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史志》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被录用的文章将以多种媒体形式发表且稿件一经采用,本刊拥有转载许可权。为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2)题名要求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必使用具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最好不使用标点符号。
(3)正文应层次分明,在层次标码后,应拟定标题。尽量减少层次,不得多于3层,采用1,1.1,1.1.1方式。层次的数字序号顶格写,序号后要空一个汉字。
(4)参考文献表应列在文后,并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列出,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引用。
(5)优秀稿件将提交参加我部论文评优活动,并颁发获奖证书。需要获奖证书的作者请在稿件上注明,或主动与我们联系。
(6)摘要是文章主要论点的客观陈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或创新观点,字数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认为……”等形式表述。
(7)作者简介中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省略)、籍贯、职称、学历、主要研究方向、联系电话、E-mail及详细通信地址。
(8)表、图要准确、清晰,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题居中放在表的上面,图题居中放在图的下面;表、图必须随文排,文中应注明“见表1、图1”、“如表1、图1所示”等字样,再排相应表、图。
(9)注释采用页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请按著(作者)、著作(论文)题名、出版社(期刊名称)、出版年(刊期)、页码的顺序依次标注。
(10)注意区分“、”号,“,”号,“;”号的规范使用,不得混用。本刊实行匿名评审制度,对来稿一律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送审。
《河洛史志》杂志是由洛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主办的季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特载、探讨与争鸣、河洛史论、姓氏文化研究、河洛风韵、读史随笔、志人心语、艺文拾贝、精品回放、志苑新讯、要闻报道、志苑新讯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