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来稿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因抄袭等原因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作者将负全责,编辑部保留追究作者责任的权利。作者请勿一稿多投。

(2)参考文献按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标出。

(3)题名简明精练,不宜超过20个字,应删去无实质性内容、可有可无的字和词。如“关于……”,“试析……”等词一般可以省去;没有特定定语成分的“研究”、“分析”、“思考”等,也应被视为赘词,予以删除。

(4)注释:对文章中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说明,在行文的右上角采用①②③……顺序标出,使用页下注,每页顺序编码。

(5)请另附单页提供: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份、籍贯、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学位、研究方向、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6)摘要:一律采用结构式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描述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具有相对独立性。

(7)投稿文章应围绕辽宁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关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性。

(8)投稿文章应符合国家和辽宁省政府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具有较高的政治性和政策性。

(9)如论文属于某科研课题或基金项目,在首页地脚处写出项目名称及编号;在首页地脚处写清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

(10)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半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部门文件、省政府文件、政务通报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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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半月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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