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火灾的方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3 16:44:49

预防火灾的方法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1)

(一)、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消防工作应当紧抓不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将农村消防工作列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在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促使山区农村消防工作向纵深推进,使农村消防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立健全乡镇、村、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农业以及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了防火公约等制度,切实担负起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积极督促各乡镇、村、组及职能部门抓好抓实农村消防工作,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连贯管理网络。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多渠道建设,多形式并存,多元化发展,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适合农村特点以群众组织为基础的各类地方专职、乡镇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形成以建制镇专职消防队为中心,其他乡镇、村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是加强消防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消防宣传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催化剂。没有宣传农民的自觉性、主动性无从说起,通过宣传,让群众支持,理解农村消防工作,达到大家共同参与的目的。

针对家庭用电,取火采用通告、召开村民会议、播放防火知识等手段,全面做好防火宣传,指导他们购买安全系数高,质量优的产品,正确安全使用家居电器。2是有针对性的指导如何报警,拨打119电话,如何扑救初期火灾等“四会”。

(五)、深入推进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指导派出所明确管辖范围和监督管理职能,搞好消防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基层派出所熟悉辖区民情,深入群众的优势,强化对农村“小”、“散”等社会单位的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加大农村监督执法力度,适时开展农村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对违法的处罚力度,对小孩,精神病人,让监护人知道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严加看管好孩子,对精神病人治疗要尽早。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提高防范意识,在就寝前和外出前应做到家庭检查,检查电气,煤气是否关闭,烟火是否熄灭。提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火意识。

造成农村火灾的原因

一是家用电器着火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原本在农村人眼中看来比较奢侈的冰箱,彩电,洗衣机、电磁炉等家居产品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中。电器的增多,是人民富裕的象征,是件好事,但有时因为一些原因而变成坏事。如在农村乱拉乱用电线现象严重,也较为普遍。有些基础设施陈旧,电线受高温,潮湿腐蚀作用老化失灵,不堪重负过大用电。在超负荷用电情况,容易导致房屋烧毁等火灾。另外一种是因为经济原因,农民购买电器时光图价格,不注重产品质量。有时绝缘材料选择不合适,如电压等级高,绝缘等级低。使用过程中不安说明,马虎大意,在突然停电忘记拔掉插销,来电后无人看守,或者往往会引发火灾。

二是田地焚烧秸秆着火

地里农作物收割完成后,许多农民将作物的根茎枝桠,铲除的杂草堆积在田间地头,为图省事省时,增加土壤肥力,往往采取就地焚烧的方式解决。因为柴草多,并且有些柴草韧性强,燃烧烈度大,时间长,许多人往往耐不住性格,不等秸杆完全熄灭,看着燃烧的差不多后,便简单的用土稍做掩埋便转身走人。埋压不实,稍有风吹草动,引发火灾。

三是家庭采暖着火

气候转冷后,很多家庭开始用火炉,烧火炕等方式进行取暖,做饭。并且用火比较随意。为了取火方便,院落内屋檐下堆满生活用的煤炭,木头,稻草秸杆等各类杂物。垛与垛之间距离近,堆放凌乱,柴草间与住房相邻,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火灾。另外大多数农民乱倒炉灰炉渣,不重防火,不等灰烬完全熄灭,就转身走人。农村左邻右舍相邻很近,有些家庭烟囱排放位置不佳,烟囱于邻居草堆相近,火星向外冒出,在有风的情况下就会引发火灾。距离太近,一旦一家着火,很可能就会央及周围和邻居,不易扑灭控制。

四是娱乐防范不慎着火

进入秋冬季节后,原来从事建筑等行业的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回乡,手头宽余后便开始家庭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又不注重防火安全,埋下火灾隐患。秋冬季节天气冷,无事可干,闲暇时间多,往往晚上多人聚集在一起,抽烟喝酒打牌,消磨时间。酒场上,刚开始大家都意识比较清楚,渐渐因为酒精麻醉,特别是在身体疲倦或者酒醉之后,逐渐放松警惕。在床上抽烟,随意丢弃烟头,常常烟未吸完,人就睡着了,致使烟蒂燃着被褥等可燃物,容易忽视,不容易发现,等发现后,火已经着了起来。

五是人为放火

主要是小孩玩火,精神病人放火。小孩在周末,假期,玩耍时间多,一些家长缺乏管教措施,忽视小孩贪玩性格。小孩在家长不在时,伙同同伴跑出去山地烧茬子,燎地边,放烟花。只顾开心,不注意安全,玩火成灾的现象时有发生。精神病人在家人照顾不周情况下,点火取暖,烤食物,或者在家人村人打骂后存心报复放火的情况也会出现。小孩年龄有小,精神病人智力欠缺,面对火灾,自救能力极弱,有时能危及生命安全,极端危险。

火灾逃生的方法

不要惊惶

有句俗话,“只要失望的人,没有失望的处境”。以是碰到火警别以为小命到头了,沉着是统统活力的条件,得判别火势大不大,不大的话应武断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实行灭火,万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掉臂而变成大灾。

并且每到一处都要提早记好逃生通道,高枕无忧,给本人留一条路才干防患未然。

留意风向

该当依据火警发作时的风历来肯定逃生的目标,在火势舒展开来前,朝顺风目标疾速分开火警地区。假如发作火警的楼层在本人所处楼层之上时,就应疾速往楼下跑,万万别想着假如穿过大火就是生路。

逃生时还要记得顺手封闭通道上的门窗,这么能够阻遏延缓烟雾向你逃离的通道流窜。

毛巾捂鼻

很多火场里的人,都不是被火烧死的,而是梗塞而死。火警烟气不只温度高,毒性还很大,吸入后很容易惹起呼吸系统烫伤或中毒。

因而逃生时假如经历充溢烟雾的道路,必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并且避免高声呼叫招呼,避免烟雾进入口腔,假如没有湿毛巾能够打湿衣服、湿棉被、湿毯子来替换,经过浓烟区,呼吸要小而浅,务必爬行姿态疾速行进。

结绳逃生

假如楼道被火封住,救济职员又不能实时赶到,那末你能够把床单、被罩或许窗帘撕成条结成绳子,紧紧系住窗槛或许门上,顺着绳子滑下。下滑时,要留意四肢举动并用,脚必然得呈绞状夹紧绳,双手一上一下瓜代往下爬,这么能够避免出手或许将手磨破。

假如身旁真实没有结绳,火势又舒展过去,已穷途末路,才干挑选跳楼,跳楼不等于他杀,必然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材天然下垂跳下,以只管低落垂直间隔,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材蜿蜒卷成一团,以增加损伤。

勿贪财物

甚么工具都没有性命更主要,大火可不会等你把贵重的物品拿走再烧,普通火警的最好逃生时光是90秒,假如是普通的民用室第,超越三分钟,室内温度就会高达400度,再逃生已很难了。以是时光就是性命,火场容不得你想太多。

临时出亡

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应主动寻觅出亡场合。假如你在综合性多功能大型建筑物内,可利用设在电梯、走廊结尾还有洗手间附近的出亡间,规避炊火的风险,万万别乘坐电梯,这是火警时最不成取的。

假如是本人的房间,那末就要封闭一切通往火场的门窗,并且用浸湿的衣服堵住门缝,泼水降温,最好是待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明和避免炊火的处所。

假如着火,当场打滚

假如身上着了火,万万别惊跑或用手拍打。这时候要末想法脱掉衣服,或许当场打滚,压灭火苗。假如能实时跳进水里抑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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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火灾的方法篇(2)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3)

1. 引言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主要灾害。如何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设备做好 “以防为主”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以及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并进行统一协调的组织指挥,就成为林业防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林业建设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的发展,遥感科学、地理信息系统、电子计算机、航空航天技术等科学技术的进步,加上现代科学管理的应用,为森林防火提供了先进的手段和技术条件。如森林火险监测系统、红外线监测林火、雷达监测林火、卫星遥感监测林火以及计算机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等新技术的应用,为有效地预防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提供了保证。

2.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2.1研究的背景

我国森林资源十分匾乏。然而,我国又是发生森林火灾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比国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几十年来,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地探索和研究森林火灾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对森林火灾的综合控制能力,使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受灾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有了明显的下降。随着国家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和科学的进步,我国于1992年和1994年分别通过有关科研单位结合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实践制定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行业标准,并由林业局颁布实施,全国各地均做了实施的准备工作,这将使我国森林火险监测工作开始走向系统化、科学化的道路。

2.2研究的意义

森林火灾位居破坏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病害、虫害、火灾)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森林防火有着重要的意义:

1.森林防火是保护自然资源的需要。

2.森林防火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3.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需要。

4.森林防火是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的需要。

3. 现代森林防火新技术

3.1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GIS)是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空间科学、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等为一体的新兴科学,是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加拿大利用GIS进行森林景观生态分析,开展自然环境规划。泰国利用GIS进行小流域治理规划和泰国早计划。GIS在森林火灾预警中的功能有:利用GIS强大的数据库功能管理有关的环境信息数据库,有效得到预警区域的环境数据,进行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的查询、更新和提取;利用GIS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对森林火灾预警网络进行科学设计,从而有效地表征设计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信息的收集、存储和显示;直观的图形界面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而输出各种分析和评价结果;GIS能迅速提供快速反映决策能力,可以模拟和监测林火风险。

3.2遥感技术

遥感(RS)是指从远距离高空以及外层空间的各种平台上利用可见光、红外、微波等电磁波探测仪器,通过摄影和扫描、信息遥感、传输和处理,从而研究地面物体的形状、大小、位置及其环境的相互关系与变化的技术。用遥感技术研究森林火灾,始于50年代的航空红外探测,自80年代初开始,随着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先后开展了利用卫星监测研究森林资源。到80年代末期,GPS以其精准的导航定位功能为林业工作者所使用。中国曾成功监测了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并对火烧地森林植被恢复进行了动态预测。

3.3虚拟仿真技术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发展的带动下,用于植物形态结构研究的数据采集方法和三维数字化技术、计算机硬件水平已能够满足需求,构建模型所需的可视化技术、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等已经成熟,这为森林防火的虚拟仿真提供了条件。林火虚拟仿真包含的关键技术主要有三维数字化技术、可视化技术、林火蔓延的经验模型等。

4. 森林火灾预测预报方法

火险预测是指在“和平时期”对森林火灾危险程度由计算模型所做出的理论预报。森林火险预测是森林防火“四网两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的关键环节。

森林火险预测过程主要有如下所示的三个环节:

4.1直接预报法

直接预报法是利用林区内可燃物湿度与气象要素综合分析后进行预报的方法。具体如下:

(一) 利用可燃物湿度变化与气象要素的相关性进行林火预报的原理。

(二) 预报因子的测定。

(三) 常规观测方法。

(四) 逐步组建成预测预报网络。

4.2预测模型

由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瞬息万变,所以不可能准确预测未来森林火灾的发生时间。因此,我们认为森林火灾预测只能是一种趋势预测。随着各国学者对林火预警模型、林火蔓延模型等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的基于信息技术的森林火灾预防体系一定可以更有效的减轻森林火灾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常用的林火蔓延预测模型有:

(一)澳大利亚的McArthur模型

R=0.13F (4.2)

式中,R为较平坦地面上的火蔓延速度(km/h)。对于草地,F为火险指数,有特定公式可以计算F。此模型不仅能预报火险天气,还能定量预报一些重要的火行为参数,是扑火、用火不可缺少的工具,但它可适用的可燃物类型比较单一。对我国南方森林防火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加拿大林火蔓延模型

加拿大林火蔓延模型是加拿大火险等级统计采用的方法。16个代表林型,通过290次观察总结出多数可燃物蔓延速度方程(ROS)。不同类别可燃物有不同蔓延速度方程,但所有方程都是以最初蔓延指标(ISI)为独立变数,它与细小可燃物含水量和风速有关。

以针叶林为例,ROS=a[1―c―bxISI] (4.3)

a,b,c为不同可燃物类型的参数。

此模型属于统计模型,其优点是能方便而形象的认识火灾的各个分过程和整个火灾的过程,能成功预测出在参数相似情况下的火行为;缺点是这种模型不考虑任何热传机制,当实际火情与试验条件不符时,它的精度就会低。

(三)王正非的林火蔓延模型

R = RαKεKω/ cosφ (4.4)

后经修正为: R = RαKεKφ Kω (4.5)

式中,Rα是初始蔓延速度;Kε是可燃物配置格局更正系数;Kω风力更正系数;Kφ是地形坡度更正系数。Kε 是订正系数,它随地点和时间而变。对于某时、某地来说,整个燃烧范围和燃烧过程中,Kε 可以假定是常数。该模型适用于坡度在60℃以下的地形。

5.森林火灾应急管理

5.1森林灭火救灾应急响应分级与标准

参照自然灾害总体分级标准,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我们把森林火灾预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的是I级,重大的是Ⅱ级,严重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与之相对应,森林灭火救灾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5.2 森林灭火救灾应急处置阶段划分与指挥决策

5.2.1阶段划分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管理的组成部分,属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范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一般按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分期,可分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处置、善后与评估等阶段。其中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应急预警属于事前管理,应急响应与救援处置属于事中管理,灾后善后与评估属于事后管理。

5.2.2应急指挥

应急指挥是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关键,不同应急响应需要启动不同的应急指挥层次。应急指挥一般分为战略指挥、战役指挥和战斗指挥。其中国家、省级指挥为战略指挥,省、地市级指挥为战役指挥,县级以下特别是灭火救灾一线指挥为战斗指挥。(具体看图5.1)

5.2.3 应急决策

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应急决策是应急响应与应急指挥的核心。森林灭火救灾应急决策可分为事前决策、事中决策和事后决策,其具有可利用资源的严重短缺性、决策环境的高度不确定性和极其复杂性、决策目标的动态权变性、决策结果的难预测性、决策单元的核心目标直接受决策过程的影响性、决策对象发生发展的多变性等特殊特点,这要求决策者当机立断、科学判断和多谋善断,也就决定了,应急决策在应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应急决策包括决策主体、决策对象、决策目标、决策环境、决策过程和决策方案。森林灭火救灾作为人与森林火灾这种自然灾害抗争,必须把尊重科学、遵循规律和灭火救灾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 结论与建议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在旦夕之间就能把大片苍翠茂密的森林化为灰烬,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林地失去了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容易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稳产高产。本文总结了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通过全面的分析研究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森林火灾预警方法和模型。最后研究了我国如何做到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了使森林防火工作确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把森林火灾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笔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二) 以火源管理为中心,控制野外火源。

(三) 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培训。

(五) 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

参考文献:

[1] 阮志敏.森林防火GIS中辅助决策模型研究与实现.武汉大学 2005中国优秀博士论文.

[2] 黄伟维.张贵.基于GIS模型的林火蔓延研究.湖北林业科技,2004.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4)

凡发生森林火警,由着火所在地组织扑救,发生森林火灾,都应按行政区管辖范围,由着火所在地的指挥机构启动本级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必要时上报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简称办事处森防指)请求支援。

办事处森防指根据火灾情况,给予救援,对火情严重、发生下列火灾的,请求区级上一级森防指给予援助。

1、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4、区、县行政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5、燃烧时间较长,燃烧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级救援的森林火灾。

二、处理森林火灾的基本程序

(一)逐级报告制度

1、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向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简称森防指)报告。

2、办事处森防指接到火情报告后,根据预案立即安排,扑救火灾。

3、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发生地的单位要将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的扑火人数、火势分析、火场气象信息等上报办事处森防办,由办事处森防办上报区或市森防办。

(二)就地处理

各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立即按照本《预案》,对森林防火实施紧急就地处理。

(三)请求支援

在本级《预案》难以快速控制火情的情况下,要向上级森防办说明火灾发展趋势,提出请求支援的具体事项。

三、办事处《预案》的实施程序

(一)办事处森防办值班员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立即向办事处森防办主任报告,办事处森防办主任视情况逐级报告副总指挥、总指挥、直至上级林防办。

(二)办事处森防办主任要根据火场实际情况或镇森防指领导同志的指示、委派赶赴火场,和各管理区、村有关领导一道组成扑火协调组,帮助着火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督促火灾扑救工作。

四、办事处《预案》的实施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办事处森防指的主要职责:

森林火灾发生后,办事处森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视情况到镇森防火办坐阵指挥,必要时由办事处森防指召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扑火救灾实施方案;负责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指挥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下设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和医疗救护组。

(1)扑救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管理区总支的主要领导担任。办事处扑火专业队参加扑救组职责是:

--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

--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

--及时提报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

--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工作。

(2)后勤组:组长由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人担任。

后勤组职责是:

--根据火灾现场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

--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

--负责扑火信息的调度,确保联络畅通;

--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

--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卫生院领导担任。

医疗救护组职责是:

--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

--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

--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

--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4)保卫组:组长由派出所领导担任。

保卫组职责是:

--负责火因侦察和火案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

--负责维护火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

--负责前指和火场物资保卫工作。

(二)扑火力量

扑火力量的动员和组织应遵守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以动员群众为辅和非经专业扑火培训人员的一般不直接扑打火头的原则。火场直接扑打火线人员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经过专门训练的驻军、武警部队为主;火场清理以本级扑火专业队、驻地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义务扑火队为主;火场看守以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为主。

办事处森防扑火出动实行“梯队”制,把各管理区扑火力量分成四个队伍,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由办事处森防指统一指挥,就近调动,分批次下达出动命令。

1、*管理区

主力梯队为办事处组织的扑火专业队,预备梯队为森林防火重点村居的义务扑火队。

2、渴马管理区

主力梯队为办事处组织的扑火专业队,预备梯队为森林防火重点村居的义务扑火队。

3、邵而管理区

主力梯队为办事处组织的扑火专业队,预备梯队为森林防火重点村居的义务扑火队。

(三)扑火队伍调动程序

在森林防火符合本《预案》之规定,需要动用本《预案》时,办事处森防指按照下列程序调动扑火队伍:

第一梯队:办事处森防指依据火灾情况,下达出动命令,就近调动主力梯队中的兵力赶赴火场,也可根据情况,就近调动预备梯队兵力赶赴火场。

第二梯队:在就近主力梯队80%到达火场,火势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由办事处森防指决定再调动其余主力梯队和预备梯队兵力,组成第二梯队。

第三梯队:在主力梯队、增援梯队全部调往火场,火势还无法得到控制,并有酿成大灾的危险,急需大量兵力补充的情况下,由办事处森防指请示区级及上级森防指组成第三梯队。

(四)通讯联络保障

火场联络要发挥常设固定通讯工具的作用。发生火灾时,指挥作战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扑火队长必须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器材,确保联络通畅。办事处森防指值班电话:87591801、87591806。

(五)火情监视和火场天气预报

当地气象台负责火场地区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服务工作,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保证及时、迅速、准确地报告本级森防指。

(六)扑火机具

办事处防指扑火专业队及公安系统的扑火机具要自带,管理区、村的扑火机具由当地管理区、村解决,不足部分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解决。

(七)后勤保障

后勤组要协调好相关各职能口的关系,根据火场情况备齐备足森林防火器械,安排好出警车辆和扑火人员的就餐。

(八)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派出所要立即随同扑火人员赶赴火场立案侦察,与林业站一道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者,司法机关要依法做出处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九)责任制度

1、森林火灾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对出现组织、行动和战略战术上的过失行为,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扑火工作结束后,办事处森防指、发生火情的办事处及村要立即组织扑火战斗评估,全面查找扑火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各环节上的失误问题,确定出相应处理对策和处理意见。

3、通讯联络、扑火调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出现问题,按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5)

Abstract:This article build a time serial model based on the fire statistical data of Tai Yuan, which predicted the fire data of 2013 and 2014. It compared the real data and the predicted data and analyzed the reason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m, and offered some advices and measures to prevent fires according to the predicted data of 2014.

Key words: Fire Statistical Data; Time Serial; ARIMA model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各类致灾因素的增多,太原市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都相应增大、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难度加大,火灾危害大幅上升,我国处在一个火灾高风险时期。太原市商业中心、居民住宅和各类工业园区等有大量人员密集场所,有些建筑电气线路陈旧,火灾隐患多,发生火灾的概率较大。

由于太原市四季分明,火灾可能存在季节性规律,而且数据序列以年和月为周期,所以应当选用针对具有时间周期性序列的数据分析方法,即时间序列分析。时间序列分析主要用于描述和探索现象随时间发展变化的数量规律性,时间序列分析最为常用的ARIMA模型,可以将预测对象随时间推移而形成的数据序列视为一个随机序列,用一定的数学模型来近似描述这个序列[1]。该模型可以从时间序列的过去值及现在值来预测未来值,从而达到预测太原市未来火灾起数的目的。

1 太原市火灾起数ARIMA模型的建立

本章火灾指标数据来自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系统,选取2003-2012年每月火灾起数数据建立模型。

建立ARIMA模型的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

(1)通过差分等变换使原始时间序列满足平稳性的要求。

(2)模型识别,主要是利用ACF、PACF等序列估计模型的大致类型,并给出几个初步模型以待进一步验证和完善。

(3)参数估计和模型诊断,判断模型的合理性。

(4)预测,利用最优序模型对序列的未来取值和走势进行预测。

1.1 平稳时间序列

事实上,大多数初始数据序列建立的时间序列都是不平稳的。火灾起数时间序列表现出一定的趋势性,即时间序列作为一个随机样本,其均值、方差和自相关系数随时间变化[2]。所以在建模之前应先验证序列的平稳性,并将不平稳的序列转化为平稳序列。

主要方法是根据时间序列的序列图、自相关函数和偏自相关函数图的趋势及其季节性变化规律,对序列的平稳性进行识别[3]。

图1.1为太原市原始时间序列图,可以看出时间序列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季节周期性。观察图1.2原始序列偏自相关和图1.3原始序列自相关图可看出原始序列存在强烈的随季节波动性。

单位根的t检验统计量均小于1%、5%、10%三个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则序列为平稳序列,表1.1调整后序列单位根检验可看出,单位根检验统计量小于三个显著水平值,可认为原始序列通过一阶季节性差分和一阶非季节性差分后,已调整为平稳序列。

1.2 模型的建立和预测

模型的识别主要利用自相关(ACF)、偏自相关(PACF)进行估计,根据一阶季节性差分后又一阶非季节性差分的平稳时间序列自相关和偏自相关图可以看二者出都具有拖尾性,可建立ARMA模型,因此p,q都取1。

因此,在SPSS21数据分析软件中建立模型,见表1.2模型描述。

2 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对比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预测值及置信区间见表1.4和表1.5。

从表1.4中可以看出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最大绝对误差为21起,最小误差为1起。将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转化成折线图,如图1.10所示。从图1.10可以看出火灾起数变化总体趋势一致,都是先下降后略有上升,预测数据较为准确,说明该模型可以用来预测2014年的火灾起数。

利用该模型预测出的2014年每月的火灾起数见表1.5。可以看出2014年火灾趋势大致为先明显下降后略微上升,全年火灾总起数比2013年有所减少。

4 预测结果的分析与讨论

从2013年火灾起数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对比表和对比图中可以看出1月、6月、11月的数据偏差较大。2013年实际火灾总起数为1409,预测总数为1371,总起数上偏差很小,全年整体趋势变化比较一致。分析1月、6月、11月数据存在较大偏差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预测方法存在一定局限和误差属于正常现象,任何一种算法和模型都不可能做到零误差。该模型在平滑和差分的过程和建立模型预测的过程都会产生一定误差,导致最终得到预测数据和实际数据存在一定偏差[4]。

(2)近几年来全球气候发生着显著的变化,自然灾害频发,气候因素对火灾起数也造成一定影响的[5]。例如,发生在2011年3月11日的东日本大地震,震后引起了包括福岛核电站爆炸的278起火灾。2013年,太原市气候比较干燥少雨,可能会造成火灾起数的增加,但预测时并未考虑气候变化的因素,仅仅按照前10年的季节规律对未来的火灾数据进行预测,因此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会存在一定的偏差。

(3)2013年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火灾起数有一定影响。2013年6月9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会后,山西省总队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这次整治活动重点对宾馆、饭店、商场、医院、福利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消防隐患排查。这次活动在社会单位户籍化基础上,结合社会单位的自查自纠,对重点单位进行排查和整治,目的在于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与往年的数据相比,2013年6月至10月每月的火灾起数都有所下降,而且6月预测起数比实际起数多了20起,这可能是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减少了火灾隐患、遏制部分火灾的发生。

5 对策建议

通过观察ARIMA模型预测得到的火灾起数及趋势,可以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1)2014年1月至4月的预测火灾起数最大,所以在未来一年里1月至4月是火灾防控的重点月份。11月和12月火灾起数有略微上升的趋势,因此在进入冬季前要做好排查整治等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与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清除建筑火灾隐患。针对火灾风险较高的建筑,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增加高危场所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尽可能降低火灾风险。

(2)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贯彻《消防法》,实现以法治火。指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动员和发动群众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履行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义务。利用社会新闻舆论阵地,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重要的消防新闻,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曝光消防违章违法行为,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虽然2014年预测火灾起数比2013年有所下降,但为了保证不出现反弹,必须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只有大众对火灾的认识不断提升,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火灾的预防和及时扑救。

(3)严把源头关。严格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制度。从建筑内部的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防火分区、电器线路等方面满足火灾预防和扑救的需要。在建设过程中,强化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施工等行为,督促各消防质量责任主体在建筑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确保建筑建设消防质量。

(4)强化战备执勤,开展实地演练。集中组织消防部队开展了对各类建筑的灭火实战演练和理论培训,从如何抢救人员,如何实施灭火救援、火场供水等方面,用科技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掌握灭火救援的主动权。另外还应当加强消防装备建设,为快速展开灭火救援工作奠定基础[6]。

(5)提升消防人员业务水平。2013年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减少了火灾隐患,预防了部分火灾的发生。在2014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仍然不能松懈,同时要定期对消防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的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准确的找出和消灭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张艳苏,于涛.基于ARIMA模型的火灾统计数据预测方法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0,37(7A):37-39.

[2] Bates J M, Granger C W J. The combination of forecasts[J].Operations Research Quarterly, 1969, 20(4):319-325.

[3] 安振宇,陈云国.基于火灾统计数据的火灾形势综合评价和定量预测[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2(2):29-33.

[4] 冯明静,徐辉.火灾数据统计分析与预测模型研究[C].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2010,513-515.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6)

【Abstract】 To strengthen security against fir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o that to take precautions against fire and then reduce the possibility of it, the authors claim their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level of security against fire, to boost safeness on campus by carding working thoughts at the 3rd anniversary of the issuing of Fire Contro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Key Words】Fire Control Law,colleges & universities,Security against fire

依据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立法宗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公布施行,这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强化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与减少火灾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火灾对人类的危害是人所共知的。随着社会经济与文明的发展,在人类活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多,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权威统计,2000年至2004年,我国年平均发生火灾23.4万起,死亡2559人,受伤3531人,财产损失15.5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此后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总体上处于平稳,但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仍处于各类灾害的前列,状况不容乐观。就高校而言,尽管高校的火灾危险性不是很大,发生火灾的频率不会很高,但高校人员高度集中,是消防安全管理和预防火灾发生的重点单位。近年来,高校的预防火灾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也时常凸显,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如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发生火灾,4名被火灾围困的女生从6楼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浙江省教育厅2011年通报,该省四所高校11月份相继发生火灾,幸发现扑救及时,未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不同程度的损失。由此可见,火灾对社会还是高校所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

一、高校消防安全的现状评估

为了正确把握高校消防安全的脉搏,提高消防安全的保障水平,分析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火灾风险因素,我们通过走访与问卷的形式,对处于城市区域内比较有代表意义的5所本科院校和5所专科院校进行了调研,并以这10所高校为蓝本,对高校的消防安全做一个全面的分析评估,认清消防安全形势,指出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为了叙述方便,对调研对象进行了随机编号。

(一)社会防灾功能不断提升

被调研的10所高校均处于城市区域内,社会环境、综合配套、政府服务等方面客观的安全比较因素相对有利。国家不断强化应急防控方面的法制建设,健全《消防法》等法律,为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提供法律支撑。各级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健全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网络和专业施救队伍,强化消防安全的保障水平。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对人民生活、经济活动、社会交流等各个环节节点的消防安全的监管职能。社会各基层团体单位为了保障安全与发展,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社会公民得益于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安全需要日益强烈,风险防灾理念不断强化。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全社会的防灾功能日益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强化,惠及包括高校在内的社会各基层和全体公民。

(二)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日益加强

被调研的10所高校受惠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进行了校区的改扩建工程,建设了新校区,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道路、供电、供水等得到了有效改善。我们通过环境消防安全,建筑耐火条件,建筑消防配置三个方面进行问卷(见表1)。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十一项消防安全指标分析:一是消防安全环境极大改善,10所高校距城市消防站距离不大于5公里,基本处于保护半径以内;周边无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危化企业;以城市网、独立网为主,河塘水道为补充的消防供水充分保障;校区道路状况良好,安全出口数量确保2个以上,符合要求。高校消防安全环境条件是十分有利的。二是建筑耐火良好,供教学实验、生活服务、行政管理的校区建筑基本是耐火条件很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只有个别建筑为钢结构,彻底消除了耐火条件较差的砖木结构与木结构,建筑耐火条件很理想。三是建筑消防配置达标,所有建筑均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配置了消防设施。高层建筑、供电中心、计算机机房等要害部位强化了消防配置,增加设置了自动报警灭火措施。建筑消防配置通过相关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建筑消防设施比较可靠。无论从环境消防安全还是建筑消防安全看,高校抗拒火灾侵害的基础条件较好。

(三)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

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安全保障条件的一个环节,普遍的到了充分的重视,列入日常的管理日程,凸显了有重点的常态化管理态势。我们设计了消防组织机制,消防管理措施,消防基本手段,消防应急举措等4个课目进行问卷调查(见表2)。

反映了以下特点:一是领导比较重视:建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健全了责任制,为消防安全提供了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的保障。二是在部门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使消防安全始终处于有人抓有人管状态。三是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呈现出涵盖面广,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等特点。四是动态管理扎实:安全教育,节点检查,隐患整治经常化,效果较好。五是凸显应急举措:结合应急防控工作,健全了应急组织,制订了灭火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应急演练。基本形成了以领导重视为关键,以部门管理为保障,以消防制度为支撑,以教育、检查、整治为基本手段,以应急举措为重点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四)用电不安全为主要的致灾原因

根据2006年至2011年的统计,5年来10所高校共发生火灾事件14起,无人员伤亡报告,造成42.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报告次数最多的为5号对象,3次火灾;损失最大为10号对象,损失25万元;其中6号、9号火灾事故零报告。(具体见表3)。

经对14起火灾事件的综合分析,有以下特点。类别为A类火灾:属普通的可燃固体燃烧,无可燃液体、气体燃烧事故;属性为一般火灾,无重特大火灾事故。部位相对集中:主要为学生寝室,占总次数50%以上。致灾原因非常明显: 14起火灾事故其中13起的致灾原因为用电不当引起。自救能力较强:14起失火事件7起向“119”报警,其中一起由公安消防机关出勤施救,13起由校卫队、义务消防队自救扑灭。给我们的启示:在社会综合防灾能力不断增强的前提下,高校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极大改善,消防安全实行有效的常态化管理,自身的防灾自救能力日益增强,扑救初期火灾的成功率比较高,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概率大为降低,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更要重点凸显。

(五)火灾风险因素分析

尽管高校的消防综合安全环境有很大改善,但发生火灾的风险依然存在一是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责任不强。主要表现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职责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防火制度执行不力,火险隐患整治不及时等造成不应发生的火灾发生。二是应对火灾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客观上高校自身不具备应对重特大火灾的能力,以及应对火灾综合素质欠缺等因素,火灾时可能造成报警施救失误,师生员工避险不当,导致火灾扩大蔓延,造成较大损失。三是对偶发因素的预见不足。来自自然、人为、物质不可预见的偶发火灾风险因素是存在的,如自然界地震、雷击起火,人为的纵火,无行为能力人的放火,小孩的玩火,物质的自燃等造成无法预见的突发火灾,可能令管理者措手不及,应对不当,事故扩大。四是消防安全设施的乱象。建筑的消防设施是抗拒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十分重要的,但各高校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灭火器的质量不好;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维护养护难;安全通道不畅;缺乏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器材装备成摆设等等,险象乱象不少,使消防安全设施的作用大打折扣,造成火灾来临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丧失扑灭初期火灾的的有利时机。五是用电不安全是主要的致灾风险。当今社会没有电可能就出现生存危机,人类的生产、生活与交流对电已现高度依赖,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电在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的同时,如使用不当对人类造成伤害与侵害也十分惊人。10所高校的失火事件也表明,用电不安全将是高校当前乃至今后主要的的火灾致灾因素。

二、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

《消防法》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法》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与基础。为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包括高校在内的任何社会单位都应在《消防法》的总体框架下,依据法定的消防工作方针与原则,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完善各项防火、灭火措施,积极有效的应对火灾事故,保障消防安全。

(一)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是高校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导下,在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上,要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预防火灾上,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严密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在预防火灾上把文章做好做足。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也千万不能忽视灭火准备,要结合高校的实际,完善消防设施,健全灭火应急预案,强化师生的防灾风险意识,落实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对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积极有效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只有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将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结合,才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高校的消防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消防法》确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是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政府”、“部门”、“单位”、“全民”四者都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四者共同构筑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格局。通过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者,科学合理配置职责与义务,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

(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高校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单位,或者是消防安全工作潜在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的相关要求,把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到依法履行职责的高度,逐条逐项对照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相关条款职责是法定职责,必须履行,任何责任制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就是违法行为的反映,就应追究与检讨,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科学积极的应对火灾。科学有效的应对火灾。高校发生火灾怎么办?如何做到科学有效的应对;遵循《消防法》明确的灭火救援应对模式,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准备。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健全应急组织,制订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在物质、人员、装备上做好应急灭火准备。二是必须报警。发生火灾无论大小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向“119”报警,要采取各项措施普及报警常识,畅通报警通道,杜绝迟报误报情况发生。三是积极扑救。要发挥自身的力量和消防设施的作用,努力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力争将火灾扑灭于初始阶段。四是服从指挥,火场组织指挥必须由公安消防机关承担,火灾所在单位要在公安消防机关的组织指挥下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全面保障。“充分准备,必须报警,积极施救,服从指挥”是社会基层单位应对火灾科学有效的基本举措。毫不例外,高校也必须遵循这一基本举措,才能实现科学有效应对之目的。

通过学习研究《消防法》,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就是: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科学有效的应对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高校消防安全的对策措施

在明确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状况,依据新《消防法》的相关要求,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了充分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预防与控制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提出以下对策与措施,供大家讨论。

(一)增强依法管理理念。《消防法》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法规,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预防控制火灾的有力武器,要在充分学习研究《消防法》的基础上,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政府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要在《消防法》基础上制订相关《条例》、《规章》、《办法》,规范社会各方面消防安全管理。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作用,健全社会各环节节点消防安全的《规范》与《标准》。社会团体与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严密各项措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公众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的义务。使消防安全工作走上全面的法制轨道。

(二)共同维护高校消防安全。俗话说“高校无小事”,维护高校的安全稳定对社会安全稳定有着特殊的意义,社会各阶层要把高校的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政府要不断构建社会消防安全网络,提升预防控制火灾能力。政府相应部门要对高校环境规划、工程建设、设施设备、后勤服务等各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综合领导作用,加强对高校的消防安全指导。公安消防机构要对高校实施重点的消防监督管理,全力施救高校火灾。共同构筑高校的消防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三)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的科技水平。要充分把握高等教育迅猛发展的有利时机,研究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在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应用,提高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积极应用高效、环保、科技含量高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火灾报警和灭火的自动化水平。积极采用智能化、电子化、数字化等新举措,强化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的监控水平。改善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防火和灭火设置举措,提高高校的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四)构建常态化管理格局。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常抓常管,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及时,确保消防安全长治久安,要积极探索消防安全长效运转管理机制,努力构建以组织领导重视为根本,以消防安全制度为支撑,以部门人员管理为保障,以教育、检查、整治为基本手段,消防应急举措并重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格局。真真做到常抓不懈。值得借签的是,浙江省部分高校针对消防重点单位客观管理要求,建设了“消巡通”消防管理系统,对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数字化处理,实行即时监控,并以此为基础推进整个消防管理区域联动,综合平台建设。在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上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五)要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致灾条件的产生。所谓“重特大火灾“就是造成人员较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具体有国家界定标准。高校产生“重特大火灾“的致灾条件大致有瞬间的爆炸与燃烧,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人员大量集聚,无安全制约的物资设备高度集中,火灾状况下措施严重失当等几方面。高校要根据实际分析可能产生的”重特大火灾“的致灾条件,严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与控制,强化学生公寓、集会、晚会的消防安全,加强物资设备的消防安全保护,强化火灾的应对措施,严密控制“重特大火灾”致灾条件的产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当前高校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依法管理观念不强,落实管理举措有差距,应急防控能力不强,个别单位消防设施运作不正常,安全用电问题突出,部分师生风险意识、安全素质不强等等方面。要根据薄弱环节采取针对的措施,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动态管理与检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师生的防风险培训等,采取专项整治、专题教育等手段,重点凸显对薄弱环节的整治管理,彻底消除不利因素,促进消防安全的健康均衡发展。

结束语:维护高校的消防安全是高校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秩序正常的客观要求,只有在《消防法》的指导下,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与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与义务,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的消防管理,才能有效的预防火灾和控制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有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制出版社2008

人大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人民出版社2009

徐燕,《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使用手册》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

References: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7)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 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第十六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七条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

第十八条 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九条 铁路的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第二十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 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制作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国务院,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 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四条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第三十五条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第三十六条 武装警察森林部队负责执行国家赋予的森林防火任务。武装警察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应当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执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应当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中国人民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商务、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四章 灾后处置

第四十条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 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四十五条 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六条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予以批准的;

(四)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五)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第五十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订的有关协定开展扑救工作;没有协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有关国家政府协商办理。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8)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省福州市350002 )

摘要:森林是地球上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全球生物圈中重要的一环。森林火灾对森林环境系统的破坏十分严重,因此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可以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林火发生。本文介绍了森林火灾的监测原理和方法,以及林火预防技术和模式,以便更好地预防与监测森林火灾,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

关键词:森林火灾;监测;预防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主要灾害,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措施。但是,由于人类活动及异常自然因素影响等原因,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地球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森林火灾不仅烧死、烧伤林木,直接减少森林面积,而且严重破坏森林结构和森林环境,导致森林生态系统失去平衡,森林生物量下降,生产力减弱,益兽益鸟减少,甚至造成人畜伤亡。高强度的大火,能破坏土壤的化学、物理性质,降低土壤的保水性和渗透性,使某些林地和低洼地的地下水位上升,引起沼泽化;另外,由于土壤表面炭化增温,还会加速火烧迹地干燥,导致阳性杂草丛生,不利森林更新或造成耐极端生态条件的低价值森林更替。因此,对森林火灾预防和进行及时、准确地监测和定位显得尤为重要。

一、            森林火灾监测

1.    监测原理

1.1火灾点的识别和定位

火灾发生点属于高温目标,高温目标遥感影像特征识别是建立在Planck定律、Wien位移定律、Stefa~Boltzmami定律和Kirchho基础之上。则可以通过探测高温辐射源对火灾点进行识别,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对火灾点进行定位。

1.2 过火面积的估算 

森林火灾发生之后,其地物的光谱特征与火灾发生前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地物部分或者全部被烧毁,地物颜色将变深变暗,从而导致在可见光波段的光谱反射率有明显下降,因此可利用森林火灾前后植被在可见光波段内的光谱反射率的不同,并且根据火灾前后的植被覆盖状况进行对比来估算过火面积。

2.      监测方法

2.1    建立监测站

在森林中设置地面监测站以及瞭望台,瞭望台尽量达到全覆盖,减少盲区;监测站实行实时动态监测。

2.2    卫星遥感监测

随着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实行森林火灾卫星监测,建立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可提高林火监测的准确率,减少森林火灾,尤其是避免森林大火灾的发生,更可以及时、有效、准确的监视林火以及在林火发生时快速灭火。遥感可与GIS手段相结合监测林火开展全国森林火险区划、林火监测、火灾损失调查及评估和迹地恢复监测等。卫星遥感监测速度快,监测面大,可随时掌握林火发生、发展动态,能准确确定火场边界,精确测得森林火灾面积等。

2.3    红外监测

地面红外监测,通常把红外线探测器放置在监测站的制高点上,向四周探测,并确定林火的发生位置,并且可以通过现代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传递到中心,实施实时指挥调度。

空中红外监测,通常在飞机上安装红外扫描仪,利用红外传感器接收林火信息。

二、            森林火灾预防

1.      林火预防技术

1.1法制及宣传教育

国家立法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保护森林免受人为火灾伤害;林业部门加强法制,严格管理和保护森林,控制火源,野外用火须经批准后派专人看管。国家及地方应加强法制和宣传教育来预防林火的发生。

1.2林火阻隔技术

通过建造针阔叶混交林形成防火林带,降低森林的燃烧性,防止树冠火相互蔓延,以防止及控制火灾发生;建造发达的道路交通系统,有利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也可用道路代替一般的防火线。

2.      森林防火模式

2.1生物防火

利用植物、动物、微生物等有生命的物体进行防火,原理是利用生物不同的燃烧特性、生物改善火环境、物种相克从而实现生物阻火。

将荒山荒地、林间空地、采伐迹地实行人工更新,使其尽快形成好的森林环境,消除火源;加强森林间伐,清除濒死木、枯立木、风倒木等,减少可燃物累积;调节林分结构,营造针阔混交林,在针叶林内营造阔叶防火林带,以降低森林的燃烧性。通过消除火源、减少可燃物累积、降低森林的燃烧性等方面,可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2.2地面防火

林区道路修建成网,密度大,畅通无阻,利于机械化和化学灭火,并配有大量的消防水泵和化学消防站;建设比较完善的林火预测预报、林火监测系统以及林火通讯系统,一旦发现火灾就能迅速到达火场,进行机械化和化学药剂灭火。

2.3科技防火

利用卫星、红外监测和远程雷达监测等技术手段监测林火发生和发展;利用先进的通讯系统,进行地对地,空对空,地对空的通讯联络;建立发达的林区交通系统,保证在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到达火场;完善林火预测预报系统,积极预测预报森林情况。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9)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市政府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省林业局处置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林火灾害。

森林火灾一般分为四级标准:Ⅰ级(特大森林火灾)、Ⅱ级(重大森林火灾)、Ⅲ级(较大森林火灾)、Ⅳ级(一般森林火灾)。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境内森林火灾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即森林火灾灾害的防御,以及可能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要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各镇政府(街道办)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体系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2.1.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府办副主任、市武装部副部长、市林业局局长和市*局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广播电视台、市信息产业局、市气象局、市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各镇(街)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2.1.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研究、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与成员单位对口,不因单位领导的变动而变动,新接任的单位领导即为防火指挥部成员。

2.1.3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府办:负责全市森林防火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市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部队和民兵预备役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以及上级的命令,组织驻*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重大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助森林扑火专业人员积极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市林业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及时安排部署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经常深入林区宣传、检查、指导,帮助镇(街)搞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收集反馈林火信息,加强各级森林防火业务的培训和检查指导。

市*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人民法院: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市检察院:负责监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森林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工作和协调抢险救灾粮食供应保障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协调电力部门为森林防火有关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电力供应;负责协调商业企业做好灾区居民日用生活消费品的供应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安全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事故。

市教育局: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科技局:负责森林扑火机具、通迅设备的科技攻关。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核查、灾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救灾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监督。

市司法局:提供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方面的法律帮助。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并及时拨付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森林火灾救灾资金,同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实行监督。

市交通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提供所需车辆,保证公路运输畅通无阻。

市农业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食品、饮用水和照明物品等抢险救灾物质的调拨和供应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切实指导、监督在林区和林缘从事水电作业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灾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电视台: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政务网络的运行和维护,保障无线电通信安全。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对森林火险等级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气象信息。

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党员积极投入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团市委: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森林防火安全,保障森林防火通讯畅通,优先传递森林火灾通信信息。

各镇(街):制定本地方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2各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

各镇(街)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政府(街道办)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险预警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颜色表示、危险程度、易燃程度分别是:

Ⅰ级,红色,极度危险,极易燃烧;

Ⅱ级,橙色,高度危险,容易燃烧;

Ⅲ级,黄色,中度危险,较易燃烧;

Ⅳ级,蓝色,低度危险,难以燃烧。

森林火险预警警报以后,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做好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3.1.1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进行,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查队员、瞭望塔观察员上岗到位,制止违规违章用火现象;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在辖区附近活动,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发。

3.1.2橙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将Ⅱ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镇政府(街道办)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到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查队员、瞭望塔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制止一切违规违章用火现象;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在辖区地点待命或训练。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立即装入运输车辆,扑火队伍和车辆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3.1.3红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市森林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将Ⅰ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同级森林防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查队员、瞭望塔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制止一切违规违章用火现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死看死守;扑火队伍应做好一切扑火准备,运输车辆处于优良状态,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装入运输车辆内,接到扑火命令后,在3至5分钟内集结出发。

3.2火险预测预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据市气象局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适时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市气象局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并向全市;遇到高火险天气时,积极与市文广新局联系,及时在各电台、报纸、电视台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局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林火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联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利用省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绘制火场态势图;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4信息报告和处理

Ⅳ级以下火情,由各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森林防火月报表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Ⅳ级以上火情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包括火灾位置、估算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组织扑救情况等。出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火灾发生后75分钟内报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或市应急办,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4.1.1Ⅰ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火灾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区、林区主要设施、原始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等需要支援扑救的火情之一时,省政府向国务院请示,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应急领导机构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2Ⅱ级响应

当出现火灾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火场跨越县级行政界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火情之一时,*市政府向省政府请示,由省政府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1.3Ⅲ级响应

当出现火灾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控制;受灾森林面积2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内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向省(区)交界地区蔓延、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火情之一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或报请*市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1.4Ⅳ级响应

当出现火灾持续24小时仍未得到控制;受灾森林面积100公顷(1500亩)以上、200公顷(3000亩)以内;造成1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3人以内死亡的森林火灾等火情之一时,向市(区)交界地区蔓延、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由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必要时可报请市政府决定,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支持保障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制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火场。需要上级协调组织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

4.2扑火指挥

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随时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各支森林消防队伍,在“前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扑火。火场指挥主要职责: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部署看守火场的人员。

扑救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由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3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应急通信

市电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线路保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确保火场内外、火场与前线指挥部以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中心的通讯畅通无阻,并做到通讯快捷、准确。同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指定业务部门,安排专人、固定电话同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保持联系。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镇政府(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提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人员和技术支持;死难者由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8.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四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第一梯队为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第二梯队为市森林消防机动队伍和邻近镇(街)森林消防队伍;第三梯队为、武警、*消防部队;第四梯队为市直机关、镇(街)干部及当地群众。

4.8.2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镇(街)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镇(街)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需要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支援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同市军警抢险指挥部而定。需要上级支援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原则上以专业森林扑火队为主,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4.9火案查处

市*局负责指导当地*机关和森林*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由市公、检、法、林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府办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0信息报道与

按照森林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自行采访有关森林火灾的报道,必须经同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才能报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协调做好对较大以上火灾现场采访和新闻报道工作,做到统一组织,归口管理,真实准确,严格把关。对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统一消息。

4.11应急结束

火灾得到控制或扑灭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具体建议,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宣布应急结束,同时,通报市政府值班室、市直有关单位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后期处置

5.1灾后损失调查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核查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和火灾损失情况,并在3天内书面上报市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各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上报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应建立市、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各镇(街)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4资金保障

根据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工作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筹拨抢险救灾所需资金。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处理。

6.5后勤保障

预防火灾的方法篇(10)

森林火灾的由于其破坏性以及深远影响,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造成的破坏很难在短期内很难恢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这其中不仅直接关系到经济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直接威胁国家和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给林区乃至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森林防火工作应该是林区的最为重要的任务。随着森林可采资源的不断减少,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因此,在提高领导人员对森林防火的普遍重视程度的同时,也要加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森林防火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机遇,因此,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是时代的要求,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工作。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目前形势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都能采取高度重视,但广大基层群众还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差距。由于森林火灾主要是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其中野外吸烟、烧荒炼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最主要原因,这说明野外火源管理还存在很大漏洞,必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尽最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森林防火氛围。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的宣传的重点:⑴明确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明确森林火灾是对森林资源最大的毁灭性损害,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持林区的社会稳定;⑵积极宣传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林区的相关规程,推动依法治火进程的不断深入,要不断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新特点,充分体现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依法治火等科学理念,更加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⑶对普通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明确火灾起因,明确人在火灾中的作用,火灾既是人用火不慎引起的,也还要人去扑救,损失又都回报到人的身上,只有这样他们的防火自觉性才能提高。

2.加强火源管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由于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特点。实际上,作为较为常见的自然灾害,一定程度上仅凭单一地区是难以控制和扑灭一场规模巨大的森林火灾的,因而预防措施在森林防火实践中显得尤为重要。只要尽最大努力减少火源,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在入山管理上,防止任何火种以任何形式入山,切实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时期,特别是春秋季节,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实消除各种火灾隐患;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的检查要细致;在控制野外火源上,采取认真严肃的工作方法,堵塞各种漏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3.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加大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

建立强大的防火设施是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障。森林防火工作要在以下几方面多做工作:⑴加强地面道路防火工程,有计划地修筑防火公路,并将此作为长远性预防措施,同时,防火公路应封闭成网,当公路网达到一定密度时,并配合森林机械化和现代化,保证相关人员机械,设备物资能畅通无阻地及时被运送到达火场。另外,防火公路也可作为扑火的控制地带,阻止地表火蔓延。⑵改进生物防火工程,大力提倡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作为今后林业部门应广泛推广的措施之一,可以有效的阻隔和控制林火蔓延。简单来说,就是利用植被物种燃烧性的差异,减少林分的易燃程度,提高林分的抗火性。在造林上应严禁造纯林,要造混交林,用混交林代替纯林可使针叶树冠呈不连续分布,避免树冠火的发生。利用不同生物的混生或引进真菌、微生物可以促进可燃物的分解。在林地喷施菌种,可产生大量的木耳、蘑菇,同时可分解大量的纤维素和半纤维素,降低可燃物的燃烧性,减少火灾隐患,也可以增加林区职工收益。⑶有计划的采用黑色防火工程,计划烧除。这也是减少森林火灾的一种简单有效的办法,简单说来,就是以计划烧除来替代森林火灾,转被动防火为主动预防。

4.加强专业防火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森林防火扑火的原则是及时有效,尽早发现,尽早扑灭,尽可能首次扑救成功。要满足这一要求,就要求我们的专业队伍提高能力,才能在关键时做到及时消灭火情,将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⑴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尽可能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⑵经常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的理论知识学习,用知识武装头脑,要求每个专业扑火人员都具备独立分析处理局部火情,在火灾现场,能够实行自救,能够独立分析所在火场情况,保证人员的绝对安全;⑶强化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防火单位不仅要组织好重特大事件及常规性预案演练,又要组织好重点区域的预案演练。

5.密切结合新科研、新技术,实现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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