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05 22:39:21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洪一舟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范玉宏、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郑玉香、县安监局副局长胡小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小平、县供电局副局长方凌冰、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蓝郑建为副组长,县监察、安监、公安、供电、工商、文广新、教育、卫生、建设、规划、民政、民宗、*工业园区以及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县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以及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联络、协调、技术指导、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日常事务。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旧居、“三合一”建筑、出租房、“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小饭店)及各类市场(商场、店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宗教活动场地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电气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二)电气产品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

(三)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匹配或失效的。

(四)电气线路存在老化或不适应用电设备负荷容量,不能满足安全载流要求的。

(五)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及其高温发热部位直接靠近可燃易燃物品的。

(六)安全用电和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的。

(七)按照规定属于重点整治的其它内容。

五、工作步骤

全县范围内的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今年8月底结束。总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联系领导、专管和技术人员,制订排查整治方案,并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布置落实相关职责和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重点对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疏理、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属于当场改正的,要责令业主当场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要下达法律文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整改期满要及时复查,对逾期未改的,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公安消防机构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坚决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要认真细致地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台账”,确保工作到位、程序规范、有据可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对本辖区或本系统电气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吸取“12.12”温州温富大厦和“2.15”义乌成帅酒店火灾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认清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源头抓起,从重点抓起,扎扎实实地推进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2)

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本年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完美收宫。根据省住建厅及市住建局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各施工、监理企业、质(安)监站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8〕53号)、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防火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8〕609号)及(揭市建建[2018]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发生的重大事故,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防火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目标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针对建筑施工防火安全的严峻形势,我局明确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完制,做到级级有人抓,层层抓落实。重点督促施工企业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三、开展防火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检查内容及依据:这次检查的内容重点:(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及消防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2). 施工企业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3).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等消防灭火设施;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4).施工现场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能正常使用。(5). 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6).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7).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是否开展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2.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措施不够完善。(2)部分施工现场材料、器具堆放凌乱,通道不通畅。(3)部分临时用电搭设凌乱,未能按规定实施三相五线制。(4)部分工人宿舍、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灭火器材配置不足。(5)部分施工现场消防水源、水压不足。

这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重点项目、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施工企业按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标准进行整改,监理单位跟踪落实合格后资料报建设局,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排查,落实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今后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要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反馈。各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防火有关监督部门工作,定期定时开展工地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3)

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本年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完美收宫。根据省住建厅及市住建局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各施工、监理企业、质(安)监站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8〕53号)、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防火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8〕609号)及(揭市建建[2018]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发生的重大事故,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防火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目标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针对建筑施工防火安全的严峻形势,我局明确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完制,做到级级有人抓,层层抓落实。重点督促施工企业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三、开展防火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检查内容及依据:这次检查的内容重点:(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及消防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2). 施工企业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3).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等消防灭火设施;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4).施工现场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能正常使用。(5). 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6).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7).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是否开展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2.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措施不够完善。(2)部分施工现场材料、器具堆放凌乱,通道不通畅。(3)部分临时用电搭设凌乱,未能按规定实施三相五线制。(4)部分工人宿舍、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灭火器材配置不足。(5)部分施工现场消防水源、水压不足。

这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重点项目、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施工企业按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标准进行整改,监理单位跟踪落实合格后资料报建设局,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排查,落实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今后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要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反馈。各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防火有关监督部门工作,定期定时开展工地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4)

县住建局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__局长任组长,__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建科,_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提高住建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在住建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施工领域。

(一)局属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二)建筑施工领域: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三)拆除临时搭建建筑:城建监察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物,专门建立台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并做好详细的花名册报送至规划城建科。局委会集中讨论决定后,将依法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于__月__日前报送临时搭建彩钢板建筑物花名册。

(一)动员部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科。__月__日前,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__月__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及时向县住建局上报,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于2月__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理工作总结报送至住建局城建科。

(三)检查验收。全国“两会”结束前,县住建局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查缺补漏,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进行分解。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发动一切力量进行排查;邀请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住建局报告,由局委会

研究整改方案,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报消防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四)宣传教育,提高能力。广泛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工作总结于2月18日前报局城建科办公室。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5)

三、方法步骤

此次冬季防火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和督促检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月8月至15日)。

局组织召开系统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对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回去后,要进行防火工作再动员,制订符合本企业的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改阶段(2009年1月16日至20日)。

各企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之后,局里将组织督查。找问题,查隐患,不留死角。加大投入,进行整改,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月21日至2月20日)。

根据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局防火工作领导组将采取整治措施,把隐患消除掉。重点整治:

1、系统内,凡营业性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通道。

2、保养好自动消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3、凡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照明,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立即整改。

4、严禁小孩在商场内的电梯上玩耍。

5、使消防器材保持在良好状态。

(四)督查阶段(2009年2月21日至25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的基础上,局防火领导组将再次检查各企业的防火工作,对各企业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扬先进,对防火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当,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如发生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关于立即开展冬季防火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查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商务系统一方平安。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6)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救援执勤战备,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及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下旬)。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党的闭幕)。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5月上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消防安全;5月下旬至9月上旬,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消防安全;9月中旬至党的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闭幕后5日内)。各乡(镇)、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定期通报讲评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一手抓行业排查、一手抓重点整治,以行业排查带动重点整治,以重点整治促进行业排查,严格落实从严整治措施,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消防管理长效机制。4—5月份,县公安局、旅游局、文化局联合行动,集中开展宾馆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点)专项治理。6月份,县教体局、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7—8月份,县安监局、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联合排查易燃易爆场所。9—10月份,县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集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坚持“哪里不放心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以及批发市场、物流仓储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二)着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火灾多发,居民住宅、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落实常态严管措施。一是加强居民楼院隐患排查。各乡(镇)组织安监办、综治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人员以及巡防、保安、物业、专业电工等力量,对居民小区、沿街门店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各乡(镇)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组织专业电工对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吸纳电力部门专家进入消防安全专家库,对重点行业的电工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电力部门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消防安全。三是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县住建局要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各乡(镇)、办事处要督促居民小区规划建设能够满足群众日常充电需要的集中停放棚和智能充电桩,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引导,及时清理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四是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各乡(镇)要结合“平安社区”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突出抓好社区微型消防站、独立式报警、电动车集中充电桩等硬件建设,突出抓好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用火用电、清理楼道杂物等重点环节,确保80%的居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

(三)不断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开展城市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县政府将牵头组织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对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9月底前完成评估任务。二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推进落实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文员、专职消防队员招收等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发挥保安服务机构点多、面广、人员众多的优势,深化“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三是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建设。各乡(镇)要划拨专项经费补助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运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各乡(镇)5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组织。四是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乡(镇)、行政村(社区)要按照省政府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组织负责辖区消防工作。推广使用洛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和手机APP检查终端,突出人员定位、隐患取证、过程跟踪、绩效考评等工作内容,确保80%的乡(镇)实现规范化管理。五是强化火灾物防技防措施。各乡(镇)要将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居民家庭、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不少于100个。文物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要积极安装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期间,要周密部署、超常防控,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分析安保形势,通报情况,提出要求,推动工作落实。三次重大活动期间,县公安局要统一部署,组织消防、治安和派出所等警力,至少开展2次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五)健全应急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县政府将修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细化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责任分工,组织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开展多部门、多力量参加的联合实战演练。各应急联动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参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加强实战练兵,落实战备措施,科学安全施救。

(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强化社会化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和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单位集中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60%以上的社区要明确“消防宣传大使”。县教体、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举办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6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到消防安全知识“三有”(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100%的高中军训学生受到消防教育。消防部门要组织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调查,编印《居民消防安全手册》,组织“畅通生命通道”“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活动。二是强化媒体宣传。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推动消防提示信息。分类完善“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每月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微信微博微电影作品及消防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举办粉丝互动体验活动不少于2批次。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5(次);组织开展隐患曝光和火案警示教育,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对每起有影响的火灾实行“有火必训”警示宣传。三是强化阵地建设。每个居民楼院(村庄)设置2处消防橱窗或喷涂2处墙体消防标语,在每个楼栋出入口设置“三清三关”、禁停电动车等提示;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广泛向社会开放,消防宣传车每周巡回宣传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四是强化社会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力度,逐步适应社会单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检查。对夏季消防检查部署的分行业排查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牵头,联合公安、消防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进行业务培训,逐乡(镇)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对所检查的单位场所,同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二)从严整治隐患。县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认真落实“每日一查”“错时检查”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辖区政府要逐一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停,并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手段,倒逼问题整改。

(三)加强工作研判。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要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通报火灾情况和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所属行业领域火灾风险特点,加强形势分析研判,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地要结合分行业排查治理,分类建立各行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等目标人群,定期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信息。

(四)组织集中约谈。县政府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和行业部门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县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五)公开检查情况。各乡(镇)要结合专项行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治理的时间、内容、措施和要求,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示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围,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县公安、住建、教体、文化、安监、电业等部门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xx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在县消防大队成立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乡(镇)也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立即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抓好落实。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力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指挥,确保夏季检查取得实效。

(三)强化奖惩问责。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乡(镇)、各部门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政务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凡发生较大或以上火灾的,年度消防工作评先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从严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3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5月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闭幕后报送工作总结。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努力提高街沿街业户、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夯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基础,尽快实现商业街消防安全形势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任务

针对街消防硬件尚不完善,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以消除居民用电、用气不规范,违章搭建、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不足等火灾隐患,增强居民消防意识为目标,由区、街两级财政共同投入,对商业街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逐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商业街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和长治久安。

主要整治内容:1.消防设备、设施缺少、损坏,街内店铺燃气、用电安全隐患;2.街内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垃圾死角、停放车辆等影响疏散的安全隐患;3.街内经营商户消防安全意识差,自救、逃生技能缺乏等安全隐患;4.人员力量、资金投入缺乏,体制机制不畅等管理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

1.负责本次集中整治的牵头抓总工作,负责整治经费的审核、拨付。

2.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组织街巷内商户开展消防演练。

3.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对街内业户、居民的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区消防大队(历下公安分局)

1.负责对街内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火灾隐患,并分析汇总。

2.加强消防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沿线业户做好以下消防整改工作:一是对小餐饮场所内电气线路进行穿管,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二是使用市供气部门符合相应标准的专用瓶装液化气,厨房安装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有效隔离;三是主体建筑应满足二级耐火等级以上要求;四是厨房按照3.6米距离设置简易自动喷淋设施和独立式自动报警装置;五是油烟机每天一清理;六是小旅馆二层及以上的每个房间配置一条逃生绳,每个房间安装独立式自动报警装置。(泉城路街道办事处配合)

3.悬挂、张贴各类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提示牌板,监督、指导各业户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九小场所“一懂三会”的基本内容,员工达到10人以上的业户开展灭火疏散演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区安监局配合)

4.每周在街内至少组织两次执法检查,查处各商户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定期对消防巡查员进行培训。(泉城路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1.加大投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房进行改造。

2.联系供电部门整修改造街外部区域的民用、商用、公用电气线路,增设漏电保护器,论证检测整个区域公用、民用、营业场所使用的电力总荷载,达到电气线路敷设规范、电力荷载符合要求。(区市政局配合)

3.对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人员疏散的隔离桩进行撤除,对街巷两侧占道经营的临时摊点及场所悬挂的牌匾、广告牌进行清除(严禁广告牌遮挡窗户);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科学划定街内住户非机动车辆停车区域并进行规范管理。(区执法局、公安分局配合)

4.街南北主干线撤掉垃圾筒,加大环卫保洁频次,增加保洁力量,街巷内垃圾随产随清,确保道路畅通。(区城管局配合)

5.加强日常管理,调整人员的配备,增加街管理办公室人员和环卫保洁员,安排专人加强小型消防车日常维护,确保随时能够正常使用。

6.建立起巡查工作责任和兼职消防员值班责任机制,对管理人员分工、责任、培训等方面研究详细的规章制度,报区安委会备案。同时,在现有力量的基础上,再合理调配、增加人员,对街实行24小时监管,督促业户和居民做好消防防范,一旦有火情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警。

(四)历下交警大队

负责在街南北两侧设置机动车辆禁行标志。

(五)区市政局

利用街地下供水主管,在适当的位置增设3个消防栓,保证出水压力,并在每处消防栓设置一个灭火工具箱,放置必备的灭火设备,与消防栓配套使用。(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区消防大队配合)

(六)泉城路商业街管委办

在泉城路街南口划出停放消防车辆专用停车位。

四、时间要求

(一)集中排查摸底阶段(6月21日-6月27日)。由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按照片区划分,对街内的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同时进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到每家每户检查一遍,每家每户制定一套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8日-7月28日)。按照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对照整改措施,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督促各单位进行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全面验收阶段(7月29日-8月10日)。由安委会组织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整改方案和建设标准,对所有场所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四)巩固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30日)。在全面验收的基础上,由公安、安监、消防、城管、执法、市政等职能部门和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泉城路商业街管委办,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确定长效管理的措施机制,最终研究建立起街安全方面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8)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为加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大力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接到文件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学习,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调执行力的重要性。要求各股室站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区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管理。一是强化燃气站点消防安全管理。对辖区内共有的34家燃气供应网点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的消防设施、储罐安全阀、压力表设施等设施安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情况;安全学习记录,燃气企业安全自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情况;供应网点是否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以及违章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共15处,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网点进行限期整改,发出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48份,现场纠违3处。二是深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进行整治。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物业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对违反规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违规充电的,积极进行劝阻和组织清理;推动场所防火改造、加装消防设施及智能充电桩等,提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并对 15个小区进行了抽查,共发现 27处不规范现象,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18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利用安全生产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物业小区电动车安全宣传资料300多份,提高了群众对物业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的认识。三是深化在建工地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由局组成建管股、质安站组织检查小组,按照文件和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区管辖在建工地24家,在巡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问题,共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截至目前为止,今年我辖区内在建工地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排查中发现有些燃气供应站安全生产制度不够健全。虽有硬件制度规定,但责任未落实到具体人员,供应站多为个体经营,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防安全意识不足。有的单位空间存放钢瓶数量超过规定等违章行为。

(二)一些物业小区服务企业防火意识不强,有些小区存在居民私自拉线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规范。

(三)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对防火意识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和侥幸心理,灭火器材不足,防火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消防检查流于形式。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9)

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六个确保”(确保高层建筑电气安全有效;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明确各级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义务,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肖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完好;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楼内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3.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5.高层在建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6.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四、任务分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住建、规划、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教育、卫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规划局负责在核发高层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既定规划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件。

安监局负责做好高层建筑设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高层建筑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登记手续和营业执照,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颁发营业证照。

文广局负责依法做好高层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不予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教育局负责做好各类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做好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合楼等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广电中心负责经常性和针对性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应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高层建筑防火和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及时曝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建筑严把消防审核和验收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不予通过审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建筑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指导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公安局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高层建筑内通信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负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组建微型消防站,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居民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楼院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引导居民购买配备家庭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器材。

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物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公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电气设施设备,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及时排除电气设施和线路故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器材。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告知书。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安排专人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的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汇总登记造册,上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5日至9月25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认清消防安全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识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主动推进落实,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火灾隐患排查一线,全力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篇(10)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为加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大力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接到文件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学习,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调执行力的重要性。要求各股室站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区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管理。一是强化燃气站点消防安全管理。对辖区内共有的34家燃气供应网点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的消防设施、储罐安全阀、压力表设施等设施安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情况;安全学习记录,燃气企业安全自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情况;供应网点是否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以及违章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共15处,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网点进行限期整改,发出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48份,现场纠违3处。二是深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进行整治。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物业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对违反规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违规充电的,积极进行劝阻和组织清理;推动场所防火改造、加装消防设施及智能充电桩等,提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并对 15个小区进行了抽查,共发现 27处不规范现象,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18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利用安全生产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物业小区电动车安全宣传资料300多份,提高了群众对物业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的认识。三是深化在建工地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由局组成建管股、质安站组织检查小组,按照文件和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区管辖在建工地24家,在巡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问题,共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截至目前为止,今年我辖区内在建工地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排查中发现有些燃气供应站安全生产制度不够健全。虽有硬件制度规定,但责任未落实到具体人员,供应站多为个体经营,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防安全意识不足。有的单位空间存放钢瓶数量超过规定等违章行为。

(二)一些物业小区服务企业防火意识不强,有些小区存在居民私自拉线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规范。

(三)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对防火意识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和侥幸心理,灭火器材不足,防火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消防检查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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