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汉初期,社会极度混乱,“贼杀人”现象的频繁发生就是其中一种表现。参与“贼杀人”人员的身份相当复杂,既有地位显赫的诸侯王,也有普通的平民百姓。这一现象的普遍存在,与当时社会浓厚的游侠风气以及诸侯王国对犯罪逃亡者的庇护有关。为了制止“贼杀人”现象的频繁发生,汉初的政府制定了详尽的法律,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相关法律条文即可略知一二,这既对维护社会稳定起了一定作用,也为后来各个朝代制定相关法律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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