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20 16:00:01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

2、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屠宰和动物产品生产企业100%有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引导企业使用机械处理病死猪。申领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病死猪100%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认。经检出的染疫、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100%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出现大规模乱抛病死动物现象。积极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三方治理。不定期对各乡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登记进行督查,防止虚报病死猪数量、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现象发生。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2)

(二)改革原则: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与畜牧生产行业管理适当分开,强化和提升政府对动物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技术支持职能分开,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和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及资源进行整合;将动物防疫等公益性动物卫生职能与动物疾病诊疗等经营服务性活动分开,把动物疾病诊疗、动物保健和兽药、饲料经营等推向市场。

二、建立健全动物卫生工作体系

(一)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

1.组建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与市政府工作部门相同。该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具体为动物卫生监督处、动物疾病控制处、畜产品安全监管处(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兽医医政管理处、畜牧草业管理处(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计财处、办公室。

将市农委承担的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奶业、畜牧、草业等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将市饲料工业办公室承担的饲料工业管理职能、市奶业管理办公室(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市乳品质量监测中心)承担的奶业行业管理职能和市种畜禽监督管理站承担的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职能,划入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2.组建东陵、于洪、苏家屯、新城子4区和新民、辽中、法库、康平4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为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与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相同,内设机构限制在5个以内。

将区、县(市)农林局或农牧局承担的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奶业、畜牧、草业等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区、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农牧局更名为农村经济局。

3.组建浑南新区、铁西新区、棋盘山开发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二)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1.组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2.将现有的市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更名为市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所。

3.组建东陵、于洪、苏家屯、新城子4区和新民、辽中、法库、康平4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上述机构为执法监督机构,分别隶属于市、区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领导。

(三)建立健全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

1.组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组建市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中心。

3.组建东陵、于洪、苏家屯、新城子4区和新民、辽中、法库、康平4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中心)。

上述机构分别隶属市、区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领导。

(四)加强乡(镇)或区域动物卫生机构建设。根据公益性职能与经营分开的原则,将由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组建乡(镇)或区域动物防疫监督所,加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为所在区、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派出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等由区、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管理。同时,业务上受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

(五)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体系。每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聘用动物防疫员1名,从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执业兽医人员中选聘,接受乡(镇)或区域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防疫检疫站)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

三、关于职能和业务范围的确定

(一)市、区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和浑南新区、铁西新区、棋盘山开发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动物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下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负责动物卫生科普及畜牧、草业行业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市、区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所在区、县(市)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工作。

(三)市、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参与拟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并提供科学依据;在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疫病诊断定性、疫病监测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等工作。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中心的业务工作。

(四)市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依法负责兽药、饲料质量和畜禽产品有害物质残留监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参与拟定畜禽产品有害物质残留控制规划、监控计划、措施、应急预案,并提供科学依据;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畜禽产品有害物质残留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五)乡(镇)或区域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防疫检疫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组织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工作。

(六)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动物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填发免疫卡、填写免疫档案、协助动物产地检疫、消毒、疫情报告、掌握畜禽饲养情况,以及动物卫生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关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渠道

核定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28名,其中由市农委机关划转行政编制10名;由市农委现有事业机构的事业编制中转换机关事业编制15名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由市农委划转1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由市农委机关划转2名,由市农委现有事业机构中划转5名。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市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中心均为处级建制,经费由市财政列支。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在现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调剂,由组建后的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根据对现有机构和职能的调整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市编委确定。

各区、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按省下发的实施意见执行。由市核拨机关事业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经费由所在区、县(市)财政列支。

浑南新区、铁西新区和棋盘山开发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核定机关事业编制5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由所在开发区财政列支。

各区、县(市)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由各区、县(市)按照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

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人员编制控制在3名以内,区域动物防疫监督所控制在5名以内。

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转移支付解决。

五、组织实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3)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改革目标: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动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基本思路: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与畜牧生产行业管理适当分开,强化和提升政府对动物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技术支持职能分开,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和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及资源进行整合。将动物防疫等公益性动物卫生职能与动物疾病诊疗等经营服务性活动分开,把动物疾病诊疗、动物保健和兽药、饲料经营等推向市场。

二、建立动物卫生工作体系

1、行政管理机构

在新邱区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加挂新邱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动物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科技等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新邱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2名(在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内部调剂),机构规格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2、行政执法机构

在原区动物防疫站基础上组建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由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接受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指导。

对原由区动物防疫站、药械站,长营子镇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

动物防疫监督所的主要职责: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组织农村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管理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工作。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调整事业编制6名(原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机构规格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3、村级工作体系

在长营子镇9个行政村聘用动物防疫员,每个行政村聘用1名。

村级动物防疫员从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执业兽医人员中选聘,接受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每个防疫员在装备上要实现五有,即:有消毒高压锅、有检疫箱、有保温盒、有冰柜、有防护服,其购置资金由区政府统筹解决。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要职责:承担动物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填发免疫卡、填写免疫档案、协助动物产地检疫、消毒、疫情报告、掌握畜禽饲养情况,以及动物卫生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4、关于编制和人员问题

以上机构调整所需编制和人员在现有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中调剂解决,不另行增加编制。

区动物防疫监督所人员必须具有兽医、畜牧中等专业以上学历。

村动物防疫员聘用,通过笔试、面试从执业兽医人员中招聘、录用。

三、加强动物卫生管理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

1、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现有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

2、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根据《**省兽医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达到规定的专业知识和条件,通过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并依法注册,持证上岗。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3、切实加强动物卫生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动物卫生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4、切实加强动物卫生工作电子网络化建设。加大和完善全市动物卫生工作电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区、镇、村动物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

5、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工作问责制。动物卫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监督管理,明确区域、明确职责、明确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四、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完善动物卫生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村聘用的动物防疫员经费,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范围。对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完善动物卫生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设兽医动物卫生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要按照国家、省和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4)

2014年,医疗服务监督科是特殊的一年,一是科室人员变动大;二是增加了新的职能,6月份将传染病防治监督牵头职能交给我科,7月份将计划生育执法职能交给我科,8月份市卫生计生委又将100张病床以下的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交给我局,下半年我科工作量一下子增加了一倍。为切实完成工作任务,不辜负局领导信任,医疗服务监督科切实加强科室管理。年初制定了《医疗服务监督科岗位职责说明书》,分解了综合目标任务,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科室特别注重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让科室人员旁听案件合议的方法,学习执法程序和局内部运行规程,使新手尽快适应工作;严格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勤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科室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科室人员主动性,和谐同事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全年未发生一起影响综合治理案件。

二、思想政治工作

2014年,是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年,在局党委统一安排下,全科人员认真组织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的各项学习材料,认真查摆“”问题,密切结合实际,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落实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要求,科室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计划》、《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努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深刻领会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全省文明卫生监督局(所)”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科室人员全年未出现因工作作风和廉政方面的投诉案件。

三、业务工作

(一)医疗服务监督工作

1、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部署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时间要求是自2013年9月-2014年9月,历时一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我市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联合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计生委等部门,成立了以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局长黄剑云为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制度,将“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局内设的医疗服务监督科。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从2013年9月初到2014年7月底,我市组织4家成员单位先后开展了10次大规模专项行动。行动中,我们不但注重治标,而且侧重于查源头,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约16845人次,出动车辆约2618辆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城市生活美容机构等约7689家(城区700余家)。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209起(城区59起),其中无证行医案件107起(城区13起),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案件75起,违反“两非”行为案件27起,罚款67.40万元(城区1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起(城区2起)。其中共取缔各类非法行医活动(责令停止执业)138户次,拆除非法医疗广告牌125块,没收各类医疗器械513件,没收药品38箱。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医疗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无证非法行医得到了有效治理,药店坐堂行医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有了一定保障。

2、巩固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我市首创。为巩固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我局制订了量化分级与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衔接制度,结合医疗机构校验,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行了创新。7月1日下午,城区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考核表彰暨培训大会在美乐大酒店成功召开。市城区和武当山特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厂矿企事业单位门诊部(医务室、卫生所)、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和计生委主任黄剑云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大会对50家A级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7-8月,我局抽调“三甲”医院的院感专家,组织专班,对全市19家民营医院进行了检查评审,9月在全市民营医院会议上,通报了评审结果。

3、加强医疗广告管理:2014年,省将医疗广告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权下发市级,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下发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医疗广告审查的通知》(十卫办发[2013]98号)文件要求我科对医疗广告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工作进行初审,今年以来共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3家,医疗广告27家。由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处罚措施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监督部门监管难度大,为了有效遏制违规医疗广告行为,我市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监管方法。2014年5月29日,由市卫生计生委纪检委和市卫生监督局联合对我市9家违法医疗广告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会上认真学习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此次约谈上升到纪律检查层面,用《九不准》进行约束,是我市监管医疗广告行为的一次方法创新,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有效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

4、依法公告注销医疗机构: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区小型医疗机构中存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长期歇业、未按时进行校验等问题。为规范小型医疗机构管理,必须依法对这些单位进行处理,经摸底和逐家上面调查,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会议研究,11月10日,依法在《日报》上对12家机构(个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公告注销。

5、采供血监督检查:6月我局组织人员对市中心血站(含竹山站)、郧县单采血浆站分别进行了两次监督检查,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0月再次对市中心血站和郧县单采血浆站。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1、院感检测工作:今年由于疾控中心检测收费标准提高了,我科经多次协商,统一了检测采样标准,采样份数既趋公平合理,又不增加相对人负担。今年,共检测305家医疗卫生机构,共采样1648份。共对检测不合格单位8家进行了依法罚款处理。

2、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1月28日~29日,市卫生监督局党委书记张勇同志亲自带队对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我局还结合医疗机构院感检测工作队城区386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卫生监督意见书》97份。

3、加强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监督检查: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今年11月8~12日,我局和两区卫生监督局分别对辖区8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家民营医院、6家“三甲”医院进行了督导检查。

4、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省卫生计生、环保两部门联合文件要求,为防止医疗废物污染,保障人体健康,8月22日至25日,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卫生监督局联合组织了市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经统计,全市县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80%以上。我科今年共对4家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计划生育执法工作

1、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为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市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十人口领字[2014]11号文件),建立了孕情监测制度、超声诊断仪和检验技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实名登记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五项制度,明确各级纪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职责,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在深入贯彻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协作、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全市111家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从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总体情况较好,均按照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从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人员均取得有相应资质,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全市共检查111家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市级、县级、乡级分别为1、3、1起,共罚款4.45万元。

3、开展打击“两非”行为的监督检查:7月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市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共成立11个检查组,对全市打击“两非”工作进行检查。全市共检查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共1342家。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药(房)店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执法当中,切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14年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26起,其中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9起;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17起,移送纪检部门3件,移送药检部门4件,移送公安部门1件,行政处分7人,没收违法所得11797元。

4、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今年3月,我局对城区16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除市计生站、张湾区计生站、经济开发区计生站(开发区医院)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其他市级7家、两区下设的10家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均在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总数的85%。为此,我局写出了调查报告报市卫计委,今年8月,市卫计委下文撤销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此我科先后组织了两次专门检查,坚决制止其开展诊疗活动。

(四)查办违法案件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一)取消的职责

按市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号)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年检事项办理。

(二)下放的职责

下放的职责按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体制下放城市管理权限意见》(发〔〕号)办理。

(三)划出的职责

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2增加组织制定市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政策,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

2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3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订市级相关卫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基本药物政策的组织实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组织查处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政策,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和医疗机构配置;整合卫生资源,对地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属地化行业监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六)组织、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及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执行。

(八)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发生、蔓延;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组织制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的发展规划;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改革;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研究和指导民族医疗医药工作,指导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

(十)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制定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医务人员资格认证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三)组织落实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卫生地方性政策;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地方卫生法制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市本级卫生预算经费管理;负责组织监督卫生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国内外卫生贷款项目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二)医政中医科

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相关的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血液管理等方面评价和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城乡对口支援、临床重点专科和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医疗事故处理;组织制定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三)卫生监督食品安全与疾病控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划;督促实施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按职责分工负责传染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根据规定全市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工作。

(四)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较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防控、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

(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市委和市委保健委员会制定的保健工作方针政策与规划;负责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年度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市管保健对象及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

(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的管理、检查、考核、指导评价工作;协调并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城乡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党群人事科

负责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及老干部、统战、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档案、工资、人员编制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考试和报评工作,负责职称聘任和管理,指导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局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机关编制1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局长(兼党委书记、干部保健办主任)职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2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爱卫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6)

(二)补齐短板,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在全省位次前移。加强市县沟通协作和帮扶,实施1+2牵手行动(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监督所),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平衡发展和整体提升。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创新,大胆探索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全省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扭转执法人员怕办案、不想办案,特别怕承办大案要案的现状,力争全市查办案件数量质量有较大提升、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三)强基创优,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综合监督实力。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落实首席监督员、卫生计生监督紧缺人才以及基层复合型人才培养等工作。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搭建我市医疗卫生执法培:请记住我站域名训基地,快速更新人员知识结构,提升监督队伍业务技能。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搭建并完善智慧卫监平台,形成市、县、被监管单位不同层次不同权限和融合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在线监管等不同功能的综合性智慧系统。深入推进“互联网+”卫生计生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模块使用频率,稳步提升以智能手机为终端的现场移动执法效能。提升行业自律能力,搭建行业协会平台。积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区足浴行业协会“行业规范、监管为辅”的试点工作模式,逐步成立歌舞娱乐场所、住宿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四)全力以赴保障G20峰会。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应急能力建设,全力参与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卫生监督应急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

(五)集中精力做好国卫创建。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市县交流,实现全市经验共享、资源共享,进一步强化全市“一盘棋”理念,力争各地创建工作的“满堂红”。在市区创国卫复评工作中,按照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集中市本级、婺城、金东、__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量,认真对照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共同开展创建工作。通过抓宣传、抓动员、抓推进、抓落实,提高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为顺利通过创国卫复评做好保障。

(六)努力巩固平安创建成果。紧紧围绕“平安浙江”考核要求,重点抓好卫生计生系统承担的传染病爆发流行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切实防止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制品、毒麻药品、医疗废物等监督管理;高度重视精神卫生监督执法,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有效防止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七)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发挥卫生信誉度等级在政府决策、社会消费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开展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婴幼儿洗浴场所“333”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抓好民宿卫生监管试点。继续开展“五水共治”保供水卫生监督执法行动,推进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其中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覆盖率70%以上;继续推进全市饮用水在线监测工程,推广社区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八)推进学校卫生和爱国卫生执法工作。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落实国家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任务,实施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执法专项检查。

(九)强化医疗卫生执法和职业卫生监管。继续实施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和

民营医疗同等监管、同等对待,进一步解决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监管难、查处难等问题,同时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层级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深入研究非法行医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进一步完善打击的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巩固打击成果。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组织开展以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安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为重点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落实监督执法,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开展核医学和放射治疗职业病危害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十)加强消毒产品、集中餐饮具市场监管。继续推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消毒产品市场监督抽检。按照《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__-2017年)》的要求,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力度,确保重点指标达到“四个100%”。

(十一)探索推进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十二)协调推进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开展对《职业病防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两法两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7)

一.加强廉政建设和执法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健全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各项反腐保廉制度,科室内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重点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决纠治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树立“高效、廉洁、负责”的良好形象;完善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加强执法教育、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监管效能。着重加强行政执法技能、电脑操作技能、法律法规专业化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监督员履行监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开展队伍学习教育活动,全科争当业务骨干。定期组织开展有益于监督员身心健康、锻造团队协作精神的各种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监督员的工作激情,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团结向上、锐意进取、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规章制度,提升监管效能

实现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在正确处理好传统监督模式的基础上,找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切入点,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向现代化监管升级的转变,监管模式从单一模式向复合模式升级的转变,监管对象从个案执法向规范行业经营和信用管理升级的转变,监管方式在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向标准化综合管理转变,监管层次从低端监管向高端监管服务转变,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做到(1)整顿与规范并举;(2)打击与扶优并重;继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坚持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联合各方面的执法资源,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切实加大违法成本,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3)探索和创新并进,明确监督重点,勇于创新,敢于探索,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4)建立健全科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协调与其他科室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按照“巩固、规范、提高”的方针,坚持不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是最为突出的民生问题,是我科的重点工作,我们将按照“巩固、规范、提高”方针,全力推动餐饮服务卫生安全要求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和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继续严格坚持食品安全监督卫生安全指标要求,以强化日常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和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卫生监督程序;推进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1、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力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的餐饮食品安全。探索提高食品快速检验检测能力的有效方法。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顿工作。

2、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原料索证、加工经营场所、加工操作环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等内容进行检查,定期实施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完成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工作。

3、科内也将不定期对劳动纪律、监督笔录、(pos机)等监督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档案、工作计划、工作小结进行检查,并有记录。科内监督频次和覆盖率信息公示,逐月完成量化考核。

4、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工作做到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回复。及时上报各项工作的信息,每项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年底按时上交归档。按时完成每月工作,上报各种报表做到准确。

5.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档案的立案、建档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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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继续适时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组织培训工作。

7.努力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执行一岗双责制,把管辖区内的单位落实到人。科长每月不少于2次对监督员依照公务员考评制度实施督察,作为考核依据。

8、落实北京市卫生局下发的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对管辖区的餐饮单位,依据“北京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实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9.服从上级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临时性监督监测任务,做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防止食源性疾患及食物中毒的发生。

(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8)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打击非法行医,具体内容详见《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3、医疗广告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电视(台)、报纸(今日)、户外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对虚假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2012年每月上旬集中监测,其它时间为不定期监测(监管计划见附件4)。

4、采供血机构执法检查:加强对县同路单采血浆站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障供血浆者健康,保证原料血浆质量,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监管计划见附件3)。

5、放射卫生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许可和对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重点抓好人员资质管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防护监测率100%(监管计划见附件1)。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

1、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加强冬春季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及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主要对各级各类的医疗、疾病控制机构疫情报告(监管计划见附件2)、感染科(组织)的设置、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及候诊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传染病防治情况综合执法检查:制定传染病防治综合执法检查方案,今年4月—9月主要对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同路单采血浆站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医疗废物、消毒产品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建设及落实、工作人员培训防护及医疗废物的管理。检查对象是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机构、同路单采血浆站。检查时间安排在2012年4月—9月。

4、疫情报告:2012年5月—10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治、转诊、报告进行执法检查;对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网络管理、报告审核、疫情分析等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对象: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同路单采血浆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5、医疗废物:4月—9月主要对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同路单采血浆站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人员防护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6、医院消毒:重点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及口腔科(诊所)、血透室的消毒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消毒产品:重点对消毒产品的经营销售及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经营销售及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的索证、消毒产品的标识等,检查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店、商场超市。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9)

2002年闸北卫生监督所将根据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区域工作特点,适应入世后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高效管理模式,规范卫生监督工作,从而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提升全区整体卫生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了工作计划,努力实现有新的发展和突破。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今年闸北卫生监督所在区卫生局的总体规划下在原有的卫生监督组织框架基础上,再增设二个分所,形成一个总所、四个分所的卫生监督网络,使卫生执法更加紧密、协调、便于业务工作的实施,并进一步明确总所与分所、科室间、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能,体现分级管理,形成既有内部制约又有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促进卫生监督有序、规范地持续开展。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闸北卫生监督所结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将积极参加市所的各类业务,选送业务骨干到市所接受短期培训和学习;参加有关专项业务知识的培训;定期参加科主任的业务知识学习和信息沟通;认真参加区府组织的普法学习和考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从而加强了职工思想教育,提高了职工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树立了代表政府良好执法形象的思想,使卫生监督工作能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并适应入世后对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的要求。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0)

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锐意进取,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增强队伍战斗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增强各层面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

一是面向领导汇报和宣传,以取得政府领导对兽医卫生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把兽医卫生监督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是面向有关部门宣传,以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面向管理相对人的宣传,使其认识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目的意义,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是面向社会宣传、增强公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经营者理解,社会拥护的兽医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对要案,典型案例,适时报道扩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效果和影响;结合科技三下乡宣传工作,开展养殖及畜产品安全技术培训六期800人次,计划发放宣传材料6000份,组织技术专业人员接受群众咨询,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搞好此项工作是保证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整治工作,保持长效监管制的重要内容。

1、加强全县14个主要集贸市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的监督检查,查证验物对违法经营者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使生产者、经营者知法、守法、依法、诚信生产和经营;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从年初开始全面开展对县城乡(镇)集市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假伪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流入市场,确保质量安全。

3、全面完成市监督所统一安排的抽样检验工作完成各类标签的抽检验证工作。

4、加强对养殖大户特别是50头以上规模饲养户饲料生产及添加剂的监管加强对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瘦肉精)等监测力度,全年计划开展“瘦肉精”监测农户60户监测生猪600头,保障公共安全。

四、加强行政许可的审核、审验、发放

加强完善《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验和发放,全县各乡镇一年至少两次以上组织查验证照。

五、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1、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按排布署,完成《管理责任状》所规定的部门工作职责,精心组织,抓落实、重实效,积极配合参与完成各类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报表、材料上报工作。

2、完成年度目标考核(部门工作检查验收)

六、组织完善畜禽可追溯体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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