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规教育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2 16:50:32

安全法规教育

安全法规教育篇(1)

二、扎实推进学生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杜绝学生违法犯罪。

强化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心理疾病是导致青少年学生违反犯罪的主要因素。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令人关注,因此,加强对学生生理、心理健康教育,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近年我校通过讲座、报告、讨论、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访问参观及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有效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融入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去。实验证明,开展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大有益处。

三、抓好爱心工程,关心爱护弱势群体。

我校把关爱贫困生、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子女和学困生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1、开展“一帮一 一对红”互助活动,爱心送给学困生。 学困生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弱势群体,但往往由于成绩不理想而易被老师忽视。为了使每一位学生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每学期初,要求各校都对学困生进行调查了解,成立“一帮一”小组。让优秀学生和他们结对子,老师随时对他们的互助学习成效进行检测,对于提高快、效果好的进行奖励。

2、让“大手牵好小手”——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关爱留守儿童。每学期初,要求各校组织班主任对父母不在身边或父母双亡的孤儿进行排查摸底后登记,并发动教师“献上一份爱心,帮助一名儿童”,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要求班主任老师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家访,对留守儿童从生活到学习上给予帮助,使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每天享受父母般的关爱,同时,也使那些身在外乡的父母们安心在外面工作。

四、建立健全家校联系机制,引导家长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抓实家长配合,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努力探索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组建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并通过设立“家长开放日”、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与家庭沟通的桥梁,通过网络、电话、校讯通等,及时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情况,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学生和家长之间架设了一座桥梁,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家长学校管理模式。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

(1)开展法制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本年度,根据学生特点,重点开展 “法律在我心中”主题系列活动,及时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开学初邀请交警到我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每一位同学能够了解交通安全常识。我校还带领学生参观交警大队,通过听交通案例,看交通事故图片,是每一位同学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对流行疾病的防控教育。开学初我校还邀请陕飞医院医护人员到我校展开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健康、疾病防控等一系列安全教育,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安全法规教育篇(2)

当前,安全问题频发,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严重损害了我党和政府的形象。导致我国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且深层次的,安全教育不力,相关法制不健全。依法治教是时代的要求,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安全教育立法仍然存在一些空白。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工作是当前安全教育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就“安全教育法”的制定作探讨。

一、制定“安全教育法”的必要性

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不仅是不断促进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更好地保障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安全教育法”是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实践表明,安全意识的提高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先决条件。制定“安全教育法”,可以提高人们对安全的认识,使全社会都能站在历史和未来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开创一个全员育人、全方位工作、全过程培养的教育工作新格局。通过“安全教育法”的制定,可以明确界定安全教育的目的、方针和办法,规定国家、组织和个人在安全教育中的地位、义务和职责,这就有助于促进党政群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精干高效的安全领导体制与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的真正建立。通过这样一种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共同推动安全工作的合力。

(二)“安全教育法”是推进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

“安全教育法”的制定是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规范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全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必修内容,根据不同阶段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保障安全教育所需物质条件。必要的物质投入与条件保障是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确保安全教育的重要地位,就必须努力增加安全教育投入,并逐步改善安全教育发展的物质条件。同时,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保证安全教育质量。教育质量作为对教育效果优劣与水平高低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我们必须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从宏观上监督和保障安全教育的基本质量。[1]

二、制定“安全教育法”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育立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教育立法活动中所要坚持的主要准则,它是教育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制定“安全教育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因时制宜与法制稳定相结合

因时制宜就是要求在制定“安全教育法”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时机,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如,针对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校车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注,全社会也高度关注,相关工作迅速启动,并很快得以颁布实施。必须指出的是,因时制宜必须保证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需与法制稳定相结合,避免“朝令夕改”现象的发生。

(二)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相结合

制定“安全教育法”应结合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创造新的法律规范,以适应调整安全教育关系的需要。但制定“安全教育法”,一方面需要解决好与上位法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避免产生照抄照搬上位法、抵触上位法等现象,另一方面要解决好同一位阶上的法规(包括地方法规、部门规章等)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问题,避免产生相互交叉或相互冲突。这就要求把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结合起来,要求“安全教育法”不得与宪法、法律所确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相抵触。[2]

(三)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因势制宜就是指制定“安全教育法”时应审度安全形势的变化,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动态的角度主动地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安全教育法”制定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国内没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要求“安全教育法”既符合我国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又充分考虑我国安全教育的领域特点和状况,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各项立法权力,进行法制创新,创制出其他国家与地区没有创制的新规则,拓展教育立法发展的独特空间,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三、“安全教育法”包含的基本内容

“安全教育法”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展安全教育的具体政策及措施,主要包括:

(一)安全教育管理部门职责的明确

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法”中必须明确各级各类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地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等,明确各级各类安全教育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将安全教育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安监、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公安、交通、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各种社会群众团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扭转以往安监部门“孤军奋战、包打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进安全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二)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

经费的筹措是教育中一个永恒的共性话题,安全教育也不例外。西方发达国家与地区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在经济状况相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结果安全教育发展速度不尽相同。坚持安全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确保财政等相关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安全教育法”应该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确定安全教育经费拨款、集资、使用管理办法及地方各级财政对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等等。

(三)安全教育的法律监督

安全工作作为社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治理。因此,“安全教育法”必须明确安全教育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及其责任。实践证明,没有相关主体或责任不清,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就会缺乏约束力,不利于对安全教育进行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安全教育法”应明确规定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约束其积极履行监督的权力,从而做到有效、高效监督。

总之,安全工作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教育是一项巨大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安全教育立法作为这一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制定“安全教育法”是我国安全教育法制化与实现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安全法规教育篇(3)

1.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以《宪法》为根本,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分别规定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以及法律的保障。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就是结合地区的实际遵循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对这些上位法中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条款进行具体化与条文化。

2.政策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各级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池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而法律法规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因此党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既是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依据。

3.实践依据。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必须深入研究地区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从中发掘出时代性、规律性与创造性的东西,并将实践检验为真理性的且具有可行性的东西体现在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之中,使制定的交通安全教育法规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此外,各地区还应从地方实际出发,广泛吸收借鉴各国、各地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力求使立法产生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教育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是教育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因时制宜与法制稳定相结合。因时制宜就是要求应根据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淮确地把握时机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如针对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蔗校车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切淦社会高度关注相关工作迅速启动并很快得以颁布实施。但需指出的是,因时制宜必须保证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须与法制稳定相结合避免“朝令夕改”现象的发生。

2.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相结合。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应结合该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危造新的法律规范,以适应调整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关系的需要。但其相关立法工作厂方面需要解决好与上位法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避免产生照抄照搬上位法、抵触上位法等现象;另一方面还需要解决好同一位阶上的地区地方性法规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问题,避免产生相互交叉或相互;中突。这就须把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结合起来要求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所确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相抵触叽

3.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因势制宜就是指应审度交通安全形势的变化厂切从实际出发从动态的角度主动地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投有国内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要求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既要符合本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又要充分考虑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地方特点和状况,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各项立法权力进行法制创新创制出其他地区没有创制过的新规则开拓地方立法发展的独特空间,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三、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内容

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具体政策以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部门职责的明确。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积极参与。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必须要明确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地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等,明确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教育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公安、交通、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各种社会群众团体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扭转以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孤军奋战、包打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进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2.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经费的筹措是教育中一个永恒的共性的话题交通安全教育也不例外。西方发达国家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在经济状况相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结果交通安全教育发展速度却大尽相同。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确保财政等相关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一套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应该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确定交通安全教育经费拨款、集资、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地方各级财政对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等等。

3.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律监督。交通安全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是人、车、路、环境四者之间的关系,又是社会问题必须综合治理。因此应法中必须明确交通安全教育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及其责任。没有相关主体或责任不清交通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就会缺乏约束力,不利于对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应明确规定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约束其积极履行监督的权力从而做到有效、高效的监督。

安全法规教育篇(4)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第五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六条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第七条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八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第九条企业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三条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级以下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第十四条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五条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档案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有权进入企业,对企业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企业和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企业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安全法规教育篇(5)

一、引言

安全教育工作随着校园安全问题的增多而备受国内外各大高校的重视,国外先进国家的一些学校已经具备成熟的安全教育体系,特别是日本,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已经发展很多年,安全教育工作细致入微,从设置课程、制定教材到健全制度、全民协作,得到了很大的重视。美国的安全教育做的也十分到位,如实施安全教育的政策措施、及时安全信息通知以及营造校园的安全文化环境等,美日的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学习。安全教育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与生命安全,并且关系到学校的安定,保障学生的安全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学校应将安全教育放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做好预防工作。本文以国内外高校的安全教育进行了对比研究,分析了中美日三国的各大高校所存在的安全问题,介绍了美日两国在安全教育方面制定的政策法规与防范措施的成功经验,这为我国在此方面提供了借鉴,以推动我国高校在安全教育方面改革与发展。

二、中美日各大高校安全教育现状比较

1.日本

日本是一灾难频发的国家,并且近年来日本高校安全事故频发和校园恶性事件也屡禁不止,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事故都促使日本不得不加强学校的危机管理以及完善安全教育体系。日本的高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做出的努力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立法方面,日本高校制定了完备的安全制度体系,1977年颁布了《学校事故损害赔偿法》和《学校灾害补偿法》,这次立法主要是明确了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主体以及赔偿金额,确保了学生能都得到及时的补偿。2004年颁布了《日本学校安全法》、《学校伙食法》、《学校保健安全法》、《日本学校安全会法》等,日本先后关于学校安全方面制定30多部法律法规。二是在课程设置方面,日本高校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设定了安全教育课题,丰富安全知识、改善教育方法以及营造学校安全文化等,日本高校不断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日本高校的学生在遇到灾难时逃生率超过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大学生;三是在学校管理方面,日本大学专门成立了环境安全机构,开设学习班培养了一大批安全教育指导教师,这些教师具有很高的防灾、防范以及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对大学的研究机构的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2.美国

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暴力冲突在所难免,校园是一个人群密集的地方,矛盾冲突相应较多,如种族歧视、恃强凌弱、枪击事件等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美国种族歧视和贫富差距现象较其他国家来说比较严重再加上法律允许人们佩带枪支,这种种原因致使美国校园加强安全教育已迫在眉睫。美国高校为了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术研究环境来保障大学生的能够更好的学习和成长,各大高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做了如下努力:首先,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法规,1965年公布了《高校校园犯罪统计报告法》,联邦政府以高校是否遵守此条例作为向高校资助的条件,此条例中重要的规定就是高校必须设立校园安全警察,还列出其他条件保障学校的安全;其次,美国各高校设立了较完善的信息通知系统,一旦有灾难或紧急事故发生,学校通过网络、专栏、广播等多种形式通知学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告知学生相应的安全防范知识,并对遇到紧急事件的学生进行详细的指导;最后,美国特别注重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各所高校创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发放安全指导手册、紧急事件公告、张贴安全知识的海报、设立报警热线以及危机支援的热线等,在学校让学生能够随时、随地感受到学校的安全理念的存在。

3.中国

近年来,随着我国校园安全问题的突出,校园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我国高校在校园安全方面,缺乏相应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我国高校只注重校园的安全管理而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高校面对突如其来的安全问题时,只会加大对学校的安保人员以及完善安保设施,不断地约束及管理学生的行为,学生做的只是被动的服从而不是主动去预防及防范安全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是学校缺乏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遇到安全事件时只是进行问题的研讨,临时做出规定,没有统一的硬性法律条文来保障学校的安全,学校不注重安全教育方面的研究,没有形成一致的理论规定。

三、美日的安全教育对我国高校的启示

1.制定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学生安全

美日两国在校园安全方面从很早就致力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已近拥有完备的制度体系。只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高校教育的顺利实施,才能促使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有章可循。借鉴美日的安全教育,我国应该制定统一的校园安全法,明确学校各部门的权力与责任,规定赔偿金额与明确赔偿主体,确保学校的安全教育得到法律的保障,促使学校的安全教育能够及早步入法制的轨道。

2.提高重视,设立专门的安全教育机构

为了应对学校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各大高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任务之一,设立专门的安全教育机构,如日本有专门环境安全机构,美国有专门的安全信息机构和危机支援热线等。借鉴日本和美国高校的经验,我国高校应该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培养安全教育指导老师、及时公布安全信息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以及扩充学生安全防范的知识与技能。

3.创造安全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和谐校园

从日本、美国两国高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做出的努力来看,除了制定硬性的法律法规以外还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将校园安全文化理念植根学生的意识中去。我国高校应该营造安全文化的校园环境,让学校的方方面面都能够体现学校的安全理念,如设立安全教育讲座、办宣传安全教育的板报、张贴安全教育知识普及的海报、创立安全教育小组、开班会、运用校园网站及广播宣传安全教育等,是安全教育意识渗透到学生的思维里以及内心里。

四、结语

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稳定、社会的稳定乃至整个国家的稳定。和谐校园的创立,高校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减少以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校不仅致力于安全教育硬性法律法规的制定,还要注重软安全文化的传播,应对突如其来的问题,能够有条不紊、冷静理性的处理问题,在保障学生的安全同时为国家培育出拥有很强的安全意识的人才。

【参考文献】

安全法规教育篇(6)

总之,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促进了高校的大跨度发展,同时给大学生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这样才能适应高校改革的需要,保证高校教育科研的顺利发展。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大学生是国家明天的栋梁,做好高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国家明天才有希望。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化,开放型的校园发展,使得校园与社会的相互渗透,校园安全管理日趋严峻。主要表现有:校园周边治安令人堪忧,校园斗殴时有发生,酗酒现象严重;偷窃现象时有发生;违反校纪校规不断增多。在这些事件中,大多数当事大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心理准备和防范意识。此外,当前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法律意识薄弱。一些大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懂得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没有寻求学校保卫部门帮助或及时报警。二是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大部分大学生社会阅历少,思想单纯,缺乏对社会复杂性的认识,容易受骗上当。三是生活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比如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用电,对贵重物品不妥善保管,出门不锁门关窗,造成各种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加强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使他们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这样才能使他们安全、安心在校学习,健康成长和发展。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要与学校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校规教育、心理教育、思想教育等紧密结合。当然大学生安全教育也有其特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家安全教育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开放式教育不断扩大,国际科学合作关系日益增多,使高校在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为了更好地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抵御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应该加强大学生三个方面的教育: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要结合中国的历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大学生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抓好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在教学和管理上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国家安全,才有平稳的建设环境,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早日实现。抓好保密教育,强化大学生的保密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全问题,高校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关系到大学生的幸福安康,现代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交通工具越来越先进,给消费者带来了舒适与方便,但对道路交通安全也提出了新的问题。尤其是当代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事故不断出现,加强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是当务之急。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教育,提高交通法制观念。高校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法律法规教育,使大学生了解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高校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和交通安全月活动。增强大学生的“五个意识”: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停车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标意识。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慎独”思想。三是加强心理素质训练,提高大学生交通安全应变能力。通过对大学生观察力、注意力、应变力等心理素质的培养和训练,使大学生在行车、走路中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增强应变能力,从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教育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消防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当前高校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必须加强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一是加强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教育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办事,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防火灾的发生。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消防安全的应变能力。高校要有意识地举办消防知识讲座,进行模拟安全训练。要使大学生懂得“三知四会”: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火灾的发生。防盗防偷教育由于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化,人员往来比较复杂,大学生宿舍盗窃案件不断发生,造成大学生财物损失,影响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必须加强大学生的防盗防偷教育。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治安思想认识。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的防盗防偷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时刻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二是采用典型案例教育,增强大学生治安防范意识。针对高校大学生宿舍偷盗的典型案件,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防偷教育,增强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堵塞偷盗漏洞。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时刻警惕偷盗发生。随时向大学生通报宿舍失窃的情况,增强大学生的防范意识。教育大学生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不存放大额现金,不留宿外客,对陌生人进入宿舍要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网络安全教育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高校大学生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p#分页标题#e#

安全法规教育篇(7)

安全工作关系到师生生命的安危,是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对安全方面已经有了简单的了解和自救方法了。身为三年级的班主任,我的责任不仅要教好他们文化科学知识,还要让他们有一个快乐,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成长。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特制订本计划,要求我年级同学认真照做。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的指导思想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努力创建班级安全氛围。

二、教育内容安排:

1、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重中之重的教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必须每周进行集中教育,以及做好放学路对的管理。

2、防溺水教育

要进行防溺水的教育,开展以溺水后自救,溺水者的救护为主要内容的教育。

3、防触电的教育

对同学们进行电的基本知识讲座,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以及对触电后急救常用知识的了解和应用。

4、防食物中毒的教育

邀请医生来校进行饮食卫生和防止食物中毒的教育,以杜绝同学们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5、药品管理安全教育

请家长配合将需吃药的学生的药品上写明姓名、剂量、时间等,教师做好药品管理工作,以免学生误食。

6、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的教育

7、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的安全教育

检查班里的防电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班里应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的防范措施教育。

8、家庭安全教育

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学生园的安全教育活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生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家居生活安全与家居活动环境安全(如:烧伤、烫伤、触电、中毒、摔伤等预防教育工作)。

9、生活安全教育

此项教育在班主任工作计划很重要。教育学生不动插座、电板,以防触电,不将手指放在门、窗处,以防夹伤,注意不玩水、火、肥皂以及消毒物品,教育学生入厕时不推不挤,以防撞伤、碰伤。

三、实施措施

1、加强大周乘车的管理,每路车设立车队长,对该路进行负责管理。

2、通过看影碟和课堂讲述等渠道,增强学生学会保护自我,学会生存。

3、围绕"消防安全"出好黑板报。教育学生加强安全防火意识。

4、平时重视交通、饮食、体育、人身、用电等安全,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时时讲,处处讲,努力营造"平安班级",做到无意外事故发生。

5、重视同学们身体健康教育,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育活动应重视安全保护措施,积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操,尽量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遵守规则,游戏中不做危险动作(如:头朝下滑滑梯、由下向上爬滑梯、不攀爬等),不携带危险物品进行游戏(如:剪刀、玩具等尖锐物件),不擅自离开集体,同伴间友好相处,互相谦让,不挤不撞,不(打、推、咬、抓)人。会躲避(如:发生火灾时的自救方法)。培养学生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自理。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三个面向"为指针,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广泛开展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创新式教育研究和以法津法规为中心的法制教育,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争创平安校园为契机,加快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建章立制,大力推进学校民主制度的建设

依法治校就是对学校各项工作实现依法管理,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广大师生员工的言行,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其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有法必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的约束机制,使学校逐渐步入法治轨道。

(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弘扬"团结、求真、奋进、创新"的师风精神,开展师风师德大检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使命感,加强教师爱护学生的责任意识,使教师都能以师德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尺度,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三)强化法制观念,依法规范学校的各项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普遍参与、自学为主、适当集中"的原则,与教育教学实际、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普法讲座、教育法律法规考核等形式,多渠道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在普法学习过程中,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习惯,同时也使学校在德育工作实效性上取得新的突破,扩大学校各个领域的办学成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为依法治校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成立了校法制领导小组,形成由年级组、教研组、少先队组成的法制教育组织管理网络。学校选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师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聘请法制教育校外辅导员。同时,结合学校管理,制订了"依法治校规划",将《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环境保*》等十几项法律法规列为教育内容,在具体教育实践中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安全法规教育篇(8)

一、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一)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我国现阶段信息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纵观信息安全工作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息安全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长足发展。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一直落后于全国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安全教育发展的需求。究其因,归纳起来,有社会、经济以及认识等诸方面的问题,不能起到保障和促进信息安全教育的作用。我国现阶段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

(二)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新时期治国的重要方针。依法治国的一个根本前提,是有法可依。新世纪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安全教育作为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领域,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和信息社会化水平。

(三)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信息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

我国信息安全立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推进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以法的形式把信息安全教育发展所要求的各种社会条件以及基本社会关系固化下来,从而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教育工作稳定发展。

二、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可行性

(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创造了有利的氛围

我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把科教兴国列为国家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并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其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对于切实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和十分深远的意义,从而也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经验和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安全立法实践从国家和行业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广泛的内容范畴。随着信息安全立法以及教育立法的理论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与关注,许多信息安全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将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探讨实际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纷纷撰文或著书,从而为探索和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境内外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成果以及经验,为我国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有益提示

从世界各国信息安全立法的情况看,尽管出发点不完全相同,目的各异,甚至侧重点也不一样,不同国家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在以下三点基本上是相同的:一是都非常重视信息安全及教育立法,把立法工作摆在相当重要的地位;二是信息安全教育法规操作性强,内容明确;三是信息安全教育法规制约机制严明。对于境内外十分丰富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许多带有普遍规律性的问题,在我国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中认真加以研究和借鉴。

三、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实现

要根本改变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滞后状况,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且行之有效的举措,切实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的立法,从而起到保障和促进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作用。

(一)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的宣传

首先,我们自身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发展信息安全教育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了解信息安全教育的特有规律及在推进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其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让全社会熟悉、了解信息安全教育及立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总之,我们要深刻认识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现状的不适应性,明确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对改变当前信息安全教育的落后状况以及推进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从而树立和坚定信息安全教育必须立法的思想。

(二)切实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

紧密围绕信息安全工作实际,我们应在我国教育立法、信息安全立法一般理论的指导下,对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要通过研究,掌握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原理,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与一般教育立法、信息安全立法的区别以及联系等等。为此,当前,一方面我们可以设立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研究会,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推进相关热点、难点问题探讨的不断深入,从而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中发挥相应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设立专项研究基金,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协同攻关。总之,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要在加强基础性的同时突出其应用性研究,要围绕信息安全教育领域基础性的、急需的内容,加强研究工作,以促成相关法规的制定。

(三)加快制定

《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相关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规要从根本上改变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薄弱状况,就必须尽早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教育法规体系。健全信息安全教育法律制度,使得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成为时代的必然。《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的相关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制定与颁布,将极大地推进我国信息安全以及教育立法工作的进程,开辟我国信息安全事业和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陈立鹏.民族教育立法与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6).

安全法规教育篇(9)

一、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一)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我国现阶段信息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纵观信息安全工作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息安全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长足发展。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一直落后于全国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安全教育发展的需求。究其因,归纳起来,有社会、经济以及认识等诸方面的问题,不能起到保障和促进信息安全教育的作用。我国现阶段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

(二)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新时期治国的重要方针。依法治国的一个根本前提,是有法可依。新世纪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安全教育作为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领域,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和信息社会化水平。(三)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信息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我国信息安全立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推进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以法的形式把信息安全教育发展所要求的各种社会条件以及基本社会关系固化下来,从而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教育工作稳定发展。

二、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可行性

(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创造了有利的氛围

我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把科教兴国列为国家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并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其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对于切实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和十分深远的意义,从而也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经验和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安全立法实践从国家和行业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广泛的内容范畴。随着信息安全立法以及教育立法的理论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与关注,许多信息安全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将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探讨实际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纷纷撰文或著书,从而为探索和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境内外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成果以及经验,为我国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有益提示

从世界各国信息安全立法的情况看,尽管出发点不完全相同,目的各异,甚至侧重点也不一样,不同国家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在以下三点基本上是相同的:一是都非常重视信息安全及教育立法,把立法工作摆在相当重要的地位;二是信息安全教育法规操作性强,内容明确;三是信息安全教育法规制约机制严明。对于境内外十分丰富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许多带有普遍规律性的问题,在我国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中认真加以研究和借鉴。

三、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实现

要根本改变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滞后状况,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且行之有效的举措,切实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的立法,从而起到保障和促进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作用。

(一)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的宣传

首先,我们自身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发展信息安全教育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了解信息安全教育的特有规律及在推进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其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让全社会熟悉、了解信息安全教育及立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总之,我们要深刻认识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现状的不适应性,明确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对改变当前信息安全教育的落后状况以及推进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从而树立和坚定信息安全教育必须立法的思想。

(二)切实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

紧密围绕信息安全工作实际,我们应在我国教育立法、信息安全立法一般理论的指导下,对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要通过研究,掌握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原理,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与一般教育立法、信息安全立法的区别以及联系等等。为此,当前,一方面我们可以设立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研究会,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推进相关热点、难点问题探讨的不断深入,从而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中发挥相应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设立专项研究基金,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协同攻关。总之,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要在加强基础性的同时突出其应用性研究,要围绕信息安全教育领域基础性的、急需的内容,加强研究工作,以促成相关法规的制定。

(三)加快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相关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规

要从根本上改变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薄弱状况,就必须尽早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教育法规体系。健全信息安全教育法律制度,使得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成为时代的必然。《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的相关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制定与颁布,将极大地推进我国信息安全以及教育立法工作的进程,开辟我国信息安全事业和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陈立鹏.民族教育立法与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6).

安全法规教育篇(10)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6-0223-02

1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现状分析

所谓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安全责任、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为主要教育内容,通过入学教育、课程教育和日常教育等多种途径,使在校大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和今后走向社会需要而进行的教育。

目前,大多数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大学生安全教育,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安全教育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不全。安全教育还没有纳入课程教育,也没有经常化、制度化。二是缺乏系统的教育。安全教育大多是保卫部门或学工部门针对某一时期的发案特点或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而临时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对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培养不够。针对各种可能遇到和发生的安全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法还不够,学生不清楚怎样进行自我保护和防卫。四是教育者素质有待提高,教育方法有待改进。目前从事安全教育的教师往往没有经过正规学习和专业训练,难以开展深入的安全教育,也缺乏必要的学习交流,安全教育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2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2.1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校,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标准的不断提高,高校校园治安和大学生安全问题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已纳入社会主义法治轨道。在《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中,均明确了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基本上形成了大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这为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而要使大学生遵纪守法、把法律规章制度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深入、全面和规范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则是必然途径。

2.2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格局已经形成,后勤社会化改革也在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的触角迅速地深入校园,校园已由过去封闭型的“世外桃源”变为开放型的“小社会”,治安形势更显复杂和严峻。而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今后毕业走向社会经常遇到的问题。大学生在校学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同时,应更多地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或他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让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技能,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3当前的办学模式,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高等教育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校园扩充到多校区,人才培养也由过去的单一向多方元化发展;大学生的活动范围不再局限于校园,与社会的接触更加广泛。有的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或进行勤工俭学,还有的因种种原因干脆吃住在校外,特别是随着现代通信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大学生接受来自于不同主体、不同途径传递的不同倾向的思想意识越来越多,其信息摄取行为也愈显个体化、隐蔽化,接受信息的自由性也越来越强。而目前安全教育主要停留在说教上,且基本与学生特色的活动(娱乐活动等)无缘,不符合学生的认知特征,很难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就很难创造出安全的环境来。所有这些都说明,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十分必要的。

3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3.1法律知识教育

法律知识教育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对大学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应从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入手,例如:《宪法》、《刑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要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基础课、法学专业课以及相关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论坛等作用,坚持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应通过各种法律实践活动来推进法律知识教育,应与公检法执法机关建立共建关系,通过举办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对大学生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自律意识,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2校纪校规教育

校纪校规教育是学生从幼儿园就开始接受的教育,但对大学生来说,目前依然存在着突出的问题,这一方面与有的学校管理不严、要求不高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生没有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没有养成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通过校规校纪及法律知识的学习,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这对大学生在学校的安全成长乃至走向社会都是大有裨益的。因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生活、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把法律和道德规范具体化。新生一进校,就要认真开展以校纪校规为主要内容的入学教育,让学生全面地了解、熟悉校纪校规,特别是涉及日常行为安全的规范。平时,也应随时随地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并对少数严重违反校纪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3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大学生涉及的网络犯罪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参与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种是网上购物或网上交友被骗,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为此,首先应当加强网络法律知识的教育,通过网络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认识到哪些行为在网上是非法的,是法律严令禁止的,以免大学生由于网络法律知识的欠缺,参与到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去;再者就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使大学生懂得如何在网络中保护自己,不要轻信他人,更不要随意的接受他人的邀请,或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告知他人,避免上当受骗,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3.4心理健康教育

由于社会压力大、生活节奏加快,尤其是学习压力、经济压力、就业压力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等诸多原因,使一些大学生产生心理问题。大量的研究统计表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心理上存在不良反应和适应障碍,心理障碍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表现形式为焦虑、恐惧、忧郁、冷漠、偏执、暴躁、消沉等,情绪色彩和偏激行为十分强烈。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有机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心理问题产生促进健康人格的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

4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4.1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安全教育齐抓共管的氛围

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依靠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工作者、学校党、团组织等各个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开展日常的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管理,从管理上加强学生安全防范工作。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完善安全教育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安全教育工作由各校党办、学生处、保卫部门负责,团委、教务处、公寓管理部门、网络及心理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层层抓落实。班主任、辅导员、专兼职老师、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都应参与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全校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氛围。

4.2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管理和教学计划之中

校级安全教育课领导机构要由各高校主管安全工作的书记、校长担任主要领导,保卫、教务、学工处、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组成,下设教研室,具体负责安全教育课的实施工作。高校要将这一课程的实施纳入教学评估中去,及时督促检查安全教育课的落实情况,经常性地选派教师走出去进行有关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开展安全教学研究,将成型的科研成果推广开来,进而推动安全教育课的实施。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关键在落实,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抓下去。要明确责任,把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管理计划,育内容,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国家教育部门应统一编制高校安全教育的教材,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时,以保证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4.3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运行机制

为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仅仅依靠保卫部门或者辅导员的工作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运行机制,首先应建立学校大学生安全教育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确定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组织进行授课,考评教学效果等。其次是理顺安全教育体制。把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整个的教学计划,在学校教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再次是建立和完善保证大学生安全教育健康运行的一系列制度。第四是明确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载体,主要是系统的课堂教育与各种讲座及安全教育活动相结合,从而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全面得到落实。

4.4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安全意识

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事实证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仅靠保卫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依靠学生管理工作者及学生组织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特别要发挥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体系和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因人因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此外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内容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在化学、物理实验课中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等。

5结语

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紧密配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提高对大学生安全事故的预见能力,把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在前面,不断增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良好安全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合格人才,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达到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国高等教育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大学生安全实用知识[M].武汉:华中师范出版社,2000.

[2]江苏省高校保卫学研究会.大学生安全教程[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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