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业务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28 06:49:28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1)

计划工作是对未来工作、工期的一种合理安排,最终达到工程质量可控、效益最优的目的。统计工作是对计划工作阶段性检验的一种手段,使工程进度数据化、直观化,为项目管理的数据分析以及计划人员经验积累提供可靠依据。施工企业计划统计工作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企业经营状况的“显示屏”,它直接展示了企业经营的成败与得失。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施工企业计划统计管理越来越凸显出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1施工企业计划统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计划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有人认为计划工作就是年初下达一个生产经营计划了事,认为统计只不过是数据的加加减减,填几张报表完事,认为数字可以随时变动,马虎对付,把工作简单化。重经营、重施工、轻视计划统计工作的现象或多或少的存在,对计划统计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够,企业计划统计工作处在边缘化状态。

1.2计划统计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有的施工企业计划统计岗位定编少,人员配备不齐,力量薄弱,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常常出现每到月底、季末和年底工作量集中时,临时抓差,应付差事一样报送报表,上报的资料不及时也不准确。不重视计划统计人员的培养和使用,人员身兼数职,变动频繁,缺乏进修学习培训的机会,吸收现代科学知识不足,从而影响了企业计划统计工作的质量。

1.3计划统计工作方法落后、分析能力不强

目前普遍存在计划编制简单,统计分析能力不强,分析面不宽,深度不够,对现代科学方法和先进的分析工具掌握不多,为企业管理、决策服务的程度不够。工作还停在原先的水平上,缺乏对计划执行过程的跟踪检查和分析调整,对工程完成情况心中无数。年初编制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年底统计完成百分比就完事,对计划执行过程不跟踪、不检查,不分析存在的问题,也不根据当年承揽任务额和产值完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习惯于简单的数字说明,而缺少系统的深层分析,超前性、预测性信息少,对市场及企业运行过程缺乏动态的反馈、评价、分析、监督、预测,使计划统计工作的管理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1.4计划统计工作的信息资源共享不够

对工程项目来说,承揽任务统计、编制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完成产值统计是不同的管理阶段,但存在承揽任务统计、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完成产值各自为政的现象,没有形成整体,没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2施工企业计划统计工作管理的改进措施

2.1加强企业决策者对计划统计工作观念的转变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统计方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统计工作的地位也将越来越重要,作为企业的决策者,更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毕竟做出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有其科学的依据,而这个依据又是通过对事实、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的。计划过程是决策的组织落实过程,计划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战略性和基础性地位。全面计划、从严治企,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认清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计划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计划统计工作是对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监督整个企业活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制定政策的主要依据,也是政府统计的基础。要切实提高对计划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将过去那种单纯为上级部门提供数据、报送报表的封闭式服务方式转变为既要为上级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更要为企业经营生产管理提供服务的方式,计划统计工作要面向市场,把工作重点和服务重心放在为企业管理服务之上。

2.2建立完善的计划统计管理体系

计划统计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整个决策层通过对业主合同要求、项目的期望目标、施工环境、劳务队伍施工能力、区域材料供应能力、交通设施以及施工存在的潜在风险等各种内、外部因素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对项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的分解,以及对类似工程资料的收集分析所确定的。为保证计划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项目需建立完善的生产计划统计管理体制,用系统工程和项目管理理念制定生产计划,通过优化措施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以此作为项目安排施工生产的重要依据。

2.3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数据质量

建立台账是计划统计工作人员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数据质量的保证,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和完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账。报表的填写应真实、完整、清晰、工整、符合规范要求。报表各项数据应来源于本单位所建立的台账,台账各项数据应来源于本单位的原始纪录,原始记录应与财务相关科目数据一致,报表、台账、原始记录也应一致。台账格式要规范,更新要及时准确,填写要认真,指标数据相互要衔接。既要保证上级单位的上报要求,又要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要切实注重计划统计数据质量,以提高数据准确性为核心,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突出日常管理,重点解决好原始记录不全、统计台账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等问题,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坚决杜绝“以权扰数,以数谋私”,数出有据,经得起推敲,从而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真正成为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一面明镜。

2.4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

计划统计工作是一项较为艰苦的工作,但也是一项光荣的工作,它对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纪律意识和责任心都有较高的要求。计划统计人员必须看重责任,更新观念,摒弃教条主义和计划经济思维定式的禁锢和束缚,加强对计划统计新方法和新知识的学习掌握,将最新科学发展成果运用于计划统计工作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为计划统计人员学习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创造条件;要支持计划统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会议,加强互动交流,拓宽信息渠道;鼓励参加业务水平和技术职称的考试,引导他们主动参与企业管理。努力把计划统计队伍造就成一支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忠诚的服务精神、合理的知识结构、勤勉的工作作风、高超的业务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

2.5加强计划统计分析工作

计划统计分析是计划统计工作的升华阶段,是最终出成效、出成果的阶段。要发挥信息、咨询、监督作用,以“有为”争“有位”,提高自己的地位,抓好计划统计分析这个环节。要努力提高能力水平,把自己从“数字搬运工”造就为“高级参谋”和“经济专家”,每个季度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半年针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年度对企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是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追求的目标,计划统计则为企业管理者全面了解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最直接的信息,为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发挥着预警作用,是管理者决策成败的关键。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2)

作者简介:刘希荣(1976-),女,山东招远人,招远市供电公司发展建设部,工程师。(山东 招远 26540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3-0162-02

一、供电企业综合计划管理特点

供电企业的综合计划是为实现企业安全供电,提高供电数量、质量的目标,对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工作作出统筹安排,规定着企业在计划期内销售电能的数量、电能的质量,电力设施的建设、电网的安全检修、电力服务质量等指标和工作,是企业经营思想、方针、目标的具体化,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完成生产目标的行动纲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内部成本的重要环节。

综合计划管理是指对综合计划指标、任务的编制、平衡、上报审批、落实执行、协调控制、反馈、考核以及提升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其目的是通过闭环管理实现精准计划、精确执行、精准控制,确保企业年度各项计划任务和业绩考核指标全面完成,是企业KPI指标的主要内容。

综合计划管理是运用“全面统筹”的观点,采取按照专业进行编制,进行全局综合平衡,坚持部门服从全局、专业服从综合的原则,确定计划任务以及指标,并上报审批,形成公司总的指导性的计划纲领。

以严格的计划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在企业内部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落实经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通过计划管理工作,将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在时间上分解到季度、月度、周综合计划,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班组,通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使生产的各要素达到最佳组合,通过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综合计划按计划进行组织实施。

二、管理范围与目标

1.管理范围

综合工作计划由各个专项计划和指标计划组成,专项计划包括基建(电网基建、小型基建)、生产技改、零购、营销投入、信息化投入、生产大修、教育培训等,指标计划主要包括电网发展、资产质量、供电服务、经营业绩四大类。其中电网发展计划包括35千伏及以上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大修、技改等指标。资产质量指标包括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电费回收等指标。供电服务指标包括城市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城市供电可靠率、农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农网供电可靠率。经营业绩指标包括售电量、购电量、线损率、利润总额、可控费用、工资总额等指标,覆盖了公司的整个范围,涉及了大部分的部门。具体内容包括完善制度、健全网络、规范流程、数据采集与汇总、报表编制与报送、针对分析、查找短板、制定措施、贯彻落实、改进提高、绩效考核,及时反映和监控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升公司生产经营业绩。

2.管理的目标

(1)加强项目可研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需求,科学制订公司综合计划。

(2)制订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综合计划组织机构,加强计划的常态控制,确保综合计划圆满完成。

(3)及时统计汇总计划完成情况,了解分析综合计划执行进度,解决出现的问题,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4)认真寻找差距,制订改进措施,运用PDCA循环稳步提升综合计划指标水平。

三、供电企业综合计划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综合计划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的初步建立,供电企业综合计划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三集五大”系统的建设和“两个转变”、集约化、精细化水平的深入推进,供电系统对综合计划的预见性、准确性和调控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综合计划管理也显现出来一些问题。

一是综合计划管理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没有实现对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覆盖、全介入、全监控,有些专项工作计划没有纳入综合计划统一管理。

二是随着“三集五大”系统的开展,公司原有的综合计划标准、制度与实际工作流程不符,缺乏时效性、先进性、通用性。并且公司部门、单位进行了划分、整合,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使得综合计划的流程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另外员工对计划管理标准的执行意识不强、了解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

三是综合计划的执行缺乏严肃性、强制性和约束性。计划执行过程中随意调整,工程进度缓慢,工期一拖再拖。指标的制订存在“差不多”的观念和“能高不高、能低不低”的现象,计划指标的预见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四是综合计划的监控约束力不强,计划管理基础不到位、分析监控跟不上精准管理的需要。

五是计划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不够。

针对生产计划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除了思想上要重视,更需要从计划组织机构设置、理顺生产经营计划流程以及加强计划管理的执行监管和考核等多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加强供电企业综合计划管理的相关建议

1.管理机构与职责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综合计划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落实各部门职责:生产经营计划下达之后,如果没有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实处,就会导致工作拖拖拉拉,甚至产生事无人做、责任相互推诿的现象,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使其确实有效地指导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圆满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和生产工作,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公司书记、副经理等两委会成员为副组长,以及各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综合计划管理领导小组,以各部室设立计划专工为工作小组的组织机构,同时成立了综合计划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发展建设部,成立综合计划管理岗位。

(2)明确职责。管理机构负责全局的计划管理工作,如配网改造及大修资金安排,年度月度计划,计划实施、调整,项目资金的调节。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批准综合计划、监督并协调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计划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提报、分解、执行综合计划(调整计划),并及时反馈综合计划完成情况。综合计划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的综合计划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计划总体方案的起草和修订,负责计划工作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核实以及考核等工作;负责考核资料的发放、接收、保管及存档。

2.强化标准化建设

俗话说:“不成规矩,何以成方圆。”成功的企业50%得益于成熟的规章制度,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开展各项工作应长期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准则,是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企业规范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

借公司标准化建设的东风,公司完善制定了综合计划方面涉及到的各种管理标准以及业务的工作流程,以标准指导各项业务活动、各项岗位工作,把标准化落到实处,实现计划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梳理、优化计划管理流程,理顺了业务实施的通道,明确各部门的目标,落实责任,提高综合计划效率,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考核、凡事有据可查”,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公司利用公司简报、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计划管理标准、管理办法,组织员工学习和掌握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计划管理标准内容和要求、标准化方法和技能,并切实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执行,将计划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提升公司计划管理水平和科学规范管理水平。

3.加强计划的过程控制

公司各部门在制订计划时树立全公司观念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搞好调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制订符合实际的计划指标和任务。经公司汇总、上级领导批准后形成公司正式的年度综合计划。将年度综合计划分解到月度,明确计划的责任部门,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班组,严格控制计划的执行。财务资产部根据计划执行情况筹措资金,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召开月度综合计划工作会议,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控制计划的进度,分析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影响因素,提出解决的方案,确保计划的实施。

4.加强同业对标、横向对标管理

同业对标、横向对标工作作为“十二五”期间工作的主线,公司将综合计划中的指标纳入同业对标、横向对标工作,以推动综合计划的执行和完善。通过对标工作,各部门加强内外部对标的结合,在内部对标方面重点抓好部室、供电所、班组及岗位之间的对标工作,通过大力开展“抓典型,树标杆”活动,树立标杆供电所、标杆班组、标杆个人等“示范标杆”,其他部门全面进行学习,采取先进的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最优。在外部对标方面,各岗位、各专业都要充分了解其他县公司综合计划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寻找差距,制订改进措施,从而稳步提升综合计划工作水平,力争全面、高质量地完成综合计划工作。

5.加强班组精细化管理

班组作为企业最基本的生产与运转单元,承担了执行的角色。可以说,班组的任务、指标的执行水平决定了综合计划的完成水平,随着对综合计划精细化程度的不断加强,班组的精细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班组的精细化,一是加强班组员工的培训以及“师带徒”的传授方式,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二是编制岗位作业指导书,界定工作标准,使得各个岗位专注于本岗位的工作,提高了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指标、任务的量化管理。特别是在综合计划的落实中,通过有针对性地设置员工核心的KPI指标,尽量进行任务计划的量化分解,将综合计划切实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使每个人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努力完成目标任务。通过班组精细化管理工作,稳步提高指标预测的准确率、指标报送正确率和及时性、指标以及计划任务执行水平,持续提升分析的准确性以及对策的针对性,努力增强计划管理和控制成效。

6.加强综合计划的监督与考核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3)

2.探究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方法

2.1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转变群众意识观念,全面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增加群众信赖度,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可信,方便的服务条件和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必须把坚持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将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融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当中,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此外,加强宣传计划生育服务政策,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节育知识,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安全有效避育节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和优质服务的推行,是一个不断摸索前行的过程。要提高服务技术质量,首先就要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有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引入更多高学历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培养计划生育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医疗质量。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工作人员本职业务的学习和进修以及职业素养,掌握更多的优育节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及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3光有高水平的工作人员,没有先进完备的计生服务设施和条件也是不够的,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经费。完善完备计划生育工作医疗条件,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规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效果。同时,服务工作人员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的重点要涵盖医疗技术,宣传技术,咨询技术等各方面,做到全覆盖的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提高群众自身计划生育的意识和自主性。

2.4发挥优势,合理布局,改革管理管理体制,落实服务工作人员的量化考核用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度,培养职工的爱岗职业精神。

2.5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为群众提供优质,放心的服务。2.6建立一个规范化系统网络,包括质量控制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法律法规体系以及考核评估体系。围绕“创新服务机制、调整网络布局、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加强区、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此外,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其流动性,在务工期间缺乏计划生育有效管理和服务,是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一个难点,如此建立健全全国育龄人口信息网络化系统非常重要,让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和在家同样能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扫除计划生育工作的盲点。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4)

二、职工薪酬的含义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其中,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嫁、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三、现行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现行准则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关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尚不完整,导致会计实务中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等都有所不一致,这客观上亟需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职工薪酬制度的发展,完善职工薪酬准则;二是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相关的应用指南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正文过于原则,只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本原则,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准则的应用指南和讲解中,需要对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充实和完善准则。

四、新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会计司借鉴修订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

新准则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和明确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规范

现行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福利的类别,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和企业年金外,没有关于离职后福利的相关规范。而且会计处理也比较单一,借方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对象,进行费用或相关资产的确认,贷方为应付职工薪酬。这种简单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是因为具体的情况而产生的,在前几年,我国的职工离职后的福利,主要就是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这些对于职工的基本保障,每年的计提比例,国家都有具体规定,所以,用这样的会计处理方式方便企业也方便监管部门。但是,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与各国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企业间人力资源的竞争也很激烈,为了留住人才,也为了提高居民整体的生活质量,企业给予职工的福利也越来越多,而且各式各样,这时需要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来真正实现会计的真实性原则,征求意见稿增设“离职后福利”一章,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这样就对企业职工的福利有了明确的界定,方便企业在职工薪酬方面的改进,也有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督。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纳固定的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的支付义务;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由于设定受益计划都按现值计算,这样比较适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也可以减少企业为了对当期利润进行调节而在离职后福利方面作文章的可能。

(二)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现行准则没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且许多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条文分散在应用指南和讲解中。新准则单设一章规范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对短期薪酬的具体会计处理要求作了如下修订:一是将现行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纳入准则正文。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带薪缺勤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而这些假有的是当年就会用的,而有的并不是当年都要发生,有的公司会对职工没有用的假进行累积而有的不累积。我国以前的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方法是在企业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或成本,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其实这主要是非累积带薪缺勤,但是忽略了累积带薪缺勤。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或费用,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成本或费用。二是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向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将这部分内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这主要是引入离职后福利计划后,对准则内容结构所作的调整,使职工薪酬能更加准确的进行确认。三是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这主要是解决现行准则中非货币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并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

(三)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

现行准则中提出了关于辞退福利的定义及其会计处理规定,但相对简单,例如,实务中企业向职工提供长期辞退福利的现象比较普遍,现行准则规定了长期辞退福利的折现率如何确定,但对其他变量所造成影响的处理尚未规范。新准则进一步明确了辞退福利与职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直接相关,要求明确区分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同时,在报告期末十二月内不需要支付的辞退福利应适用其他长期福利的有关规定,这为职工内退等长期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充分的指南。

(四)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现行准则中没有提及其他长期职工薪酬,新准则提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所有职工薪酬。对于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确认与计量应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主要理由,实务中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种类繁多,准则无法完全列举,在列举常见的三类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的基础上,增设“其他长期职工薪酬”有助于囊括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职工薪酬,以完整规范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五、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的变化

(一)增设“其他长期职工薪酣”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在以前常见的三类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的基础上,增设“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因为在现阶段我国职工的薪酬呈现多样性,比如内退,企业要支付给内退人员工资,但是他却不是正式离职,也不是短期性的薪酬,将其计入其他长期职工薪酬,更能准确的反应企业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况。

(二)将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是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企业应当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和适当的精算假设,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企业应当对所有设定受益义务予以折现。现在企业为了留住员工,除了为其提取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外,还根据自身情况,为职工提取了不同的离职后福利,有的与业绩挂钩,有的与职工的工作年限挂钩,像这些离职后福利,规定采用设定受益计划进行相关科目的确认,使会计科目更易于使用者的理解。但是,由于设定受益计划,需要企业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确定的公式将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目前准则对于公式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一方面缺少标准的监管,另一方面也存在盈余管理的漏洞,增加了企业对于利润的操作。

(三)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与计量

新准则要求依据无偏、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以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该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采用无偏一致性的假设可以便于企业的前后期的比较,也方便企业的计量。每年按增量来确认当期的职工薪酬。对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并与设定受益负债的现值进行抵减,充分运用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同时采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计量,所以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便于两者的比较,然后确认净资产或净负债。因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会在每年年末确认差额,准则要求根据不同的情况确认为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三部分。这主要是分析了差异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精算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可能存在资产,资产会产生回报,或者是企业会减少负担的义务,总之不同的原因产生的差额,在权衡成本与收益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地记录详细,便于日后的会计记录与分析。

(四)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列报

新准则要求区分服务成本、利息净额、重新计量三部分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对于列报的要求是要对报表中项目作进一步的说明,或虽然在报表中没有,但会对使用者做出决策产生很大影响的情况,企业都该在列报中作出说明。设定为受益计划的项目,最主要的支出是因为职工为企业创造了价值,企业支付给职工薪酬,准则将其列报为服务成本。由于采用了累积精算法,并进行了折现,每年都会产生利息,作为对当初折现的调整,准则将其列报为利息净额。采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调整,对重新计量进行列报,一方面是与公允价值进行对应,另一反面,采用累积精算法,时间长易产生差错,进行重新计量也是对会计的计量作了检验,以保证其准确性。

新准则要求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导致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不允许在之后的会计期间转入至损益。净负债与资产导致的损益,并不是企业真正的损益,因为企业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置,且在短期内也没有进行处置的意愿。若将其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易造成企业利润的波动,加大企业对利润的操作。其他综合收益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也不允许转入损益,主要是考虑到很多都是由离职后福利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形成的,其中的很大部分是终身的,期限比较长。但是,我认为,无论他期限有多么长,而且又采用了公允价值进行了调整,在处置时,我們应该把他转入当期损益。更加真实的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

(五)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和辞退福利

新准则要求参照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予以确认、计量和列报。如上面所分析的一样,因为其期限比较长,采用了折现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更符合相应账户的确认。同时,在原有的科目上多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也便于我們企业对员工薪酬的管理。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5)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

(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年度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

第十四条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

第十六条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

第十七条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药具发展中心;药具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方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安全有效、质量优良、经济便捷、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制度。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预算,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药具发展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并对下级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条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第六章发放与服务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农村要以现有服务网络为发放主体,城市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以满足广大育龄夫妻避孕节育的需求。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第三十四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第三十七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药具专项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第四十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四十二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药具专项经费的;

(二)收受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回扣、贿赂的;

(三)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五)虚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和统计报表,套取计划生育药具和经费的;

(六)为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附则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6)

(二)建立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机制 审计质量控制应该从源头抓起,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开始控制。具体业务的接受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审计业务的开始,客户关系的保持是审计服务的连续性。承接什么样的业务,服务什么样的客户直接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倘若服务的客户自身的诚信或职业道德出现问题,虚报会计信息,承接这样的客户将存在着很严重的审计风险。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新业务或者继续保持原有业务的时候,应重点考察被审计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状况,被审计客户管理层的诚信、职业道德、独立性,对出具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的重视程度,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等信息;还应该考虑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承接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时间、人力资源信息和技术资源等,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谨慎决策是否承接该业务。承接业务和保持业务应形成制度化,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专兼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设计业务承接表,建立客户台帐或档案,利用好业务承接保持表和项目管理表,区别对待首次承接项目和非首次承接项目的管理,利用电脑软件和网络技术反映项目动态变化,以便实时掌控客户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该设计项目管理表对承接的业务实行实时控制,内容应包括项目号、防伪标识、完成进度、人员在岗情况及工时考核等具体内容,贯穿项目的整个流程。会计师事务所能通过项目管理表知晓项目的进度情况,所耗人工,对人员在岗情况也有了解为人员在项目间的调配提供信息,让事务所的管理层能从总体上把握事务所的整体项目运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三)建立审计计划机制 审计计划是保证一项审计业务顺利有序完成的根本保证。审计工作前制定科学合理详尽的审计计划能帮助审计人员思路清晰地有重点针对性地审查账目,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并据此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完成审计目标。编制审计计划应该有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完成,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编制完成后应申报上级业务负责人审核批准才能予以执行。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以及审计资源,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尽,包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项目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等。具体审计计划包含风险评估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审计计划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初步评价其内部控制,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可利用性和拟依赖程度。初步判断审计风险并确定重要性水平,用来确定审计过程中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和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在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审计中,风险评估程序是不可少的。同时,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实施符合性测试,只有当内部控制可信赖度高时,可以适当减少实质性测试,当内部控制不可信赖时,则应该加大实质性测试程序。对于进一步审计程序,各事务所应根据具体的业务性质和内容对其进行设计和裁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者京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参考的审计工作底稿是根据制造行业的审计工作设计的,有些地方对于其他行业会用不到或者不适用,因此在审计计划阶段应对审计程序的裁剪设计有所考虑,不要直接套用仅供参考的审计工作底稿模板。审计程序要能体现和达到审计师的审计目的。同时,审计计划还应该对审计人员分工和审计日程安排等有详尽的安排。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和预期计划的情况不一样,审计人员必须对审计计划作出合理的修改或者补充。审计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是个连续、动态的过程,根据审计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持续不断的更新和修改计划,计划的修改和完善应该是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

(四)建立业务指导、监督与复核机制 项目风险与质量控制是个连续动态的过程,应该在审计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风险及质量管理控制应贯穿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按其职责要求对各级次项目组成员的业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学识、经验、能力进行合理分工,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指导其完成所分派的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充分利用好审计计划,明确项目组成员各自的责任。如,各成员在该项业务中承担的具体审计任务,拟实现的具体审计目标,拟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拟获取的审计证据等。从而对审计成员做出针对性的指导和监督。

项目负责人应当监督业务的执行,主要监督工作包括:追踪业务进程,了解业务的进展情况;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者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在完成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同时,复核是整个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项目组内部复核制度,可考虑执行三级或五级复核。一级复核工作应在外勤工作结束前完成;二级复核工作应尽可能地在外勤工作结束前完成;三至五级复核工作应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少或增加复核级次,对于规模较小的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现场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级复核人员应履行各自的复核职责,复核责任不能互相减轻、替代或免除。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有分支机构的,除执行一级至三级复核外,应对高风险项目、重大项目、和分支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各事务所制定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四至五级的复核。

(五)建立咨询、意见分歧机制 项目组人员在业务执行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如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等,应当考虑以适当方式和渠道进行咨询,避免随意处理或回避。项目组内部应形成良好的咨询、研讨氛围,业务人员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项目组其他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咨询。如果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在项目组内部无法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可将问题以及所有相关的事实以书面形式提交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应及时回答项目组提交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咨询意见。对于技术与质控部无法解决的疑难事项,可由技术与质控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其他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咨询。被咨询人员不能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各级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其职责。项目组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及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咨询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见图1。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编制意见分歧解决表,记录意见分歧的解决方式、解决过程以及结论。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出具业务报告。

(六)建立业务工作底稿归档机制 事务所应建立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业务档案应按单项业务整理、保存。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分别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业务档案。业务档案中应保存有效的审计工作底稿。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不应保存在业务档案中。

保存在业务档案中的资料文件必须为经过适当签字批准后的文件,具体包括: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业务约定书、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业务咨询情况表、意见分歧解决表、审计报告、审计小结、项目复核核对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核对表、项目发文控制表等。业务档案中还应包括分析表、核对表、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声明书、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试算平衡表、调整分录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等工作底稿。

业务档案可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永久性档案应与当期档案分开装订,以便更新。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以便满足日后查阅历史资料的需要,永久性档案中被替换下的资料也需保留。被替换下的资料应汇总在一起,与其他有效的资料分开,作为单独部分归整在永久性档案中。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业务档案,保证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在完成业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未经项目合伙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业务工作底稿。在审计报告日后,如果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对确需修改现有业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业务工作底稿的,应当填写业务工作底稿修改审批表,经项目合伙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业务档案的借阅。总所和分所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可借阅业务档案。如果客户要求获取业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业务的特点,分析客户要求的合理性,在保证披露这些信息不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有效性,或不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的独立性的情况下,谨慎决定是否满足客户要求,并应取得项目合伙人的批准。

二、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的维护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持续考虑和评价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进行监控,以合理保证这些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情况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时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员)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质量监管人员应当监管业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控制缺陷,并且采取措施:(1)如发现业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指出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修改建议;(2)如发现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法,及时向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汇报;(3)如发现在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培训部(主管人员),由培训部(主管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制度和专业标准的培训;(4)如发现是质量控制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或薄弱环节,应建议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5)如发现严重违反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人员,应提交人力资源部(或合伙人会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每年应抽调具备适当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业务质量控制检查组,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进行评价,并对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对每个项目负责人每三年应至少选取一项业务进行检查。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得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负责处理会计师事务所收到的针对下列事项的投诉和指控:(1)已实施的工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2)未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置投诉信箱,接收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或外部关于业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投诉人的身份保密,未经投诉人许可,不得披露其姓名。为了便于开展调查和反馈调查结果,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实名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投诉和指控后,应当及时调查投诉和指控事项。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存在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设计或运行方面的缺陷,应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或者存在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应提交人力资源部 (或合伙人会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投拆和指控的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公司社会责任、道德治理及其评价系统研究”(项目编号:70672060)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公司伦理结构与道德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6JA6300

14)阶段性研究成果]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7)

作者:刘春霞 单位:河南濮阳中原油田钻井一公司

企业自主经营,各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公司制企业员工聘用方式为合同制、临时工和聘任制等形式,非终生制的用工形式伴随失业、无业时有发生,造成企业员工的不稳定,流动量大,企业凝聚力减弱,难以响应公司开展计划生育的号召。另一方面,目前,各劳动力人口在各地区、各公司之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极速流动,育龄人群流动频繁,来无定所。造成企业员工信息更新不及时,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漏管现象难以避免,这给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困难。管理成本高。公司制企业是自负盈亏并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市场经济体制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了节省开支,很多企业并未设立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同时,在现有大量劳动力人口流动以及户籍制度改革落户的情况下,人户分离现象普遍上升,企业很多员工的户籍脱离了公司所在地,便脱离了企业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的管理视线。企业若对人户分离员工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会大大增加其成本,从而难以落实。法律不健全。婚和育管理相分离,婚姻属于民政部管,生育属于计划部门管,二者的口径不一致。未婚生育的人结婚是否为初婚,二者界定不同,计划外生育存在法律盲区。目前,离婚、再婚数量逐年上升,再婚家庭的生育有可能存在家庭计划外怀孕现象,“孕情难检查,管理难到位”状况时常发生。再者,姘居等非法同居行为暂无法律约束,若出现计划外生育,只能由计划部门进行处理,公司无法律效力进行约束,处理难度加大,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许多新问题。

公司制企业应在这种大的环境下积极响应国家的这种计划生育策略。首先,企业应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成立计划生育专门的人员与部门,创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其次,落实领导的责任目标。企业领导需将计划生育工作量化,层层细化分解计划生育工作,将工作内容落实到各部门。并将计划生育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考核项目中去,严把评先、分红、提拔和调动等重要环节,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加强宣传教育渗透。公司制企业的计生工作者应本着“以人为本,创优服务”的理念开展宣传工作,以多样化的创新形式为企业职工服务,尤其是育龄妇女的服务。坚持以“制度管企、文化管人”的企业文化,通过文化凝练、广泛宣传和理念渗透等手段,通过企业的内部刊物、宣传栏、文艺小团体、每日广播等方式深入人心,以易于为企业员工所接受的、通俗易懂、喜闻见乐的教育服务,引导大家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姻观和健康理念。将宣传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延伸;从宣传节制生育向宣传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婚育观念延伸;从宣传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向应享受的权力入手。这种宣传方式的转变促使企业员工积极主动地去接受宣传的内容。

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司制企业应广泛联系社会资源参与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和服务工作,主要的社会参与力量有医疗机构以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公司可根据政府的统筹安排,在企业支付一定资金后,借助社区高质量的计生技术服务,将本身的计划生育服务纳入建设合格、设备精良的计生服务机构,并与相关医疗机构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完善“社区掌舵,企业划船”的服务体系,定点在公司制企业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员工生殖健康的检查和育龄妇女的情况追踪。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8)

1.1护理人员素质低下:由于传统观念和待遇等影响,高学历、高技术、高素质的护理人才基本上流向各类甲级医院,而流向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护理人员相对学历和技术低,有些甚至是非护理专业毕业(助产、医士专业多见),有些护理人员多年来甚至兼任化验、会计等非专业业务。而且,计划生育服务站多年来的工作重点是计划生育技术,病种比较单一,开展的护理业务也比较单一。导致护理人员实际护理操作实践较少,只是简单的打针,输液和简单的计划生育手术配合等。导致护理人员的理论、临床实践等业务能力渐渐荒废,面对现在工作重点的调整,护理人员对自身的能力缺乏自信,对未来的工作开展的适应性降低[2]。

1.2护理管理与专业知识贫乏:随着现代医学的飞速发展,医疗战线上护理人员的理论、实践的水平都在不断提升,本科护士、研究生学历比例不断提高,专科护士、业务能手不断涌现。而作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护理人员,基本上还是在原地从事着简单的、单一的护理工作,而且单位对于护士的进修、培训等,给予的机会很少,使得各站点的护理管理、护理人员的素质与医院的护理管理、业务水平明显脱节,更加重了各站点护理人员的厌学、悲观心理,由于多年来工作重点的不同,对现代护理学发展的漠视,让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护士们也主动放弃了很多学习、交流的机会。

1.3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护理管理的重视不够:多年来,因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侧重点的原因,导致了护理管理的萎缩。一直以来,护理工作都是围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所以,只要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护士就承担了各种角色,如下乡计划生育服务,人流技术工作,化验工作,B超工作甚至兼职出纳等等。随着工作重点的调整,长期以来护理人员的角色缺失就导致了护理人员对现在护理业务的明显的不适应性。

1.4护理人员数量的不足:在医疗战线上的突出矛盾就是一线护理人员数量的不足。计划生育服务站更是如此。多年来,数量有限的护理人员还兼顾着各项计划生育工作,护理人员不能专心从事护理工作,导致护士们更缺乏学习、思考的空间,间接导致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护理管理及护理质量的下降。

2.对策:

2.1领导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大力支持护理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目前,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护理管理相对薄弱、松。领导要从制度上管理,从着装、工作纪律、工作态度上约束。让护士从思想上重视起来,端正态度,强化职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

2.2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护理业务水平。要提升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就必须从基础抓起。制定具体的培训考核目标,从基本理论、基本操作开始,强化护士的基本业务能力。并制定响应的激励机制,激发护理人员的学习热情,充分提高护士们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工作激情。

2.3 岗位明确,责任分明。让护士回归护理岗位,专心工作。同时,做到请进来,送出去。请上级单位的护理精英来帮助培训护理人员,利用培训资源,让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护士尽可能的走出去,学习先进的护理观念,强化优秀的护理服务意识。

2.4领导人在护理管理中要善于运用霍桑效应的原理。霍桑效应---当护理人员受到领导和单位的关注时,学习的效率就会大大增加。作为护理人员,只有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才可能受到更多的关注和认可,也才能让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护理工作,充分适应卫计委对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的调整目标。

目前,社会对护理工作人员的理论和技术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作为护理人员应该注重自身素质培养,知识更新和技能的提高,努力成为多元化的综合护理人才,才能在护理岗位上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育龄妇女提供更优质和满意的服务[3]。

参考文献: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9)

一、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业绩"

事实上,我们所说的"业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并不只是指企业中的业务人员取得的那些可以用经济指标衡量囊滴袷导ǎ欠褐钙笠抵兴懈谖簧系墓ぷ魅嗽彼〉玫墓ぷ鹘够蛲瓿梢滴袂榭觯黄渲杏行?quot;业绩"是无法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至少是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

那么,如何考核这些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业绩"?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的紧密结合,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1、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非业务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这里的要素有三:

a、"一定质量要求下的";b、"工作量";c、"工作进度"。

2、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

一个较大企业的计划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由集团计划、部门(子公司)计划、小组计划和个人计划相衔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相衔接;经营项目计划、销售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人事计划、财务预算计划、日常工作计划相衔接的,总目标与分目标相结合、战略计划与战术计划相结合的,严密、完整的计划管理体系。必须真正做?quot;层层有计划、人人有计划、事事有计划、时时有计划"。

没有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是没法搞好的,都不免会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3、计划管理的原则

a、适度从高、从严的原则--我们知道,目标太高、要求太严,与目标太低、要求太松,都是不合适的;计划中的目标和要求,必须是人们通过付出较大努力而能够达到的。

b、周密、完备的原则--中短期计划、部门、局部及个人计划应是公司长期计划、整体计划的分解,因此计划要覆盖全面、衔接完美;再者,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要处理好关系。

c、充分量化的可衡量性原则--例如,完成一项计划可以得多少分、完成计划的多大比例可以得多少分,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各占多少分,都应有明确规定。

d、"**"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原则--为激发员工的参与精神,公司整体、中长期计划,部门、局部等计划的制定,必须有员工的参与讨论、提议;员工个人的计划,更需以员工"自报"为基础。为了计划的一致性、衔接性和计划的质量,则需"集中"和"公议"。但"**"与"集中"、"自报"与"公议"之间,必须是充分的上下交流;否则,不切实际或不得人心的计划,是不可能贯彻好的。

e、依法制订、依法执行、依法修订的原则--计划的制订必须依法而行,按照上述"**"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程序进行;一旦订立完毕,就当视之为法,认真执行,特别要防止企业领导人随心所欲更改或计划,否则对计划管理破坏性极大;计划的修订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什么程序下制订的计划,也必须在什么程序下修订,否则就应当视之为违背计划,视之为违法;考核应当严格以依法定程序制订的计划为准,而不是以未经法定程序的变动为准,不管这种变动是出自哪个领导人的意志。

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已经把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非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用"计划管理"统一起来了: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业绩考核",既适用于非业务人员,也适用于业务人员。

二、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对所有员工在"素质"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仅对业务人员和非业务人员的要求不一样,而且对非业务人员中的各个岗位的要求也不一样;考核制度也必须体现出这种差别。

1、"素质"考核必须体现积极的价值导向

为了使考核制度的价值导向趋于积极,我们除了要在"业绩"和"素质"二者的考量中体现"崇尚业绩"的原则外,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大有文章可做。

通常的做法是,在员工素质考核表中罗列一大堆指标,往往有几十项,其中有"劳动纪律"、"廉洁奉公"、"尊重同事"、"关心下属"、"言谈举止"、"知识广度"、"健康状况"、"表达能力",等等、等等,全则全矣,然毫无重点。且不说有些指标是否适合考评,也不说对所有人都作统一要求是否合适,单说如此求全责备,四平八稳,就足以使人畏首畏尾、趑趄不前。

对企业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作不同的考核;而且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的"关键指标",不宜如此面面俱到。

2、"素质"考评中究竟应该考察些什么

在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考评中,应作三个层次的要求:对其"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尊重同事"、"关心下等素质的考察,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处基础地位,分数可以占一定比例。但是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核心的是协调能力;这是对干部的主要要求,居主干地位,分数应占最大比例。"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则是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占顶峰地位,分数比例虽不大,但体现了公司的价值导向,是极为重要的。

对于管理人员,还应该根据公司领导(高层)、部门领导(中层)和主管(基层)三级分别作不同要求。比如,在对各层管理者上述三层次素质的考察中,不但具体的要求应该不同,而且在三层次中的侧重点和分数比例也应不同。再者,在对各层干部能力结构的要求中,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如对高层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其出思想的能力、协调的能力,对基层干部应强调其具体操作技能,而中层干部的思想能力、协调能力、技术能力则应大体均衡。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对于高层,应是50:40:10;对于中层,30:40:30;对于基层,则是10:30:60。其三,在对干部的管理能力的考察中,高层干部的计划能力权重应占25%,组织能力应占20%,用人能力占30%,指挥能力占10%,控制能力占15%;中层干部的这个比例分配应该是:20%,15%,20%,35%,10%;基层干部则是:15%,10%,15%,55%,5%。同时,对高、中、基层干部这五个方面管理能力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也应不同。

对于普通员工、特别是对于业务人员的素质考评,则主要考察其工作素质、操作能力,兼顾对其管理潜能的考察,以为其上升留下空间。

3、"素质考核"与"业绩考核"为什么一定要先分后合

在一些企业的现行考核制度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分工不明,往往是将二者混在一起。结果造成许多混乱:

有的企业每月都评一次"业绩"与"素质",年终又来一次,不免形成重叠和冲突:到底是以每月的考核为准呢,还是以年底的考核为准?而不管选择何者为准,都会使另一种考核成为多余。

再者,"业绩"本是客观的东西,只适合"考核";而有的企业也将其交付"考评",结果就使本来可以客观准确衡量的东西变成众说纷纭的东西了;

其三,"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a: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b: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c: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就使每月的评分受到了否定,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quot;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其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也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10)

一、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业绩"

事实上,我们所说的"业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并不只是指企业中的业务人员取得的那些可以用经济指标衡量囊滴袷导ǎ欠褐钙笠抵兴懈谖簧系墓ぷ魅嗽彼〉玫墓ぷ鹘够蛲瓿梢滴袂榭觯黄渲杏行?quot;业绩"是无法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至少是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

那么,如何考核这些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业绩"?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的紧密结合,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1、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非业务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 这里的要素有三:

A、"一定质量要求下的";B、"工作量";C、"工作进度"。

2、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

一个较大企业的计划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由集团计划、部门(子公司)计划、小组计划和个人计划相衔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相衔接;经营项目计划、销售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人事计划、财务预算计划、日常工作计划相衔接的,总目标与分目标相结合、战略计划与战术计划相结合的,严密、完整的计划管理体系。必须真正做?quot;层层有计划、人人有计划、事事有计划、时时有计划"。

没有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是没法搞好的,都不免会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3、计划管理的原则

A、适度从高、从严的原则--我们知道,目标太高、要求太严,与目标太低、要求太松,都是不合适的;计划中的目标和要求,必须是人们通过付出较大努力而能够达到的。

B、周密、完备的原则--中短期计划、部门、局部及个人计划应是公司长期计划、整体计划的分解,因此计划要覆盖全面、衔接完美;再者,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要处理好关系。

C、充分量化的可衡量性原则--例如,完成一项计划可以得多少分、完成计划的多大比例可以得多少分,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各占多少分,都应有明确规定。

D、"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原则--为激发员工的参与精神,公司整体、中长期计划,部门、局部等计划的制定,必须有员工的参与讨论、提议;员工个人的计划,更需以员工"自报"为基础。为了计划的一致性、衔接性和计划的质量,则需"集中" 和"公议"。但"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之间,必须是充分的上下交流;否则,不切实际或不得人心的计划,是不可能贯彻好的。

E、依法制订、依法执行、依法修订的原则--计划的制订必须依法而行,按照上述"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程序进行;一旦订立完毕,就当视之为法,认真执行,特别要防止企业领导人随心所欲更改或计划,否则对计划管理破坏性极大;计划的修订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什么程序下制订的计划,也必须在什么程序下修订,否则就应当视之为违背计划,视之为违法;考核应当严格以依法定程序制订的计划为准,而不是以未经法定程序的变动为准,不管这种变动是出自哪个领导人的意志。

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已经把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非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用"计划管理"统一起来了: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业绩考核",既适用于非业务人员,也适用于业务人员。

二、 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对所有员工在"素质" 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仅对业务人员和非业务人员的要求不一样,而且对非业务人员中的各个岗位的要求也不一样;考核制度也必须体现出这种差别。

1、"素质"考核必须体现积极的价值导向

为了使考核制度的价值导向趋于积极,我们除了要在"业绩"和"素质"二者的考量中体现"崇尚业绩"的原则外,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大有文章可做。

通常的做法是,在员工素质考核表中罗列一大堆指标,往往有几十项,其中有"劳动纪律"、"廉洁奉公"、"尊重同事"、"关心下属"、"言谈举止"、"知识广度"、"健康状况"、"表达能力",等等、等等,全则全矣,然毫无重点。且不说有些指标是否适合考评,也不说对所有人都作统一要求是否合适,单说如此求全责备,四平八稳,就足以使人畏首畏尾、趑趄不前。

对企业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作不同的考核;而且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的"关键指标" ,不宜如此面面俱到。

2、"素质"考评中究竟应该考察些什么

在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考评中,应作三个层次的要求:对其"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尊重同事"、"关心下?quot;等素质的考察,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处基础地位,分数可以占一定比例。但是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核心的是协调能力;这是对干部的主要要求,居主干地位,分数应占最大比例。"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则是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占顶峰地位,分数比例虽不大,但体现了公司的价值导向,是极为重要的。

对于管理人员,还应该根据公司领导(高层)、部门领导(中层)和主管(基层)三级分别作不同要求。比如,在对各层管理者上述三层次素质的考察中,不但具体的要求应该不同,而且在三层次中的侧重点和分数比例也应不同。再者,在对各层干部能力结构的要求中,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如对高层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其出思想的能力、协调的能力,对基层干部应强调其具体操作技能,而中层干部的思想能力、协调能力、技术能力则应大体均衡。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对于高层,应是50:40:10;对于中层,30:40:30;对于基层,则是10:30:60。其三,在对干部的管理能力的考察中,高层干部的计划能力权重应占25%,组织能力应占20%,用人能力占30%,指挥能力占10%,控制能力占15%;中层干部的这个比例分配应该是:20%,15%,20%,35%,10%;基层干部则是:15%,10%,15%,55%,5%。同时,对高、中、基层干部这五个方面管理能力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也应不同。

对于普通员工、特别是对于业务人员的素质考评,则主要考察其工作素质、操作能力,兼顾对其管理潜能的考察,以为其上升留下空间。

3、"素质考核"与"业绩考核"为什么一定要先分后合

在一些企业的现行考核制度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分工不明,往往是将二者混在一起。结果造成许多混乱:

有的企业每月都评一次"业绩"与"素质",年终又来一次,不免形成重叠和冲突:到底是以每月的考核为准呢,还是以年底的考核为准?而不管选择何者为准,都会使另一种考核成为多余。

再者,"业绩"本是客观的东西,只适合"考核";而有的企业也将其交付"考评",结果就使本来可以客观准确衡量的东西变成众说纷纭的东西了;

其三,"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a: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b: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c: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就使每月的评分受到了否定,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quot;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其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也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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