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2-01-26 21:42:16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1)

 

2020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1

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承诺即责任,责任即命令。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以高分答卷兑现承诺,要着力锻造政治过硬、又博又专、本领高强的攻坚队伍。

学习两会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有“清零”意识。此次异乎寻常的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这场艰苦卓绝的疫情防控既是一场大战,又是一次大考,也是一堂大课。疫情一线是课堂,疫情变化是教材,而所有那些与病毒“魔鬼”英勇抗争的人们则是一个个教员。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境外疫情扩散蔓延新形势下,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强化“全面清零”的意识,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学习两会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有“巩固”意识。脱贫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和平年代的脱贫攻坚任务如同一场战争,是我们与贫穷的战争。每一项脱贫政策的落实和巩固意味着责任与担当。2020年,是我们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决胜之年,我们在追求胜利的果实的同时还要继续“巩固”,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扎实做好扶贫政策落实后的巩固,通过不同渠道持续扩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让更多的贫困人口能够依靠自身的双手以及智慧创造稳定的经济增收,保障已脱贫的贫困人口不出现返贫、不出现新贫等现象,不断提升脱贫攻坚任务中来之不易的成果。

学习两会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有“均衡”意识。在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突发的疫情使我们更充分认识到脱贫工作任务不仅仅追求经济上的增长,还需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均衡经济与基础设置、医疗、文化等软实力的投入力度。通过采取不同方式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改善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条件。使贫困人口在脱贫的同时能够享受到与经济水平相匹配的软实力,更好地确保脱贫群众不因疫返贫、不因病返贫。

通往决胜的路纵然万般险阻,即使遭遇不可预知困难,但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全社会参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努力下,我们将持续向贫困宣战,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0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2

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在肯定过去五年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对新时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践行“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政治高度,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善于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部署、推进,善于把零碎的工作聚焦到“两个维护”统领上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改作风、勇作为、抓落实、反腐败,坚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执纪执法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最关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事关党员干部“生杀予夺”、事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事关党的威信。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公正办案、公正待人,对任何人任何事,不先入为主、不感情用事、不挟嫌报复、不以案谋私。既不放纵违纪违法者,更不冤枉好同志好党员好干部。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纪检监察在身边、公平正义在身边、“忠诚卫士”在身边。

从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实践来看,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高位运行;有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压力传导有层层递减现象;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的攻坚阶段,等等。前进道路上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我们要保持始终“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勇气、“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自觉,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

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身的使命,提升自身的责任感,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自身的行为规范,在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在严格纪律的保障下,我们在脱贫攻坚的道路上才能不出现岔路、弯路,共同向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奋力前进着。

2020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3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仅要加强监督监察,更要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加强对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政治素质的培训,用一个个具有警示教育的案例常敲警钟,让干部谨记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的宗旨,当欲望无限放大、毫无限制,权力失去监督,不论处于人生的哪个阶段,不良行为都严重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练就信访举报的“火眼金睛”。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干部办理信访举报事项,要做到深挖细查,透彻分析,精准研判,坚持用证据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善听弦外之音,善悟言外之意,力求以小见大,善于发现偶然现象背后的必然因素。要准确核查不实信访举报,及时有效为被错告、误告或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从而激发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练就面子工程的“火眼金睛”。面子工程是政绩观扭曲的表现,归根结底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识别“假把式”“花架子”和“两面人”的能力,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让问题干部的“隐身衣”无所遁形。治理“面子病”“作风病”时,要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坚持标本兼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摒弃求“显绩”“速绩”的错误思想,树立“注重‘面子’不如抓实‘里子’”的正确政绩观,涵养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清新空气”。

练就自我监督的“火眼金睛”。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经常性“打扫庭院”“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零容忍的态度倒逼执纪者时刻保持高度自觉,持续提高执纪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纪检监察干部要常怀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对人民的公仆之心、对事业的忠诚之心,审慎行使权力,严格自我约束,当好新时代的“打铁人”,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越往后的“硬骨头”越难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坚韧执着,艰苦奋斗,通过不懈努力换取河清海晏、朗朗乾坤。

2020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4

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作风攻坚战。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越到关键时候越要响鼓重锤。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只有过硬作风,才能啃下“硬骨头”、攻克“娄山关”、拔掉“穷根子”。

责任要压实。如期脱贫是一项庄严的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当前,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面临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尽锐出战的冲刺阶段。越是在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心;越是到了紧要关头,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响鼓重锤”就要进一步夯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亲自抓、重点抓、直接抓、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派出精兵强将,层层落实责任,继续保持立下愚公志、啃下硬骨头的干劲和力度,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事业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做到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措施要务实。脱贫攻坚越往后,面临的困难越多,越要拿出过硬的举措,瞄准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以绣花针的功夫,在“精心、精细、精致”上用力。“响鼓重锤”就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脚踏实地、真帮真扶,围绕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攻坚硬仗、产业扶贫攻坚硬仗、易地扶贫搬迁攻坚硬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攻坚硬仗、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攻坚硬仗等一系列任务,建立部门行业合力扶、扶贫单位倾心帮、驻村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结对包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把“看得见的贫困”和“看不见的贫困”一起解决,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进一步解放基层干部手脚,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和热情投入到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上来。

成效要如实。脱贫效果怎么样,从严考核量一量。只有严格执行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强化监督考核、开展第三方评估、严肃问责等一系列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坚决克服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着力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响鼓重锤”就要防止急功近利、不搞虚假政绩,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虚报政绩的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即便脱贫摘帽了,也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还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在此基础上,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助力脱贫地区强筋健骨、激发发展活力,让脱贫成果不仅得到群众的认可,而且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响鼓也要重锤敲,脱贫尤需出实招。各级干部要深刻领会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在“实”字上动真格,在“干”下功夫,在“严”字上把好关,真抓实干,力求实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0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5

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肩负使命的重要性,更新了思想观念,增强了业务水平,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忠诚履职信念

作为乡镇纪委书记,要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地提高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怀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无私奉献,公道正派,表里如一,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在实际工作中,对案件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案件立案到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必须注意从不同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和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坚持查办案件与源头防腐相结合,重在加强教育,区别对待原则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做好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切实保护揭发人、检举人和证明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做好案件查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使揭发人、检举人信任纪检监察干部,为扩大案件线索创造良好条件,使违规违纪和不正之风无处藏身,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掌握业务知识,理清工作目标思路

这次培训的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领域,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认识,到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党廉和纠风工作;从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到案件检查和审理,涉及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自身职能出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我镇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廉洁、优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全镇日常工作中去,融入到全镇各类创建工作中去,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2)

X年X月X日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3)

X年X月X日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4)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统筹四项监督推动专项治理

构建全覆盖监督格局。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全面+巡察机构机动出击+派驻机构定向发力”的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格局,通过日常监督、线索办理、专项巡察、专项治理等,推进监督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横向覆盖所有职能部门。按照市纪委监委“监督到村覆盖到户”,县乡两级纪委“监督到户覆盖到人”的思路,对所有未脱贫户入户调研,及时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完善贯通协作机制。完善扶贫领域“四项监督”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等制度,选派监督检查部门人员参与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明确优先办理专项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向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同步通报,共同督导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与派驻机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分析监督地区和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及表现,动态调整整治重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坚持全方位高压震慑。推出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微信扫码举报”,将扫码举报与信访举报平台无缝对接,对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实行分级交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限期办结、抽查复核等措施,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定期召开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场通报会,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责令相关人员检讨发言,形成警示震慑。

全链条巩固工作成效。注重打通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问题工作链条,巩固扩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总结梳理“四项监督”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回头看”,逐条逐项检查相关地区和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销号式管理,发现不整改或者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督办、约谈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筛选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剖析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查找思想觉悟、权力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差距

责任落实方面。在市县乡三级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落实分工责任、驻村结对干部落实帮扶责任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履责不到位的问题。如,有的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对脱贫政策掌握不全面、不透彻,对扶贫工作安排部署多,但深入一线少、督促落实少、跟踪问效少,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政策落实方面。对“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三个清零”等政策要求,不同程度存在施策不精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如,帮扶干部特别是一些村干部出现了松劲懈怠、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部分贫困村摘帽后,帮扶责任组把巩固提升当作一般性工作来安排对待,没有持续发力,落实“四个不摘”不够严实。

项目落实方面。扶贫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及资金长期闲置、产业发展质量不高、群众受益不可持续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有的地方对扶贫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不足,项目落地难;有的地方对扶贫项目公示公告不到位,公开要素不全,项目招投标、监管、验收、资金结算、工程决算不合规。

整改落实方面。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国家和省、市历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导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文字整改。如,调研检查发现,一些地方贫困户小药箱被挪用,药品丢失、过期等问题长期存在,屡次检查都被列入重点问题反馈,但是整改效果不明显,此类问题仍反复发生。

努力提升精准监督质效

紧盯责任传导,强化政治监督。严肃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脱贫攻坚“四个不摘”等指示要求为标尺,对照脱贫攻坚路线图和时间表,牢牢抓住脱贫攻坚重点难点,紧盯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党委书记领题解决脱贫领域重大复杂问题,乡镇党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督办通报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常抓长管的长效机制。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5)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6)

围绕市、区委“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以自查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精准帮扶和脱贫减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精准治贫、规范实施,依法扶贫、依法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将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查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 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

(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二)脱贫攻坚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

四、监督检点

(一)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针对资金使用要精准,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拨付下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措施到户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要求不到位,制定因人因户具体措施走形式、打折扣,扶贫措施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果不实不显等问题;针对因村派人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脱贫验收评估机制、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脱贫成效要精准,重点解决脱贫验收评估和扶贫成效上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围绕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纠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三)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推动脱贫攻坚高效实施。

五、自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查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查看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查阅被检查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查看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专项台账,落实考核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

(二)调阅财务账簿

采取“自查模式,各贫困村扶贫移民项目专项资金账务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截留、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实地查看

随机抽取被检查村扶贫移民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较差等问题。

(四)随机走访

随机走访被检查村脱贫攻坚工作或扶贫项目涉及群众10户。查看是否存在驻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村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收集问题线索。镇纪委畅通举报电话、网络、来访等举报渠道,开设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网络举报专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定期梳理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情况,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绕索优先办理、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加大督办力度。镇纪委强化对反映的问题绕索处置、案件处置以及典型问题的指导督办,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以适当方式反馈相关主责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7)

今年以来,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担当,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以强有力的政治、工作纪律,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助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强化政治理论和纪法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夯实纪法业务基础。二是利用现代传媒随时学习。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以案为鉴、法规释义等内容,进一步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铸牢干部思想防线。三是开展理论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促用,确保入心入脑,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的掌握,更好的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和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强化监督检查。脱贫攻坚是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责无旁贷,必须高标准、严要求的抓好落实。为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有关要求,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有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围绕“四看四查”、中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等重点内容,开展了整改推进情况、扶贫领域线索“回头看”等方面的督查,有效的推动了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的落实。

强化执纪问责。加大对扶贫领域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实行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全程挂牌督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复核、初核、查办等,限时办理。

强化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的契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通过学习,做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做深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效果。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8)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7月3日,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一)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

市纪委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

同志在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

组织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风室负责人,市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委局机关副主任以上干部,各乡镇(街)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三)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部署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活动。排查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信访线索,区分办结、未办结、在办等情况,对未办结的重点信访线索由市县纪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督促限期办结。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线索处置大检查活动。成立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对全市2016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一案双查”情况进行督查,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加大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

对近期市县两级纪委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中发现的XX区X镇X村有关人员、XX县12名“第一书记”、XX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X起共X人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积极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以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基本情况

2016年至今年7月,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X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风景名胜区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条,查处问题X起,处理X人,党纪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其中,着力查处了XX区X街

外社区工作人员杜某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XX区X镇X村党支部书记X某违规收取群众费用,X县X镇X村妇女主任X某套取民政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XX县X镇农医所原所长X某骗取医疗保险基金,XX县X乡谭坊村村干部套取、私分农业补助资金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督查督办,有效传导压力。

我市紧紧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梳理出扶贫领域

项重点项目,对24项重点项目及有关资金进行多轮“拉网式”重点检查和复核复查,有效传导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市纪委机关和有关派驻机构先后派出X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单独约谈、实地踏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如,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发现的X个违规问题进行了延伸查处,收缴违规资金X元,处理党员干部X人;指导XX区开展了“人情保”、“关系保”复核复查,倒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象,共发现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线索X起,查处问题X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2人。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发现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中“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低保”等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集中的项目,组织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及时发现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民生、扶贫领域问题。如,XX区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机动式”专项巡察,追缴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

万余元,立案5起;X县通过对林业、农业系统惠民资金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X个,立案X起,移送司法机关X人。今年4月,市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对各县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风景名胜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进行了“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线索X余条。

三是突出问责追责,推动责任落实。

我市把问责作为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查处难、问责难的特点,动真碰硬,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和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尤其是“零问题、零报告”的,分级问责追责,形成了“链条式”责任追究模式。如,XX县因有关职能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失责,X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因该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假配套问题,X名县乡党员干部被问责。今年5月,市纪委机关成立X个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对各有关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情况,帮扶人员到位情况和遵守有关纪律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查处了XX经济技术开发区

某、X某等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多轮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如,XX区纪委对X镇X村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力问题,追究了村第一书记贾某、党支部书记杨某的直接责任以及乡镇驻村班子成员刘某的领导责任;XX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对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基本称职的X名第一书记,根据本人态度,县纪委约谈X人,全县通报X人并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从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用。

今年,我们对2016年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下发了《2016年全市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通报》。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批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对通报的问题,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扶贫领域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清、执纪问责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

少数基层单位党委(党组)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还没有思深悟透,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工作的举措不到位,检查工作重形式、走过场,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能力和水平还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敏锐性,查找的问题大多停留在作风不实方面,没有盯住基层办事办证和执法检查等单位,没有聚焦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发现问题渠道不多,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

二是工作责任还不够明晰。

扶贫领域问题大多涉及项目资金,但是在市级层面,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还存在脱节的问题,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对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导致情况不清,责任不明;对扶贫民生资金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特别是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大部分问题只在事后检查才发现。在乡镇层面,极少数乡镇未担负起扶贫民生资金项目监管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导致乡镇和村工作成效不佳。经过对全市各乡镇(街)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有的县区还不同程度存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问题、零报告”村(社区)。

三是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

少数部门单位重问题整改、轻问责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求及时整改,不主动提交问题线索,不愿处理人、不想问责干部,间接助长了问题滋生。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严,处理人偏轻偏软,也不进行责任倒查。各县区上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虽然不少,但执纪审查质量还不高,成案率比较低。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厘清职责、传导压力,问题导向、细化举措”的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助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开展一次专题约谈,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级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失责追究马上办、立即查。坚持刀口向内,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这一制度利器,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层层传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工作情况。

组织一次专题调研,组织市纪委班子成员对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以及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调研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履行职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归纳、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基本摸清我市当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执纪问责。

部署一次专项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线索处置大检查、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全面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的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对未办结信访线索进行包案督办;全面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规范处置办理程序;开展“一案双查”督查活动,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等。通过“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狠抓一次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办公厅刊发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脱贫攻坚督察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有关问题,一一对照,进行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对其中涉及的失职失责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市委巡察组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机动式”专项巡察中发现的X余条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倾向性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构建大工作格局。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更好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组织、宣传等多个部门的力量,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组织保障和舆论支持。同时,扶贫领域涉及的项目、资金往往点多面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时,离不开审计、财政、发改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建议省纪委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台专门的规定或意见,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构建大工作格局,形成“大合唱”局面。

二是建议强化“机动式”巡视。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9)

**因凤凰飞临的传说而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改土归流”建县。**是部级贫困县,总人口33万,国土面积1342平方公里,下辖6镇2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5个村、11个社区。基本县情概括起来有四大特点:

三省交界“窗口县”。地处湖北西南端、武陵山区腹地,南临湘西、西接渝东,“一脚踏三省”,历来是鄂湘渝边区之要冲和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西大门”。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一水相依,一桥相连,为全国跨省最近的两个县城,两县人民融合发展、唇齿相依、亲如一家,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1年经国务院批复,两县跨省协作,共同建设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龙凤示范区),在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公交、通讯、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同城一体化,是全国第一个跨省部级经济协作示范区。

土家文化“发祥县”。全县共有26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56%(其中土家族占34%,苗族占20%),是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国务院1979年批复建立**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恢复县建制),为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原生态摆手舞之乡,原生态摆手舞多次走出国门(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展演。早在3000多年前,土家先民即在酉水河流域开疆拓土,繁衍生息,创造了古老文明和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散毛宣抚司,是土家族聚居区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相继建立七大土司(散毛司、大旺司、腊壁司、东流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其中卯洞土司有《卯洞司志》传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仙佛寺摩崖造像群始建于东晋咸康元年,距今近1700年历史,是江南最早、规模最大的摩崖石刻,宗教历史价值很高。

红色革命“老区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中国共产党**支部成立,董必武的学生、**人张昌岐任支部书记。随后,**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相继建立。先后有两万多人参加革命,三千多人壮烈牺牲,贺龙、肖克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过光辉足迹。境内至今仍保存有接龙桥、板沙界起义遗址等,红色文化影响深远,是60多年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不忘本色,“战斗英雄”“人民功臣”“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生活的地方。

自然资源“富集县”。全县平均海拔680米,地势平坦,低山平坝地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处于北纬30度,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热同季,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拥有“中华杨梅第一树”“中国金丝桐油之乡”(周恩来总理1958年4月亲授匾牌,题词“**金丝桐油,全国质量第一”)“中国藤茶第一县”(全国面积最大,**藤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名,页岩气资源储量丰富(初步探明理论储量近千亿立方米)。

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014年建档立卡时,我县贫困规模为21913户79074人,动态调整后贫困规模为20740户74047人,贫困发生率为28.05%。到2018年底,46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历年累计脱贫20617户73030人,目前留存376户1160人。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脱贫验收。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中,**群众认可度为98.57%。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尽锐出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4件,追责问责618人,通报典型案例33期88起157人。

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监督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1.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4月视察湖北后,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三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重点在强化执纪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研讨班,2019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监委不仅带头学习,还组织开展了针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检查,敦促各单位对漏学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建强驻村“尖刀班”和结对帮扶队伍。县乡村(包括省州工作队)选派1786名干部,成立188个“尖刀班”下沉驻村,组平0.98人,基本实现一组一干。“尖刀班”覆盖所有行政村,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制度。全县736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740户贫困户,平均每人帮扶2.8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扶贫政策、沟通联络感情。

2019年我县整县脱贫摘帽后,深入学习领会在重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留存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概括起来为“四个不抓巩固”。一是摘帽不摘责任抓巩固。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脱贫攻坚1号令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调度会1次,县委书记、县长作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压实从县领导到村“尖刀班”各个层面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抓巩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三是摘帽不摘帮扶抓巩固。执行“尖刀班”驻村一线作战工作机制,“尖刀班”由各级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成,严格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尖刀”作用,结对帮扶干部每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四是摘帽不摘监管抓巩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来财农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8个乡镇2018年268个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出台《**2019年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全县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力量,成立8个督查指导小组驻8个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019年1-7月来,共现场交办问题277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落实“县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遍访所有农户”的“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2个重点贫困村和1-2个贫困发生率偏高、脱贫短板较多、工作基础较弱的村。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最贫困的乡镇和村,进村入户调研500余次,下达督战令30个,督办问题171个。其他县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到所联系村,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2月1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细化了整改步骤、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2019年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制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排查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针对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县直牵头部门归类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我县共存在28个具体问题,451个个性问题,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对照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2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针对我委牵头的10个具体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共排查出个性问题25个,其中:点对点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举一反三、面上问题共23个,整改完成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监委监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组建5个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做精做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

聚焦“五级书记一起抓”,督促县管干部向县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252余人次,问责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等40人。2018年10月10日,对两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中,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建设总体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该局局长李毅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杨志远因对联系村脱贫攻坚协调督办不力,对村情不熟悉、工作不细致,对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被免职。

聚焦监督责任。2017年7月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统筹发力,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与信访举报、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线索互通、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可视频通话的“云视频远程信访”系统,开通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构筑“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体系。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2017年共清理十八大以来326件问题线索并进行核查。深入开展信访清零和“两走四见”活动,85名纪检干部与信访群众结对,2019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360个,化解信访件51件。

为找准查实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软件对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对查实问题线索区分情形问责整改。4年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53890条,查实17865条,追责问责505人,其中立案审查87人。

(三)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六条措施》,印发《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件事》,组织全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年6月,组建专班,结合整治信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县8个乡镇信访工作及乡镇纪委“两走四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印发通报1期,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上报了书面报告。二是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类问题开展暗访督查。三是每月对县委办、政府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监督,确保实现年减幅达30%—50%目标。2019年7月,对5个发文办会减幅未达标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针对每月10日“扶贫日”活动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向县脱贫攻指挥部及县委分管副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6月起取消每月“扶贫日”活动。五是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发放至全县8乡镇和95个县直单位学习。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追责问责1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典型案例21起26人。2018年重点督查了旧司镇柏杨村、翔凤镇望水村等村,公开通报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柏杨村尖刀班整改督战队发现问题不及时、翔凤镇望水村尖刀班工作作风不实等典型案例,给予柏杨村尖刀班班长(县石油公司经理)陈东风、望水村尖刀班班长(**经济开发区干部)费彬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15日举办了“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2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立案审查1人。

(四)“既沉下去,又游上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配合州委对全县8个乡镇196个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发现6大类23个方面共84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委巡察20个县直单位。

对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开展了“贫困户残疾证办理”“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监管”“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应办而未办证的残疾人687人,为71名已办证未申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申报领取“两项补贴”,清理注销残疾证399个;发现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13条;发现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1个,县纪委监委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组织6个暗访组,暗访6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45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重点查处了31个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53人。公开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期26起39人4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8起22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2起3人。

(五)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7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00件,追责问责220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73人次,其中党政务处分49人次;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409件,追责问责233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9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次,移送司法1人;2019年至今,受理问题线索104件,追责问责165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3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2019年以来,问题线索件数和问责人数相比2018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因为压力被逐渐传导下去,脱贫攻坚工作在逐步落实,干部严守纪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2018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百福司镇2012年至2014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涉及的4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0名、其他人员16名,对百福司镇原建管办主任杨飞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杨飞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六)在整县脱贫攻坚中,**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总结出部分经验,探索建立了部分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

1.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1)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至至今,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3月对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通报批评。

(2)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县财政、县审计、县住建、县扶贫办等单位定期移送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共计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3条。督促县易迁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问题、农业部门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0月,对“五个一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组织处理34人。2018年10月对县农路局局长李毅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给予免职处理;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驻村单位县烟叶公司、县建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单位履职尽责。

(3)压紧压实干部帮扶责任。督战队将帮扶责任作为重点督战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落地,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处理,2018年通报曝光帮扶责任不力问题316个。对县卫计局干部尹凤城2018年只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且贫困户认可度不高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开展同级监督

**通过深入学习州纪委关于**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的3个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出台县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1+5”工作方案,一份监督清单,让监督对象易于接受监督;五种监督方式,通过谈心谈话、议事决策意见、用好四书(工作提醒书、廉政风险预警书、“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整改建议书)、开展专项检查、请示报告,使监督方式方法实体化。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请示报告4次,发出9份工作提醒书、1份廉政风险预警书、5份整改建议书,收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13份。通过加强同级监督,有力推动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如:针对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县纪委向县委及县委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委及时研究调整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明显提质提效;根据县纪委意见,县委取消了“扶贫日”活动和二十项重点工作每月督查。同时,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形成县乡同级监督“一盘棋”格局,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恩施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同级监督,进一步巩固了扶贫领域整治监督成效,为整县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平台项目试点

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篇(10)

一、整治重点

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梳理分析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巡察、纪律审查等情况,通过专项整治,全方位深入查找和重点查找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如期如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任务,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扶贫资金的下达、拨付、管理、使用和项目资金审核报帐,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进行检查,集中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扶贫项目建设、变更、验收、投入使用和效果发挥等全过程进行检查。集中整治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对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县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执行走样、落实不力;是否存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检查。集中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整治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4月1日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帐,逐一整改落实。

(二)日常检查阶段 (3月20日至6月30日)。

各牵头单位根据整治重点,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情况于每月28日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第一轮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报送。

(三)专项督查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建立督查台帐、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各乡(镇)、各项目资金监管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开展“三摸一排”(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县、乡(镇)主责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向被督查单位(部门)进行反馈;被督查单位(部门)根据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察局)或司法机关查处。县纪委联合牵头单位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在专项整治期内,针对有脱贫任务的村实现督查全覆盖。同时,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对专项整治应付了事,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舆论监督。要认真落实“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问题无处遁形。对群众反映和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重点督办。县纪委(监察局)建立委局领导联系乡(镇)督导扶贫重点村制度(详见附件2),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直接发函至乡(镇)党委政府,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对各乡(镇)落实督办重点问题的整改查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抽查。

(六)严格纪律审查。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要优先办理。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七)逗硬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追的,相关部门搞形式主义、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层层问责。

(八)坚持通报曝光。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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