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题应精练、切题,尽量不用副标题,避免使用代号或不常用缩略语,不使用外文缩写词,慎用结论性语句及“…的研究/观察”等非特定词。
(2)文章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添加副标题),文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一、二、三……;(一)、(二)、(三)……;1.、2.、3……;(1)、(2)、(3)……
(3)作者简介放在首页地脚,列出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汉族可略)、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
(4)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时,应注明“转引自”。转引文献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关信息,再注明转引所据之文献。
(5)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即无主语句。不要出现“本文”、“笔者”、“我们”等字样,应一律写成“对××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
(6)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7)文中图、表随文出现,各图形符合制图规范,照片应反差要大、层次分明、无折痕、无污迹。文稿中的物理量和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8)参考文献附于文末,为近5年内作者阅读过的主要文献,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依文中出现先后为序,并在文中引用处右上角标以带方括号的数字。
(9)基金课题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是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项目或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角横线下注明“基金项目。
(10)标题简洁明了,准确概括研究核心;摘要客观精炼,涵盖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与结论;关键词选取精准,反映文章主旨;正文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遵循学术写作规范;参考文献标注准确,格式符合目标期刊要求。
吉林人大杂志发文分析
吉林人大主要机构发文分析
|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 市人大常委会 | 410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人民 |
| 吉林省人大财经委 | 47 | 人大;法律;财经;立法法;律师 |
| 吉林大学 | 30 | 宪法;民主;法律;政府;政治 |
| 新华通讯社 | 17 | 人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人民;社会主义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17 | 领导干部;干部;政治;党员;三实 |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16 | 审判;法院;人民;法院工作;政治 |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 15 | 检察;政治;检察工作;检察院;政治制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 | 11 | 老工业基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东北老工业基地...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1 | 人大;人民;人大制度;民主;人民代表 |
| 中共吉林省委 | 9 | 人大;人民;民主;法制;依法 |
《吉林人大》杂志是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文化园地、人代会专刊、人代会专页、本期报道、机关党建、白城人大专版、四平人大专版、国庆专版、特别关注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