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1 11:44:31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1)

第八条西部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成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设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日常工作。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设在市场部,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

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西部公司党委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目标;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减排综合目标测定、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单位的年度节能减排综合指标考核工作;制定和完善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减排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十条西部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或岗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明确节能减排管理岗位职责。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减排专业知识的人员兼职开展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西部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市场部负责汇总、编制西部公司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能源消耗的汇总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篇(章)以及限额以上节能减排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报批;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财务部负责编制西部公司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资金的编制和筹资情况。

(三)党委工作部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工作。

(四)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交流活动;编写西部公司节能减排推广技术及节能减排设备目录;负责组织制定节能减排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负责节能减排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选。

(五)保障部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减排设备的市场准入;负责组织节能减排投资项目、参加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

(六)人力资源部会同节能减排办公室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培训工作。

(七)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应重点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办公设备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八)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现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

(九)各项目部设立节能减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岗,贯彻落实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全面履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责职。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所在工区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负责制定所在工区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分解节能减排指标。

××负责制定和完善所在工区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负责所在工区节能减排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根据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规划、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计划和节能减排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公司做好节能减排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节能减排岗位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或审查节能项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经验交流等。

(四)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组织或参与节能技术开发工作。

(五)测定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定额。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源审计、能耗监察、节能监测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七)负责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档案和台账;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八)参与节能减排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增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i]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西部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三章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节能减排分析例会制度。西部公司建立节能减排例会制度,按季度召开节能减排分析会,对照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计划,小结季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节能减排计划管理。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和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范围,根据华北局总体节能减排目标,结合西部公司具体情况提出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建议,编制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制定主要节能减排措施。

规划、计划建议的上报时间:各单位在规划期前1年的4月底前,将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建议报节能减排办公室;节能减排办公室在规划期前1年的6月底前,将各单位的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建议汇总后,提交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将正式规划报华北石油局节能减排委员会。

各单位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和建议报节能减排办公室。

规划、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下达: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各单位的节能工作计划和建议,汇总、编制西部公司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华北石油局节能减排委员会批准后下发执行。

各单位根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下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结合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上报节能减排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能源计量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节能减排计量台账和节能减排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能源统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西部公司有关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节能减排统计台账,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并将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按隶属关系按月上报。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能量平衡和能源审计等工作,摸清并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定主要装置、和主要设备能耗定额或指标,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项目部、各单位要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以及企业的相关节能减排标准,编制、完善节能减排设计标准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加快节能标准化进程,完善节能标准化体系。

第二十条各级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节能减排意识,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抓好采暖、空调、照明系统及办公设备节能减排,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办公区域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能耗;优先使用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办公区域尽量使用自然光,走廊、通道等照明要求较低的场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随手关闭水龙头,减少水流排放。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华北西部之声》、《华北油气信息》等报刊、报纸、黑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降耗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和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节能减排知识,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多层次节能减排人才的开发和培训,有计划地培养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四章合理利用能源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减排技术措施,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努力降低能源消费,防止和减少能源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应用效率、转换效率和输送效率;努力节约非生产用能。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对现有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进,优化操作,提高用能效率。

第五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二十六条西部公司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二十七条西部公司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管理,由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责汇总、优选和提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建议计划,报公司节能管理办公室;公司节能管理办公室会同生产、保障、财务部门审查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重点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考核、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保障部每年要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六章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管理

第三十条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减排篇(章),凡无节能减排篇(章)的投资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节能减排篇(章)应进行评估审查,并出具评估报告;对未进行节能减排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减排评估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二条节能减排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三十三条投资项目的节能减排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减排设计规范;投资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投资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投资项目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减排措施和节能减排效果分析等内容。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单位能耗指标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三十四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必须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三十五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减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岗位责任不清、工作开展不力、节能减排指标不达标、能耗超过定额、浪费能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单位提交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第三十八条西部公司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作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同时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

第三十九条节能减排办公室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综合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与公司年终综合奖奖金分配。评价考核结果达标的单位,有权参加公司节能减排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第四十条西部公司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节能减排管理方面措施落实到位,节能减排指标居于西部公司先进水平的单位。

(二)在节能减排降耗、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三)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献计献策,为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节能减排降耗工作的积极性。要将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班组和个人,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部门、各项目部、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2)

淮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日处理废水4万吨,今年2月份建成运行,已通过环保验收。今年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1500吨。

濉溪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废水2.5万吨,现处于试运行阶段。今年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540吨。

刘桥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主要处理刘桥一矿、刘桥二矿及刘桥镇附近的生活污水。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今年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210吨。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通过目标责任书推进污染减排。首先是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实施了《淮北市污染减排考核办法》,把污染减排作为重要内容,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其次是市政府将省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把污染减排目标及减排项目纳入重要考核内容。三是环保、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污染减排项目。四是针对濉溪县污水处理厂没有按规定时间正常运行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县政府立即落实运营单位,在省局限批的第二天,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即进水调试。

(二)通过制定年度计划推进污染减排。我市编制了《淮北市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控制目标与减排计划》,并实行一月一调度,督促企业按计划落实污染减排项目,推进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污染减排。今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循环经济第二批试点城市,污染减排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循环经济考核体系。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充分融入了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发展理念;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基地、一个中心”的建设规划,在工业园区建设中,实行统一规划,整合项目资源,形成企业间的共生网络,使资源得到梯级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污染减排。为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资源浪费,近年来我市共取缔关闭“十五小”“新五小”等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260多家。去年,大唐淮北发电厂关停了3#、4#机组,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8007吨。国安电力公司在新上3#、4#机组的情况下,4台机组安装脱硫装置,每年仍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4800吨。

(五)通过相关经济政策推进污染减排。一是鼓励引导企业推进污染减排。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对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支持或补助。二是依法督促企业开展污染减排。通过法律强制手段和政策手段推动污染减排。环保部门通过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生产环节的废弃成本、排污成本,促进企业实施污染减排。三是利用优惠政策推进企业开展污染减排。鼓励企业选好项目,利用好上级的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推进污染减排。

(六)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推进污染减排。按照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严格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大气污染物总量进行分配,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制定了二氧化硫减排计划,以确保完成我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

(七)通过提升科学化管理手段推进污染减排。目前,全市已安装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装置40余台套。此外还建成了2套环境噪声在线监测装置、3座城市环境大气自动监测站和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企业的偷排超排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八)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污染减排。一是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等专题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不断提高领导层和群众的认识,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公开化。通过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信息,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从而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督促企业提高治理污染的主动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全民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重点污染源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现场监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

(三)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加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投资主体意识,疏通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外来投资等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切实增加环保投入,逐步提高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督促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刘桥污水处理厂加快完成调试,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收水率,发挥减排效益。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部门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要限期治理。

(四)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要严格按照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严禁超过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对没有办理许可证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对不能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全市规模化养殖厂要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主要是推广沼气池建设,综合利用畜禽粪便,这样既可以消除畜禽粪便污染,又可以取得较好的生态与经济效益。对于农田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要采取源头控制策略,鼓励和推动农民广泛采用环保替代技术和生产模式,减少农药、化肥的过量施用。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3)

一、我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主要由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做法有:

1、编制规划,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了《XX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洛阳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对“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统盘计划。编制了《2007年XX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市2008年节能实施方案》等年度实施方案,用政府规章引导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淘汰落后生产产能,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减排23.2%,化学需氧量减排10.1%的目标。

2、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市政府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能耗5万吨以上的企业编制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6家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通过了省专家的审查,列入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也正在审核中。在其它重点耗能企业中,开展了节能对标等活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电厂脱硫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二氧化硫总量(含新增量)控制目标为24.56万吨,COD为4.19万吨。

3、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从07年7月1日起,对我市第一批25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其中限制类企业24家,每千瓦时加收0.15元,以经济杠杆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出局,为技术先进的产能提供发展空间。

4、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突破,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近年来,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列入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全面启动火电企业脱硫计划,与各县(市)政府和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市政府领导分包督办、市财政补贴资金、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进展情况等措施,全面推进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大唐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燃煤电厂的26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945MW)安装运行了烟气脱硫设施,年可削减二氧化硫9万吨。

5、采取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采取了半月调度、月督查、季通报的形式,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督促落后生产工艺按期限关闭。对已经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严密监控,在已经运行的9个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已经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加强在线监控,确保其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把节能减排工作为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市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财政专项资金;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市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供水部门停供其生产用水,电力部门停供其生产用电。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进减排工作,确保了减排目标的完成。

6、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建筑节能。2006年8月1日以市政府86号令公布施行《XX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草案)》。今年开始在县(市)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全市开展“禁实”以来,先后关停粘土砖窑600余座。并逐步对现有5652.8万㎡的建筑完成20%以上。近年来的主要做法:一是抓试点工程,启动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使建筑节能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紧抓国家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仅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为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贡献突出;四是实施闭合管理,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全市在建、拟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大多执行了新的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五是积极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省财政厅、建设厅为推进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拟对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财政资金奖励的政策,这一政策必将对我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产生积极作用。

7、寻找合作伙伴,整体推进洛阳市节能减排工作。我市是重工业城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加上缺乏资金,技术力量不足,更增加了节能减排改造的难度。市政府于元月21日和新奥燃气投资公司签订了节能减排的合作协议,借力在全市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新奥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有雄厚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新能源优势、引资融资优势,由政府引导、企业行为、项目运作,采取远近结合、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将会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步伐,实现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

8、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近年来,我市投资10多亿元,先后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3个,总处理能力41万吨/日,分别是:2001年建成投运的涧西污水处理厂、2005年建成投运的涧河污水处理厂和2006年建成投运的瀍东污水处理厂。截止2007年底,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栾川县污水处理厂、嵩县污水处理厂、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孟津县污水处理厂、新安县污水处理厂、伊川县污水处理厂、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洛宁县污水处理厂和洛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用。

9、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增产不增污。多年来,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98%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82%以上。对新建项目,凡是没有得到环保部门批准,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工,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好污染物排放入口关的工作机制。通过“以新带老”、“上大关小”等措施,近3年来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6万吨。

10、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实现产业聚集和节能减排。为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标准化厂房的单位在用地和项目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或扶持。同时,各县、区政府加强此方面的工作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协调标准化厂房建设。截至07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厂房面积112.89万平方米。

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节能减排总量双下降。一是节能效果明显,2007年我市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4.2%。二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07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将新增量全部削减后仍然双双下降,二氧化硫减排率为7.3%,化学需氧量减排率为13.3%,城市区域优良天数达到307天,空气污染指数达优良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4.11%。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前列,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3.33%,达标率比06年上升13.89个百分点,全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了产业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共关闭淘汰167家企业落后生产线262条,关停铝矾土窑140家,耐火材料厂13家,关停取缔271家小冶炼、小锻造、小铸造、小石灰窑,等高耗能企业。相继关停新安、偃师电厂、汝阳热电厂、伊川热电厂等一批小火电,关停30万千瓦发电机组,共削减二氧化硫4176吨。全部淘汰机立窑,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0万吨,可实现年节约能源25万吨标准煤,洛阳豫翔红星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陶瓷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查处非法盗采矿点234个,关闭91个;拆除黏土砖瓦窑厂600多个。煤炭企业由原来的215家整合为64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23%。

3、抓好示范项目,建筑节能初见成效。在全市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年均竣工节能建筑面积240万m2左右,占年竣工面积的87%左右。“上元国际大厦”、“吉利区河阳家园住宅小区”、“洛阳凯旋花园(时代城小区)”获得“河南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截至2007年底,我市累计竣工节能建筑约660万m2,仅2006和2007两年的采暖期,我市城市规划区新建节能建筑已实现年节约标准煤9.08万吨。

4、积极探索和开发利用了新的能源。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全市已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2万户,每年可节能6.73万吨标准煤。启动了洛宁、嵩县各2台1.2万千瓦秸秆发电项目,年可消耗秸杆薪柴37万吨,可发电2.7亿千瓦时,折合10万吨标准煤。我市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上元国际大厦工程”、“和光园小区工程”两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推荐申报列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财政将分别于2007年底和2008年初,分别给予296万元和520万元进行财政资金支持。

5、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推进工程节能。依据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我们抓住机遇实施了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其中,一拖集团的电液锤节电改造、煤气系统节能改造,洛玻烟气治理及余热发电项目、中信重油改煤气炉、黄河同力水泥窑炉余热发电等八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可获得5763万元节能奖励资金支持。项目个数和奖励资金数均列全省前列。栾川县三个南水北调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也列入国家支持项目中。这些项目竣工后可实现节能21.25万吨标准煤。市政府也安排了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这些节能项目的实施,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效支撑。

城市污水处理成效明显。2006年以来,我市投资7.5亿元,新建成廛东、涧河等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处理能力40.5万吨/日,共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3万吨。建成污泥处理厂一座,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80吨。涧西污水处理厂自2001年建成以来,日处理污水20万吨,一直保持稳定运行;廛东污水处理厂2006年12月开始运行,已向华润电力集团供应中水近千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比重大,我市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我市煤炭、石化、化工、建材、冶金、有色、电力等七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95%,其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3%,在这种经济结构下,要谋求经济发展的新发展,又要搞好节能减排工作,难度确实很大。我市06、07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增大了“十一五”后三年的压力,平均降幅5%以上才能完成“十一五”目标;“十一五”全国二氧化硫削减目标10%,全省17.4%,因我市是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大户(近全省的三分之一),下达我市目标为32.8%,这个目标的完成难度非常大;总之,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2、有些地方、单位对节能减排的认识、投入、监管不够到位,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氛围不够浓厚。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还没有完全摆脱依靠“拼资源、拼消耗”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对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不够到位,没有建立单独的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造成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缓慢,建成的项目也很难正常运行;节能减排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存在没编制、少人员、无经费的问题,城市区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还很普遍。

3、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降低能耗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片面追求GDP增长;一些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逃避社会责任,不执行环评制度,不落实环保“三同时”,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节能、环保法律意识不强,干预执法,包庇违法,违法违规审批项目、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迫于压力,对违法行为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造成监管不力现象的严重存在。

4、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激励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07年市政府下达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从年底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未完成控制任务。其主要原因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节能减排的激励政策,没有将政府的环保责任落实到行政首长身上,没有将环保责任制纳入干部任用考评体系,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考评机制。造成有关领导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各县(市)与基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甚至根本未将目标分解落实,未签订责任书;有些重点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违法排污现象屡有发生。

5、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市自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城市地表水水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涧河、廛河水质恶化,整治迫在眉睫;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还十分突出;三是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减排工作压力大,完成减排目标需要有大的决心和长期的踏实工作。

6、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存在监管盲区,影响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健康发展。重点工程项目从施工图节能审查、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办理等环节,规避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大部分工程未采取或未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节能法》明确了建筑节能监管主体为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必须依法严格查处包括重点工程项目在内的建筑节能违法案件,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对以述问题应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直接影响《节能法》和《环保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也直接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意见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节能法》和《环保法》,加快出台节能减排配套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落实。在2008年拟出台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洛阳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监测体系实施办法、洛阳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洛阳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关于对节能目标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意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计分方法和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应尽快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并加大《节能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强化目标体系考核,强力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可以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委局及重点耗能企业,与被考核单位和企业订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考核,将节能减排纳入到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要建立健全协调例会制度,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作用,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时分析研究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3、尽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行政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和检测、监测机构。国务院和省政府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建立节能监察、检测机构,并把机构建设与资金支持作为节能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节能法》是从法律上规范节能行为的有力保障。我市应尽快成立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改变目前我市无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的现状,加强我市的节能监察和检测工作,确保完成后三年单位GDP能耗的目标任务。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4)

****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云发〔20****〕21号)要求,制定我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按照20****年价格计算)比20****年降低17%,由1.73吨标准煤下降到1.44吨标准煤,平均年节能率3.7%;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4.9%,由28.5万吨减少到27.1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4%,由52.2万吨减少到50.1万吨。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2%。

20****年节能目标为全省万元GDP能耗降低3.8%,实现节能量275万吨标准煤;力争20****年较2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6%,COD削减1.3%。2008至2010年节能目标为全省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32%,每年节能量320万吨至350万吨标准煤。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手段,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增量、优化结构,调整存量、淘汰落后,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政府带头、全民参与,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小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四)持续优化工业结构。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6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推进重化工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重化工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竞争力。重点发展生物制药、装备制造、光电子等低能耗高新技术产业。

(五)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按照产业共生、产品互补、资源共享的方式,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切实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发展。对不符合现有工业布局要求的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工业企业,要实行“环评”和“节能审查”一票否决,以及通过政府扶持等措施,坚决实施开发性节能环保搬迁改造。

(六)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逐步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关停落后生产能力;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坚决淘汰钢铁、铁合金、电力、铅锌、煤炭、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电力1****.26万千瓦,炼铁768万吨,炼钢31万吨,铁合金43万吨,水泥1****4万吨,电石10万吨,黄磷13.4万吨。2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电力10.26万千瓦,炼铁131.2万吨,炼钢16万吨,铁合金18万吨,水泥453万吨,电石10万吨,黄磷10万吨。2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节能4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6400吨;淘汰1.7万吨/年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和3.4万吨/年以下草浆生产线。对淘汰关闭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中止供水、供电,不安排运输计划。省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

(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商贸、现代物流和网络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市场开拓,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文化主导产业,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树立一批文化品牌;全面推进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合作交流与经贸往来,把****省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网络信息服务业。

三、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八)推进电力节能调度。按照能效和环保指标排序,优化资源配置,实施节能调度,优先调度高效清洁火电机组,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合理调整电网的运行电压水平,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优化西电东送负荷曲线,进一步降低电网线损。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优先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或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不得新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燃煤机组。实施节能经济调度,20****年实现节能11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76万吨。

(九)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和规划,采取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等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转移用电负荷,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20****年,通过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减少用电60亿千瓦时。

(十)加快推进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列为国家燃料乙醇试点省,引进国内燃料乙醇先进生产技术,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加快燃料乙醇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建立****燃料乙醇产业信息平台。到2010年,全省形成年产燃料乙醇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培育20户燃料乙醇重点生产企业。20****年重点抓好首批10户燃料乙醇投产工作,生产燃料乙醇30万吨。

(十一)大力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风能,建设大理等风力发电场;加快发展生物柴油,推进生物柴油原料基地建设;加大城乡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煤炭液化、煤基醇醚和烯烃代油示范工程和技术储备。

四、整体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十二)重点抓好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我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5户企业、11家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集团公司、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期间分别实现节能量200万吨、288万吨和100万吨标准煤;20****年分别实现节能量50万吨、60万吨、2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8000吨、9600吨、3200吨。全面抓好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计量和统计工作,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用能设备节能监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开展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培育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进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十三)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减排。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对新建建筑按照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从严审批。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节能环保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对现有不节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末昆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20%,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5%,小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0%以上。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末城乡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利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环保材料。

(十四)大力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末营业性公路运输综合能耗下降到8公升/百吨公里,内河运输下降到35公升/千吨公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家标准,在昆明、玉溪、曲靖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推行机动车尾气定点检测制度,加大尾气超标车辆治理工作力度。实施公路、铁路隧道通风、照明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和太阳能路灯。加快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交通替代能源的推广应用。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速公路里程,改造路网和农村公路条件,提高车辆实载率。加强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能耗指标体系。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十五)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期间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各类经营场所、居民住宅中高效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85%以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00万支,其中20****年推广20万支。加强对夜间景观、大型商厦、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场所的节能监管,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商业和民用节能设备。按照《七彩****保护行动》要求,积极创建节能型“绿色酒店”、“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城镇。

(十六)切实抓好农村节能减排。把节能减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期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100万口,新增省柴节煤灶50万口,新增太阳能热水器50万平方米。20****年新增沼气池20万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万平方米,新增省柴节煤灶10万户。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推进养殖小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甜高粱、甘蔗、木薯和油菜等能源作物;推进农业机械节能,更新淘汰老旧农业机械、高能耗老旧渔船和装备;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和太阳能利用示范。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环保农业生产新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乡镇企业向州(市)、县(市、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因地制宜治理分散的生产生活污染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容村貌整治。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培养提高农村居民节能减排意识,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习俗,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七)加快实施6大重点节能工程。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和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发电、绿色照明等6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480个,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00万支,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实施6大重点节能工程,“****”期间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减排二氧化硫48000吨;20****年形成5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减排二氧化硫8000吨。

(十八)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规定划定保护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以制糖、造纸、食品等行业为治理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在设市城市采取禁煤、推广清洁能源、创建烟尘控制区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十九)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省规划建设4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7万吨以上,形成COD削减能力6.5万吨,全省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以上,所有设市城市、60%以上城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二十)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为目标,加大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力度,燃煤电厂新建机组必须符合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设施。现役单机13.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必须在2009年前安装脱硫设施。

(二十一)加大以滇池为重点的9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通过实施环湖截污、入湖河道整治、湖滨湿地保护恢复等重点工程,削减9大高原湖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湖泊水质和生态景观明显改善。到2010年,9大高原湖泊治理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完工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削减10%以上。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十二)建设生态型工业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链条效应,不断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十三)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继续抓好1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企业和100个重大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首批20个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工作健康发展。20****年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生物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30项重大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对试点示范企业加强指导,跟踪监督,进行年度考核。推进钢铁与有色、化工、电力、农林与生物资源、服务业五大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工作。

(二十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期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3%。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大力推进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强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和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废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回收、市场汇聚、再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循环系统。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弃物利用率。继续组织实施好资源综合利用五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列入行动计划的50户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二十五)抓好工业用水节约利用。“****”期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2%。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4%。加强对工业用水定额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建立重点耗水企业节水情况报告制度。20****年重点抓好12户高耗水企业节水示范,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矿井水利用和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工业节水示范园区建设和节水器具推广示范项目。

(二十六)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镇)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市(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加强垃圾发电示范推广工作。加快全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已审批的集中处理设施要在2008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十七)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继续以工业企业为重点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的工业企业要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期间力争1/3以上的工业企业、5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100户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列入20****年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317户企业要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以推动和指导州(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为重点,制定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加快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开展清洁生产表彰奖励活动。

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十八)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时,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九)加快建立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三十)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进环保服务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三十一)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内先进省、区及有关机构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内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八、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三十二)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制定节能减排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各州(市)、重点行业和企业都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暂停该地区增加能耗或污染排放项目的审批。

(三十三)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对全省主要耗能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省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检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2008年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州(市)环保部门联网,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三十四)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进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凡是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或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组织编制和实施该区域的环境整治规划和总量削减计划,建设项目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要在本地区内削减。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应停止审批、核准在该责任区内增加超标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抓好工程项目论证工作,加强节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节能减排计划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的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三十五)开展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从20****年起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全面启动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制定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技术指南,从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1户“领跑者”率先启动实施,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强化管理。

(三十六)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各级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省级节能监察中心。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节能监测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按照规定时限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三十七)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保证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

九、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

(三十八)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三十九)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经费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并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有关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十)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十一)加强企业能源审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11户企业集团和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要开展能源审计,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制定实现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实行强制能源审计。

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十二)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价格政策,完善电力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并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实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科学确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四十三)完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做好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准备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四十四)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五)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对我省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建立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环境信息通报制度。

十一、加大节能环保宣传力度

(四十六)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我省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十七)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组织好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学校、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四十八)加大节能环保教育培训力度。将节能环保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内容。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活动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加强能源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耗能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十九)实施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加大节能减排奖励力度,制定奖励办法,对在节能降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二、发挥政府机构节能表率作用

(五十)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全省各级政府机构“****”期间要实现节电20%、节水20%的目标;20****年要实现节电5%、节水5%的目标。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定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五十一)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凡新建或改造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严格控制公务车数量、排量和使用量,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改造;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五十二)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省“****”期间重点领域节能量计划表(略)

2.****省“****”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一览表(略)

3.****省“****”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项目计划表(略)

****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落实《****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目标,现将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减排工作,坚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坚持推进重点耗能企业技术进步与加强节能基础工作相结合;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调整、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20****年为基准,到“****”末,实现全省万元GDP能耗降低17%,由1.73吨标准煤下降到1.44吨标准煤;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削减4.9%,由28.5万吨减少到27.1万吨;二氧化硫(SO2)削减4%,由52.2万吨减少到50.1万吨。

二、任务分解

(一)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旅游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2.优化工业结构。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重化工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生物制药、装备制造、光电子等低能耗高新技术产业。(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3.优化工业布局。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发展。通过实行“环评”和“节能审查”一票否决和政府扶持等措施,对不符合现有工业布局要求的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工业企业,实施开发性节能环保搬迁改造。(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关停落后生产能力;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按照国家要求和我省的工作部署,淘汰钢铁、铁合金、电力、铅锌、煤炭、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对淘汰关闭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中止供水、供电,不安排运输计划。(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地税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省政府国资委,****银监局,昆明电监办等单位参与)

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商贸、现代物流和网络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市场开拓,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文化主导产业,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树立一批文化品牌;全面推进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合作交流与经贸往来,把****省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网络信息服务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教育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商务厅、文化厅、广电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二)优化能源结构

6.推进电力节能调度。按照能效和环保指标排序,优化资源配置,实施节能调度,优先调度高效清洁火电机组,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合理调整电网的运行电压水平,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优化西电东送负荷曲线,进一步降低电网线损。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优先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不得新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燃煤机组。(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7.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和规划,采取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等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转移用电负荷,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推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由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8.加快推进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列为国家燃料乙醇试点省,引进国内燃料乙醇先进生产技术,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加快燃料乙醇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建立****燃料乙醇产业信息平台。到2010年,全省形成年产燃料乙醇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培育20户燃料乙醇重点生产企业。(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9.大力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风能,建设大理等风力发电场;加快发展生物柴油,推进生物柴油原料基地建设;加大城乡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煤炭液化、煤基醇醚和烯烃代油示范工程和技术储备。(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煤炭工业局,昆明电监办等单位参与)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10.重点抓好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我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5户企业、11家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集团公司、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期间分别实现节能量200万、288万和100万吨标准煤。抓好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计量和统计工作,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用能设备节能监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开展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培育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进企业加强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11.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减排。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对新建建筑按照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从严审批。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节能环保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加强对在用大型建筑节能管理,对现有不节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末昆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20%,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5%,小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0%以上。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末城乡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利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环保材料。(由省建设厅牵头,省经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参与)

12.大力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家标准,在昆明、玉溪、曲靖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推行机动车尾气定点检测制度。实施公路、铁路隧道通风、照明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和太阳能路灯。加快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交通替代能源的推广应用。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速公路里程,改造路网和农村公路条件,提高车辆实载率。加强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能耗指标体系。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由省交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铁路局等单位参与)

13.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期间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各类经营场所、居民住宅中高效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85%以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00万支。加强对夜间景观、大型商厦、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场所的节能监管,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商业和民用节能设备。积极创建节能型“绿色酒店”、“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城镇。(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经委、教育厅、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旅游局等单位参与)

14.抓好农村节能减排。把节能减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期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100万口,新增省柴节煤灶50万口,新增太阳能热水器5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农村及户用沼气和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推进养殖小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甜高粱、甘蔗、木薯和油菜等能源作物;推进农业机械节能,更新淘汰老旧农业机械、高能耗老旧渔船和装备;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和太阳能利用示范。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环保农业生产新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乡镇企业向州(市)、县(市、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因地制宜治理分散的生产生活污染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容村貌整治。(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省政府扶贫办等单位参与)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5.加快实施6大重点节能工程。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和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发电、绿色照明等6大重点节能工程共480个项目,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00万支,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期间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煤炭工业局等单位参与)

16.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集中式引用水源地按规定划定保护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以制糖、造纸、食品等行业为治理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在设市城市采取禁煤、推广清洁能源、创建烟尘控制区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由省环保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煤炭工业局等单位参与)

17.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省规划建设4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7万吨以上,形成COD削减能力6.5万吨,全省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以上,所有设市城市、60%以上城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财政厅、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18.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加大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力度,燃煤电厂新建机组必须符合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设施。现役单机13.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必须在2009年前安装脱硫设施。(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煤炭工业局,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19.加大以滇池为重点的9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通过实施环湖截污、入湖河道整治、湖滨湿地保护恢复等重点工程,削减9大高原湖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湖泊水质和生态景观明显改善。到2010年,9大高原湖泊治理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完工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削减10%以上。(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等单位参与)

(五)发展循环经济

20.建设生态型工业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构建以高新技术为主体,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链条效应,不断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21.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继续抓好1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企业和100个重大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首批20个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钢铁与有色、化工、电力、农林与生物资源、服务业五大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旅游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2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期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大力推进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强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和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废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回收、市场汇聚、再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循环系统。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切实抓好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五年行动计划的50户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厅、商务厅、地税局、环保局、国税局等单位参与)

23.抓好工业水资源节约利用。“****”期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2%。加强对工业用水定额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建立重点耗水企业节水情况报告制度。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利用和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工业节水示范园区建设和节水器具推广示范项目。(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24.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镇)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市(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加强垃圾发电示范推广工作。加快全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已审批的集中处理设施要在2008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厅、地税局、环保局,省国税局等单位参与)

25.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期间力争1/3以上的工业企业、50%的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100户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的工业企业应当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以推动和指导州(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为重点,加快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适时开展清洁生产表彰奖励活动。(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六)开发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

26.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时,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的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经合办等单位参与)

27.加快建立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经合办等单位参与)

28.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经合办等单位参与)

29.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内先进省、区和有关机构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内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由省政府经合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省政府外事办等单位参与)

(七)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30.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各州(市)、重点行业和企业都要明确年度目标,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暂停该地区增加能耗和污染排放项目的审批。(由省监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人事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31.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省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2008年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州(市)环保部门联网,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由省统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监察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32.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进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抓好工程项目论证工作,加强节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节能减排计划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的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由省经委、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法制办,****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33.开展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从20****年起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全面启动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制定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技术指南,从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1户重点用能企业率先启动实施,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强化管理。(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34.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各级节能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省级节能监察中心。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节能监测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按照规定时限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35.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保证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八)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

36.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由省环保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37.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经费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并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有关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38.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由省监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39.加强企业能源审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11户企业集团和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应当开展能源审计,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制定实现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要强制实行能源审计。(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九)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40.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价格政策,完善电力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并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实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科学确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电监办等单位参与)

41.完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做好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准备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42.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地税局、环保局、国税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43.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对我省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建立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环境信息通报制度。(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十)加大节能环保宣传力度

44.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我省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45.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组织好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学校、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加强能源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耗能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新闻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46.加大节能环保教育培训力度。将节能环保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内容。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活动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新闻办等单位参与)

47.实施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加大节能减排奖励力度,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广电局,省政府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十一)发挥政府机构节能表率作用

48.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全省各级政府机构“****”期间要实现节电20%、节水20%的目标。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定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等参与)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5)

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以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重点,确保万元GDP能耗下降4.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以上。省政府确定了2009年COD和SO2分别削减2%,并与17个市政府分别签订了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目标责任书。2009年,全省共安排COD减排项目214个,减排6万吨,安排SO2减排项目233个,减排19.79万吨。

二、关于坚持结构调整、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结合,全面推进能源节约工作。

积极发展低能耗的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装备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整治落后小粘土砖瓦窑。实施能源评价及增量控制,严格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审批。加强工业节能技术改造,继续实施大规模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水泥低温余热发电等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建立节能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加大《*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实施力度,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以推广绿色照明产品为契机,引领全民节能。

三、关于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为重点做好COD减排工作,以电厂上大压小和同步建设脱硫设施为重点完成SO2削减任务。

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确保到2010年6月底,长江、新安江流域各县均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已建成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加快雨污分流的配套管网建设。抓紧实施电厂减排工程,制定了2009年度新建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计划表,将发电计划与SO2减排挂钩。加大排污收费力度,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减排工作。

四、关于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信息公开,社会监督。

省政府每年与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签订年度节能和减排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评价考核,向社会公布。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加强对百家企业的能源统计和分析,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上一年度百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等,每年分两次公布各市上半年和全年节能指标。及时编发污染减排工作简报,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各相关部门网站上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关于重视做好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

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重点污染治理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把治理淮河和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坚持总量减排和容量控制并重、控制外源污染和控制内源污染并重、削减氨氮和削减COD并重、点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并重,确保重点治污工程建设达到进度要求,重点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6)

(一)抓宏观、促落实、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认真做好年度计划安排和执行情况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区发改局提出了《关于__市__区20_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__年计划(草案)》,并获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圆满完成人大半年视察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报告了我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有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一是牵头完成了__市对__区节能减排考核的迎检工作。经市政府考核,我区20__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市前列,__区获__市节能减排考核一等奖。9月24日牵头区级各部门迎接市节能减排督查,向市督查组汇报了我区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切实做好20__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草拟了20__年节能减排年度工作方案(草稿)。确立了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草拟了20__年节能减排工作预案。三是牵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6月中旬,我局协同各部门组织开展了以“节能攻坚、全民行动”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四是做好天然气能源消费统计,基本摸清了我区 20__-20__年天然气消费情况。五是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袋情况进行了自查,我区基本杜绝了违规使用塑料袋情况。

3. 科学制定牵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一是草拟了__区20__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旅游总收入“开门红”目标任务的通知。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开门红”任务确定为19.2亿元。二是拟定__区20__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草拟了各乡镇(街道)__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责任书,落实了各乡镇(街道)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三是草拟了重点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任务分解方案和考核办法。四是完成了本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分析,预计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口径)可完成80.99亿元,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提出了20__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明确推进措施。

4. 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经过多次修改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方案,下发了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了“十二五”工作步骤、重点课题研究和各专项规划。除“十二五”规划纲要外,还确定了29个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由24个区级部门负责,目前各部门专项规划都已完成初稿。二是5月7-9日组织人员参加省发改委举办的“十二五”规划培训。7月19日邀请专家对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聘请省社科院专家参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目前规划纲要初稿即将形成。四是与政法委联合草拟了__区社会管理创新“十二五”专项规划。

5. 做好宏观经济分析调研。一是参加区人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调研,草拟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调研报告。二是参加了市产业结构升级调研,草拟了产业结构升级调研资料。三是开展了竹浆造纸工业、精细化工、新材料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区竹浆造纸工业、精细化工、新材料发展现状。

(二)抓项目、争资金,投资效益不断彰显

1.把握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向,做好项目筛选上报工作。围绕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及方向,主要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收集、储备项目,全年收集、储备

项目共53个,总投资达9.47亿元。2. 做好投资安排,及时下达投资计划。上报服务业、农林水利、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重大产业振兴规划技术改造项目共48个,上报项目总投资达116.60亿元。转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年饮水安全工程等7个中央投资计划项目,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678万元。

3. 加强项目督察,确保中央投资落到实处。适时跟踪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按省、市要求按时填报项目实施进度表。我区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己完工5个,其余项目正按省、市要求抓紧实施建设中。

4.狠抓港澳协调机制,确保项目进度。一是按省、市要求按时填报港澳援建项目直报糸统进度表,二是适时跟踪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我区列入港澳援建项目共9个,项目总投资达41305万元,目前港澳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一个。

(三)抓协调,保投入,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管理,加强宏观指导、项目督促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我区有17个项目列为__市20__年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74.1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2.78亿元。其中,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竣工投产及加快建设类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46.6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2.38亿元;__区产业集聚区灾后重建项目和__区市政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列为四川省20__年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6.7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2.08亿元。1-9月,我区的20__年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87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78.46%。其中,竣工投产及加快建设类项目完成投资17.82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79.63%;两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1.92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98.70%。市重点项目进展比较顺利,已有4个项目已经完成全年投资计划,1个项目竣工投产。

(四)抓窗口,简手续,行政效能建设见成果

按照区政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和“590”工程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以建设“文明、规范、便捷、高效、和谐”的服务窗口为目标,积极探索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的方法途径。现收到锦旗3面,感谢信3封,表扬短信90多条,窗口工作人员被政务中心评为服务明星总计6人次,被政务中心授予窗口流动红旗单位4次。共计审批(备案)基本建设投资项目502个,批准总投资120.66亿元(其中,审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292个,批准总投资额42.36亿元;备案企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210个,批准总投资额78.30亿元)。

(五)抓稳定,讲方法,稳妥推进企业改制工作

1.做好企业改制工作的部署,稳步推进企业改制。针对通江综合店及供销企业等单位的改制工作,多次与市、区工商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系、了解、协调和咨询相关情况、政策,认真做好企业的改制工作。

2.妥善处理职工上访,努力化解企业改制矛盾。了解、关注、掌握和协调处理南塔水泥、南塔化工、__区水井巷41号附6号周礼摸等企业职工上访有关情况及动态,积极维护我区稳定。

(六)强监管、稳民生、深化物价监督管理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收费和价格秩序,搞好价格监督检查,关心和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减轻群众负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一是围绕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__市__区价格公共服务实施意见》。二是通过区物价局网站和城乡价格监督服务站食品和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信息。规范校园和各大商场、社区收费公示栏、健全医院各项医药价格管理制度。三是强化“12358”价格投诉电话宣传,规范了各大型商场、超市各乡镇商店明码标价行为,完善了农村价格监测网络。

2.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监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农产品价格专项检查和医药价格监督检查。震摄了哄抬农产品价格的行为,规范了农贸市场价格秩序。二是落实增收减负价格政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涉农价格、涉农收费、行业协会收费、质检收费、农机服务收费、涉企收费、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对化肥、粮食、交通运输价格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督力度,贯彻节能减排价格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了电力、成品油、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加强环保收费监管。四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规范了价格执法工作和执法文书档案,努力实现了依法治理、依法治价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我局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价格投诉7件,办结率100%,上缴违法金额115.9054万元,报送各类价格监测报表484期, 召开全区价格监测员(监督员)理论学习、业务培训2次。

3.加大收费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力度。一是贯彻落实收费政策。对全区130个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进行了清理,牵头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了治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工作。规范房地产价格和收费秩序

。继续完善房屋和土地登记收费管理规定。重新审定了建设和国土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二是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规范幼儿园和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做好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收费的调研。对个别学校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的收费行为进行整改。二是着力规范涉农收费行为,重点治理在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及农村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止代售教辅资料、代办保险、强制食宿等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三是加强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推行按病种收费的价格管理模式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通知》。对10个乡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二乙中医院、1个二甲妇保院等19个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服务收支及药品购销情况的调研。四是严格执行定价目录规定,审核了__区文体中心运动场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五是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年审覆盖面100%。全年核发《收费许可证》(含临时《收费许可证》)16件。4.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一是制定了《__市__区物价局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试行办法》,顺调了全区6个天然气公司商业气、化肥气、工业气销售价格;调整了我区4个乡镇天然气公司和华星、旌能天然气公司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制定了__至略平107线城乡公交客运票价;落实了区内经营成品油的27个私营加油站的汽、柴油零售价格并更换价格公示牌。二是在和新镇、黄许镇建立了二个生猪养殖成本调查点。调查了杂交水稻种子行情和我区水泥、页岩砖、砂石生产企业的产品成本;调查统计了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进的共298个品种的药品剂型、规格、采购价格、药品生产单位的情况;调查了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和四川贝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生产药品的成本及出厂价格、中标价格。对我区20__年度的天然气价格成本、黄许镇自来水厂自来水成本、6个农村班线客运和城乡公交客运公司客运成本、3所幼儿园20__-20__年度的幼儿教育成本进行了监审并出具了完整的成本监审报告。三是按照区政府《天然气专项调节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征收入库调节金,截至20__年10月20日,已征收286.5966万元。四是加强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工作。依据有关条例、规程开展了公安、法院、行政事业单位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及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完成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业务153件,鉴定金额246.56万元,价格认证工作10件,认证金额37454.98万元。

(七)抓购销、重储备、粮食市场秩序保持稳定

1.抓好粮食购销,加强储备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加强对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宣传,鼓励和引导全社会个体经营户积极参与粮食收购。截止10月20日,全区粮食行业企业购销粮食60495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粮食33271吨,销售16803吨,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强化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严格执行储粮技术规范,不断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确保了轮换操作的透明度和约束力。20__年,完成了各级储备粮油2.76万吨、库存商品粮3万吨的储存管理工作及省级储备粮和510吨省级菜油加工入库的轮换工作。

2.认真开展粮食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区深入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及粮食科技活动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向粮食经营者、种粮农民发放各种资料20__多份,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0多起。二是加强联动协调,开展监督检查。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户61户,其中:粮食收购企业8户、粮食加工企业14户、个体工商户39户;组织粮食执法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检查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网点对120个。三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对全区三个乡镇50户农户的粮情调查和新粮食品质测报质量调查,保证了全区用粮安全。

3.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20__年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预计实现盈利8万元。

4.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大力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截至10月底,全区共投资43万元,安装彩钢组合仓。

5.扎实推进粮食企业灾后重建工作。国有粮食企业三个重建项目完成投资1500万元,完成工程形象进度75%,其中孝泉省库、黄许国库预计年底完工,黄山路省库预计20__年1月25日完工。

二、存在的问题

1. 区属工业能耗下降情况完成良好,但央属、市属能耗上升较快,特别是__市高新区能耗上升较快,年终完成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目标较为困难。

2. 市重点项目总体进展较好,但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的项目中有3个年度投资进度不足计划的60%,其中,__区钰鑫机械加工设备及厂房技术改造项目仅完成37%,__市一环路西半环工程项目仅完成48.05%。个别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可能影响__区重点项目全年目标的完成。

3.我区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要进展,但是恢复重建推进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项目整体进展平稳,但类别进展参差不齐。二是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难度大。目前我区进度与中央、省目标实现仍有一定距离。三

是资金缺口仍然存在,特别是城镇体系项目到位资金比例较少,防灾减灾项目由于上级未同意我区中期调整申请,导致实际实施项目与上级下达任务有较大差距。4.粮食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多,下岗职工上访频繁。

三、20__年工作打算

按照“当好参谋、谋划全局、管理投资、推进改革、依法治价、稳定粮油”的发展与改革工作要求,强化宏观调控下的综合协调职能。

1.做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前瞻性的发展战略研究,完成__区“十二五”规划草案,提出20_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议,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当好参谋。

2.全力实现灾后恢复重建既定目标。一是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一步梳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明确任务,安排计划。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程序、严格管理,严防腐败行为。三是切实抓好项目全程监管,做到立项有论证、施工有依据、质量有标准、资金有结算、竣工有验收,确保工程优良。四是继续加强灾后恢复重建信息报送工作。五是强化目标管理,抓好灾后重建工作的管理考核。六是多措并举解决重建资金缺口。

3.及时把握宏观经济信息和国家的投资信息,争取项目和资金,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紧紧把握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契机,全力以赴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进一步对接国家的投资工作安排,加强与省市信息沟通,细化工作方案,主动提出符合国家政策和投向的项目,争取国家多渠道对我区的项目予以支持。

4. 做好20__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突出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黄河新区基础设施、孝泉古镇、黄许物流园区等重点内容,力争全区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超过20亿元,为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监督和协调重大项目、重点投资的全过程,按照竣工投产、加快建设、争取开工、前期工作的项目管理四环节,搞好协调服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7)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着力形成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以监测中心等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统计和计量等为基础的节能减排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三)制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制定《市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工作方案,将节能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刚性指标。

(四)淘汰和改造升级落后产能。在巩固关闭新老“五小”成果、防止反弹的基础上,加快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改造升级。,关停并转立窑水泥生产线1条(涡阳县龙山水泥厂),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节能1.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完成对3台热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预计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万吨。

(五)择优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和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包括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档案,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实现我市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六)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未进行节能环保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通过土地预审,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技术进步

(七)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实现节能12万吨标准煤以上、节电近1亿千瓦时。组织实施8个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开展电机改造节能专项行动。

(八)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年,累计建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全市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1万吨;全市25个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21万吨。

(九)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攻关研究。在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十)多渠道扩大投入。建立以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引导为主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从起,市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以节能降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要目标的节能示范项目、技术与产品的推广等,并将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从市级排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市内配套资金,并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十一)加强国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承担企业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新的国债项目争取工作。

四、抓好重点企业和领域的节能减排

(十二)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列入全国千家、全省百家和全市节能行动计划的14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对标改造,确保“十一五”期间14户企业节能10万吨以上标准煤。对污染物超总量排放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三)引导商业节能。组织实施零售业节能行动,在全市大型商业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推行节能标签制度。督促和指导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5%的目标。

(十四)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快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十五)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禁止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

(十六)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十七)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分批进行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市直机关率先使用节能灯,设定空调温度。

(十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全面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十九)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城市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从1月1日起市城区和涡阳县城区实现“禁实”目标;1月1日起蒙城、利辛城区实现“禁实”目标。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节能监测监察机构建设。加强市节能监测与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市节能监察机构,为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测及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年,市、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要求,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县达到三级以上建设要求。

(二十二)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底,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任务,基本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初步实现网络上报污染物排放数据和调度减排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建设部门联网。

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二十三)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和重点污染源巡查。每年抽查2-3家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对其设备耗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加强节能监察,对严重违法或突破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国控4家、省控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每月一次的巡查制度。

(二十四)严把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关。把节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对不履行节能环保“三同时”的,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同步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试生产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并限期改正。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报告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落实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

(二十五)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制度。市每年组织两次节能减排工作督查,重点对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节能和环境违法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重点案件的查处与落实情况等实施督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立环境后督查制度和市直单位包干督查制度。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试点范围。

(二十六)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制度。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以及区域内出现2起以上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直至整改到位;对没有完成总量削减目标的企业,暂停审批新项目环评,直至整改到位。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竣工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二十七)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恶意排污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

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二十八)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及重点用能企业,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末报告5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各县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十九)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取消当年各类集体和个人的评先竞优资格。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十)建立评估考核和奖励制度。制定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节能减排奖励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14户省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减排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县区政府及企业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落实节能减排政策

(三十一)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足额征收排污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三十二)落实国家、省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要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三十三)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研究利用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行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分两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进行初审上报,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三十四)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部门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统计、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三十五)加强统计工作。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全市及各县区、重点企业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及能耗季报办法。建立节能减排公报与报告制度,推进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定期公布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点对点的量化管理。

(三十六)加强计量管理。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质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源检测、培训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十、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8)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挥质监职能,推动企业节能减排,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以实施能源计量保障工程为重点,以执法和监督为保障,监督与服务两手抓,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为实现节能减目标,计划到2011年完成以下工作:

1、初步建立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能减排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对本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重点耗能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推荐性标准的要求。

3、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淘汰。

4、加大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适时安排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节能效率。

5、加大对锅炉等重点耗能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有新增加使用的锅炉达到国家标准。

二、强化服务,督促引导,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深入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活动,服务对象由重点耗能企业扩展到全区的其他企业,并逐步为中小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指导服务。通过组织调度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对企业落实gb3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企业开展耗能测试、用能平衡分析、耗能设备效率分析等,诊断分析企业能源计量存在问题,指导企业采用能源计量新技术、新方法,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库,并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通过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节能环保及新能源领域的示范性品牌企业及名牌产品。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产品列入名牌培育计划,扶持推动企业节能产品争创中国名牌、广东名牌、惠州名牌。鼓励企业通过节能降耗、严格创新管理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三、加强研究,提升能力,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能源计量技术研究,为企业解决生产、检测中的能源计量技术难题,提供耗能测试服务、用能平衡分析,指导企业科学应用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认证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重大节能认证示范工程;推广鼓励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推行先进的锅炉水处理技术、供热管道的保温技术等。积极研究整合现有技术资源,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形成特色鲜明、覆盖全面、与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提升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保障能力,提高我区节能降耗自主创新水平。

四、强化领导,有效保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9)

Abstract: The author reports on the situation of Jiangyan, made ​​some research and thinking on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terviews and investigations of Jiangyan related sector,.Key words: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research;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S21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生态环境指标是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指标。节能减排是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2012年上半年,笔者通过对姜堰市相关部门的走访调查,对姜堰市节能减排工作作了一些研究与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情况

节能降耗情况

为确保完成泰州下达节能目标任务,我市强化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节能工作推进力度,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2006-2010年,我市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分别为0.99、0.93、0.86、0.804、0.752

吨标煤。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节能降耗。我市将节能指标纳入全市年度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年初下达指标,年终进行考核。经信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今年节能工作的重点制定了《2012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行动计划》、《姜堰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加强对新增电力负荷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2)、推进节能技术改造。经信委加强对在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服务、指导,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和节能挖潜攻关活动,通过节能改造提高企业能源利用和转化效率。

3)、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通过组织企业参加节能专题讲座,开展节能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完成了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状况报告的编制审核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淘汰落后用能设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年内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监测计划。

4)、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我市围绕生态市创建目标任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已有12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完成了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我市将继续推进重点耗水企业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努力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促进工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5)、淘汰落后产能。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经信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前列入计划的淘汰任务已基本完成.

6)、开展节能宣传。积极开展节能宣传,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国家、省、市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利用科普宣传周、节能产品现场推广等活动,在坝口广场等处发放节能宣传资料、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完成了泰州市下达的节能灯推广任务,倡导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为“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十一五全市实施污染减排项目28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7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1个,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泰州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控制指标。“十一五”期间,累计削减COD排放量4486.8吨,累计削减率为23.6%,二氧化硫累计削减SO23322吨,累计削减率为17.6%。其中环保部认可COD减排量3425.6吨,SO2减排量1981.47吨,超额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2006-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单位:吨

年度 2005

(基准年)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目标年)

SO2 6524 5989.67 5447.91 4950.5 5005 6500

COD 7433 7395.37 6291.89 6249.6 6559 7400

2011年,我市共实施8项水污染物减排工程,4项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共削减COD排放量3097.3吨,氨氮排放量326.91吨,SO2排放量731.6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06.87吨。

2012年,我市计划实施14项水污染物减排工程,4项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共削减COD排放量924.6吨,氨氮排放量83.2吨,SO2排放量83.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27吨。

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节能降耗方面

1、项目源头审批把关不严。《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三条均明确规定,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否则“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能评”与“环评”、“安评”被提到同等高度,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性条件。目前,我市在项目审批方面,发改委负责审批新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经贸局负责审批外资投资项目,经发局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但是,几乎所有建设项目的“能评”均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脱节,项目未经“能评”也照样得以实施,“源头”关形同虚设。

2、管理考核体系不够健全。在组织机构上,减排工作没有专门管理机构,未配备专业人员,节能工作缺乏强有力“抓手”,节能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存在没编制、无经费的问题,无节能监察机构,无节能执法队伍,有法可依但执法无力,能源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少事多,压力巨大,严重制约着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考核体系上,节能减排指标仅占年度百分考核的2%,占的比重太少,导致不少镇(区)、部门对节能减排重视不够,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可有可无,难以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在激励政策上,目前我市在财税政策上对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应用以及节能奖励等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

3、节能工作“短腿”现象严重。在庞大的节能降耗系统工程中,除工业领域节能外,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以及政府机关节能等都是目前我市节能工作的弱项。建筑节能方面,部分建设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降低建筑成本,擅自减小保温材料层的厚度,影响了建筑节能效果;外墙保温材料因产品质量不过关或施工工序不合理,导致出现粉刷层龟裂、剥落,对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产生消极影响。交通运输节能在加强现代物流、提高配载能力上存在较大差距。政府机关节能除行政中心大楼采取了一些节能措施外,其他机关部门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缺乏统一明确的节能规定或指导意见。广大居民节能意识不强,节能的主动性、自觉性较差。

4、统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能源统计是我们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课题,目前对能源的统计预警监测制度还没有形成,缺乏健全完善的统计分析制度,难于开展分析预测和分解落实考核节能目标。统计数据不够全面、准确,能源消耗只统计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而且是每季度统计一次,导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一产、三产、城乡居民生活等领域的能源消耗无法统计或准确统计,月度能源消耗情况无法适时掌握,无法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另外,虽然针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的统计业务培训,但由于有些企业计划器具配备不齐全、统计数据质量关差异、个别企业退报或不报等原因,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能源统计工作。

(二)污染物排放方面

1、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

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溱湖污水处理厂是国务院下达我市的“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也是我市COD减排重点工程。姜堰姜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由桑德国际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建设运营,下辖姜堰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溱湖污水处理厂两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25年。

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1.4万吨,进水COD浓度60-100mg/L,进水浓度正常值应该是在200-250 mg/L,严重偏低;因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现有一期工程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只运行了一半的设施,还有一半的设施闲置。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工艺为CAST工艺,工艺要求生活污水比例应大于2/3,而现在实际进入污水厂的生活污水量仅有约5000吨/天,水质中营养成份不足,运行效果难以保证。

城区污水厂二期工程深度处理一直未能正常运行。环保厅苏中督查中心现场检查时认定污水厂在线监控仪历史数据有异常现象,部分数据缺失,数据与中控系统显示数据不一致。环保部减排核查组由国内相关污水厂运行方面的专家进行核查,靠人为处理数据难以过关。

2.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

污水管网建设有待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到目前为止,管网总长度85公里,厂外提升泵站 6座,污水收集管网范围58平方公里。我市2012年减排工作计划要求到2012年6月底,城区污水厂日均处理水量要达到30000吨,目前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特别是支管的建设不配套,管网长度无法满足这个要求,收集量只有4000-5000吨/天(可能还是混有河水的)。溱湖污水处理厂目前主要处理华侨城的洗浴废水,溱潼镇区的污水一直没有能够接管。

部分管网不能正常运行,开发区泵站停运时间较长,四支河导洪管堵塞,未能及时修复,三支河以南废水无法收集。国家环保部减排工作核查组在现场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时,提出了生活污水不足、进水在线监测数据不足等问题,并对运行效果提出责疑。

工业污水违规排放问题严重。

有的企业和建设工地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很差,政府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的问题。有的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群众反映强烈抗议,但一直得不到很好解决。

4、污水处理收费不合理。目前对居民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反而不收费。实行情况是生活污水处理收费了,但生活污水处理率却不高,这是不合理的。

5、持续减排有一定难度。

虽然近二年的减排总量我市已完成了任务,但减排量的最终确认由国家环保部核定,去年完成的减排任务还能不能作为今年的减排量存在不确定因素,减排企业有一部分不在环统企业名单中、煤改气工程不计算SO2减排量等技术考核细节可能影响减排量的最终确认,加之我市减排基数偏小,可减排的企业数不多,随着污水处理厂工程、化肥厂废水零排放工程、脱硫工程的实施,再也难找出大的减排工程了,存在先易后难的现象。

6、农村节能减排推进滞后。农业节能减排是一个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前期虽然在秸杆还田、减少化肥施用量、畜禽粪便控制、减少农药残留污染等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离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在秸杆还田工作上,农机动力跟不上,宣传督查不到位,以至每到稻麦收割季节,还会不同程度地出现秸杆焚烧现象,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在测土配方施肥上,“施肥建议卡”入户率和专用配方肥推广面积还不高。在畜禽粪便控制上,一些规模养殖户由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和受财力不足的影响,对畜禽粪便治理不力。在农药残留控制上,由于化学农药施用量过高、农民乱用药现象比较突出和药械比较落后,使药残控制难度加大。

思考和建议

1、强化投资项目能评、环评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制度,将节能减排评估文件和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未通过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坚决把住投资项目源头关。加强对新增电力负荷的管理,对新申请变压器增容的工业项目进行项目前置审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电部门不予增容。

2、组织开展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行动。按照国家、省《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4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节能低碳行动。通过技术、管理和结构节能,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量13.3万吨标煤。进一步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监测工作,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能效水平达标活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督促重点耗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管理网络和能源统计、计量体系,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3、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重点单位的用能监管,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设备的执法检查和监测,严肃查处单位产品能耗超标和使用明令淘汰落后设备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差别电价等政策。2012年,全面完成年耗标煤3000吨以上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督促“万家企业”开展新一轮能源审计、制订节能规划。积极推进全市2012年5家列入国家、省、泰州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根据省、市供电部门及经信委要求,认真编制电力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限制高耗能企业生产用电,达到有效、合理控制负荷的目的,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对市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管,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督查和指导企业修订完善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健全环保设备运行台帐和档案,确保环保工作责任到人、制度落实,设备运行有保障。继续实行有效的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偷排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严格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篇(10)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去年全省GDP增长16.1%,增速居全国第2位,经济总量由第22位前移到第21位。经济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而且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双下降”。全省单位GDP能耗在**6年下降3.32%的基础上,去年又下降4.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15%,均超过全国平均下降水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COD(化学需氧量)和SO2

(二氧化硫)首次实现排放“双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我省重化工业比重大,高耗能产品多,一些企业技术水平低,工艺设备落后,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虽然去年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下降,但单位能耗水平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大大高于发达地区。一些高耗能、重污染的项目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节能减排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负责人对节能减排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有些调整结构、淘汰关闭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随着经济加快发展和实施投资拉动,节能减排和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生态文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国家“十一五”规划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要求确保完成。总理在出席全国“两会”我省代表团讨论时,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们,**省是生态省,要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走在东北乃至全国的前列。松花江、长白山、向海都是**的象征,一定要保护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的指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九次党代会和全省“两会”,对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做出部署。今后5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要再翻一番,达到1万亿元以上,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前移,人均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新的任务目标催人奋进。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决摒弃以牺牲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决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把老工业基地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转变发展方式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把实施投资拉动招商引资硬任务与落实节能减排硬约束结合起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再接再厉,群策群力,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奋力攻坚破难,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总的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理念,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突出抓好重点耗能大户、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和群众饮水安全,推进技术进步,严格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切实加强监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决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结合近两年计划完成情况,今年我省单位GDP能耗至少要比去年下降4.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下降7%以上;COD(化学需氧量)和SO2(二氧化硫)要分别比去年削减3.38%和3.91%。

为完成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力量抓好一批耗能大户,进一步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企业是节能主体,关键是重点大户。我省工业能耗占全省的70%以上,其中年耗能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有300多户,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建材、石油、化工、机械、造纸等行业。要把节能重点放在工业上,放在耗能大户上。重点组织实施“四个一”节能行动计划,抓好100户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5%,完成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要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突出抓好通钢、一汽、吉化、**油田等企业的100个重点节能项目,降低产品能源消耗,提高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在冶金、电力、化工和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中,要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强制能源审计,推动企业由耗能大户向节能大户转变。积极运用价格杠杆调控节能。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低能耗,限制高能耗。加强管理是投入最少、见效最快的节能方式和途径。据有关资料,管理节能对全部节能的贡献率达到15%。要把节能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和统计台账,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

(二)进一步加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松花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松花江流域覆盖了全省70%以上的面积、人口和经济总量。搞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下游邻省的利益,涉及国际关系和国家形象。松花江污染防治无小事,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密切关注,我省责无旁贷。要认真贯彻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6-2010)》,继续加大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力度。年内要坚决实现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松花江出境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干流消灭劣Ⅴ类水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一要加快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项目。我省列入《规划》的86个项目,已竣工18项,在建39项,其余29项今年要全部开工建设。有关市(州)、县(市)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施工进度。二要加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环保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能,全面加强监管措施。确保已经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启动,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还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农药使用以及牧业小区管理。三要加大重点部位执法监管力度。对沿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污企业和单位要严格管理,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全面清查,坚决取缔,绝对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在这方面要不惜成本,维护群众利益。四要搞好断面监测和监督检查。完善断面监测体系,增加监测频次,动态掌握流域水质变化情况。要把断面监测数据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制定出台《**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形成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增强节能减排能力。项目建设是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围绕实施投资拉动和调整优化结构,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十大节能工程建设,抓好节能、节水、节地、环保和综合利用等100个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电厂脱硫四大减排工程,年内竣工98个重点减排项目,削减COD4.8万吨,削减SO23.5万吨。

为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国家给予一系列政策扶持。对节能重点建设项目,每节约1万吨标准煤,给予奖励250万元;对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按项目总投资20%给予补助;对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节水、节地、节材等项目,给予总投资8%的补助。省里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支持引导力度。今年,全省预算安排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各项资金29.8亿元,比去年增长11.5%。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推进全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增强节能减排能力。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进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减排归根到底要靠技术进步。要坚持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以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和耗能排放大户为重点,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工业窑炉改造、节能替代、能量系统优化等一批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的贡献率。要高度重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示范园区和试点县(市)建设,提高废弃物利用能力,减少污染排放,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加快开发小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建设新型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6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只有6.7%,全国为11%,发达地区为20%左右,差距十分明显。据测算,如果我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能源消耗总量大约可以下降0.26个百分点。所以我们提出,要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高新技术产业占GDP的比重,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要增长35%以上。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今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力争高于GDP增长。

(五)严格环保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项目核准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放行,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项目建设的必须前置条件,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州)、县(市),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今年继续停批新建糠醛项目,集中治理现有糠醛企业,尽快实现达标。

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去年积极克服困难,下力量关闭了11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关闭小造纸企业124户,淘汰落后酒精生产能力20万吨。今年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按国家规定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再关停小火电机组32.6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0万吨、水泥产能276万吨、电解铝产能7.7万吨,3万吨以下落后酒精产能要全部淘汰。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具体时间表和关停措施,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六)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监督管理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保障。节能减排推进难度大主要是利益问题,必须严格依法监管,加强执法监督。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的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违法排污的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造纸、糠醛等重点行业的集中整治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治,对重点违法排污企业要挂牌督办,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严厉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姑息。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地方、单位和企业,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加快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152户重点企业必须按时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运行。今年要专门组织力量,对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把节能减排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实施监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上一篇: 五年级语文下总结 下一篇: 教师家长会总结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