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投资收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2 16:38:11

券商投资收益

券商投资收益篇(1)

券商集合理财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通俗地讲就是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并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种理财服务,其风险和收益一般介于储蓄和股票投资之间。

按照规定,集合理财被分为两个大类:限定性产品主要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而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非限定集合理财的投资范围比较宽泛,风险也更大。按照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市场型和FOF(基金宝)等。

在券商资管新政之下,2013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数量猛增,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共有795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行设立,每月成立产品数量均超过40只。业内预计,当前券商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4万亿元大关。

债券型产品平均收益率垫底

业绩方面,iFind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券商集合理财平均收益率为5.5%,接近八成产品获得正收益,共有141只产品收益率超过5.5%,占比为36%,12只产品收益率超过30%。

但是有76只产品收益为负,占比19.6%。11只产品跌幅超过10%,垫底的产品收益为-53%。

由于这类产品的风险大致介于储蓄与股票投资之间,因此2013年的收益业内认为“成绩还不错”。

具体分类型来看,股票型产品平均收益为8.8%,3只产品收益为负;混合型产品平均收益率为7.6%,12只产品收益率超过30%,46只产品负收益,占比21%。收益率最低的产品为-19.3%。

2013年债券市场的低迷也使得一向以稳定著称的债券型产品业绩不敌其他类型产品。债券型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8%,18只产品收益率超过5%,16只产品负收益,占比18.6%。

另外,去年货币型产品平均收益率为2.2%。

小集合产品总体优于大集合

一般而言,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按照规模和认购起点可以分为大集合理财产品和小集合理财产品。大集合理财产品的特点是规模大,一般在5亿至10亿元,由基金经理负责运作。认购起点是5万至10万元;小集合理财产品的特点是规模小,灵活运作。一般几千万元就可运作,认购起点一般在100万元以上。2013年6月大集合产品被叫停之后,券商小集合产品出现爆发性增长,从整体表现看,小集合产品略优于大集合产品。

具体来看,运作满一年的261只大集合产品2013年全年收益率有205只涨56只下跌,平均收益5.42%,其中最高收益41.26%,最低收益为-19.93%;81只运作满一年的小集合产品有70只涨11只下跌,各类型产品收益均为正,平均收益7.11%,其中最高63.61%,最低收益为-20.99%。

管理人方面,在满足大集合统计条件的23家券商管理人中,国泰君安证券2013年资产净值增长率排名靠前;小集合上,东方证券、东海证券的上升幅度较大。

固定收益类产品是“必备品”

受2013年A股市场震荡起伏的影响,稳健抗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占据发行的绝对主流,数量大幅超过其他各类型产品,目前这类产品已占全部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半壁江山。债市在2013年下半年遭遇熊市表现惨淡,2014年可能存在投资机会,投资者需要重点关注这类品种,尤其是封闭分级债券产品。

从长期业绩来看,过去3年,24只成立满3年的债券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平均收益4.25%。从单只产品的表现看,光大阳光5号、安信理财1号等产品表现较好。从发行券商看,兴业证券、光大证券等旗下的产品业绩突出。

理财专家表示,固定收益产品应该成为投资者集合理财篮子的“必备品”,短期可以重点观察目前业绩较好的产品,看准机会布局。

国金证券表示,选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最好顺应市场灵活配置,把握结构性投资机会。“今年一季度尽管趋势上并未看到什么不好的变化,但考虑到市场继续大幅上行的空间较有限,投资者在适度关注具备一定选股能力的多头策略型产品的同时,也可以关注中长期风险收益配比效果较好的FOF型产品。或搭配债券型、货币型、保本策略等收益相对稳健的品种以及分级产品中的稳健类份额。”国金证券还表示,对于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而言,偏好风险的投资者在一季度可适当关注结构性机会、选股能力较强的进攻型品种;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建议适当配置债券型、货币型等稳健品种。

对券商集合类理财产品有兴趣的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准入门槛有要求

券商对客户资金门槛有一定要求,如果是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产品),首次参与的资金在5万元以上;如果是购买非限定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基金等标的的产品),首次参与的资金在10万元以上。目前,券商还推出了小集合产品,门槛被提高至100万元。

2.购买渠道单一

不同于公募基金广泛的销售渠道,集合理财产品只能从银行和旗下券商营业部购买。

3.各家管理费用差别大

各家券商的管理费用有很大差别,最高费率达2%,而有的仅收0.3%。总体上,平均管理费率为1.09%,低于开放式股票型基金1.5%的管理费。

4.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各不相同

同购买公募基金一样,购买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也要支付一定的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在0.5%~1.5%之间,赎回费率在0.1%~3%之间。

5.赎回时间有限

同公募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差很多。开放式基金可以随时申购、赎回,申购赎回的周期一般为2~3个工作日,变现容易。券商集合理财一般在数月至一年的封闭期后才有一小段时间的开放期,时间也比较有限,一般为每个月3~5个工作日。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进行参与或者退出,其他时间不能交易。

6.注意券商自有资金参与比率

券商投资收益篇(2)

新基金如此抢手,让拿着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资金准备抢购的投资者,因晚了一步而惋惜不已。其实,手头有较大资金量的投资者,不妨转移一下视线,考虑目前还不怎么被普通投资者关注的券商理财产品。据统计,在今年“2.27”大跌行情中,在大盘和基金跌幅普遍超过8%的情况下,主要投资于股票和基金的非限定性券商理财产品的平均跌幅却在4%以下。

这种券商理财产品也被称为FOF(Fund of Funds,基金中的基金),就是以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为投资对象的产品。FOF可以帮助投资者一次买“一篮子基金”,并通过专家二次精选,有效降低非系统风险,可以说是一种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风险较低

目前,市场上共有24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其中有5只FOF产品。包括招商证券的“基金宝”、光大证券的“光大阳光2号”、国信证券的“国信金理财经典组合”、华泰证券的“华泰资金二号”,以及信托FOF(如华宝信托的基金优选)。同时,这5只券商FOF产品都是选择了非常强势的股票性基金以及封闭基金作投资组合,其收益率自然是跟着基金市场水涨船高。如“光大阳光2号”,从去年8月31日成立到去年年底,4个月的总回报率达到54.32%,平摊到每月计算,已经超过了股票型基金的平均收益水平。

市场上第一个FOF产品――招商证券“基金宝”的收益也非常可观。截至2月9日,“基金宝”累计净值达1.6223元,累计收益超过60%,远高于这只有限保本型FOF产品设立时的预期收益。

同时,该产品在市场低迷时表现的抗跌性、净值波动的稳定性,都体现了其“低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以2月27日的市场大跌为例,当天上证指数收盘下跌了8.84%,98只已运作的股票型基金平均下跌了8.36%。而6只按日公布净值的券商理财产品平均跌幅仅4.01%(另外6只主要投资股票和基金的券商理财产品按周或月公布净值),其中除了中金股票精选跌幅为8.18%外,其他5只跌幅均在5%以下,小于大盘和基金的跌幅。

有保本承诺

FOF基本上都制定了“隐性的保证收益承诺”,通过券商用自有资金弥补投资者亏损的方式实现。在已发的FOF产品中,券商基本都用自有资金参与。其中光大证券参与光大“阳光2号”5001万元,如果该计划3年的投资收益率低于10%,光大证券将用自有份额的投资收益给予补偿,等于为投资者保证了每年约3.3%的固定收益。国信“金理财”计划中,则规定如果该计划3年总收益率低于6.75%,则管理人将用已收取管理费进行收益补偿,可以保证投资者每年约2.2%的固定收益。

招商证券的“基金宝”也是如此,该产品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如果“基金宝”3年期收益率低于15%,那么招商证券将拿出不高于1亿元的金额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由于有这样的保证,“基金宝”的投资风格趋向保守和谨慎,但安全性却较高。这样的规定类似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特点,有一定投资门槛,同时保证一个固定收益,适合惧怕亏损又希望获得较高收益率的新手。

管理费较高

FOF产品间接投资股票市场,但整体收益明显低于股票型基金。让收益缩水的除了产品本身的投资品种限制外,还有两个客观因素,一个是券商收取的管理费,基本在0.6%至1%,也就是说,购买FOF的投资者需要同时向基金公司和券商缴纳管理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要向基金公司支付1.2%至1.5%的管理费,同时,购买FOF产品还要向券商再支付一个0.6%至1%的管理费。

另一个则是券商对业绩报酬的提取费用,这是很多投资者容易忽视或者不太明白的地方。比如招商“基金宝”就规定,对年化收益率超过5%的部分提取30%作为业绩报酬,因此,FOF收益要低于投资的基金产品净值,投资者实际拿到的回报也要低于产品净值。

投资门槛高流动性弱

和门槛只有1000元的开放式基金相比,FOF的最低投资门槛也要5万元,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则要10万元以上,对于客户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力要求更高。从流动性看,FOF也是处在开放式基金和人民币理财产品中间,不是随时赎回,也不是锁定一个较长时间,而是设定了一个赎回周期,从一周到半年各不相同。“光大阳光2号”的流动性最好,每周开放一次,而招商“基金宝”和国信“金理财”分别是每3个月和每半年开放一次。

对于不太成熟的投资者而言,比较适合赎回周期较长的FOF,可在客观上避免频繁操作的坏毛病,保证获得一个阶段的市场收益,但由于股票基金的诱惑太大,如果FOF的收益不太理想,会在开放日遭遇大规模赎回。

业绩提取吞噬部分收益

尽管非限定性券商理财产品的抗跌性比开放式股票基金小,但由于其主要投资对象是股票和基金,来自市场的风险仍是其最大风险。此外,尽管提供了补偿性条款,但券商用于补偿的仅限于券商以自有资金认购的份额资产或者管理费,资金有限,因此当市场出现大幅下跌,投资者的本金仍有可能遭受损失。

另外,业绩提取条约将投资者和券商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得管理人运作更加积极,但也使产品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被券商分摊,投资者的实际所得会大大降低。

目前,推出业绩提成的公司越来越多,如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管理费年费率0.8%,但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为年化收益率超过6%部分的20%,公司承诺,该集合计划如果3年到期总收益率低于9%(不含9%),则管理人将用已收取的管理费对委托人认购参与并持有到期的份额予以有限补偿。

又如有FOF产品规定,对于1年期收益率超过1.8%的部分,2年期累计收益率超过4.8%的部分,3年期累计收益率超过10.02%的部分,管理人提取45%作为业绩报酬。假设1年后取得了20%的收益率,则1年期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为1.8%+18.2%×55%=11.81%。也就是说,收益总额的41%将为券商所有。

当然,并不是所有券商集合理财的投资者都要与券商“分成”。“光大阳光1号”的合同中就明确约定,无业绩提成,投资收益全部归客户所有,管理人只收取固定管理费。所以,投资者在参与券商集合理财时,还需详细了解合同的具体条款。

持有到期最划算

投资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最好在推广期认购,并做好长期持有到期的打算,否则,获得的收益可能还不抵高昂的费用。

券商投资收益篇(3)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债券业务品种不断完善,业务品种包括债券认购业务、分销业务,现券业务,质押式回购业务,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业务等等。这些债券交易的品种正随着债券业务的发展逐渐丰富。

一、国内商业银行债券业务的特点

债券业务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10年的相关数据,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余额比09年增长了49%,比市场托管总量高出10%,国内商业银行的所持的债券占比是70.48%,较09年提高了4.5%。

债券的交易非常活跃,首当其冲的是债券认购交易,10年国内商业银行认购各类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等,共计11747.9亿元,比09年增加了41.21%。第二大活跃的是回购业务,10年,国内商业银行各类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累计金额高达500071亿元,比09年增加了61.62%。第三大活跃的债券交易是现券业务,10年,现券交易的二级市场的交易量都维持在6成以上,与银行间市场一样处于主导地位。

开展债券业务的商业银行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据结算公司的统计分析,10年商业银行的债券业务有了明显上升,其中除了国有四大银行,一些中等银行的债券业务也发展迅猛。除此之外,像天津商业银行,南京商业银行这样的小型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投资债券,可见,债券业务对提高国内商业银行收入水平至关重要。

二、商业银行债券业务策略的制定

(一)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策略制定

存贷款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主营业务,而且存款利率会长期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另外,高额的储蓄率,也使得商业银行把扩张存款规模作为主要经营目标。这些存款是商业银行的稳定的资金来源。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债券投资策略的主要因素是贷款和收益率。商业银行的长期债券投资策略模型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利润和收益率来建立。这个模型可以用来确定投资策略,但每个商业银行都不同,利润的绝对指标没有一个准确的参考值。基于此,学者们选取资产收益率ROA,来建立债券投资策略模型。

根据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这个会计恒等式,排除临时性拆入资金,再贴现或在贷款的情况,那么将得出资产=吸收存款+所有者权益。如果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还可得到,贷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系统内清算资金+固定资产+债券投资+净存放同业+现金=吸收存款+所有者权益。也就是公式1如果把公式1转换为商业吸收存款的函数就可以得到公式2 根据公式2 的原理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可以得到公式3从最后的公式3中,学者们发现国内的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长期债券投资策略,根据公式也就是以ROE为当期经营目标,再根据预期存款发展规模D,固定资产目标以及所有者权益,来确定债券投资的可用规模和逾期收益,依照市场收益率,来建仓债券,为确保收益,主要的操作手法为长期持有。

有长期投资策略就有短期投资策略,虽然理论上商业债券投资应该为中长期投资策略,但实际上,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有一些波动,尤其是出现牛市的情况,二级市场的买卖操作会影响国内商业银行的收益,所以在确保资金流动安全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有必要进行短期债券投资。国内商业银行的短期债券投资策略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长债收益提前变现操作策略,在持有期内,商业银行可将长期债券抛出,将利息收入变成资本利得,从而提高持有期收益率。这种假设在理论上是可以实现的, 因为市场收益曲线是上凸形的,不是一条直线,所以商业银行不但可获得资本利得还可获得实际收益率,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整体收入水平。但事实却非如此,因为市场收益率会波动,由于提前抛出的长期债券而获得的收益率会随着市场收益率的向上平移而下降。相反的情况,收益率会上升。基于此,即便是短期投资,也应该参照长期投资的原则。

其次是回购放大操作策略,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发挥债券的杠杆作用来开展回购业务,利用杠杆效应来放大有限资金,如果忽略交易费用可放大20多倍。虽然回购业务很普遍,但如果杠杆效应发挥的充分,效果就很可观。可获得数倍的回购利息收入。如果商业银行在资金上有缺口,也可运用债券正回购,来进行做多操作。如果市场的行情上涨,也可利用回购,来获得资本利得。

再次是OAS对冲策略,其中OAS是指债券实际收益率与理论收益率的差值。OAS对冲策略就是首先计算出债券收益率曲线,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持有债券的理论收益率,在考虑完每个债券的OAS均值,方差和流动性风险后,选择一个合适的债券做对冲。如果债券品种挑选的合适,接下来商业银行将卖空高估的国债,做多低估的国债,就可以在牛市和熊市中获利了。

最后是套利操作策略,目前商业银行在债券套利时遇到一些困难,因为商业银行只能在银行间市场操作债券业务。但这并不影响套利操作。商业银行可利用债券回购利息率和短期债券到期收益率的利差来套利。

(二)商业银行债券业务风险防范策略

首先要利用利率互换工具来防范风险。利率互换就是两个主体定期交换与名义本金相等的债券和票据。比较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交换。通过转换浮动利率为固定利率,商业银行可以规避市场利率风险。学者们发现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利率风险都很大。债券发行的频率过快是发行市场利率风险的表现形式。债券招标的发行利率低会导致债券价值的降低。如果流通市场上的市场收益率下滑,收益率曲线平坦这说明市场的短期行为和长债短炒的现象严重。总之利率互换是解决基差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的有力工具,也是解决商业银行常年利率风险的好方法。

其次是债券组合期限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要遵循总量平衡和结构对应的原则,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确定资金运用期限的时候要考虑市场流动性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期限。商业银行总资产中债券资产的比值不断加大,所以确定组合的期限前先要参考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原有的投资账户和交易账户互相转换的制度马上就要被禁止了,所以商业银行要比以往更为谨慎并参照市场变化的情况,来合理配置债券投资组合结构,从而优化债券存量组合结构。

再次是规范信用风险管理。虽然信用风险很小,但是由于银行次级债和企业短期债的发展迅速,其他债券品种也在不断增加,所以债券信用管理又被放到了一个重要位置。商业银行要建立动态信息传递机制来防范债券主体风险。收集分析企业披露的信息,并从内部建立好信息狗头和专递机制,从而加强债券内部信用评估机制,对于不同的信用等级进行不同的限额管理。要在各商业银行实施授信额度的互通与共用,以便于防范个体客户的风险。另外还要建立债券信用评估制度,以便于控制债券业务的信用风险。

最后是提升市场预测能力。商业银行的利率和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政策上的变动引起的。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估值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也会受影响。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对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有很高的预见能力。

(三)协调商业银行传统经营策略与债券业务策略

债券业务在决策和流程管理上的地位都不是很主要,但是如果独立债券业务的话,就会割裂商业银行传统业务。而且还会增加机会成本,整体收益水平会下降,所以债券业务策略需与传统经营策略相协调。

首先要协调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指的是,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协调管理和比例控制资产与负债,以便于更好的经营管理。债券投资会受到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所以商业银行管理资产负债的时候,要根据债券资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特点,调整债券资产余额结构和资金来源,这样资产负债结构调整的目标就可以达到了。要紧密结合利率风险防范和资产负债管理中的缺口管理手段,运用各种期限数据去计算负债总久期和贷款总久期,最终得出平行移动收益率曲线时的风险免疫的最小组合,这样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可以得到提升。

其次要协调商业银行的资金管理。商业银行为提高提高资金管理水平,要创新资金管理思路。传统的银行资金管理是以存款的金额来确定贷款的资金量。如果资金有富余就用作备付金。我国商业银行的备付金比较充足,流动性也好,但却不怎么盈利,主要是由于简单和粗放的全盘资金管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随着市场流动性的加强和回购业务的普及,来源渠道比以前广泛了。这样头寸管理和资金调度就不用依靠存款了。资金管理与债券业务相谐调,可动态化资金流动性管理,彻底解决了备付金过高影响收益的问题。

再次要协调FTP管理。FTP系统是内部转移定价系统,有助于衡量存款和贷款部门的业绩,引导资金来源结构的。FTP管理是否成功,取决于内部利率制定是否有效。商业银行要把FTP管理与债务投资业务相关联,不但要找出市场收益率曲线,还要与市场利率相关联,这样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就能合理的制定了。

最后要协调好中间业务产品资源匹配问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主要依赖结算类和利息转化类产品,所以开发新品种,尤其是投资类产品,对拓展中间业务盈利点尤为重要。债券投资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重中之重。如果国内商业银行能够利用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积极拓展代客债券投资业务,可以缓解自营债券投资业务的风险,同时相应提高商业银行债券定价能力,形成相融共生的发展格局,有利于提高债券业务整体收益。

综上所述,国内商业银行债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债券品种日益完善。但是受宏观经济运行的波动和央行货币政策的影响,国内商业银行的债券业务会遇到各种系统性风险,需制定相应风险措施来防范债券业务风险。此外,债券业务发展还要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相协调,并根据不同的期限制定不同的策略。

参考文献:

券商投资收益篇(4)

2012年即将过完,券商投资经理已经在预测自己的年终奖了,有的惴惴,有的暗喜。

在券商里,投资经理分布在自营部和资管部,而每个人又被贴上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的标签。而部门之分和类别之异,令他们的年薪有着天壤之别。

无疑,今年仍是固定收益类产品喜获丰收的一年。可以想象的是,明年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经理应该拿着鼓鼓的红包望向旁边无精打采权益类的同事,而资管部的投资经理也向自营部的投资经理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

“羡慕嫉妒恨。”某券商一位自营部的投资经理慨叹道,这一年的年终奖八九不离十又泡汤了。在弱市中,最受伤的应该就是自营部的权益类投资经理了,其次是资管部的权益类投资经理,而最欢喜的应该属大多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经理了。

一个不幸的人

2011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收盘2199.42点,而到了今年11月22日,该指数低至2015.61点,下跌8.36%。11月21日,股市一度下探至1995.17点。

券商自营部门在熊市中往往是最受伤。可是今年前三季度,19家上市券商实现自营收益108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8倍。曾在去年传出裁员风波的中信证券自营部今年前三季度实现的收益最高,达23亿元,同比增长40%。

“这主要得益于今年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获得收益比较高,而权益类投资就不行了。”上述自营部投资经理透露,我就是做权益类投资的,现在都是拿公司给自营部拨款的最低限额,不敢多拿,以防新的资金冲低现在来之不易的业绩。

上述投资经理所在券商是北京的一家中型券商,在自营部做权益类投资。据他说去年就没拿到年终奖,2010年年终奖也不多。

“如果今年拿不到年终奖,就连续两年拿不到了。”他说,不过幸好2009年是个小牛市。 因为一次成功的打新,他今年管理的资金目前的综合业绩骤然提高到了2%。

“相对别的权益类产品,这个业绩相当不错了,可今年应该还是没有年终奖。”他抱怨道,“因为我们用的是公司的钱,他们的考核标准是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这个到年底应该是达不到了”,“公司的逻辑是,用你做投资还不如存在银行”。

无疑,在他看来,打新仍然是最赚钱的,特别是下半年能够中签洛阳钼业、蒙草抗旱等新股,可是这种幸运实在是太小了。

此前,证监会就修订《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大幅放宽了券商自营的投资品种范围。新规增加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扩大了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范围。

“我们这边还没参与投资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证券,据我了解的几家券商,也没有。”他说,“流动性太差了。”

年终奖减半

稍微比自营部权益类投资经理强一点的是券商资管部的权益类投资经理。

“跟我们不同,资管部投资经理都是收管理费的,旱涝保收。”上述自营部投资经理表示。

据了解,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给券商的贡献主要分为业绩报酬、管理费和手续费,其中业绩报酬占大头。

现今各大券商的集合产品业绩普遍不理想,规模缩水也很严重,好几只都徘徊在清盘线上,偏股型集合产品应该很难计提业绩报酬。

如国泰君安旗下君享富利的收益分配原则是,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大于已实现收益的50%,不超过已实现收益的90%,而分配后,单位资产净值不低于面值。目前,该产品的单位净值为0.7145。

但管理费收入这一块也不容小觑。前三季度,剔除未开展资管业务的太平洋和国金证券,17家上市券商资管业务合计创收近16亿元。

小王是一家有资管牌照的券商的投资主办,经常去各地出差,谈项目、调研上市公司、参加策略会等,忙得不亦乐乎。

“我们的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加类似绩效的一块,然后就是年终奖。”小王透露,年终奖是大头,行情好的时候会很多,行情不好的时候就变得很少了。粗略估算,小王去年拿的年薪有30多万,约是以往的一半。

“今年还没最终定,所以能拿多少年终奖还是未知数。”小王说,还要看具体产品的业绩和部门的收入情况。

固定收益独秀

让权益类投资经理羡慕嫉妒恨的正是今年风景独好的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经理。

最近备受关注的一则消息是“宏源证券三季度应付职工薪酬2.53亿元,同比暴涨608%,据了解是给固定收益部发1亿元奖金鼓励其发债得力”,该消息一时震惊了正值降薪裁员期的券商业。

“固定收益类投资经理今年的年终奖肯定少不了,只是还不确定有多高。”上述投资主办表示。

以限定性集合产品为例,有些产品虽不收管理费和手续费,只收业绩报酬和托管费,但提取比例很高,有些已高至80%。

如第一创业创金享收益的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为当年化收益率不高于5.8%时,不计提;当高于5.8%而不高于8%时,高出5.8%部分计提100%;而高于8%时计提两部分,一部分是超出8%的计提80%,另一部分是总资产净值的2.2%。

目前,第一创业创金享收益的累积净值是1.0511,因为它才成立半年,所以目前来看已有资格计提。

iF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22日,市场上共有82只限定性券商集合产品,仅2012年就成立42只。其中,成立最多的三家券商是国泰君安、中信证券和华泰证券。

其中,仅有国元黄山1号、华泰优债精选、国都1号等8只限定性集合产品的单位净值在1以下,其余均高出面值。

最新数据显示,单位净值最高的三只是光大阳光5号、光大阳光稳健和中金强债,分别为1.1503、1.0954和1.0940。

投资经理抱团跳槽

券商一直上演着为他人做嫁衣裳的故事。

Ifind数据统计,目前券商集合产品的投资经理约有275位,其中有逾100位出身于别的券商资管部门或投资管理部门,几乎涵盖了中信、中金等之外的所有券商。另外还有不少的投资经理出身于保险公司资管、基金公司等机构。

在这些被遗弃的雇主里,平安证券应该是为其他同行培养投资经理最多的券商。新时代证券是平安证券出身的投资经理的主要“下家”。

新时代证券目前有两只集合产品,新时代元亨1号和新时代量化套利1号,分别由5名投资经理操作,而他们均来自平安证券的投资管理部。另外,东方证券资深投资经理吴铁、东莞证券投资经理赖海英、中山证券投资经理叶英、华泰证券但朝阳等也均来自平安证券。

目前,偌大的平安证券旗下仅有稳健资本1号一只集合产品,投资主办人是其资管部投资总监陈波。

仅次于平安证券的是宏源证券,业内共有6名投资经理来自宏源证券,下家主要是齐鲁证券和渤海证券。其中,在宏源证券任职高级投资经理并担任宏源金之宝投资主办的郭鹏现任齐鲁证券金泰山2号的投资主办、在宏源证券任职高级投资经理的王丛虻H瘟斯阒葜と红棉1号的投资主办。

郭鹏前往齐鲁证券担任齐鲁金泰山2号的投资主办摆明是“救急”。其前任佘中强、刘保民均是上任不久表现不佳而被换掉,郭上任前该产品在120只同类产品中排名倒数第三,上任后该产品排在了倒数第四。而王醋怨阒葜と红棉一号成立起便是投资主办,目前在120只同类产品中排在第16位。

除此之外,申银万国、中投证券、长城证券、第一创业等多家券商也为同行培养了三个投资经理以上的投资经理。

“投资经理跳槽跟基金经理的动机应该差不多。做好了去更好的下家,做不好就走人。”上述资管人士表示,有一点不一样,基金经理业绩不好被换下还可以去做研究员,而投资经理只能走人。

在浏览投资经理现单位及原单位时,两个有意思的现象出现了。一是两家券商的资管人员互跳,另一个便是普遍存在的“抱团跳槽”,并管理同一只产品。

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宏源证券和渤海证券之间的“恩怨”,二者分别为对方提供了三名投资主办。

宏源证券的周里勇、赵宇、王智勇先后去了渤海证券担任其旗下仅有的两只集合产品的投资主办,而渤海证券的徐华、梁飚和万继龙也先后进了宏源证券担任其旗下5只产品的投资主办。其中,赵宇跳槽前已经在宏源证券升至高级投资经理。

券商投资收益篇(5)

与现存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行不同,海通证券此次明确提出产品预期收益率:两周到一年期产品收益率从4%~7%不等,收益率已经赶超银行理财产品。

“海通推出的OTC产品一大看点就是收益率比较高,5万的认购起点也非常亲民。”启元财富产品经理范曜宇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称。

采访中获悉,业内人士多认为,OTC产品首先极有可能抢占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

《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其他已经获批的6家试点券商也都在摩拳擦掌,计划紧随海通证券,提供的柜台交易产品也将多种多样。目前面世的主要是固定收益类产品,这意味着和银行、信托的理财产品将直接“打擂”。

券商纷抢OTC 资格

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24日,海通证券同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申银万国、中信建投、广发证券、兴业证券6家券商同时获得首批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资格。

半个多月后,海通证券率先推出相关产品。

海通证券此次共五款柜台交易产品,其中“月月财”优先级6月期1号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6%,目前已经售罄,共募集1.5亿元;一年期产品上限3亿元,亦很快售罄;其他14天、35天、91天三款产品计划募资5个亿元,同样受到追捧。

其他获批券商也正在为发行产品积极筹备中。记者从广发证券、兴业证券相关工作人员处得知,他们正在积极推进OTC建设,研究产品设计。

“我们公司以主动投资能力见长,谨慎推新品。对于OTC产品,要有特色,要能体现公司特点,不能冒进。”兴业证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尚未获批的券商也不甘落后。据了解,近期,又有12家券商赶赴协会参与柜台交易业务资格评审答辩,分别是中金公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齐鲁证券、山西证券、西南证券、招商证券、东吴证券、中银国际、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和南京证券。

产品线将多样化

所谓的柜台交易市场,是指券商以自有客户为参与主体、自行创设产品为核心的场外交易场所。和投资者熟悉的交易所市场(场内市场)不同,柜台交易市场没有统一集中的交易场所,没有统一的成员资格,也没有统一的规则制度,主要采取一对一协商交易或报价交易方式,交易多样化、个性化的非标准产品。

中信建投分析师魏涛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券商建设柜台交易市场是“资本中介”功能的体现。在这个市场,券商自主设计的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股权产品、基金产品、金融衍生品,包括基于融资融券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客户收益权转让等品种都可以交易。

届时,在柜台市场,券商充当撮合商,撮合客户与客户的产品转让,甚至还可以发展做市商,进行客户与券商的协议转让。

目前的券商创新主要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本次OTC也不例外。但是对于柜台交易来说,未来最大的意义在于股权交易产品。

“中小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上市,需要层层审核,目前有大量的企业在排队。目前即使新三板已经推出了,但只针对园区内高科技企业,满足不了数以万计的中小企业的股份交易需求,因此券商筹建的柜台交易市场可以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很大的市场空间。”西部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说。

据了解,首批试点券商中,光大证券和国信证券就提出了柜台交易市场以股权产品为主的建设方案。

“叫板”银行理财

在业内看来,海通证券的OTC产品,既然首次提出了预期收益率的概念,以海通证券的投研能力和资金实力,实现预期收益问题应该不大,而中间灵活的交易方式,增强了资金流动性,是区别于目前市面上其他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

“目前的券商非证券市场类创新业务,一定比例都是通过券商与信托之间的合作完成的,毕竟信托类资产在市场上的高收益产品,只有配置此类资产,才能提高产品的总体收益率,这与险资介入信托资产的逻辑是一致的。”范曜宇称。

据知情人士介绍,海通证券此次的大手笔,也在于联合公司内部多部门间进行合作创新,对部门间协同作战能力要求较高,而假以时日,一旦柜台交易产品的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增加,将赋予平台上券商自有产品乃至外部产品更多的价值。

“如果以后这类产品在OTC广泛交易,市场资金肯定会追逐,因为能增加流动性,对于持有者来说,减少了持有产品的风险。”光大证券资管部一位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道。

券商投资收益篇(6)

先期试水

在《试行办法》出台之前,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中一度占主导地位的是银证合作的委托理财产品。这种产品类似于基金,在推介期内,券商通过银行网点及证券营业部代销相关产品,募得资金由银行托管。推介期满,若计划募集资金份额已经募足,那么,券商便进入对资金的运作管理阶段,银行代表投资者对资金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并代为收取年终分红。这一阶段,几乎所有的券商在推出集合理财计划的同时,均对投资者的收益进行了保底收益的承诺,此外由托管银行提供担保也成为其共同特征。

由于2003年4月29日券商集合性受托理财计划被证监会紧急“叫停”,于是由国内务大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资金信托计划代之而起,开始吸引市场更多的关注。其中,一部分信托资金通过委托券商或投资机构运作的方式流人证券市场。从投资的预期收益来看,集合性信托产品一般无保底承诺,但是,其预期收益普遍较高。2003年,江苏国投、山东国投等信托公司分别推出了相应的信托产品,前者的预期收益达到5.8%,后者为4%。此外,―上海国投早在2003年1月份推出的基金债券组合投资信托计划,其预期年收益率则在3.5%以上。

直至今年2月《试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券商集合性资产管理业务开始走上正轨,其真正的业务创新空间也正式打开。

信用增级与多方营销

各大券商为加强所推㈩的集合受托理财产品的投资吸引力,在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保证预期收益以及产品营销方式上均有所创新。

首先,券商在保证预期收益和投资者资金安全方面采取了三类措施:一是通过外部担保来保障投资者的本金收益,在被通知“叫停”之前曾有不少银证合作产品做过此种尝试,但在《试行办法》实施后,由银行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将不再行得通,银行只能担保券商的偿债能力,不能保证其资产运作的业绩。即银行只能保证在券商拒付的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应有的资金,但不保证盈亏。二是通过对收益权的分配来加强投资者的保本收益预期,一般由券商认购集合受托理财产品中的一部分,该部分资金只享有次级收益权,在总体资金出现亏损时最先受损的是这部分资金,而一旦总体资产获益,该部分资金在优先满足其他投资者预期收益的基础上才能参与收益分配。三是通过设定一定的转换权来保证投资者的稳定收益,比如天同证券开发的同赢理财产品,规定投资者在有效委托期内享有一次产品转换权,可以将集合计划产品转换为管理人提供的国侦品种。

其次,对于券商集合性受托资金的来源及产品的销售渠道,《试行办法》并没有做出太多限制,这也为券商集合性受托埋财资金的来源留下了较多空间。总体而言,其销售网络可以分为几方面:一是通过营业部网点向目前已开户的投资者直接销售,该部分产品主要针对营业部的惰易者,二是通过银行网络向银行的储户销售;三是由券商与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合作,以后者的名义销售集合性理则产品,如集合信托、投资连接险等品种,集中资金委托券商进行运作。

比较与选择

与券商集合性理财产品最具可比陛的是基金,包括开放式和封闭式基金,其次是信托理财产品以及保险公司推出的投资联结险等。以下将对几类产品在收益和风险、认购与赎回费用、流动性与受托人的违约风险等方面展开对比。

1、收益与风险预期比较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与基金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收益预期比较稳定,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更强,但在收益分配上,基金较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则要有明显的优势。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券商可以自己认购集合性受托产品中的一部分份额。目前,各大券商的产品设计均围绕这一规定做文章,将受托产品的收益权区分为优先收益权和次级收益权,在此基础上间接实现了资金保本。如优先受益权与次级受益权的比例为80%:20%,当发生亏损时,次级受益权投资者必须首先以其投资本理财产品资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后才会影响到优先受益权产品持有人的收益。也就是说,投资理财产品能够承受的最大亏损是20%,只有总体亏损20%以上投资者的本金才会受到影响。相比较而言,目前任何基金在销售中均不会给投资者这样的保底条款。

然而,基金在收益分配上较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则具有明显优势。几乎所有的基金都会承诺按年收益的90%以上分红,如果同样是1亿元的资金,如果盈利在预期收益以上,则投资于基金和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其最终收益率将不同。

开放式基金2003年总体平均收益率为18.72%,其中股票型基金的年度收益率为19.21%,两只成立满一年的债券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为4.84%。同期上证综指上涨9.53%,上证基金指数上涨6.83%。如果我们推算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达到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水平,那么,其最终年收益率为7.625%左右,不及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水平,但好于债券型基金。

如果我们考察市场低迷的2002年,开放式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一1.2%,封闭式基金为-8.76%,而上证综指下跌17.52%,上证基金指数则下跌20.35%。如果我们推算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达到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水平,那么,投资者最终实现保本,好于微亏的开放式基金,较封闭式基金则更优。

而对于目前保险公司的投资联结险,因为其投资的范围仅限于债券和基金,所以,其收益率一般不会高于基金,由于目前尚无投资联结险年收益率的公开数据,但从各保险公司推出的养老金计划来看,其年度收益率大多在3―5%之间。与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相比,其保本功能更强,但预期收益率相对要低。

2、认购与赎回费用

没有认购或赎回费用是券商集合受托理财产品相对于基金的另一个优势。目前基金的申购费或认购费大多在1%左右,赎回费则逐年递减,采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其总体大约在资金总量的1.5%左右,加上1.5%左右的基金管理费,则投资人最终的年实际收益率要小于其账面收益3个百分点左右。

在认购和赎回费率方面,与券商集合性理财计划相类似的是集合信托计划。一般而言,集合性信托计划的认购费率也是全免的。而且,无论是集合信托还是券商集合理财均无须缴纳资本利得税,而银行存款目前则有20%的利息税,这也是前两者的优势之所在。

3.流动性

所谓流动性就是指投资品种能否即时兑现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无论开放式还是封闭式基金均有着其他品种无法比拟的优势。无论券商集合性理财产品还是集合信托产品,大多会规定一定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在此期限内投资者不得将投资份额赎回,但可以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而开放式基金在三个月的锁定期之后可以随时赎回或转让,封闭式基金在上市交易后也可以随时买卖。

4、受托人违约风险

券商投资收益篇(7)

面对市场上众多的理财产品,除了风险外,投资者还是要看收益如何。来自 Wind的另一组数据不容乐观,截至 2月8 日, 307只券商权益类产品 2013年平均收益率为 4.88%,同期上证综指涨幅为 7.2%。

分析人士认为,券商理财产品爆棚和券商资管备案制的实施有关,从而令集合理财产品从设计到面市的时间大为缩短,新发产品的数量和规模也明显增多。

而新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也较以往有所创新。今年已完成募集的 94只集合理财产品中,债券型产品有 47只,货币市场型产品有 16只,两者合计占比 67.02%。而处于募集中或计划募集阶段的新产品中,有 13只是债券型或货币市场型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固定收益产品涨幅最火

数据显示, 307只券商权益类产品中, 75只产品 (约1/4)跑赢大盘,多达 232 只产品的涨幅低于沪指,甚至还有 17只产品为负收益。去年一年,能跑赢信托理财产品的一定是券商的固定收益债券类了。宏源证券和国泰君安的一些产品涨幅均超过15%,其中,宏源证券的固定收益债券类产品,涨幅 20%也不少见。

业内人士称,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型新发产品数量增多主要是因为目前投资者风险偏好仍处较低水平,券商为迎合投资者而多选择发行收益更为稳健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过去五年来,固定收益类债券产品依然是低风险、稳收益、低波动的产品, 6%-7%的收益很正常,去年也曾达到 20%的收益,不过从今年的宏观经济来看,理财投资债券类还是理智的选择。”宏源证券固定收益部首席分析师范伟认为。

券商投资收益篇(8)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券商净资本收益率不高是净资本被大量消耗的根本原因,由于去年开闸的多项创新业务需要较大资本投入,因此,券商未来面临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尤其是未上市券商。净资本是成为券商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中小券商的股东背景及支持力度商将对其突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2年广州证券的逆势突围,也正是得益于股东的充分支持以及公司较早开始实施的“股债并举、买卖结合、综合服务、创新发展”的业务策略。

券商投资收益篇(9)

如果说国元证券大举进军委托贷款业务是创新,那么证监会新规的公布就是助推器。 2012年11月,证监会公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表明券商自营的投资范围从原先的交易所市场、部分银行间市场,扩大到银行间全部市场、金融机构柜台。券商自营的投资范围得到了最大幅度的扩张。

此项新规最大的改变就是增加了机构柜台这个场外市场。券商可以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而且品种和比例未受到限制。同月 28日,国元证券全资设立国元创新投资,首期注册资本为 15亿元。投资范围就有意向定为金融柜台产品。成立之后的国元创新在确保投资项目的还款保障和安全性的同时,迅速进军委托贷款业务,有高达 4.6亿元的资金流向了房地产项目,除了输血房企外,国元创新还动用了累计 2.1亿元购买第二大股东国元信托旗下的信托产品,预计 2013年将达到 14.05亿元。

事实上,证券公司母公司这一级不能进行委托贷款,但另类投资子公司可以做。迄今为止,另类投资子公司表现最出色的当属中信证券与海通证券,它们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分别名为“中信证券投资公司”和“海通创新证券投资公司”, 2012年分别取得了 6604万元、 8500万元净利润。

掌声与质疑并存

券商来买信托产品,最大的好处就是信托产品收益高,有益于增厚自营收入。由于股票、衍生品投资风险较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率又相对固定在 8%左右, 10%左右回报率且“刚性兑付”,自然受到券商追捧。但另类投资子公司做衍生品需要充足的资本金,衍生品市场却面临众多问题,如人才较少、政策不够开放、流动性不足等等。

声与质疑并存

对于国元证券的这种投资,主要是在子公司国元证券(香港)自营业务 2011年亏损严重之下做出的调整策略。加码固定收益投资,在政策开放的背景下,选择购买近几年大热的信托产品,无疑能够增厚业绩。然而,这种投资也受到了诸多质疑,最大的就是券商如何在政策放开下,对67信托产品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一般而言,自营收入分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税前变动净额。以 2012年上半年为例,国元证券未计入的税前亏损达 2.08亿元,环比增加 15.3%,盈利的风险性其实并未完全释放。

券商投资收益篇(10)

现有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主流模式,基本是一种亏钱的模式:即对客户委托资产不受损失及年投资固定回报率作出最低承诺,使客户在不承担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能享受固定收益。这就要求券商,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必须获得超出对客户保底承诺之上的投资收益。

这种做法的盈利模式是:

投资收益-客户固定收益=券商收益。

实际上这就是“借钱炒股”,与客户的“透支炒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也只适用于大牛市这样特定的市场环境,而在大部分的市场条件下则必败无疑。

败的道理很简单:从纯投资管理的角度看,这种模式使券商在投资盈利时必须分利于客户(固定回报);而在投资亏损时则须承担双重损失:一是跌价损失,二是付给客户的资金成本。

其实,这样做已经违背了“收益与风险对等”的市场游戏规则。因此,从常规的意义上说,这实际上是一种“赔钱赚吆喝”的“亏钱”模式。“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是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本质。其业务模式是,券商接受客户资产委托而代其投资,券商负责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决定投向以及何时买卖。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客户作为委托方,是资产的所有者。他们在享受资产投资增值收益的同时,也承担市场风险。而券商作为受托方,是资产的管理者,他们仅按受托资产的管理规模和绩效来收取管理佣金和绩效费,并不应该承担投资风险。其盈利模式与基金管理公司类似。

此外,根据统计,全国现有的17家基金公司、67只基金,2002年实现的净亏损达36亿元,浮动亏损更是高达100亿元以上。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基金公司的盈利模式与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模式一样的话,假设每家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亿元人民币,那么即使不用像券商那样计算资金成本,仅36亿元的投资净亏,也已经够让中国的基金业破产两次了。

纵观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历程,所有被市场“消灭”的投资人,大多是“透支炒股”一族。这些在券商身边发生的“前车之鉴”难道还少吗?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券商们一边在教育和禁止客户的“透支”行为,一边却仍在“一如既往”地“重蹈覆辙”,将自己一步步地逼向了“透支炒股”的经营险境。

七重尴尬

券商的资产管理走到如今这步境地,既有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混沌理念交织成的体制羁绊,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先天畸形,缺乏规范

早期,券商为了保障经纪业务的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开展了最初的资产管理业务。当时,尚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指导、规范。为了能够更多地掌握客户资源,取得客户的信赖,券商也只能用承诺固定收益的方式来吸引客户。但这却“惯坏了”客户,使他们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时,不仅毫无风险意识,还有着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的收益预期。结果,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一开始就走上了岐路。

观念错位,性质蜕变

从法律意义上看,券商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方,它与委托方的关系,纯粹是一种委托关系。对此,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中已做出明确规定。这是非常清楚的一种委托关系,与基金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信托关系(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有着本质区别。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客户资金被要求转进券商指定的账户,“保底收益”也几乎被明里暗里地写进每一份受托投资管理的合同时,契约双方原本的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发生了实质变化,转变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资产管理业务也就蜕变成了融资业务。

急功近利,放大风险

1996年到1997年,长达两年的大牛市产生了“赚钱效应”;而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的“集中资金申购新股”,又产生了市场安全且高收益的“比较效应”。这些都从客观上强化了市场资金充裕者对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的高期望值。这种水涨船高的心态,对券商进行承诺高收益的代客理财业务,自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牛市未散时,券商也愿意不计成本地大量融进资金,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借着此势,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开始大规模发展;而伴随着大量的“保底收益”受托投资管理合同的不断诞生,券商在放大收益的同时,实际上也放大了风险。这种在牛市里发展壮大的资产管理业务,注定了后来资产管理业务要陷入经营困境的命运。

恶性循环,招架乏力

1998年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以及2001年底颁发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理业务的通知》,宣告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有了一些运作的法律依据。但谁也不曾想,2001年6月开始了漫长的熊市调整,委托人也就理所当然地把市场风险转嫁给了券商。紧接着,在证券投资的公募、私募基金、信托公司以及券商之间,开始了拼死争抢资产管理市场份额。于是,以“保底收益”维护住不断的资金链,就更成了券商欲罢不能的无奈选择。

生于自营,难脱干系

在《证券法》颁布之前,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是混合操作的,很多证券公司都将客户的委托资产作为自营业务的补充资金。然而,从1999年开始,特别是《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理业务的通知》实施后,资产管理业务才真正有了专设部门、专项资金,在人员、账务、账户上也严格独立运作。但是,在投资运作及管理理念上,操作管理人员的思想仍停滞于原有的自营思维上,基本还不具备管理客户资产的风险意识。而且,不但其投资管理模式与自营雷同,甚至在公司考核机制的设计上,也基本与自营部门一致。或者可以将其称作是“相对自营”。

同是私募,差一层纸

据称,私募基金采取的多是保底合约的方式,即在出资人账户资金的基础上,管理人再打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风险金。而当委托人账户资金亏损时,管理人要从自己的保证金中划入资金弥补亏损。从契约方式、收益风险、补偿承诺等方面考察,券商资产管理与私募基金本质上是如出一辙; 只是一个在台面上受到认可,一个仅在台面下涌动而已。

忽视整合,运作乏效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多为合伙制,而许多基金合伙者同时兼为管理人。由于与本身利益捆绑在一起,使私募基金在决策灵活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方面独具优势。而券商的资产管理部门,在组织模式上、决策机制上、信息资源服务等方面,都还未进行有效的整合。加上缺乏投资管理系统的有效支持,特别是券商对资产管理部门的考核激励机制都是采取“月薪 + 年终奖”方式,当“年终奖无望”时,操作者极易消极反抗。

将券商目前的资产管理业务与私募基金相比,其唯一的优势是:现行体制赋予了券商以超强的承受风险能力,而不是投资理财能力。

无法匹配的矛盾

当前,券商资产管理不仅没有摆脱既有的尴尬,还面临着难以匹配的矛盾:

受托规模与投资实力无法和谐

自从2002年5月份暂停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以来,由于市场缺少了稳定的、无风险的投资增值品种与获利机会,资产管理市场的竞争立刻进入了白热化。于是,券商在遭遇“佣金大战”的同时,还要挡驾受托资产的“价格大战”。而伴随着受托规模及资金成本的急剧上升,券商自身的投资实力问题也已经浮出水面,尤其是投资规模与投资实力之间的差距,已使券商愈发力不从心。

无法实现的固定收益投资渠道

由于国内交易所固定收益债券市场的年投资回报率仅3%左右,且债券市场容量有限,券商们所承诺的高启的收益率,几乎无法在债券市场找到能够与之投资收益相匹配的产品。选择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作为主要投资渠道,就成了无奈的选择,这无形中也更增添了业务风险。

投资套利避险工具尚不具备

由于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被限定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及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上,而目前市场上又尚缺乏指数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及做空避险工具,因此,面对单边操作所固有的市场风险,券商们还只能“束手就擒”。

风险投资准备制度尚待建立

市场投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风险准备制度,使之对风险加以有效的事后损失补救。然而,由于国内券商资产管理尚未进行公司建制,风险投资准备金制度的缺失,就更夸大了投资运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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