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规范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9 16:22:28

环境卫生规范

环境卫生规范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坚持“政府牵头、公众参与”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沿街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为城区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住户等门前区域,横向以门面和建筑物、围墙、栅栏的两端为界,纵向以临街人行道侧平石为界或由城管部门指定,立面至产权范围内建筑物高度为止。

(二)具体内容。

1.卫生保洁。

(1)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卫保洁工作,室内配备垃圾桶,做到垃圾不出门。(2)责任区范围内做到地面无积水、油污、痰迹、果壳、纸屑等垃圾。(3)门窗、橱窗及建筑立面无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店面广告、遮棚布无破损。(4)垃圾实行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5)劝阻、制止、纠正、举报他人在责任区范围内乱扔倒、乱涂写、乱便溺、乱吐痰等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2.秩序维护。

(1)不得跨门(窗)经营。(2)门前车辆按指定方向停放,摆放整齐有序。(3)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搭桌设座。(4)在责任区内劝阻、制止、纠正、举报他人乱停车辆、乱设摊点、堆物作业等影响城市市容秩序行为。

3.绿化管理。

(1)保护责任区内树木及花草不受损坏,禁止攀折门前花木。(2)保持门前绿地、花坛、树木洁净,不乱倒垃圾、泔水等。(3)禁止利用树木晾晒衣物、吊挂物品。(4)劝阻、制止、纠正、举报他人在责任区内乱折树木、践踏绿地等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8月30日)。

1.制定《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分别召开市、区(管委会)两级专题协调会,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统一《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制作样式。

4.做好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上门走访、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5.与城区临街单位、商住户签订《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悬挂在指定位置进行公示。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2.组织城管执法、工商、卫生、公安、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内容对城区沿街单位、商住户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整治。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行为,采取“递进式处罚”模式,第一次教育警告,第二次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工商、卫生等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档案,作为评价经营户诚信的依据。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影响市容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4.组织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结果。

(三)成果巩固阶段(10月8日——10月30日)。

1.建立、完善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教育机制。加大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建立定期上门走访制度,及时了解经营户的思想动态,教育经营户严格遵守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

(2)建立完善预防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完善部门联合审批管理制度,及时制止有可能造成违规经营现象的行为;建立环卫上门收集制度,要求临街各单位、商住户配备垃圾筒,并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

(3)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采取“定人、定时、定路段”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4)建立完善查处机制。加强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拍摄、录音、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确保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工作优势,提高执法效能。

2.做好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整治规范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整治规范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评。整治工作由区、区和管委会牵头组织落实,两区和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明确相关单位职责任务,全面督促建设、城管执法、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以及所属街道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整治规范工作。

环境卫生规范篇(2)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3、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6、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2、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3、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8、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县级城市至少有两个以上监测点位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由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全年监测6次,隔月监测,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每月监测一次,监测14项指标。未隔月监测及未监测的指标按不达标计。所有在用的水源地均需监测,备用水源地不监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是指城市市区从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中,其地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水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面积之和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检测的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

6、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特大污染事故系指导致人员死亡、10人以上中毒、饮用水水源停用、供水厂停产、农副产品大面积绝收或大幅度减产等。(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4、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六、食品卫生

1、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市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4、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6、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7、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8、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3、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5、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4、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环境卫生规范篇(3)

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规划纲要的精神,高举“”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落实区三届党代会精神和“优化环境”的主基调。以规范管理、长效管理、精细管理为主线,以美化、绿化、亮化环境为目的,坚持全面发动、全区行动、层层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全区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力争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区、市文明城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

二、目标任务

年1月至年6月,为“人人参与、美化家园”的活动期。通过开展“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进一步优化全区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全区居民文明健康素质,做到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规范。同时,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通过全国爱卫会调研考评,并为创建市文明城区、全国环保模范城区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三个突破口

1、从规范上抓突破。各镇(街道、工业区)开展三项规范达标建设。一是规范店招店牌、无跨门营业等市容规范达标。二是食品卫生、食品安全规范达标。三是公共场所公共卫生规范达标。

2、从重点上抓突破。以镇区门户及主要道路、农贸市场及周边、学校周边、镇村结合部、村“三室两点”及周边等处为重点。

3、从理念上抓突破。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市文明城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强化健康、文明、环保的理念,提高广大居民的参与度。

(二)十二项重点推进项目

1、市容规范达标。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以主要道路、镇区道路、居民小区为主,整治和消除跨门营业及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搭乱堆、乱设摊、乱停车、乱晾晒等“六乱”现象。整治和规范店招店牌、广告宣传牌等。

2、食品安全规范达标。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以建立食品卫生公示、食品卫生证照栏等手段,强化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形成无无证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的氛围。

3、公共场所规范达标。由区卫生局牵头,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等方法,以防治艾滋病和减少吸烟为重点,加强公共场所的守法经营,不断提高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4、河道整治达标。由区水务局牵头,在巩固河道整治和河道保洁成果的基础上,拓展至村级河道的整治和保洁,达到水清面洁岸绿的景象。

5、废品收购站整治达标。由区经委牵头,全面取缔无证的废品收购站,规范有证的废品收购站,形成镇区、主要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不设置废品收购点。

6、养殖场环境整治达标。由区农委牵头,以标准化养殖场建设为重点,规范养殖场及养殖户的污水排放、粪便处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达标。由区经委牵头,至年底全面完成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并着力加强对镇、村小型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8、村容整洁村创建和管理达标。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在年6月底前,开展以清除小粪缸和进行第二轮改厕为重点的村容整洁村的创建,并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

9、增绿护绿活动达标。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巩固国家园林城区创建成果,不断增加城镇绿化面积,加强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倡导居民参与绿化建设和养护的活动,形成“爱绿护绿”的社会氛围。

10、车辆停放和管理达标。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有序停放各种车辆的宣传,纠正城区、镇区景观道路、居民小区等处乱停车辆的现象,力争做到基本无乱停车。

11、健康场所建设达标。由区爱卫会牵头,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的建设。至年建成6个示范健康社区,100个健康村,20个健康单位,20000户健康家庭示范户。

12、文明在我心中活动创建达标。由区文明办牵头,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八荣八耻”,争做可爱的人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自觉性,齐心协力维护好环境卫生的整治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年1月)

1、组建区“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联络员队伍,制定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

2、各镇(街道、工业区)及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活动方案及具体工作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重点推进项目的推进方案和评分标准。

3、召开各层面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全区性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动手”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年2月—年6月)

1、年2月—3月,开展迎新春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区市民巡访团开展环境卫生实效的巡访活动。

2、年4月—6月,以爱国卫生月为契机,开展迎“沙排”环境卫生的整治,重点是景观道路整治和农村小粪缸取缔。并开展以接受市爱卫办除害达标验收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

3、年7月—9月,以迎接市爱卫会调研考评为抓手,全面开展夏秋季环境卫生整治和三大规范达标活动,加强“四害”消杀工作力度,掀起重点推进项目活动的高潮。同时向全国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申报。

4、年10月—12月,以迎接全国爱卫会调研考评为重点,开展全区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5、年1月—3月,巩固“人人参与、美好家园”活动的成效,以迎接全国爱卫会验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全区市容环境,继续开展迎新春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区市民巡访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巡访活动。

6、年4月—6月,在继续开展爱国卫生月、迎沙排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开展“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成效的检查,总结活动的经验,分析活动的得失,评选和表彰活动的先进。

从年6月份以后进入巩固阶段。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活动的组织网络

1、建立由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牵头的区“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领导小组。区创卫办行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各镇(街道、工业区)和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1名工作人员,组成活动的联络员队伍。

2、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分别充实和调整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成立“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各有关部门均要充实和调整(或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行使“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领导职能,并下设办公室。

4、开设“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热线电话和网站。

(二)建立活动的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或联络员会议,部署和小结工作进展的情况。

2、工作检查制度。由区创卫办组织各部门和区市民巡访团对重点推进项目、各镇(街道、工业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明查暗访。检查的结果将在领导小组会、简报或媒体上进行通报。

3、工作反馈制度。各镇(街道、工业区)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络员每月向区创卫办反馈本单位工作进展的情况,以利于及时沟通,掌握信息。

4、考核评比制度。组织“人人参与、美化家园”考评队伍,每季度进行以暗查、抽查方式的考核评比。考核评比情况将在《报》和门户网、区政务信息平台上公布。对环境卫生管理不符合标准、活动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5、市民巡访制度。由区市民巡访团对环境卫生状况、创建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巡访,并将结果和意见报有关部门。

(三)建立活动表彰奖励机制

由区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经费,对重点推进项目和活动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对活动开展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报给有关部门,列入综合目标考核。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工业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的开展,把此项活动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之中。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注重投入,强化管理,敢于攻坚,取得实效,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要将“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活动与各自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在财力、人力上给予倾斜。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要建立组织网络,并将组织机构报区创卫办。

环境卫生规范篇(4)

中图分类号:X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8026605

1引言

随着规模化养猪业的发展及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养猪场恶臭污染已受到高度关注。目前国内外对恶臭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恶臭污染物成分分析、实时监测、控制及去除方法研究、恶臭污染物扩散方式与预测模型的研究,以及对人畜健康的危害等方面[1]。而对养猪场恶臭防护距离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恶臭防护距离界定为保护养殖场周围人群的健康,减少养殖场恶臭污染物对周围居民区的环境影响,在恶臭污染源和居民区之间设立的环境防护距离。

国外对恶臭防护距离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执行标准,在恶臭源头和居民区之间设立防护距离,如美国农业工程协会(ASAE)工程准则中推荐畜牧场应保持与最近的居住区0.4~0.8km距离为宜[2];二是利用奥地利修正扩散模型(AODM)、高斯模型、明尼苏达州OFFSET模型等扩散模型计算防护距离,如Chapin等经计算得出存栏数每增加2500头猪,防护距离增加70~140m,最大防护距离分别为800m和1600m[3]。国内对恶臭防护距离的确定主要采用现场监测对比行业恶臭排放标准来确定相应的恶臭影响范围,如李国学认为养殖场对周围环境的恶臭影响范围在200~500m方圆区域内[4]。然而,国内外对有关不同规模养猪场恶臭防护距离的确定以及采用何种方法对其进行确定的研究分析并不多见。本文以上海市崇明县为例,探讨不同规模的养猪场与居民区之间所需设置的恶臭防护距离,并提出适用于不同规模养猪场恶臭防护距离的适宜方法,以期为区域畜禽养殖恶臭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2研究方法

2.1研究区域概况

上海市崇明县由崇明、长兴、横沙等三岛组成,下辖16镇2乡。境内地势平坦,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季风特点明显,雨水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3℃,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平均风速3.9m/s。近年来,全县着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的建设,农业生产处于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低碳经济发展的推行,全县建成了约3万亩的低碳农业园区。但由于园区内的土地多为滩涂围垦而成,土地有机质含量低,需要大量有机肥替代化肥进行涵养。因此,为打造有机生态农业,崇明县境内建设了多个高标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尤其是建设了多个不同规模的标准化生态养猪场,与农业园区进行配套。在向社会提供大量无公害畜禽的同时,亦向农业园区提供其所急需的大量有机肥,实现种养结合、相互促进发展、生态循环的农业经济。

2.2恶臭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

目前对恶臭防护距离的确定主要由基于SCREEN3估算模式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基于卫生防护距离公式的卫生防护距离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距离综合对比来确定。

2.2.1基于SCREEN3估算模式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定义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同时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管理要求中规定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并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

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是基于估算模式开发的计算模式,主要用于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SCREEN3是一种基于ISC3模型的估算模式,采用单源高斯烟羽扩散模式,适合于模拟小尺度范围内、流场一致情况下,气态污染物的传输与扩散情况,同时也可用于模拟点、面、线、体源及逆温和海岸线等情况下,下风向轴线上污染物的最大浓度[6]。目前的研究计算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都采用这种估算模式。因此,本文采用SCREEN3估算模型来计算不同规模养猪场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2.2基于卫生防护距离公式的卫生防护距离

《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规定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7~9]。因此,本文参照GB/T13021-91中关于有害气体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计算不同规模养猪场的卫生防护距离。

由于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的差异,不同养猪场的NH3和H2S源强也有所不同。NH3和H2S源强经验数据为一个存栏为10.8万头的普通生猪养殖场每小时向大气排放159kg NH3、14.5kg H2S[11,12]。本文主要根据上述经验数据,结合目前上海市崇明县标准化养猪场大都采用添加益生菌的低氮型饲料进行饲喂,其饲喂方式可使恶臭浓度下降97.7%这一情况来进行源强确定,得出不同规模养猪场NH3和H2S的排放源强(表2)。

3结果与分析

在以上三种方法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取计算结果中最大距离作为不同规模养猪场的恶臭防护距离(表3)。根据结果分析可知,当养猪场的规模小于或等于12万头时,恶臭防护距离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养殖场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的规定进行确定,为500m;当规模大于12万头时,恶臭防护距离则按照SCREEN3模型计算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确定。

由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包括畜舍及活动场、粪便堆放区等无组织排放源或者是数量多且源强、源高都不大的点源,需要作为面源来考虑。因此,本研究采用面源扩散模式对上述结果进行验证,采用高斯面源扩散预测模型分别对不同规模产生的恶臭物质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和距离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表4)对恶臭防护距离的可行性进行验证。计算结果表明不同规模养猪场恶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的下风向距离为290m,在确定的恶臭防护距离范围内,故不同规模养猪场的恶臭防护距离结果可信。

4讨论

4.1NH3和H2S对防护距离的响应

利用卫生防护距离公式以及估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SCREEN3模型对恶臭防护距离进行计算,确定了不同规模的养猪场NH3和H2S两种恶臭污染因子各自的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表3)。分析可知,恶臭污染因子H2S对最终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均起到决定性作用。

进一步分析可知(图1),在不考虑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恶臭防护距离规定的情况下,养猪场规模在10万头以下时,恶臭防护距离则应按照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出的H2S卫生防护距离进行确定;养猪场规模在大于或等于10万头时,恶臭防护距离则应按照SCREEN3估算模型计算出的H2S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确定。

4.2偏差分析

4.3恶臭污染整治适宜性管理策略

针对不同规模养猪场恶臭防护距离的确定,NH3和H2S对防护距离的响应,以及偏差分析的结论,提出以下恶臭环境的适宜性管理策略:①将H2S作为确定养猪场恶臭防护距离的决定性因子进行考虑;②养猪场恶臭防护距离应采用SCREEN3模型计算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2种方法进行确定;③由于《村镇规划卫生规范》由卫生部实施,当在养猪场与住宅区之间需设置一定适宜范围的恶臭防护距离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卫生、环保部门共同确定。

5结语

本文尝试运用SCREEN3估算模式、卫生防护距离公式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距离3种方法对不同规模养猪场的恶臭防护距离进行确定,并以此为基础从NH3和H2S对防护距离的响应方面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

(1)当养猪场的规模小于或等于12万头时,恶臭防护距离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距离进行确定;当规模大于12万头时,恶臭防护距离则按照SCREEN3模型计算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确定。

(2)在不考虑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恶臭防护距离规定的情况下,恶臭污染因子H2S决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同时养猪场规模在10万头以下时,恶臭防护距离应按照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出的H2S卫生防护距离进行确定;养猪场规模在大于或等于10万头时,恶臭防护距离则应按照SCREEN3估算模型计算出的H2S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确定。参考文献:

[1]郑芳.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恶臭污染物扩散规律及其防护距离研究[D]. 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0.

[2]石磊, 王亘, 李秀荣, 等. 目前国内外恶臭污染研究现状及展望[C]//石磊. 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全国首届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论文集.天津: 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2003:38~41.

[3]Chapin A, Boulind C, Moore A. Controlling odor and gaseous emission problems from Industrial swine facilities[M]. Yal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linic Handbook, 1998.

[4]王彬斌, 柳然. 畜禽养殖业的环境危害及粪便恶臭管理[J].民营科技, 2008(5): 115~122.

[5]国家环境保护部. HJ/T2.2-2008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S].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8.

[6]李时蓓, 戴文楠, 杜蕴慧. 对环境空气质量预测中不利气象条件的研究[J]. 环境科学研究, 2007, 20(5): 26~30.

[7]王静, 王栋成, 张爱英, 等. 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技术方法研究[J]. 环境科学与技术, 2007, 30(9): 75~77.

[8]邓小洈, 吴飚. 卫生防护距离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计算[J]. 重庆环境科学 ,2003, 25(12): 138~139.

[9]国家卫生部, 等.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79.

[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S].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1.

环境卫生规范篇(5)

把卫生城市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投资环境,树立仙桃新形象的大事,持之以恒抓紧抓好。

市委、市政府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办、工业园、市直各相关部门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卫生城市创建。

根据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我市按部门职责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综合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在创建工作中的管理责任。我市还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创建卫生城市,硬件条件是基础,加大投入是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市设施条件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xx年以来,我市致力于打造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南城新区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前,南城新区主干道路网络已基本形成,一个×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初现雏形。市域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公路主网架,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市区建成面积达到×平方公里、人口达到×万人,城镇化水平已达×%;中心城区绿化率达到×%。大力解决市民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道路不畅、环境不好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基础投入。先后投入×多亿元,对中心城区内的×个村居进行改造,共拆迁房屋×处、×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面积×万平方米;投资×亿多元,改造背街小巷×条;投资×亿多元,全面改造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的环卫、安防等设施;投资×亿元新建城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投资×万元新建×座污水提升泵站;投资×余万元,改造农贸市场×座;投资×万元新建×座压缩式密封垃圾中转站;此外,市区新增×个垃圾箱,配套完善了公厕、垃圾站点及给排水等市政设施。今年,我市把投资×亿元、日处理垃圾×吨、填埋年限18年的垃圾填埋场项目纳入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范畴,目前该项目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实行环卫规范化管理。道路保洁方面,对城区×条主次干道保洁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推行道路两旁“墙到墙”管理,实现了无缝隙覆盖。目前,中心城区共有保洁人员×人,清扫保洁面积约×万平方米,日清扫垃圾约×吨,城区所有垃圾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在垃圾清运方面,将原有的敞开式垃圾站改建为密封式地下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全部采用多功能密封垃圾压缩车清运,实现了垃圾密闭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方面。对中心城区现有的×座一类公厕、×座二类公厕,均按照“六无六净”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在城中村卫生方面,实行统一聘用保洁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监督考核、统一垃圾清运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城村一体化。

专项整治,优化环境。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治理环境脏乱差。对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平房区及“五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卫生现状。今年以来,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和“两灭”复查为契机,再次掀起了新一轮卫生创建高潮。先后组织了市容联合执法及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卫生得到了切实改善。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重点部署了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早点店、夜市以及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整顿与规范,解决了×项老大难问题。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多家商户办理了证照,完善了索证索票、进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食品商场、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及信息公示,正确引导消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统一制作了卫生防护罩;早点店、夜市摊点形成了集群,强化了管理;餐饮店、学校食堂×%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与此同时,全市先后组织开 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项整治活动×多次,出动执法人员×万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万多户次,取消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余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起,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优化了创建环境。全方位开展“四害”杀灭活动。市爱卫会每年制定下发除“四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部署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在今年城区两灭活动中,累计投放×克包装灭鼠商品毒饵、×克包装灭蟑商品毒饵各×包,通过开展集中的化学杀灭工作,有效控制了城区老鼠、蟑螂密度。

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我市健全制度,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各项工作及指标基本达标。

我市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爱国卫生、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和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健康教育所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市、街道、社区(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医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晓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城区公共场所和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

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普遍硬化,单位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落实;主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活禽、水产销售的相对独立的区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清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绿地率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大力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速度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六项主要指标全部达标,其中:全年空气api指数≤×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近五年分别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近5年分别为×.×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近5年分别为×.×%、×.×%、×.×%、×.×%、×%;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卫生监督机构单独设置,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食品药品监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市场管理等×个部门,各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xx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部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率达×%,大中型餐饮业普遍实行责任监督岗管理。饮食摊点集中设置,统一管理。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全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毒肉上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专门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主要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符合《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环境卫生规范篇(6)

把卫生城市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投资环境,树立仙桃新形象的大事,持之以恒抓紧抓好。

市委、市政府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办、工业园、市直各相关部门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卫生城市创建。

根据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我市按部门职责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综合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在创建工作中的管理责任。我市还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创建卫生城市,硬件条件是基础,加大投入是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市设施条件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xx年以来,我市致力于打造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南城新区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前,南城新区主干道路网络已基本形成,一个×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初现雏形。市域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公路主网架,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市区建成面积达到×平方公里、人口达到×万人,城镇化水平已达×%;中心城区绿化率达到×%。大力解决市民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道路不畅、环境不好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基础投入。先后投入×多亿元,对中心城区内的×个村居进行改造,共拆迁房屋×处、×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面积×万平方米;投资×亿多元,改造背街小巷×条;投资×亿多元,全面改造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的环卫、安防等设施;投资×亿元新建城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投资×万元新建×座污水提升泵站;投资×余万元,改造农贸市场×座;投资×万元新建×座压缩式密封垃圾中转站;此外,市区新增×个垃圾箱,配套完善了公厕、垃圾站点及给排水等市政设施。今年,我市把投资×亿元、日处理垃圾×吨、填埋年限18年的垃圾填埋场项目纳入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范畴,目前该项目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实行环卫规范化管理。道路保洁方面,对城区×条主次干道保洁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推行道路两旁“墙到墙”管理,实现了无缝隙覆盖。目前,中心城区共有保洁人员×人,清扫保洁面积约×万平方米,日清扫垃圾约×吨,城区所有垃圾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在垃圾清运方面,将原有的敞开式垃圾站改建为密封式地下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全部采用多功能密封垃圾压缩车清运,实现了垃圾密闭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方面。对中心城区现有的×座一类公厕、×座二类公厕,均按照“六无六净”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在城中村卫生方面,实行统一聘用保洁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监督考核、统一垃圾清运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城村一体化。

专项整治,优化环境。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治理环境脏乱差。对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平房区及“五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卫生现状。今年以来,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和“两灭”复查为契机,再次掀起了新一轮卫生创建高潮。先后组织了市容联合执法及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卫生得到了切实改善。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重点部署了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早点店、夜市以及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整顿与规范,解决了×项老大难问题。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多家商户办理了证照,完善了索证索票、进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食品商场、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及信息公示,正确引导消费;超市、集贸市场裸露食品统一制作了卫生防护罩;早点店、夜市摊点形成了集群,强化了管理;餐饮店、学校食堂×%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与此同时,全市先后组织开 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项整治活动×多次,出动执法人员×万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万多户次,取消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余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起,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优化了创建环境。全方位开展“四害”杀灭活动。市爱卫会每年制定下发除“四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部署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在今年城区两灭活动中,累计投放×克包装灭鼠商品毒饵、×克包装灭蟑商品毒饵各×包,通过开展集中的化学杀灭工作,有效控制了城区老鼠、蟑螂密度。

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我市健全制度,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各项工作及指标基本达标。

我市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爱国卫生、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和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健康教育所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市、街道、社区(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医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晓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城区公共场所和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

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普遍硬化,单位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落实;主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活禽、水产销售的相对独立的区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清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绿地率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大力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速度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六项主要指标全部达标,其中:全年空气api指数≤×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近五年分别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近5年分别为×.×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近5年分别为×.×%、×.×%、×.×%、×.×%、×%;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卫生监督机构单独设置,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食品药品监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市场管理等×个部门,各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xx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部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率达×%,大中型餐饮业普遍实行责任监督岗管理。饮食摊点集中设置,统一管理。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全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毒肉上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专门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主要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符合《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环境卫生规范篇(7)

1.从我做起,爱护环境。请大家从自身做起,养成自觉保持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坚持做到五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乱贴乱画,不高空抛物。

2.门前三包,文明经商。请沿路各商铺、门店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保持门前环境整洁,不乱设摊点、乱搭乱建、张贴涂写;搞好门前环境卫生,无裸露垃圾和污水渣土;主动维护门前基础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

3.文明驾乘,绿色出行。车辆驾驶员主动避让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做到安全驾驶;司机和乘客,不从车窗随手抛垃圾、扔烟头,做到文明出行;货运司机,事先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做到不遗撒、不泄漏。

4.提供便利,温暖人心。沿路边的单位、门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环卫工人敞开大门,给他们提供一杯水,您的关怀体谅,是对他们工作的最大支持和肯定。

让我们携起手来,把关爱化作行动,把行动汇成力量,共同为文明吴忠、宜居利通贡献一份力量,把吴忠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美好!

保护环境的倡议书优秀范例二

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生活质量,打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自去年以来我镇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全力推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各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全面清理了村内外积存多年的柴草垃圾,整修了村内道路,村庄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各家各户也自觉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掀起了户户讲卫生、家家比洁净的良好风气。

我们都盼望这种良好风气长期保持下去,在镇村齐抓共管的前提下,尤其需要广大村民朋友的积极参与。为此,向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从我做起,做文明公民,争当卫生整治的践行员。美德贵在坚持,实践重在行动,我们要把环境卫生融入日常生活;从点滴做起,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摒除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我做起,做到不乱倒垃圾,不在街道上堆放柴草,不乱堆放建筑材料,不乱摆摊设点,倡导各家各户搞好垃圾入桶,及时清运。

从现在做起,义不容辞,争当环境卫生的督查员。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村庄形象,需要每一位村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每一位村民都要认真履行维护村容村貌的监督义务,对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排污水、故意破坏垃圾桶等不良现象积极劝阻和举报,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光荣,破坏整洁卫生可耻的村风民风。

从现在做起,积极主动,争当文明宣传员。我们要积极宣传文明、卫生的行为规范,让文明卫生知识家喻户晓。我们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人人自觉参与卫生整治工作,个个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风气。

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整治卫生,人人参与,家家受益。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乡村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乡村增光添彩。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您所在的院落、村庄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活动中,向脏乱差告别,用我们的勤劳和汗水,共同把我们的家园打造的更加整洁美观,更加靓丽多彩!

鄚州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日

保护环境的倡议书优秀范例三

广大市民朋友:

卫生是人类健康的基本需求,文明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为巩固我镇创文成果,引导学生养成爱护环境、保持卫生的良好习惯,提升石碣整体环境卫生水平,打造蓝天、碧水、亮丽宜居宜商石碣。从现在起,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规范自己的行,提升自身的德,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我们倡议广大学生家长做到三个争:

卫生是人类健康的基本需求,文明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为巩固我镇创文成果,引导学生养成爱护环境、保持卫生的良好习惯,提升石碣整体环境卫生水平,打造蓝天、碧水、亮丽宜居宜商石碣。从现在起,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规范自己的行,提升自身的德,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我们倡议广大学生家长做到三个争:

一、争做环境保洁员。人人齐动手,家家争当文明户,不占道堆放杂物、不乱拉挂、不随处放养禽畜,保持门前院后、背街里巷整洁有序;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配合环卫工人上门收集垃圾。以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为荣,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规范自己行为,提升自身文明素质。

二、争做卫生监督员。美好环境需要人人爱护和珍惜。我们要积极维护好环境卫生,对损害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形成一个全民关心环境卫生、全民参与环境卫生、全民支持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三、争做卫生宣传员。我们要积极宣传安全、文明、卫生的行为规范,让文明卫生知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我们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一个人人自觉参与卫生整治,个个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

美丽石碣人人有责、美丽石碣人人参与、美丽石碣人人分享,整治环境卫生,人人参与,家家受益。让我们和学生们小手拉大手,共同把我们的家园打扮得更加整洁、更加亮丽,为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富强和谐新石碣贡献力量,共建美好家园。

石碣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石碣镇卫生健康局

保护环境的倡议书优秀范例四

广大居民朋友们:

小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而我们舒适的工作、生活、居住环境需要靠大家共同去维护。环境多一份清洁,生活多一份和谐,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期盼,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创建绿色美丽绥阳,需要我们的共同参与。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爱护环境,杜绝乱扔垃圾。牢固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不良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自觉做到生活垃圾入桶、入袋、入箱,餐厨垃圾不随意倾倒、不流向养猪场(户),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瓜皮果核、烟蒂纸屑等杂物,不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共同创造清新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文明驾驶,拒绝车窗抛物。牢固树立文明出行意识,开车、乘车时不向车外扔垃圾,在车内放置清洁箱或垃圾袋,如有垃圾随身带走并投入垃圾箱。在自身做好文明出行的同时,请主动劝导和督促乘车人以及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一起维护交通环境和镇容环境卫生。

三、规范经营,告别二次污染。

1.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包卫生:门前无垃圾杂物、小广告、油污和积水等,无蚊蝇孳生;商业橱窗、遮阳棚、店面招牌依法规范设置;不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

包秩序:不出门头经营,不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堆放杂物、乱搭建、乱摆放广告牌;门前车辆停放整齐。

包绿化:绿化带不乱倒乱丢垃圾杂物,不擅自占用绿地或人为损坏花木,不晾晒衣物。

2.门内达标。每家每户管好自己的家,庭院、室内干净整齐,窗明几净,符合卫生达标要求。沿街商户卫生整洁,文明经商。

四、身体力行,捡起脚下垃圾。捡起一片垃圾,收获一份美好。看到掉落在地的垃圾,请随手捡起来,投入垃圾桶。看到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提醒、劝导,让更多的人树立文明卫生意识。

五、空间共享。提倡人人动起来,共同营造讲文明、讲卫生的强大氛围。街道两侧、公共场所、空地严禁私人乱堆乱放物品。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细节行为体现文明素质,点滴行动汇成文明大潮。您的一个文明举动,就是一份支持的力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展形象,共同为构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和谐绥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共东宁市绥阳镇委员会

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

保护环境的倡议书优秀范例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郴州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相继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部级休闲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正在全力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文明不文明,首先看卫生。创造清新、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需要全体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卫生公德,持之以恒地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为此,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爱护环境,杜绝乱扔垃圾。牢固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不良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自觉做到生活垃圾入桶、入袋、入箱,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瓜皮果核、烟蒂纸屑等杂物,不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共同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规范经营,告别二次污染。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负责管理责任区内的卫生、绿化、秩序,不乱摆摊点,不占道经营,不超门店经营,不乱发小广告、小卡片,不往河道、下水道倾倒垃圾污水,不乱排油烟废气,及时清理门前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街面干净整洁。

三、文明驾驶,拒绝车窗抛物。牢固树立文明出行意识,在开车、乘车时不向车外乱扔垃圾,在车内放置清洁箱或垃圾袋,如有垃圾应随身带走投入垃圾箱。在自身做好文明出行的同时,请主动劝导和督促乘车人以及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一起维护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尊重城市美容师的辛勤劳动,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规范篇(8)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面貌为目标,以“水源、田园、家园”三大清洁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农民素质教育整治集镇街道、村组主干道环境卫生为抓手,消灭可视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及水源、面源、点源污染,全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设群众幸福美好家园。

二、总体要求

要做到“四有”,即:有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和工作班子;有得力领导分管,纳入干部工作政绩考核,考核情况与乡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挂钩”;有固定办公地点;有经费保障。要确保“五无”: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漂浮物件、无违规广告。要治理“六乱”:建材乱堆、垃圾乱倒、檐棚乱搭、房屋乱建、摊点乱摆、车辆乱停。要实现“六化”:环境洁化、庭院美化、渠塘净化、街道亮化、干道绿化、镇村靓化。

三、职责分工

主要任务:对集镇环境卫生进行常年管理维护,对摊点摊位的摆放和机动车辆的停放进行规范,对檐棚和违规广告进行拆除和清理,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保持机关院内整洁卫生,对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奖惩办法

为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奖惩意见。

1、各村实行后进奖先进的办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并以不定期为主的方式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每次突击检查的结果作为每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结果和扣分额度及时通知各村;每个月集中检查验收一次,进行分月打分奖评,实行后进奖先进,前一、二、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700、500元;后一、二、三名分别罚1000、700、500元。检查结果每月公示。

2、镇一级干部职工采取“跟着走”的办法。镇一级干部职工的奖惩与县里每月环境卫生整治检查验收的结果“挂钩”。在每月的集中检查中获得前一、二、三名各组组长分别奖600、300、200元,组员分别奖300、150、100元,城建办和居委会分别额外加奖2000、1000、500元;后一、二、三名各组组长分别罚400、300、200元,组员分别罚200、150、100元。

3、相关人员设施配备奖惩办法。

(一)垃圾场。各村新建占地面积在1亩以上、可填埋深度6米以上的垃圾填埋场视其规模每个奖1万至2万元。

(二)垃圾池。新建容量1立方米以上垃圾池,每个奖500元。没有垃圾池的村罚200元。

(三)垃圾清运车。新添置载重量2吨以上的垃圾清运车,每台奖5000元。没有垃圾清运车的村罚200元。

(四)保洁员队伍。常年长期服务于村组主干道、主渠道及农户院落,经检查验收,每人每年奖2000元(每2公里1人)。没有保洁员的村罚200元。

五、保障措施

环境卫生规范篇(9)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市容环境卫生和群众关切的卫生问题为重点,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发动,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为把我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作出我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使我市在*9年左右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鉴定,实现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三、工作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

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3、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5、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区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2、区属各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3、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

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8、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管辖范围内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区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责任范围内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4、责任范围内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6、管辖区域内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8、责任范围内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9、责任范围内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10、责任范围内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城市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由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全年监测6次,隔月监测,监测14项指标。未隔月监测及未监测的指标按不达标计。所有在用的水源地均需监测,备用水源地不监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是指城市市区从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中,其地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水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面积之和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检测的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

6、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特大污染事故系指导致人员死亡、10人以上中毒、饮用水水源停用、供水厂停产、农副产品大面积绝收或大幅度减产等。(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4、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六)食品卫生

1、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区制订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4、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6、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7、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8、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区级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3、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区级医疗机构和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5、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4、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5、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6、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7、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区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领导和协调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形成上下贯通的领导体系。各条块的创建班子要组织足够的人员,保证必要财力物力,集中办公。区财政要根据创建的要求,安排与创建相关的城市建设、城市维护和除“四害”、健康教育等专项经费。区各部门和单位也要力所能及地在财力、物力上全力支持创建工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服从创建管理,群策群力,掀起创建卫生城市的高潮。

(三)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综合管理。区指挥部明确各块、各条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创建计划,层层分解指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限期达标。创建工作中,除按正常行政管理渠道强化教育和管理外,还要花大力气强化城市法制管理。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都要组织足够的力量,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规章条例,认真执法,严格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措施,克服过去只靠突击,不重视长效的倾向,使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科学管理轨道。

环境卫生规范篇(10)

作者:贾晖等

我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该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大型新建工矿企业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预防性卫生监督中,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与审查工作发展较快,已形成了以《职业病防治法》为法律依据,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等一系列规范、标准为技术支撑的较为成熟完善的制度体系。文献评阅显示,现有为数不多的建设项目卫生评价与审查的研究均集中于职业卫生。2011年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能调整至安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项目以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住宅与办公楼等其他类型建设项目为主,其中又以公共场所的数量比例最大。相比职业卫生而言,这几类建设项目卫生评价与审查工作发展缓慢。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虽然开展工作多年,但始终未建立一整套全行业公认的、切实可行的评价技术体系,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质量控制及报告书格式[1]。与《职业病防治法》中突出强调卫生学评价的重要性不同,2011年颁布的《公共场所条例实施细则》却淡化了卫生学评价制度。为全面了解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审查的政策环境开展本次分析。

1对象与方法

1.1关于公共场所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是指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的总称[2]。一般包括选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和竣工验收五个阶段。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包括宾馆、旅店、影剧院、体育场、博物馆、商店等七类28种场所。

1.2关于预防性卫生审查

预防性卫生审查,也被称为设计卫生审查、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中的卫生问题,在设计、施工、验收的过程中,进行卫生审查和卫生监督。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与监督,把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和可能产生的不卫生问题消除或者控制在选址、设计和施工的过程中,从源头上控制建设项目的健康危害隐患,保障人群的健康。

1.3关于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

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是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通过系统评价,识别可能存在的健康危害因素,预测健康危害的程度,评价拟采取的控制健康危害的措施,综合提出相应的补偿措施和建议,并从公共卫生角度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可行;同时,在竣工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的浓度或水平,评价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措施的效果,综合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1.4数据来源

本文所参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均来源于《中国法律知识资源总库法律法规库》(http://law.cnki.net/),检索时间:1979年—2014年,检索条件:全文含“公共场所”且含“卫生学评价”,全文含“公共场所”且含“卫生监督”。

2结果

2.1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审查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立法情况

2.1.1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层面没有关于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强制性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均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应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然而,现行法规与规章中并没有关于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强制性规范(表1)。只有已废止的1991年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规定:凡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和有职业危害以及对周围人群健康有影响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制度”,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011年的《实施细则》淡化了这一制度,全文没有涉及预防性评价的内容,将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交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1.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审查体系

鉴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影响的特殊性,2006年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同时,颁布了相应的卫生规范、评价规范及清洗规范,并称“一法三规”。2012年重新三项卫生行业标准替代了2006年的版本(表2),形成了一套较为明确完善的评价与审查依据。

2.2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评价审查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制定情况

2.2.1预防性卫生审查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制定概况

2011年实施细则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陆续出台了有关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的规定(表3)。经检索与整理,目前有三种类型:(1)独立成章的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要求;(2)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中规定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程序和要求;(3)表3中没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则是尚未出台新规定,或新规定正在研制中。

2.2.2地方性规范文件中关于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内容分析

就公共场所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这一问题而言,15部地方性规范文件中要求不一(表4)。根据义务的强制性,可以分为五类:(1)强制性规范:广东省与山东省对公共场所进行分类,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建设项目,如广东省规定的一般项目与大型项目,只有大型项目需要进行评价;(2)任意性规范:“凡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和有职业危害以及周围人群健康有影响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应提供卫生评价报告书。”这种原则性表述沿用了已废止的1991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仅在应提供材料中提及卫生学评价报告,这种弹性表述看似默认了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均需要进行卫生学评价,但又含糊不清;(4)要求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未提及预防性卫生学评价;(5)全篇都未提及卫生学评价相关内容。最后两类具有同一种性质,即预防性卫生学评价政策上的空白。根据卫生部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地方性规范文件中是否有相应内容,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均应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

2.3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标准、规范情况分析

与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公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其他系统的评价规范相比,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体系外,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目前还没有完整的技术导则和评价体系。评价依据的主要卫生标准颁布年份均较早(表5)。在标准的适用中存在卫生标准覆盖面不完全、卫生标准可行性不够、监测条件规定不明确、标准值设置不合理、检测项目可适当增加、概念表述不科学、缺少相应的质量控制、数字修约未明确规定、样品取样量、标准不够详尽、标准与方法不配套等问题[3-4]。

3讨论

3.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审查中是否需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层面无关于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强制性规定,实质上,1997年开始实施的“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制度”逐渐淡出。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曾规定:在申请卫生许可证时,住宿、沐浴、游泳、候车(机、船)等公共场所应当提供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的卫生学评价资料,但这一修正草案并没有正式。而在2011年颁布的实施细则中删除了1997年关于“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制度”的相关内容,将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交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预防性卫生审查中,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卫生学评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而在地方性规范文件仅山东与广东两省有明确的强制性规范,其他省份或原则性条款或模糊性表述或完全空白带来的结果是设计卫生审查人员自由裁量是否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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