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常态化建设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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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常态化建设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1)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2-0060-02

当前,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党执政的基础、力量的源泉,综合体现了共产党党性修养,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必要途径,关系着党的生存和执政地位。领导干部是国家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意义

(一)可以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

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直接影响着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建设,坚持推进作风化建设可以合理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形成一种常态和习惯。在实现作风常态化的步伐中,建立良好的作风建设责任制有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更能及时地听取群众的建议,对工作进行改进,最终实现新时期的领导作风建设。

(二)关系着党的风气和形象

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常态化更能全面深化改革,正党风,杜绝“吃拿卡要”,对不作为、滥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格惩治,整顿敷衍搪塞、散漫、办事推诿的不良作风,依法惩治和的办事人员,对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扯皮推卸的服务人员严格查办,培养良好作风习惯,凝聚正能量,建立干部选拔监督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避免违规用人,提高任职人员的公信度。

(三)影响着执政根基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升

在新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受到经济改革、环境改革、市场改革等多重考验,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长期影响着党的执政,使党时刻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等负面因素的考验,推进领导干部作风的建设,可以提高党员干部的行为能力,服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等,可以有效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在腐败和其他负面环境的抵制上有着很大影响,作风建设常态化可以使党员更好地梳理群众观点,在实现民生改善工作上有着很大的作用。坚持不懈地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教育领导干部发扬党的优秀传统和优良作风更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推进对当前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同时,在实现过程中也会受到不同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引发相关问题,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主观上思想认识有偏差

从主观上来看,领导干部认为作风建设是走形式,认为可做可不做,忙于应付上级检查,思想上认知不足,真正推进的时候,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个人思想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上有偏见,没有认清自己的世界观,为人们服务的态度不端正,缺乏基本的宗旨意识。

2.客观上价值取向有扭曲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受到经济市场的影响,给领导干部作风化建设带来很大困难,在管理中,难免产生消极的负面影响,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会使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知上存在偏差,在追逐国家利益的同时也在暗中谋取私利,没有正确地摆正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在受到社会环境约束的环境下,各阶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较为复杂,精神意念不够坚定,遇事怕事,不敢冒进,遇见困难总是相互推诿,缺乏一种舍我其谁的精神。我国当前的基本指导思想受到外国文化思想的渗透,时常影响着领导干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致使领导干部在工作的同时过分追求物欲,最终走向腐败。

3.制度上监督管理有缺陷

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一个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是阻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推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作风建设管理部门中没有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能力,直接影响管理工作的落实。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上,缺乏一个健全的绩效考评机制,只是针对整个工作部门,没有落实到个人,相关干部人员理所当然的抱着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在社会激烈竞争中没有形成应有的危机感。整个部门没有做到“量才用人”。此外,相关制度在执行上缺乏刚性,只停留在形式主义,在考核上只是将职工干部列入考核,没有合理地量化标准,在评优评先上更是缺乏奖励鼓励,使工作人员在工作上出现忙闲一个状态。

4.自身上素质提升有松懈

在思想作风方面,对组织没有一个完整的认知,党性观念不强,思想认知片面,缺乏思想道德建设,在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上,茫然不知所措,的思想根深蒂固,只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漠视群众利益,办事拖拉推诿。在创新意识上,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状态,习惯于按照规定的章程办事,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者甚至认为学不学政策和理论知识都不重要,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开拓性和创造性思想意识,在工作中对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和批评,坚守自己错位的思想理念。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欠缺,对组织的文化结构、思想认知、知识结构等方面缺乏应有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满足不了当前社会工作部门的需求。

(二)领导干部建设中相关问题引起的原因分析

1.外界环境变化多端

当前,我党受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其他社会建设多重环境的影响。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引发了相关领导干部诚信缺失、道德败坏、追求利益等现象发生,给党的执政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时刻考验着党的生存。精神上不允许存在丝毫的懈怠,严禁消极腐败出现。

2.政治体制不完善

一个完整的政治体制应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和实施制度。从当前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制度上看,国有资产在监管上出现界定不清,运行不实,监管不力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出现大量损失,宏观机制调控不到位也会出现油价、房价、医疗价格等出现上涨。教育机制不完善,会出现各个部门之间争权夺利,办事相互推诿托现象出现,使制度在执行中走样、变形,最终导致权力开始腐败,引起部门领导和干部利益分配不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另一方面,监督机制不完善,也会导致党务等制度执行不到位,使相关执法部门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给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来很大的困难。惩治体系的不完善,会使部分领导干部钻空子,生活作风不检点,例如今年来,很多领导干部多数是以调查经济时查出,很少是以生活作风问题(例如单纯的吃、拿、卡、要)查处,是生活作风建设常态化中的一个漏洞。

3.领导干部自身修养不足

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直接关系着自身的工作责任和能力,通过对多数领导进行观察,发现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和工作能力及责任是成正比例增长的,思想道德品质的好坏,能力教养的高低、作风修养正负、艺术文学修养的深浅之间都相互影响,时刻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威信建立。此外,部分领导干部在过分地追求片面的修养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例如,个别领导在没有自身经济基础作支撑的条件下过分追求自己的文化艺术修养,会导致自身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发生改变,严重时将会步入对物欲的追求中,最终导致腐败出现。在追求自身修养的同时要抓住每个机会给自己充电,跟紧时代的步伐,避免在执政的过程中决策出现失误,贻误党的事业。

三、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对策

(一)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权力

将制度常态化可以保证作风建设更好的进行,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机制,并行成约束,容易形成思路清晰和逻辑严密的责任机构。可以强化考评和奖励机制,在评定、奖励和选拔上有着重要意义,有效保证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在机制整合中,要对重复部分进行协调,减少制度内容冗杂和原则规定

(二)不断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加强教育,提高素质是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先导,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可以使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的能力、自我完善和革新、净化自我精神,有效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在思想教育中要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出模范宣传作用。

(三)不断加强监督、形成合力

在监督管理体制上,要树立监督常态化推动作风整顿,建立作风明察暗访机制,重点实现全员督导,对群众重点反映的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对作风建设严格把关,同时,强化监督责任,严控监督制度,保证监督应有的效果。

(四)不断强化考评、严格奖惩

以奖惩制度常态化来带动作风转变,对于执行制度不严,工作纪律涣散,办事力度不够、服务态度不好等相关行为应予以严惩,认真落实组织处理。在考评上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采用自评、他评,群众评和社会评的评价方式,定期对领导干部作风进行考核。

四、结语

本文在讨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中,综合分析思想认知、制度规范和相关机制问题,对于常态化的根本点、着眼点、关键点、着力点和着重点等没有关键讨论,这是笔者在今后研究中的重点研究对象。

参考文献:

[1]龙儒文,徐学超,张清勇.构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机制问题研究[J].领导科学,2013(22):41-43.

[2]别新宇.扎实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常态化[J].政工学刊,2011(12):39-40.

[3]万本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N].青岛日报,2013-08-24(5).

[4]马平.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浅思[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2-07-07(003).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2)

党的十报告明确强调:“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问题。近年来,中央在全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是新时期、新常态、新形势下党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新准则,是共产党人抓自身建设常态化的又一次重要实践。由此看来,加强作风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结合单位实际及自身工作经验,笔者就如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浅析如下:

一、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系列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观,但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作风方面: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涣散、观念淡薄、意识不强,缺少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精神;少数党员干部安于现状、四平八稳、自甘平庸,缺少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精神;少数党员干部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自由主义滋长,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意识和理念还不够牢固。

(二)学风方面:少数党员干部心浮气躁,精神不振,思想消极,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重业务、轻学习,平时总借故业务工作忙而不参加集体政治学习,不能保证自学时间;少数党员干部对新知识、新法规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不善于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存在学用脱节、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形式主义在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身上还比较严重,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有待大力弘扬;个别党员干部对待实际工作上,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不深入实际,不了解实情,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干劲不足、效率不高,缺少脚踏实地、只争朝夕的精神,不能沉下身子去真抓实干。

(四)领导作风方面:少数党员干部独断专行,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少数党员干部工作方法不得当、管理方式不科学、服务意识不到位、办事流程不规范,缺少主动加压、自我提高的精神。

(五)生活作风方面: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以及生活情趣不健康的问题在部分党员干部身上反映得较为突出;少数党员干部不重视防微杜渐,把吃吃喝喝视为平常小事;个别党员干部生活交友不慎,律己不严,纪律松懈,行为不端,变相公款消费;个别干部经不起诱惑,超越了红线,犯了错误甚至触犯了法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缺乏理论学习。思想上对理论重要性的认识,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停于形式,时间观念不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入了解,缺乏系统学习,从而导致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不强等问题。二是缺乏有效监督。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学习方法存在形式单一、培训渠道狭窄、内容重复等问题,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教育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考核和奖励制度,造成党员干部“学与不学一个样”、“学深学浅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错误思想,没有一定的压力和动力,监督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缺乏严格问责。追究惩处不到位,导致一些作风建设的措施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尚不健全,对党员干部作风正面导向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对策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针对当前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全面分析、找准症结、把握规律,做到实事求是、积极应对、有效解决。笔者就如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教育常态化。教育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基础工作,在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面临严峻形势下,应不断强化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养成教育,使之成为干部的清醒认识和自觉行动。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一思想“总开关”。要坚持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教育,推动作风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教育促进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不断提高。要经常性地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针对不同阶段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同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一些专题的党性党风学习教育活动,突出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典型引路,坚持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

(二)监督常态化。加强监督,就是要严肃政治纪律,自觉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等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各级党员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主动监督,加强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做到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对他们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包括八小时以外的主要表现。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三)问责常态化。强化干部讲规矩意识。有些干部连一些基本规矩都不讲,毫无制度意识、毫无敬畏之心,要加强教育引导,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建立作风建设案件快查快结机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从快查处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并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地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切实增强问责的震慑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对发生重大典型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形成工作倒逼压力,增强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作风建设摆上位置,以“三严三实”来要求和对照自己,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努力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多做贡献。

参考文献: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3)

中图分类号:TE6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1-0307-01

1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需抓好示范引领

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具有无法替代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等于立起一个标杆、树起一面旗帜、倡导一种精神、弘扬一种风气。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改进工作作风开局起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信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领导干部表现的好与坏,群众心里都有一杆秤,群众对领导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尤其是更看重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有些领导干部为什么威信不高,形象不好,就是因为这些干部言行不一,说做不一致。各级领导干部要争作改进作风的表率,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在执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时,带头做起,不坐超标车,不搞迎来送往,不参与公款宴请,不出席各类庆典、论坛等活动,自觉做到标准高于群众,行动先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同时,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抓落实、带头解难题,敢于沉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下到矛盾复杂的地方去,落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当中去,帮助基层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展示良好的工作作风。

2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需抓好教育引导

我国自古强调“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我们党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情况,都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过明确要求。一个人不论职位高低、不论业绩大小,只要放松学习,忽视思想改造,那么在是与非、善与恶面前,难免发生认识错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有的党员干部经不住腐朽思想和不良L气的考验,思想上放松了要求,作风上出现了滑坡。这就需要我们从党员干部思想上入手,从理想上着力,通过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身的能力、净化自我精神,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把加强党性修养与强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实践磨炼意志、坚定信念、增长才干,使道德规范内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心信仰。要将强化教育,提升素质,作为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先导。在教育对象上,突出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分层次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组织领导干部讲党课;在教育内容上,集中开展学习党的十精神、贯彻落实改进作风等规定,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在教育方式上,采取专题辅导学、深入基层学、工作实践学等方式,强化学习,通过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形式提升教育效果。同时,要科学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网上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3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需抓好源头预防

不集中正风,治不住;不依靠制度,治不长,这是一条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作风建设内在规律。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建设一支作风过硬,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干部队伍,既要靠自身素养,更要靠良好的制度规范管理。通过出台规范干部行为、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细化调查研究等具体办法,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曾极其精辟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可见,有了好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往往能让好的作风得到更好的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更有效的遏制。我们要根据人的本性和人的行为基本规律来设计即好操作又管用的制度,努力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同时,狠抓制度落实,从执行制度上为改进作风提供保证,再好的制度不落实,还是等于零。因此,要切实发挥制度作用,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做到从快从严,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刚性约束,为转变作风提供有力保障。

4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需抓好监督检查

指出,如果在执纪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用好监督这个利器,不扭住查处这个关键,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摆设,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抓好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有利于规范和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减少和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预防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班子作风。在监督途径上,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在监督管理体制上,树立监督常态化推动作风整顿,建立作风明察暗访机制,重点实现全员督导,对群众重点反映的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对作风建设严格把关。在监督方法上,突出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作风建设,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纪现象的个人进行严肃批评,并督促及时整改。注重对节假日时段监督,通过电话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着力整治领导干部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集中整治“慵、懒、散”等问题,认真查找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起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渠道,认真受理作风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坚持快查快办,限期办结,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核查结果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认真回复,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和结论。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4)

(一)作风建设的释义。

作风是包括党政组织、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学习、思想活动、领导活动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模式,它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员干部的党性与世界观的外在表现,关乎党员和党政组织的形象的外在品质。党的作风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党的作风建设的整体态势可以通过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学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充分体现出来。

(二)作风建设的内涵。

一是思想作风。党的思想作风是党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问题,是全党在思想上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取向和风格特点。党的思想作风的核心是党的思想路线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最根本要求。二是学风。学风这一概念是1942年2月1日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举行的开学典礼演讲中提出来的。说:“所谓学风,不但是学校的学风,而且是全党的学风。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既然是这样,学风问题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第一个重要的问题”。学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学到的理论真正去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工作作风。党的工作作风是指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展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行为要求、行为态度和行为风格。党的工作作风建设的核心是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工作,做到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四是领导作风。我们党是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党成为领导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既然是领导党就要实行领导活动。党和党的领导干部在进行领导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态度和行为模式、行为习惯就构成了党的领导作风。五是生活作风。生活作风是党的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是干部的道德观念、人格品质、文化素养、生活情趣在日常生活中的综合反映,是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的直接表现,我们党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必然要求党员干部生活上要艰苦朴素、品行端正、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一)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化,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必然结论。

土地革命时期,由于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推行给革命事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一度出现“左”倾教条主义把红色革命地区丧失殆尽的惨痛教训。1945年,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的整风运动,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新中国建立初期,按照提出的“两个务必”思想,我党连续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不仅使党保持了革命战争年代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警惕和抵御糖衣炮弹袭击的显著效果,而且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得以巩固。“”时期,由于大搞政治运动,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脱离了广大群众,从而使党的作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宗派主义,家长制,封建专断,“乱打棍子、乱扣帽子、乱抓辫子”等各种歪风邪气滋生。实践证明,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整党整风、解决党内作风问题,在特定的时期确实取得了成效,但随着党的历史方位转变,这种方式的弊端也开始显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在深刻总结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解决党的作风问题,不能单纯依靠思想改造和政治运动,治本之策是制度建设,明确提出必须把党的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的思想。完备的、健全的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党风建设的推进,既可以预防又能够制止和惩处破坏党的优良作风的行为,遏制各种不正之风、消极腐败现象的蔓延,使搞不正之风的人失去制度靠山。

(二)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是由制度自身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首先,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制度一旦形成,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如果违反,将会受到惩治。因此,制度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其次,制度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形成以后,制度的结构和制度的安排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在一段时间内发挥它的作用,不可能轻易变动。制度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领导人的

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再次,制度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制度是有具体而明确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的,在实践操作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做,它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党的制度能够使人们正确界定党员、干部的正确行为与错误行为的界限。最后,制度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党的制度是全党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的体现,对全党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约束力,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它可以指导党内生活,规范领导行为,保证党的事业顺利发展。邓小平曾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三)作风建设制度化,是由作风问题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作风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种积淀,是潜移默化的过程,其突出特点是根深蒂固、难以改变。因此,形成一种优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克服一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不良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抓一抓就会有好转,松一松就会有反弹;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老的作风问题解决了,新的作风问题又会出现,或者老问题以新面貌出现。如果抓抓停停,或者寄希望于一次集中整治就能解决,抓一阵松一阵,不仅解决不了作风问题,还可能适得其反。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因而是改进作风常态化的重要保证。有了好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往往能让好的作风得到更好的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更有效的遏制。

(一)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作风建设制度化打下坚实基础。

90多年来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这一路径的开创,从1921年建党就开始,建党伊始,就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纲领》,1922年7月中共二大制定《中国共产程》,就是我党作风制度建设的总纲领。随后,在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史上首次提出了作风的概念,并系统概括出了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形成了党的作风建设的一整套理论。起草的《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论联合政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和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实践论》、《矛盾论》、《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中国人民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等一系列重要文献,深刻剖析了党内存在的党风、学风、文风不正的思想根源及其危害,批判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教条主义,明确党员干部、军队作风建设要求,是我党作风建设理论基础和制度雏形。

(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制度建设。

1979年11月,中央颁布《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要求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恢复和发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概括了党的历史上处理党内关系和整顿党风的经验,要求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出了党内政治生活中需要坚持的十二条基本准则,这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法则。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这篇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体现了对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

(三)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0年5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1993年4月中纪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卷的通知》,1993年8月中纪委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1997年1月和2000年4月中纪委、中组部连续印发了《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1997年5月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1998年7月中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

(四)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作风建设制度趋于成熟。

1、综合方面。2003年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年2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6年1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0年6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

2、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2005年1月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中纪委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2009年5月中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2010年12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

3、党员干部个人廉洁、作风、“三公”经费等方面。2005年1月《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2006年10月中办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08年8月财政部印发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7月中办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10年1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5月中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1年3月中纪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等。

4、选人用人方面。2002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修订),2007年1月《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2008年1月《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2008年2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2010年3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2010年4月出台的“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中央办公厅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

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5、监督检查、巡视、审计方面。2001年3月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卷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2005年2月中纪委印发了《关于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试行)》,2005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条例》,2005年12月中纪委、中组部印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2007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9年6月两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09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10年7月监察部颁发《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0年10月两办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

(五)十以来作风建设制度化日臻完善。

十以来,党中央从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制度治党、依规管党的水平,不断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一方面,2012、2013年,中央办公厅等50多个部门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筛查。1178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的只有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另一方面,2013年5月,中央批准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出台党内“立法法”,同时,就加强作风建设,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及时颁布了一系列指导意义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

1、综合方面。2012年12月中央出台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指出要改进调查研究;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要规范出访活动;要改进警卫工作;要改进新闻报道;要严格文稿发表;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上升为党内法规。2015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2、个人廉洁、公共支出方面。2013年5月,中纪委印发《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2013年7月,两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2013年9月,财政部等单位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用餐标准。2015年9月,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利用传统节日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2013年10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2013年10月,中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2013年12月《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干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做出全面规定。2013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对一些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带坏党风政风的现象进行严肃整治。

3、干部教育任免方面。2013年3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2013年12月,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强化离任责任审计。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5年7月,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通知要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从上面梳理情况看,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党的作风建设以新的时代内涵,并建立了以《》为总遵循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多个维度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制度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不断提高,为遏制“”等作风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历史、时代等复杂原因,制度系统性不够、不管用、执行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1、制度建设系统性还有待完善。党的作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主要包括等多个方面,由于层级多、部门广,容易造成制度构架与组织构架不相一致,对党的作风制度建设设计主体、设计内容、设计程序都没有具体明确,缺乏系统性,难以形成合力。制度延伸到基层,有些部门仅着眼本部门实际和特点,忽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导致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相互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在适用标准、尺度和方式方法上各不相同,造成制度之间相互祗牾、相互矛盾,形成了“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的制度格局,削弱了制度本身的权威性。

2、制度设计存在一定随意性。一些部门制定制度,一般性规定多,具体要求少;弹性的多,刚性的少;原则性的多,操作性强的少。如行政问责方面,缺少可操作性和严密程序性,缺乏统一的问责标准,往往会因受到网络舆情等外部因素干扰而偏移,导致相同职务级别、同一类别案件、相似违纪行为产生不一致的处理。比

如关于出国问题,据统计,16年间先后颁布了65项规则,平均三个月颁布一项,冲淡制度本身的权威性。一些制度只规定“不准”和“严禁”,但没明确违反“不准”和“严禁”如何处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相关制度规定,找不到令人信服的处罚依据。3、公众参与有待加强。党的作风制度是对党员干部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约束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其制度规定一般都通过文件形式下发,有的甚至只对监督主体、执行主体下发,提要求,只在体制内部循环,对社会公开程度不够,群众对作风制度建设具体规定知之甚少,了解不足。由于信息不对称,一定程度造成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行为不理解。

制度建设是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的根本保障。党中央在2013年5月9日下发的《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和2013年6月22日至25日的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的若干建章立制的要求。其总体思路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一)作风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和现实针对性。制度建设要反映时代要求,体现科学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艰巨,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浮现;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上。“”严重损害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党的作风制度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研究当前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办法,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为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任务保驾护航。

(二)作风制度建设要体现系统性和实效性。作风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种制度相互联系、协调配合,实现制度的功能整合,提高制度体系的整体功效。要深入研究其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制度法规体系,尽量使制度更加完整完备、具体周密、系统配套,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当前,工作重点应着眼于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会议公文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干部思想教育、改革干部政绩考核机制,用科学的考核指挥棒推动作风转变;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搭建起作风制度建设的系统框架。在制定制度和细则时要注重实效性,需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可行性和操作性。就是要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理解。防止制度内容繁杂、空洞无物,使笼统的规定尽量明确化,使原则的表述尽量具体化,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让大家记得住、传得开、行得通。比如,在加强实体性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程序性制度的建设,减少实体性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等等。二是科学性和规范性。就是要尊重规律、符合规律、严谨周密。抓紧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着力形成整体配套、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防止“制度缺位”“制度打架”。三是制度的制定要走群众路线,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使得制度建设能够充分反映群众的心声和需求。

(三)作风制度建设要体现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制定制度是基础,执行制度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也是一纸空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要采取重点查、随机查、暗访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切实把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作为对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要求,以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实践推动崇尚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强化制度的规范约束功能,制定有效措施,规范操作程序,改进执行效果,坚决克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行为。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不执行制度的有关机构和领导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使得制度规范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建设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围绕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构建一个以为总领,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教育、选人用人、文风会风、公务支出、公众参与、监督惩处七大制度体系支撑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核心。

风气好不好,主要看领导。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指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走向具有重要影响。”第一,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第二,进一步完善对“一把手”用权的监督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积极推行约谈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实行官邸制。第三,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第四,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规定,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一般错误、苗头性问题予以告诫、劝勉、问询。第五,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第六,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严肃党内生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一言堂”等问题。第七,进一步完善和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扩大申报范围(全体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明确申报的时间和期限,细化申报事项,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加大抽查面,对瞒报误报严厉惩处。

(二)完善学习教育和引导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概括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明确体现时代特征的党的建设的任务、要求和方法,提高党员特别是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用制度管学习、用制度促学风。要把学风状况、学习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把兴趣、心思、精力放在学习上、放在干事创业上,营造出改进学风的新气象。三是健全经常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度,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转变作风。四是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党员和干部及时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促进同志间的团结以及作风建设。

(三)完善选人用人和考核制度。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改进作风,首先要整顿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为基础,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选人用人

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问题干部提拔倒查机制,对违规失职者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破除唯生产总值的政绩导向,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作风转变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考评领导干部,既看能力又看作风,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四是要建立健全基层选举、公开、问责等机制,在干部工作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民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标准,真正实行“问绩于民”。(四)完善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所有公务支出管理、监控和惩处制度。

管住“公款”是治理作风问题的关键。完善管钱的制度体系,是扎紧制度笼子支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一是制定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基本规则,进一步明确“三公”经费在内的所有政府支出合理范围标准,做到支出有依据有参考,违规有惩处。二是修订现行的《预算法》,改革预算编制、审批、调整和监督过于简单化的问题。健全完善严格公开的财政预算、审核、核准制度。三是要健全公务支出定期报告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共经费预算、使用和决算监督。四是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务支出、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治理不良的文风会风。

会风文风是党的工作作风的集中反映。要以《八项规定》为统领,制定和完善改进调查研究之风、改进公务活动、改进新闻报道、精简文件简报等制度规定。一是进一步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严格会议审批,切实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时间、、经费,提高会议效率。二是要改进公文制度,控制发文规格,压缩文件数量,倡导清新文风。要通过改进会会风文风,引导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讲求工作实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会、办文和办事效率上来,不以会议落实实文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

(六)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和舆论引导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洗涤剂,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深入、最有效的监督,改进作风要最大化的用好群众的力量。一是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公众参与等制度,拓宽参与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如作风建设群众监督员、联系党政机关常态化等制度,让服务对象监督服务机构和人员。二是进一步完善民评议作风机制。建立科学管用的作风建设评议评价机制,把改进作风、反对“”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与任期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用刚性纪律约束促进作风转变。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组织座谈、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对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养成良好的作风。三是探索建立社会机构第三方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参与的专业性和约束性。四是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可建立倡导群众参与作风建设监督制度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可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定期通报机制,通报负面典型,以一儆百,震慑全体党员干部,形成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为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为耻的氛围。五是完善网络监督制度,加强与网民直接联系,提高网民参与和网络监督积极性。

(七)强化监督,将制度落到实处。

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统领,进一步细化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惩处问责工作,对作风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违反作风建设制度的组织、党员干部坚决查处,不放松不手软,让作风建设制度笼子接上“高压电”,确保制度的威慑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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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常态化建设篇(5)

总体而言,存在上述问题是主观客观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文化传统、社会环境、体制机制、利益驱动等多方面,但带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的原因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既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更有对制度贯彻落实不够的问题。具体原因有如一下几个方而:

针对存在问题,应切实抓好教育、监督、制度三个环节。但是,在这三个环节中,制度才是党的作风建设中起决定作用的方面。要坚持一手抓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手抓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努力构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一)着眼于强化制度观念,健全教育机制。制度的落实,必须以强烈的制度意识和信念作支撑;而这种意识和信念必须经过经常、长期的教育训导作用才能巩固。一要健全经常性、长期性教育机制。要树立经常抓、长期抓教育的思想,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增强制度观念上下攻夫。要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尤其要及时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的各种制度机制作为干部的必修课。二要突出教育系统化。要遵循思想教育的一般规律,切实抓好系统教育和日常性教育。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以超前意识和工作预见性,发现和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突出教育针对性。针对不同层次人员的思想水平、心理特点、工作阅历、工作性质、生活环境等特点,因人施教,切实提高教育效果。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6)

(二)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动员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议出台《江苏省关于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意见》,以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制度设计和落实,让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关键。比如,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让科学发展向上攀登,联系群众向下扎根深入人心,成为鲜明导向。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真正落地生根。

(三)着力研究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规律,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机制。一是把握党政机关作风运行规律,突出建章立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作风问题的治本之策。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既要在宏观上注重从思想上定标、在行为上立规,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又要从微观上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注重制度建设的法治性、权威性。二是建立落实“三严三实”的教育制度。“三严三实”是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把“三严三实”教育纳入干部日常作风教育管理体系,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将“三严三实”的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使之成为价值追求、行为规范。三是创新制度保障机制。把作风建设制度变成会说话的权力约束工具。对过时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制度要清理,宽泛化的、操作性不强的制度要细化具体化,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公车使用、干部任用、民主议事决策等一系列权力约束制度,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从体制上堵塞不正之风的漏洞。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重拳出击、严肃惩处,架起“高压线”。四是注重将作风建设制度纳入法制化程序。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使之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常态化运行,并吸收公众参与监督和管理,让制度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监控,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是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途经,是落实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防止“”反弹的重要手段。一是完善作风督查网络。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健全作风监督网络,定期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域覆盖。强化暗访抽查,增加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暗访检查频率,增强监督检查的随机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二是在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内部监督与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管用实在的监督机制。三是突出监督治理,以整风肃纪保证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刚性。在省级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重大节日、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列入督查范围。四是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发出整改建议书,督促整改作风问题。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7)

一、持续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思想教育

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党员干部必须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让理想信念始终坚定不移,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要让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起来,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工作、学习和生活,使自己真正脱离低级趣味,抵御各种不正之风,更加紧密地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制度建设

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供电行业作风虽然明显好转,但基础还不稳固。有些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很多方面与电力客户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要按照党中央和国网公司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两方案一计划”坚持以“钉钉子 ”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四个防止”。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不搞变通,不走过场。要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办事难、缴费不方便、故障抢修不及时等问题,解决好影响安全可靠供电的低电压、卡脖子等问题,着力整治职工关心的一线班组负担重等突出问题。无论是领导班子集体还是班子成员个人,都必须做到践行承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关键人、关键点、关键事,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整治“”,加强作风建设,制度是治本之策,是实现源头管理、长远管理的根本方略。必须要坚持依法治企,努力实现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要建立全方位的制度管理模式,对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使制度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要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认真学习和宣贯制度,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

三、持续提升用电服务,强化行业作风

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央企,服务既是义务又是责任,而且是无条件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就是为民、务实、清廉,其目的就是要用一心为民的思想,用务实求效的行动,用清廉公正的姿态,自觉服务群众。要恪守“你用电、我用心”理念,用心工作、用心服务、用心待人,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电、满意电。公司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深入基层调研经常化,及时听到基层群众最真实的呼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准确掌握群众用电的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及时排查群众思想的倾向性问题,认真制定预案,及时化解处理。深化为民服务工程,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坚持一口对外,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服务标准,简化业扩手续和内部程,保证服务便捷、高效。加强服务全过程监督,广泛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对投诉举报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对违反“三个十条”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供电服务事件及时通报、严肃问责。

四、持续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廉政建设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8)

毫无疑问,当前一个时期,“新常态”已成为一个热词,大有“乱把新常态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之势。那么,作为基层单位,如何做到科学认识、积极适应新常态呢?我认为,应牢牢把握新常态、新阶段、新特点、新要求,增强主动意识,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打破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努力实现新作为。

毋庸置疑,“新常态”必然带来一系列新的任务和挑战,只有从本职工作出发,首先弄清楚本职工作是什么,需要做些什么,才能有的放矢,在“新常态”中取得新突破、新成绩。新阶段下,住建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推进城乡一体发展。以孟子湖新区为龙头、小城镇为支撑,加快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重点打造城前、太平、香城、石墙四个中心镇,带动小城镇建设全面提升。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老城区要继续积极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绿化率,降低容积率。东城区、新城区要按照现代化城区的标准,统筹搞好地上地下设施的配套建设。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六化”提升工程,启动城乡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香城、中心店、城前示范片区建设水平,其他各镇至少打造1处示范片区,实现“镇镇有示范、片片有亮点”。规划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带,加快形成“点精、线优、片亮”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四是创新工作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造项目、包装项目、组织项目,由侧重于政府推动转向市场主导。积极探索以市场为主体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思维,突出用好政策、招商引资、项目打包三条途径做好片区改造征迁工作。创新实施项目帮办服务,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快速启动、按时间节点推进。五是严格实施行业监管。准确把握房地产发展态势,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逐一梳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会办,实现服务效能提升。强化工程质量,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全力打造精品项目。

住建局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程序、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推出一系列依法行政新举措。一是建章立制求规范。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依法行政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干部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审批服务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控机制,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提速增效抓审批。对住建系统负责审批的项目,一律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完善联动审批和跟踪服务制度,为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社区建设等提供更加简化的审批服务,坚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好事快办。三是搭建载体育标兵。深入开展政风行风、依法行政教育,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意见,全力整改落实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绩效考核,把重点工作、依法行政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提升量化考核指标比重,加大政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力度,严格效能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对执法科室及重点人员严明“三条禁令”,即严禁违规审批、严禁工程权力寻租、严禁吃拿卡要,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注重“窗口”建设,狠抓重点科室岗位,开展“我是窗口,我是形象”活动。通过“比工作零失误、比群众零投诉、比服务零距离”为内容的“三比竞赛”,培育一批窗口服务标兵,打造一支团队意识强、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的窗口队伍。四是依法行政促发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通过学理论、学法律、学科学知识,增强破解发展难题、服务基层群众、推进社会治理的本领。五是综合施治抓管理。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和管理效能。加大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部门联动、联合治欠的长效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实行百分制考核、劳务保证金管理使用制度、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手段,限时解决拖欠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新阶段下,良好风气正在成为新常态,但少数党员干部对“新常态”要求认识不到位,顶风违纪,踩了“红线”、闯了“雷区”;有些党员干部认为抓工作纪律过于严格,由此满腹牢骚,甚至对加强作风建设产生抵触情绪;有的党员干部对新常态执行不到位,阳奉阴违。这些隐蔽化、变异化的问题,是新常态下不容许的。必须尽快适应改作风的新常态,管好干部、改进作风、强化问责,才能最大程度减少作风转变期的阵痛,才能以作风建设“新常态”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一是从严从实管干部。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腐必反,一抓到底,形成强大震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加强离任

审计、年度审计、项目审计、重点审计,加大案件查处和惩戒问责力度,以法治思维和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二是持之以恒改作风。面对作风建设新常态,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建立科学完备且操作性强的制度机制,靠制度激励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形成脉络清晰、逻辑严密的责任链接体系。三是强化监督严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离不开监督问责的保证。过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旦监督问责稍有懈怠,不良风气马上就会卷土重来。因此,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狠抓监督问责。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下大力气破除那些大家习以为常、影响作风建设的潜规则、老习惯,着重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教育、引导和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改进作风、完成好本职工作,对工作不力、要求不严、出现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使作风建设“新常态”的要求成为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城市建设任重道远,住建局将主动适应新常态,发扬敢为人先、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和真抓实干、顽强拼搏、克难奋进的作风,以清晰明确的思路、扎实具体的措施,加快发展不动摇,苦干实干不懈怠,积极把邹城建设成城市建设引领区、城乡一体先行区、统筹发展示范区,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作出更大贡献。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9)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社会全面快速转型时期,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腐败现象呈现出易发多发的态势,一些领导干部和部分党员身上的不正之风也日益凸显,严重侵蚀了党的执政合法性,危害党的执政安全。为有效避免腐败和不正之风对党的肌体健康的侵害,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刻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①这一新论断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深刻反映了党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新认识,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建设理论,为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指明了方向。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条件下,必须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国大国成长的新要求,逐步构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并将其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途径,是持续提升党治国理政能力的内在要求。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为党的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世纪之交,随着世界形势的风云变幻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所面临的执政环境更加复杂,所肩负执政使命更加繁重。为确保党在复杂的执政环境中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早在1998年党便开始确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于2010年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纪委以及党的相关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责任,并强调必须做到守土有责,严格问责。此后,中央主要领导在多个重要场合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对当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阶段性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布置,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逐渐成为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气象。

推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走向常态化,有利于实现对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源头治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其在国家权力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对的国家而言,如果不能对执政党的权力进行科学规范和有效制约,则容易导致执政党的腐化变质。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敏锐地洞察到这一点,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②在某种意义上,有效遏制党内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的大肆蔓延,必须从党的自身建设角度进行系统反思和寻找破解之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途径,要取得显著的成效,必然要求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对履职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严格问责。只有党委有效履行主体责任成为党管党治党的常态,才能从源头上治理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推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走向常态化,有利于切实增强党治国理政的能力。为了有效应对党内存在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对党的自身建设和执政安全所造成的巨大潜在威胁,我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并从20世纪末开始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其长期的运行过程中更多强调党委的领导作用,而较少强调党委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党委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使一些人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职责③,从而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应具有的制度效力难以充分发挥。而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明确,强调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是“领导者”,更是“执行者”和“推动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切实落实至少具有以下几重意义:一是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的“牛鼻子”,有效解决了纪委对党委难以监督、不敢监督的现实难题。二是有助于破解一些地方、部门的党委、党委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只“领导”,不履责更不负责的现实难题。三是有助于推动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其中心工作来抓,从而有效化解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权威不足、力量不足等方面的现实难题,逐渐建立“党委主抓”、“纪委监督”的体制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良好局面。正是基于以上几重意义,推进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常态化,必将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效度,从而为切实增强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的现实挑战

主体意识不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党委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但长期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党委主要发挥的是领导作用,而非主体责任。长此以往,无论是党组织内部,还是社会公众大都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这一惯性思维。一些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尚未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体意识,尚未实现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向“执行者”、“推动者”和“支持者”的角色转换,与此同时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往往“自唱自演”,力不从心。

责任意识不强。有权必有责,在位必须为。但当前一些党委主要负责人尚未从党和国家的生命的高度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缺乏“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些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存在真心抓显性政绩考核指标,抓发展指标,用嘴抓党风廉政建设;一些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片面将“一岗双责”理解为只要自身保持廉洁勤政就好,而忽视对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等等。

主体能力不足。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责任主体具有与其所担负的责任相匹配的主体能力。但当前一些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能力,与履行主体责任所需的能力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能力相对较低,导致其难以适应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民主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的统筹能力、协调能力还不足等突出问题。

此外,在构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还不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政策举措还持观望、猜疑态度,并消极应付。一些人以“反常”的方式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甚至“习以为常”,以致于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那里成为常态,给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利益带来巨大损害。彻底改变这些违背党的性质和基本宗旨的极不正常的“常态”,有效消除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构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的重要挑战,也是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的基本要求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明确基本要求,是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前提。推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走向常态化,需要在“求新”上做文章,妥善处理“新”与“旧”的辩证关系,对旧的合理与管用之处继续坚持,对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进行系统总结与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树立新理念,实现新突破:

一是认清新形势、把握新趋势。党委主体责任制的切实落实,必须以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的科学研判为条件。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过程中,必须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机遇、新挑战与新趋势,及其对当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要求,并以此作为全部工作的总依据。

二是树立新理念。首先,必须吃透党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精神;其次,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变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改变一些人思想认识领域的“反常”现象;再次,必须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有权就有责”、“守土有责”、“失责必究”的理念。

三是实现新突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在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责任落实的方式、力度和成效上有的新突破。为此,必须首先注重加强制度创新。其次,应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鼓励各级党委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探索实施有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新举措,努力形成富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新模式。同时,还应注重总结新经验。再次,应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过程中,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更加注重解决新问题,在工作成效上有新起色、新成绩。

推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走向常态化,需要在化“新”为“常”方面下工夫。如果缺乏对“常”的追求,一些新的理念、新的举措便可能成为一时的应景之作,或某些官员的“政治秀”,其结果往往是既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又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因此,构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新常态,必须在“求新”的同时,更加注重“守常”:

一是注重对基本常识的坚守。能够成为常态的做法,首先必须符合常情、常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常识。“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权能匹配”、“失责必究”等理念是责任落实方面的基本常识,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政策实践都必须体现这些基本的常识。

二是注重对规律的把握。常态是事物发展“本来”和“必须”的状态,它反映的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要把握的一个基本规律便是权力的配置与运行规律。权力的拥有者总是倾向于将权力运用到权力的边界为止。要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性胜利,必须探索从源头上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体制机制。党在中国政治权力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也决定要从根本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就必须承担起合理配置权力、有效监督权力的历史重任。

三是坚持久久为功,构建长效机制。不能“一阵风”,风过之后便“涛声依旧”;也不能有问题才抓,没问题就放,使不正之风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④更不能抱有“毕其功于一役”的幻想。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的长期性与艰巨性,以久久为功的韧性,一以贯之的恒心,切实推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其次,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注重用制度将落实主体责任行之有效的举措和有益经验进行固化,逐步构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常态化的着力点选择

第一,建立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厘清责任,既是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的需要,也是对不同主体履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履责不力者进行责任追究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列举了党委所应落实的五大方面的责任,但并未对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责任进行明晰界定。当前一些地方已开始尝试界定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这些实践探索对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应在总结相关实践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党范围内逐渐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应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要求,明确党委所应承担的基本主体责任;其次,应明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党委所应承担的差异化的主体责任,既体现一般要求,又具有个性化特征,从而增强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构建党委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党委书记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过程中的态度、能力和“表率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效果。因此,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过程中,应围绕党委书记表率责任的落实,着力构建党委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一是强化党代会、委员会、全委会、常委会等机关对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党委书记应定期向党委权力机关汇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和质询。二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增加其权重,着力改变一些党委书记重发展、重业务而轻党建的局面。三是上级党委和纪委应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优和升迁提拔的重要依据,对那些履责不力的党委书记应根据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其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四是加强同级纪委对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各级党委书记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其逐渐形成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的共识,以此强化各级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

第三,强化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建设。俗话说:“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主体责任与主体能力的匹配,是主体责任得以有效落实的基本条件。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也必须高度重视主体能力的锻造。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责任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以来,鲜有因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或个人被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严重限制了制度的执行力。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责任追究”的高度重视,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在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也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强化责任追究作为重要着力点,以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从而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可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一是尽快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弥补其现有关于责任追究方面的缺陷。二是加大“一案双查”的力度。对一些重大案件,不仅应直接追究当事人的政治与法律责任,还应该倒查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根据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违纪政纪的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法律标准与衔接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追责的水平。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第2版。

②《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0页。

作风常态化建设篇(10)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新形势下反腐新常态,同时,也使各级党组织及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如何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来适应反腐新常态,成为目前企业管理者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本文就反腐新常态下的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试做探讨。

关键词 反腐新常态;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也日趋完善,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大力开展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时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深入推进企业反腐败斗争,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反腐新常态下抓好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对于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1 反腐新常态下高压态势

在党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标志着党的反腐败斗争工作逐步向着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迈进。在反腐败斗争高压的态势下,现代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准确认识反腐新常态,强化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企业管理层和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内部的监督,加强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坚决杜绝腐败行为,进而实现企业在新形势下健康和谐的发展。

2 反腐新常态下企业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2.1 企业领导对廉政文化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是企业生产实际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结合体,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思想认识。但是,目前还有些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对于廉政文化建设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把廉政教育工作看成是“软任务”,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实际效用不大,耗时长、费力大,不像其他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能直接产生效益。由于很多企业领导干部过分重视经济发展,忽视了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从而对反腐新常态认识不清,不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就导致了企业反腐败工作做得不到位,腐败现象仍然在某些角落里存在。

2.2 廉政文化建设相关制度不健全

就目前企业廉政制度建设来看,仍存在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一些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

首先,有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制度建设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可操作性不强。虽然近两年来随着党中央反腐力度和强度的加大,部分企业也出台了不少针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但是制度设计尚不完善,刚性不强,对执行制度的程序、量化评价标准也缺乏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其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有些企业由于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从而导致了个别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谋求利益,形成党内企业内腐败。

另外,廉政文化建设责任体系落实不到位,各级监督部门缺乏廉政监督意识,不能形成合力,大大阻碍了我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反腐新常态下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

3.1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反腐新常态下,现代企业党组织更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唤醒党章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企业内部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个人。打破反腐形式化的落后局面,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落到实处,对于企业领导干部及职工的腐败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从而开创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适应反腐新常态。

3.2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在反腐新常态下,从严治党更要制度先行,因此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要从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入手,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原则,充分落实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重点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建立科学、健全、可行的防腐、反腐、惩腐制度,为权力规范运行划定界限,从而确保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化和常态化,真正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方针。

3.3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在新常态下,企业需要加大反腐力度,切实做好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廉政监督网络体系,使企业中的每个党员干部、每名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够受到监督。另外,要改变党风廉政监督方法,以灵活多样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并且要延伸监督的领域,消除监督的盲区。可以加强社会舆论力量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进而大大提高反腐力度,打击反腐行为,加强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

4 小结

在反腐新常态下,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加大反腐力度,严格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监督机制,还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员讲纪律守规矩的模范带头作用,使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快速适应反腐新常态。

参考文献

[1]颜群.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J].民营科技,2013(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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