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2 16:38:17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1)

1999年,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决定,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一分为二,成立中船重工集团公司和中船工业集团公司。其中,当时中船重工年造船产量仅90万吨。经过扭亏脱困求生存、改革创新大发展两个阶段,中船重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造船产业快速增长,军品、民船、非船三大业务协调发展,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截至2011年底,中船重工年造船产量突破1 000万载重吨,实现经济总量超过1 800亿元,近5万家企业为中船重工配套。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中,中船重工连续8年被评定为A级,是我国船舶行业唯一一家世界500强企业,2012年世界500强榜单排名较2011年上升了29位。

中船重工13年来的超常规发展,既是把握了历史机遇,也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同时是产业发展和社会化大分工带来协同效应的必然结果。机遇因素,是指紧紧抓住了新世纪国际船舶市场兴旺、海军装备转型升级、国内经济高速发展的三重历史机遇。党的坚强领导,是指国家对船舶工业的高度重视和持续强力政策支持。产业发展和社会化大分工,是指中船重工顺应现代造船产业和技术发展的大趋势,以建立现代造船模式为突破口,强力推行总装造船、总装造机的生产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生产能力,形成了以大型船厂和典型配套厂为主体力量、以相关私营配套厂及二/三轮配套企业为辅助的船舶产业集群,在实现自身产值成倍增长的同时,又带动扶持了一批非公企业共同发展。

中船重工带动非公经济共同发展的产业特性分析

市场经济具有逐利性,无可例外。调研发现,经济性是中船重工与相关非公企业合作的根本动因之一,是中船重工在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市场化的自然选择。但由于船舶工业“总装造船”“就近配套”“系统集成性强”的典型产业特征,以及大量优秀非公配套企业是在国有集体联营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成的历史原因,决定了中船重工与相关配套非公企业之间的共荣共生就有着更为密切的唇齿关系。

以总装造船内部生产体制改革为动力,遵从“就近配套”的产业发展规律,是中船重工带动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的典型特征

造船产业是国际性产业。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船舶市场需求向大型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给传统“大而全”的造船模式提出了严重挑战。推行总装造船和系统集成,是船舶工业深化内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生产效率的重大举措。中船重工逐步形成了以大型船厂和大型配套厂为主体、以相关私营配套厂及二/三轮配套企业为辅助的船舶产业集群,实现了与这些企业的共同成长。

在船舶建造方面,通过大力实施总装造船模式,按照“多元化投资、社会化生产、专业化协作、本地化配套”的发展思路,积极与相关企业合资合作,形成了以大连船舶重工、渤海船舶重工、天津新港船舶重工、山海关船舶重工为主体的环渤海湾造修船基地,以青岛北船重工、武昌船舶重工为主体的青岛海西湾船舶产业集群基地等。其中,以大连船舶重工为核心,在大连地区相继建成了分段制造、钢材加工配送、舾装及管子配套加工、上层建筑制造、舱口盖制造、轴舵制造安装、海洋工程、造船设备制作及非船产品制作、物流配送等九大专业化配套制造场地。据不完全统计,仅大连地区针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的中间产品供应商近350家,外部协作单位共计270家,形成了规模达100多亿元人民币的造船产业集群。以大连某私营船厂为例,其向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供中间产品已有20多年历史,依靠大连船舶重工,该船厂的产值、就业人数不断增长,造船能力和技术大幅提升;在金融危机冲击下,该船厂近两年仍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

在船舶配套方面,以典型配套企业为主体,通过系统集成和成套供货,带动了一系列二/三轮配套企业发展。目前,中船重工基本形成了以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等为中心的低速柴油机生产基地,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等为中心的高中速柴油机、发电机组生产基地,以重庆地区相关成员单位为中心的柴油机二轮配套产品、船用仪器仪表生产基地等。其中,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形成了从铸锻件毛坯到箱体、齿轮粗加工、常规热处理和小件生产的齿轮箱生产外包系统。目前,大约有200家私营企业为重齿公司配套,年产值占重齿公司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

骨干私营船舶配套企业主要是在国有和集体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成,先天的历史合作基础保证了中船重工与这些私营配套企业有着唇齿相依的密切联系

我国船舶配套业特有的发展历史决定了大量民营配套企业是由国有联营配套企业改制而来,早期奠定的良好基础使其能站在一个更高起点上发展。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为弥补船舶系统内企业配套能力不足,由当时主管船舶工业的六机部出资,与一些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配套企业,生产船舶系统内企业没有涉及的船舶配套产品。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时期,这些船舶配套企业就已形成一定规模,联营企业数量高达300余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以及船舶工业的不断发展,这些联营企业基本都转制为私营企业。当时依靠国有资本投入形成的大量的固定资产及优秀人才技术体系,使这些转制后的私营配套企业能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发展,也为其在新世纪紧抓国际船市兴旺繁荣期的历史机遇奠定了坚实基础。事实证明,改制形成的这些私营配套企业大部分已成为地方船舶配套企业中的骨干力量。

早期这些船舶联营企业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密切的业务合作,为推动联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了大量的优秀技术人才,建立了牢固的供需联系机制。虽然这些联营企业逐渐改制为地方私营企业,但这种先天形成的供需机制没有因此而改变。相反,改制后的私营企业因其更为灵活的机制,更加巩固和扩大了与两大船舶集团及地方造船企业的市场供需关系。因此,大量的历史合作使得中船重工与这些民营配套企业的合作有着更多的先天基础。

利用大型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大力开发非船产品,通过系统集成和联合创新,满足大型装备成套化发展和关键配套集成化发展要求,是中船重工带动非公经济共同发展的又一显著特征

中船重工成立以来,坚持把“创新推动、强力发展非船产业”提升为集团公司战略重点,先后进入了能源装备、环保装备、烟草机械、钢结构、医疗器械等20多个行业。凭借雄厚的大型成套设备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中船重工在煤炭装备、石油测井装备、烟草机械等部分领域均成为了成套设备供应商,通过系统集成,带动了大批非公企业共同发展。如中船重工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利用船舶高尖端材料技术,研制生产的钛合金高尔夫球头、医疗器械等产品,不仅填补了该领域的国内空白,还在周围形成了300多家非公企业产业群,每年向其采购中间产品及服务达近10亿元。

中船重工带动非公经济共同发展的形式与成效

中船重工带动非公经济共同发展的形式与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需求拉动:直接拉动非公企业的市场需求

中船重工是我国船舶工业的骨干力量,通过积极推进总装造船,围绕造船及船舶配套业务发展需要,每年向非公企业采购大量的零部件、外协件以及成套设备,直接拉动了非公企业的市场需求。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中船重工向非公企业采购中间产品及服务金额超过250亿元,约占中船重工中间产品及服务采购总额的近30%(剔除成员单位内部之间的采购额,向非公所有制企业采购金额约占总采购金额比重将会更大),涉及非公企业近5万家。中船重工每年大量的中间产品及服务业务采购,给相关非公配套企业带来了相对稳定的市场需求,有效支持了非公经济发展。

技术牵引:提升非公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应对能力

船舶工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近年来造船技术快速发展,对中船重工及相关配套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中船重工与非公企业在一些细分领域和重大项目攻关方面加强联合创新,发挥各自技术优势,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共同发展。

在技术研发上,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中船重工联合非公企业共同开展了近500个项目攻关,其中联合承担了15个部级课题,获得了近60个授权专利。2011年,有效统计的68家企业新产品产值近600亿元,其中非公企业为新产品提供的配套产值突破150亿元,贡献率达25.6%。在重大工程项目攻关上,通过集聚相关优秀企业资源共同研发,提升企业科研攻关实力。如“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研制过程中,吸引了50多家非公企业共同参加;随着7 000米级海试成功,使我国具备了勘探与开发全球99.8%海域的能力。同时,针对性地对合作企业加强人才、技术方面的培训。如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在每一次技术升级改造后,都到相关配套厂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了相关配套厂的供货质量和技术水平,实现了真正的共赢。

在造船模式上,大连船舶工业公司下属的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与浙江欧华造船有限公司创新合作模式,创造出一种新的“欧华造船模式”,实现了共同发展。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拥有优秀的船舶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但缺少造船厂区;欧华公司是2005年新成立的民营造船企业,拥有生产厂区,但缺少相关专业人才。面对当时强大的市场需求,双方通过相互合作,迅速使欧华造船公司具备了相关造船能力。公司高级经营层、财务、生产计划、物资采购、人力资源人员由欧华造船公司配置,生产车间相关人员由大连工程公司配置,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相互配合,使得欧华造船公司造船能力快速提升并不断扩大。

资本合作:共同抢抓市场机遇,实现共同发展

近年来,中船重工与部分非公经济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成立了相关合资公司,为中船重工与非公经济双方延伸产业链、抢抓市场机遇、实现共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中船重工共与非公经济联合成立了100余家合资公司。2011年,100余家合资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20亿元,上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超1亿元,带动社会就业18 800多人。

劳务外包:解决社会就业,带动劳务工程公司发展

船舶工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托总装造船,中船重工每年都聘用了大量劳务外包人员,有效带动劳务工程公司发展、解决了社会就业。2011年,中船重工劳务外包人员数量达9万多人,劳务外包金额突破80亿元,涉及非公企业数量3 300多家。船厂是劳务外包的主体,据不完全统计,仅大连船舶重工、青岛北海船舶重工、山海关船舶重工、武昌船舶重工四家船厂在2011年就累计雇佣劳务外包人员49 700余人,累计劳务外包金额近30亿元,累计涉及非公企业数量超过300家。

技术、管理溢出:推动地方船舶工业企业朝“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新世纪以来,中船重工等国有造船企业大量优秀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顺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投身到私营企业发展的大浪潮中来。他们合资成立的相关专业企业,都成为了本领域内专、精、特、新的新兴企业。2009年至2011年3年间,中船重工就有上千名管理和技术骨干加盟非公企业。同时,据调查,中船重工近半数的成员单位表明,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对非公经济的供货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提升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对国企与非公企业关系的几点认识

我们在这次统计调查中,专门设置了两个问题:一是对国企带动非公经济发展有何评价;二是对国企带动非公经济发展有何建议。在68份调查表中,有51家给出了回答。出乎意料的是,国企对非公经济的发展都持非常肯定和支持的态度,对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综合分析研究整个调研结果和企业自身提出的看法,我们形成如下一些认识。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是先有国企,再有非公企业,这一典型的发展特征,决定了国企带非公企业发展是客观的必然

我国的非公企业是在全民与集体所有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我们党对发展非公经济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从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到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与中央的认识相一致,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也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以“个体户”为主的私营经济形式,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做一些拾遗补缺的工作。

第二阶段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一大批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下海经商办企业,提升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水平,奠定了我国真正意义上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三阶段是党的“十五大”至今。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论断,明确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扫清了理论、政策方面的障碍,开辟了私营经济发展的新境界。在这一阶段,全国数十万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破产重组,改组改造为私营企业,成为我国目前900多万家私营企业中的骨干力量。

从这个历程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大量私营企业发展的背后,都有国有企业的影子,是在国有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下发展起来的,甚至直接由国企改组而形成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在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私营企业发展的时候,国企承担了大量的改革成本,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贡献率都在70%左右,为国家支持私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财政基础;二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无论是由国企、集体企业转制的私营企业,或是新设立的私营企业,技术和产品来源上大都源自国企,在产业供应链上,大多处于国企的配套地位,依赖国企发展而发展,呈现国企倒一个、民企倒一片的现象;三是国企为私企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生产一线技工,我们调查了一些做得比较成功的民企,其高管大都具有国企背景,其管理和技术层都是以国企人员为骨干。这就说明,早期国有企业的发展为私营企业发展铺平了道路、奠定了基础,大量私营企业是在国企深化改革和改组改制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国企帮助和支持了私企的发展,私企的发展又做大了国企发展的工业基础,两者相辅相成,合作共赢。因此,把国企和私企对立起来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从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看,国企带动非公经济发展,除经济因素外,还有更深刻的社会因素

企业的带动作用,并不受所有制因素的制约。大的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也有很好的带动作用。比如富士康在大陆,就带动了上百万人就业,活跃了地方经济。但国企的带动作用,除经济因素外,还有其独特性。这主要表现在:

首先,我国的国企与非公企业,在共同目标上有着天然的同盟关系。我国发展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总的目标来说,都是为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所有制上的多元化,本质上是多元一体,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无论国企、民企、外商投资企业,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律、基本政治与经济制度基础上活动;无论竞争与合作,都不能脱出这个大框架的制约。正是从这一点上说,国企与非公企业的共同发展,互相促进,是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的。国企由于其全民所有制的性质,要求其必须在实现人民共同利益方面做表率,在全社会起示范、带动、促进的作用,影响其它所有制形式发展的方向,这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其次,国企民主管理的独特性,对非公经济有着一定示范效应。国企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职工民主管理作为基本原则,千改万变,这两条原则没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虽然企业的主要权利集中于董事会和经理层,但党对企业的思想政治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等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职工从企业名义上的“主人翁”向权利上的主人翁转变。这是国企管理制度上的重大优势,是国企稳定发展的政治基础,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占有使用的统一,揭示了企业发展的方向,为其它所有制企业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榜样。

最后,国企独特的企业文化,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国资委宣传局编辑出版的《中央企业价值理念集粹》,搜集整理了101家中央企业核心理念、企业精神。这101家央企不约而同地把兴业报国、强企富民作为自己的核心理念,被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社会宣言”。几十年来,国有企业创造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三老四严”的大庆作风,科学拼博的“两弹一星”“探月工程”精神,勇担国任、科学求真、忘我拼博、无怨无悔的核潜艇精神,艰苦奋斗、默默奉献、献了青春献子孙的三线精神,等等,成为我国先进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和生动体现,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必将对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私营企业国腾电子,就将“长中华志气、扬民族精神、铸中华利器、挺民族脊梁”作为企业的发展宗旨,远远超越了单纯的逐利性。

从历史发展的方向看,国企和非公企业的相互融合、共同前进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本次调研中,中船重工所属企业建议把砸碎“玻璃门”、脱掉“玻璃鞋”,为非公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基础,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有的建议,在县市一级政府中,设立非公企业局,指导和帮助非公企业发展。他们认为,只有非公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才能适应国企快速发展的要求,使国企发展的工业基础更加巩固和先进,从而成为推动国企发展的竞争和促进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2)

关 键 词:生产关系 局部所有制 社会制度 历史经验 今日现实 辩证的方法

周新城教授发表《不能离开生产关系探讨分配问题》一文(《经济经纬》2005年第5期),阐述了分配问题研究方面的观点,这是很有意义的。周教授认为,探讨分配问题离不开生产关系。我们认为,一般来说讨论分配问题是离不开生产关系的,不过这里所说的生产关系指的应当是社会生产关系,而不是局部所有制。但是,周教授所说的生产关系指的不是社会生产关系,而是局部所有制,这就是不正确的了。他认为现实中的公有制企业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而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都不是按劳分配,这也是不正确的。本文从经验事实出发,从辩证的方法出发,认为周教授的观点有误,并提出了若干问题与周教授商榷,欢迎周教授及学术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关于公有制经济的分配经验

周新城教授说公有制经济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我以为这是一种主观臆断,并无事实根据。

我们主观上一直都要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但是经验表明公有制经济并没有很好地实现按劳分配原则。改革之前,工资和劳动几乎无关,基本上是按照劳动者的学历、工龄、粮煤补贴、交通补助等因素决定的,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大家都差不多,基本上就是平均主义。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破除平均主义,使工资和劳动挂起钩来。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都处在探索的过程中,分配方面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甚至直到今天也不能说公有制经济已经充分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改革之初,公有制企业一度实行了承包制,企业有了独立的权力和利益,企业之间在分配方面拉开了差距,但是也发生了差距过大的问题;而企业内部工资则是轮番上涨的,谁也没拉下,奖金基本上是平均发放的,所以原来就存在的平均主义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还更加严重了。后来,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工资形成过程引入了市场机制。但是,公有制企业基本上都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新招聘的员工通过了市场,市场机制发挥了作用,工资和劳动联系起来了,而老员工还在按照学历、工龄等非劳因素决定工资,还在按照行政手段进行分配,虽然增加了岗位工资的因素,但所占比重不大,形成了“新人老人两重天”的局面,两种分配机制同时并存着。市场机制起作用的这部分工资和劳动联系起来了,但是行政手段起作用的这部分工资和劳动还是没有多少联系,平均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着。不仅如此,某些独占特殊资源的企业,凭着垄断优势维持着较高的工资水平,而那些竞争性行业的工资水平就低得多了。总之,企业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和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直到今天,这些问题仍然存在着,这就说明分配方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至少应当说按劳分配原则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分配方面的问题需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根本解决还不得而知。我们只能说,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还是一种主观愿望和努力方向,改革在一步一步地深化,问题在一步一步地解决,但是现在还远远没有达到我们的目标。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曾明确说明,“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未能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大大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认为,改革前的那些年严重地偏离了按劳分配原则,至少没有充分地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中共中央做出的结论是历史性的结论,也是正确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不能否认的,也是否认不了的。现在,改革还在深化过程中,按劳分配原则正在逐步实现,但是还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按劳分配原则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

周教授关于公有制经济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的说法违背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经验,也不符合今日社会的基本事实。

二、按劳分配原则及其实现形式

在这里,我们说明按劳分配原则及其实现形式,主要是说明按劳分配原则是怎么实现的。

按劳分配原则的实质就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关键在于解决劳动的计量问题。如果劳动差别已经消失,劳动就可以直接计量了;但是现阶段的劳动还有差别,对于有差别的劳动就无法直接计量。但是,这不是说劳动就无法计量了,它无法直接计量,还可以间接计量。马克思就说过,对于不同的劳动通过竞争过程就能做出相对准确的计量。①通过竞争相对准确计量劳动的过程是一种间接的计量过程,说明劳动的间接计量过程是非常有意义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者付出个人劳动,企业支付货币工资,这是最普遍和最基本的事实。这一事实说明,劳动已经作为交换的对象,而且采取了价值形式,即“个人劳动=货币工资”。这和马克思分析的“20码麻布=2镑”那个等式的意义是一样的。②马克思通过对“20码麻布=2镑”那个等式的分析说明了商品的价值,我们通过对“个人劳动=货币工资”这个等式的分析就能够说明劳动是具有价值的。在这个等式中,工资是劳动的价格,是劳动价值的表现形式,它应当以劳动的价值为基础,应当通过竞争过程形成。当然,工资作为劳动的价格在竞争过程中形成就难免会发生波动,所以就不可能完全准确地反映价值。但是,这是价值实现的必然形式,价格的波动也不是没有边际的,实际上它总是围绕着某个中心在波动,并且会不断地趋近于这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价值。这就是说,通过充分的竞争过程,工资就能趋近准确地反映劳动的价值。需要指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多方面的,它包括大量的企业和众多的劳动者。劳动竞争过程具体包括劳动者之间的竞争,企业之间的竞争,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劳动者之间的竞争是供给者之间的竞争,供给者之间的竞争会使劳动价格降低;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需求者之间的竞争,需求者之间的竞争会使劳动价格上升;最后,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供需之间的竞争,供需之间的竞争会形成一个均衡价格,这个均衡价格就能够相对准确地反映各个劳动者个人劳动的价值。劳动采取价值形式,并通过价格表现出来,价格在竞争过程中形成,并间接反映价值,这样就间接地计量了劳动,这也就是劳动的间接计量形式,简单地说竞争过程就是计量劳动的过程。通过竞争过程,各个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就都能够得到趋近准确的实现,从而也就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在这里,按劳分配原则是通过竞争过程实现的,而竞争又是以市场为前提条件的,所以竞争过程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市场是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条件。知道了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条件,反过来就能根据是否采取了竞争的形式和具备了市场条件判断是否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否则不知道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条件也就不可能判断是否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所以说,认识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实现条件和认识它本身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但是,周教授却相反,他认为按劳分配有“分配方式”和“具体形式”之分,而且可以离开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具体形式”)而单纯从“分配方式”的意义上探讨按劳分配问题,这是不正确的。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分的,对任何事物都有这样的问题,即如果仅仅能够说明事物的内容实质,而不能说明它的实现形式那它就不可能是科学的。比如,空想共产主义者提出了共产主义理想,但是他们却没有说明由谁去实现,如何去实现以及为什么去实现,所以共产主义就还是一种空想;马克思主义者则说明了共产主义将由无产阶级去实现,需要通过革命斗争的形式去实现,证明剩余价值理论从而为实现共产主义提供科学的理论根据,这样就使共产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了。周教授按劳分配观点的问题也在这里,他以为按劳分配可以脱离实现形式去研究,这是不正确的,实际上离开了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也就不可能科学地说明按劳分配原则。周教授离开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去说明按劳分配问题,其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用前面的例子做说明的话就可以说周教授所谓的按劳分配也不过是一种空想而已。

三、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分配经验

周新城教授否认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分配是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下面我们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经验。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在于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各种生产要素都得通过市场进入生产过程,通过市场是要素进入生产过程的一个必经阶段。在市场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问题都是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在进行生产之前,企业要到劳务市场招聘员工,劳动者需要到劳务市场寻找职业,双方在市场上直接见面,通过谈判就会确定工资,之后还要签订劳动合同。这里的谈判包括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谈判和经营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员工代表自己,经营管理者则代表企业(或所有者),双方是一种劳动交换关系;同时,经营管理者代表自己,董事会代表所有者,双方也构成一种劳动交换关系。在这里,员工这一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不要管我的学历、工龄等项因素,只要我完成了约定的劳动定额你就要支付我的工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这一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我没有别的什么附加条件,工资的多少仅仅以付出的劳动为标准,你只有按时完成了工作定额我才能支付相应的工资。相应地,经营管理者也会提出自己的要求,比如自身收益应当与企业效益或效益的提高相关,自身收益应当占企业利润的多少份额,等等,董事会也会提出应当以一定的效益指标作为支付经营管理者报酬的标准,等等。他们各方心里都有一杆秤,都知道自身的专长和兴趣,都能够到市场上仔细地了解同类劳动者的收入状况并进行认真的比较,都能够比较正确地认识自己,都能够提出比较符合实际的要求;通过讨价还价,双方都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大体符合个人意愿的收益。可以说,他们那里是按劳动支付工资的,他们那里不会考虑你的学历、工龄等项因素。那么,他们是不是就完全不看文凭(或学历)了呢?也不能这么说。他们在决定要试用你以前是一定会看你的文凭的,否则,在对你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凭什么决定是否让你上岗试工呢?但是,这时候看文凭仅仅是决定是否让你试工,支付工资时就不会考虑文凭等项因素了。从他们那里的谈判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经营管理者或员工们未必都充分地认识到了劳动的性质,但是他们在谈判过程中都坚持了一个隐含的前提,即承认劳动是具有价值的,按照付出的劳动提出工资条件,按照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你不答应付给我代表一定量价值的货币工资(或收入)我就不会和你签约并付出劳动,我也要在你承诺并实际付出劳动之后才会给你支付工资,不管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凭着学历和工龄等因素轻松地拿工资,这在他们那里是完全不可能的。那里的经营管理者都是非常聪明和务实的,他不会按照你的学历或工龄等因素付工资,否则的话你凭着高学历(甚至假文凭)拿工资,而不付出劳动,企业岂不白白吃亏,他才不那么犯傻呢!我认为,他们的做法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结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各得其所,所有员工的劳动价值都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实现。

非公有制经济分配的基本经验是,承认劳动本身具有价值,并通过谈判确定工资,那里比较充分地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比较充分地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四、按劳分配原则首先是在哪里实现的?

按劳分配原则首先是在哪里实现的?周新城教授认为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原则,非公有制经济不可能按劳分配,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而且还是先于公有制经济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

按劳分配原则是通过竞争过程实现的,市场是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条件,我们建立起了市场经济就创造了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条件。但是,公有制经济天然排斥市场,远不能展开充分的竞争,所以一直也没有很好地实现按劳分配原则,至少现在还没有充分地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非公有制经济则天然和市场相联系,自然就会展开充分的竞争,所以开始就充分地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但是,周教授却说非公有制经济不是按劳分配,公有制经济是按劳分配,这就本末倒置了。其实,公有制是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条件,但是它只是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另一个条件是市场经济,因为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解决劳动的计量问题。公有制这个条件是制度意义的条件,有了这个条件各种所有制经济就都有可能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公有制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具有普遍意义,市场这个条件也是客观存在的,也具有普遍意义(社会主义市场是统一的大市场)。但是,不同所有制经济对市场的敏感程度却是不同的。相对来说,公有制经济由于传统习惯的原因,对市场的反应还比较迟钝,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反应则比较灵敏。所以,在具体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比公有制经济更具有优越性。在研究公有制经济的分配问题时,大家都说要“引入市场机制”,但是市场在哪里?市场作为一种关系不是观念地存在着,而是客观地存在着的。在现实中,市场首先存在于非公有制经济中,所谓“引入市场机制”就是从非公有制经济那里引入过来的,非公有制经济则不必引入市场机制,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内部本来就是靠市场机制联结起来的,公有制经济这些年来在分配方面的改进都是从非公有制经济那里模仿过来的。如果没有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大前提,说非公有制经济能够实现按劳分配原则是不正确的,但是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个前提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因为天然和市场相联系就首先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五、关于资本主义工资的决定问题

周新城教授在文中还涉及到了资本主义工资问题,他认为资本主义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而和劳动无关。我以为,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也不符合实际。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被划分成了两部分,即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劳动者所得的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勉强能够维持自身的生存,仅仅相当于劳动力价值,而另一部分即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也就是说,工资反映了两个阶级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就工资的本质关系而言它确实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但是,能否反过来说对于个别劳动者要按照他的劳动力价值支付工资呢?不能。劳动力价值“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它的价值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已确定”了。③如果按照劳动力价值支付工资,那就等于说劳动者的工资是事前决定的,不管干多干少都可照拿不误,那就等于说劳动者拿着事前就已决定了的工资又可展开偷懒的竞争,资本家是绝不会这样干的。那么,个别劳动者的工资是由什么决定的呢?答曰,工资和劳动有关,是由必要劳动的价值决定的,认识到这一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资本家是极精明的,他们在总量上要使工资限制在劳动力价值的范围以内, 同时对于个别劳动者又不可能按照事前就已决定了的劳动力价值支付工资;他们要尽可能多地占有剩余劳动, 同时又要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资本家的精明之处就在于,他们占有了剩余劳动,但却是极其隐蔽的; 他们要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而且懂得怎样才能发挥这种功能。实际上, 资本主义社会个别劳动者的工资是与劳动挂钩的,具体说工资所支付的是必要劳动,④工资是必要劳动的价格,是由必要劳动的价值决定的(当然,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没有作为商品。价值是商品的属性,劳动没有作为商品当然也就没有价值。但是,我们说必要劳动作为交换的对象因而具有价值,应当说还是没有问题的)。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时间都是一样的,比如都是八小时或一个月,等等。因为剥削率对于每个劳动者原则上都是一样的,所以每个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时间也都是一样的。但是, 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则是有差别的,比如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同,或者熟练程度和强度也不同。所以,他们的必要劳动的价值就不同。 当工资由必要劳动的价值决定时,工资就能反映劳动者付出的必要劳动并体现出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差别,从而就能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

很显然,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工资反映了阶级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一个是工资反映了个别劳动者工资的具体数量。前者反映阶级之间的本质关系;后者反映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即甲劳动者工资的具体数量是多少,应当比乙多还是比乙少,应当多多少,少多少,等等。工资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说法只是说明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关系,而没有说明个别劳动者工资的数量决定,这远不是全面的认识。

在此需要强调指出,劳动与劳动力价值是不同的。劳动力价值可用学历、工龄等因素来表示,是能够直接计量的,是个“死”的量,反映的是一类人的情况;而劳动则受人的主观意志的支配,具有能动性,是个“活”的量,相互间是千差万别的。一般来说,劳动力价值高的付出的劳动也比较多,但是具体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有些劳动力价值高的付出的劳动不一定就多,有些劳动力价值低的付出的劳动也不一定就少。相比较而言,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力价值的差别都不是很大,而劳动差别则往往是很大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差别比他们之间的劳动力价值的差别不知要大出多少倍。即使在劳动力价值没有差别的劳动者之间,他们的劳动也可能会有差别,甚至会有很大差别。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情况不是由劳动力价值所简单地决定的,也不一定和劳动力价值正相关,所以按照劳动力价值支付工资不可能反映个别劳动者付出的劳动。过去我们是按照劳动者的学历和工龄等因素决定工资的,那倒有点按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的味道,但是结果使工资与劳动脱钩了,导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结果,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使劳动者展开了偷懒的竞争,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相反,资本主义工资是与劳动挂钩的,并体现出了劳动差别,从而就发挥了工资的激励功能,就使劳动者之间展开了劳动的竞争。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一定的活力,有的甚至还有较快的发展速度,这与他们的工资体现了劳动差别绝不是没有关系的。相反,如果他们也象我们那样按照劳动力价值支付工资,不管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照拿不误,那他们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认清资本主义工资的决定问题对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工资的决定问题是会有借鉴意义的。

六、关于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

周新城教授在未经任何证明的条件下得出了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剥削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是主观的结论,缺乏事实依据。公有制经济中的员工每月收入500元,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员工每月收入600元,你说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剥削,道理何在?三资企业的工资水平普遍比公有制经济高出一截,劳动者趋之若骛,你说那里存在剥削有什么道理?尤其在人员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今天在公有制经济中没有被剥削,明天调到三资企业就被剥削了?收入低时没有被剥削,收入提高了反倒被剥削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某些非公有制经济的工资水平可能比公有制经济的水平低一些,但是这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的周期变化有关,而和剥削问题无关。还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工资水平比法定的最低工资水平还低,但那属于违法问题,而不是剥削问题(剥削是制度性问题,而不是个别交换场合谁多得了的问题)。劳动者创造价值的量相对是确定的,这个量只与劳动的复杂程度有关,而与劳动者所在企业的性质无关,不会因为地点或企业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所以,不管在公有制企业还是在私有制企业,劳动者只要得到了自己创造的价值量就不可被剥削。不问得到了多少,单纯用所有制划线,以为公有制企业没有剥削,私有制企业存在剥削是没有根据的。公有制经济员工收入较低可能是因为管理不善,损失浪费较大,劳动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员工收入较高可能是因为管理科学,效率较高,劳动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在同一经济环境条件下生存,遵循共同的法律法规,都得扩大再生产,都得支付利息,都得上缴税收,都得发放工资,公有制经济不能剥削,非公有制经济怎么能够剥削?如果非公有制经济在这样的条件下仍有较多的收入,那除了说明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还能说明什么呢?是否存在剥削是被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局部所有制所决定的,周教授单纯从局部所有制出发判断是否存在剥削岂不要闹出笑话来吗?

周教授说,“只要有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剥削就是不可避免的,对此无须讳言。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在资本主义经济的范围内,剥削关系总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按照周教授的意思,只要有雇工就有剥削,这是缺乏根据的。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手工作坊、工场手工业、资本主义大工业和后工业这样几个阶段。手工作坊的规模很小,场地、人员都有限,师傅、帮工和徒弟加在一起也就十来个人。他们结合在一起就创造了一种生产力,使双方都受益了。徒弟在学徒期间虽然没有收入,但也不交学费,师傅除了传授技艺往往还提供食宿条件,徒弟还会逐步提升为帮工和师傅,师徒之间的关系是和谐的,基本上是合作和双赢的关系。工场手工业不过就是规模扩大了的手工作坊而已,但是人员和场地还很有限,在斯密那个时代超过四十个人的工场都非常罕见。那时候,员工的利益受到农业经济和行会组织的双重保护,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工场手工业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业主和员工都受益了,相互间的关系相对还比较和谐。当然,工场手工业已经有了积累,积累和员工的利益相矛盾,但是积累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人们仅仅是反对过高的积累率,而不反对积累本身。员工和业主之间虽然也有矛盾,但是都欢迎这种生产方式,他们之间的矛盾还隐藏在他们同封建主义的矛盾之后。斯密是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经济学家,⑤他认为劳动是商品,说明当时是等量劳动交换关系,从而就肯定了那个阶段的生产关系,这反映了当时的实际,对于反对封建主义和发展资本主义都是有益的。当然,他也知道“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以后生产关系就发生变化了,但是他肯定此前工场手工业中平等的劳动交换关系还是没有问题的。到了大工业阶段,情况就变化了。工厂的规模扩大了,出现了很多上千人的大企业,生产资料日益集中到少数资本家手里,劳动者则一无所有并日益贫困下去,这才是典型的资本主义企业,资本主义压迫、剥削制度是在这里充分发展起来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的社会化相矛盾,导致了普遍的经济危机,破坏了生产力,劳动人民无法照旧生存下去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发达国家先后发生了大规模的工人运动。这时候,马克思提出了劳动力商品范畴,说明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买卖的是劳动力,进而证明了剩余价值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唤起无产阶级进行剥夺剥夺者的革命,指引了世界历史的方向。很显然,在手工作坊和工场手工业阶段,资本主义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了世界历史的发展。其中,社会关系相对是和谐的,相互间是等量劳动交换关系,是没有剥削的。资本主义剥削是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和大工业阶段发生的。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手工作坊和工场手工业必然会向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方向发展,必然会产生剥削。然而,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情况就不同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中非公有制经济不可能产生剥削,也不可能向这个方向发展。现在私营经济的规模都很有限,大概也就相当于工场手工业的水平,在服务业和信息业很多企业甚至连工场手工业的水平都达不到,也就相当于手工作坊的水平,真正有规模的并不多,他们内部相互间基本上是合作和双赢的关系。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在资本主义历史上员工和业主之间曾经有过相当长一段平等合作期,并非一开始就有剥削。周教授认为有雇工就有剥削,说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也存在剥削,这既不符合世界历史的经验,也不符合我国今日社会的现实。

斯密和马克思都是时代的产儿,工场手工业阶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社会关系相对和谐,需要斯密那样的肯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论家,斯密果然就出生在了那个时代;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阶级关系尖锐冲突,需要马克思那样的革资本主义命的理论家,马克思果然就出生在了那个社会阶段;他们又都是时代的骄子,斯密在工场手工业阶段说明劳动是商品,说明当时是等量劳动交换关系,从而就说明了当时社会生产关系的合理性,有力地维护了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反映了社会发展的需要;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说明劳动力是商品,说明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是劳动力买卖关系,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说明了当时社会生产关系的不合理性,揭示了社会关系的根本对立性质,反映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斯密和马克思在各自生活的时代反映了时代的需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历史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相反,如果马克思生活在工场手工业阶段,认为存在剥削,并主张剥夺剥夺者,那将会引出怎样的后果呢?我敢肯定,那样将会破坏生产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推动历史车轮的倒转;如果斯密生活在大工业阶段仍然主张劳动商品的观点那就会维持过时的生产关系,就会阻碍历史的发展。当今中国,改革开放推动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人们都在集中精力搞建设,大家都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面对今日社会现实,周教授却认为存在剥削,这符合现实社会的本质关系吗,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吗?

雇工即剥削曾是小农和小手工业者的意识,他们习惯于独往独来,散漫自在,而反对大工业协作生产中的纪律要求和技术权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是具有反动性的。

周教授或许以为,私营业主占有生产资料,所以就存在剥削,这也是不正确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的财产是剥夺而来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保护私人财产,同时限制了工资的最高限额,从而使私人财产发挥了资本的功能,能够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但是,社会主义现实私营业主的财产都是自己通过艰苦创业、辛勤劳动创造的,我们必然实行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和遗产税制度,我们已经制定了现代劳动法和最低工资法,还将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在这样的条件下个人占有的财产就具有社会所有的性质了,个人试图通过占有财产而占有他人的劳动已经不再可能了。

需要强调指出,剥削是和压迫联系在一起的,和阶级冲突有关,和革命斗争有关。马克思是反对剥削的,他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目的是要唤起无产阶级革命,但是周教授则相反,他说明现实存在剥削之后却告诫人们要容许剥削,这使我们大惑不解。我们实在不明白,周教授做出这样概括的目的是什么,效果会如何呢?是否存在剥削可以由着你说,但是容不容许剥削可就由不得你了。中国人民有反压迫反剥削的光荣传统,又接受了将近一个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教育,马克思主义的结论就是剥夺剥夺者,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哪里有剥削,哪里就会有剥夺,你说存在剥削人民群众是有可能会付诸行动的!当然,剥削理论与现实不符,人民群众是不会欢迎的,所以它很难唤起革命,但是它在客观上是会危害安定局面的。现在,偷盗抢劫的时有所闻,枪杀富人的也一再发生,他们都有仇富心理,往往认为富人的财产都不是好道来的。他们的行为是犯罪,应当予以打击,他们的认识是错误的,应当予以批判。但是,周教授认为现实存在剥削就正中了他们的下怀,我甚至担心这是不是为他们提供了口实啊?

七、结语

周新城教授说要联系生产关系探讨按劳分配问题,这没有错,但是他所说的生产关系指的是局部所有制,这就是错误的了。周教授关于分配问题的研究是单纯从局部所有制出发的,是从形而上学的方法出发的,这样是不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的。我们认为,离开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就不能说明按劳分配问题,离开历史经验也不能说明按劳分配问题,离开今日现实也不能说明按劳分配问题,离开辩证的观点也不能说明按劳分配问题。

注:

①参见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96页。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3)

一、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确立的前提条件

非公有制经济的合宪性是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确立的前提条件。所谓合宪性,是指符合国家性质要求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对一个国家的性质即国体作出规定后,就要对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作出规定。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应该符合国家性质的要求。我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公有制经济自然是符合社会主义性质的,而非公有制经济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性质的要求呢?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认为,社会主义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因此,社会主义是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1954年的宪法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6都规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º但是,那时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是暂时的。按照列宁过渡时期学说,在经济不发达国家,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然有一个过渡时期。无产阶级政党在过渡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必须利用自己的统治地位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1952年12月,党中央根据列宁过渡时期学说,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4年宪法把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写了进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随着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基本完成,非公有制经济事实上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1954年的宪法形式上确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存在,实质是确定其不应该存在,至少是不应该长期存在。非公有制经济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性质要求的,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相违背的经济成份,是要对其进行改造的。所以,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宪定了,但只是形式合宪并非实质合宪。随着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发展,我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过去我们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¼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½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¾邓小平同志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这些深刻论述,深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1984年1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5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6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1月,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1992年1月,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形成了系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并不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份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非公有制经济符合社会主义性质的要求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提供了理论依据。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定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实际上是确立了个体和私营经济成份存在的经济制度基础,也就是确立了个体和私营经济符合社会主义性质要求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从而使个体和私营经济从形式合宪到实质合宪。

二、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的确立

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确立的前提条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合宪性,因而,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并非伴随着宪法的制定同时确立。前面说到,1954年的宪法是否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合宪性的,所以,依据1954年的宪法,非公有制经济是没有宪法地位的。其后的1975年的宪法和1978年的宪法,没有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作出宪法规范。À因而,在这两部宪法施行期间,也没有确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1982年宪法的制定和颁布施行,有学者认为这是第一次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但是笔者认为,1982年宪法的制定和颁布施行,并没有确立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理由是:第一,1982年的宪法只是对个体经济作出规定,并没有对其他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作出规定,个体经济只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其他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合宪与否都没有确定,怎么能说是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呢?第二,1982年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总的来说是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1982年的宪法第六条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并没有确立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存在的基本经济制度。计划经济本质上是排斥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第三,1982年的宪法第十一条对个体经济作出了规定,允许城乡个体劳动者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这只能说是确立了个体经济宪法地位,不能说是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依笔者拙见,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首先,要在宪法上确立一种不排斥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次,要确认主要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合宪性。再次,要确定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即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实现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而这是对1982年的宪法经过两次修改后才完全实现的。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个宪法修正案,确认了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即私营经济的合宪性,接着在1988年6月3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了5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6。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个宪法修正案,确定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的经济制度,市场经济要求经济主体具有利益和经济行为的独立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但是不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是一种不排斥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经济制度。所以,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是经过1988年和1993年两次修宪后才确立的。1993年第二个宪法修正案,是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确立的标志。到此时,非公有制经济才成为与公有制经济相对应的,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的经济形式,才具有宪法地位。

三、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的提升

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的提升与我国的改革开放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得到确立之后,特别是5私营企业暂行条例6的颁布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并开始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时期。随着非公有制经济成为促进和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其经济和社会地位不断提升,这就要求其法律地位尤其是宪法地位要得到提升。笔者认为,自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确立后,通过修改宪法,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实现了两次提升。

(一)1999年第三次修宪是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的第一次提升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4)

第二单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本单元考点:

1、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3、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4、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5、国家的宏观调控;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二、本单元的重点、难点:

重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必然性;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必然性;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难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坚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必然性;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和联系;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及其之间的关系。

三、热点:

正确认识当前国有经济布局上的战略调整;当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地位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我国目前宏观调控的问题与对策。

四、考点提要

考点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经济制度是一定社会中占主体地位(或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产品的分配方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国的分配制度)两个方面。

1、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

2、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含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①含义:……

国有经济:……(主导)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集体经济:……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

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如股份制、承包、租赁等。

②具体内容: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经济

含义

范围

作用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实际上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

③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①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一、……第二、……

(补充:国有经济的控制力:A表现在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支配力;B表现在国有资产整体质量的增长力;C表现在国有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D表现在国有资产对社会资本的广泛辐射力和引导力;E表现在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支撑力;F表现在对社会经济运行整体态势的调控力。如:以中央重点抓的512户国有骨干企业为例,它们占国有工业企业总数一到1%,而资产总量则占55%,销售收入占60%以上,向国家提供的利税占85%)

②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也不会削弱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为什么?)

3、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①实现形式多种多样的原因:③有哪些实现形式:

②探索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意义:④热点问题

正确认识当前国有经济布局上的战略调整

①调整的原因:

②调整的手段:

③调整的目的:

④调整不会削弱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⑤调整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我国社会主义性质:

考点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

(主体)国有和集体成分

###我国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构成

(我国经济成分构成)个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

非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我国社会主义市

外资经济:……P。39场经济的重要组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的成部分,而不是

境外资本部分;中外合作补充)

中的境外资本部分)

1、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性质(含义)

特点(内容)

地位

作用

2、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①是什么?

②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P。39(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要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A、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B、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是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

3、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性。

①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决定的(根本原因)。P。40

②具体说来,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P。40-41

③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

④实践证明,它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P。42

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

(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它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即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或目的)

(2)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使社会产品极大丰富,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只有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保证生产力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保证发展生产力的成果归人民享有。

4、热点问题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地位作用

①发展:发展迅速,今后还要继续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考点三:我国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劳分配及其必然性

①按劳分配的含义:(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它的基本内容是:……

②按劳分配的必然性: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

前提:……P。42

###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是物质基础:……P。42

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直接原因:……P。43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对资本主义"按资分配"原则的否定。在我国现阶段,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③按劳分配的作用

2、按劳分配以外的收入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国有经济、集体经济)

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个体经济)

按资本要素分配(存在于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国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按生产要素分配按技术信息要素分配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按土地要素分配

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私营、外资经济)

福利性分配(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社会保障收入

①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

②按生产要素分配

③福利性分配和社会保障收入

(实行非按劳分配的几种分配方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3、社会主义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必然性

①这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②这是由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③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最终原因)

2)由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

###确立分配制度3)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的客观必然性4)实践证明,这种分配制度对于加快经济发展和

实现共同富裕起到了促进作用

###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关系

区别:含义不同

联系: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都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二者都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是二者的最终决定因素。

####注意的问题

问1:劳动所得(或劳动收入)从形式上看有哪些?(劳动所得除了按劳分配收入:工资、奖金、津贴、联产计酬,还包括其他分配方式中的个人劳动所得。)

问2:科技人员的收入属于何种分配方式?(A公有制经济中的科技人员提供新技术所得收入,应属于按劳分配。B科技人员以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而得到的收入,属于按技术要素分配,也就是说属按生产要素分配。C私营企业中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不属于按技术要素分配。D一部分科技人员,脱离原所属单位,自办科技实体,利用自身科研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其科研成果属于归自己所有的技术商品,以技术转让方式把它卖给有关企业使用,属正常的商品交换,其所获得的收入属于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并不属于按技术要素分配。)

问3:凡劳动所得,都应给予保护,凡非劳动所得,都应一律没收。(分析:A你在国企工作,拿到的是工资、奖金和津贴。如果生产的产品不合格甚至是伪劣产品,该不该保护?显然,这种劳动所得不应保护。个体劳动者在生产和经营中偷税漏税,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并非保护一切劳动所得,而是保护合法劳动经营所得。B非劳动所得有哪些?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经营风险收入、按资本要素分配所得等均属于非劳动所得。在现阶段,合法的非劳动所得受法律保护。总之,合法的劳动所得、合法的非劳动所得,都受到法律保护,不合法的劳动所得、不合法的非劳动所得都不受法律保护。)

问4: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中的"五个不等式":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等于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方式还包括其他的非按劳分配方式。

B、按劳分配不等于每个劳动者都能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①按劳分配是指……②但在现阶段,在公有制经济中,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职工等量劳动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等量的报酬。③无效的劳动(如生产的产品积压)不能获得劳动报酬;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获得的劳动报酬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挂勾,各个企业经济效益不同,职工的收入不一样。④在现阶段,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并非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而是存在于许多场合的平均数中,使"不等量"围绕"等量"上下波动。

C、劳动收入不等于按劳分配收入。在现阶段,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主要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有制经济中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劳分配的收入、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经营风险收入中经营者凭借复杂劳动而获得的劳动收入。由于按劳分配的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非公有制经济基础上获得的劳动收入均不属于按劳分配收入。

D、非劳动收入不等于剥削收入。剥削收入是指私营企业主和外商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得的剩余价值。这种剥削收入是一种非劳动收入。而按资金分配收入(如股份分红、银行利息、债券利息),风险收入(如股票交易、期货交易、企业承包者和经营者的风险收入),等不能说是剥削收入。

E、收入悬殊不等于分配不公。收入悬殊不一定是分配不公造成的。现阶段,由于分配方式多种多样,会造成收入差距。对目前收入悬殊问题应区别对待。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考点四: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1、资源和资源配置

2、市场和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含义:……P。46

3、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和联系

①区别

②联系

比较市场经济商品经济

含义不同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总和

考察问题的角度不同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讲的是资源配置方式相对于自然经济、产品经济而言,讲的是是否为了交换

出现的时间不同形成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自由竞争阶段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和私有制产生时期

联系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基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4、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①平等性

②竞争性

③法制性

④开放性

平等性(由什么决定?--价规的作用决定。价规要求交双方遵守"等价交换"原则,这一原则决定了经济活动的参加者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竞争性(为什么存在竞争?--商品经济的产物。其积极意义是:有利于社会劳率的提高和行业的技术进步,有利于消费者,通过消费促进生产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法制性(市场经济在竞争中会引发利益矛盾。处理矛盾的准则是法规。所以,每个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也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开放性(由什么决定?--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广泛发展。开放性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内在属性,它促进了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从市场经济的四个方面的特征及其关系可说明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

5、一般特征之间的关系:

###市场经济有哪些要素?市场经济如何通过它的要素来配置资源?

(1)供求:供求是市场机制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前提。

(2)价格:价格是市场运行信号灯,引导资源配置的指示器。市场价格的升降,给供求双方同时发出信号。价格提高,将会促进生产,增加供给;反之,则起到抑制需求的作用。通过价格的双向调节,使供求在新的水平上实现平衡。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要素。

(3)竞争:竞争是市场机制的本质要素,是市场活动的灵魂。没有竞争,价格的决定、

价值规律的作用都无从谈起,也就无法发挥市场的配置资源功能。

总之,通过竞争,价格在供求影响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引导社会资源向效益高、急需发展的产业和企业流动,即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6、热点问题: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部门垄断

考点五:国家的宏观调控

1、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①市场的调节作用不是万能的

②市场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

2、国家宏观调控的任务

①宏观调控的含义

②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

3、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含义

内容(作用)

###

解决办法:

宏观调控

注:对市场经济的内涵一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

应注意把握两方面:二是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不仅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且需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只有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才能克服市场的种种缺陷,把"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结合起来,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不能认为只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才有宏观调控。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拉手,向前走")

4、热点问题:我国目前宏观调控的问题与对策

①问题:各地不根据实际情况就乱上项目,高档宾馆、大型商品严重供过于求;陆续发生"彩电大战"、"冰箱大战"、"空调大战";不少地方水果卖不出去烂掉;大量的商品房无人购买而长期闲置等。

②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一,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还不健全,不少企业的经营活动还要受"长官"意志的支配。第二,市场不发达,信息不灵,导致盲目决策。第三,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间接宏观调控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起来。

③对策:A、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其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B、加强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进行调控经济。

###市场调节(不是市场经济)的弱点和缺陷:

原因后果

自发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出现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现象

盲目性生产者和经营者各自独立,分散的地位造成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

滞后性由它的自发性、盲目性和资源配置的实现方式决定导致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特别是在农林及大型项目建设上影响更明显

(正因为市场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所以,必须要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

考点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性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①②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比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内容不考)

比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别与社会制度结合不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资本主义基本制度

基础不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资本主义私有制

目的不同实现共同富裕获得剩余价值

宏观调控程度不同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为什么?P.60)虽然国家可以采取某些措施干预,但仍处于无政府状态

相同点都具备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的区别

(1)在调节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不同。前者是配置资源、调节经济的主要手段,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计划起辅助和补充作用;后者以计划为基础和主要手段进行资源配置。

(2)计划的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在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后者对每个企业生产经营、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作具体规定和管理。

(3)计划制定和实施途径不同。前者自觉遵循价值规律,通过综合运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来实现;后者无视价值规律,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以及其他行政命令,通过直接指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关系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

(2)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发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价值规律的三个方面作用,归结为一点,即优化资源配置。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高效率。

(3)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市场的自发性会带来盲目性。市场虽有灵敏性特点,但不能反映供需的长期变化趋势,具有滞后性。因此,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学法指导: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是什么?市场--什么是市场?--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的调节作用是否万能的?(不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典型题例

背景:近年来,由于对市场监管不力,市场上不时传出"毒大米"、"毒油"、"毒月饼"、"黑心棉"等事件。这些事件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辨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就是强化国家对市场的监管。

答:(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坚持依法治市。(2)从经营者角度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依法经营。(3)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消费者提高权益观念,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也离不开舆论和社会的监督。(5)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德法并举,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

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也必然会引起贫富差距,导致两极分化。

答: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②允许和鼓励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利用和发挥生产要素的效能,提高生产要素的效率,发展生产力,也会造成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③把按劳分配入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一方面,我们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防止两极分化。

"孔雀东南飞",是人们前几年对西部地区的人才等资源向东部沿海地区流动的这一形象说法。现今,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会出现"孔雀飞西北"的现象。请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知识简要分析说明这种经济现象。

答:(1)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客观要求。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要求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就先有"孔雀东南飞",再有"孔雀飞西北"的现象。(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市场调节作用与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过去的"孔雀东南飞"是市场作用的结果,而现在的"孔雀飞西北",则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共同作用的结果。

五、典型题例

1、(单选)在我国现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要求在社会总资产中(全国高考D)A、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下降B、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上升C、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超过私营经济D、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超过非公有制

2、(单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这两种不同提法的区别在于(全国高考A)A、是否把承认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B、是否承认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C、是否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D、是否认为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有所下降

3、(单选)在我国现阶段,不同国有企业的职工,付出同样的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也会有所差别,这是因为(全国高考题B)A、贯彻按劳分配能使企业中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B、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与企业的效益是联系在一起的C、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与企业的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D、按劳分配与按资金分配是结合在一起的

4、(单选)1993年至1997年,我国政府对经济运行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变为"高增长、低通胀",世界舆论认为我国成功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这充分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全国高考B)A、市场经济以宏观调控为基础B、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C、低通胀以高增长为必要条件D、高增长和低通胀是相互相成的

5、(单选)我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主要表现为(全国高考B)①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有计划指导的②我国的市场经济与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相联系③我国的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相联系④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目的,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6、(全国高考,辨析)在我国现阶段,"共富"必须"先富","先富"必然"共富"。

答:(1)共富指的是共同富裕,先富指的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2)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发展不平衡,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能调动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富裕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全体人民同时同等程度地富裕起来,因此,共富必须先富是正确的。(3)先富的根本目的是共富,国家只有一方面提倡先富帮后富,另一方面对于收入过分悬殊的现象实行干预和调节,才有助于防止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否则,先富未必共富。

六、基础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据报道,在浙江,国有经济总量借调整之机,迅速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20多年来,在高速发展的个体、私营经济包围下,国有经济以年均增长18%的高速度发展。这说明(D)A、国有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是对立的B、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太快C、国有经济总量越小,经济发展越快D、国有经济能够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2、根据上述材料,国有经济从一般性竞争性行业退出意味着(B)A、国有经济是否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不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B、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并不要求在各行各业都占支配地位C、国有经济只要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就能够发挥主导作用D、国有经济不要与其他所有制经济比高低

3、深圳建材集团作出决议,同意留英博士沈浩以个人专有技术作价510万入股国有企业。沈浩博士所获得的510万元属于(C)A、按劳分配所得到的收入B、按资本要素所得到的收入C、按技术要素所得到的收入D、按信息要素所得到的收入

4、上题中深圳建材集团作出这一决议的事实表明(C)①科学技术也是生产要素,可以参与收益分配②技术也可成为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价值③沈浩收入由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组成④国家鼓励个人以技术入股国有企业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④D、②③④

5、多年来,音像市场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情况屡禁不止,在一些地方甚至泛滥成灾,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沦为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这一事实反映了(B)A、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特征B、市场调节具有弱点和缺陷C价格和供求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D、生产经营者不懂得经济活动应依照市场经济的法规进行

6、非法音像制品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这就要求国家(D)A、取缔、关闭音像市场B、对走私、盗版音像制造者课以重税C、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D、加强对音像市场的管理调控

(二)不定顶选择题

7、我国现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列做法符合这一分配制度的有(AB)A、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B、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C、凭借行业基础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D、规范收入分配,消除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8、商品经济与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表现为(AB)A、市场是和商品经济同时产生和发展的B、商品经济越发达,市场的规律、作用也必须相应地扩大和加强C、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是区分不同类型商品经济的标准D、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就是依靠市场的调节作用

9、国家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控制和调节。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ABCD)A、保持经济总量平衡B、抑制通货膨胀C、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D、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三)辨析题

10、

###补充练习题:

1、国统一开通举报电话,是政府运用(C)进行宏观调控。(2001年全国高考)A、经济手段B、舆论手段C、行政手段D、法律手段

2、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中国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加入WTO后,我国市场上国内外企业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这是因为(B)(2002年春季高考)A、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迅速提高B、中国市场将成为开放统一的市场C、中国市场的商品需求基本饱和D、中国政府不再调控市场经济活动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完全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2001年京、皖、蒙春季高考)

答:(1)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企业应当享有价格自。(2)商品的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企业自主定价应遵循价值规律,任意提高或降低价格是违背价值规律的。(3)价格变动事关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企业之间发生的各种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会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政府必须对市场价格变动进行调控。

4、过去不少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上遇到问题是"不找市场,找市长",而今是"不找市长,找市场"。这一变化说明了(BC)A、企业和政府脱离了关系B、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增强C、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是依靠市场调节作用来实现的D、我国政企关系已完全理清

5、在我国,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坚持坚持生产力标准是一定的,这是因为(B)A、公有制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是完全适应的B、要促进生产力发展,就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C、公有制能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力D、只有公有制才能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

6、"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这就是说(B)A、实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B、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决定分配方式的物质基础C、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D、产品多少直接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

7、上海市25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平均每100元资本金中,59元是国有资本,41元是包括海外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安徽美菱集团公司国有经济控股33%,只有3。8亿元国有资本,支配推动了20亿元的社会资本。这说明(D)A、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B、国有经济控股比例达到33%,就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C、国家和集体控股的比例应在50%以上D、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8、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把一些小型企业出售给私人,这不是实行私有化。因为(B)A、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没有变B、私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中的地位没有改变C、企业向国家承担的纳税义务没有改变D、企业受国家法律、政策的制约没有变

9、三峡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预计2009年并网发电。三峡工程的兴建表明(D)A、我国具有世界上最强的综合国力B、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利益是完全一致的C、国家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D、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

10、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仍需计划,这种计划应(D)A、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B、主要通过经济杠杆,以指令性计划来完成C、通过直接指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D、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以指导性计划为主

11、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令。这些法令的颁布和实施说明(ABC)A、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B、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经济效益多元化,必须用法制来规范C、社会主义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必须是公平竞争和有序的,必须有法律来保证D、法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12、2001年4月3日《经济日报》报道,一副OK眼镜国内的价格最高可达7000多元,而在美国的售价不到200美元。OK镜疗法需要各种医疗技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作支撑,但这种尚不成熟的疗法在中国各地遍地开花,不少医院转入OK镜专诊室的眼科大夫对此并无专门研究,一些基层医院甚至普通商店都在经营OK镜。因戴用OK镜引起急性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而到医院就诊的近视患者日益增多。(1)上述材料主要反映了什么经济学道理?(2)针对(1)的结论,你认为应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答:(1)上述材料反映了市场存在着弱点和缺陷,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和自发性。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样,在市场利益驱动下,市场上就可能产生一些不正当的经济行为。(2)国家应加强对OK镜市场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加以调节。一方面,要制定进入OK镜市场的相关标准;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经营OK镜的经济行为,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加以制裁。

13、某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时,企业负责人购买了该企业面值60000元的股票,年底分红时,该负责人获得了10000元股息。这10000元收入属于(BD)A劳动收入B、资本收入C、经营收入D、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

14、

15、2000年5月29日,《人民日报》报道,增加品种,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是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面对激烈竞争提出的四项对策之一。提高市场占有率所体现的经济学道理是(BD)A、市场占有率越高,其商品价值量越大B、交换是实现商品价值的关键C、市场占有率越高,商品的使用价值就越大D、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6、国家冶金局确定,2000年我国压产1200万吨钢,钢产量不超过1。1亿吨,钢及钢材产量均减产约10%,以促使钢铁价格逐步回升,效益增长。这表明(B)A、商品价格由价值决定性B、我国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C、供求关系决定企业效益的状况D、我国钢铁行业市场调节生产的能力还不强

17、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宏观调控,其特征有(ABCD)A、主要通过价格、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手段实施调控B、国家计划以市场为基础,总体上属以指导性的C、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再直接干预D、法律规范、信息指导,成为调控的重要手段

18、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5)

一、收入分配对社会生产力的影响

收入分配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创造力和全社会的生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社会进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无论从中国历史,还是世界历史来看,凡是收入分配相对公平合理的时期,社会经济就发展得越好。比如:中国唐朝,实行轻徭薄赋,发展经济。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财富增加,国富民殷。实际上就是国家与人们在收入上的合理分配,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的太平盛世“贞观之治”。建国初期,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充分挖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但这种单一的收入分配方式容易使人产生平均主义思想,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发展,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单一的按劳分配方式已不适应中国的历史发展潮流。以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完善,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旧的按劳取酬的分配方式彻底打破,等级工资、效益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管理者年薪,风险收入,债券利息,股票红利纷纷出现,一种全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生产要素和非生产要素都投入生产并参与分配。使中国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平均每年的增幅都在8%左右,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发展时间最长,增长速度最快的世界奇迹。

二、收入分配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远古时,郑国和宋国打仗,宋国大将华元战前犒劳士兵,炖一大锅羊肉,每人一块,轮到车夫羊斟时,已分完了,羊斟没有吃上羊肉,嘴上不说,心里却想不通。次日交战,华元刚上战车,车夫羊斟驾车直奔郑国大营,华元问:“我们去哪里?”羊斟说:“分羊肉你说了算,去哪里我说了算。”结果,宋国大将华元被俘,宋军大败。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发生在中山国,中山国国君也炖了一大锅羊肉,和诸位大臣吃喝,却偏偏没有给司马子期大将军分羊肉吃,大将军想不通,直接投奔了楚国,把中山国的机密全给交代了,楚国大军瞬间赶到,中山国国君被迫逃亡。可见分配不公导致的后果有多惨重,直接导致了战争的失败和国家的灭亡。

三、收入分配改革是解决社会公平和效率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和保证

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要调节社会公平和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谓公平是一种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是对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观评价,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的公平观是不同的。除了含有平等的意思之外,还包含有社会公正的内容,就是以社会多数人认定的公正为标准的相对平等,是社会价值和道德观念在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中的集中体现。而效率是指以有限的资源,生产出最多产品,尽可能地满足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资源是有限的。如何提高效率,以最少的投入,生产出社会急需的物质财富,这与收入分配的公平有密切的联系。公平和效率是收入分配中一对矛盾。过分的收入平等会降低效率,而过分的追求效率又会影响社会公平。政府为解决这个矛盾,就应该进行权衡和调整,使二者得到兼顾。当社会生产力落后,物质财富匮乏,人们生活困难时,就应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重点。发展生产,丰富财产物资,解决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财富越来越充裕,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时,国家政策的调整方向是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以缓解社会矛盾,同时要促进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实现社会共同富裕。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6)

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尽管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60%左右,发展中面临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新的挑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当今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本质上是统一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抓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个关键,可以有力地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促进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深化。

有人认为,现阶段改革必须把政治体制改革摆在第一位,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影响和制约了经济体制和其他各方面体制的改革。这种看法脱离了我国的实际,是极端错误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仍然在经济领域,如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资源和环境约束问题,这些都与我们的经济体制直接相关,不首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的改革就失去了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二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因此,我们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仍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把“蛋糕”做大,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只有经济更加发展了,才能为解决其他方面的问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他各方面的改革才能有更加有利的社会条件。

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决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基础性”改为“决定性”,虽然只是两个字的差别,但这是《决定》的最大亮点和重大理论创新,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一样,将对我国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大家都很熟悉“两只手”的说法,也就是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是看得见的手,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健全成熟的市场经济,两只手都不可缺。从党的十四大以来的20多年间,对这两只手的关系,我们党一直在根据实践拓展和认识深化寻找新的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伴随着理论的深化认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也一直是围绕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行,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的力量一步步得到释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和条件逐步形成,社会各方面也有了相应共识。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大改革力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思想上更加尊重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行动上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绝不是说政府就无所作为,而是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高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水平。无论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都要搞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协调配合。所以,我们要认识到,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把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而是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职能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决定》对政府调控和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政府要在大幅度减少对资源直接配置的同时,切实履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职责和作用,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提供各类公共服务。

《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党的文件第一次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这样并列提出,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践的新概括,是对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丰富和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认真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下决心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就从基本制度上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补充的提法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从国家根本大法上确认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之一。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毫不动摇”,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这不仅强调了各种所有制经济是相互融合的、相互促进的,而且是可以共同发展的。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7)

处于转型期的收入分配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特殊性,实质上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不平衡的缩影和结果,具体表现在:

第一,收入分配失衡和差距扩大速度偏快、程度过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收入差距问题几乎是一个常态的存在。但在短短30年时间内,从相对公平迅速演变为差距较大,已近乎接近一些拉美非洲国家的水平,不由得令人担忧。

第二,逐步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具有多维性和多元性特征,是各种结构性因素相互交织和发展失衡的产物。现实中,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不同行业部门间差距、个人收入差距以及社会不平等感,都在不断扩大和增强。多方面相互交织、重叠、影响、强化的趋势和特征,加剧了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第三,导致差距扩大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处在转型期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既有经济增长不平衡的因素,也有宏观经济政策的偏好和导向因素;既有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因素,也有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非市场因素,更有不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和政府干预因素。

第四,对公平效率关系以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关系的价值取向和政策选择存在困惑。虽然制定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指导思想,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公平”并没有得到很好兼顾。而在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下,劳动和资本的收入差距却在迅速扩大,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体制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最后,收入差距扩大产生的影响会十分深远。收入差距不仅与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相冲突,还牵涉到诸如减贫、低保、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房价等社会民生问题的解决。此外,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正被“国际化”,成为西方讨论中国模式的热点。

收入差距扩大制约发展转型

目前,收入差距的扩大已严重抑制了内需和消费,制约着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

首先,收入差距扩大导致内需不足,制约经济增长。通常来说,要提高消费需求,就应确保居民收入能够快速、公平增长。但在现实中,少数高收入者消费倾向很低,同时高储蓄转化为高投资,形成巨大的生产和产能过剩;多数低收入群体有较高的消费倾向,却没有消费能力。经济增长中投资和消费结构扭曲,过高的投资与低迷甚至不断下降的居民消费并存,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不断走低,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也较低并呈现下降的趋势,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这与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严重不符。究其原因,主要有近年来政府税收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GDP增速,税收尤其是生产环节征收的税在GDP中的比重提高较快,挤压了劳动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粗放的资本推动型工业化模式决定了收入分配格局的扭曲。同时,劳动者无法通过集体谈判机制维护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第三,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模式转型。一方面,劳动者报酬以及居民收入偏低,不仅制约个人消费支出和增长,更为严重的是造成了劳动要素价格的严重扭曲,诱使企业几乎接近免费地使用劳动力。这显然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模式转型。

另一方面,从现代服务业角度来看,由于低收入者无法购买金融产品和有效参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繁荣缺乏足够保障。以现代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也必将受到影响。由此可见,收入分配问题不仅影响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也会阻碍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分配不公引发“隧道效应”

收入差距的背后是分配不公,分配不公的实质则是人们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机会和权利不平等。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有必要更为关注分配不公及其对社会稳定所带来的挑战。

一是收入分配领域存在“政府―市场”边界不清晰和政府过度干预现象。具体表现为:政府错位干预,即从再分配领域进入到对初次分配领域的干预;政府直接干预,即无论是收入差距缩小或平均主义分配,在政策选择上基本由政府决定;政府的权力有时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直接参与收益分配,权力资本化趋势明显;缺乏有效干预再分配的政策体系和手段,致使收入不平等在初次分配扭曲的基础上,再分配关系进一步恶化。

二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分配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使得各种不正当收入和非市场收入扭曲和恶化收入分配关系。“制度摩擦”、“制度真空”等问题,衍生出各种不正当的收入来源。同时,腐败和权力资本化趋势,也在不断冲击和侵蚀正常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是行业垄断和国企经营机制不健全也影响收入分配关系。一些垄断性行业掌控资源,操纵市场;一些国企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对称,造成“强激励一弱约束”的机制和格局,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国资流失和化公为私。

四是户籍、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合理安排使得城乡二元结构刚性化。

需要说明的是,相对于市场性的收入差距,公众通常更加无法接受非市场和非经济因素导致的分配不公问题。在这方面,要特别防止出现收入分配不公引发的“隧道效应”。所谓“隧道效应”是指,假设同一个方向出现交通阻塞,右边车道的车辆一直在移动,左边却始终未动,此时左边车道上的司机心情可能会变得沮丧,甚至会想办法强行插入右车道,这显然会导致整个交通情况变糟糕。非常态的分配不公及差距过大问题,会像“隧道效应”所显示的那样,导致秩序动荡和社会不稳定。

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设计

切实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需要系统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设计。眼下,关键要做到:

1、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覆盖、高效运作的公共服务就业、财政、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公共服务的完善和提供,才能为全社会创造机会均等的发展空间。

2、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解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

3、关键要加大制度创新和改革力度,为改善收入分配关系创造重要的体制和机制条件。政府应当从涉及资源配置的领域和一次性分配领域直接退出,完善各项市场经济的制度和规则,并从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目标出发,通过税收、分配政策等手段加强对收入、财富分配等方面的干预和完善。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8)

统一战线在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优势和作用

市场、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其中,统一战线对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第一,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派、工商联、党外代表人士为了共同目标而组成的政治联盟,主要通过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方式参与政治。这种政治参与模式有显著的政治优势:一是有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是统一战线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保障。二是有程序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各级党委、政府举行会议,必要时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发展共识。每年各级人大、政协召开会议时,统一战线组织和成员以议案、提案方式,向党和政府传递所联系的阶层或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各派、工商联、党外代表人士的议案、提案,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实现政府采纳、部门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实践证明,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能发挥重大作用,能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侨胞关系的和谐,能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的市场、政策、法制和舆论环境。

第二,统一战线的人才优势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统一战线主要由党外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社会精英构成的人才群体。其基本特点是:人才规模大,分布领域广,专门人才多,科技成果丰。因此,统一战线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但因体制机制制约和信息不畅等原因,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产学研结合不太紧密,统一战线人才优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若引导得当,统一战线的人才优势对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发挥独特作用:一是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转型找准路径。通过统一战线专家组的咨询、会诊、可行性论证,可以为非公有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找准有效切入点。二是能化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人才缺乏问题。企业生产工艺改进、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研制与开发、科技成果的运用,一个重要支撑点是人才。而目前虽然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在组织形式上实行公司化改造,但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长效机制未形成,造成人才短缺。另外,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的提升。

第三,统一战线的协调和服务优势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商机。统一战线组织网络齐全,联系广泛,具有协调和服务优势,能为非公有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整合国内外资源的机会。如,工商联是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是民间商会组织,是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已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工商联通过与海内外工商界的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大力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成就,大力推介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转型时有效整合国内外市场、资源创造良好的商业机会。受冷战思维的影响,西方国家常将商业行为政治化,以各种借口制造商业摩擦和矛盾,妄图遏制中国发展强大,以商会出面化解经贸摩擦和矛盾,可以起到政府不可替代独特的作用。

统一战线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

统一战线是党的一大法宝,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有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以加快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围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今后一定时期党和政府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统一战线历来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所以,在宏观层面统一战线要积极围绕如何促进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资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等综合性、全局性问题进行调研和探索,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在微观层面统一战线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从体制机制规制政策视角,加强动态研究,努力增强建言献策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

第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引导,增强科学发展共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转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必须首先转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观念。一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要以建立和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为抓手,建立以绩定酬的绩效分配机制,实行项目薪酬和协议薪酬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提成分配机制,推行股权和期权制等,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发挥人力资本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协调发展理念。要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切实减少污染排放,淘汰落后技术,实现企业与企业、环境、社会的和谐协调发展。三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创新发展理念。要以科技兴企战略为抓手,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基点、调整产品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把自身打造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带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9)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8-0005-03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收入分配领域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1:3.22;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基尼系数达到0.47(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有些行业存在着垄断性收入;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社会保障秩序不完善,等等。收入分配不平等已成为事实,并将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和冲击,因而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并成为讨论的热点和焦点。

经济转型期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不断扩大已被学术界充分论证并近乎一致认同(赵人伟等,1994;唐平,1995;万广华,1998;李实等,1999;陈宗胜等,1999),但对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乃至不平等产生的原因的研究国内学术界却观点不一,概括起来不外乎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收入分配及其变化更多地表现为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结果(李实、赵人伟,1999),因此,我国收入分配出现不平等度扩大的结果,无疑是由于制度变迁和经济政策在执行和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或现有的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缺陷所致(薛宇峰,2005)。第二种观点认为,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以至不平等根源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冯文荣、赖德胜等,1996)。第三种观点认为,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以至行政权力经济化、利益化是转型期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和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原因(曾世宏,2005)。笔者比较认同第三种解释,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不是市场经济本质机理的逻辑必然,也不是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然,而是市场经济不成熟、市场管理体制不到位而演变成的非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结果。

本文希望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市场经济本质机理出发对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根源进行深入研究,致力于论证当前及未来解决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关键是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因此,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将深入剖析分配平等是市场经济本质机理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部分将系统论述转型期收入分配不平等是市场经济不成熟而产生的非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结果;第四部分是建议与思考,始终不渝地进行市场化改革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关键。

二、分配平等合理:市场经济本质机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市场分配具有平等性和合理性,不仅体现在市场经济分配关系、市场经济分配方式,而且还体现在市场经济的政府职能上。

(一)市场经济分配关系具有平等性和合理性

市场经济的分配,一方面,是分配主体凭借对商品(包括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分配,为所有者提供了公平的分配机制,因而是平等的、合理的;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分配以商品的等价交换为原则,以生产商品的所需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同一标准。等价交换的分配原则,对于参与分配的所有主体都是一样的,因而也是平等的、合理的。

(二)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具有公正性、平等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依据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并通过市场中的交换而完成。具体说就是:市场经济主体为了生产和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和劳务,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这些产品和劳务所必需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并将它们组合和投入使用,生产出产品和劳务;而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则有偿出让自身所拥有的生产要素,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以工资、利息、地租、利润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收入;收入的多少取决于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而要素贡献的大小,则由市场作出判断。因此,在真正具有竞争性的成熟市场上,通过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换,由市场对生产要素在产品和劳务生产中所作出的贡献给出客观价格评价,并采用工资、利息、地租、利润等形式,将国民收入在主体之间进行分配一定具有平等性和合理性。

(三)公平分配具有法制保障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一方面,表现为整个交易过程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其规范化。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所有从事市场交易的主体地位和机会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既不享有任何行政特权也不依权利、地位形成某种等级差别。在一系列法律的保护下,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所依据的只是建立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成本与效率原则,进行竞争所凭借的是各自的经营实力和比较利益。市场主体在机会均等,公平交易准则的约束下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表现在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行为也要通过法律将其规范化。所有参与市场的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系要求来进行,对一些违法的要依法制裁,对一些亏损严重的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要实施破产。政府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要依法对市场上的各种行为进行管理,其自身有不合法的行为也要受到追究和处罚。整个市场经济完全是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因此,规范、成熟的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不会带来传统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而会形成和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和制度基础,能最大限度地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竟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并能使各个经济主体各得其所,即每一个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能公正地得其所应得。所以说,成熟、规范的市场经济为公正合理的分配提供保障。

(四)政府调控使市场经济的分配更趋合理

政府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是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和要求的基础上行使各项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在两个方面维护市场分配的公正合理。第一,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秩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市场主体及各社会成员的正当合理权益服务;第二,对市场初次分配的结果做好事先预测并对其结果进行调节,采用税收手段和公共财政职能进行宏观调控。一方面,对在市场分配中收入高的社会成员征收累进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等,将他们的一部分收入征收到政府手中,提高调控能力,并采用转移支付的方式,向无收入或过低收入者提供一部分收入,从而使分配结果更趋平等合理。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生产公共产品,加大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失业与养老保障、社会救助、生态保护、环境安全等公共物品的供给,为弱势群体提供给本生活保障,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物品的需求,以使社会成员获

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三、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根源:市场经济的不成熟造成的

上文论述不难看出,市场经济的本质机理和运行机制不会造成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和不合理。然而,近些年来,我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呈越演越烈之势,对此,有人将其归咎于市场经济本身和市场化改革。但笔者认为,恰恰相反,是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成熟而形成的非市场力量才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根本原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但与完善的市场经济相比,目前还存在很多体制上的缺陷。

一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微观基础不健全。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虽然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不是以确立市场主体自主、平等的经济地位并以健全的市场机制来客观地分配人们的经济利益和配置生产资源为基本着力点实行根本改革,而是倾向加强行政权力特别是行政长官对社会资源的掌控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介入和支配,这就偏离了市场化改革方向。表现在:以国家名义占有的公有资源,由握有行政权力的各级官员管理和分配,官员以领导经济发展和管理经济、社会的名义,可以不受法律和名义的制约而按个人意志行使权力,阻碍着个人和生产组织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的建立健全,扭曲了市场的运行。再从市场经济分配方式来看,按生产要素分配实质上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因而进入市场的主体,作为不同要素的所有者,对其所占有的生产要素必须具有明确的所有权,但现实中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主体模糊或缺位现象严重存在。正是由于所有权主体的不完善、不健全,使按生产要素分配不能很好实施,从而造成要素收益权的实现“错位”。二是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与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密切联系的是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而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等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难以退出竞争性产业领域,因而权贵资本取得了支配性地位,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形成了足以影响改革过程的强势利益集团。可见,市场体系发育的不成熟为权力资本进入市场提供了便利和条件。

(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不到位

市场经济法制经济,收入分配原则的实现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保障。但目前。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公平合理的要求。一方面对收入分配的主体、依据及具体操作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收入分配泛化以及分配标准的随意性,从而严重限制了收入分配的公正合理实现;另一方面,对收入分配的法律监督乏力,不仅表现在对形形的黑色收入、灰色收入制约乏力、打击不力,而且表现在对按生产要素等合理收入分配的保护不力,造成现实分配中还存在着大量劫富济贫现象。

(三)政府职能“错位”

这种“错位”表现为在不该由政府插手的市场层次的分配领域,政府“越位”;而在应该由政府对市场分配过程和结果进行调节的方面,政府又不到位。

第一,政府在某些垄断部门的强势力量(即“越位”),形成了不公平交易机制,是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最大来源。这种作为垄断部门的既得利益者,不仅可以从其强势市场地位中获取高额收益,还不断强化和扩充其强势地位,使得要素流动的市场壁垒难以消除,市场竞争的完善难以实现,各种过渡性的问题可能会成为长期性的问题。最明显的例子是土地,在缺乏完善土地市场的情况下,政府控制的土地一下子就形成大量的滚滚而来的财源。这种财源的上升随着需求而增长,尤其当老百姓对住房的需求进入大量增长的阶段时,房地产的价格也开始迅速增长,政府发现自己简直就成了亿万富翁,一小块土地动辄可以拍卖出上亿元。于是,一方面是失地农民和房奴们的怨声载道,另一方面是房地产开发商和政府收入的迅速膨胀。更有甚者,为了达到房地产开发商和政府收入的迅速膨胀的目的往往进行大量的行政拆迁和强行征地。当政府集中控制了土地权之后,所有的个人、单位和农民都不得自己转让土地,而须由政府统一控制,实行专营。这种方式形成了政府独家经营的垄断格局,形成了竞相依附于权力的市场交易机制,这种买卖力量的非对称结果造成了高昂的土地价格。高价格则必然造成高额垄断利润,尤其在需求大于供给和需求替代弹性不大的条件下,这种垄断价格就更高,垄断利润则会更大。这样的政府独家垄断经营土地的模式,使市场出现了高度的不对称供求力量,均衡力量被打破,购买者没有选择的余地。

土地问题实质上是市场化不到位或实行市场垄断的结果,其他类似的还有证券市场或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石油市场、电力市场、通讯服务市场,以及各种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市场。正是这样,政府垄断才产生了一系列的不公平交易,垄断部门倚仗其唯一性、特许权和产品不可替代性,导致大量的竞争部门创造的价值,大量的个人所得,都通过这些不公平交易途径,流入了垄断者及其依附部门的口袋。

因此,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市场作用不到位使得权力资源也逐步卷入市场交易中演变成权钱交易,并使其空间得到大量释放和扩张,因而导致不合理、不公平收入差距急剧扩大。

第二,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过程和结果的调节职能“不到位”。首先,政府不能有效抑制经济领域中存在着许多不平等的竞争。最突出的是一些部门、行业甚至是一些个别的社会成员,能够通过垄断经营获得垄断利益或高额利润,而其他的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却不能,因此,垄断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大敌”,尤其是依靠行政力量形成的垄断,它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最终必然形成非常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我国的高收入行业包括: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足球俱乐部、外企、高新技术产业等。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高收入行业绝大部分都是垄断行业。甚至连一些社会公共事业部门,如某些公共教育机构、某些公共医疗机构也存在利用行业垄断的地位而索取高额利润的情况。其次,对日益严重的非法致富现象政府工作不力。改革以来,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非法经营、偷税漏税、侵蚀国有资产等严重的非法致富现象,产生暴富群体,使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并走向悬殊,而政府对此难以“作为”。再次,在再分配方面缺乏制度创新,致使改革过程中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难以为继,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过去改革的绝对受损者的利益没有得到补偿,依然十分贫困。

四、建议与思考

上文论述可知,收入分配不平等是市场经济不成熟、市场管理体制不到位而演变成的非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只有通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尽快消除非市场因素在收入分配领域的支配地位,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为此,当前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篇(10)

一、改革开放前经济发展的制度约束

首先,产权模糊丧失激励机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照搬苏联模式,片面强调公有制的作用,全民所有导致现实中的无人所有,最终制度供给的错位致使人们丧失劳动积极性;其次,平均主义导致“搭便车”行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后“大社”思想出现了不切实际的急躁行为,尤其是在大跃进中片面追求“一大二公”, 规模的盲目扩大使监督成本上升,从而给“搭便车”行为创造了利润空间,降低了生产效率;最后,资源配置制度的低效率导致了交易费用的增加。计划经济虽然避免了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并使人均收入分配趋于均等,但由于统得过宽、管得过死,不仅使人们丧失了积极主动精神,而且由于计划过程的滞后性和计划效用的边际递减造成交易费用显著增加。

二、改革开放后的制度激励

(一)产权制度的变迁使价格杠杆得以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产权变革使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作用不断上升。1981年《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中指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可缺少的补充”,到1984年“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是社会主义前进的需要”。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释放了市场经济主体活力,为我国价格制度从双轨制到市场定价提供了可能,市场定价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不断增强。总之,产权制度的变迁最终促成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也使商品经济拥有了源动力。

(二)农业组织方式的改变释放了农业原有经济活力

上世纪80年代初,抚州地区在全国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原有的人民公社组织被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所取代,这不仅保留了必要的统一经营,又将生产资料和生产权限下放给了农户。同时,在“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分配方式下,将责、权、利清晰化。这实质上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农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农户有了最大限度追求农产品剩余的动力机制,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三)按劳分配制度为经济发展提供激励机制

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取代原有的分配方式,首先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肯定了按劳分配原则。十四大强调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为补充,其中包括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此后为了配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十七大前后从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转变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并明确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分配制度的变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它体现了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打破了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中平均主义、忽视个体的分配格局,更好地调动了各方要素参与分配,且监督成本的降低较大程度上摆脱了机会主义行为,可以说,体制的变化使得生产中更大程度上发挥人的潜力,极大地促进了生产。

三、抚州当前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

(一)制度供给落差导致竞争力下降

制度供给也就是制度的产生,它可以是逐步演化、也可以有意识的设计而成。如果制度供给是有意识地设计而成,那么,制度变化的前提是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改革开放是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当然江西省的制度变化也属于供给主导型。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是在一定的宪法秩序和行为的伦理道德范围下进行的,制度供给主体和非制度供给主体由于所处集团不同,其成本收益的预期值往往也不同,此时,作为制度供给主体在社会博弈中往往又处于优势地位,因此,制度变迁的过程是取决于制度供给主体的。所以,即使是进步性的制度变迁,局部性的收益也未必是均等的。

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地理位置优越,整体上为欠发达地区。在中部崛起的背景下,江西做出重点建设昌九工业走廊的战略部署。从国家层面来看,东部经济发展使环境恶化、耕地减少,中部地区成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因此,选取昌九工业走廊作为区域经济的增长极来推动中部地区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国家利益所在。同时,江西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的竞争压力较大,集中财力和物力发展基础较好的昌九可以提高我省竞争力。

抚州的中心区域与北侧的南昌的空间距离非常接近,同时南侧的赣州也是江西经济发展政策的倾斜区域,因此抚州经济发展中很难得到较为优惠政策和重大项目,再此基础上由于“回波效应”的存在使抚州在与外界的联系处于不利地位,相对其他区域抚州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已较大速度流向昌九地区,从而使抚州经济发展相对较慢。

(二)非正式制度吸引生产要素能力低

诺思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大类,前者包括政治法律制度、产权、各种合同制度等,后者是指那些对人的行为不成文的各种限制,主要包括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价值观念、习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变化缓慢,具有长期性;正式制度只有与非正式制度相结合才能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因此,非正式制度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如果说,制度落差这种正式制度是抚州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非正式制度的相对缺失则是抚州经济滞后的重要内因。

首先,市场化程度较低,缺乏人才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由于地方政府的保守和财力限制,使抚州很难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其次,抚州素有“才子之乡”的美称,从古自今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名人,然而,自身可用人才相对较少。这一方面和发达地区的“回波效应”有关,另一方面,从自身文化来讲,临川文化是一种典型农耕文化,这培养了抚州人自强不息、奋发向上、依靠个人能力成就功名的优秀品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农耕文化所造就的个人主义又不适合整体区域经济的发展。最后,农耕文化培养了抚州人勤俭持家的优良美德,在劳动力流动频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抚州人的这一恋家本性显然阻碍了抚州的劳动力优势,使抚州部分劳动力放弃外出打工的高额利润而安于现状。

四、抚州经济发展的制度培育

(一)通过正式制度改革提升抚州竞争力

诺思认为,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其中,正式制度因其具有强制性可以为经济增长提供直接动力。这主要变现为对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对外发挥优势、提高竞争力。抚州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恰是由制度供给的相对不足造成的,因此,抚州若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对内要加强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尤其是要进一步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避免腐败。对外则要力争江西的制度支持,改善投资环境,同时加强与其他省市合作,宏观规划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组织。

(二)改进非正式制度,为抚州经济发展吸引人才

非正式制度并没有正式制度所具有的强制性,但非正式制度决定着正式制度的活动空间。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人们在作出经济选择时必然受其价值观和生活习性等制度环境影响,并最终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临川文化的农耕文化积淀使抚州地区历来重视教育,但忽视人才的使用。所以,抚州优秀教育的结果只是人才输出,并没有转化为当地的生产力。同时,抚州开放程度较低,引进的人才一时难以融入当地环境。两方面的因素造成抚州人力资本缺乏,经济发展缺乏活力。鉴于非正式制度的长期性和潜在性,抚州教育应适当引导学子建设家乡、服务地方的抚州情结。更为重要的是,各级部门要把经济发展就是人才竞争的理念深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探索新型产权模式,寻求抚州经济发展新动力

抚州作为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依据比较优势必须从挖掘农村资源入手。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效力急剧递减,土地产权模糊造成了农民无法实际掌握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要素所有者的真空状态,使原有的分散经营严重阻碍了土地资源自由流转,使农业难以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同时,由于农民对土地资源的监督空位造成农民者的权力寻租,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还影响农村和谐,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新的土地改革势在必行,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村新的生产方式,在约束权利寻租的同时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培育农村土地市场,提高农村经济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1]诺斯.经济学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4

[2]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M].上海三联书店,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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