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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5)本刊统一采用页底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重新编号,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6)文稿按版式顺序须包括以下内容: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国图书资料分类号(简称分类号)、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7)每篇论文需撰写中、英文摘要。系统地阐述实验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但以上词语不以小标题的方式出现。
(8)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9)正文中的文献号码,请写于引用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引用文献一般不超过20篇。引文必须准确,与原始书刊资料核对无讹误。
(10)图表注于文中相应位置,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全文只有1幅图时图序写作附图,只有1个表时表序写作附表。
《四川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是由四川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专题:民法典与中国民法学、论文、评论、人物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