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考古》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译作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机构的任何可能的权力。
(2)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3)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
(4)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排在注释之后。参考文献的序号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3]…,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
(5)基金获国家、省部级及直辖市级科学基金资助的稿件请在首页页脚注明基金来源及编号,重要文稿可优先发表。
(6)文稿需附300 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和结论4 部分,各部分用第三人称撰写,冠以相应的标题,不分段。需标引3~5 个关键词。
(7)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出生年一),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历,学位,主要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8)图、表应随文给出,先见文字后见图、表,图要用计算机绘制,坐标轴和曲线粗细要合适,曲线要比坐标轴稍粗,坐标图标目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文稿中表格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
(9)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著作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书名、卷册、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期刊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数。
(10)来稿应采用规范的学术语言,避免使用陈旧、文件式和口语化的表述。稿件收到后一般三个月内给予回复;三个月未见回复者,请自行处理。
《洛阳考古》杂志是由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主办的季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研究与探索、调查与发掘、科技考古与遗产保护、金石碑刻、博物藏珍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