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来稿被刊用后,如发现有抄袭、冒名等违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现象,其责任由作者自负,本刊保留以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作者责任的权利。

(2)标题层次应分明,文中节段层次序号分别用“1”、“1.1”、“1.1.1”,一般以三级为宜。文内接排序号用圆圈码,如①、②、③……表示。

(3)外国人名、地名请参照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编) 和《外国地名译名手册》(中国地名委员会编) ,并注原文。

(4)引用报刊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刊名、刊期 ;引用书籍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和页码 ;引用互联网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献名、网址和时间。

(5)摘要内容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之后分别填写。写成报道性文摘,尽量用量化指标进行描述,请勿笼统泛谈。

(6)注释一律采用脚注。脚注用小五宋体,包括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页码,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序号标注,每页单独编号。

(7)同一篇文章有无图序须统一。图序和图题用5号黑体,图注、图字和分图题用6号宋体。图序与图题中间空一格,图题末尾不加标点,居中位于图下方。

(8)参考文献:按C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有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

(9)资助课题的基金项目及编号(编号写在网括号内),通讯作者姓名、办公电话号码及Email地址,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学位、职称、职务、办公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等。

(10)自收稿之日起,1个月内作者如未收到用稿通知,文章可自行处理。本刊不对未采用稿件提出意见,敬请谅解。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发文分析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机构发文分析

机构名称 发文量 主要研究主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 2157 政府;人民;民政;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北省委办公厅 137 县党委;党委;办公厅;政府;人民
湖北省财政厅 120 印发;财政;财政厅;人力资源;收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5 直管;印发;发改委;生态;住房
湖北省教育厅 34 教育;印发;人力资源;教育厅;财政
中共湖北省委 24 县党委;党委;农村;政协;重要战略支点
湖北省军区 20 机关;兵役;兵役机关;征兵;征兵工作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19 交通运输;印发;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8 行政;条例;违反;政协;政协提案
湖北省公安厅 17 印发;人民;人民法院;民法;交通运输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半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数据统计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引证文献期刊分析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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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半月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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