。
(2)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三级标题用1.2.3.等编号,四级标题用(1)(2)(3)等编号。
(3)引言:简明扼要地说明本课题的背景、研究理由、目的、方法和意义。介绍研究的背景资料时应引用相关文献。不应与摘要及讨论部分的内容重复。
(4)参考文献:按C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有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
(5)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摘要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部分,其中中文摘要约300字,英文摘要约600-800字。关键词2至5个(中英文)。
(7)文稿按版式顺序须包括以下内容: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国图书资料分类号(简称分类号)、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8)图表每幅图、表应有简明的题目,题目需双语呈现。合理安排表的纵、横标目,清楚表达数据的含义;表内数据同一指标保留的小数位数相同。
(9)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10)作者给本刊投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等相关法规。因作者抄袭或一稿多投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本刊概不负责。
《商法界论集》杂志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管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2018年,该杂志级别为部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商法界论集》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等,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