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25 13:41:52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1)

中图分类号:X83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随着我国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以及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的提高,对于实现国家的富强稳定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工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现阶段实现我国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环境监测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也是环境管理以及环境执法工作开展的基本条件。强化环境监测管理,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提供准确的监测资料,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1环境监测内涵及特点概述

环境监测主要是指通过对人类生存以及环境有着明显影响的物质含量以及物质排放量的监测,借助各种技术手段进行环境质量变化的跟踪监测,进而依靠监测数据准确的评定生态环境质量,并为生态环境管理以及环境污染治理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作用。环境监测的目的在于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全面、全面的反映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监测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大气监测、土壤监测、水质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噪声监测、电磁波辐射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以及生物监测等内容。环境监测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较强的综合性,监测对象涉及到空气、水体、土壤、生物以及固废等内容,而且监测手断多种多样;较强的连续性,由于环境监测必须长期开展才能实时掌握生态环境规律;必须具有追踪性,对于各种环境污染事故,应该建立环境监测追踪监管机制。

2环境监测对于环境保护的作用分析

(1)通过环境监测可以准确的评价环境质量。通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可以利用物理、化学或者是生物等各种手段,对生态环境进行连续的监视测定,并对所监测的要素对象进行全面准确的反映,进而借助于准确的数据资料以及全面的监测对象,可以在总体上对环境质量作出评判,因而有助于相关部门了解生态环境实际状况。

(2)环境监测可以有效的遏制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发展。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大气、水、土壤、生物以及固体废弃物等要素进行的长期的、稳定的跟踪监测,因而可以通过监测管理,有效的避免各种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通过环境监测管理,督促环境管理部门及时治理可能诱发环境污染问题的因素,对于已经发生环境污染问题的现象,则通过动态、持续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动态,防止环境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从而起到有效的遏制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与蔓延的作用。

(3)环境监测工作可以为环境监督执法管理提供支持。通过对污染物的跟踪监测,可以及时准确的掌握污染物的来源以及所造成的危害情况,因而可以为环境执法管理部门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提供支持。此外,对于由环境污染事故在社会上所造成的纠纷,也可以根据环境监测工作的结果,判断污染源及其危害,因而能够为纠纷的仲裁提供依据。

3强化环境监测管理策略研究

(1)优化环境监测技术手段。为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准确的依据支持,必须不断优化环境监测的技术手段。首先,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加大投入,按照国家在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以及自动化建设方面的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站的建设,以环境质量、污染源以及应急预警等方面作为监测的重点,建设自动化强、网络健全以及应急能力强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同时提高环境监测体系的装备水平,尽可能的为环境监测站配备功能多样的环境应急监测车,以便于对生态环境进行准确的监测。此外,对于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以及有可能成为环境污染源的企业或者单位,应该进行重点监测,并结合《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其周边环境进行动态的管理。

(2)提高对于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判断能力。环境监测的成果是各种各样的数据资料,只有具备科学准确的分析数据能力,才能真正将环境监测成果运用到环境保护工作之中,因此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综合分析能力,通过强化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将环境监测数据的采样、分析以及出具报告等流程连贯起来。对于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条件系统的开展,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深度的分析处理,进而为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提供能够直接使用的数据资料。

(3)重视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根本目的便是为国家开展环境规划、治理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科学依据的过程。因此,环境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家基本要求成立环境监测机构,并对环境监测数据以及鉴定结果进行责任管理。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结合环境监测工作的特点,对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方法以及管理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由于环境监测工作涉及到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较多领域,因此应该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准,结合最新的检测技术以及监测成果分析技术,对环境监测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与判断水平,进而为环境评价以及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全面的服务。

(4)强化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只有提高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才能为环境保护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环境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家相应的技术规程,对环境监测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监测环节以及检测报告进行系统的监督检查,对于环境监测站的设计、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布点方法、环境监测采样要求、数据处理要求、数据设和以及分析过程、环境评价报告的出具等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监测工作人员以及监测环境条件都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此外,还应该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制定标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质量记录,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进而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提高环境检测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确保环境监测工作服务只能得到全面的发挥。

结语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系,也是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的基本手段。因此,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环境监测管理的重要性,完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进而为环境保护管理、环境规划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提供合理的指导,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支持与保障。

参考文献:

[1] 郜宗智,郑梅.强化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监督作用[J]. 中国科技信息. 2009(10) .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办公室编.环境应急手册(第1版)[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2)

第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为实现为国家制定水土保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全国水土保持公告。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以及经授权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管理。

第五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水利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七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第八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指导下,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其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九条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根据全国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设立相应监测点。具体布设应结合目前水土保持科研所(站、点)及水文站点的布设情况建设,避免重复。部分监测项目可委托相关站进行监测。

国家负责一、二级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三、四级及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的监测站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规划批准机关的审查同意。

第十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

第十一条下级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从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监测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成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除本款规定的职责外,各级监测机构还有以下职责: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承担对申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单位的考核、验证工作。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垦跨省际区域、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和监测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管理,承担国家及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按国家、流域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对列入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监测点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技术规程对监测区域进行长期定位观测,整编监测数据,编报监测报告。

第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章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成果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

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报告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结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报告。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分别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省级监测公告前须经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审查。监测公告的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情况及效益等。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3)

第二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坚持状况实施监测,第三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为国家制定水土坚持生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继续发展服务。

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四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负责制订有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全国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国内外技术与交流,全国水土坚持公告。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对辖区的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管理。县级以上水行政方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坚持机构、以及授权的水土坚持监督管理机构。

第五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水利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作为水土坚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局部,第六条省级以上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编制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

由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七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心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按基本建设顺序全国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第八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指导下。其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九条全国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三级为省级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根据全国及省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省组重点防护区监测分站。设立相应监测点。具体布设应结合目前水土坚持科研所(站、点)及水文站点的布设情况建设,防止重复,局部监测项目可委托相关站进行监测。

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三、四级及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按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的监测站点不得随意变卦,国家负责一、二级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确需调整的须经规划批准机关的审查同意。

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第十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演讲监测效果。

第十一条下级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须由具有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单位承担。第十二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方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考试合格,第十三条从事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培训。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监测机构职责

建立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第十四条省级以上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承担并完成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效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演讲。除本款规定的职责外,各级监测机构还有以下职责:

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坚持监测,水利部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范。负责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承担对申报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单位的考核、验证工作。

负责组织和开展跨省际区域、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工作。大江大河流域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国家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协调工作。

承担国家及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坚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省级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管理。

对列入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维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坚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第十五条省组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按国家、流域及省级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演讲。

整编监测数据,监测点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技术规程对监测区域进行临时定位观测。编报监测报告。

依据批准的水土坚持方案,第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受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章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七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效果由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第十八条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

向当地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演讲。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演讲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效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监测公告分别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省级监测公告前经国家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审查。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效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

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监测公告的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坚持情况及效益等。

重点省、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国家水土坚持公告每五年一次。

第二十条各级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外提供监测数据须经同级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同意。

不按规定开展监测工作,第二十一条对在水土坚持生态环境监测中无故不上报监测数据。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未经同意擅自对外提供监测数据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4)

[中图分类号] X8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162-1

环境监测是我国环境保护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监督,为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等重要任务。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环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对环境监测工作多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测作为环保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迫切需要加强能力建设。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

1.1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国家和地方对环境监测的投入十分有限,仪器设备装备整体水平较差,这是造成我国现阶段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的最直接原因。目前,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共有仪器设备原值7亿元,平均30万元/站;国控网监测站仪器设备原值约3亿元,平均160万元/站。

近年来,环境监测的影响虽日益扩大,但环境监测经费投入十分有限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尚未建立稳定的经费筹措渠道与投入保障机制。财政事业经费作为环境监测经费的主要渠道,纳入同级地方财政的做法在有些地区尚未得到落实,因而无法满足正常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执行国家任务的环境监测网络的运行也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仪器装备经费十分有限,运行管理困难。

环境监测从质量监测发展到污染源监测、从常规项目监测发展到有毒有害项目监测、从城市环境监测扩展到生态和区(流)域环境监测、从浓度监测发展到总量监测、从手工监测发展到自动监测,其范围、项目、频次、技术、时效性等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对环境监测技术和仪器装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费投入不足客观上已成为制约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2管理体制不顺。

我国现行的环境监测网络管理体制具有计划经济色彩,是按行政隶属关系运作的管理模式。在环保系统内部,条条管理任务、块块管理人财物,这是导致低水平投入,进而导致区域间环境监测能力明显差异的重要原因;在管理部门之间,农、林、水利、工业、资源等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各自为政,彼此独立,重复交叉,缺乏统一管理,客观上造成了重视地方和部门的局部需要,而轻视国家和全局利益。

由于我国的环境监测站大多建于计划经济时期,因此,环境监测网络也是"先建网后规划"。各地、各部门均建立了为各自服务的环境监测网,网络结构缺乏总体优化,既重复又分散,技术结构缺乏梯度,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缺乏活力,各管理部门之间环境信息互相封锁,共享程度低,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测系统整体能力的发挥。

2 建议

"十五"期间我国应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2.1加强管理。尽快修订、颁布《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理顺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法制化建设,建立全国环境统一监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信息的机制。

2.2加大基础能力建设投入。"十五"期间必须加大国家和地方对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快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尽快形成对生态与环境各要素的监测能力,提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环境管理及执法监督服务的水平。

2.3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全国十大流域重要断面1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地方也应加快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严密监视主要流域重点断面的水质变化趋势和污染物总量变化趋势。通过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开展流域水质周报工作,并落实各省出省断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制。

2.4支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国家和地方共同支持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建成110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50个乡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和6个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背景点。所有地级市全部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并开展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在100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逐步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2.5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建成一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对占65%以上污染负荷的排污大户实现在线自动监测,在中小型排污企业安装等比例采样设备,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可靠性。建立国家、省和市级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网络,并与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相结合,形成污染源-环境质量相配合的环境实时监控系统。

2.6建设部级开放式环境分析实验室。建设1个~2个部级开放式环境分析实验室,加强对有机污染物的分析能力,代表国家环境监测分析的最高水平,承担重大环境监测分析任务。

2.7建立全国生态与环境监测网络。应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资源部门,建立全国生态与环境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全国及重要区域的卫星遥感解析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点生态监测项目。同时,加快地面生态功能监测站能力建设。

2.8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加大对应急监测的投入,建立应急监测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仪器和交通通讯工具,尽快提高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能力,建立完整的应急监测体系。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5)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5-0091-02

一、引言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新的《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从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仪器设备配置、监测项目等方面制定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建设的标准要求。“十一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5年松花江事件发生以后,国家加大了对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经过几年的发展,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2011年,国务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根据国务院 “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国家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0号),以重点推进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它的实施大大地强化了国家、省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的扶持力度,对县级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和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主要作用。但是由于人事与财政分级管理,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用房、经费、编制以及必须配套的仪器设备问题如何解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为环境执法提供有效证据,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这是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三级环境监测站实施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道难题。县环境监测站的建设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

二、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严重缺编,高中级技术人员比例偏低。

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较落后,工业不发达,这些地方的县级环境监测站大部分在“十一五”期间才刚刚组建成立,个别县甚至目前只有一个牌子,一两个人,根本无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与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西部地区三级站人员编制不少于10—18人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相比,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缺编相当严重,高、中级技术人员比例也极其偏低,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无法与环境管理需求想适应。

(二)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紧缺,影响标准化能力建设实验室用房和环境监测业务用房、运行费、仪器设备配置等多个方面。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环境监测业务费(不含人员经费)是维持各项环境 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以重点保证。监测业务用房是环境监测必备的基础条件之一,应满足监测工作的基本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本标准为基础,逐步加大监测业务费投入,不断改善监测业务用房条件。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组建较晚,基础设施滞后,实验室用房和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得不到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保局大部分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者只有当地政府在其单列时分配给它的仅够自己办公用的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用房和业务用房全部要依靠环保部门自己解决,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型工业企业相对较少,环保部门自己的经费也非常有限,因此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用房和业务用房也严重缺乏。

仪器设备缺乏,环境监测能力有限,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现状不能说清楚。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环境监测站刚刚组建,环境监测仪器相对缺乏,目前的环境监测仪器大部分是近几年国家下拨给县级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分析能力有限,工作效率较低。另外,由于经济较为落后,环境监测业务经费没有形成固定的、畅通的渠道,目前还得不到保障,不能达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三)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环境监测质量难以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受监测技术人员少,监测仪器设备配备不齐全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县级环境监测站目前仍没有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证,通过了省级实验室资质认证的监测站能够开展的监测分析项目也仅仅是水、气、声监测中的少部分最基本最常规的项目。这些环境监测站常常遇到有监测业务也因没有资质接不了,接了业务也大部分要向上级环境监测站分包,整体监测业务能力和水平偏低。同时,由于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环境监测质量、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不高,监测保障方面也受到相对的制约,难以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取得的监测数据和信息难以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三、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环境监测,是指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运用物理、化学、生物、遥感等技术,监视、检测和分析环境污染因子及其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的环境变化,评价环境质量,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的活动。环境监测站是为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污染物排放情况、监视环境状况变化、检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等,开展环境监测提供科学、准确依据。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开展环境测试技术研究,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一)增加环境监测人员编制,逐步提高高、中级技术人员比例。

1.调整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充实环境监测技术人员

各地在实施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建议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一个类似的文件,并与人事、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协调,将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对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实施、运行管理制定明确的要求,以加强环境监测站的规范管理。县级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与环保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要求,公开招聘符合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的技术人员,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充实环境监测人员技术队伍。

2.注重人才的培养,防止专业技术人员流失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工作起步晚,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监测人员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还不熟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按规定一级一级来评定聘任,不可能立竿见影达到中级及以上。这些监测站要加强对监测技术人员监测专业技能的培养,通过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监测站内部知识竞赛和标样考核、上级站组织的环境监测大比武和培训等形式增强人才的素质,让他们能再较短的时间内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要注意到当前社会人才流动范围广、速度快,需要及早筹划,防止监测技术人才的流失。从目前来看,从谋划招聘人员到人员招聘到位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从人员招聘到助理工程师的评定需要二年以上的时间,从助理工程师到工程师的职称评定需要四年以上的时间,技术人员结构的调整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但检测人才的流失可能只要一个或几个月的时间,因此需要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待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营造一种积极的、竞争的工作氛围等方面着手来防止人才流失。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努力争取各种资金用于标准化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部门以及地方财政对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资金扶持。自“十一五”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市县环境监测站建设的扶持力度。为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2008年以来,环境保护部每年都会《关于申报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级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经济欠发达地区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将专项资金足额用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其次要努力争取将环境监测站人员及日常工作运行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监测站要根据自身的监测能力水平拓宽环境监测业务,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以弥补标准化建设资金的不足。

(三)以实验室资质认证为契机,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大力提高环境监测的规范化水平。

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都要按照《准则》11个管理要求和8个技术要求19个要素的规定建设实验室,并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经评审确认后才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这时的实验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验室。因此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建设标准化环境监测站,也必须抓住这根主线,除了要加强管理,组织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外,还要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内部知识和盲样考核、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技术人员考核与培训等,并且从样品采集、样品交接与流转、样品分析、样品管理、数据审核、结果报告编写与发出等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做到,这样才能够提高这些地区的环境监测规范化水平,才能够提高环境监测质量水平,以适应辖区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的需要和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结语

经济欠发达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要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对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根据当地的情况找到对应解决问题的办法,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以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需要。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6)

1.1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数量稳步增加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量不断增加,致使机构和人员数量也不断增长。1998—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站机构、人员数量变化情况[2],10余年来,环境监测机构数量、人才数量呈逐年稳步上升态势,由于省级、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在1998年前基本都已建成,县级环境监测站成为环境监测机构与人员数量增加的重点。相比1998年,2013年全国共增加了827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和21783人,为全国环境监测人才队伍特别是基层人才队伍的壮大贡献了力量,也为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1.2监测人员素质逐步提高,结构日趋合理

从单位性质来讲,各级环境监测站一般为事业单位,编制问题始终是制约环境监测站发展的因素之一。环境监测站多年来满编甚至超编运行,无法汲取新鲜血液,人员素质整体不高,老龄化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监测站本身发展及环境监测技术的提高。如《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七五”计划(讨论稿)》中提出:到1990年,要求全国监测技术人员达到3.5万~4万人,其中中级技术人员达到5000人,高级技术人员达到300人[3],即到1990年的目标是中、高级技术人员占环境监测人才的13%~15%左右,可见,那时中、高级技术人员占比较少。《全国环境监测“九五”发展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指出:到1997年,环境监测系统高级监测技术人员达到1904人,中级技术人员达到7146人,中、高级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32.8%[4]。近年来,随着环保事业大发展,各级政府对环境监测站编制支持力度大幅增加,特别是县级站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大量年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了环境监测力量,既缓解了监测站老龄化严重的现象,也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截至2013年,环境监测人才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有22408人,占环境监测人才的35%,高、中、初级比例约达到1∶2.5∶6.5;大学及以上学历有34068人,占环境监测人才的54%;40岁以下人员占57%,30~45岁的人员占到56%,中坚力量可靠,后备力量充足,监测队伍整体结构趋向合理。

2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环境监测机构不完善阻碍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发展

一方面,目前全国仍有500多个县未建立环境监测站,县级环境监测站仍有缺失;另一方面,已经建立的环境监测站还未全部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其中对省、市、县三级的人员编制数量提出标准化要求,但事实证明只有很少一部分环境监测站能够达到这一要求。由于标准化建设验收实行打分制而非满足全部条件才通过验收,所以,即使通过验收的环境监测站也有部分未达到标准化建设的人员编制数量要求。机构是人才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机构缺失或不完善是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发展的一大阻碍。

2.2环境监测体制机制不统一影响环境监测队伍统一管理和规划发展目标

环境保护部门不属于垂直管理行政系统,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以业务指导为主,环境监测站作为环境保护部门的直属单位,其体制机制并非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规划,而是因地区各异。从单位性质看,大部分环境监测站隶属于环保部门的一般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优势是可以评聘职称,能够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监测技术的提高;劣势是不如公务员队伍稳定,在社会保障待遇方面也不够优厚。还有一部分环境监测站是参公事业单位,据统计,全国约有近170个环境监测站为参公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广东、广西、甘肃、贵州、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的市、县级环境监测站,这类单位的优势是队伍比较稳定,社会保障待遇较好;劣势是职称评定较难,一般只能走行政序列,导致监测人员没有钻研业务的动力,不利于监测技术的发展。从监测业务看,大部分环境监测站全部承担传统的监测项目任务,但有些环境监测站对一些项目已开始尝试社会化运营方式,如2011年,山东省环保厅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济南、滨州、菏泽三市的2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也正式移交中标单位,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转让经营模式运营[5]。该类探索有益于环境监测长远发展,但前提是要对人才队伍有较好的规划,避免机制改革导致人才队伍的不稳定性。综上,不同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对人才队伍培养各有优缺点,但体制机制的不统一会给统一人才队伍管理和规划发展目标带来一定的影响。

2.3环境监测人员数量仍不能完全满足监测任务需要

虽然环境监测站增编现象比较普遍,但随着环境监测任务的加重和环境监测项目的增多,现有编制仍远不能满足环境监测任务需要。例如,就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来讲,首先,监测范围大大扩展,从之前的113个环保重点城市扩展至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次,地级以上城市每年、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每两年要进行1次109项水质监测项目全分析监测;再次,在监测指标、点位设置、监测频次等方面也有所变化,这都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的成倍增加。再比如,PM2.5监测已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根据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和信息工作要求,空气质量监测基本项目由3项增加到6项,数据准确度和实时性的要求提高,以河北承德市监测站为例,自动监测室共有监测技术人员4名,每周要完成对全市14座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3次的维护管理工作。人员与任务的不匹配现象在环境监测站已经比较普遍,工作人员只能疲于应付日常任务,难以兼备科研任务的开拓创新。

2.4环境监测人员素质仍不能完全满足监测任务需要

2.4.1环境监测人员工作定位低

部分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停留在环境监测站只是环境保护局的附属部门,只要做好简单的采样分析工作即可[6],在环境监测系统内部也有一些同志存在重科研、轻监测的观念[7]。过低的工作定位导致部分地方环境监测部门人员构成长期不合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完善。

2.4.2环境监测专业性人才短缺

环境监测专业性较强,而目前在环境监测人才队伍中,环保相关专业人才仅占不到34%,其中省、市级环保相关专业人才分别占本级监测人才的50%、40%,县级环保相关专业人才仅占到25%,专业性人才短缺仍是环境监测工作的软肋。另外,由于各大高校已取消环境监测专业,人才在业务方面基本能够通过培训、传帮带等满足需求,但长期看不利于监测科研工作的开展。

2.4.3新兴专业性人才供大于求

随着诸如空气自动监测等工作的发展,除了需要传统的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分析化学等专业人才,与自动监测、实验室分析紧密相关的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热动力等专业人才也成为新的需求[8]。一方面,该类人才在社会上平均薪酬待遇较高,环境监测站竞争优势不大,很难招聘到合适人才;另一方面,很多环境监测站没有招聘权,特别是有些地方事业单位由人事局按类似公务员考录形式直接招聘,有时并不能招到适合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

2.4.4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首先,环境监测系统硕士、博士人数仅占总人数的7%,研究型人才比较紧缺。其次,监测站培养多年的高级专业人才技术岗转行政岗现象较为普遍。再次,地方监测站混编、混岗现象较严重,一些人员虽然编制在环境监测站,但长期被借调到环保局机关工作,使本就人手不足的监测站更加捉襟见肘,也使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无法潜心技术工作。

2.4.5对监测人才培养不足

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在人才培养环节上重用轻养,重引进轻培养,或以培训代替培养;在人才使用环节上重硬轻软,重视实验室、设备等硬环境,忽视人尽其才的软环境,人才能力评价、绩效考核与成果奖励体系不完备,激励性机制不完善,影响了人才素质的提高[9]。

2.5环境监测站人才队伍发展不均衡

首先,人才结构不均衡。从全国范围总体来看,环境监测站年龄结构较为均衡,但就环境监测站个体来讲,事实并非如此,有些环境监测站编制增加少,老龄化现象仍然严重;有些监测站年轻人多,传帮带工作不够,产生技术工作无法衔接现象;还有的监测站两头多中间少,出现人才青黄不接现象,中坚力量堪忧。其次,人员素质不均衡。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好,环境监测设备比较完备,环境监测力量比较强,能够吸引到优秀人才且人员素质普遍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环境监测力量较弱,难以吸引人才,甚至存在有设备也无人会操作的现象。

3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环境监测事业目前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均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环境监测事业任重而道远。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是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基石,只有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队伍,才能为环境监测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1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环境监测机构,增加环境监测人员数量

一方面,有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就应该有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针对有些地方环境监测仍依附于环境管理,各级政府应重视环境监测站的设立,促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这既是环境管理科学化的基本要求,又是民生保障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鉴于环境监测任务日益加重,环境监测人手不足的弊端愈加明显。各级政府应尽快认识到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现状,根据环境监测部门任务量核定人员编制。在编制问题未解决之前,地方环境监测站往往采取聘用编外人员方式缓解人手不足问题,地方环保部门应在政策和人员管理方面给环境监测站一些支持,提高聘用人员待遇,实现同工同酬。

3.2加强顶层设计,统一体制机制

2008年环境保护部成立环境监测司,统一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在行使主体上有了可能性。统一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有利于环境监测人才队伍的整合、管理,也有利于环境监测人才的稳定性。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央对事业单位类别划分的原则及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基本符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地方环境监测站的工作职能、服务对象、资源配置等与总站各有异同,作为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司亟需加强顶层设计,提出明确的体制机制改革方向,引导环境监测站有序发展,这也是稳定人心、稳定监测队伍的有益之举。但由于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一刀切方式恐难短时间实现,建议可采取小步快走的形式,逐步形成统一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3.3提高环境监测人才素质,提高环境监测队伍软实力

3.3.1切实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工作定位

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需要高科技、新技术,需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要转变环境监测人员只是从事简单的采样、分析工作的错误观念,真正认识到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3.3.2完善招聘机制和程序,从源头上提高人员质量

招聘是人才进入环境监测队伍的第一道门槛,地方监测站应积极争取地方人事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的支持,做好人员需求分析,增加专业知识考核,促进招聘工作更加公平、公开、透明,保证进站人员专业化水平。

3.3.3积极提升环境监测站竞争力

针对事业单位待遇较企业偏低,难以招到热门专业人才的现状,需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站的总体竞争力,为人才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施展才华的平台,做到以情留人、以事业留人。

3.3.4大力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各级监测站要爱才、惜才,充分发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带队伍的优势,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承担更多的课题和项目,激发他们钻研业务的热情,这不仅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自身发展,也有利于环境监测技术的整体提高。

3.3.5建立环境监测人才培养制度

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合理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为技术人才一心一意钻技术提供动力保障。完善大学环境监测学科专业设置,加强环境监测教学和研究生培养[9]。

3.4注重环境监测科研力量建设

下大力气培养学术带头人,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注意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定期选拔技术骨干赴国外进修,逐步建立国家环境监测技术专家咨询库。建立合理的人才评价考核办法和科学的人才使用与管理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对监测一线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特别是二三级站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使他们有更多机会参加培训,以便进行技术交流,使之尽可能透彻地理解、掌握技术要点、难点,减少操作失误,保证监测数据在源头上的准确性。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7)

海口市环境监测工作总结自2000年我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我站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连续监测,定时监测和严格的管理相结合,才能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才能针对性地加强监测管理”的批示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总局提出的“两个说清楚”的要求和市局的中心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监测工作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使环境监测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有了很好的改进和提高,切实履行了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为环境决策、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一、 主要工作业绩:(一)充分发挥监测职能,推动环境监测实现新跨越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环境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它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近几年来,我站充分发挥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1、环境质量监测(1)空气环境质量:利用美国热电子公司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在四个国家认可的监测点位,开展SO2、NO2和PM10三个空气污染因子监测,并在原先周报的基础上,从2000年6月5日开始,利用自行研究的预测模式,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工作。2000年至2003年9月底,全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分别36,36,35,35,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统计,2002年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通过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日报、预报,不仅促进了我市的环境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环境意识。(2)环境水体:为了说清楚本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以80年代开始我站就开始开展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排污沟渠和近岸海域的常规监测工作。2000年起,按照总站要求,开展饮用水源月报,2002年6月,开展假日海滩海水浴场周报,今年初,又开展了国控断面水质月报工作。监测结果表明,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控断面水质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属全国24个饮用水源优良的城市之一。此外,按照国家要求,我站对全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降尘、降水进行了例行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环境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3年多来,在政府的不断整治下,我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污染持续下降,2000年为57.5分贝和68.2分贝;2001年为56.7和68.2分;2002年为56.3分贝和68.1分贝;均小于国家有关标准。2、污染源监视性监测。根据环境管理需要以及我市巩固“环保模范城”和“一控双达标”要求,对影响我市环境质量的污染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监测,获得了大量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同时,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兴业聚酯厂、欧化印染厂、森强五金配件厂、海口糖厂等单位的排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其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反弹。特别是在我市防治“非典”期间,加强了对防治“非典”医院排放废水监测力度,由每月一次增加到十天一次,及时为市局提供了监测数据,满足上级单位的决策和管理的需要。3、为八项环境管理制度服务的监测工作。我站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治理工程工作,努力为环境监督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几年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监测19家。污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监测72家。噪声监测及噪声污染治理委托监测上百家。还进行污染纠纷促裁监测以及委托监测等,共出具监测报告400多份。此外,加强流动污染源的监控力度。从2000年开始,选派四位同志在机动车年检线进行线上同步监督,同时,每年开展2次以上机动车尾气路检。有力地消除了机动车冒黑烟现象。4、利用各种表征手段,积极做好监测数据的活用。几年来,先后组织编写了《2001年海口市“一控双达标”技术报告》,《1990-2000年海口市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1996-2000年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海口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结分析报告》、《2001年海口市环境分析》、《2001年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2年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了近20份环境监测简报,利用各种表征手段,及时反映环境监测信息,较好起到了环境监测的“前哨”和“阵地”作用。5、环境监测领域进一步扩大。一是开展了室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二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始起步,在2002年开展了我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该工作属于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的我国中东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一部分,汇总了大量数据。三是固体废物的监测工作将逐步开展。四是开展了有机食品安全和环保产品的检测工作。6、环境监测科研工作有进展。近几年来,在做好全市环保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我站主动承担一些科研课题,2000年完成了“海口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多媒体版的研制,2001年完成了国家九五重点攻关项目之一《示范城市机动车污染评估》有关工作,完成了《海口市机动车污染分担体系研究》和《海口市机动车数据库》的研究工作,该项课题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为国内研究先进水平,总局颁发了科技成果证书,2002年承担了《海口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课题。今年,又承担了《海口市环境功能区划研究》、《海口市龙塘水源保护区建立研究》和《海口市大气、水环境容量测算研究》等研究工作,通过开展环境科研,既提高了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同时锻炼了队伍。(二) 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见成效面对飞速发展的环保新形势的挑战,我站领导班子成员始终把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环境监测队伍作为首要工作。着重从两个方面来抓落实。第一抓教育。近年来,我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队伍的学习教育活动,首先按照江总书记“发展要有新思想,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的要求,以环保监测工作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其次,按照先进文化的要求,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环境伦理、道德素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其内涵,再次,是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环保监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教育干部、职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热点问题为突破。以制度规范建设为保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发展空间为己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监测干部队伍。一是坚持每周半天以室为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环保总局,总站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了解形势、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二是组织职工参加市局举办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图片展,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三是加强人员素质培训。2000年至今我站派出多人参加了“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辐射监测”、“计量认证”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了职工的工作能力,丰富了职工的业务知识,促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逢重大节假日,组织职工开展游园、“演讲”、知识竞赛、各种球类活动、拨河等,通过这些集体活动,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大家的团结和友谊,使许多问题在潜移默化中消除了,在全站形成和谐向上的氛围,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呈现出不少的典型,综合室刘干几年来坚持每年义务献血两次,水室主任黄梅婷、郑爱娟既当主任又当兵,个人顶人半边;党员干部许小刚、何君明等同志主动承担了我市防治“非典”医院排放废水的采样监测工作,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室主任张京福、陈泽源等写材料、赶进度,经常加班加点,从无怨言等等,得到了上级的好评,全站被推荐为国家先进的有2人,省监测系统先进的有12人,其中甘文明同志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监测工作先进站长,郑爱娟同志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五好文明家庭,我站党支部被市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第二抓管理。一是在形式上,坚持行政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站长为制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制度管理的文件起草、会议发动、贯彻落实、检查监督工作。每个月初站里都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确保计划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每月定期召开站务会议,检查上个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布置下月工作任务。对室主任汇报的各自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工作计划进行相互评比,工作完成不到位的,要解释不能完成任务的原因和理由,并提出限时整改意见。二是在内容上,坚持单位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从单项内容来看,我站有政治学习制度,业务学习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奖罚制度;从综合内容来看,“两个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规范大家的行为,把所提倡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融于各项管理之中。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了我站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在时效上,坚持静态管理,动态管理相结合。我站将各种政策、法规、制度全面上墙,上专栏,并将若干制度细化,制成考核表,人手一张自律表,按月填报,作为年终个人考核的依据。从动态管理来看,我站还将规章制度打印成资料,分发给干部职工,要求大家熟读熟记,经常自查自省自警。并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检验大家掌握程度。总之,从各个方面组建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以提高管理的时代效应。几年来,在管理工作方面,我站年年都有新举措,年年都有新内容,年年都上新台阶。为此站里先后被评为“全国环保监测系统先进监测站”、“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先进集体”、“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市局领导赞誉为“班子过硬,干部队伍素质较高”单位。甘文明站长年初还当选了市十大代表参加市党代会。我站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我们的工作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离我市经济发展,都还有很大的差距。“十五”期间将是环境监测事业大发展的时期,对此,我站在技术力量、业务素质等方面将面临巨大考验。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务实基础,扎实工作,我们相信,在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下,通过全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站的监测工作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二、认真做好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六次全国环保监测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两市合并,做大做强做精做美海口为契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国家总站提出的“两个说清楚”要求和局的中心工作,以强化能力建设,素质建设为主要手段,通过改善仪器装备条件,扩大监测用房面积,加强人员培训和基础技术研究,强化管理,提高效能,切实履行好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一) 总体工作思路以站班子建设为龙头,建立站班子议事程序和各级管理决策权限,健全站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一套运行协调有序的监测管理体系;以自动站改建,无公害蔬菜监测为突破口,完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的配备,确立全省监测技术一流地位;以两市合并,市政府重视环保工作为契机,抓好监测用房建设,构画监测规划蓝图,向省会城市监测站标准迈进,争创优质实验室;以环评监测、排污申报监测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为主要创收渠道,强化各项委托服务监测工作,开源节流,改善干部职工生活福利;以“两个说明清楚”为主要目的,强化报告制度,争取依靠地位,当好环境管理的参谋和助手;以“三个代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好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三)工作要点1、 认真做好两市合并后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工作海口行政区划调整,给海口环境监测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调整后的海口市人口增加近一倍,土地面积扩大了10倍,相应于新的行政区划,原来的监测点位太少,布点不够科学、合理,为了全面、准确、及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掌握环境质量的时空变化特征和规律,科学分析影响质量变化的原因,为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及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明年必须加大投入,增加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监测点位设置。2、争取财政支持,积极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为全局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一是对照总局印发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做好监测用房建设。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逐步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尤其要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站改建工作,跟踪政府资金,切实履行合同,做好光谱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和人员培训,确保符合日报、预报要求。3、开拓生态监测项目提高对有机食品、土壤等的监测能力,开展“菜篮子”基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逐步具备监测土壤和蔬菜中农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的能力。4、加强监测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一是制定培养专业人才的规划,营造吸引专业人才的环境,建立用好专业人才的机制,引导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二是抓好技术培训,积极为监测技术人员创造出省学习交流和进修培训的机会,使他们开眼界,长见识,从中得到启发,增长他们的才干。其次,要坚持新标准和新规范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监测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差距是目标,差距是压力,差距也是动力。我们要时刻看到、想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努力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监测能力,健全监测体系,完善例行监测,深化污染源监测,开拓生态监测,树立环境监测的权威性,真正使数据反映环境状况和变化规律,切实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为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为巩固“一控双达标”和“创模”成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8)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 problem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s outstanding with each passing day, environmental problem is the general question of the current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ref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has becom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work is not a single social problem, it is with the human socie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development.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from the basic content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ence problem and proposal undertook an analysi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roblem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

环境监测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是以环境为对象、运用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技术手段,对其中的污染物及其相关组份进行定性、定量和系统的综合分析,以探索研究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它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环节,贯穿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环境监测分析有两大特征:一是以统计学为基础,互相渗透,又互相结合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组成。二是为社会服务,有效的环境监测分析数据是环境监测的主要产品,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充分反映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以及各类生态环境的各类环境容量,背景浓度,为各类环境规划、 环境质量和环境评价提供了基础数据,为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各种环境因素是否满足环境建设项目要求,则必须由环境质量结果来表明,因此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一)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耳目”

环境监测的主要监测对象是环境中具有代表性的污染因子,其监测内容十分广泛,包含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以及声环境等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因素。环境监测通过对环境中的大气、水以及土壤等的采样分析使环境保护单位清晰看到污染情况及特点,从而及时的调整环境保护工作的策略和方向,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方案,令环境保护工作更有方向性,为提高环境质量及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检验员”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展开,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颁布的重要环境保护政策之一,该制度要求建设项目与区域开发计划均要经过环境部门的审批,确保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而环境监测就是这“检验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环境监测是不可缺少的。通过监测可以料及项目所在地当前存在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找到关键的污染因子,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可靠地依据,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环境监测是环境质量的“测试纸”

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承担着确保环境不受人类生产活动污染的任务,同时也有保护环境生态系统的责任。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衡量环境质量的标准。完善的生态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直接反映了当地环境的生态现状以及生物多样性状况及变化趋势。生态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是当地环境质量好坏的“测试纸”,它对维持区域和城市的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排头兵”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中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我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如果采取了错误的应对方式,便会造成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增大受污染的面积和污染的治理难度,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环境监测的存在,使事故的处理部门能够在污染发生时及时的了解污染物的污染范围与迁移状况,从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在短期内对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产生严重的干扰,还会在更大的范围内产生长期的影响。因此,只有通过环境监测的方法来对污染物进行长期的监测,才能够掌握污染物在环境作用下的变化趋势,并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减少环境污染物对人们生产生活产生的危害,加快环境的恢复速度。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治理以及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恢复中环境监测有着“排头兵”的作用。

三、环境监测的现状

我国的环境监测网络已形成国家、省、市、县4级环境监测体系,从 70 年代开始到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共有专业、行业监测站4800多个,环保监测系统监测站2200个,行业监测站 2600 个。国家控制的空气质量监测站、酸雨监测网站、水质监测网站均100多个,此外还建立有噪声监测网、辐射监测网、区域监测网等,为实现科学监测这个目标奠定了重要的基础。30多年来,环境监测经历了“认识不断深化,队伍不断壮大, 能力不断增强,技术不断提高,工作不断深入“的发展过程,我国的环境监测能力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总体体现在基础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理论体系逐步得到完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已经成熟形成,并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 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和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并制定了种类监测方法标准400多项,很多项污染因子已经有了控制标准和监测方法标准。目前,自动连续监测技术和红外遥感监测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应用,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的加强和提高。监测信息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定期,重点流域自动监测水质周报和污染源实时监控等工作产生强烈的反响,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而开展的环境容量、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总量控制及空气污染预测预报技术等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极大地推动了现在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四、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环境监测开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具体表现在生态环境监测没有成熟, 土壤、 生物、放射性、电磁辐射、热污染、光污染等领域的监测没有得到卓有实效的开展。目前,环境监测的对象以水、气、声、渣为主,监测手段也以手工操作为体现,监测频次低,时效性差,监测项目较少,且以综合指标为主。水质监测项目主要是常规监测项目,大气监测项目并没有开展有机物污染物及国际关注的CO、O3、CH4等项目。其次是监测水平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部分环境监测站正朝着科学监测的方向迈进,其中有的监测站已经拥有具有国际水平的实验室,而在不发达地区的监测站甚至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 已经严重制约了整体监测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五、建议

5.1加强环境监测法制建设

应加快环境监测法治化进程,依法管理和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尽快制定监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依法开展、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监测数据合法有效、监测信息依法公开、监测工作职能法定。抓紧完善监测管理制度,启动编制国家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规章制度,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以法制建设为牵引,逐步理顺环境监测体制机制,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环境监测事业公益性属性,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事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确立监测数据的法定权威,明晰各级监测站与监测管理部门的设置等级与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同时,制定《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设施管理办法》、《环境监测信息传输和信息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境监测定员定额标准》等一系列法规制度,逐步规范环境监测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编制、财政、人事等相关管理部门对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加快环境监测科学发展的体制环境。

5.2加强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搞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储备,以项目实施带动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技术设备水平。推进监测装备和技术体系的现代化,构筑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实现环境监测由“粗放型”向“精准型”的转变。要加强对环境监测仪器的研究,加快监测仪器的国产化,做好仪器设备选型,制定科学的装备配置计划,选择适合实际工作的仪器装备。修订、扩充、完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特别是土壤、农作物、生物等要素的监测分析方法,实验室深度分析和应急监测等急需的分析方法标准。创新监测综合评价体系,围绕群众需求和管理的需要,大胆探索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客观科学的监测综合评价方法与体系。为此,要按照国家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加强监测基础能力的建设。

5.3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要在科学优化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全国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测网,沿海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长江、淮河等各大流域环境监测网,区域应急环境监测中心网, 全球环境监测系统(GEMS)中国网等,形成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龙头的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中心体系,为全国以及区域和流域的环境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多种形式的监测报告,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工作。要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级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及运行机制,制定章程和规范,统一协调,合理分工,相互配合。要用“全国监测工作一盘棋”、“全国监测队伍一盘棋”的理念,将具体监测工作下移,构建“具体监测工作上小下大,技术创新上大下小”的格局。由市县级监测站承担大量基础性、常规性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工作,监测总站和省站不承担或很少承担具体监测任务,重在监测科研,进行监测技术路线、监测标准规范体系、分析方法体系、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技术体系、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的深入研究,拿出系统、全面指导基层实际工作的规范方法标准,基层监测站则按照这些规范方法标准从事监测工作,并承担方法验证。同时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明确界定国家与地方在国控网监测任务、能力建设、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基础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区域性的环境监测(如空气和酸雨背景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控点、省界和国界河流断面、入海口断面和海洋远岸点位、国际履约等监测任务以及国家自动监控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等)由国家负责;服务于国家和地方共同需要的环境监测任务,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责;主要服务于地方环境管理需要的监测任务,由地方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主要由国家和省级环保机构负责。根据国控网建设原则,尽快建设省级和市级环境监测网,做到三级环境监测网的职能清晰、数据共享、覆盖科学,建成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的、满足环境监管需求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六、结束语

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深化和加强,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于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来说,在监测理论上有所创新,在监测技术上取得突破,才能在监测能力上有所提高。

参考文献: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9)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峻,且农村环境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等特征[1]。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其环境质量的恶化已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同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环办[2009]150号)。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截止目前,全国除港、澳、台外的 31 个省(区、市)均已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

为确保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获得准确、可靠、科学的监测数据,在监测前期就必须依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以期保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变化趋势及潜在的风险。本文在介绍河北省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2河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概况

2.1“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试点监测阶段

河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正式开展始于2009年的“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试点监测工作,该项工作一直持续到2013年,这五年期间,河北省每年在11个设区市内选取11~14个村庄作为“以奖促治”村庄环境监测试点。根据农村主要生产方式和主要污染来源,又将这些村庄划分为生态型、现代种植型、养殖型、工矿企业型和其他型等4 个类型。

按照各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对试点村庄的河流水库、地表饮用水源地、地下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开展监测工作。自2009年开展典型“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质量工作以来,该省农村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部分农村环境质量略有好转。

2.2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阶段

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该方案明确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范围、对象以及具体的监测内容。河北省按照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在全省11个设区市内的61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对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包括县域监测和村庄监测 2 个层次。

在县域监测层次上,以县域全境为监测区域,优先选择了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县域以及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所在县域。此次监测共选取20个县域进行监测,其中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县域有6个;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所在县域有6个。该层次上主要开展了地表水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主要通过遥感手段开展监测。

在村庄监测层次上:一种是静态村庄,共11个,即每年都开展监测,用于村庄环境质量年际间比较;另一种是动态村庄,即地方根据需要每年新增的监测村庄,共50个。村庄类型,在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的基础上,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代表性村庄共61个。其中生态型村庄16个,种植型村庄35个,养殖型村庄3个,旅游型村庄2个,其他类型村庄5个。从监测对象来看,具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质量。尽管该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开展近7年,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诸如监测能力不足、监测技术体系不完善、业务化运行缺乏必要性的保障、监测村庄数量不足及缺乏代表性等[2]。

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质量要求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从“说清农村污染源、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潜在的环境风险”出发。为保证监测数据结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应对此项工作从技术方案的制定到技术报告编制等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必要时,编制现场工作手册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针对各环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以期保证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数据质量,提交科学准确的技术报告。

4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的质量保证

4.1监测机构的资质

监测机构必须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其能力范围内开展监测活动。

4.2人员

所有从事监测活动的人员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能力,接受业务技术培训,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证上岗,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持有上岗合格证的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员,其工作应该在持证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4.3仪器设备

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监测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均应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必要时可在两次检定或校准间隔期内进行期间核查。对于已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在有效期内关键部件出现故障,经修复、更换后应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应张贴表明其状态的标识,在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校准或检查。

4.4试剂及材料

监测活动中所涉及的试剂及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应做符合性检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分析方法

优先选择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也可选用国际标准方法,但应经过验证,保证其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达到相应方法性能要求;或者选用环保行业统一的分析方法,例如《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等。监测分析选用的方法均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受控和现行有效。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选择的监测分析方法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6环境设施条件

现场监测、样品采集和用于样品分析的实验室,其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实验室和分析方法的相关技术要求,确保环境条件不会对监测结果及人员安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5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的质量控制

5.1技术方案的质量控制

技术方案的制定是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保证监测质量的前提,关系到最终技术报告是否能够满足预期目标,是否能够真实反映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技术方案的制定,应根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以及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内容应全面、准确、科学。方案应包括任务来源、目的意义、监测范围、村庄类型、各环境要素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有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要求、评价标准、数据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内容。如果样品需委托其他实验室进行测定时,应制定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方案,向被委托的实验室提出样品测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方案经本单位人员编制完成后,经单位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5.2点位布设的质量控制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应根据其监测目的和要求、监测对象及污染物性质以及所选县域的环境特点和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各环境要素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规定进行点位设置。监测点位的布设除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外,还应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点位确定后,应按对采样点位逐一核查。对不满足技术规定和监测目的要求的,应及时更换监测点位。

5.3采样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明确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收集现场资料且尽可能全面(包括监测区域周围的地理位置、 地形地貌、 水系、土壤类型、区域气候、气象特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文特征、植被及生态系统情况等信息[3]);根据检测项目和实施方案具体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等,以及所需的材料或物品,例如样品保存剂、吸收液、滤膜、GPS、地图等。

所有准备完成后,应有专门人员对所带物品进行清点核查,以保证能满足样品的采集工作要求。

5.4样品采集的质量控制

样品采集是项目监测过程中真正意义上实施的第一步。样品采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开展的质量以及技术报告的科学与准确与否。

5.4.1环境空气采样质量控制

《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中明确指出环境空气监测的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执行。每次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需校准且采样时须稳定;使用气袋或真空瓶采样时用气样重复洗涤3次,采样后应有防漏气措施;颗粒物采样前应确认采样滤膜无针孔和破损,滤膜的毛面应向上,采集后,如不能立即称重,应在3 ℃条件下冷藏保存;使用吸附采样管采样时,采样前应做气样中污染物穿透试验,以保证吸收效率或避免样品损失。每批样品采集过程中应保证采集10 %的现场平行样或至少2个现场空白样。

除上述要求外,实施过程中还应满足各监测项目标准分析方法中规定的质控措施要求,例如《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指出,采样时吸收液的温度控制在23~29 ℃,吸收效率为100 %。

5.4.2水质采样质量控制

水质采样的质量控制主要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地表水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识物,必要时用GPS定位核实,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点位置准确,注意避开油污,漂浮物、水草等,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地下水采样时应同时测地下水位,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泉水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心采样。污水采样时应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此外,还应根据各分析项目的具体要求实施采样,例如:细菌类、油类应单独定量采样。根据待测污染物的性质,现场采集10 %-20 %的平行样或全程序空白样。地下水、地表水和污水采样的容器应分开使用。

5.4.3土壤采样质量控制

农村村庄周边土壤采样质量控制要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规范的采样方法,选用合适的采样工具,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采集、包装和保存样品,应避免在施用化肥、农药后立即采样,同时保证一次性获得足够重量的样品,严防交叉污染;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农田土壤的采样点要避开田埂、地头及堆肥处等明显缺乏代表性的地点,有垅的农田要在垅间采样。在采样前清除表层植被及其根系、砾石;测定金属的土壤样品采集时不能使用金属工具和金属容器,要用竹铲、竹片采取样品;每个分点等重量采集土样,土样混合缩分后每个样品重量应满足样品制备要求。

5.5样品保存、运输与交接

现场采集的样品选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或容器保存,需加入保存剂的按要求加入。采集的样品包装要完好,保证运输途中不破损,样品不受外界污染和交叉污染。样品标签应有足够的信息量且正确、完整,其中土壤标签应一式二份,一份在内,一份在外。

样品运输中的贮存环境条件应保证待测组分含量不受影响。交接时双方要对数量、标签、重量、样品的冷藏温度、采样记录或送样单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分别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对编号不清、重量不足、盛样容器破损、受沾污的样品,样品管理员应拒绝接受、指出问题,必要时重新采样。

5.6样品分析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样品分析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或河北省技术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5.6.1空白试验

每批样品至少分析1~2个全程序空白样和实验室空白样(含前处理),其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4]。

5.6.2准确度控制

通常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分析或加标回收样分析的方式来实现。对于有国家标准物质的项目可以直接使用质控样品控制准确度,每批样品至少分析1~2个标准物质(明码或密码)。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物质的项目通常选用加标回收样分析来进行准确度控制。加标回收试验又分为空白加标或基体加标,建议首选基体加标回收试验的方式进行,此分析结果的可信度更大。加标样分析时应和实际样品采用同样的前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分析。每批样品随机抽取10 %样品做加标回收试验。

5.6.3精密度控制

通过测定平行样品进行控制,每批进行不少于10 %的实验室平行样品分析,再加上10 %的现场平行样分析,因此样品分析过程中至少分析20 %的平行样品(明码平行+密码平行)。平行样结果的判定一般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或各自方法标准中的规定限值,通常密码平行样的标准偏差可以适当比明码平行样的标准偏差略大一些。

5.6.4校准曲线的检验

应在每次分析样品的同时,同步绘制校准曲线。若确有困难且校准曲线的斜率较为稳定的方法,至少应在分析样品的同时,测定两个适当浓度(高、低)及空白各2份,分别取均值,减去空白均值后,与校准曲线的相同浓度点校核,相对偏差须

5.6.5其他质控措施

上述质控措施多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可以进行外部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间的能力比对或能力验证,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质控考核。

5.7数据处理

分析测试结果应以规范的格式填写,注意数据的有效位数应按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单位均采用国际制单位,现场平行或实验室平行样品分析结果取其平均值以及数据结果低于检出限时,以未检出或ND的形式上报,同时注明相应的检出限值。所有数据结果均应进行三级审核后报出。

5.8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应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写,至少包含任务来源、目的意义、县域和村庄社会、经济、人口等基本状况,年度监测开展情况、不同要素环境质量状况及年际变化、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内容。必要时,可附县域/村庄布点图片、现场采样照片或相关工作图、表加以说明情况。同时根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监测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编制该年度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技术报告须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篇(10)

0 引言

 

事实表明,良好的交通环境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数量和降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交通安全水平与交通环境存在密切的联系。而安全的交通环境离不开及时、准确、全面地交通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撑,是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实施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科学依据。因此,有必要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推动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事业的开展和发展。

 

1环境监测对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

 

交通事业作为国家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一样地面临着严重的环境保护问题。公路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影响沿线地区的环境质量,加剧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并且公路对沿线环境的改变是长期存在的,甚至对某些特殊环境造成的破坏是难以恢复的。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体影响、大气影响、噪声影响和生态影响。因此,根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路建设中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特别是要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将公路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至最低,实现公路建设和地区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1]。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保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交通环保长效管理的主要基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可以有效地掌握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识别交通活动对基础设施周边自然生态和公众健康造成的环境影响,增强环保监管效果,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转,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交通设施沿线生态环境。

 

2国内交通环境监测现状

 

2.1交通运输行业部级环境监测现状

 

随着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环保管理和法律法规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监理和环保科教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立监测制度、组建监测网络、制定监测规范等均作出了规定和要求[1]。

 

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更科学有效地对交通环境进行监测和监控,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已颁布的《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交通部环境监测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了交通环境监测的实施办法;2008年交通运输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对各类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监测;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信息等基础能力建设,扩大环境监测网络覆盖范围,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和生态遥感监测工作,提高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增强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能力;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指出交通运输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增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部省两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监测考核体系,逐步形成对国家高速公路沿线、三峡库区、环渤海、长江口和珠江口等区域的交通环境监测网络;2011年颁布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网络是健全交通环保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科学、层次合理的行业节能环保监测网络,初步形成运行规范的全国交通运输环保统计和公报制度;2013年交通部印发的《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在统一行业认识,实现顶层设计和全局指导的基础上,近一步明确了要“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区域性和主体性试点、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环境监测网络试点等工作”。

 

但是,从整体上看,环境监测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环境监测工作还不能为交通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撑。

 

2.2交通运输行业省级环境监测发展现状

 

从 2000 年开始,部分省市开始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站,但由于行业监测还没有赋予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也就没有财政资金来源,只能通过第三方有偿服务来保证业务开展,所以,各省行业环境监测站发展不尽如人意,只有山西、湖北、河南等少数几个省份的环境监测站发展较为顺利[2]。

 

山西省为加强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先后下发了《山西省交通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暂行)》(晋交科教〔2006〕401 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晋交科教〔2009〕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晋交科技〔2012〕28 号)等文件,多次开展公路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保措施及设施的按时落实,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有关行业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的问题,有效推动了行业环保事业发展[3]。

 

湖北省的交通环境监测工作起步较早,1997 年就成立了行业环境监测站,并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环境保护需要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在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交环发[2008]112 号) 基础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于2008 年制定了《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湖北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职能,主要负责省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并以环监站为实施平台,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科学化的指导。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下发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3完善交通环境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的必要性

 

3.1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同时明确要求“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更好的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正是交通运输行业实践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全行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3.2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工作的要求

 

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信息等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标准化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法规政策,更好地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加快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的构建。

 

3.3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的需要

 

为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工作,交通运输部于 2008 年 4 月下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类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环境监测”,2013年初委托开展了《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管理体系与建设标准研究》,涉及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也正在实施过程中[5]。

 

但是,现有环境监测多参考环保行业的标准和执行规范,对于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站建设内容和规模、监测方法和手段等缺乏可遵循的行业监测标准和规范。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管理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体系还不完善。

 

4建议

 

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在监测技术方法,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等方面缺乏行业标准和规范,缺乏相应的交通环境监测方面的法规政策。这必然影响了行业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导致行业环境监测结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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