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文坛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海上文坛》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稿件文责自负。编辑部保留对稿件的编辑、删改权利,如有特殊需求,请在稿件上说明。

(2)文题避免使用简称、缩写、标点符号、化学结构式及药品商品名等不规范名词。论著类文章应有英文题名,其含义应与中文一致,一般以不超过10个实词为宜。

(3)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New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4)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5)如果是基金项目,请注明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基金项目需要附批准文件或任务书复印件。

(6)摘要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字数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一般不以“本文”、“作者”作为主语。

(7)来稿结尾请附作者简介,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不要分段,在实际写作中也不要加入相关的前缀,如姓名、性别之类。

(8)表格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中英文表号和表题居中放在表的上方。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用符号),若单位相同,可统一写在表顶线上右侧。

(9)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释义性注释是对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引用文献的原文摘录,要详细注明节略原文。

(10)来稿应注重学术性和理论性,选题新颖、内容充实、论证严谨、文辞简练。若投稿1个月后尚未收到稿件录用通知单或修改意见者,作者可自行处理。

《海上文坛》杂志是由上海市作家协会主办的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主题调查、写实风格、旧报新读、名人与大众、情调专版、时尚细节、图像演义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海上文坛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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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上海市作家协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作家协会

月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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