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评论》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题明确:来稿应与经济法学相关,主题明确、集中,避免过于宽泛或偏离主题。
(2)学术性与实用性:来稿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实用性,能够为政策制定者、律师、法官和研究人员提供参考和启示。
(3)创新性:来稿应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避免简单的重复或复制已有的研究成果。作者可以针对现有理论的不足进行补充和修正,也可以提出新的理论或观点。
(4)格式要求:来稿应按照本刊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等部分。同时,来稿需附上作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
(5)遵守学术道德:来稿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观点。同时,来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违法、不良内容。
(6)来稿提倡言简意赅,详略得体。来稿务请遵守学术规范,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的法律和技术规范以及本刊的有关规定。
(7)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以不少于10条为宜。直接引用须标注具体页码,概述性引用可标注页码范围。
(8)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9)论文所引文献的注释必须规范,准确标明作者、文献名称、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称、出版或发表的时间、页码等。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方式,注释序号使用1、2、3……标示,每页单独排序。
(10)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学术简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本刊与您联系。
《经济法学评论》杂志是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3个月。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财税法、金融法、经济法总论、主体制度、规划和产业法、竞争法、消费者法、对外经贸合作法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