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争鸣》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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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4)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5)图、表应随文给出,先见文字后见图、表,图要用计算机绘制,坐标轴和曲线粗细要合适,曲线要比坐标轴稍粗,坐标图标目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文稿中表格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
(6)本刊编辑将对采用的来稿进行必要的技术上的处理,一般不删改内容,如果需要将与作者联系。
(7)著录的参考文献应准确无误,其内容及顺序是:专著——序号、著(译)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出版年;期刊一一序号、作者、篇名、刊名、年份、卷期;报纸——序号、作者、篇名、报纸名、年月日、版页。
(8)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9)插图与表格:插图和表格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注明图题与表题,图片须提供原图印刷文件,表格建议采用三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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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争鸣》杂志是由四川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民法泛论、人身权法反思、侵权责任法新领域探究、商法新论、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探讨、劳动合同法新问题、物权法实证探析、著作权法新探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