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前景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31 16:37:50

环境保护前景

环境保护前景篇(1)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环境保护这个引起世界各国人民关注的议题将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国于2015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提出了“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概念,如何利用税收手段为环境保护添砖加瓦,以及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可行性分析,应是税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当前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

一、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保护环境的意义

(一)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当前征收排污费的依据有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还有相关部委办局的规章。环境保护税或者条例的出台将整合上述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效力。

(二)可以更好地筹措资金,凝聚财力办大事

建设大型排污设施、环境整治都需要大额财力保障。环境保护税的全国统一实施,对依法规范征收排污费用,集聚大量资金,源源不断供给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投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集中建设公用的净水厂、垃圾处理设施等都离不开公共财政的资金筹措。

(三)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

增加产生污染的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减少市场对该类产品或服务的需求量,抑制污染性生产活动,最终为净化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作出贡献。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开征环境保护税并不是一味地打压、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相关企业单位在环境保护税开征初期可能要付出更多的税款或者是环保设备购置资金的明显投入,但从长远眼光看是促进企业更好地改进工艺水平,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利用了比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系统更庞大且更有税费征收经验和手段的税务系统,在征收面和征收数量上有所拓展,由此带来的财税整体收入必定有所增长。从国地税分税种征收角度出发,2015年之后营业税全面改成增值税,地方税收将不再有营业税这个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的增量也不会很大,客观上减少了地税税收收入。而假设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新设的环境保护税,必定是地税收入的一个新增长点。

三、环境保护税的若干要素构想

(一)综合已有税目,顺利过渡到新税制

1.目前已有环境保护税性质的税费,如车船税可以说是带有资源利用、控制燃油废气排放性质的税种之一,完全可以并入环境保护税,该税目采用的是分不同排量、吨位、净吨位标准进行征收。还有资源税是根据矿种区分税目。因此环境保护税可以沿用这些方法设立不同税目。

2.目前已由环保局进行征收的排污费等项目,针对已有的征费标准进行整合归并,可以根据行业分类设立,但不宜过细,目的是减轻征管压力。

3.可以新增税目,根据污染源的不同设立新税目。

(二)合理设置税率,公平企业税负

本着“谁污染谁负税”的原则,纳税人应当是污染排放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采用分档税率,高污染高税率,低污染低税率,无污染不征环境保护税,可以采用比例或者定额税率。对环境污染严重、大量排放工业有害物质、国家禁止的行业,比如高污染的化工行业、高能耗的地条钢制造电镀企业采用高税率,征收较多的环境保护税。对环境有污染、国家限制的行业,采用适当的税率,可以集聚环保建设财力;而对无染污、高科技、国家支持发展的行业则用税法规定不征环境保护税。

(三)规范进行减免退税

1.减税:基于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加快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投入,可以对特定企业单位减征部分税款。

2.免税:在建立在普遍征税的基础上,针对一些特殊状态、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单位可以免税,采用的方法可以是投资抵免、高新技术、加速折旧等。对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如核电站、大型水电站等项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免税。

3.退税:对减免的税额、错征的税额经审核后,可以从国库退库或者抵减本期及今后的税额。

四、环境保护税征收的难点预测及对策

(一)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给纳税人带来经济利润损失的顾虑,以及给最终消费者带来被转移税负的顾虑,地方政府也会担心增加企业负担给招商引资以及地方财政收入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开征环境保护税之前要加强立法宣传,颁布执行后要以案说法,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深入人心,使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长远发展眼光贯彻于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二)征税对象较为广泛,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固物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光的污染、声音污染等等,对税务机关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立法机关、税务机关要在设置税收各要素时要殚心积虑,尽量在实施之前考虑到各种因素,又要便于税务机关基层实际操作。

(三)征税成本可能较高,因为涉税面积较广,税务机关投入的人力、物力需要很多,而总体税额相对其他主要税种却较少。解决的方法是加强部门合作,利用具有专业知识及行政管理职能的环境保护机构的有利条件进行委托,继续由车辆保险机构代收具有环境保护税性质的车船税,不断探索提高征税效率、降低征税成本的方式方法。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环境保护前景篇(2)

引言:生物技术又被称作是生物工程,首要是以生命科学为根底,使用生物有机体或许组成有些以及工程技术原理,研讨和开发新商品是新技术的一种具有综合性的科学技术系统。随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大家环保意识的增强,近几年在环境保护作业中,生物技术得到了十分广泛的使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极好的发展前景。这篇文章就生物技术进行了简略介绍,并就其在环境保护作业中的使用进行了简略总述,期望对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进一步使用起到必定的推进效果。

1.中国生态环境现状

当时,中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工、农业也较快的发展起来,可是发展进程中构成的“三废”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严重的影响了中国的生态环境,并且构成了水、大气、土壤等资本的损坏。据不完全统计,当时中国六百多个城市中有一半城市都呈现出缺水的现状,近来几年来土地丢失量能够到达50亿吨,土地荒漠化日益加剧。另外,森林覆盖面积也越来越小,牧场逐步退化,每年有高达两千五百万亩绿地不见,对大家的日子环境和身体健康构成严重的伤害,疾病发病率也越来越高。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环境的管理力度,进步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使用高新技术进行环境保护作业,操控生态平衡已经变成环保作业者面临的难题和作业重点。

2.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使用

2.1生物技术在水处理中的使用

生物技术在改进水体质量,管理水源污染方面有很重要的效果。首要,在水体质量改进方面,生物技术使用最为广泛。污水中含有很多的有毒物质,成分十分复杂,其间包含重金属、有机磷、酚类、氰化物、有机酸、醛及蛋白质等等。使用微生物本身的推陈出新等生命活动,能够将水体中的有些有毒有害物质极好的去掉,然后使得水体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毒物质,使水体得到净化。固定化酶技术即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污水处理技术,首要是经过化学键合法使水溶性酶和固态不溶性载体相结合,然后将酶变成不溶于水但仍保存催化活性的衍生物,然后有效的对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进行处理。除此之外,生物膜处理法、活性污泥法、稳定塘法、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工程以及土地处理系统法等都是多见的水污染操控与管理的生物技术。

2.2生物技术在废气净化方而的使用

生物技术使用于水环境管理已经有了很长的前史,可是在废气管理方面前史还很短,研讨也十分有限。上个世纪80时代晚期,生物技术在工业废气净化处理领域的使用变成很多专家研讨的抢手。对比当时成熟的废气生物处理技术有生物洗刷、生物吸附以及生物过滤法等等,与传统的废气处理技术比较,突显出很多的优势,比如高效率、低成本、高安全性等等。当前,废气生物处理技术首要能够分为吸附法和过滤法两大类,吸收法首要在一些含有胺、酚和乙醛等污染物的气体的净化中广泛使用,去掉率能够高于百分之九以上,而生物过滤常被用作除臭技术,用于臭味废气的降解。德国使用生物膜过滤处理含硫臭气时,硫化氢去掉率能够到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2.3生物技术在固废处理中的使用

固废首要指城市中的废物、污泥、工农业生产废物等。使用生物技术,能够将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本化、减量化的处理,然后使其变成用于农业生产废料或者是有效商品,然后真正的完成变废为宝。通常废物堆肥技术能够分为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两大类,其间当前研讨最为抢手的是高温好氧堆肥技术。经过高温好氧堆肥技术得到腐熟肥料具有改进土壤、增强肥效等长处,达到保护环境目标的有效办法。

2.4生物技术在土壤污染管理中的使用

在对土壤污染管理进程中,生物技术首要使用于重金属污染修复进程,即是使用微生物的效果,对土壤中的重金属进行净化和削减,然后下降其毒性。土壤中的重金属会转变其化学形状,然后使重金属固定,经过生物吸附,还能够将重金属的量削减乃至消除。去掉重金属以后的土壤,能够进步有机质的含量,改进生态构造,然后有利于土壤固定,非常好的防止水土的丢失。

2.5污水的生物净化

污水的生物净化是使用微生物本身的生命活动进程对污水中的有毒物质进行搬运和转化,然后使污水得到净化的处理办法。当前,污水生物净化技术发展较快,好氧法、厌氧生物法以及生物发酵法己趋于成熟,这篇文章只简略介绍几种办法:

第一是固定化微生物技术。固定化微生物技术是70时代末由固定化酶技术发展起来的,它是指经过物理或化学的手段将游离的微生物固定在限定的空间区域使其保持活性并可重复使用的一项生物技术。其能够被用来处理通常高浓度有机废水、印染废水、含氮废水、难降解有机废水及其他废水等,一些具有特异性的优势菌种不断得到改造或发明,将这些高效专性菌如脱色菌、脱氮、脱磷菌假单胞菌等进行固定化后,菌体密度进步,大大增强了处理效率,尤其是对难降解有毒物质有显着优势。

第二是生物强化处理技术。生物强化处理技术是为了提高废水处理的效果,而向废水中投加从自然界中挑选的优势菌种发生的高效菌种,以去掉某一种或某一类有害物质。首要效果方式有:直接投加特效降解微生物,废水中的微生物能够附着在载体上构成高效生物膜或以游离的状况存在;引进生物强化制剂,主要用于处理城市污水,有机物的去除率可以得到显著提高,固体物质的产生会减少、硝化作用得以增强,从而提高污水脱氮脱磷效果;固化生物强化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把特定的微生物关闭在高分子网络载体内,使菌体掉落少、活性高,然后进步优势微生物浓度,增加了其在生物处理器中的存留时间。

2.6白色污染的消除

“白色污染”是指被扔掉在环境中的废塑料包装物及废农膜对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构成的损坏。据资料显示,当前中国土壤、沟河中塑料废物有百万吨左右,约45000km2面积的废农膜残存在土壤中,若再不采取相应办法,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生态和环境,研讨和开发生物可降解塑料己迫在眉睫。而使用现代生物技术消除白色污染的路径有:

第一是使用生物工程技术能够广泛地挑选能够降解塑料和农膜的优势微生物、构建高效降解菌。

第二是使用生物工程技术能够别离克隆降解基因并将该基因导入某一土壤微生物(如:根瘤菌)中,使两者一起表现各自的效果,将塑料和农膜敏捷降解。

结束语:总之,环境保护事业离不开生物技术的使用,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事业中起到了不行代替的重要效果。在将来,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进程中必需要考虑到发展的因素,必须将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有效的一致起来,构成与经济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系统,然后完成生物技术真实的价值,保证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为大家发明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在一定程度上不断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一致作出应有的奉献。

参考文献:

[1]唐琼,李正山,尹华强. 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及前景[J]. 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2,10:28-35.

环境保护前景篇(3)

1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

目前我国由于工业“三废”污染、农用化肥和农药的污染以及废弃塑料和农用地膜的污染,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使得水污染日益加剧,水资源严重短缺,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已有一半城市缺水,农村则有8 000万人和6 000万头牲畜饮水困难;土壤污染严重,耕地面积锐减,近10年来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50亿t,土地荒漠化日益加剧;森林覆盖面积下降,草场退化,每年减少森林面积达2 500万亩;人们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疾病发病率急剧上升。因此,加大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如现代生物技术来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持生态平衡,提高环境质量已成为环保工作者的工作重点。

2 现代生物技术与环境保护

现代生物技术是以dna分子技术为基础,包括微生物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基因工程等一系列生物高新技术的总称。现代生物技术不仅在农作物改良、医药研究、食品工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也随着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在治理污染、环境生物监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20 世纪 80年代以来生物技术作为一种高新技术,已普遍受到世界各国和民间研究机构的高度重视,发展十分迅猛。与传统方法比较,生物治理方法具有许多优点。

(1)生物技术处理垃圾废弃物是降解破坏污染物的分子结构,降解的产物以及副产物,大都是可以被生物重新利用的,有助于把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减轻到最小程度,这样既做到一劳永逸,不留下长期污染问题,同时也对垃圾废弃物进行了资源化利用。

(2) 利用发酵工程技术处理污染物质,最终转化产物大都是无毒无害的稳定物质,如二氧化碳、水、氮气和甲烷气体等,常常是一步到位,避免污染物的多次转移而造成重复污染,因此生物技术是一种既安全又彻底消除污染的手段。

(3)生物技术是以酶促反应为基础的生物化学过程,而作为生物催化剂的酶是一种活性蛋白质,其反应过程是在常温常压和接近中性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大多数生物治理技术可以就地实施,而且不影响其他作业的正常进行,与常常需要高温高压的化工过程比较,反应条件大大简化,具有设备简单、成本低廉、效果好、过程稳定、操作简便等优点。

所以,当今生物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清洁生产、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无害化处理等各个方面。

3 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3.1 污水的生物净化

污水中的有毒物质的成分十分复杂,包括各种酚类、氰化物、重金属、有机磷、有机汞、有机酸、醛、醇及蛋白质等等。微生物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可以解除污水的毒害作用,从而使污水中的有毒物质转化为有益的无毒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当今固定化酶和固定化细胞技术处理污水就是生物净化污水的方法之一。固定化酶和固定化细胞技术是酶工程技术。固定化酶又称水不溶性酶,是通过物理吸附法或化学键合法使水溶性酶和固态的不溶性载体相结合,将酶变成不溶于水但仍保留催化活性的衍生物,微生物细胞是一个天然的固定化酶反应器,用制备固定化酶的方法直接将微生物细胞固定,即是可催化一系列生化反应的固定化细胞。运用固定化酶和固定化细胞可以高效处理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无机金属毒物等,此方面国内外成功的例子很多,如德国将能降解对硫磷等9种农药的酶,以共介结合法固定于多孔玻璃及硅珠上,制成酶柱,用于处理对硫磷废水,去除率达95%以上;近几年我国在应用固定化细胞技术降解合成洗涤剂中的表面活性剂直链烷基苯磺酸钠(las)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对于含100mg/l废水,降解率和酶活性保存率均在90%以上;利用固定化酵母细胞降解含酚废水也已实际应用于废水处理。

3.2 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

重金属污染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的生物修复是利用生物(主要是微生物、植物)作用,削减、净化土壤中重金属或降低重金属的毒性。其原理是:通过生物作用(如酶促反应)改变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化学形态,使重金属固定或解毒,降低其在土壤环境中的移动性和生物可利用性,通过生物吸收、代谢达到对重金属的削减、净化与固定作用。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过程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的含量,激发微生物的活性,由此可以改善土壤的生态结构,这将有助于土壤的固定,遏制风蚀、水蚀等作用,防止水土流失。

3.3 白色污染的消除

废弃塑料和农用地膜经久不化解,估计是形成环境污染的重要成分。据估计我国土壤、沟河中塑料垃圾有百万吨左右。塑料在土壤中残存会引起农作物减产,若再连续使用而不采取措施,十几年后不少耕地将颗粒无收,可见数量巨大的塑料垃圾严重影响着生态和环境,研究和开发生物可降解塑料已迫在眉睫。利用生物工程技术一方面可以广泛地分离筛选能够降解塑料和农膜的优势微生物、构建高效降解菌,另一方面可以分离克隆降解基因并将该基因导入某一土壤微生物(如:根瘤菌)中,使两者同时发挥各自的作用,将塑料和农膜迅速降解。同时,还需大力推行可降解塑料和地膜的研发、生产和应用。

有些微生物能产生与塑料类似的高分子化合物即聚酯,这些聚酯是微生物内源性贮藏物质,可以用发酵方法进行生产,由此形成的塑料和地膜因有可被生物降解、高熔点、高弹性、不含有毒物质等优点而在医学等许多领域有极好的应用前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产量,人们正在用重组dna技术对相关的微生物进行改造,此方面目前一个研究热点是采用微生物发酵法生产聚-β羟基烷酸(phas),研究人员正设法构建出自溶性phas生产菌种,即将phas重组菌进行发酵,在积累大量的phas后,加入信号物质,使裂解蛋白产生,细胞壁破坏,phas析出,以简化胞内产物phas的提取过程,降低提取成本。

3.4 化学农药污染的消除

一般情况下,使用的化学杀虫剂约80%会残留在土壤中,特别是氯代烃类农药是最难分解的,经生态系统造成滞留毒害作用。因此多年来人们一直在寻找更为安全有效的办法,而利用微生物降解农药已成为消除农药对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能降解农药的微生物,有的是通过矿化作用将农药逐渐分解成终产物co2和h2o,这种降解途径彻底,一般不会带来副作用;有的是通过共代谢作用,将农药转化为可代谢的中间产物,从而从环境中消除残留农药,这种途径的降解结果比较复杂,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为了避免负面效应,就需要用基因工程的方法对已知有降解农药作用的微生物进行改造,改变其生化反应途径,以希望获得最佳的降解、除毒效果。要想彻底消除化学农药的污染,最好全面推广生物农药。

所谓生物农药是指由生物体产生的具有防止病虫害和除杂草等功能的一大类物质总称,它们多是生物体的代谢产物,主要包括微生物杀虫剂、农用抗生素制剂和微生物除草剂等。其中微生物杀虫剂得到了最广泛的研究,主要包括病毒杀虫剂、细菌杀虫剂、真菌杀虫剂、放线菌杀虫剂等。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广泛的使用。现在人们正在利用重组dna技术克服其缺点来提高杀虫效果,例如目前病毒杀虫剂的一个研究热点是杆状病毒基因工程的改造,人们正在研究将外源毒蛋白基因如编码神经毒素的基因克隆到杆状病毒中以增强杆状病毒的毒性;将能干扰害虫正常生活周期的基因如编码保幼激素酯酶的基因插入到杆状病毒基因组中,形成重组杆状病毒并使其表达出相关激素,以破坏害虫的激素平衡,干扰其正常的代谢和发育从而达到杀死害虫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孔繁翔. 环境生物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环境保护前景篇(4)

一、目前我国旅游景区在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1.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景区环境的保护

因我国旅游业因我国旅游业起步比较晚,旅游市场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很多旅游景区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景区存在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景区的开发利用中有点盲目,从而导致很多旅游景区的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很多高山旅游为方便游客登山或者经济利益驱使建索道砍伐了大量树木,造成景观的破坏。近几年,有很多景区为了增加娱乐性吸引游客或者增加娱乐项目收益,破坏景观修建漂流、滑草等项目现象十分严重。许多风景名胜区内,多头管理、抢权、轻责、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十分严重。

2. 旅游景区开发与保护管理体制不健全

旅游景区的监管体制已经成为目前束缚我国景区发展的一大障碍,目前,我国旅游资源分属不同的部门,包括林业、建设、环保、文化等部门,有的旅游景区还分属好几个部门监管,各部门的社会责任及行业功能或者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缺乏全局观念,难以产生一致的管理效应。我国目前多数旅游风景区的管理体制属于政企不分。所以我们迫切需建立一种机制来解决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以实现我国旅游景区更好的开发与保护。

3.旅游景区开发投入市场后,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目前很多旅游景区由于受短期经济利益驱使,在旅游景区在开发的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开发资源,利用资源,却不重对旅游景区的保护,结果导致很多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同时一些投资开发商,不注重科学规划,过度追求门票数量的经济收益,过度接待旅游者,没有科学的控制旅游景区的环境承载力,致使旅游环境容量过度饱和而使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每年旅游旺季,各个景区都不可避免的发生这种情况,就连九寨沟都不可避免。再者就是如山西应县木塔这种情况,人为是一个因素,同时因受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景观破坏。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中国很多旅游景区在开发利用中,不能科学规划开发利用,致使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将很难促使旅游业更好的发展。?

二、解决旅游景区开发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措施

1.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的主导地位,健全景区环保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在开发时,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哪里该建建筑物、索道、娱乐设施,哪里不该建设,一定要严格审批,不能有过多的人工建筑。不能单纯为了短期经济效益目标而滥建。旅游景区在开发投入市场后,要健全景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景区环境承载力的问题,旅游景区切不可在景区运营后过分追求门票数量的经济效益而忽视景区的环境容量问题,以免造成超负荷的接待量,严重破坏景区的环境。否则后果难以预料。避免出现类似玉龙雪山、九寨沟、滇池这样的问题。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将很难修复,将使旅游资源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将严重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与生存环境。因此,政府部门要从长远角度出发,加强自身主导地位 切实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科学管理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开发,同时健全景区的环境保护制度,科学管理利用,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旅游景区及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制度的制定,需要人们的参与执行。只要人们环保意识增强,做到环境保护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定能为景区的环境保护起到很好的作用。

首先,加强对景区管理者的宣传,提高景区管理者的环境保护保意识。只要管理者对制度认可,才会把制度执行到行动中,才能切实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其次,加强对游客的管理,目前,游客对景区环境在人为因素的破坏中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游客的乱刻乱画,生活垃圾的乱丢弃等不文明行为,都对景区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游客破坏景区环境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加强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再者,社区参与景区环境保护的作用也不容小觑。旅游景区与当地社区的协调发展,也为旅游景区的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旅游景区开发与保护要从当地社区利益出发,考虑社区利益,追求旅游景区及所在社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加强社区参与,同时使社区居民的利益得到相应保障,使居民产生旅游景区“主人翁”的感觉,那么,他们自会在景区的开发与保护过程中,积极主动的配合景区,使景区开发得以顺利进行。九寨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反例比如青州仰天山,在开发初期,没有与当地社区搞好关系,致使在十一旅游旺季,当地居民毁坏进景区的道路,切断电源,严重影响景区的发展与利益,更谈不上当地居民会主动参与到景区的环境保护中来。?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不是对景区不去进行开发而是在保护之下进行合理的开发,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对景区进行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要开发势必有破坏,作为景区的管理者和开发者们应在合理的保护之下对旅游景区进行科学的规划开发,将其投入旅游市场,也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目前已开发利用的旅游景区应立足于保护景区的自然性,确保旅游资源的生态性和完整性,使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可持续性的良好发展。当然,对旅游景区的环境进行保护不仅仅是对原有景观的天然性进行保护,而是要用更为合理科学的规划和方法去进行维护和管理,旅游景区开发要在保护原生态的文化和当地社区居民的社会和环境利益的基础上,使旅游景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达到完整和谐的统一,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守秋.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2]金瑞林,汪劲.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环境保护前景篇(5)

一、我国当前旅游环境的现状

旅游环境概括说包含了社会人文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旅游资源本身和旅游气氛环境。具体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定的某个区域或范围内各种不同因素的存在状况和作用的综合结果。

而我国旅游行业现今面临的诸多环境问题中,主要包括了:旅游活动全过程中形成的环境问题,工业生产对旅游环境的破坏,制度不完善和管理不健全,环保经费严重不足,资源过度开发和重复建设破坏旅游区环境,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旅游活动全过程中形成的环境问题。旅游者在游览景区活动的过程中无意或者故意的损坏直接导致旅游环境的破坏,尤其是知名度较高、名声在外的热门景点,旅游旺季时,短时期内涌入大量人群,国内许多的景点景区,这种超容量超负荷运转的现象十分突出,导致景区内植被受到不可恢复性的破坏,野生动物受到了永久性的伤害,环境受到了极大的污染,缩短了其寿命,大大的降低了景区景点的吸引力。

(二)工业生产对旅游环境的破坏。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工业生产带来的一系列污染严重破坏了之前的自然生态环境,对景区的影响是最为持久的。在我国,由于工业化水平非常落后,工业生产技术含量低,“三废”的污染造成了很多以旅游业著称的城市总体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十世纪初,江苏省太湖就爆发了一场蓝藻诱发的生态灾难,让无锡市民哄抢纯净水饮用。除了太湖,还有滇池、巢湖、淮河、海河等,都是因为工业生产对水体污染日益严重。

(三)制度不完善和管理不健全。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管理不健全。我国关于在环境保护上虽然在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制定了一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但却没有一套集完整性、系统性、专门性的旅游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加之长期以来,旅游景区没有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一个旅游景区往往分属不同的几个部门主管,形成了旅游部门、环保部门、住建部门多头领导,互相扯皮,各自为政的现象,对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延续和开展非常的不利于。

(四)环保经费严重不足。一直以来我国财政拨给的环保业务费用和环保专项经费严重短缺,非常多按规定需要交纳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实如时如数的加以征收,再加上过去环境污染治理太多工作不到位,导致很多的的专项没有资金保证,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导致了恶性循环。例如,许多景区的业务部门,只有有为数不多且陈旧的监控测量设施以外,多数没有闲置的资金购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景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五)资源过度开发和重复建设破坏旅游区环境。当前,许多地方人民政府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片面的、盲目追求高利润,再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与建设,盲目扩大旅游区、修建旅游设施,使许多地方的旅游资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造成了旅游设施建设与旅游景区整天不协调,破坏了旅游环境。

二、旅游环境保护的对策与分析

根据前文对造成旅游资源质量和旅游环境不断下滑诸多因素的深入分析,持续加强旅游保护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阶段。但是,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系统性、专门性的工程,是旅游业得以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与保证。持续保护和着力恢复旅游环境的高品质,防止旅游环境不断恶化,需要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应采取以下几方面对策:

(一)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实现全员参与管理。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专门性的工程,需要政府部门、主管的业务部门、景区所在地常住居民和旅行者的共同参与;因此,通过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可持续观念教育以及可持续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可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的旅游环保意识,向全体旅客、从业者和景区所在地常住居民或附近居民深入宣传旅游环境保护知识也日益重要。

(二)增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能力及管理能力。旅游环保工作点多、面广、线宽,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坚持“防患于未然”,努力避免不断进行“综合治理”,把“防胜于治,防优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贯彻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使旅游环境保护得以工作全面地、宏观地、系统地贯穿于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每个阶段当中,规划的同时,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环测和评估,对环保的点、面、线可能造成的破坏程度和范围以及景区承载能力有效调控,努力规避在旅游开发和发展过程中重产值、重利润,轻环境、轻质量的短时行为,争取避免粗放式的管理模式。

(三)建立健全旅游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强补齐旅游环境立法。旅游环保工作的根本前提是日益完善和齐备的法律制度,通过对旅游者和旅游业者制定日常行为规范,对破坏行为实行强制性的惩罚与干涉。截至到目前,经过前期的努力我们国家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但这项工作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更为专业,因素也更复杂,因此,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进行配套完善。

环境保护前景篇(6)

循环经济是近几年来逐渐开始提出并得到各个行业认可的一种经济理念,其能够很好的达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最终促进两者的共赢发展。在当前我国的旅游行业中,这种经济理念也得到了很好的贯彻[1]。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很多地区的旅游景区发展长期处于粗放式管理模式,虽然在短期的时候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但是随着旅游的发展,区域生态环境也受到了较大的破坏,给旅游活动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因此,探究循环经济下旅游景区管理的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1相关理论概论

1.1循环经济理念

循环经济主要是指物质的循环性利用和再生的经济,是一种资源回收利用的经济模式。综合来说,这种理念主要是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当做最主要的目标,并遵从自然环境对于物质能量的运转规则。在实际应用中,其可以让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证双方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循环经济使得经济发展形成了一种“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大大降低了资源的消耗,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也不会产生过多的环境污染。可以预见的是,这种理念在以后的时间里将会有更好的应用。

1.2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是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一种开发性保护,保障生态系统尽可能的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由于本文探讨的重点主要就是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因此这里也着重说明旅游生态保护的内容。旅游行业跟其他行业有一定的不同,行业的发展对于生态环境的依赖性非常强,这在那些自然风光为主的旅游景区中体现的更为明显。因此,如果旅游景区管理对于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就会对景区本身的旅游活动产生波及,不利于区域旅游的发展。而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则是指在景区管理的过程中,注重探究影响景区生态环境平衡的因素,并不断的优化景区管理,保障景区管理不会破坏生态环境,最终达到双方的共赢发展。

1.3循环经济背景下旅游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①目前很多游客都有了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多方面的意识,在平时的时候也开始使用那些绿色产品[2]。体现在旅游景区中就是多数游客更倾向于那些环境良好并且没有太多污染的景区。而景区积极进行生态保护就能够迎合游客的这种意识,最终促进景区的发展。②旅游景区的发展本身就立足于生态环境之上。如果景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较大程度的破坏,那么景区也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因此,在循环经济背景下开展旅游生态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2循环经济理念下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2.1旅游生态保护没有组织

目前我国很多景区的旅游生态保护还停留在表面的层次,并没有充分的融入到景区管理和开发的组织规划中。这种情况使得一些景区在进行扩张建设的时候,很有可能使得自身的行为跟生态环境发生冲突,最终难以真正提升景区生态环境的层次,使得景区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2.2缺乏生态保护的人才

循环经济下的景区生态环境保护不仅需要相应的管理人才拥有景区管理的相关知识,同时对于循环经济、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都有深入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这就使得我国很多景区都很难招收到高素质的人才,最终导致生态环境保护在景区管理中很难推进。事实上,正是因为专业人才素养过低,使得景区管理无法找到最合适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法和策略,不仅不能充分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还使得景区收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3改善内部管理体系

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背景下,需要旅游景区有意识的控制自身的开发行为,避免过度开发对于区域环境带来更多的压力。目前我国很多景区在发展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区域生态环境承受力等多方面的内容,仅仅从利益的角度来开发景区周边环境,难以达到景区管理和生态环境的共赢发展。

3循环经济理念下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3.1优化规划和组织体系

在规划管理方面,旅游景区一方面应该依照行管的法律法规,按照规章制度完成各类建设和开发工作;另一方面也应该根据生态旅游开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对于建设中的项目进行密切的监控和管理,如需变更也要经过上级批准后才能进行调整[3]。在组织管理方面,旅游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应该在当地政府和旅游行业的综合带领下,结合具体的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由景区的相关管理部门直接制约旅游开发公司,负责整个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经营工作。

3.2加强人才队伍培训

生态旅游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旅游专业,对于旅游管理部门、旅行社和游客等多个主体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旅游区的开发者和管理者来说,需要掌握旅游管理、生态旅游、生态系统等多个学科的知识。而我国很多景区在这些方面的人才都比较缺失。这也使得生态旅游开展的进程和效益都比较缓慢。在此基础上,我国景区应该加强对于该类人才的培训,积极使用派出去请进来的人才培训建设机制,综合提升现有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景区还应该积极引进一些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经验的管理人眼,从而加强对于旅游区生态旅游的管理,促进整个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

3.3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环境保护前景篇(7)

众所周知,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环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环境的脆弱性,旅游发展又给旅游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因此,对旅游环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统保护,势必影响到旅游发展的持续性。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1.旅游对环境的破坏。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损害和污染。旅游对环境的破坏问题已得到旅游界的相当重视,在此本文不予赘述。旅游对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来自游客的破坏,大批游客拥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旅游对环境危害的另一来源则是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这种破坏在第三世界旅游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更甚,消极影响更大。究其原因,旅游开发和发展对环境的损害可归纳为如下三点:

首先,旅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其次,是对景区环境的粗放式管理,对旺季游客过分集中的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疏导或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发展过程中,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势日益明显。

因此,如何一方面发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旅游赖以持续发展的环境成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决的课题。

2.旅游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与实业部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识,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国自1973年始先后频布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文物保护法》,以及1992年巴西联合国环发大会后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等等规定都不同程度地与旅游环境保护有关,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行政管制体系。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精诚合作、联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尽令人满意之处。

对旅游环境有效保护的制约因素可作如下几方面的归纳:

①旅游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

国家有关部门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旅游业尚没有自己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我国政府1985年才将旅游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一项事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业在我国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因此,关于环境保护虽然在立法上作了许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却缺乏健全管理。旅游区大多数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有的虽然办了,但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把关,流于形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指出:“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质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然而事实上,这些措施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0、31条规定:“刻划涂污和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或文物所在单位处以罚款或赔偿损失。”其中何谓“尚不严重”,罚款赔偿如何界定,都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加之一个时期以来,旅游区没有权威性的环境保护机构,往往一个旅游区分属几个部门主管,形成旅游部门、环保部门多头领导,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利于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开展。

②重产值、轻环境

虽然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但对基层企业领导者和经营决策部门来说,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一直是个两难选择。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和发展中,以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③环保经费紧张

各级财政拨给的保环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加之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许多该收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数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帐太多,导致许多环保治理项目没有资金保证,环保工作无法实施,形成恶性循环。许多旅游区的环保部门除了有一两台陈旧简陋的监测设施外,多数无钱添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旅游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④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生态意识不强

我国许多风景优美的旅游区座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仍处在半封闭、半开放的发展状态中,过着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种田的生活方式,因此,当其居住地被开发成旅游点时,居民们或破坏生态或猎杀动物以供纪念品交易,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旅游经济收入。居民低弱的生态意识也反过来影响了旅游者的生态意识,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对文物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很是普遍。

⑤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问题远未从理论上和管理上得到解决。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和景区,旅游旺季时,长期“人满为患”。关于客容量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本文拟在第二部分作详细论述,在此故略。

前文提到的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诸类问题加剧了旅游与环保的矛盾,使保护主义者和实业部门的冲突,游客和目的地居民的冲突以及居民之间的冲突更加恶化。

二、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周期循环模式

旅游人数、旅游区客容量与环境质量之间有着一种直接的密切关系;旅游人数大于或等于景点饱和承载量时,旅游对环境的破坏则大些,反之,则小些。旅游环境质量变异涉及游客行为、心理、社会文化、居民参与程度等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可能在某个微观的具体时间断面上,呈现出无规则的特征;但是从旅游景点的宏观历史发展看,游客到达人数与景点演变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周期循环规律。下面本文想借助RichardW.Butler博士的旅游景点周期循环演变模式,通过分析游客人数与景点发展的关系,来提出相应的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设想。

1.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

Butler博士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旅游地理系教授兼主任,在长期从事安大略省北部乡村旅游景点发展演变的研究之后,于1980年在《CanadianGeographer》刊物中发表题为“TheConceptofaTouristAreaCycleofEvolution:ImplicationsforManagementofResources”一文,并由此提出了旅游景点历史演变模式,按时间发展和游客到达人数,Butler把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演变划分为六个过程:即,开发、参与、发展、巩固、萧条、重现活力(或衰亡)等(如图1示)。

根据进入游客的数量,旅游者类型特征以及旅游设施的发展状况,这六个过程又可归纳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含开发与参与两部分,吸引的游客以少数先锋型旅游者为主,如探测旅游者、嬉皮士、流浪汉等;少数当地人参与旅游活动;该阶段旅游人数少,设施设备简陋,游客或搭帐野营或借宿当地人家中,此时的旅游发展仍处在自由无序状态;旅游对环境尚不构成威胁。第二阶段包括发展,巩固和萧条三大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大量游客涌入,景点吸引各种类型的旅游者,尤其以大众旅游者为多,中、高档宾馆数量不断增加,旅游设施设备趋于齐全;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游人大量涌入对环境的威胁日前明显。第三阶段是产品的更新开发阶段,此时的旅游者仍以大众旅游者为主,在数量上可能呈上升趋势、也可能呈下降或衰亡趋势,但无论游客数量的多寡,齐备的旅游基础设施已饱受折腾,旅游环境质量和景点的吸引力已明显下降,旅游人该地区文化和环境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经过管理上的弥补措施,如关闭大修、开发新产品,恢复环境吸引力等,该景区的旅游发展尚有回光反照的可能;否则该景区就从此走向衰亡了。

2.景区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

从对前一部分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个景区的历史发展演变、景点的质量和吸引力都与该景区的环境保护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一个景区的旅游环境保护,也应和该景区的发展演变相对应,呈周期循环保护状态(如图2)。

A.环保开端a.开发e.萧条

B.系统保护措施实施b.参与F.再现活力

C.持续保护c.发展g.衰亡

d.巩固

在景区的开发,参与和发展的初期阶段,游客和当地居民卷入的人数少,远未达到旅游区的容量,旅游发展未有系统管理的存在,该阶段旅游对环境的破坏虽不明显,但已存在,因此应作为景区环境保护的开端(A),有关部门应对该阶段已存在的环境破坏现象做及时的观察和研究,以便科学地、合理地预测和估计该景区今后旅游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景区设施建设,以及大量游人介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程度,范围和有效保护的重点难点,为该旅游区今后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环保依据。强调环保开端阶段在一个景区发展中的意义尤其重要;因为该阶段的环境破坏常常因其“微不足道”而被忽略,而后却给人带来“为时已晚”的遗憾。

当景点经历迅速发展,巩固到萧条阶段时,系统的旅游环境保护措施应及时跟上,这是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第二阶段(B),该阶段游客对景点的需求呈急剧上升趋势、游人大量涌入,旅游区容量常常处于临界范围内,设施呈紧张状态,加上相关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发展对景区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若不妥善保护和管理,环境质量和景区吸引力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该阶段及时系统的实施环保措施是景区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保证。

景点的发展在历经了萧条阶段之后,可能由于旅游实业部门更新产品、加强营销手段、提高产品质量,而重现活力;也可能由于各种努力的失败而从此走向衰亡。但无论如何,对一个景区周期循环的环境保护,不会因景区衰亡阶段的到来而结束;因此,该阶段对景区环境的持续保护(C)是景区旅游得以持续发展的实现。

上述提到的旅游区环境保护完整周期的三个不同阶段,可能会因不同类型的旅游者需要差异、旅游心理和行为、以及地方文化和居民参与的不同程度,而在微观上体现出不同的特征;但从旅游景区发展演变的整体而言,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的三个阶段能从动态的角度、宏观地描述景点历史发展演变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从动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周期循环保护划分为环保开端、系统保护措施实施和持续保护三个阶段的提法,和从静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状态划成不足状态,饱和状态和过度状态之说,在管理方法论和具体措施实施上,可以相互弥补、相得益彰。

(附图{f90304})

图2景点演变、承载量与环保关系

3.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存在的理论问题

Butler的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自1980年提出后,西方许多学者曾多次把它应用到旅游景点或旅游产品历史发展演变的实际案例分析和研究中,并在理论上和经验数据上对原模式作了进一步的发展(Hovinen1981,Lundgren1983,Meyer-Arendt1985,Keller1987,Strapp1988)。在众多的文献中,1987年DouglasPearce对西班牙阳光海岸的考察研究发现,景点幼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衰老期等四个阶段之发展演变与游客数量、旅游环境、景点的城市化和产品资源的商业化不无密切关系;而在这诸多影响旅游景点吸引力的因素中,游客人数的多寡和环境质量的好坏,对延长景点的寿命,起着最直接的使用。与地中海沿岸的其它景点相比,成年期游客的大量涌入和旅游环境质量的急剧下降使西班牙阳光海岸迅速进入了衰老期,加上环境保护措施没有及时跟上,致使该旅游地永远失去了回春的机会。类似的景点发展演变在我国也很普遍。邵学文在《旅游区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旅游学刊》1990)一文中,从Butler的旅游景点发展演变模式出发,针对江苏省淮阴市旅游区的特点和现状,分析了该市旅游区的发展过程。该文作者把旅游区的各个景点按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阐述了各个景点在开发、成长、成熟、停滞、衰退或回春等五个阶段所呈的状态,探讨了近十五年来作用于景点演变发展的外在和内在因素。

把旅游景点环境周期循环保护构想嵌入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乃是对景区旅游环境宏观管理的尝试,是对景点旅游环境质量的一种全面管理和保护设想;但它仍然存在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即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的定量界定问题。景区容量临界范围没有定量界定,不利于对景区超容量接待现象在管理上进行宏观调控。例如,衡山绝顶祝融峰,总面积477平方米,按人均占用8平方米,每人游览15分钟,每天开放12小时计算,日合理环境容量为2862人次,而实际上每年旅游旺季(7—10月),日均游人为4600人,人均占地仅5平方米;游人最多的时候竟高达一天3.1万人次,人均占地仅0.73平方米。厦门的鼓浪屿日光岩,游人的平均占地经常不足2平方米。我国的许多旅游景区,这种超容量运转现象极为严重,致使景点内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环境也受到严重污染,大大地降低了景点的吸引力,缩短了寿命。

虽然不同旅游区游客超载情况因地而异,各地旅游景点控制超载的措施各有高招,其中也不乏成功的经验,如黄山对旅游旺季游客超载现象通过交通调控、外部调控、经济调控,景区调控等管理手段,收到可喜效果;但依笔者陋见,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问题,旅游学界,旅游规划开发部门以及环保科学界还有必要从单位时间内进入景区人数、单位空间内游人占有游览面积及其与景区的实际游览总面积比例关系的角度,调查研究、获得经验数据、并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作出定量的界定,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为各地旅游区解决环境超载问题提供可循的依据,以宏观地实现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的有效保护。据笔者涉猎,对旅游景区容量临界范围的统一标准定量界定问题,在西方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研究文献中尚不得见,笔者相信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在解决景点超载问题以及对旅游环境实现有效保护方面,将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故在此把问题提出,求教于方家。

三、关于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思考和建议

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旅游发展得以永续的前提和保证。保护和恢复我国旅游环境的良好状态,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要通过综合治理。

1.健全旅游环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旅游环境保护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因素更复杂,因此,有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配套完善。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依法守法来保护和治理旅游环境,建立强有力的旅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和管理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做到有法必依。

2.加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多谈“防”,少谈“治”,突出“防胜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使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宏观地贯穿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各个阶段,规划时,应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预测和估计,对环保的点、面可能造成破坏的程度和范围以及景区超载情况的有效调控等问题进行宏观管理,应切实避免旅游开发与发展中重产值、轻环境的短期行为,避免“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手段。

3.提高环保意识、实现主客参与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体参与;因此,通过法制观念教育、全面观念教育以及长远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一些旅游开发和发展似乎没有完全掌握和充分尊重居民对发展旅游的认识,缺乏对居民直接参与旅游开发和发展的鼓励。

4.增加环保经费

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大事。在目前国家财政吃紧、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各级有关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筹资办法,以保证充足的旅游环境保护经费。比如,在旅游环保管理上,收好、管好、用好各种排污费;对景区开征适当的旅游资源维护费;此外,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不断增加经济后劲,以保证逐年增加旅游环境保护的投资。

5.加强科学研究

旅游科学是一门以应用型见长的交叉学科,旅游环境保护涉及到的学科面很广,因此,在景区的开发和发展工作中,应开展多学科、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便更科学地对旅游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和治理,使旅游得以持续发展。

6.抓住时机、大力开发生态旅游

随着生态意识的普遍提高,旅游者本人将成为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角色。由旅游者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的乡村旅游,绿色旅游等等生态旅游形式是当今公认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旅游与环保矛盾不能共存的理想的旅游形式,是世界旅游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有许多部级乃至世界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适时适地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有利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的整体提高。

总之,旅游发展不应把自己同旅游环保敌对起来,环境有效保护是为了更好,更持续地发展旅游;相信在全民环保意识日渐提高的今天,通过有关部门对旅游环境的宏观保护和综合治理,我们的旅游资源一定能够得以持续利用,旅游业一定会真正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项“朝阳产业”。

参考书目:

1刘汉洪、彭旺元:《南岳衡山“旅游公害”及其防治对策》,《旅游学刊》,1991,6(1):35—38。

2刘振礼:《旅游环境的概念及其他》,《旅游学刊》,1989,4(4):37—39。

3刘继韩:《对承德避暑山庄旅游环境保护的意见》,《旅游学刊》,1994,9(2):42—43。

4罗斯·道林(Ross.K.DowLing):《从环境适应性来探讨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学刊》,1993,8(6):50—53。

5傅文伟:《发展旅游与环境管理》,《旅游科学》,1992,(3):11—15。

6谢彦君:《永续旅游;新观念、新课题、新挑战》,《旅游学刊》,1994,9(1):21—26。

7楚义芳:《超载、旅游污染及其控制》,《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1,(1):58—61。

8黄成林:《黄山旅游旺季游客超载调控措施研究》,《经济地理》,1992,(3):38—41。

9谷上礼、刘汉洪:《环境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旅游通讯》,1994,(2):8—11。

10BryanH.Farrell&DeanRunyan,EcologyandTourism,AnnalsofTourismResearch,1991,18(1):26-40.

11Butler,R.W.TheConceptofaTouristAreaCycleofEvolution:ImplicationsforManagementofResources,CanadianGeographer,1980,24(1):5—12.

12DavidG.Simmons,CommunityParticipationinTourismPlanning,TourismManagement,1994,15(2):98-108

13EdwardInkeep,EnvironmentalPlanningforTourism,AnnalsofTourismResearch,1987,14(1):108-135.

14Hovinen,G.V.ATouristCycleinLancasterCounty,Pennsylvania;CanadianGeographer,1981,25(3):283-286.

15JohnAp,Residents"PerceptionsonTourismImpacts,AnnalsofTourismResearch,1992,19(3):665-690.

16JuanitaC.Liu,PaulineJ.Sheldon&TurgutVar,Residents"PerceptionoftheEnvironmentalImpactofTourism,AnnalsofTourismResearch,1987,14(1):17-37.

17KellerC.P.StagesofPeripheralTouristDevelopment-Canada"sNorthwestTerritories,TourismManagement,1987,8(1):20-32.

18Lundgren,J.DevelopmentPatternsandLessonsintheMontrealLaurentians.IntourisminCanada:SelectedIssuesandOptions,P.E.Murphy,ed.pp95-126.WesternGeographicalseries,Vol.21.Victoria:UniversityofVictoria.1983

环境保护前景篇(8)

一、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

众所周知,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环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环境的脆弱性,旅游发展又给旅游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因此,对旅游环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统保护,势必影响到旅游发展的持续性。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1.旅游对环境的破坏。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损害和污染。旅游对环境的破坏问题已得到旅游界的相当重视,在此本文不予赘述。旅游对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来自游客的破坏,大批游客拥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旅游对环境危害的另一来源则是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这种破坏在第三世界旅游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更甚,消极影响更大。究其原因,旅游开发和发展对环境的损害可归纳为如下三点:

首先,旅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其次,是对景区环境的粗放式管理,对旺季游客过分集中的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疏导或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发展过程中,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势日益明显。

因此,如何一方面发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旅游赖以持续发展的环境成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决的课题。

2.旅游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与实业部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识,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国自1973年始先后频布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文物保护法》,以及1992年巴西联合国环发大会后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等等规定都不同程度地与旅游环境保护有关,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行政管制体系。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精诚合作、联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尽令人满意之处。

对旅游环境有效保护的制约因素可作如下几方面的归纳:

①旅游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

国家有关部门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旅游业尚没有自己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我国政府1985年才将旅游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一项事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业在我国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因此,关于环境保护虽然在立法上作了许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却缺乏健全管理。旅游区大多数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有的虽然办了,但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把关,流于形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指出:“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质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然而事实上,这些措施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0、31条规定:“刻划涂污和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或文物所在单位处以罚款或赔偿损失。”其中何谓“尚不严重”,罚款赔偿如何界定,都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加之一个时期以来,旅游区没有权威性的环境保护机构,往往一个旅游区分属几个部门主管,形成旅游部门、环保部门多头领导,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利于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开展。

②重产值、轻环境

虽然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但对基层企业领导者和经营决策部门来说,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一直是个两难选择。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和发展中,以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③环保经费紧张

各级财政拨给的保环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加之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许多该收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数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帐太多,导致许多环保治理项目没有资金保证,环保工作无法实施,形成恶性循环。许多旅游区的环保部门除了有一两台陈旧简陋的监测设施外,多数无钱添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旅游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④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生态意识不强

我国许多风景优美的旅游区座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仍处在半封闭、半开放的发展状态中,过着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种田的生活方式,因此,当其居住地被开发成旅游点时,居民们或破坏生态或猎杀动物以供纪念品交易,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旅游经济收入。居民低弱的生态意识也反过来影响了旅游者的生态意识,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对文物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很是普遍。

⑤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问题远未从理论上和管理上得到解决。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和景区,旅游旺季时,长期“人满为患”。关于客容量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本文拟在第二部分作详细论述,在此故略。

前文提到的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诸类问题加剧了旅游与环保的矛盾,使保护主义者和实业部门的冲突,游客和目的地居民的冲突以及居民之间的冲突更加恶化。

二、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周期循环模式

旅游人数、旅游区客容量与环境质量之间有着一种直接的密切关系;旅游人数大于或等于景点饱和承载量时,旅游对环境的破坏则大些,反之,则小些。旅游环境质量变异涉及游客行为、心理、社会文化、居民参与程度等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可能在某个微观的具体时间断面上,呈现出无规则的特征;但是从旅游景点的宏观历史发展看,游客到达人数与景点演变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周期循环规律。下面本文想借助RICHARDW.BUTLER博士的旅游景点周期循环演变模式,通过分析游客人数与景点发展的关系,来提出相应的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设想。

1.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

BUTLER博士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旅游地理系教授兼主任,在长期从事安大略省北部乡村旅游景点发展演变的研究之后,于1980年在《CANADIANGEOGRAPHER》刊物中发表题为“THECONCEPTOFATOURISTAREACYCLEOFEVOLUTION:IMPLICATIONSFORMANAGEMENTOFRESOURCES”一文,并由此提出了旅游景点历史演变模式,按时间发展和游客到达人数,BUTLER把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演变划分为六个过程:即,开发、参与、发展、巩固、萧条、重现活力(或衰亡)等(如图1示)。

根据进入游客的数量,旅游者类型特征以及旅游设施的发展状况,这六个过程又可归纳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含开发与参与两部分,吸引的游客以少数先锋型旅游者为主,如探测旅游者、嬉皮士、流浪汉等;少数当地人参与旅游活动;该阶段旅游人数少,设施设备简陋,游客或搭帐野营或借宿当地人家中,此时的旅游发展仍处在自由无序状态;旅游对环境尚不构成威胁。第二阶段包括发展,巩固和萧条三大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大量游客涌入,景点吸引各种类型的旅游者,尤其以大众旅游者为多,中、高档宾馆数量不断增加,旅游设施设备趋于齐全;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游人大量涌入对环境的威胁日前明显。第三阶段是产品的更新开发阶段,此时的旅游者仍以大众旅游者为主,在数量上可能呈上升趋势、也可能呈下降或衰亡趋势,但无论游客数量的多寡,齐备的旅游基础设施已饱受折腾,旅游环境质量和景点的吸引力已明显下降,旅游人该地区文化和环境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经过管理上的弥补措施,如关闭大修、开发新产品,恢复环境吸引力等,该景区的旅游发展尚有回光反照的可能;否则该景区就从此走向衰亡了。

2.景区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

从对前一部分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个景区的历史发展演变、景点的质量和吸引力都与该景区的环境保护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一个景区的旅游环境保护,也应和该景区的发展演变相对应,呈周期循环保护状态(如图2)。

A.环保开端A.开发E.萧条

B.系统保护措施实施B.参与F.再现活力

C.持续保护c.发展g.衰亡

d.巩固

在景区的开发,参与和发展的初期阶段,游客和当地居民卷入的人数少,远未达到旅游区的容量,旅游发展未有系统管理的存在,该阶段旅游对环境的破坏虽不明显,但已存在,因此应作为景区环境保护的开端(A),有关部门应对该阶段已存在的环境破坏现象做及时的观察和研究,以便科学地、合理地预测和估计该景区今后旅游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景区设施建设,以及大量游人介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程度,范围和有效保护的重点难点,为该旅游区今后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环保依据。强调环保开端阶段在一个景区发展中的意义尤其重要;因为该阶段的环境破坏常常因其“微不足道”而被忽略,而后却给人带来“为时已晚”的遗憾。

当景点经历迅速发展,巩固到萧条阶段时,系统的旅游环境保护措施应及时跟上,这是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第二阶段(B),该阶段游客对景点的需求呈急剧上升趋势、游人大量涌入,旅游区容量常常处于临界范围内,设施呈紧张状态,加上相关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发展对景区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若不妥善保护和管理,环境质量和景区吸引力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该阶段及时系统的实施环保措施是景区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保证。

景点的发展在历经了萧条阶段之后,可能由于旅游实业部门更新产品、加强营销手段、提高产品质量,而重现活力;也可能由于各种努力的失败而从此走向衰亡。但无论如何,对一个景区周期循环的环境保护,不会因景区衰亡阶段的到来而结束;因此,该阶段对景区环境的持续保护(C)是景区旅游得以持续发展的实现。

上述提到的旅游区环境保护完整周期的三个不同阶段,可能会因不同类型的旅游者需要差异、旅游心理和行为、以及地方文化和居民参与的不同程度,而在微观上体现出不同的特征;但从旅游景区发展演变的整体而言,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的三个阶段能从动态的角度、宏观地描述景点历史发展演变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从动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周期循环保护划分为环保开端、系统保护措施实施和持续保护三个阶段的提法,和从静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状态划成不足状态,饱和状态和过度状态之说,在管理方法论和具体措施实施上,可以相互弥补、相得益彰。

3.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存在的理论问题

Butler的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自1980年提出后,西方许多学者曾多次把它应用到旅游景点或旅游产品历史发展演变的实际案例分析和研究中,并在理论上和经验数据上对原模式作了进一步的发展(Hovinen1981,Lundgren1983,Meyer-Arendt1985,Keller1987,Strapp1988)。在众多的文献中,1987年DouglasPearce对西班牙阳光海岸的考察研究发现,景点幼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衰老期等四个阶段之发展演变与游客数量、旅游环境、景点的城市化和产品资源的商业化不无密切关系;而在这诸多影响旅游景点吸引力的因素中,游客人数的多寡和环境质量的好坏,对延长景点的寿命,起着最直接的使用。与地中海沿岸的其它景点相比,成年期游客的大量涌入和旅游环境质量的急剧下降使西班牙阳光海岸迅速进入了衰老期,加上环境保护措施没有及时跟上,致使该旅游地永远失去了回春的机会。类似的景点发展演变在我国也很普遍。邵学文在《旅游区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旅游学刊》1990)一文中,从Butler的旅游景点发展演变模式出发,针对江苏省淮阴市旅游区的特点和现状,分析了该市旅游区的发展过程。该文作者把旅游区的各个景点按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阐述了各个景点在开发、成长、成熟、停滞、衰退或回春等五个阶段所呈的状态,探讨了近十五年来作用于景点演变发展的外在和内在因素。

把旅游景点环境周期循环保护构想嵌入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乃是对景区旅游环境宏观管理的尝试,是对景点旅游环境质量的一种全面管理和保护设想;但它仍然存在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即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的定量界定问题。景区容量临界范围没有定量界定,不利于对景区超容量接待现象在管理上进行宏观调控。例如,衡山绝顶祝融峰,总面积477平方米,按人均占用8平方米,每人游览15分钟,每天开放12小时计算,日合理环境容量为2862人次,而实际上每年旅游旺季(7—10月),日均游人为4600人,人均占地仅5平方米;游人最多的时候竟高达一天3.1万人次,人均占地仅0.73平方米。厦门的鼓浪屿日光岩,游人的平均占地经常不足2平方米。我国的许多旅游景区,这种超容量运转现象极为严重,致使景点内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环境也受到严重污染,大大地降低了景点的吸引力,缩短了寿命。

虽然不同旅游区游客超载情况因地而异,各地旅游景点控制超载的措施各有高招,其中也不乏成功的经验,如黄山对旅游旺季游客超载现象通过交通调控、外部调控、经济调控,景区调控等管理手段,收到可喜效果;但依笔者陋见,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问题,旅游学界,旅游规划开发部门以及环保科学界还有必要从单位时间内进入景区人数、单位空间内游人占有游览面积及其与景区的实际游览总面积比例关系的角度,调查研究、获得经验数据、并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作出定量的界定,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为各地旅游区解决环境超载问题提供可循的依据,以宏观地实现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的有效保护。据笔者涉猎,对旅游景区容量临界范围的统一标准定量界定问题,在西方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研究文献中尚不得见,笔者相信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在解决景点超载问题以及对旅游环境实现有效保护方面,将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故在此把问题提出,求教于方家。

三、关于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思考和建议

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旅游发展得以永续的前提和保证。保护和恢复我国旅游环境的良好状态,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要通过综合治理。

1.健全旅游环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旅游环境保护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因素更复杂,因此,有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配套完善。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依法守法来保护和治理旅游环境,建立强有力的旅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和管理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做到有法必依。

2.加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多谈“防”,少谈“治”,突出“防胜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使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宏观地贯穿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各个阶段,规划时,应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预测和估计,对环保的点、面可能造成破坏的程度和范围以及景区超载情况的有效调控等问题进行宏观管理,应切实避免旅游开发与发展中重产值、轻环境的短期行为,避免“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手段。

3.提高环保意识、实现主客参与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体参与;因此,通过法制观念教育、全面观念教育以及长远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一些旅游开发和发展似乎没有完全掌握和充分尊重居民对发展旅游的认识,缺乏对居民直接参与旅游开发和发展的鼓励。

4.增加环保经费

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大事。在目前国家财政吃紧、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各级有关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筹资办法,以保证充足的旅游环境保护经费。比如,在旅游环保管理上,收好、管好、用好各种排污费;对景区开征适当的旅游资源维护费;此外,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不断增加经济后劲,以保证逐年增加旅游环境保护的投资。

5.加强科学研究

旅游科学是一门以应用型见长的交叉学科,旅游环境保护涉及到的学科面很广,因此,在景区的开发和发展工作中,应开展多学科、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便更科学地对旅游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和治理,使旅游得以持续发展。

6.抓住时机、大力开发生态旅游

随着生态意识的普遍提高,旅游者本人将成为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角色。由旅游者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的乡村旅游,绿色旅游等等生态旅游形式是当今公认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旅游与环保矛盾不能共存的理想的旅游形式,是世界旅游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有许多部级乃至世界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适时适地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有利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的整体提高。

总之,旅游发展不应把自己同旅游环保敌对起来,环境有效保护是为了更好,更持续地发展旅游;相信在全民环保意识日渐提高的今天,通过有关部门对旅游环境的宏观保护和综合治理,我们的旅游资源一定能够得以持续利用,旅游业一定会真正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项“朝阳产业”。

参考书目:

1刘汉洪、彭旺元:《南岳衡山“旅游公害”及其防治对策》,《旅游学刊》,1991,6(1):35—38。

2刘振礼:《旅游环境的概念及其他》,《旅游学刊》,1989,4(4):37—39。

3刘继韩:《对承德避暑山庄旅游环境保护的意见》,《旅游学刊》,1994,9(2):42—43。

4罗斯·道林(Ross.K.DowLing):《从环境适应性来探讨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学刊》,1993,8(6):50—53。

5傅文伟:《发展旅游与环境管理》,《旅游科学》,1992,(3):11—15。

6谢彦君:《永续旅游;新观念、新课题、新挑战》,《旅游学刊》,1994,9(1):21—26。

7楚义芳:《超载、旅游污染及其控制》,《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1,(1):58—61。

环境保护前景篇(9)

众所周知,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环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环境的脆弱性,旅游发展又给旅游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因此,对旅游环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统保护,势必影响到旅游发展的持续性。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1.旅游对环境的破坏。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损害和污染。旅游对环境的破坏问题已得到旅游界的相当重视,在此本文不予赘述。旅游对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来自游客的破坏,大批游客拥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旅游对环境危害的另一来源则是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这种破坏在第三世界旅游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更甚,消极影响更大。究其原因,旅游开发和发展对环境的损害可归纳为如下三点:

首先,旅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其次,是对景区环境的粗放式管理,对旺季游客过分集中的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疏导或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发展过程中,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势日益明显。

因此,如何一方面发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旅游赖以持续发展的环境成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决的课题。

2.旅游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与实业部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识,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国自1973年始先后频布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文物保护法》,以及1992年巴西联合国环发大会后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等等规定都不同程度地与旅游环境保护有关,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行政管制体系。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精诚合作、联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尽令人满意之处。

对旅游环境有效保护的制约因素可作如下几方面的归纳:

①旅游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

国家有关部门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旅游业尚没有自己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我国政府1985年才将旅游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一项事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业在我国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因此,关于环境保护虽然在立法上作了许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却缺乏健全管理。旅游区大多数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有的虽然办了,但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把关,流于形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指出:“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质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然而事实上,这些措施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0、31条规定:“刻划涂污和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或文物所在单位处以罚款或赔偿损失。”其中何谓“尚不严重”,罚款赔偿如何界定,都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加之一个时期以来,旅游区没有权威性的环境保护机构,往往一个旅游区分属几个部门主管,形成旅游部门、环保部门多头领导,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利于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开展。

②重产值、轻环境

虽然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但对基层企业领导者和经营决策部门来说,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一直是个两难选择。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和发展中,以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③环保经费紧张

各级财政拨给的保环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加之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许多该收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数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帐太多,导致许多环保治理项目没有资金保证,环保工作无法实施,形成恶性循环。许多旅游区的环保部门除了有一两台陈旧简陋的监测设施外,多数无钱添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旅游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④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生态意识不强

我国许多风景优美的旅游区座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仍处在半封闭、半开放的发展状态中,过着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种田的生活方式,因此,当其居住地被开发成旅游点时,居民们或破坏生态或猎杀动物以供纪念品交易,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旅游经济收入。居民低弱的生态意识也反过来影响了旅游者的生态意识,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对文物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很是普遍。

⑤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问题远未从理论上和管理上得到解决。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和景区,旅游旺季时,长期“人满为患”。关于客容量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本文拟在第二部分作详细论述,在此故略。

前文提到的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诸类问题加剧了旅游与环保的矛盾,使保护主义者和实业部门的冲突,游客和目的地居民的冲突以及居民之间的冲突更加恶化。

二、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周期循环模式

旅游人数、旅游区客容量与环境质量之间有着一种直接的密切关系;旅游人数大于或等于景点饱和承载量时,旅游对环境的破坏则大些,反之,则小些。旅游环境质量变异涉及游客行为、心理、社会文化、居民参与程度等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可能在某个微观的具体时间断面上,呈现出无规则的特征;但是从旅游景点的宏观历史发展看,游客到达人数与景点演变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周期循环规律。下面本文想借助Richard W.Butler博士的旅游景点周期循环演变模式,通过分析游客人数与景点发展的关系,来提出相应的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设想。

1.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

Butler博士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旅游地理系教授兼主任,在长期从事安大略省北部乡村旅游景点发展演变的研究之后,于1980年在《Canadian Geographer》刊物中发表题为“The Concept of a Tourist Area Cycle of Evolution:Implications for Management of Resources”一文,并由此提出了旅游景点历史演变模式,按时间发展和游客到达人数,Butler把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演变划分为六个过程:即,开发、参与、发展、巩固、萧条、重现活力(或衰亡)等(如图1示)。

根据进入游客的数量,旅游者类型特征以及旅游设施的发展状况,这六个过程又可归纳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含开发与参与两部分,吸引的游客以少数先锋型旅游者为主,如探测旅游者、嬉皮士、流浪汉等;少数当地人参与旅游活动;该阶段旅游人数少,设施设备简陋,游客或搭帐野营或借宿当地人家中,此时的旅游发展仍处在自由无序状态;旅游对环境尚不构成威胁。第二阶段包括发展,巩固和萧条三大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大量游客涌入,景点吸引各种类型的旅游者,尤其以大众旅游者为多,中、高档宾馆数量不断增加,旅游设施设备趋于齐全;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游人大量涌入对环境的威胁日前明显。第三阶段是产品的更新开发阶段,此时的旅游者仍以大众旅游者为主,在数量上可能呈上升趋势、也可能呈下降或衰亡趋势,但无论游客数量的多寡,齐备的旅游基础设施已饱受折腾,旅游环境质量和景点的吸引力已明显下降,旅游人该地区文化和环境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经过管理上的弥补措施,如关闭大修、开发新产品,恢复环境吸引力等,该景区的旅游发展尚有回光反照的可能;否则该景区就从此走向衰亡了。

2.景区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

从对前一部分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个景区的历史发展演变、景点的质量和吸引力都与该景区的环境保护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一个景区的旅游环境保护,也应和该景区的发展演变相对应,呈周期循环保护状态(如图2)。

A.环保开端 a.开发 e.萧条

B.系统保护措施实施 b.参与 F.再现活力

C.持续保护 c.发展 g.衰亡

d.巩固

在景区的开发,参与和发展的初期阶段,游客和当地居民卷入的人数少,远未达到旅游区的容量,旅游发展未有系统管理的存在,该阶段旅游对环境的破坏虽不明显,但已存在,因此应作为景区环境保护的开端(A),有关部门应对该阶段已存在的环境破坏现象做及时的观察和研究,以便科学地、合理地预测和估计该景区今后旅游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景区设施建设,以及大量游人介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程度,范围和有效保护的重点难点,为该旅游区今后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环保依据。强调环保开端阶段在一个景区发展中的意义尤其重要;因为该阶段的环境破坏常常因其“微不足道”而被忽略,而后却给人带来“为时已晚”的遗憾。

当景点经历迅速发展,巩固到萧条阶段时,系统的旅游环境保护措施应及时跟上,这是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第二阶段(B),该阶段游客对景点的需求呈急剧上升趋势、游人大量涌入,旅游区容量常常处于临界范围内,设施呈紧张状态,加上相关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发展对景区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若不妥善保护和管理,环境质量和景区吸引力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该阶段及时系统的实施环保措施是景区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保证。

景点的发展在历经了萧条阶段之后,可能由于旅游实业部门更新产品、加强营销手段、提高产品质量,而重现活力;也可能由于各种努力的失败而从此走向衰亡。但无论如何,对一个景区周期循环的环境保护,不会因景区衰亡阶段的到来而结束;因此,该阶段对景区环境的持续保护(C)是景区旅游得以持续发展的实现。

上述提到的旅游区环境保护完整周期的三个不同阶段,可能会因不同类型的旅游者需要差异、旅游心理和行为、以及地方文化和居民参与的不同程度,而在微观上体现出不同的特征;但从旅游景区发展演变的整体而言,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的三个阶段能从动态的角度、宏观地描述景点历史发展演变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从动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周期循环保护划分为环保开端、系统保护措施实施和持续保护三个阶段的提法,和从静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状态划成不足状态,饱和状态和过度状态之说,在管理方法论和具体措施实施上,可以相互弥补、相得益彰。

(附图 {f90304})

图2 景点演变、承载量与环保关系

3.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存在的理论问题

Butler的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自1980年提出后,西方许多学者曾多次把它应用到旅游景点或旅游产品历史发展演变的实际案例分析和研究中,并在理论上和经验数据上对原模式作了进一步的发展(Hovinen 1981,Lundgren 1983,Meyer-Arendt1985,Keller1987,Strapp1988)。在众多的文献中,1987年Douglas Pearce对西班牙阳光海岸的考察研究发现,景点幼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衰老期等四个阶段之发展演变与游客数量、旅游环境、景点的城市化和产品资源的商业化不无密切关系;而在这诸多影响旅游景点吸引力的因素中,游客人数的多寡和环境质量的好坏,对延长景点的寿命,起着最直接的使用。与地中海沿岸的其它景点相比,成年期游客的大量涌入和旅游环境质量的急剧下降使西班牙阳光海岸迅速进入了衰老期,加上环境保护措施没有及时跟上,致使该旅游地永远失去了回春的机会。类似的景点发展演变在我国也很普遍。邵学文在《旅游区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旅游学刊》1990)一文中,从Butler的旅游景点发展演变模式出发,针对江苏省淮阴市旅游区的特点和现状,分析了该市旅游区的发展过程。该文作者把旅游区的各个景点按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阐述了各个景点在开发、成长、成熟、停滞、衰退或回春等五个阶段所呈的状态,探讨了近十五年来作用于景点演变发展的外在和内在因素。

把旅游景点环境周期循环保护构想嵌入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乃是对景区旅游环境宏观管理的尝试,是对景点旅游环境质量的一种全面管理和保护设想;但它仍然存在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即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的定量界定问题。景区容量临界范围没有定量界定,不利于对景区超容量接待现象在管理上进行宏观调控。例如,衡山绝顶祝融峰,总面积477平方米,按人均占用8平方米,每人游览15分钟,每天开放12小时计算,日合理环境容量为2862人次,而实际上每年旅游旺季(7—10月),日均游人为4600人,人均占地仅5平方米;游人最多的时候竟高达一天3.1万人次,人均占地仅0.73平方米。厦门的鼓浪屿日光岩,游人的平均占地经常不足2平方米。我国的许多旅游景区,这种超容量运转现象极为严重,致使景点内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环境也受到严重污染,大大地降低了景点的吸引力,缩短了寿命。

虽然不同旅游区游客超载情况因地而异,各地旅游景点控制超载的措施各有高招,其中也不乏成功的经验,如黄山对旅游旺季游客超载现象通过交通调控、外部调控、经济调控,景区调控等管理手段,收到可喜效果;但依笔者陋见,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问题,旅游学界,旅游规划开发部门以及环保科学界还有必要从单位时间内进入景区人数、单位空间内游人占有游览面积及其与景区的实际游览总面积比例关系的角度,调查研究、获得经验数据、并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作出定量的界定,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为各地旅游区解决环境超载问题提供可循的依据,以宏观地实现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的有效保护。据笔者涉猎,对旅游景区容量临界范围的统一标准定量界定问题,在西方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研究文献中尚不得见,笔者相信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在解决景点超载问题以及对旅游环境实现有效保护方面,将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故在此把问题提出,求教于方家。

三、关于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思考和建议

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旅游发展得以永续的前提和保证。保护和恢复我国旅游环境的良好状态,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要通过综合治理。

1.健全旅游环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旅游环境保护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因素更复杂,因此,有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配套完善。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依法守法来保护和治理旅游环境,建立强有力的旅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和管理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做到有法必依。

2.加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多谈“防”,少谈“治”,突出“防胜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使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宏观地贯穿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各个阶段,规划时,应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预测和估计,对环保的点、面可能造成破坏的程度和范围以及景区超载情况的有效调控等问题进行宏观管理,应切实避免旅游开发与发展中重产值、轻环境的短期行为,避免“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手段。

3.提高环保意识、实现主客参与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体参与;因此,通过法制观念教育、全面观念教育以及长远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一些旅游开发和发展似乎没有完全掌握和充分尊重居民对发展旅游的认识,缺乏对居民直接参与旅游开发和发展的鼓励。

4.增加环保经费

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大事。在目前国家财政吃紧、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各级有关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筹资办法,以保证充足的旅游环境保护经费。比如,在旅游环保管理上,收好、管好、用好各种排污费;对景区开征适当的旅游资源维护费;此外,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不断增加经济后劲,以保证逐年增加旅游环境保护的投资。

5.加强科学研究

旅游科学是一门以应用型见长的交叉学科,旅游环境保护涉及到的学科面很广,因此,在景区的开发和发展工作中,应开展多学科、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便更科学地对旅游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和治理,使旅游得以持续发展。

6.抓住时机、大力开发生态旅游

随着生态意识的普遍提高,旅游者本人将成为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角色。由旅游者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的乡村旅游,绿色旅游等等生态旅游形式是当今公认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旅游与环保矛盾不能共存的理想的旅游形式,是世界旅游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有许多部级乃至世界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适时适地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有利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的整体提高。

总之,旅游发展不应把自己同旅游环保敌对起来,环境有效保护是为了更好,更持续地发展旅游;相信在全民环保意识日渐提高的今天,通过有关部门对旅游环境的宏观保护和综合治理,我们的旅游资源一定能够得以持续利用,旅游业一定会真正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项“朝阳产业”。

参考书目:

1 刘汉洪、彭旺元:《南岳衡山“旅游公害”及其防治对策》,《旅游学刊》,1991,6(1):35—38。

2 刘振礼:《旅游环境的概念及其他》,《旅游学刊》,1989,4(4):37—39。

3 刘继韩:《对承德避暑山庄旅游环境保护的意见》,《旅游学刊》,1994,9(2):42—43。

4 罗斯·道林(Ross.K.Dow Ling):《从环境适应性来探讨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学刊》,1993,8(6):50—53。

5 傅文伟:《发展旅游与环境管理》,《旅游科学》,1992,(3):11—15。

6 谢彦君:《永续旅游;新观念、新课题、新挑战》,《旅游学刊》,1994,9(1):21—26。

7 楚义芳:《超载、旅游污染及其控制》,《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1,(1):58—61。

8 黄成林:《黄山旅游旺季游客超载调控措施研究》,《经济地理》,1992,(3):38—41。

9 谷上礼、刘汉洪:《环境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旅游通讯》,1994,(2):8—11。

环境保护前景篇(10)

一、只有环境美,才有旅游价值

大自然是美的源泉,无论是山川的自然风光,还是田园的秀丽景色,或是滨海的波涛浪花,都是美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美的环境,既可使人们留连忘返,沉浸在美的意境里,也可使人们得到陶冶情操,激发热情,充满活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就是形象地说明了大自然的美对人们的精神感应作用。因此,人们通过游览风景区,欣赏自然风光,瞻仰名胜古迹,赞叹能工巧匠的高超艺术,享受大自然的美,而获得精神生活上的满足。

当然,由于旅游者的种类、年龄、性别、职业、阅历、性格及思想意识、文化素养、、审美水平、具体环境等的不同,对美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异,正如孔夫子所说智者乐山,仁者乐水那样。如有一些旅游者在游览名胜古迹时,常常会对一些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以及与文化传说有联系的风物,感到特别的兴趣。对这些人文景致的欣赏,实际上包括了对古代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美好生活的赞美。旅游者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进行游览,既增长知识,又获得美的享受。这种知识的获得和美的欣赏,往往是联系一起的,从而进一步增添了游览的兴味。

但是,大自然的美,都与绿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绿色是生命之色,绿色的环境能引起人们愉快的精神状态,并使人们得到良好的休息,而保持旺盛的精力;绿色还有净化空气,改变自然环境的作用。所以通过绿色植物的生命活动,可以达到维护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合理的生存环境,为人们提供较多的接近自然美,享受自然美的机会。因此,保护好绿色森林资源,就是维护优美环境的关键。因为森林一旦破坏,绿色生命之美也随之销声匿迹,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将是一幅荒山秃岭、穷山恶水、垃圾遍地、嗓声刺耳的凄凉衰败的景象,是人们所不愿一顾的厌烦之地。

因而,只有环境美,才具有旅游价值。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不仅负有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环境,为开发、建设更多、更好的旅游区,发展旅游业的任务;而且更负有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以创造更多的旅游财富的责任。

二、开发与保护并重,才能确保环境美

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必须一方面在修葺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开辟新的旅游景点;另方面在合理地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时,应注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忌对旅游环境进行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

首先,要依照法律来保护环境。建设旅游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现行的许多法规条例,以确保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如利用森林法,既可制止对森林的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又可直接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又如利用水污防治法,对保护江、河、湖、海水体免受污染的危害,对维护旅游用水环境等,都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加强管理;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其次,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因此,必须贯彻树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避免重走资本主义世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无论是山林、水体、风景名胜,只要是已辟为旅游区,或计划要开发为新的旅游区,都应事先就其环境保护方面,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护。不能等到问题成了堆,再来补救、治理,而处于被动局面。

再次,要加强治理已受破坏的环境。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我国有不少的旅游风景区的环境已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许多风景名胜古迹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危害。如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是典型的丹霞地貌,再配上独特的九曲溪及两岸苍翠、挺拔的植被,而成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区。但在前几年,人们却对武夷山上的森林,进行掠夺式的砍伐,使其精华的九曲溪的水位急剧下降,而严重威胁武夷山的旅游景观价值。所以,对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治理和抢救,使之尽快地恢复其本来面貌,以适应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迎接更多的旅游者前来观赏。

三、搞好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发展

为了让更多的游客都能饱览我国奇妙绝伦而绰约丰姿的旅游资源,我们必须在从事旅游业工作中,注意旅游风景区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特别在当前仍有很多人尚未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时,把保护风景区环境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就显得更为重要。

1、要应用美学观点,搞好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规划

一个良好的旅游风景区,必须是风光秀丽,环境未受破坏和污染,能满足旅游者观赏和行动的心理活动环境。因此,必须应用美学的观点搞好环境规划。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园林、建筑、地质、地理、生态、气象、环保、文物、历史、经济、管理、旅游和美学等多种学科协同配合,对风景区环境进行综合考察、评价、预测合理的旅游规模等,从而提出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最佳方案。这个最佳方案,一定要从美学的观点出发,按规划的要求,提出严格禁止在风景区范围内大兴土木,建工厂企业;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兴建各种楼、堂、馆、所和旅游饭店,使风景区环境免受不必要的污染。并提出在必要地段,实行封山育林,确保风景区生态平衡,以努力把风景区建设成为一个有益于人类健康,构成为一个适合于康乐消费的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2、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发展旅游业,虽可以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多的效益。但也产生一些旅游污染等消极因素。如当游人到一些风景名胜区去,有的人对那些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的象形俏物,都喜欢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手抚弄、拍打,一不小心就会碰伤景物;有的人看到风景区内的花草树木长得逗人喜爱,便信手攀折、摘取而独自欣赏,甚至有的人为了爬山省力,就随意拆树砍竹以充当拐杖之用;有的人不仅在风景区到处乱扔果皮杂物,甚至随地大小便;有的人还在风景区的显眼之处,随意刻上到此一游的标志,惜以留芳百世等不文明行为。

对上述这些不文明的人为破坏、污染

风景区环境前景物、植被和环境卫生等,均会降低风景区的旅游价值。因此,为了创造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游客自觉地爱护风景区旅游资源、保护风景区旅游环境;另一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风景区旅游环境的保护措施。如为了保持风景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应在风景区内相应地增设一些果皮箱,就可减少,甚至避免游客随地乱扔果皮杂物;为了保护风景区的景物,特别是对那些反映我国悠久历史和精湛艺术水平的重点文物和著名景物,应增设钢网护罩加以妥善保护,既使游客能够透过网罩进行观赏,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但又摸不着,以确保重点文物和景物不受损坏。而对那些已损坏的景物和已受污染的环境,要加以整理修复,使其尽快恢复原来面貌,以接待更多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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